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問題是:他“肉身的被懲罰至死”是基於人間的律法,而“赦免了他靈魂上的罪”的,是那“神”。還是那句話:你是說人間的律法比“神”的律法要公正嗎?
而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神職人員(牧師、神父等)總在教導人們:不可違反“十戒”,不可做壞事,做壞事的後果是要下地獄。而現在,耶穌(神?)給了他們一個大耳光,以實際行動告訴大家: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壞事,隻要臨終信了我,就能上天堂。所以,“上天堂”和“下地獄”的標準不再是牧師、神父等說的做好事還是做壞事,而是信不信這個“主”。
既然論壇不是適合傳道的地方,又為什麽在此傳教呢?
Good n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