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給建築公司工作,除了工資還有加班費,已夠3倍房租。女方是自雇,我也就不查她的收入。

不過,有一個細節(以前的貼子裏寫過),他們交不起雙份押金,要去做個人貸款,我問如何還,答說拿到退稅就能還了。

後來不交租,開始說要交牌照費,否則會失去工作,要不就是生病了,車壞了,總之總有一個理由。

到他們給我發賬單,我才確認是想從我這兒賺錢呢。到3月時,我其實是有心理準備了,人說話多幾次,總會把心思暴露出來,結合做事的行為和方式,對他們已經有比較準確的判斷了。我不動,就看他們如何動,伸手打手,伸腳打腳。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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