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年底還有三次pay了, 我年中加入此公司,按合同我有年終bonus, 但不知是12月還是1月發。
我一直按存滿%計算扣401K, 這樣如果年底扣除多餘的(bonus)部分就可能超標。我前公司是超出max的部分自動轉入稅後, 而前前公司是有到max立即停止,這個壞處是失去公司的match。
因為我們公司bonus 何時發不定,我會存在兩種情況: 現在降低conribution%, 如果得不到bonus我會多交幾千元收入稅; 或者目前不理會,但也有失去bonus match的部分,也是幾千以上。
想看看大家遇到這種情況,你們會怎麽選?
另外疑問,如果401K 存爆了, 稅務局是否有額外罰款,還是補交多存的部分?因為今年是2個公司分別contribution,現公司不知道前半年contribution情況。
讓大家見笑了,我窮人一個才考慮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