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維權、再受難、荊棘新前路--我的受難與救贖之路

來源: 革命軍中馬前卒 2022-07-22 12:36:4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30053 bytes)

        受難、維權、再受難、荊棘新前路--我的受難與救贖之路

   Suffering, Rights Protection, Secondary Injury, New Way Of Thorns--The Path Of My Tortuous Hardship And Struggle

                           ——致這個時代遭受苦難的人們

                              To the suffering people of the world in this age

                         

                         王慶民 Wang Qingmin

    

    光陰似箭,距我在2018年8月離開中國大陸、踏上流亡海外的道路,已過去了很久。但每當我想起自己兩年多來在中國經曆的一切,包括在中國大陸上訪、寄遞信件、聯係各界人士以呼籲關注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問題(及呼籲和希冀推動相關的教育改革、製度改革),後來又赴香港維權、呼籲、求助的過程,在中聯辦門前割腕試圖以死抗議後,卻被關進被精神病房“觀察”、後來又被羈押在警署羈留室的痛苦經曆,仍記憶猶新。作為一個孤獨的維權者、價值觀理想化而性格脆弱的反校園暴力呼籲者,我在大陸四處奔波卻處處碰壁,進行了近兩年堂吉訶德般的個人社會運動;當我抱著近乎幼稚的希望來到香港,又遭遇了千斤壓頂般的打擊,曆經磨難與心酸,親身體會到了被拘禁與羞辱的痛苦,至今心有餘悸、創傷猶存。

    當我遭受一係列沉重打擊、失去自由之時,我就在想著:我一定要把自己這幾年維權、求助、受難等經曆全部寫出來。無論是試圖傾吐自己艱辛而曲折的經曆、簡要述說自己在大陸四處奔波,到政府機構上訪和請願、拜訪和聯係媒體人士、社會知名人士,以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曆程;還是想要描述在港維權、拜訪泛民人士過程中遇到的人和事,展示香港政治、社會生活之一隅;為了訴說香港警方對被拘留人士的作為、揭露香港精神病房的隱秘內情、論述我所了解和搜集到的大陸精神病院惡劣的環境與廣泛的人權侵犯情況,分析陸港精神衛生體製的弊病,探析解決精神衛生與強製收治中的種種問題;講述我返陸後一係列波折與屈辱,以及作為弱者在中國麵臨的種種苦難……我也知道,在中國,在世界無數的角落,有千千萬萬的人,他/她們比我承受了更多屈辱、走在更艱難的道路上,付出了更大犧牲。因此,我有動力,更有責任,把這段經曆寫出來,記錄這個殘酷的時代,為社會中的弱者發出呐喊。哪怕在寫許多段落時,我都需要再度回憶起那些苦痛、屈辱與悲傷。

   目錄:

 第一章 受難與抗爭--一個校園暴力受害者與維權者的曲折人生——4

   (一)校園暴力的摧殘與個人理想的破滅——4

   (二)在網絡社會的大致經曆,一段插曲加速我走上維權路——7

   (三)堂吉訶德般的維權與單人社運——19

   (四)一滴水無法穿石,一愚公不能移山——23

   (五)絕望中再生赴港之念——32

 第二章 興奮、失落、迷茫、絕望--在港的十日奔忙——34

   (一)在盲目樂觀中抵港——34

    (二)初見泛民,順而無利——35

   (三)心事重無心覽景,物價貴焦慮日深——36

   (四)造訪國際特赦組織和民協,二赴支聯會——38

   (五)與支聯會馮女士的第一次談話——38

 

