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不等於分裂。關鍵是為什麽會有人死乞白賴地想分裂。

您認為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這些實行民主製度而且幅員遼闊,人口組成複雜,各州也自治的國家,有什麽嚴肅的分裂壓力嗎?

而且分裂似乎也不意味著肯定天下大亂。

加拿大的魁北克,的確想獨立,可是他們也遵守了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決,必須有明顯多數(50%加1是不行的)的魁北克人支持獨立,這個問題才能拿到下院討論。他們的獨立運動,是不會有亂子的。

如您所說,民主製度提供一個契約。想分家,一樣有契約。如果人人都按契約做,即使分裂也不會亂。

關鍵是為什麽會有人死乞白賴地想用武力分裂。少數感到自己被打壓,基本權利受侵犯,這才是症結。少數服從多數,人的基本權利(如生命,自由,私有財產等)是不應受這種方法左右的。民主製度恰恰是保護這些權利的。而且給解決想分裂的症結提供的渠道。

有人可能會說美國內戰。可是內戰的真正原因是奴隸製。以這個原因鬧分家,正義究竟在哪一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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