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覺美這個神奇的人生享受,是一個相對視覺美,於人類的本質更加重要的物質性質。因為,味覺美是一個和生存以及進化息息相關的生命存在指數。為什麽以前的哲學家這個討論有一些,但不多呢?我覺得哈,以前的哲學家真的太形而上,就是衣食無憂了,吃飽了沒事幹,自然不會去思考吃和味覺與人類更深層的追求有啥意義。
如果哲學隻是研究人的單獨意義的話,可能的確,味覺不是哲學需要研究的範疇。你見過小魚們蜂擁而至來搶你給它們的魚食嗎?你見過海灘上一群群的鳥兒,追逐著你手裏的麵包屑嗎?你見過狗狗們吃完食物後,就眼淚汪汪的看著你嗎?你發現狗狗有更愛吃和好吃的骨頭啃,而放棄難吃的寵物糧嗎?你發現貓貓們會偏愛貓罐頭而不喜愛貓食嗎?可惜的是,如果宇宙裏,地球上隻有人類這一種深刻的生物,這個深刻必然索然無味---想自殺的人隻怕會更多。因此,我是一個泛泛自然哲學的追尋者,我自然很介意味覺以及抽象升華後的味覺美對於所有生命和人類的意義。
其實,生命是懂得比較的。在我看來,凡是自主做出選擇的生命,就已經有了思想,不管人能不能理解這個思想,還是隻能以人的有限方式去解釋這個豐富的選擇結構和取舍範疇。比較則產生選擇,選擇則意味著得失,得失便產生美。有和無不能產生美,但是擁有和不擁有就引向了美。我們自己臭美,如何能夠理解小狗吃不到自己想吃的零食以後的失望呢?子非魚,焉知魚之樂呢?子非犬,焉知犬之苦呢?
但是,文藝範和哲學狂這些玩意,它思考的東西和如何現實活著的距離越遠,就越顯得偉大和崇高。因此,由生存和繁殖而直接帶來的美,在文學,宗教,和哲學範疇裏一定是低級的趣味和低級的美。這在現實中也充分地彰顯了,所以味覺的滿足和肉欲的滿足帶來的愉悅感,不叫美,那叫俗。但凡是個人,在社會裏的時候,都努力地做出一個姿態,欣賞一個裸體而能夠不帶肉欲的話,那就是崇高的“欣賞美”了。故此,庸俗衍生的快樂,不能讓人類覺得生命一定有意義,一般知趣的文人誌士都隻敢悄悄使了勁,偷偷猛勁追求,沒人會出來倡導的(看到美麗的裸體了,深吸一口氣,大家表示沒有肉欲。可是到底有沒有,還是為了表示欣賞美,刻意壓製的呢?誰知道呢?誰又在乎呢?或者人是另一個極端,是美國佛羅裏達的那個Charter School的恐懼的父母擔心六年級的娃在教材裏見到裸體大衛後會仙仙欲死,然後就墮落嗎)。 實話說,其實根本就沒人在乎你看的是美,還是欲,你愛看啥就看啥去!通過這個唯美欣賞論,我想你理解邪惡的小k了。那就是,饑餓的你和我同時看到美味佳肴的時候,你深吸一口氣,忍著一定不要吃啊,隻要欣賞,隻要欣賞,而且沒有欲望,你就獲得了崇高的人生目的了----你就成佛(祖)了啊。小k是不會客氣滴~~~~除了讓給我娃吃好吃和為了身材美我才戒口,我是絕對不會為了追求崇高而放棄美味滴。
但是,俗本身不是罪惡,俗成為罪惡是因為人的原罪----好奇(亞當被引誘吃蘋果不是貪欲,不是故意要不聽神的話,而是好奇)。俗是什麽? 俗是沒有人逃得掉的絕對大眾性。我和別人一樣,就是俗。我追求和大家一模一樣,那就更叫庸俗。其實,我和別人一樣才是對的,比如人都有一雙眼睛,我沒有的時候,有可能我拚了命也會追求獲得。這時候我的追求,完全不叫俗,大家基本都會同情我,且承認治好我的醫生是“優秀神醫”。如果我有三隻眼睛,那也不叫俗,那叫怪,或者叫做二郎神長了天眼。你願意有天眼不俗嗎?我是不願意的,我寧肯俗透了才好。