   (六)二赴職工盟,造訪立法會——41

  (七)赴港中大拜見周保鬆教授未果、參觀中大民主牆——44

   (八)一赴中聯辦、與馮女士的第二次談話;看到香港“籠屋”——45

  (九)造訪港大,在港大民主牆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和建議書——47

  (十)與職工盟林祖明先生交談、造訪社會民主連線試圖拜訪梁國雄先生未果——49

   (十一)一段插曲及關於中國女權問題、網絡暴力問題的感想與評述;去聖德肋撒醫院、再訪港大——52

  (十二)到訪六四紀念館——59

  (十三)發出最後一波求救信(包含《關於個人情況的說明》一文)——61

   (十四)維園六四日,燭光淚瑩瑩——68

   (十五)赴聯合國難民署和明報編輯部,以及回憶造訪端傳媒的過程——72

  (十六)向中聯辦遞交請願書;參加紀念李旺陽先生的晚會——73

第三章 血灑中聯辦,手銬加身——75

   (一)為什麽非要用流血與死亡的方式來請願呢?——75

   (二)為自殺做準備——78

   (三)血灑中聯辦——79

   (四)抵達瑪麗醫院,做檢查和縫合傷口——80

   (五)接受精神科醫生的問詢,命運的惡性轉折——82

第四章  焦慮、順從、麻木、煎熬--囚於精神病房的二十三日——85

   (一)痛苦的掙紮與被迫的調試--初入精神病房——85

    1.渾渾噩噩的入院過程——85

     2.覺知失去自由的痛苦——87

    3.流血呐喊成泡影,重獲自由很遙遠——88

    4.對惡劣的精神健康覆核製度的評析——89

    5.強打精神在病房寫詩寫文,最後放棄——90

    6.打電話求助,馮女士來探望我,聯係父親——91

    7.和主治醫生的第一次談話——92

   (二)被動而強製的“適應”--對病房生活的日益習慣、麻木——93

    1.飲食習慣劇烈的改變;評析大陸精神病人惡劣的飲食條件——93

    2.逐漸與部分住院者熟識、相互溝通——95

    3.樹欲靜風不止,一場換房風波——97

    4.與病房部分護理人員熟識;對病房其他日常生活的適應、麻木——99

    5.看報紙與書籍雜誌、看電視,獲取信息與新聞;對這些信息、新聞的感想、聯想——106

    6.真的就這麽“適應”了嗎?——128

   (三)“被入院”容易出院難--殘酷的滯留、身心的掙紮、痛苦的思考——129

    1.和主治醫生談及自殺問題;我個人關於自殺問題的想法看法——129

    2.關於聯係家人問題的麻煩與拖延;我父親試圖來港過程中的波折;對香港醫院嚴重的官僚主義、繁瑣誤事的形式主義問題的評析——133

    3.打電話與探視--隔離中的縫隙、脆弱時的依托——139

    4.終於等到社工;關於醫院聯係家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中的一些事——142

    5.醫生與我家人通話;對以住院者家人描述來判斷住院者有無精神疾病/病情程度的不合理與危險的評析——144

 

