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偉大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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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願意相信沒有寫過長篇小說就不能成為一流的文學家。我承認這個觀點有一點點的偏見。有時對於我們,生活隻是選擇什麽樣的偏見的問題,意識到這一點有助於我們保持謙虛和懷疑。而我的觀點是,長篇小說是虛構文學中的終極形式。它宏大、厚重、複雜、漫長,能涵蓋所有文體,書寫一部宏大的長篇小說本質上就是一次創世,而閱讀長篇小說可以成為一次重生,進入另一個世界的一次生活。
而這樣的一部長篇,就絕不僅僅是憑借靈感、才氣和激情便可以一蹴而就的。
好的詩歌必須是完美的,短篇小說是可以完美的,而長篇小說幾乎是無法達到完美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有時是最有價值的,是我們應該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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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目中最好的長篇是《2666》。
從文學角度講,不僅僅是我所最喜歡的,而且我認為它幾乎是完美的了。《2666》非常現代,你不太好講它到底在講什麽,和傳統小說相比,它也不注重建立一個非常豐滿鮮活的人物,很多現代小說的人物都有些模糊不清,但它非常可讀,能夠一直吸引著人,它的敘事冷淡,但一直令人感傷。許多實驗性小說,它們通過破壞可讀性來製造一種現代的感覺,這不是最好的。網上有譯者趙明德的譯後記,我貼在這裏。
這部80餘萬字的書我讀過4遍,買過兩個版本,一個硬皮的,一個軟皮的。第一個是硬皮的。當年我的小狗趁我不在屋竟把硬硬的封皮的一角咬爛,當我推門進來震驚的看到這一幕時,小狗一扭頭看到我也呆住了。那時我在悉尼無法再買一本新的《2666》,它的裝幀我那樣喜歡,所以發現後氣得我打了小狗的屁股。不過,晚上我突然意識到,連我的小狗也喜歡《2666》,真是有其父有其子啊!於是,我又抱著小狗拍著他的屁股誇獎他的品味。我的確打過一些我的小狗,現在想來很後悔。不過,我的小狗太頑皮了。趙明德翻譯的《2666》非常好,我當時直覺的感到這就是波拉尼奧文字的風格。為此,我特意去悉尼的書店轉,竟然看到有賣英文版的《2666》,我買了一本,回來一讀,英文的譯本讀起來感覺和中文極為相似,隻不過英文更溫潤一些,中文更有一些金石的硬度。這是語言本身的問題。可惜回國時實在帶不下這本英文版的《2666》了,於是有一天深夜我開車把它扔在了社區圖書館的門口,然後駕車離去。
“翻譯《2666》有點西西弗斯推巨石上山的感覺。幸運的是這塊‘巨石’隻向上,不下滑。終於有推到山頂上的這一天:2011年4月30日星期六下午六點整。
《2666》閱讀了三遍,用漢語‘筆耕’了一遍。但仍然感覺裏麵有許多內容需要好好消化。初步的體會是,書中彌漫著淡淡的哀愁。這與媒體宣傳的‘幸福指數’、‘快樂時光’大相徑庭。
在加工潤色《2666》期間,有兩次乘坐出租車的機會,巧合的是兩位出租車司機師傅都是 1958年出生,經曆相似:沒有機會好好讀書,當過兵,下過鄉,進過工廠,下了崗……,講話的口氣很像阿琴波爾迪,充滿了淡淡的哀愁,而且有些無奈。這讓我感到驚異。難道《2666》中的情緒屬於全人類?
與兩位出租車司機敘事口氣(憤怒)不同的是,《2666》對於殺人、強奸、滅絕猶太人運動、政治大清洗等等令人發指的滔天罪行,作者的口氣是冷漠和鎮定的,全然沒有憤怒的表現。為什麽會是這樣的態度?難道是‘哀莫大於心死’?莫非作者對人類的醜惡和凶殘本質已經絕望了?人類自我毀滅的前景不能逆轉了嗎?
期盼中國讀者能有高見!”
