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黨篇》讀議(四)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氣。唯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薑食,不多食。
糧食不嫌舂得精,魚和肉不嫌切得細。糧食腐敗發臭,魚和肉腐爛,都不吃。食物顏色難看,不吃。氣味難聞,不吃。烹調不當,不吃。不到該吃飯時,不吃。切割方式不得當的食物,不吃。沒有一定的醬醋調料,不吃。席上的肉雖多,吃它不超過主食。隻有酒不限量,但不能喝到神誌昏亂的地步。從市上買來的酒和肉幹,不吃。吃完了,薑不撤除,但吃得不多。
(議:
“不時,不吃。” 願意理解為,菜不時鮮,不吃。
這人,挺難伺候。不會做,會吃。嘴還刁。是個有深度的吃貨。
掙得不少。至今的金領,未必能如此。
一個對廚子勞動毫不體量的人,一個見到上桌的菜撘配得不好,會嘀咕不已的人,一個一點兒虧也吃不得的人,一個可看重一日三餐盤中物的人;一個挺夾生的人。
多少個“不”字,刻出孔夫子不好說話的個性給弟子們留下的深深印象。
不喝酒,對“酒後吐真言”,就是個聽。飯桌上容易見到人的另一麵,倒是常常。孔子上了餐桌,這樣,還會使覺“聖”嗎?
遇到吃,孔子卸“裝”。差一點的,一概以“不”!中庸哪兒呢?
遇到吃,耍大咖牌:咱是誰!咱吃過國宴,咱高薪,“好的盡管上,咱不缺錢”。
這麽多“不”字裏,有孔弟子對孔夫子不滿的意味。
讀罷,覺得孔子這人,不好處。自恃,尬骨。和這人同桌吃飯,會煩死。
參加國家祭祀典禮,分到的祭肉(當天就食用)不放過夜。一般祭肉的留存不超過三天。放超過了三天,就不吃了。
(議:
“肉食者”的傲慢,活脫脫!
往細裏起,孔子怎麽知道燒煮的就一定是當天單位發回的肉?怎麽知道是放了三天後的肉?
燒肉的廚子或老婆被他嚇得不敢造次。由此見到孔子很凶。
放了三天的肉,不要了。可也沒說扔掉。由此見到自恃。“這肉,我是不會吃的。別跟我說,誰誰吃。”
猜:孔子被上吐下泄坑得不是一般的苦,從而一概“不”。
這人,一點不傻。說出口的,仁不了,中庸救。吃進口的,單行道,豈容假冒偽劣?
“別聽他說的,看他做的“,所謂“察其言,觀其行”。孔子拿起筷子後,不怎麽樣!
吃飯的時候不談話,睡覺的時候不言語。
(議:
看來,孔子吃,兩腮幫鼓鼓的。
如果每次進口小小的,僅限於齒內咀嚼,是可以邊吃邊說而不致“失禮”的。
所謂“吃相”。快餐店裏,細看過洋人白領吃。已然大口,嚼一會兒,紙巾數擦,交談不止。
正式筵席,無論男女,正襟危坐,進口皆小小的,不斷拭口。語竊竊。
赫本吃著,美在加分。教父貪杯,越喝越帥。白宮一年一度的總統記者招待會,不啻為吃相show ,何其美麗!
“寢不語”,木頭疙瘩,老婆還不氣個半死!
孔子這人,十分個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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