    6.一次醫生嚴重疏失險些讓我在精神病房又多關押一到兩周——151

  (四)出院前的經曆與波折——153

    1.醫生勸阻我維權;對大陸利用精神病院迫害維權者的案例舉例及分析、引述相關權威文章和調查報告——153

    2.出院前的一係列談話——163

    3.遭遇盧偉傑的威脅恐嚇,幾乎影響出院——168

    4.終於看到自由的曙光——174

    5.終於離開精神病房,以及對於中國大陸惡劣精神衛生體係的再評價(前麵評論過多次了,但不夠。雖然本段的評價也還是遠遠不夠)——175

   第五章 帶銬輾轉、蒸籠般羈留室過夜、PTSD的初現--捱過“最後”還有“最後”——181

    (一)手銬再加身,繁雜程序的折騰——181

    (二)在西區警署羈押間受苦——182

   (三)蒸籠羈留室、與年輕警員對話——185

   )重枷下被押送去瑪麗醫院——188

   )不離奇的在港尾聲:離港前的最後幾小時——191

 第六章 “平凡中的殘酷”--未知的危險、已知的危機、舉步維艱下的伶仃——194

    (一)在深圳短暫的逗留與不確定性下的焦慮不安——194

     1.與D先生的初次談話、重提對防治校園暴力問題的呼籲、我與父親的爭吵——195

     2.強撐下的消耗式拖延與國保疑雲——197

     3.進一步求助遇瓶頸、多處求援受挫、決定冒險返回河南;和D先生的第二次談話——198

    (二)中風後遺症下的父親、PTSD發作後的我;危機與焦慮下的錯誤選擇——204

     1.高鐵上漸覺焦慮日常化,創傷後壓力綜合征的爆發——204

     2.因父親的中風後遺症,在鄭州站外又經波折——206

     3.我回陸後與父親第一次短暫的對話——208

     4.去找旅館期間的波折、對明天的思考、螞蟻借唄還款——209

     5.討論進一步關於抑鬱症看診問題和對此前就診的回憶——211

     6.與鄭州市的Y先生見麵和簡短交談——215

     7.恐懼下向曾經的同學求助,再知人情冷漠和明哲保身——217

     8.不得已下倉促決定返回深圳——225

   (三)殘酷而屈辱的求救之路——226

     1.一路顛簸、一路求援、一路難受的返回深圳——226

     2.意料之內的求助結果和情理之中的“屋漏偏逢連陰雨”——232

     3.呼救下又嚐人情冷暖——236

     4.又找到新機構看到一絲光芒——237

     5.在社交平台上求助新人舊人——239

     6.決定硬著頭皮去找人求助——240

     7.以為終於找到了幫助我的機構——242

     8.再次求助同學失敗——245

     9.自以為融入了公益團體、生存危機迫近——247

    10.兩次遭推拒下精神崩潰——248

    12.又在顛簸之下繞到惠陽,手機時好時壞,不得不又買了一部——253

    13.在惠陽的短暫停留——254

 (四)住在C先生家裏度過的半個月時光——255

    1.綠皮車硬座的一日旅程——255

   2.初到C先生家;關於我自殺經曆的遮掩問題——256

   3.身住下心卻不寧;對中國精神衛生體製、精神病院的恐懼——260

   4.全力掙紮和全麵碰壁——263

   5.反思、後悔、焦慮、恐懼——265

   6.網貸機構給了我出國的希望——266

   7.一次急診經曆——266

   8.在C家裏的所見所聞所感——267

  (五)第一次出境避難,以失敗告終——269

   1.離開C家前往東帝汶——269

   2.抵達東帝汶,見到C先生——271

   3.求助歐盟、聯合國駐東帝汶代表團失敗;在求助美國大使館時遇險——272

   4.與C先生關係出現裂痕、痛苦下放棄工作機會——274

   5.和C先生關係日益惡化,最終瀕臨破裂;對於個人慈善局限問題的反思——277

   6.踏上回國之路——280

 (六)再次離境,直到現在——284

    1.我不想認命——284

    2.猶豫、折返、重新踏上旅程——287

第七章 說不盡的餘言——289

 (一)文字的力量與無力——289

 (二)個體記憶、集體記憶、共同記憶;自己對自身共情的局限——293

 (三)個人命運背後的國家與時代——296

 (四)假如我躋身既得利益者行列,而非成為淪落人——299

 (五)救贖之路上的絕望——302

 (六)等待黎明——303

 (七)結語——304

 

 第一章 受難與抗爭--一個校園暴力受害者與維權者的曲折人生

   (一)校園暴力的摧殘與個人理想的破滅

    我叫王慶民,1994年出生於中國的中部省份--河南省。因為家庭變故、家庭暴力等諸多外部原因(涉及內容太多,我以後會專門撰文講自己的童年經曆,在此就不展開講述了),未接受正式的小學教育,靠自學和父親輔導完成小學階段學習,當然也沒有大多數孩子都有過的幼兒園及小學集體生活經驗。直到2007年才直接就讀初中一年級。由於此前從未有過校園生活的經曆,導致我與其他學生格格不入,如言談舉止不合群,時常不注意個人衛生等,很難適應學校生活和建立良好人際關係。而較柔弱、女性化的特質和瘦弱的體格,讓我成了易被欺淩的目標;執拗、太過講理(也可以說認死理)、敏感、不善於忍耐、看不慣不平事的性格特點,更容易與他人發生衝突。