我一直以為偉大的文學家一定要有自己獨特的敘事語氣,要有好的文字。一部小說如果文字不好,就不值一讀。波拉尼奧一直流浪寫詩,到了40歲才寫小說。他的文字非常好。風格既冷靜又極優美,他的優美和馬爾克斯不一樣,是內斂的,和托爾斯泰也不同,是冷的。而且,波拉尼奧是很少能駕馭不同風格文字自由書寫的小說家。他的文字有時簡潔,有時繁複。比如偉大如托爾斯泰,他的文字也是一流的,但隻有一貫的風格,卡夫卡也是一樣。
《2666》的文字總體是冷的,富於詩意,但在5個部分中,文字有細膩但明顯且和諧統一的變化,第一部的愛情故事,冷而淒美,第二部的那個學者失憶的故事,冷而迷離、神秘,第三部的記者的故事,冷而沉重,第四部各種犯罪的故事,冷而硬,第五部的文字冷而潤,像是童話。以這樣質感的語言結尾,真是美妙。
波拉尼奧又是敘事技巧的大師。美國《時代》曾發表過他的一部短篇小說《迷宮》,網上有中文譯本非常值得一讀。《2666》的結構很獨特,同時它包含著許多不同的講述方式,包含了許多現代小說的技巧。波拉尼奧用了長時間收集當年發生在墨西哥的一起持續多年的殺人案的案例最終成為小說第四部的寫作素材,但這一部恐怕很多人無法讀完。不過,至少它描繪出文學史上從未有過的一幅廣闊的極為令人悲傷的拉美貧民窟的圖畫,僅僅是他對於那些對於垃圾堆和飄散在貧民窟的化學製品的氣味的描述就令人難以忘懷。而這一部分還可以隻從寫作技巧來閱讀,這也足以讓人滿足,波拉尼奧講述的這300多個犯罪案例,用令人眼花繚亂的不同的敘事技巧,像是一段宏大、漫長的炫技樂章。而整體上《2666》既線性,又龐雜繁蕪,形成一座迷宮。它的複雜程度遠高於傳統的小說,像《白鯨》也非常厚重,但和《2666》相比就十分簡單明了了。所以,這樣的小說的寫作的難度是非常大的,不是隻有一個想法加上文字上的能力就可以完成的。
所以,它足夠厚重了。唯一的遺憾是結尾倉促些,那時波拉尼奧已經不行了。
第二個就是托爾斯泰。托爾斯泰不用多說了。相比《安娜·卡列尼娜》,我更喜歡《戰爭與和平》。托爾斯泰的文字一寫出來就是大家之氣,你就能聽到他的聲音,溫和,厚重,遼闊,而那真是一種美好的享受。不過,就文字的駕馭能力、敘事能力、小說的結構的複雜度和小說涉及的廣大與深度、創新性等諸多方麵,我認為《2666》要超過《戰爭與和平》。據說維特根斯坦極為喜歡托爾斯泰的《哈吉·穆拉特》,說這本書的意蘊豐富。讀過這部書的人很少。或許維特根斯是從他的哲學研究的角度來解讀,自然和普通人有不同的感受。這也說明那些優秀的小說可以給人不同啟迪,它們具有複雜性,因此有著更多樣的解讀空間。我曾買到一本二手老書《哈吉·穆拉特》,這部小說隻有10餘萬字,但據說托爾斯泰寫了很久。不過,如果說偉大的長篇小說,我認為恐怕也無法替代《戰爭與和平》。長篇小說的複雜性和厚重程度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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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讀者喜歡所有的書,而我隻喜歡能讓我讀第二遍的書。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曾把一部長篇小說讀過兩遍,但《2666》我可是一個字一個字的讀了4遍,並且還想再讀。可能每一本書都有一些優點和可讀之處,每個長篇小說的作者都是值得尊重的,即便是流行小說家。可要是說偉大的小說,我覺得是太少了。所以,之後的長篇就太多了。讀也讀不完。先看看書評是必要的,但有多少書評是可以信賴的呢?那麽,也就隻能看緣分了。
當年,我遇到《2666》就是緣分。
