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屬你說你對,她說她對。對契約不能理解,則不能要求其有契約精神。所以,你按你理解的做,她按她理解的做,爭執沒有意義。
所有跟帖:
•
謝謝各位的回貼!事實證明誰先到交錢拿貨就是誰的。今早等一上午,先約好那個人來後挑三挑四最後說不買了。真是qi
-JiaGui-
♀
(0 bytes)
()
08/05/2023 postreply
13:29:48
•
事實是那人錯了,你卻認為自己錯了。下次你做對了,結果卻又錯了。於是,你便不知何為對錯,又得找人去問。哈哈
-守月-
♀
(0 bytes)
()
08/05/2023 postreply
14: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