    於是,2007-2014年,也就是自我上初中到高考複讀的近七年時間,我遭遇了多次持續性的校園暴力,其中2008年初中二年級(在河南省滑縣道口鎮抗大初中北校區,校園暴力施暴者李治、王若斌、付康及其外班不知姓名的惡霸團夥黨羽等)時與2011-2012年高中一二年級(在位於河南省新鄉市的河南師大附中,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施暴者淩霄漢(高一11班)及其外班黨羽;杜邦、孫啟宇(高二13班)等;學校包庇縱容者時任副校長閆新全;對我侮辱、諷刺、威脅的時任高二13班班主任方世蘇)時,遭遇了兩次極為嚴重的校園暴力和因校園暴力引發的網絡暴力。這些校園暴力形式包括直接暴力毆打、辱罵、使用粉筆瓶蓋碎磚礫書籍等物品對我長時間襲擊、在宿舍我的鋪位上潑水、群體性的威脅恐嚇、在互聯網上散布關於我的謠言、詆毀性言論和傳播我的照片等,並受到了嚴重的歧視和孤立。而我不斷反抗、告狀,對打和使用物品還擊、從學校告到教育局,但作用有限。幾年間多次因校園暴力休學和轉學。此外,我還因為這些校園暴力的打擊,造成與同學間人際關係的惡劣,還在痛苦與反擊中嚴重誤傷了一位老師(非常抱歉我不知道這位老師名字)、過度反應嚴重傷害了一位叫王乾坤的同學。這更令我愧疚和痛苦。而這些校園暴力事件給了我巨大創傷,當時整日生活在衝突、屈辱、焦慮、憤怒、恐懼之中。久而久之,我患上了抑鬱症(2017年在鄭州市診斷為中度抑鬱,但抑鬱症的相關症狀,如過度焦慮、情緒波動、壓力過大,早在2008年遭遇校園暴力後就發生了,並且在此後每次遭遇校園暴力時就會出現這些抑鬱狀況),對我的學業造成了毀滅性影響,原本應純淨而有活力的青春布滿了傷痕、淚痕,我的前途命運也因之被斷送。(關於校園暴力詳情,因篇幅關係,在此不詳述。我寫有《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一文,共12萬多字,細述了我2007-2014年遭遇的校園暴力的具體情況)

    不過,我的學習成績一直較好。雖然校園暴力給我學習帶來嚴重負麵影響,但我學習非常刻苦。尤其在內陸中學那種高強度學業壓力和高密度授課進度下,我需要起早貪黑的誦讀、聽課、寫作業,最刻苦時從早上5:30學習至晚上22:30,期間僅有不到4小時的休息時間,寬鬆時也是從7:00-21:30,中間同樣隻有4小時休息。而我就在這樣的學習強度下度過了近5個學年(除去斷斷續續休學的兩年)。

    另外,幼時沒上小學,卻還有很多空餘時間看了一些父親讀中學的時期(1970-1980年代)的老的初中乃至高中課本,雖然當時大多數不完全懂,但是對後來中學學習還是很有幫助。尤其語文、曆史、地理看了很多。而且文科的東西影響往往是潛移默化的,不管是固定性知識,還有價值觀影響,都慢慢滲透進我的記憶,我的內心。同時,我還看了一些父親年代的小人書(連環畫)、畫冊、雜誌,對我積累知識也多有助益。此外,小時候聽廣播(那時全家遭遇不幸,輾轉流離,沒錢也不方便買電視,偶爾湊到別人家看。2005年之後我家回滑縣定居,才買了電視。我開始聽廣播時還不到10歲,那時央廣一套還沒改為“中國之聲”)、稍大後看電視,收聽收看了大量社會新聞,對我豐富知識、認知社會,同樣產生重大積極作用。

