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仇注意事項

 

“複仇是一種原始的正義……假如由於法律無法追究一件罪行,而不得已自行複仇,那也許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也要注意,你的報複要避免違法,最好是能逃脫懲罰。否則你將使你的仇人占兩次便宜:一次是他冒犯你時,一次是你因報複他而被懲罰時。”

       ——培根

400年前的英國老頭告知我們,毀滅性複仇是劃不來的。精神可嘉,行為愚蠢!我建議這些勇(義)士先看看日本的推理小說,再計劃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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