我回國時去西單圖書大廈,進去一看,當代的小說都不值得買,我買它們幹什麽呢?傳統的名著也太多啦,我哪裏能看的完呢?而我看過的是那麽少,再看十本二十本也不能算多。看了一會頭暈眼花,我就準備回家了。這時忽然一個非常美麗的女孩子走到我麵前,我感覺我要暈倒。她看著我,真的,有一種說不出的美好,我覺得我已經愛上她了。她向我笑笑,然後舉起一個寫著字的小字牌。原來,她是一位聾啞人,在賣她們殘疾人工廠的小產品。我於是買了兩個我不需要的小東西。她向我笑笑就走了。我準備回家,我肯定已經愛上了一個女孩子,她非常清純美好。我失去了一個世界。就在這時我看到了《2666》,一看到它的裝幀和封麵的設計,我就感覺我應該擁有這樣的一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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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紅》勝過《百年孤獨》。
對於《百年孤獨》的思想的闡述我總覺得有些牽強,我總覺得《百年孤獨》並非一部深刻的作品,而是一個雄渾奇崛的故事,讀來讓人蕩氣回腸,激動難平。而《我的名字叫紅》則是非常深刻的,它的情感也遠較之《百年孤獨》深沉動人。
帕慕克是今天一流的小說家。這部書的思想極為深邃,文字細膩優美繁複。他通過當時興起的科學透視的法蘭克福繪畫對伊斯蘭世界的細密畫的衝擊,談到了東西方觀看之道的不同和這種不同對於人類思想的深刻影響,並且,揭示出古老的伊斯蘭文明在現代必然衰亡、毀滅的命運,進而預示出所有人類古老文明的歸宿,並且,他是以如此美麗哀傷的文字寫出了承受自己文明毀滅的人們內心刻骨銘心的疼痛和矛盾。但小說被廣泛誇讚的偵探故事的高超的現代敘事方式,我認為是敗筆。小說以一個凶殺故事的講述,以不同的當事人的口吻不停的變換敘述者的身份,或許就是所謂多重敘述,其實就是故意製造混亂,讓讀者一直在猜誰在講話誰是凶手,這對於感受他的深刻的思想和綿長敘述的文字之美真是極大的分神。這是一種向世俗的一種妥協。我討厭這種妥協。這樣的小技巧對於一個大作家實在是沒有必要。波拉尼奧在講述那300個凶殺案件時,有著令人眼花繚亂的技巧,但你感覺不到他的技巧,這才是大家。以帕慕克這部書的內容和文字風格隻要專注於講述就足夠了,就像他的那部優美哀傷的《伊斯坦布爾》。喜歡讀偵探小說的人基本上沒有耐心讀他的這樣文學氣質的細膩繁複的文字。
《百年孤獨》的文字也是一流。但和托爾斯泰、卡夫卡相比就差那麽一點點。《百年孤獨》的每一個句子都讓人震撼,但如此一來也就讓人最終產生審美疲勞,反而失去了張力。像波拉尼奧、托爾斯泰、卡夫卡他們都更懂得節製,波拉尼奧有些句子、段落非常平淡,毫無修飾,但這樣才會有張力,當優美詩意的文字一經出現就有一種脫穎而出的爆發力,特別的打動人。而波拉尼奧的厲害之處在於,他寫的平平淡淡的文字幾乎毫無修飾時,仍然帶著他的獨特的語氣和傷感,不僅依然吸引人,而且與整個作品的文字風格和諧統一。這簡直像一個謎。
《百年孤獨》的確是一部激動人心的偉大作品,但也是最被嚴重高估的一部作品。它今天幾乎成為了偉大小說的代名詞,而變成最偉大的作品,但實際上它隻不過是一部偉大的小說。其被高估的原因我想在於,和那些內斂複雜的更為深刻、優美的最好的小說相比,《百年孤獨》會讓人產生強烈的感動。馬爾克斯對於之後起碼是中國的文學創作產生了難以估量的影響。但影響大都是負麵的。模仿馬爾克斯太容易模仿的像模像樣,這讓我想起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輕》的最後,那婦科醫生把自己的精液注視給不孕症的女性,結果幾年之後,小鎮上到處都是帶著醫生那樣的黑框眼鏡長著醫生那樣的大鼻子的孩子在街上遊蕩。馬爾克斯是可以模仿並容易模仿的,原因在於馬爾克斯的句子來源於修飾。很多寫作者讀了《百年孤獨》之後就變成了使蠻力的作者,拚了命把每一個句子都要寫的蕩氣回腸感人淚下,直到最後的一個句號或者驚歎號。更有一些矯情的作者把每個句子都寫的怪怪的,失去自然。