    最關鍵的是,自10歲至今我在書店和圖書館十多年的閱讀經曆(也包括我後來在網上閱讀)對我後來的學習以及生活包括自己的思想影響巨大。我集中於看政治、曆史、社會問題和文學類的書籍,其中的知識、價值觀對我影響頗深。而報刊雜誌對我了解和看待現實社會的影響更為巨大。魯迅和契訶夫的小說對現實的深刻批判、托爾斯泰的巨著蘊含的人道救贖精神與奧威爾的佳作對極權危害的揭露、費正清與秦暉剖析中國曆史與當下的金玉之言……他們作品傳遞的知識和價值觀深深紮根於我的心中;而《南方周末》、《南風窗》、《讀者》(以及2014年起在互聯網上閱讀的《紐約時報》、《聯合早報》等)等報刊雜誌更是我思想啟蒙的基礎讀物,成為我了解當代中國與世界的窗口……我在閱讀中有了巨大的收獲,也有利於提高我的學習成績。在這樣的閱讀與課外學習下,我在社會科學領域有了相對豐厚的知識儲備,尤其在國際關係/國際政治方麵有很高水平的認知和很強的分析能力(在這一點上我沒必要謙虛)。而經年累月閱讀中的知識積累與價值觀建構,是我後來做長期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及推動教育改革的思想基礎。

    因此,我在學校一方麵遭遇校園暴力,但成績依舊名列前茅,同時又不斷休學、轉學,且不止一次換到不同城市的學校學習。2013-2014年,我飽經創傷終於能夠較好的適應學校生活,在2013-2014學年高考複讀時穩定在一本線上40-60分,偶爾成績還會更好。如果成績這樣保持或者繼續提高,我至少能考上211、985院校,甚至更進一步考入中國人民大學等院校。但就在2014年年初,發生了因我曾經在前麵學校上學時的事情被歪曲傳播到新校的情況,以及一些其他原因,導致我驟然被孤立和歧視。而這時又是高考關鍵點,我精神壓力巨大,此前又多次受到校園暴力的傷害,舊的創傷並未愈合,新傷如同向舊傷口撒鹽。因此原本就脆弱的心理迅速崩潰,於高考百日前休學,高考失敗(雖仍考到距一本線差14分,為河南省高考的前20%-30%,但對我是慘敗)。(關於決定人生命運的這200多天中,我心理上的折磨,另文有詳細描述)

    我此前為了恢複學習,轉到了離老學校幾百公裏外的新校,我父親為我付出了巨額擇校費和生活費(我家庭條件很差,祖父母又長年患病,醫療和相關照看的開支巨大。尤其2015年之後,幾乎陷入絕境)。為了在其他城市考學,還多次遷移戶籍,也很麻煩。我極為刻苦的起早貪黑、冒著酷暑嚴寒學習(內地小城市假期很少很短,平日平均一周隻放一天假,暑假一個月寒假半個多月,高三更是緊張),努力衝刺,卻得到如此慘痛的結果。我心理受到極大刺激,精神在焦慮與麻木中徘徊,不斷做噩夢和回憶遭遇校園欺淩的場景,沉浸在高考失敗的痛苦中難以自拔,意誌消沉,精神恍惚,就再沒去學校上學(雖還在掛名參加每年的高考,但根本沒有正式學習(嚴格說“非正式學習”也基本沒有,焦慮抑鬱下如何正常學習),在應試教育主導、題海戰術為主要提分手段的高考模式中能考成什麽樣可想而知)。

    對我來說,沒有考上如中國人民大學(或至少211、985)等院校,就等於我徹底失去了實現理想與追求的機會,沒有了改變充滿不公與黑暗的社會的條件和地位、喪失了以名校學生身份參與中國自由民主事業的可能,我的政治抱負化為了泡影。對我而言,沒有名校學曆,就等於喪失了90%以上的參與社會的條件。而我的性格和身心狀況,做一般白領和基層工作人員又不甘心(更重要的是我因一係列創傷導致無法適應社會,不能適應複雜的人際關係,擔心工作中再次像在學校裏那樣被孤立與歧視,害怕受欺淩和傷害),自然也不適合於打工,家庭又很貧困,不能考上名校在個人前途上也沒有出路。而這些憂慮與痛苦反過來又惡化了我的精神狀況,形成惡性循環。

