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才是一個快樂的童年 – 駁“先苦後甜”的育兒方式
如果說“先苦後甜”是指人在早期的不幸遭遇中得到意誌和能力的磨練,從而能自如地應付之後的各種挑戰的現實經曆,這當然是值得驕傲的人生經驗;如果說由此就應該人為地給孩子製造各種“不幸”,剝奪孩子在童年期應有的快樂,則是一種機械性的依樣畫葫蘆似的拔苗助長適得其反的教育方式。不幸的是,後者在中國家長中還很普及。這些家長們在所謂“先苦後甜”的口號下,在知識技能方麵對孩子大肆施壓,把孩子的童年搞得痛苦不堪,直接威脅著中國人下一代的心理健康。這個現象普及的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由於這些父母對人生(以及人性)的錯誤認知。這些錯誤認識大致有以下幾點:
1,物質和功利主義的人生觀。很多人(尤其很多中國人)認為人生的快樂就是金錢,名譽或者社會地位。這樣的看法從哲學的角度看,這就是“物質主義”的人生觀。持這種觀點的人,如果不是生來富貴,必然認為要靠大力“奮鬥”和“吃苦”才能換來一個榮華富貴的明天。這種人不懂得人真正的快樂並不真正建立在外部因素,而是建立在內部因素上,即:自信(或者自愛)。有自信的人,地位可能不高,財產可能不豐厚,但隻要基本生活需要得到保障,他們的每一天,都享受在生命的最大快樂之中。這樣的人,才是人生最大的贏家。
2. 讓孩子太快樂了會把孩子寵壞。這是因為好多父母混淆“嬌寵”和“愛”的概念。對孩子的愛和對孩子的嬌寵,其實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前者是對孩子的人格和能力上無條件的接受和尊重,以及在道德上的引導;後者是把孩子置於高高在上的地位,無條件地滿足孩子的物質欲望,甚至縱容孩子傷害他人的行為。一個真愛自己孩子的父母,對孩子的先天能力不足的現實是絕對接受的 – 及“無條件的愛”,但在道德上的傷害他人的行為卻絕不讓步 - 即對孩子在道德上的絕對負責。這樣的愛,是不可能把孩子寵壞的。也正因為很多中國家長對這兩者的混淆,導致了很多中國少年兒童在學業上過分認真(攀比),但在尊重他人的道德行為方麵卻極度陌生的現象。
3,對兒童快樂的錯誤認識。很多家長以為給孩子吃飽喝足,給以物質上的滿足就是讓孩子快樂了。不錯,這些的確都能讓孩子快樂,並且,對孩子提供基本的物質需要是父母的起碼責任。然而,這一點還遠遠不夠。父母對孩子的起碼責任,還包括給孩子以“無條件的愛”。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父母的愛,是兒童快樂的除衣食以外的最基本的因素。
為什麽?這其實是一個哲學,或者說心理學範疇的相對深奧的話題,但深入淺出地說,生命並非生來幸福的,因為人自從脫離母體之後,孤獨感,是將伴隨人一生的恐懼,是人生幸福除生存威脅之外的最大威脅,而隻有愛,才能消除這個威脅。孩子在沒有商量的前提下被生下來,父母的最大責任,就通過愛讓他們在感情上感到安全。所以和孩子在一起玩,和他們做朋友,對他們的個性,對他們的“創造”加以讚賞,這些都是對他們生命肯定的行為,是他們以後人生最大的情感財富。也正因為如此,很多貧苦家庭中的孩子,盡管物質財富極度貧乏,但由於父母給予他們以充足的愛,對他們的生命本身的充分的肯定,導致他們後來的人生非但並不象一般人想象的那麽慘淡,還能戰勝諸多客觀困難,使他們的潛能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而有些貧苦家庭的父母,為了功利目的,把自己孩子送到有錢人家,讓孩子失去了父母愛,於是盡管後來成功,卻在心理上蒙上一輩子抹不去的陰影,一生都沒有真正的幸福(參見筆者的文章:《美國軼事:凱恩的‘玫瑰花蕾’》)。
這裏我想強調一下“無條件的愛”中的“無條件”的概念。無條件在此並非指孩子可以打人罵人等等道德上的出軌行為,而是指不把孩子在智能上的先天條件看成父母愛的條件。中國人普遍在兒童教育的這個問題上基本上是本末倒置,即:在道德上對孩子“無條件”的放鬆,而在能力上絕對有條件的“愛”。這個現象反映了在中國這個文化環境中強烈的競爭狀態已經達到使人喪失了人性中的一些基本內涵的程度。
4。不懂得“讓孩子成為孩子”的人生觀。除了父母對孩子的愛這個最根本的童年幸福保障以外,童年的快樂,還來自於人的天性中的最大快樂:遊戲。兒童天生就知道自己喜歡什麽。這一點絕對不需要父母“教”。這是因為兒童,這個人生的最初級階段,人的天性處於最為飽和的狀態,在玩耍方麵,他們自有天性的指導。事實上,人在成人之後,在為生存奔波到一定的時候又會從返到這個自然狀態,找回被社會和文化剝奪了的“做遊戲”的快樂,而那些有條件從不失去這個“做遊戲的快樂”的人,是世間最幸福的人。所以,對孩子的愛的最重要一點,就是要“讓孩子成為孩子”,不要給他們壓力,而要讓他們盡情地玩耍。
