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是不是還在本地?如果你和你的工作在本地,他們告你也是在本地法院告你,如果你不出席,他們拿到缺席審判可以去你公司(假設在本地)要求克扣工資來補賠償。所以你是跑不掉的。當然他們去告,去克扣工資,都是要花成本的。你在每一步都可以和對方和解,比如多付一兩個月然後他們不追究你。
我在本地工作。我剛開始就跟他們說我多付錢退掉行不行。他們堅持說我按合同要負責10個月到底。您有什麽建議跟他們談通嗎?現在的麻煩是sublease的東西還在裏麵,但是不付租金。可能公司更不願意借這個爛攤子。
第二,假如你跑不掉,現在sublease的問題是abandonment。按照法律你應該去貼notice of abandonment然後等法律規定的時間,然後你才能進屋包裝他剩下的東西。這還是lucky。如果他人還在,沒有abandon,你要去申請驅逐,這就時間長了。
我不知道他還在不在。他的被子什麽都沒有,但是有些雜物和電腦。這樣可以貼嗎?具體怎麽操作啊?
所以我建議你現在去貼notice of abandonment,積極和sublease的人聯係。sublease 什麽都不回。我拿他有什麽辦法嗎?
看看租約裏麵說房租晚了有什麽late fee,自己算一下。同時你也不要付房租不管對方怎麽催你。記住,錢在自己手裏人家才會和你談判,錢給了人家你就不能省錢了。謝謝提醒。我昨天很蠢地墊附了這個月的房租。公司說25號是deadline,不付就追加罰金。是不是以後他說追加罰金我也不要付了?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