    此後,我長期在河南新鄉市(有短暫幾個月在河南焦作市)自己租的出租房看實體與電子版的書籍、雜誌、報紙,玩遊戲,以及在網上和一些知識交流圈子評論時事,以密集的閱讀和評論轉移注意力,把辯論時事、在群組內做一些思想啟蒙,當成一種心靈寄托。如果沒有這些轉移壓力的手段,校園欺淩中的屈辱、折磨,就足以摧毀我的意誌,讓我自殺、或精神徹底崩潰。但即便想方設法減輕痛苦,我的抑鬱症仍舊在加重,如沒有力氣收拾床鋪和正常洗漱,情緒波動很大,時而情緒樂觀,但有時想到受欺淩的事情和晦暗的前途,又會一天時間都不想出門,即便出門走路也跌跌撞撞,如同靈魂出竅一樣。

   2015-2016年,我父親因突發腦中風,臥床一年,我又不得不與幼時對我實施家庭暴力的姑姑見麵。此前我長年不回家,從2007年上初中就租房住在外麵或住校,假期也不回家,找我父親都是在他工作單位滑縣中醫院。後來我到外市上高中,連和我父親都不常見麵了。2015年我父親中風後,我才又和我姑姑斷斷續續待在一起幾個月(此後我父親好轉,我就又回新鄉市出租房住了)。她在1995年左右的家庭變故中因受刺激,精神上出了問題。我幼時她常對我毆打虐待,甚至把洗腳水潑到我頭上、把我的頭摁倒水盆裏,長期對我施加家庭暴力(這些在我的《自述》中有清晰描述),我與她水火不容。我在10歲之後尤其13歲左右,也進行了激烈反抗。雖然這次見麵時我長大了,她對我沒像以前那樣糟糕,但依舊衝突不斷,在醫院陪護期間見麵後時常吵架、對打,甚至動了刀子(我身體瘦弱打不過她個潑婦,刀隻是防身威嚇用,打是用手,沒出血)。因我不適應社會和不能工作,我還要從她那裏拿生活費,這讓我感到非常屈辱。除了我父親,我爺爺奶奶也常年被慢性病傷害,我爺爺已於2017年去世。我奶奶已經幾乎完全喪失意識、生活100%不能自理躺床上等死,皮膚上到處都是爛瘡、身體周圍全是惡臭尿騷味。而我父親和我姑姑為了照看爺爺奶奶,也耗盡了時間和精力,沒有任何休閑的條件。此外還有許多事情,打擊和磨難(而不是磨礪)不斷,都讓我感到社會的殘酷與生活的艱難。而我後來幾年根本未在學校上學,高考成績(仍然每年參加考試)自然越發糟糕,遑論重新得到巔峰時期的分數了。

   我也大致了解到,2013-2014學年與我同一班級、成績相近的學生(即濟源一中文科七班複讀班),大多都在名校學習,生活快樂、前途遠大,未來也能有體麵、收入優厚的工作;而在2010-2012學年河南師範大學附中的同學也普遍過得不錯,包括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和旁觀者,都毫無愧疚的好好生活著,有些東西過得還挺滋潤。而我卻被校園暴力毀掉,身心受創,尤其精神和心理上受到不可逆的傷害,生活日益拮據。在這種強烈的、刺激性的對比下,我越來越感到不平。在2014年高考失敗時,我主要是感覺痛苦和屈辱,焦慮抑鬱,而由於刻意逃避現實,所以盡量不去觸碰心中對於前途毀滅的怒火,選擇退避和遺忘。但兩年後我飽嚐世事艱辛時,就對我七年間遭遇的各種校園暴力非常憤怒,複仇和討要公道的想法充塞於心中,發誓要做些事。

