我們早年買白菜房時不做了好幾個realty trusts分人頭放嘛,其中一個放在我婆婆名下(老人當時有工資也能搞貸款)
現在這個信托裏的幾棟基本沒有貸了加之也差不多是時候轉回給我們了。我家領導名下物業較多,所以為了風險分散,我們覺得轉給我比較合適。
1.這個in-law 之間贈予也算是歸入千多萬遺產稅之中吧?隻要上報不用交稅。
2.我接手後沒有買賣就不會有交贈值稅的情況吧?反正都是以後要傳給更下代的。即使會賣其中的一些,隻要搞1031 exchange 也可以避免大出血吧?
3.Really trust轉手得請律師做吧?個人轉個人的就quit claim deed搞下就行了吧?
問題多多,謝謝檸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