同樣,卡夫卡對眾多作家產生了不良的影響。因為,卡夫卡是不可模仿的。卡夫卡的怪誕意象是源自他病態的內心壓迫,對於卡夫卡這些文字是真實的。而後來的眾多表現主義作家都或多或少缺乏這種真實,因為,他們有些不幸是正常的,所以他們的怪誕就顯得生硬、奇怪和虛假。
偉大的文學首先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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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鯨》和《追憶似水年華》都是偉大的作品,不過都有缺陷。《追憶似水年華》是一部偉大作品,但讀起來讓人入睡,更糟糕的是,有很長一段時間醒後我都要責備自己,有一種自卑感和負罪感,後來才意識到我又有什麽錯呢?《白鯨》的確有一種涵蓋一切文體的雄心,但我覺得他的處理有時不是很成功,比如,那些戲劇的篇章,給我的感覺是生硬塞進來,以增加一種劇本的形式。《白鯨》的文字古樸,有些國王詹姆斯般《聖經》的味道,這我倒是很喜歡的。
喬伊斯的過於虛大的寫作目標讓我放棄了閱讀他的長篇。不過,我的確買過一部《尤利西斯》,但字太小了,如果我一定要把它讀完,我想這部書會毀了我的。他的早期的短篇小說集《都柏林人》則完全是大師之作,但我喜歡的又都是網上找到的各種單篇的翻譯,買的那本是一位教授翻譯的,簡直是爛。《死者》屬於最好的短篇小說了,一開始的那些漫長的敘述令人昏昏欲睡,隻有真正的大家敢這樣寫,直到後來一下子像被子彈打中。讀完之後,我很久一直沉浸在小說開頭那種令人昏昏欲睡的敘述的聲音中,朦朦朧朧的,或許它就是生活和死亡的敘述的聲音。
陀思妥耶夫以前隻看過一部《罪與罰》,他的那個什麽兄弟,也是字太小,在托爾斯泰和他之間我選擇老托吧。事情就是這樣,當我讀到了老托,就不太在意失去小陀了,盡管陀思妥耶夫也是一個偉大的文學家。《包法利夫人》我對它的評價比較低。它的問題是每個句子都過於精致,於是太刻意了,整部作品精巧但失之大氣。
總之,極致的長篇不是很多。像日瓦戈醫生我覺得太矯情了。另外,有些小說,像蘇聯的,比如《靜靜的頓河》那種內容我就不是很喜歡,又那麽長,所以就不讀了。因為,關於社會主義的那段曆史讓我疲憊,而且,我已不再相信關於那段曆史的文學。不過,我倒是讀過它的開頭。小說的開篇那可真是大家的感覺。然而,這部小說到底是不是作者寫的卻又是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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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大作家都是貨真價實的,至少比小作家們的水貨要少。當然,有些可能比較不流行。像托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曼非常年輕,二十五、六歲時,就獲得了諾貝爾獎。據說,當年馬爾克斯正是讀到他的獲獎作品《布登勃洛克一家》後,心情激動,決心要寫一部《百年孤獨》。後來,他辭職帶著僅有的一點積蓄包括他的老婆跑到山裏寫下了《百年孤獨》,所以馬爾克斯並不孤獨,我看還不如我孤獨呢。但結果今天《布登勃洛克一家》也成了一部《百年孤獨》式的作品了。今天幾乎所有的好文學都成了百年孤獨了,熱鬧的都是書評。但我們又能怎麽辦,寫出一部大書是要耗費心血,而閱讀一部這樣的大書需要時間和平靜的內心,但我們的人生是如此短暫,想得到的是東西又那麽多。
然而,《百年孤獨》講的真的是孤獨嗎?或許隻是因為孤獨這個詞。