    在這幾年間,我也通過各種途徑,如報刊雜誌、電視、互聯網,了解到大量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的案例和相關討論,越來越感到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普遍性、嚴重性,以及解決的急迫性。因此我希望通過我的個案,促進中國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製度性建設,讓社會各界都關注和參與解決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此外,我在中學階段也親身感受到了中國教育的種種弊病,包括教育體製的僵化腐朽、教育的內容與形式的各種缺陷。這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的泛濫密不可分。因此我也希望為教育改革盡自己一份力)(關於這些,我的另一篇文章《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有詳細記述和分析,《自述》中也有大量提及)

    於是我決定要獨自維權和發起關於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社會運動,哪怕沒有名校身份和他人支持,哪怕家庭貧困,自己一個月幾千(波動很大,不是確定的)的生活費,我也要做。引用我自述中的話就是“……人之窮途,其言(行)也善。幽暗的人生還要照亮社會最後一秒。而且也正是幽暗,才更想照亮社會,讓自己不一無是處,不致湮沒於芸芸眾生和曆史長河,更不想卑瑣苦楚的終結。”也就是說,我不想白活這一生,一定要在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方麵做出開創性、建設性的成就。

    (關於以上這些內容,在我的《自述》中有非常具體的講述,所以在此就簡短節說,本文重點書寫的是《自述》及我其他文章中未提及的內容。在其他文章中已具體講述的,在本文中就不展開詳細講述了)

   (二)在網絡社會的大致經曆,一段插曲加速我走上維權路

   而這時,我又在知識交流圈(一個以“答題”為主題和紐帶的知識交流圈子)遭遇流氓惡棍的圍攻,我憤而退出。在我高考失敗後,我為了逃避現實、轉移注意力,以及舒緩壓力和調節心理狀態,加入了網上的一些知識交流圈子。2014年年底至2016年8月,在圈子的時候(主要在以下幾個QQ群和貼吧活躍:“一站到底雅風驛站答題”、“一站到底公孫答題”、“逐鹿·墨蘭閣”、“征服群”、“曆史地圖吧官方群(這個群不屬於答題圈,但我也比較熟)”等,貼吧三國誌11吧、一站到底吧,貼吧ID“旁觀的小貓”,後為維權安全注銷,詳細原因在後文解釋),我以“貓咪”為昵稱,時常做一些思想啟蒙、社科常識普及,例如出相關的政治、文學、曆史、電影、地理、軍事等類型的題目,也參與答題。或者與人辯論、探討中國與世界的政治經濟、社會民生;批判中國專製而腐敗的政治體製和各種社會醜惡現象。我會把自己要傳播的價值觀融入題目之中,或直接發一些如秦暉、福山的文字,做社科常識普及,以及點評曆史和各種社會熱點事件,分析中國政局,希望群友更多接受民主自由理念。有一部分群友也很喜歡我的知識普及,時不時有熱絡的交流。我在這個圈子待了差不多近兩年。這個圈子群友知識水平普遍較高,至少遠高於中國社會平均水平。其中一些群友,算是國內學識很豐富的知識分子了。因此,我與群友們有許多共同語言,我與絕大多數群友也都能夠和諧相處,有一些群友和我的關係還很友好。我對那個圈子是很有感情的。

