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信仰實踐的知行合一--兼論因信稱義
玄野
信仰與實踐必然統一在人的內心之中,在精神上是人與天道的契合,在社會價值上表現為意識和行為的至善。信仰的長期荒廢導致國人精神層麵的衰弱,而基督教的突然湧入並沒有幫助人們建立正確的信仰觀念,反而是將基督教教義功利化,將基督精神物質化了。典型地,因信稱義是基督教的核心理念之一,到了中國卻變成了大家入天堂的免費門票。可怕的是,片麵強調信導致對信心的膚淺理解,和對社會實踐的輕視甚至否定。這顯然是十分危險的錯誤,這不但腐蝕著國人的內心,對基督教而言也並非好事。
對因信稱義從字麵出發的曲解完全脫離了信仰與精神領域,也違悖了耶穌的教義。耶穌在傳播福音的過程中,既強調信心也重視行為,使徒以及保羅的書信中也是一樣。當代某些基督教團體說服別人口頭相信比較容易,在行為上自求他求則很困難,尤其在宗教信仰被毀滅了六十年的中國大陸。所以基督教在中國大陸及海外華人的傳播過程中,信心被高度重視並且有忽視行為甚至否定行為的做法。這樣雖然成就了基督教的迅速發展,但是用簡單說詞構築教團,以來世幸福為誘餌,迷信恫嚇為武器,將貽害無窮。
有人將信仰基督教的標準定位在"口稱基督是主,心裏相信耶穌從死裏複活。"如果前麵是天堂的誘惑,後麵是地域的威逼,有多少人能夠抵擋得住,堅守自己的真實內心而不去宣稱信主呢?宣稱信主,是出自透徹入精神的信念呢?還是為著交友的方便與社團中朋友的認同?從眾心理毀滅了反身歸誠的本心,武斷地否定由上帝賦予並由自然經驗強化的邏輯判斷能力,導致了外顯信仰與本心的悖離。
保羅強調信心是針對猶太人固守割禮等與精神和道德無關的戒律說的。戒律和特殊行為方式,如禁食某種食物,苦行等,與精神沒有關係,往往是一種多餘的,並不一定能達成宗教信仰方麵成就的方法。這種特異行為往往是某些民族某些宗教自命清高的根本。這種行為的選擇是個人的自由,但是因為與精神無關,所以為此而強迫他人服從戒律沒有正當性。這是保羅等人傳道時所突破的首要障礙,是強調因信稱義的主要原因。
雅各強調行為是針對虛偽的信心說的。信心沒有表現到行為上,那是真正的信心嗎?那隻是功利的信,是因為傳教者錯誤的將因信稱義變成一個僵死的入天堂的標準,而這樣一個凝固了的標準與當年法利賽人所泥足的戒律有什麽區別呢?信心和行為在精神境界中沒有區別,不過表現形式不同而已,強調信而否定行為,正是提倡虛假的為了來世功利目的的信,而否定了真實的精神層次的信。你皈依了某種信仰,當實際生活環境的某個場合要求你做出契合於那種信仰的行為的時候,真正信仰的人會主動去做,疏失會導致內心的罪過。口稱信仰者,卻在需要的時候無法踐行,不做坦然,做了卻要後悔。這如何能稱作信仰?至於自認為信,卻對宗教中的行為準則和道德標準毫無所知者,就更無法稱作信仰了。因為無意踐行,可以知道其內心並沒有驅動這種行為的動力,沒有這種動力,就可以知道其信仰沒有深入內心,而是表現給外人看或者自欺欺人而已。
如一些基督徒朋友們所提的,的確有些修行較低的佛教信眾想通過個人的積德行善換取來世的幸福。(當然佛教的目的不在於善行,而是勸導所有的靈魂開悟而跳出輪回之苦。)基督教朋友往往因此批評他們的行為有自私目的,從而認為這種積德行善也是一種因行為稱義,或者自以為義。這種批評當然沒錯,但是宣揚因信稱義的基督徒們又何嚐不是為了永生入天堂而信的呢?這豈不也有自私目的嗎?我們說人不能因為自己這種有目的的善行而稱義如天堂,那麽,同樣我們也可以說人不能因為自己這種有目的的信而稱義入天堂。
真正的信是不關乎自己利益的對世界真理的信仰,這種信仰可能導致你身敗名裂,如同約伯記所描述,(或者更準確地說,從蘇美爾人和古埃及人以來地中海文明就意識到的公義所會麵臨的苦難。)也可能帶來死後入地獄永無複生的恐懼,也可能導致你生命尊嚴與一切遭到劫掠,如耶穌承受的野蠻酷刑。當然基督徒們堅定的認為耶穌死後複活並升天了,但是一個神聖的靈魂遭遇那樣的屈辱又如何不比下地獄更加痛苦呢?為這樣的信仰增添一點點,都是永恒的,善行轉瞬即逝,無法和這樣的信仰相比。信仰,不是為了自己得救而相信某種宗教的信心,而是對那些從靈感直覺和神靈啟示中得到的,可以為邏輯智慧佐證而又超越邏輯智慧的永恒真理的信仰。
信心之所以要比善行更高尚,因為他是善行的種子。善行可以滋養人類,但卻是易逝的,容易腐爛的。隻有有了善行的種子--信心,人類才有可能得到永遠的幸福。這就象白菜子和白菜。大家需要的是白菜,但是要永遠得到白菜,必須有白菜子才行。如果大家隻重視白菜子,不理解真正有實際價值的是白菜葉,不讓這白菜子發芽成長出菜葉來,那就還不如擁有一片白菜葉更有意義。所以,即使最真誠的信,沒有踐行也無意義。