我們這個時代最缺少的就是孤獨。孤獨讓我們感覺美麗,但我們對於孤獨是如此恐懼。所以,那些現代都市的人們便紛紛都愛上了“孤獨”這個美麗而憂傷的詞兒,但沒有了熱鬧他們便會死的。
我非常喜歡《浮士德博士》。這部書我也看過兩遍。我喜歡能讀兩遍的書,這個我已經說過。很多人不理解重複的意義。《戰爭與和平》一直想再讀,可還沒有時間,因此它給了我未來。《浮士德博士》是托馬斯·曼的晚年之作,但又是最早的構思,前後曆經漫長的時間。這時他的文字已進入化境,僅僅讀讀他的文字都讓我感覺是極美好的享受。曼的文字厚重,深沉,而且汪洋恣肆。當然,《浮士德博士》可能很多人看不下去。其實,曼非常幽默。曼的幽默也是渾厚的,讓人讀著很舒服。他的《大騙子克魯爾的自白》簡直讓我笑破肚皮。我是在淘寶淘到一本二手老書,現在已經是我的寶貝了。書原來是某家現在可能已經不複存在的圖書館中的藏書。托馬斯·曼自己也極為珍愛他的《浮士德博士》,曾直言不諱的表示:“沒有哪一部作品像它那樣令我依戀。誰不喜歡它,我立刻就不喜歡誰。”在托馬斯·曼25歲時,他在筆記本上寫下了《浮士德博士》的一個簡單的構思。37年後,1942年,他考慮要開始寫這個小說,那時正是二戰戰局轉折的時候。曼用了一年時間收集資料,第二年正式寫作,到1947年殺青。曆時3年8個月。
由於小說的主人公是一位與魔鬼訂約的天才音樂家,托馬斯·曼寫作過程中查閱了大量的思想史、文化史、哲學、音樂史的相關資料,尤其一些中世紀的資料,閱讀了那些歐洲音樂大師的傳記和專論。更重要的是,他在寫作過程中和著名哲學家、音樂理論家阿多諾一直保持著深入、密切的交流和探討。阿多諾給予了托馬斯·曼大力幫助,連沒有發表的《新音樂的哲學》的第一部分打印稿都給了托馬斯·曼閱讀。托馬斯·曼沒有辜負阿多諾的偉大友誼,他可真行,他把阿多諾手稿的最重要的部分抄到了他的小說裏。並且,還把文稿中論述到的另一個無辜的大音樂家勳伯格未公布的隱秘的重要發明十二音階的理論也變成了他的小說主人公的發明了。後來,小說發表引起巨大反響,阿多諾倒是很大度,當然,內心可能是痛苦的,可勳伯格急了,他以化名,用今天的話就是批上件馬甲,就跳出來開始猛烈抨擊托馬斯·曼,後來幹脆赤膊上陣。這樣,托馬斯·曼隻好寫文章解釋,並公開了部分日記。不過,他仍然沒有提及被稱為“文學描繪音樂的傑作”的那段克雷齊馬爾論述貝多芬鋼琴奏鳴曲作品第111號的文字與阿多諾的論文的關係,即抄襲。不過,勳伯格可是不依不饒,最後托馬斯·曼受不了不得不寫了一個“勳伯格是十二音階的發明人”的聲明。當然啦,勳伯格是十二音階的發明人,一位偉大的音樂家;阿多諾是貝多芬鋼琴奏鳴曲的真正的專家,一位偉大的哲學家;而托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仍是托馬斯·曼的,一部偉大的小說。對於勳伯格重要的是好的音樂;對於阿多諾重要的是好的哲學,對於托馬斯·曼重要的是寫一部好小說。
物大天成,各享其美。
不過,因為浮士德這個故事已經有過大作品,所以托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很難稱為頂級的長篇小說了。不知道曼會不會立刻就不喜歡我。我並沒有說我不喜歡《浮士德博士》,我仍然非常喜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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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的小說,名氣很大,評價很高。不過,我相當的不喜歡。過於漫畫和誇張,總是一種流行小說的氣息,而非真正的大家的氣度。卡爾維諾的《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展現了非常驚人的文字駕馭能力,這部奇特的小說包含了大約10個不同的小說的開篇,不同的小說都是用不同風格的文字來寫的。年輕的如大衛·米切爾的《雲圖》和《9號夢》的文字駕馭能力甚至更加出色。兩人的寫作技巧都相當高超。相比之下,我更喜歡大衛。不過,我覺得兩人都算不上一流。卡爾維諾有些做作,大衛則有些流俗。並且,大衛的文字變化感覺有些過大,不如波拉尼奧的和諧而更具整體感。
