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看一下這個“形”字。 “ 形”字講的是視覺效應。 “形式優美”起碼包括“形美”。 但英詩中的格律是講音節,音步,抑揚,押韻等等。 從視覺的角度, 英文律詩沒有漢語律詩的規整。 換句話來講, 英語律詩沒有“形美”。
當人們講“形式優美”時, 它含義被挪用了, 擴展了, 延伸到音和韻。 但英語與漢語是如此不同的語言, 英語以詞為單位, 漢語是字。 英語一詞可以有幾個音節, 但漢語一字一音節。 英語有揚抑格(輕音, 重音), 漢語有四聲和抑格頓挫。 這裏麵的相通性很小。
但是人們基於好的願望, 認為在翻譯英文的律詩(尤其是早期的)應有古風, 應有格式, 於是就有了自我約束。 這種約束是一種鬆散的約束。 10個音節的詩往往被用11個字一行譯出, 或12, 或13, 或14個字, 取決於內容的複雜程度。 字數並無定論, 因詩而異, 因人而異。 從音節到字的MAPPING是非常弱的, 我看不出有任何根據。 這是一廂情願, 也無可非議。 但是這種約束帶來兩個直接的壞的結果。 一是限製了準確地表達原詩的內容, 感情, 隱喻。 二是不簡潔。 因為你要湊數。 當我們追求這樣的“形式美”時, 不可忘掉它的局限, 更不可祭為尚方寶劍。 對一些短而簡單的詩, 這種“形式美”是可求的。 但當原詩表達的含義非常深刻, 複雜, 追求這種“形式美”可能會作繭自縛, 或者是在自殺。 這是我的看法。
另一個可以被容納到“形式優美”的是韻律。 詩在最初是唱的, 後來是吟的。 韻是和發聲連在一起的。 韻的實質是重複, 音的重複, 在勞作時吟唱能減少疲勞, 使內容更好記憶。 必要的韻律會增加美感。 但有韻不一定必然美。 單調的重複會帶來疲勞感。
我不看好簡單地采用原詩的RHYME SCHEME, 因為講漢語的人習慣於千年培養起來的韻律。 我舉個例子來說明英語中常用的ABBA在漢語中並不上口。
AAAA 或 AA?A是被人們廣為接受的。
樹上喜鵲喳喳叫,
新娘新娘快下轎。
新娘情急沒踩好,
姑丈麵前崴了腳。
樹上喜鵲喳喳叫,
新娘新娘快下轎。
新娘情急不小心,
姑丈麵前崴了腳。
但ABBA (十四行詩中常用的)則不被人們同樣感受。
樹上喜鵲咋咋叫,
新娘新娘拜雙親。
新娘情急不小心,
姑丈麵前崴了腳。
上麵的順口溜是瞎編的。 我是想說明, 韻是活的, 不應照抄。
同樣, 揚抑規律在不同語言中也是不同的。 比如 按英詩中輕重(音),輕重,輕重。。。。會出現
一人, 兩人, 眾人,
人人能吟。
但在漢語中更為欣賞的還是
一人, 兩人, 眾多人,
人人能吟。
以上是個人感想, 沒從課堂學過, 也沒讀過許多INTERNET 上的文章。 偶爾讀一點, 大多是和我的看法相反。
希望看到論壇上別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