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情,遲複為歉。
1,房子租出去就是別人的家,裏麵怎樣你不要去多想,一般來說你也不會知道,除非讓你撞到了,你可以明確指出,如果房客不做,等到合約到期要不請走人,要不漲房租。合約到期本來就可以漲,我的做法是感覺良好就不漲或少漲,否則按市場價漲。
2,沒什麽辦法,你不能以你的標準去要求別人,如果連這個也糾結,房子就不要出租。
3,是大問題,lease 裏不許養寵物,這屬於break lease ,如果你不願意可以借此趕人,但你和房客達成協議,協議又不盡人意,這就不太好辦,因為lease 沒有到期。別動不動就提上法庭,撕破臉對誰也沒好處。現在你能做的第一當然是要和房客交涉,要其遵守協議,催促未交的所謂罰款。說實話,這個罰款有點勉強。第二,隻能隱忍到lease end。
最後,對你表示同情也住你好運,同時要說你買新房子用來出租是我一向反對的,這也是我不願意在投壇上回答你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