不過,如果要用奇異的長篇小說為標準,那麽也就太多了。我一直想看看,哪怕翻翻《萬有引力之虹》,但現在買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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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的自傳《親愛的提奧》,就是他給弟弟的書信集是不可錯過的。它完全可以算進最偉大的的長篇小說。
我極為喜愛梵高的文字,這裏喜愛的原因已完全與他的生平無關。《親愛的提奧》是比《追憶似水年華》更好的追憶,它似乎沒有什麽故事情節,像是日常生活的流水帳。也是啊,本來它就是梵高寫給自己弟弟的書信嘛。可惜,他無法寫下最後自己死在弟弟的懷中,也無法寫下半年之後,自己的弟弟也死去了,葬在他的墓旁。
隻有讀了梵高的文字才能真正理解他的素描。梵高被認為是素描大家,我過去買過非常厚的一本他的素描集,很重,可並不是很理解他的素描,後來讀過了他的書信集才理解了。他的素描的每一筆線條裏都回響著他的文字的聲音,那些聲音講述著他在他的那些書信中對自己親愛的弟弟講過的他的生活他的時光。
這部書真應該好好讀一讀。梵高極有文字天賦,如果說他的油畫,尤其晚期油畫是瘋狂之作,那麽他的文字非常平靜,沉穩,有些執拗,憨憨的,毫無瘋癲,極為感人。而且,應該買一部帶著他的信件影印的版本。梵高的那些信不可思議,非常整潔,很少修改。並且,經常在滿篇的文字中會有他畫的一幅小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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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長篇小說還有一種境界,它脫離文學,是神學的,即屬於人類的神話。它為人類創造象征,創造精神世界的符號。從這個角度考察,當推《堂吉訶德》和卡夫卡的《城堡》。
堂吉訶德創造出人類激情與理智、清醒與瘋狂、鬱悶可笑與崇高純潔之間的永恒的矛盾的象征。是的,它是永恒的,超越了人類的民族、地域和國家,也超越了時代,這種矛盾過去困擾著我們,今天困擾著我們,未來同樣會困擾著我們,它是一種人類永恒的感慨。塞萬提斯有著極大的文字的天賦,溫和幽默,尤其善寫對話,不過,就堂吉訶德的故事的敘述,我感覺存在很大的缺陷,尤其上半部。老頭年輕時忙著去打仗,60歲了才寫小說,而且一下成為了現代小說的鼻祖,一部超越時代的偉大的小說。這說明寫一部好的長篇小說是非常難的,但如果要寫一部偉大的小說,則非常容易。它不是努力的結果,通常是不經意間的造化。
《城堡》同樣為人類建立起永恒的意象。每個人的人生都有自己的城堡。城堡的意象複雜,它既可以是崇高聖潔的,也可以是黑暗的,既可以是永遠無法達到的,也可以是永遠無法擺脫的。著名的文學作品往往都被過度解讀,這令人反感。但是,卡夫卡是可以被過度解讀的,這是由於他的意象的神秘和夢境的屬性。每一種解讀都增加一重他的城堡的迷人,也進一步說明城堡是難以解讀的。卡夫卡的文字卓越,不過大部分卡夫卡的作品讓人讀起來非常疲憊非常壓抑。而且,有時還要受到翻譯版本的嚴重影響,有些版本翻譯的非常差。