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的廣告沒有衝擊力(還不夠吸眼球),屬於常見廣告手法,用法沒問題?
I服了U!
中國《廣告法》及監管部門明令禁止使用:最高級、國家級、最佳、頂級、極品、第一品牌……
海信已經違法啦!
海信用語有沒有違反“語法”?沒有。
嚴格說,漢語沒有語法,尤其古漢語,無法無天,全靠語境和讀者去詮釋。
不信?您給我解釋解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這是病句嗎?不是嘛,漢語中還有比論語更準確的表達方式? 沒有嘛——如果你認為不是病句,而中文又沒有準確的表達方式,那才是漢語本身的問題。
同理,“中國隊大敗美國隊獲冠軍”,符合漢語語法,也沒有準確的表達方式(除非加個逗號,而標點符號為舶來品,況且新聞標題和廣告一字千金,力求簡潔),這不是漢語本身的問題嗎?
“世界杯中日韓都進16強”是同樣的問題。有沒有問題是相對而言,漢語容易造成歧義這個問題是一個事實。
任何語言都有問題,英語也是,最簡潔最準確的自然語言既不是漢語也不是英語。法語是“世界第一”,絕大多數國際性法律文書都以法文版為準。《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如果奧林匹克憲章和國際奧委會其它一切文件的英文本和法文本之間出現歧義,則應依法文本為準,除非另有明確的書麵條款。
看來我說的沒錯,任何東西加了“中”,“漢”都沒問題! 唉,你們入錯行了,應該去做律師,巧舌如簧,中國第一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