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即電郵通知大樓我在各種困難下盡量履行合同,但是目前的情況我管不了了。希望他們能理解。估計一個月的押金也要不回來了。不過我可以接受。怕的是大樓告我,扣我工資最後還要付很多罰金之類的。
2. 同時盡量找下一個sublease.麻煩是很難找,就算找到,我在聯係不到目前sublease的情況下把他的東西拿出來也不合法,會給我帶來更多麻煩。這樣下一個人也住不進來。是不是我就不要再花時間找下一個sublease了?
我現在在新地方工作壓力很大,天冷各種不適應,很痛苦。實在是沒有力氣也沒有能力去處理各種糾紛。謝謝檸檬椰子汁的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