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unt of Depreciation Taken in Prior Years (not including any section
這裏是否我得把以前的稅表上報的數字全部加起來?
另外,我發現一個不知所措的問題:以前會計師報的稅(即使同一人),每年的depreciation expense這一欄裏報的數字都不一樣,我想用X27.5年這個辦法似乎行不通啊。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如何在隻參考稅表的情況下(以前的會計師---換過,也沒有原始數據啊),今年把這些十年八年似乎都是一本糊塗賬的稅給報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