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加拿大西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一名女子黛爾.福特斯在經過了一場差不多十年的與前男友的房產官司之後,卻發現自己欠下了六位數的律師費。現在,她的律師稱要把她的房產收回作抵押。
54歲的黛爾表示,她的家人和朋友都不能相信,這是真的。她打贏了房產官司,卻要失掉房子。
黛爾是為單親媽媽,一個人帶著個有殘疾的兒子。她唯一的財產就是她的房子和前後12公頃的土地。她說,在過去25年中,她都要打兩份工,來保證自己的支出。
十年前,她的前男友威爾森在分手後,窺視她的房產,對她提出了起訴,稱自己也擁有部分產權。 無憂資訊
官司一打十年,這比黛爾的律師杜巴斯(Jonas Dubas)預測的要長了好幾年。
黛爾介紹說,案子的審理時間長達三個星期。她說,為了我那一小塊地,兩邊律師的桌子上的文件堆的老高,看上去有些可笑。 無 憂 網 - 51
她介紹說,2007年,在案子最終進入審訊程序的時候,她支付了幾千元律師費。在案子繼續下去之後,她的律師稱,她需要先拿出10萬元的房產按揭作為抵押,利息是每年18%,否則他不會繼續為她做代理。
通常來說,來自溫哥華的這位離婚官司律師阿巴斯的標準價格是一小時300元。在他給黛爾的賬單中,有幾次隻是給對方律師打個電話、留個言就要收費148元。
在2010年,黛爾終於贏得了這場離婚官司。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上訴庭裁決,她的前男友威爾森敗訴,並需要支付黛爾的訴訟費用。
黛爾覺得鬆了口氣,因為這至少涵蓋了部分律師費用。並認為,維爾森需要支付這筆費用。而這個時候,她的律師費用已經累積到了9萬元。
但是,維爾森宣布破產 – 這就意味著他不用再支付這筆錢,而黛爾無法強迫他支付。
與此同時,她的賬單也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到現在,已經達到了18萬元。
她稱,自己並非要逃避支付律師費,隻是,這樣的法律體係,讓她打贏了官司卻丟掉了房產。她稱,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情,但是,現在她隻能責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