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

本帖於 2011-06-27 14:52:07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回答: 不明請進,小艾媽媽2011-06-27 00:12:58

有什麽必要要建立一個與婚姻完全平行、具有相同的權益保護的另外一個東東並起個新的名字呢?

而且,這樣一個東東如果建立起來,即使在法律上能得到保障,在許多民眾那裏,還是會有被歧視之虞。。。

 

所有跟帖: 

回複:既然如此, -小艾媽媽- 給 小艾媽媽 發送悄悄話 小艾媽媽 的博客首頁 (517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8:18:22

回複:回複:既然如此,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583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13:59

尊重你的意見,但法律不是三言兩語就能定論的, -小艾媽媽- 給 小艾媽媽 發送悄悄話 小艾媽媽 的博客首頁 (163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23:21

對異性婚姻到底有什麽影響?能不能說具體些?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105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37:16

回複:對異性婚姻到底有什麽影響?能不能說具體些? -小艾媽媽- 給 小艾媽媽 發送悄悄話 小艾媽媽 的博客首頁 (299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09:55:39

這些,不就是人家本來應該有的利益嗎?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564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10:38:55

你說的我懂啊,不是有不願意的嘛,要不怎麽拖拖拉拉到現在呢? -小艾媽媽- 給 小艾媽媽 發送悄悄話 小艾媽媽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10:40:50

懂了還反對? ;)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270 bytes) () 06/27/2011 postreply 12: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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