《城堡》的文字尤為十分神奇,開篇隻要讀上幾句,你就立刻跌進了一個黑色的怪異的夢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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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如果從神話的角度來說,傑克·凱魯亞克的《在路上》也是一部偉大的小說。這部半自傳性的“自發寫作”的小說,就其文學性來說,至今仍然難以被普遍認同。但它已經被公認為1960年代嬉皮士運動和垮掉一代的經典之作。《在路上》中主人公們的生活方式影響了1960年代的歐美和日本的年輕人。這是它的神奇之處,恐怕很少有小說對於青年人的生活產生過如此巨大的影響。
就在這一年,當我寫悼念潤濤閻的第二篇文章時,馬拉多納去世了。我都沒有寫寫他,而是停留在我的博客裏為那些給第二篇悼念文章留言的網友們回複。對於潤濤閻可算是厚道了。馬拉多納是我心目中最偉大的球星。
我已經很多年不踢球也不看球了。在美國時踢了最後一場球,然後我明白了有些事情你不可能做一輩子。所以生命中有許多點,你一旦越過,事情的性質就變了,你就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個你了。當時,我是聽到電視中的報道的,我聽到電視中說起了“上帝之手”,然後我就聽到了那次世界杯對英格蘭的比賽,馬拉多納連過六名球員把球送入空門。我當時有一點衝動想跑去再看看那個畫麵,但我最終坐在那裏沒有動。我知道電視上正在重播當年激動人心的畫麵,我為什麽沒有站起來走到客廳去看一看呢?
當年讀博士時,我們那一屆有幾個特別愛踢球的,而且球技也還都不錯吧,後來學校組織比賽,我們這些在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的世界中的老男人竟然像回光返照一般顯現神勇,一路過關斬將把那些活蹦亂跳的小鮮肉的本科男孩們紛紛挑落下馬。他們本來抽簽遇到我們時都表示出了喜悅,他們以為這是一件幸運的事情。而他們往往有許多小女友小粉絲們在場外助陣,而我們多麽希望我們的那些女博士同學們也能來看看我們,我們也是人,是男人,偶爾她們會有兩三個相伴出現在賽場邊,帶著看熱鬧的神情看上一會。總之,最後的失敗不是因為我們的實力稍欠一籌,而是由於完全由本科生組成的大賽組委以不名譽的方式剝奪了我們的決賽權。原因是我們把一隻最強大的奪冠熱門隊打敗,但由於在同一個學院裏,大家都難免有些相互的往來和彼此間的臉熟,於是形成了一個複雜的人際網絡和對外來人的敏感,所以後來失敗的奪冠隊伍得到消息,知道了在我們後衛的位置上塞進了一個並沒有博士身份的選手,我們這個社會裏的人們往往隻重視身份而不看實際的才能,這是一貫的做派。這位仁兄從前也畢業於我們這個學校,所以說來他是那些小男人們的師兄。師兄一直熱愛足球,渴望比賽,他懇求要加入我們的隊伍,我們呢都有一些同情心吧,而且他長的樣子已經不再年輕,和我們大同小異所以這事就成了。其實我在賽場的前麵跑,根本不知道這碼事兒。而這位師兄也的確曾報考過博士,但落榜了。這證明並不是像外界誤傳的那樣,博士是由一些無能的人和失敗者組成的。要考上博士得有點真本事。那次比賽中,所有的進球都是由我一人包攬。當然,我並不是在這裏自吹自擂,相反事實上是,我們的隊伍中有一位年紀最大但具有體育天賦足球技藝高超的中場隊員,他過去一直是所在學校的校隊主力。所有的進球都是他將球高高的踢起,然後巧妙的撞到我的腦袋上,再彈入球門的。我隻不過證實了長個腦袋是必要的,尤其對於我們這些老博士。
勝利後的聚餐當然是最令人難忘。之前我們已經計劃了在這天晚上從實驗室弄出一隻對照組的大狗,沒有注射過我們實驗用藥,然後再聯係一個附近餐館的黑廚子,給我們做上一頓全狗宴。但事實證明,這個黑暗的社會已經把我們馴服成一些可憐的循規蹈矩令人失望的男人了。所以,我們並沒有吃到狗的任何組織。不過,餐桌上我們仍然大吃大喝高談闊論,當然回憶已經成為我們能夠吹噓的主要且沒完沒了的話題。
