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我有精確的計算頭腦,佩服你。不過我還是覺得讓每個公民都來負擔這個代價合理。

來源: 苗青青 2011-06-09 09:30:3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180 bytes)

為什麽呢, 國家有難,匹夫有責。六四時候,我們雖然沒有害過人,但我們也沒做什麽能夠阻攔錯誤發生的好事,後來也沒做過足夠的努力,現在要拿一點錢出來,是最容易的。 算是我們全國人民真的能出一份力,幫助這些年輕生命能夠安息。這個是滿足我們的需要,為啥要拒絕這個機會呢。

假如民意不一,也可以全國人大討論,能不能國家出錢設立這個賠償基金和法庭,看是否人大代表各省公民們都願意,把這個決定交給公民通過立法機關來決定。 我相信人心有一杆秤,自然會驅使人朝著合乎公義的方向做決定。

另外,從法律製度上來說,我說戒嚴令違法,是從政府的行為不合法的角度來說的,這是事實。一般來說,凡因為政府行為不合法越權濫用權力而給公民造成損失的,現在中國也有“國家賠償法”規定公民可以告政府,賠償要從國家財政上麵出。所以政府現在每年都有這樣一筆預算。 六四這個事件特殊,很可能超出正常的預算金額,因此需要設立一個特別的基金, 特別的預算撥款。這個就得人全國大專來門做個決定了。

關於黨應該多出,理論上是合理的。但是黨在發布戒嚴令允許開槍上麵應承擔哪些責任,是黨自己該反思的,我沒有確實的證據來判明情況,所以沒有辦法提建議。另外黨的決策,其實大部分黨員也都沒有參加過,普通黨員和普通公民的情況是差不多的。 如果你單追最高決策人,那人卻已經去世了,如何追法。

我的建議的思想是不去追究誰是誰非,誰做了什麽,讓他自己的良心去追究他就夠了。

我的建議是提供一個合法合理又可行的途徑,徹底解決這個冤仇。並且如果這件事經過賠償法庭妥善賠償了,我也不主張學生的親屬永遠記著這個仇恨。我希望能夠使人看到,我們各方都有自己的錯誤。學生和家長都不知道學生的生命比主義更寶貴,很多事情的解決都不可能用“今天不達目的決不罷休”的方法解決。

我們都要謙卑下來,知道生命渺少,求知重要,直知道人會犯錯誤,同時也在彼此幫助的氣氛中原諒對方所犯的錯誤。

黨費如何使用是另一個問題,我不想把自己牽扯到政治裏頭,因為我相信,每個人經過墳墓都回站自己站在上帝麵前,一切不公平的在那裏都有報應,一切冤屈在那裏都能洗清。這個問題不是靠法律能解決的問題,是要靠你提倡的在他們中間建立好的文化價值關來解決的,在我看來是使他們認識真理才能解決的,這個需要時日。

等賠償的這件事解決完了, 那件精神價值建造的事也還遠遠未完, 我們自己的精神價值建造不也是一個永無完結的過程嘛。這後一個題孫兄你要多貢獻你的思想了!

 

 

 

 

 

所有跟帖: 

先要弄明白賠償的目的是什麽,如果 -悟空孫- 給 悟空孫 發送悄悄話 悟空孫 的博客首頁 (1052 bytes) () 06/09/2011 postreply 10:17:58

你看我的文章,先由人大決定戒嚴令違法,政府犯錯,這不就是國家認錯嗎。你怎麽看不出來呢。但當事人是鄧, 你不能把趙紫陽這個黨員拿出 -苗青青- 給 苗青青 發送悄悄話 苗青青 的博客首頁 (879 bytes) () 06/09/2011 postreply 10:41:05

由人大決定戒嚴令違法——誰授予人大的權力?是黨淩駕於人大,一貫如此。所以是黨的罪責嘛。 -悟空孫- 給 悟空孫 發送悄悄話 悟空孫 的博客首頁 (148 bytes) () 06/09/2011 postreply 11:01:42

立法法給的,這是人大製定的。這個國家的管理方式有一套法律製度,孫兄有時間應該好好研究研究。 -苗青青- 給 苗青青 發送悄悄話 苗青青 的博客首頁 (135 bytes) () 06/09/2011 postreply 11:23:13

政治權利都以個人為單位,責任當然也該以個人為單位,因為責任是個人的行為導致的,為什麽要集體擔責任。 -苗青青- 給 苗青青 發送悄悄話 苗青青 的博客首頁 (79 bytes) () 06/09/2011 postreply 11: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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