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依據不一樣,但是錢上是一樣的。

一個是房客簽 lease 時就同意的 $6000 罰款。一個是break lease時房客同意支付的 $6000 房租。房客既然同意了,都沒有問題。

第二個,如果沒有這個新協議,房客可能需要負責剩餘lease 期間空房的房租,有可能是0個月$0,也有可能是6個月$18000。既然同意了兩個月$6000,很快找到了你也不用再退,空長了你也不能再找他要。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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