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出租房, 坐標美西沙漠地帶,位子很好, 就是每次房客搬出來的時候, 都要大修,起碼2萬。成本學來說,是虧的。 今年 2,3 月份開始房客又不付房租, 最近才趕走了, 還要花錢裝修, 大約1萬多(地毯換地板, 重新刷牆等)每次搞得我不勝其煩。 有點灰心,不知道是把房子賣了,換套小的 ? 還是繼續出租 ?
房子月租2200正常的話,是05年高峰買的, 35萬, 目前最多能賣 43-45 萬。 賣的話,不做 1031 大約要付 1.2萬的稅。 又不想弄 1031,目前的市場拿不一。題外話, 我是很普通的工薪族, 房子平時都是給PM 公司管理。
求大佬們指點明燈。跪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