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確表態,看法中立。問你兩個問題,1,簽約前你有權看房再簽約,你是自願放棄?

2,關於有沒有mold,你是依據房東會不會退還押金而決定告不告他?

這兩個答案你思考一下,就知道你的漏洞在哪裏。

關於押金,你沒有損壞,房東必須退還。關於提前搬離,押金理論上房東不退還。

假如我遇到這事,若我是房東,會接受你的兩次提前搬家,也會配合找房客。若我是你,我也會兩次提出搬家要求,但我也希望房東是好人,不輕易放棄拿回押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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