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雙職工兩娃比較忙,所以買的全新的房子(2019年),租客單親媽帶一個娃,租金是比較按時交,如果遲交會主動交late fee.
現在的問題:
1. 單親媽沒有基本的房子維護。在搬家時候,牆被家俱撞了一個很大的洞,沒告訴我,自己也不修。直到三個月後被我發現後,馬上自己說一周內修好。我給她一個月去修。一個月過去了,說請了contractor 還要幾個星期才能好。這個是騙人的,這個牆上5厘米直徑的洞,半天就修好的。這個怎麽辦才能讓她修呢?
2. 房子內很髒,她自己衛生習慣不好,7歲的兒子也是沒衛生習慣。浴缸,洗漱台在住了3個月後就很髒了,一層厚厚的的黑東西。我讓她清理,一個月前她同意。現在她說以她的標準不髒。她的lease 一年,一年後還能清理幹淨嗎?
3. 偷偷的養了狗,65lbs的大狗。一個浴室放毛巾的杆不見了,一個廁所放手紙的杆也不見了。估計是被狗直接咬下來了。一進門房子裏還有狗尿味。她自己沒時間遛狗,在後院遛。後院好多狗屎也不清理,狗也把草踩死了。偷偷養的狗被我發現後她現在交了$300 pet deposit and $30 monthly pet rent. 她一個月前被我發現養狗後,同意並簽署協議交$440 罰金($200 initial fee + $10 per day for three weeks), 現在不交了。一個月前簽署協議要清理backyard, 現在也不清理。說是把狗隻放車庫,其實沒有。
房子沒有合適的維護和清理,狗對房子和後院的破壞,我們在一個月前有雙方簽署的協議,根據協議她要修理房子和保持房子清潔。現在她全部想法賴掉。說是lease 到期前walk through 發現問題再修。鑒於她以前的表現,我一方麵不相信到時候,她會好好修。另一方麵,她就有交一個月的deposit (2k) ,也不夠修房子的。
請教怎樣對待這種人,讓她履行雙方簽署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