後來,一個帶著黑框眼鏡樣子沉重嚴肅,並且已經謝頂相當嚴重的博士開始講起了黃笑話。他的博學令人驚訝,因為講的故事大多來自於一些古書。比如,那個馮夢龍。我發現過去白天看到他時,總感覺從他嚴肅的表情能看到一絲淫邪之氣,但那天晚上當他講起那些黃笑話時卻反而沒有了。後來餐桌上的那位一直沉默的我們從外麵請來的教練感慨的說,他真羨慕我們這些讀過書的人,聊起天來都這麽有學問,能聊出東西來,聽著真有意思。這個人也像《2666》的譯者遇到的出租司機,經曆文革,上山下鄉,沒有接受過正規教育。這讓我在今天對於文化仍然抱有一絲淡淡的希望。
那天,當我聽到了馬拉多納的那次非凡的進球時又回想起當年比賽的畫麵,有了一種輕微的青春的衝動。我並沒有讀過《在路上》,它和《麥田守望者》一樣構成了另一種著作,即我們隻需要它們的名字,我甚至會主動拒絕閱讀它們具體的內容。這兩本書的名字本身就構成了一個複雜的人生。
永遠的在路上,永遠的麥田守望者。
可能一部小說影響一代人的情況再也不會發生了。那麽《在路上》也就變成了文學的一個小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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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的價值和優劣是相對的。這是文學最迷人的地方。每個人都可以有他心目中最好的小說,最偉大的作家。所以,每個作者也都可能是最好的。
這裏如果說我的這篇文章敢於稱為《最偉大的小說》,而不是《我心目中最偉大的小說》,是因為我認為《聖經》絕對是人類最偉大的小說。
《聖經》,包括希伯來聖經《舊約》和後來的《新約》,既是真實的曆史,又是虛構的神話,既是故事,又是律條,它既極為古老,又十分現代。由數代猶太祭祀完成,可能其中有過一兩個關鍵的天才,但它本質上仍屬於匿名作品,以上帝的口吻講述和以神的親見者的口吻回憶。它虛構的上帝最終成為了一種真實的存在,影響了人類的曆史和生活,其影響極其深刻,牢固,一直持續到今天,並引發了無數的愛與恨、無數的和解與殺戮。這部文學作品對於人類影響程度之深令人難以想象,它是自然語言,即文學語言功能的極致。它把文學的虛構變幻為現實,也同時把人類的現實變得虛幻。上帝是一個非常複雜神秘的形象,既含有嚴厲的父的成分,又是有著摯熱愛欲的愛人,他的性格既殘暴又慈愛,他好嫉妒,又不無哀憐。在《舊約》中他是唯一的神。然而,《新約》的出現是這部小說的敘事神奇中的神奇,隨著親曆者對於聖子的追憶,又描繪出了一個人性的神的形象。這是不可思議的。這是具有極其高超寫作技巧所能完成的難以想象的傑作。
上帝的故事是人類最神奇的一次虛構。此前從未有過,此後也不會再有。
《聖經》之後,塵土歸於塵土,小說就永遠的歸於小說之中了。
立
2020/11/27 布魯姆對於閱讀有著嚴厲的要求,他說:“我們正處在一個閱讀史上最糟糕的時刻,各家圖書館也難逃此劫。我被一再的告誡說,孩子們讀什麽無關緊要,隻要他在讀書就行,不管他讀的是哈利·波特還是斯蒂芬·金。對於這種說法我不敢苟同,因為學著去讀《哈利·波特》就會使你進而要去讀《斯蒂芬·金》的小說,這也正是後者在評論最新的《哈利·波特》時得意的宣稱的。”
這裏,布魯姆沒有考慮到今天的商業運作和隨意的夢話般的網絡評論對於作品價值的混淆,以及對於公眾產生的影響。所以,從這些角度來說,今天小說的好與不好實在不重要。偉大是一個虛幻的詞。還是喜歡就好吧。今天也的確已經到了隻要能讀點什麽花費時間寫的作品,總是好的時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