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論實難同意。老子不提倡“善美”,是超越了善美。是本著“真”的精神的。

來源: 老幾空間 2014-02-16 14:58:2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96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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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道就是斯賓諾莎的自然神。一個真正的思想家,其最終目的,還是要回到人類的出路上麵。《人性論》裏麵這段話,有助於對善惡概念的理解。

善惡兩個名詞,並不表示事物本身的積極性質,亦不過是思想的樣式,或者是我們比較事物而形成的概念罷了。因為同一事物可以同時既善又惡,或不善不惡。譬如,音樂對於愁悶的人是善,對於哀痛的人是惡,而對於耳聾的人則不善不惡。但事實雖然如此,對於這些名詞,我們必須保持。因為既然我們要為我們自己構成一個人的觀念,以作人性或人格的模型,那麽在我上麵所提到的意義下,保持這些名詞,也不無益處。所謂善是指確知對我們有用的東西而言。反之,所謂惡是指確知那阻礙我們占有任何善的東西而言。

因此在下文裏所謂善是指我們所確知的任何事物足以成為幫助我們愈益接近我們所建立的人性模型的工具而言。反之,所謂惡是指我們所確知的足以阻礙我們達到這個模型的一切事物而言。

另外也不同意您對“道可道,非常道”的解釋。這方麵我的理解說過很多次了,不再多說。

所有跟帖: 

不忘善惡,是製與善惡。韓非解老篇中對無為和虛的解釋,也可以用來幫助理解善惡問題。 -老幾空間- 給 老幾空間 發送悄悄話 老幾空間 的博客首頁 (304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5:09:50

所以,執真善美去解《老子》必現嫉惡如仇,而失大道 -nWAY- 給 nWAY 發送悄悄話 nWA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5:45:21

“嫉惡如仇而失大道”很對。隻是同時別忘了“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老幾空間- 給 老幾空間 發送悄悄話 老幾空間 的博客首頁 (64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5:53:34

大道無常。當下該用何法治國安民就用此法,而不能行固法 -nWAY- 給 nWAY 發送悄悄話 nWA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6:06:58

此為正論。若要久遠,當依三寶,慈檢不為天下先。 -老幾空間- 給 老幾空間 發送悄悄話 老幾空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6:57:53

要久遠不可得,還是多隨緣盡分吧 -nWAY- 給 nWAY 發送悄悄話 nWA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7:37:23

您這隨緣盡分是佛家吧:-) -老幾空間- 給 老幾空間 發送悄悄話 老幾空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18:23:20

隨緣盡分也是老子的境界,孔子直到最後(過了70歲之後)才接近這一點。 -nWAY- 給 nWAY 發送悄悄話 nWAY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2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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