當前某些基督徒傳教中往往重視簡單的信,而不追求深入內心的信。傳道所傳的是道而不是發免費船票,你給了人家一粒種子是期望能在其心中發芽,而不是要讓那人放在衣服兜裏隨身帶著,與人交往的時候就掏出來好得個方便。根據以弗所書2: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強調恩典的過程,而漠視信仰入心的過程,是錯誤的關鍵所在。許多基督徒會說,耶穌為所有的人贖了罪,這船票當然就免費了。贖罪是猶太語境下的必然,而不是信仰的核心。船票固然免費了,上船後和到達彼岸前你總不能一直餓著肚子吧。信仰入心的功夫斷然不可少。
從猶太語境我們更進一步地分析一個例子,可以略知保羅及使徒與耶穌的境界差距,後世與耶穌的差距也就不言而喻了。耶穌為人類贖罪,是為所有的人,還是為特意揀選的人?以弗所書1:4,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麵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保羅在這篇書信的開篇就強調揀選的概念,導致信仰上的顯著矛盾。信基督的人是被揀選的,這揀選居然是世界被創立以前就已經確定了。這在基督教內部關起門討論以自抬身價當然沒關係,所有的人都會更加喜樂。但是,在向非基督徒們傳道的時候就有問題了。那些教外人士是被揀選的呢還是不被揀選的?如果認為他們不被揀選,這神的意誌如何可以通過人的努力來改變,傳道還有何意義?如果他們是被揀選的,為什麽他們不是基督徒?如果因為神的意誌,他們日後會成為基督徒,現在傳道還有何意義?如果神揀選了他們,但基督徒們的傳道卻在他們的皈依基督教上起到了決定性作用,那麽神的揀選起什麽作用,難道是人的努力勝過神的揀選嗎?實際上,揀選一詞被強調完全是猶太文化中第一選民思路的延伸,而這一概念導致的民族間的不平等正是耶穌要極力摧毀的。在堅持民族種族和國家平等的基督教中,保羅的這一概念恰恰體現了他與耶穌的境界差異,是猶太保守思想的殘餘。
某些基督徒,往往以神學的崇高來枉顧社會價值,顛覆自然邏輯。基督教神學所確立的天堂之路必須與人類普世價值相吻合。這不是說要用相對低層次的社會價值來局限相對高層次的神學,而是說,神學必須能夠包容社會價值和自然邏輯,能經得起社會價值和自然邏輯的驗證,如托馬斯・阿奎納所致力的工作。這就象經典力學對現代物理學的驗證一樣,如果相對高層的現代物理學在相對局限和低層的並為實踐證實的經典力學中難以吻合,隻能說現代物理學中有問題,而不能說經典理學和實際的數據有問題。
曆來人類各民族都向往精神的崇高,並生發出實際的社會道德價值體係。老子名之為合於道的德,孔子稱之為天道之下的仁義,耶穌則闡發地中海文明的精髓而謂之義人。這是同一精神在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視角下的不同表象。同時,在文化現象中也體現出宗教信仰的不同層次。
第一層次,有些人執著於某種文字載體,將某些民族的習慣當作精神聖潔的標誌物,如猶太人的割禮。
第二層次,另外一些人則將物質生活的表麵清潔與精神的聖潔聯係起來,如某些宗教對特定食物的禁忌。
第三個層次則是刻意壓抑人類的生理需求,苦行以達到精神的提升,或者根據宗教教條戒律,循規蹈矩地生活,莫敢越雷池一步。這種方式有一定效果,但精神的收獲不在於苦行本身,而是在於苦行中所體驗到的對生命意義的領悟。禪宗六祖慧能和高僧神秀的境界差異可以凸顯這一層次的局限。
第四個層次是因善行稱義,其中分兩個情形,就是有目的的善行,和出於本心的善行。蒲鬆齡所謂有心為善雖善不賞,就是指有目的的行善。出於本心的善行,在無意識下的善是真善,無意之中是真意。
第五個層次,就是獲得了永恒善行的秘訣,將信這一種子植入大眾的本心。這是因信稱義的優勢。這一層次的信是宗教意義上的信,屬於人道,或者按子思的說法是自明誠。也許信眾能根據神學賦予這信極其神奧的內涵,但其社會學價值在此。
第六個層次,是合於天道的信仰,邏輯思辯的堅實和精神信仰的靈感超越融洽一體,道,德,仁,義通體一貫,人道遵天命。這一層次的信是屬於信仰的信,是人純然本性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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