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令裏麵說得很明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9條第16項的規定,國務院決定:”,不是根據戒嚴法。
當時沒有具體的戒嚴法。從後來製定的戒嚴法來看,當時的戒嚴令也是適當的。
至於請她去讀那些有關戒嚴的法律知識,是針對她在無知地強調公民遊行權利的至高無上性。
戒嚴令裏麵說得很明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89條第16項的規定,國務院決定:”,不是根據戒嚴法。
當時沒有具體的戒嚴法。從後來製定的戒嚴法來看,當時的戒嚴令也是適當的。
至於請她去讀那些有關戒嚴的法律知識,是針對她在無知地強調公民遊行權利的至高無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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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一回事。戒嚴令中講的可以采取一切手段,就是違法的。
-看客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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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19: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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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啥法了?最好直接給出依據。否則來回太多,占用版麵。
-山東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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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19: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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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憲法的公民遊行示威合法權利,違反刑法的量刑原則條款,違法憲法的國家機關權限劃分條款。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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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19: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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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真不是學法的,連一篇文章都看不懂名堂來。建議你回去多花點時間學習,減少上網。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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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19: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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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就接著普法。89年六四戒嚴令規定:“在戒嚴期間,發生上述應予禁止的活動,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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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19: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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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講時效的。89年有效的就是這個刑法。 你說的那寫特殊的例外,采取特殊行動的一方要負舉證責任。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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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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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證物證俱在,情勢危急警察生命,你可以辯護說例外情況,但你要說幾百個學生都是這樣死的,令人極其懷疑。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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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2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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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秩序是有高低效率等級的,下位法,北京市另不能違反上位法國務院的法規,同理,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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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1 postreply
06: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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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沒時間,你不會勤快點自己搜搜麽,怎麽這麽沒用呢。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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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1 postreply
11: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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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好讀讀你自己貼的那片文章。都在那裏了。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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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1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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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兒,不管他們為啥,我常常要當義工的。
-苗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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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2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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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你的職業素養和胸襟鼓掌!
-簡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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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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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佩服:-)
-xing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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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11 postreply
23: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