在此請讀者不要誤解,認為筆者是在反對一切人為知識的灌輸和培養。筆者在此僅僅是指出,人不管做任何事,都要發自內心的興趣。好多科學家思想家之所以達到一般人沒有達到的高度,就是因為對知識的探索和創造在他們眼裏其實就是“遊戲”。筆者認為,對人為知識感興趣的,或者說在這麽早的階段(學齡前)就對知識技能感興趣的人,不是沒有,而是少數。如果孩子出現了對知識感興趣的傾向,父母當然應當給以鼓勵,並提供條件,但孩子如果沒有表現特殊興趣,強行地灌輸,是絕對的錯誤。
所以,那種認為大多數(尤其還在學齡前的)兒童會對人為知識感興趣的人(或者認為即使孩子對這些知識技能不感興趣,但隻要自己拚命加壓就就能使其感興趣),他們要不是對人性毫無起碼的認識,就是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故意扭曲現實,甚至是出於讓自己的孩子去“吃苦”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的動機(不是嗎?誰能真的保證自己的孩子將來掙了大錢除了名就能幸福?唯一能保證的,不過孩子“成功”了之後自己臉上的那份虛榮),總之,原因多多,都不符合實際。
5,對人生各階段的分割的認識。持“先苦後甜”的觀念的人,往往分割地看待人生,不懂得人生整個階段其實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此時的因,會導致彼時的果。出於對人生的物質主義的理解,很多人把人看成簡單的機器,以為自己在物質(包括知識)上投入得越多,後麵得到的自然就多,而完全忽略人性的心理成長部分 – 也即人的成長的最重要的部分。很多家長根本不懂得兒童期遭受的心理扭曲會導致什麽樣的後果,從而不在乎孩子所遭受的壓抑和焦慮。如果人真是機器,遵循簡單的機械原理,那麽這樣的高壓投入可能會帶來豐厚的報酬,但人是一種複雜的感性和理性的綜合體,此時感情上的傷害,會導致彼時,甚至是一生都無法解除的心理陰影。更由於雖然人是感性和理性雙方麵的綜合體,但感性,才是對一個人生命其決定作用的一方麵,所以感情上的傷害,可以影響到一個人的生活的各個方麵,甚至所有方麵。由此,對孩子感情上的壓抑,剝奪,所導致的後果之嚴重性是無論如何強調都不過分的。
在對人的培養方麵,筆者認為“人為”的方法比不過“天賦”的方法。人隻有遵循一個符合天然的次序,才能使人成長到最理想的狀態。這個次序就是:人在對外界壓力的承受上,遵循生命本身從脆弱到堅強的自然成長過程。所以在幼小的生命期父母對孩子絕對應該施行保護,隨著孩子的成長而漸漸地灌輸責任和對付生存壓力的能力。至於很多情況下由於各種複雜原因,很多兒童可能會遭受生存壓力,但那是因為社會曆史的原因,更是社會國家機構在盡力避免的災難。而如果在和平時期,父母故意搞出這些“艱難”和“悲慘”,那不是“愛”,而是由於愛的缺席導致的對兒童有意無意的殘害。
引一段我在《“兒童成人”與“成人兒童”》一文中的序言:
人的成長,大凡是從簡單到複雜,從被動到自主的一個發展過程。童年,是一個人的全新生命的開始,所以兒童都自然地興高采烈地接受這個世上的一切信息。童年也是人生最好奇的階段 - 任何一個發育正常的孩子,都會對很多在成人看來毫無意義的現象和事物驚歎不已。所以有“兒童最熱愛生命”的說法(這個說法也或多或少地“印證”了“人之初,性本善”倫理觀)。除了這個“純真性”以外,兒童的另一麵是體現在肉體和精神兩方麵的“脆弱性”,所以他們需要得到成人的保護。隨著人的成長,這個“簡單”漸漸地變得“複雜”起來,這個“脆弱”也漸漸變得堅強起來,由此個性逐漸成熟,最終成為一個獨立自主個體。這就是人的成長的自然性。順應這個自然性,人就會成長得健康,反之,就會出現扭曲的人格。
從嚴格意義上來看,在兒童期給孩子以超出他們承受能力範圍的壓力根本不能被稱為“吃苦”,而應該被稱為“兒童虐待”(這從英語定義上叫做emotional mistreatment)。這樣的做法對孩子是百害而無一益。大多數家長出於自己的不自信而過分注重對孩子的技能培養,心情可以理解,但後果卻是拔苗助長適得其反。能力上的培養,雖然重要的,但並不需要那麽早,甚至犧牲一生唯一一次的的無憂無慮的童年。並且,好多人可能不懂得,真正有能力的人,對技能掌握是非常迅速的,而天生能力差的人,即使從小訓練,也無濟於事。而出於遵循人的天然規律,如果孩子是參天大樹的料就讓他們變成參天大樹,而如果是一個樸實的野花野草就讓他們變成快樂的野花野草,這才是育人的正道。
從上麵幾點來看,自信是人生真正成功的最大資本,而“愛”,即童年期父母的無條件的愛,又是人自信的資本(參見《童年與自信》),也是兒童除基本生活需要之外的最必需的“營養”。父母對孩子的愛,將是孩子終生幸福的最好的(雖然不是唯一的)保障。“先苦後甜”的說法是物質主義的短視導致的對人性的錯誤判斷。遺憾的是,中國社會這種人非常之多,不能不說是中國社會極度物質主義,人性極度異化的結果。(至於這個現象的原因,參見《自尊與自賤》,《文化的影響與進化的必然》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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