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房,打算賣。房客搬家時,直接請我的賣房代理接的手。房客經濟困難,我也沒打算扣押金。
一開始,代理以為這是我的或我請的工人留下的,一直到其它維修都完成,這堆垃圾依然在,我們才意識到可能是房客留下的。
問房客,他說不是他的。
代理說看上去挺好的割草機,應該值點錢,房客搬家之前它就放在那兒。於是,我也不敢貿然處理,因為房客是個怪人,所謂怪人,就是行為思維與其他人不太一樣。
代理說應該有人會想要這機器,可以直接送人。
是直接送人好,還是請清理垃圾的搬走好?支付的清理費從押金裏扣除,以證明我是把它當垃圾清理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