現在回頭來看俗的美味吧。味覺美的起點,是饑餓的感覺。餓過以後,任何事物都是美食。餓的感覺到底是什麽呢?餓的感覺是一種徹底的純粹的虛空感。“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舊約聖經《傳道書》裏所羅門的起篇名言,大概是他餓極了的時候寫的。)空虛的胃,空虛的嘴會激勵充實的頭腦嗎?(小k不知道耶,需要去絕食三天,看看還有沒有力氣來臭美灌水寫爛文。不過估計那時我已經趴在麵粉大米堆上或掛著葡萄糖的吊瓶了)。填滿了胃,填滿了嘴,從無到有的充實,是我們擁有味覺美的起點。為了脫離虛空而向充實的追求,和哪個文藝範(販)子的遠離虛空和追求崇高有什麽不一樣了?憑什麽認定吃貨們沒有追求?這個美味,其實真的是所有生命的共同擁有,充實和美到了極致。退一萬步說,人類潛意識裏瞧不起對美味這個美(以及一切俗的美)的追求,主要是俗的美來得相對的容易。美的最大珍貴之處,乃是你得不到。這樣也難得到,那樣也難得到,終於付出代價,奮鬥,艱苦卓越地學習,和超凡脫俗地思考,得到了,人類的普世價值就出來了,勵誌的傳說也就有了。太輕易得來的美,就比如一口能吃上的美味,不叫美,那叫“想得美”。
然而,品嚐之美教給人類最有價值的地方卻不僅僅在於人此時嚐到的美味本身,和回味無窮,而在於它賜予人類一個永遠沒有斷層和永遠不會缺失的曆史。人類對藝術美會或長或短地,必須承認曆史的更替,潮流的更新和所謂進步的喜新厭舊。我們人類作為一個群體,卻很少有美味會過時的時候。古時的美味,到了今天則還是美味。古人吃的苦,我今天吃,隻怕會覺得更苦(我這樣海枯石爛的忠誠和堅貞,我自己都感動得要哭!)。而且,人和其他生命對於味覺美的選擇的差別在於,人在不停地嚐試, 創造味覺美。動物除了對提供的美味選擇來選擇,它們不能對美味選擇進行再創造(沒見過猴子會把麵包和火腿腸夾起來吃吧)。我們的祖先,在第一次把鹽放到食物裏去的時候,就已經改變了我們所有的曆史。因為這一個舉動,在人類發明用餐工具以前,就已經深刻地把我們和猴子區分開來了,和人類開始用火的偉大意義沒有那麽大的差別。我們今天的每一個人,繼續通過對鹽的品嚐,來深深地紀念我們的祖先讓我們和其他動物行為的永遠剝離。發明現代奶油冰激淋(鹽水冰棍不算,北極熊大概也吃滴)的前輩(據說是路易十六的禦廚;不幸的路易啊路易,法國人砍了你,但你也算為全人類做出卓越貢獻了),向您深深地致敬!
美味又的確存在斷層,那還是因為人類的疲勞感和喜新厭舊感。比如一段時間,“我”吃這個東西吃膩了,不覺得好吃了。然而大多數時候,歲月和機緣會讓人重新拾起來,絕對非常喜歡。比如,小時候外婆家的味道,說的就是這樣神奇的傳說,而且幾乎是普世的。(對於人的喜歡,你們彼此喜歡過,你們彼此不再喜歡了,但你對對方還有感覺,那是什麽感覺?那是你希望TA還記得你和喜歡你, 雖然你可能不再喜歡TA!這不比喜歡“吃”要卑劣得多了!人類居然還創作詩歌戲劇等等來矯揉造作地表達深刻!)然而,人又會老去,味覺慢慢據說也會失靈。美味能夠做的,也隻能存在於記憶和心裏了。所以人們發明了“回味”這個詞,說的意思就是,你的不堪的或者美麗的過去,在今天更加有意義了,且儼然是一種味道。人的一世,生,老,病,死,對美味的欣賞,又是從無到有,從有到無的過程。一旦想到這個最簡單的人生味覺,我們也都要失去的,今日追求她和珍惜她,又有什麽需要批判的俗麽?
若老至一嘴無味,兩眼昏花,我有幸嚐遍世間酸甜苦辣,見慣路途人情冷暖,若我還對美味珍藏甜蜜的回憶,我的人生哲學,便該是無怨無悔了。
不用等到那一天,現在就為此開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