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判定的不是店家是否應該服務不同類的人,而是判定上訴法院操作違憲。

高法判定的不是店家是否應該服務不同類的人,而是判定上訴法院操作違憲。

其實高法接的是原告對上訴法院駁回申訴的最後申訴。它要否定上訴法院的裁決,可以從案子本身,也就是店家是否應該服務這個顧客,有什麽權利不服務,但是它的裁決是根據上訴法院的偏向不公。

該上訴法院曾經判過類似的,店家拒絕做信教人反對同性戀的產品,贏了。而這次信教店家拒絕給同性戀做產品,輸了,說明法院負麵地對待信教人士,違憲。

你去看法院的裁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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