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罷,我不能不佩服大先生襟懷坦白,光明磊落、高瞻遠矚,既有對世界和中國文壇以及個人的清醒認識,也有對諾獎可能施予自己與中國的負麵影響的深刻憂慮。他斷然拒絕,寧願“照舊的沒有名譽而窮之”。那份冷靜與淡泊,足以讓熱衷沽名釣譽、汲汲名利者相形無地自容。
縱觀通篇,魯迅稱諾獎為“賞金”,並無蔑視揶揄的含義,更沒有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猥瑣心理。相反,他把諾獎看得很重,認為能被考慮提名,是瑞典人和劉半農的“好意”,對自己、對中國都是很高的榮譽,所以,他要“感謝”。
正因為魯迅把諾獎看得重,承認諾獎的含金量高,所以他不希望降低質量,尤其不願意看到僅僅為了照顧東方,格外優待中國,而放寬條件,被讓一把的現象發生。他認為當時的中國作家尚未達到足以與世界級大作家同等的水平,“要拿這錢,還欠努力”。魯迅說這話的時候,其主要文學作品《狂人日記》(1918)、《孔乙己》(1919)、《阿Q正傳》(1920)、《呐喊》(1924)都已出版,在中國產生了轟動效果和巨大影響,是中國近代文學史上的頂尖之作。然而,他仍然認為,自己與諾獎的標準,還有距離。這不是自謙,更不是自卑,而是冷靜客觀比較的結果,是“自知者明”的智慧。平心而論,上述魯迅的作品,在揭示中國人性缺陷的深度上,無人能及,但在藝術創新方麵,隻是冠絕華夏,與其他國家(俄國、法國等)相比,還欠缺一點分量。魯迅作出不能與他國大作家“比肩”的判斷,是基於他懂外文,了解國外文學發展的狀況,比如信中提到與他所翻譯的童話《小約翰》作者荷蘭人凡·伊登相比,就自知不如。該作者都不入諾獎評委法眼,何況魯迅。知恥而後勇,不擔虛名,不求另眼,隻管奮進努力。“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這是求實進取的魯迅感動我的地方。無論他得不得諾獎,都不會拔高或降低老人家在我心中的地位。
魯迅拒絕被提名,還是因為對國人弱點的深刻了解,知道刺激國人虛榮心,造成傳統的妄自尊大的嚴重後果。這一點隻要看看如今國人的種種“德性”,就可以知道,周大爺不是沒事瞎操心。
魯迅的眼睛不單是掃描外國,觀察國人,也在時時“解剖自己”。他知道文人的軟肋,唯恐自己也會陷入桂冠之下非封筆即變味的尷尬境地。從莫言得獎後也有類似苦衷,可知魯迅的預言不是杞憂。從曆屆獲獎作家少有超過獲獎作品的後續華章,也可知魯迅並非庸人自擾。從某種角度說,諾獎既是對作家的肯定,也是對作家的捧殺。
有些人對魯迅在信中提及陳煥章憑《孔門理財學》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一事語含譏誚,認為不公。我以為,魯迅在這一點上,似乎有兩種含義: 1、在外國學術機構以“國學”取勝,有取巧、討便宜的嫌疑(是否聯想到胡適等人,不得而知)。2、外國人對中國的事情了解程度有限,不足以評判。否則何來占“便宜”之說(其中是否也有對諾獎評委的質疑)?對此,不能認為魯迅尖刻,不公平。許多人在國內作研究生論文時,都有走偏門輕鬆過關的念頭,何況在國外?不特別仰視外國的招牌榮譽,是一種可貴的自尊。當然,若因此轉而輕視,也屬認識偏頗。投機取巧固然難免,然而,不發揮自己的長處,專挑自己的短處顯擺,那不是自找別扭嗎?再說,學者在海外研究本國學問,自然會借鑒外國的理論、方法,起碼是不一樣的角度,得出與傳統“國學”不一樣的結論,不能輕易否定。陳煥章的論文我沒看過,然而僅從題目就可以看到這是當時國內少見的研究方向,對全麵了解儒學應該不無裨益。即使今天也是值得考慮的博士論文選項。不管是在哪裏做的學問,也不管是哪裏做的評判,隻要對這門學問真正起到了推動發展的作用,就應該鼓勵認可。
魯迅的拒絕自有深意,都在情理之中,實實在在,毫無虛假做作,顯示了一個學者與作家的真實胸懷。其中浸透著獨立自由的精神:在誘惑中清醒,拒絕受寵,堅持本真。他給我們的啟示是,知弱後鍛煉,經比較去努力,於歧路前選擇自己的方向。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提高創造力,增強內功,而不是能否獲獎,掙得麵子上,文學品質才有升華的希望。否則,不死也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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