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亞省, 鳳凰城
事由:
1. 租客三月底申請破產7 (上周剛剛知道),其現租約 2021 年5月簽訂,2-y, 租金底於市價+30%,五月底到期,不欠租金(因申請到兩次COVID 租金 Aids,$8k and $6.5k);
2. 從去年中下,租客就一直強烈要求續簽租約,堅決不搬。 無奈,03/31 續簽 (又是2-y,是租客堅決要求), 租金漲到與現市場價持平,06/01開始。
3. 一周前,租客要求新租約減租,未果; 又要求取消新租約,但七月底搬出,未果; 又要求原租金付六月份, qie且分 06/16 和 06/30 兩次splits,沒同意。但 offer 同意六月付原租金,但要求月初 1次付清,後又退讓,月初一半, 月中一半。 租客沒有回複,迄今。
問題:
1. 如租戶六月不付租金,申請驅逐,但此路已行不通:因租客已申請破產7在先,有Automatic Stay保護
2. 等待:待破產案discharged, 大概 3-4 月;
3. 遞交 Motion to lift "Automatic Stay", 至少需一個月,有多大勝算?
投坦不知是否有人做過此案?請請不吝賜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