    在那裏,我看到許多還不錯的中產群友和他們富足的生活,對民生百態又有了許多認知。雖然他/她們中的多數都精致利己,但也不乏關心時事者;有些忙於工作,閑暇答題娛樂,有些家庭寬裕,整日交友說笑……相對於我在校園的經曆,答題圈讓我更多觸及了成人世界,尤其得以一窺中國中產高知群體的價值取向、生活狀態。這些群友對社會黑暗麵大致上有清醒的認知,但是多處於既得利益階層,還是滿足於目前中國的現狀。他們雖然普遍有一定的求知欲和表達欲,但隻是把這當成一種興趣愛好,最多為了修身養性,並沒有也很明顯從心裏就不想把這些知識用在現實中以維護權利、促進公共利益、改變社會。雖然就對這些人的了解,他/她們總體上知識相對豐富、財產更是充足、人脈也很廣泛,社會地位也不差,完全有做實事的能力和條件。但即便他們大多認同自由民主理念,也隻是停留在口頭上,除了我沒有任何人願意以實際行動投入社會運動(當然,不要說社會運動,他們連圈子裏眼前的醜惡也冷眼旁觀,下麵我馬上就會提到)。我也在這個圈子及其中的“亞圈”直觀的看到了許多陰暗的東西,如拉幫結派、黨同伐異,說明中國互聯網世界也是“人情社會”而不是由道理和法治主導的社會。還有一些惡人、五毛,以及搞網絡暴力的各種手段,如人身攻擊、人肉搜索、侮辱誹謗、挑釁威脅。我從中得以窺視到互聯網環境的黑暗一麵及其具體表現。而且我個人也再次受到孤立無援下被圍攻的傷害。(當然,總體上看,圈子的氛圍還是以和諧友善為主的)

    (以下內容有必要非常詳細的講述。部分涉及人物昵稱用拚音半隱,既方便查證,又保護他/她們隱私)

    雖然答題圈大多數人不錯,但總有害群之馬。其中有兩個有知識但道德敗壞的惡霸,一個叫董佳博的惡棍(陝西西安人,據說曾就讀於西安高新一中,後來考入了西南石油大學,QQ號為767515381),另一個網名為“索拉”(不確定真實姓名,後來在其QQ空間發現其在德國的“居留許可證(AUFENTHALTSTITEL(aufenthaltstitel))”,他的名字拚音為WU YINAN,中文名為吳奕男,吉林省長春市人,他的一個QQ號為2574724048,高中畢業於長春第二實驗中學,曾就讀於長春理工大學,現在疑似在德國特裏爾大學(Universität Trier)留學,常住在下薩克森州(Land Niedersachsen)的吉夫霍恩縣(Landkreis Gifhorn)的東北惡棍。這個“索拉”很值得一說。“索拉”經常滿嘴髒話還帶狠勁,憑借以下特點橫行答題圈:

    1.陰險狡詐。如他自己說曾冒充女生在微信上套得罪他的人的話(未遂,而且“索拉”還覺得“可惜”)、聲稱在他不在的群裏有很隱蔽的小號觀察別人、疑似拆掉得罪他的人的QQ群(取得信任當上管理員踢光群成員)……其中前兩件事是他自己在群裏說的。“陰毒”這一點(尤其能夠製造恐懼感)是他能橫行霸道無人敢惹的最關鍵因素。例如他自己公開在群裏講這些陰毒的手段,就是想達到一種讓人恐懼的目的吧。另外,至少就我當時(2014-2016年)的了解,他始終不在圈子裏透露姓名和較具體的生活狀況(至少當時絕大多數人不知道),對自己現實生活極少提及(但是現在好像他公開了不少信息,也可能因為我當時沒有刻意注意和搜集),對隱私的保密做的很好,明顯很有心機、防備心理很強。

    2.恐嚇他人。例如聲稱可以“埋伏十個八個人”約架、動不動說要砍人、發和他有矛盾的人的照片挑釁。例如對一個也是東北吉林的勢單力孤的“許k宇(昵稱封s)”進行長期攻擊、誹謗、威脅。

    這個叫“許k宇”的人是脾氣古怪、說話非常難聽,常得罪人的,生活中可能受過什麽刺激,據群友說那這人因為挨過打得了精神病,我也覺得這個人心理和言語是比較扭曲,至於算不算“精神病”,我也不好判斷,現實生活裏這種人也不少,心理扭曲多是因環境造成,被他人和社會逼瘋的大有人在,我後麵還會分析這個問題。但是這人雖不算好人,但我在的兩年間,也沒看到他幹過什麽特別惡劣、具有危害性的事。隻不過因為他說話難聽又看著不太正常,群友都討厭他,自然不會幫他。其實討厭這種人別去搭理,或者罵回去就行了,何必像“索拉”那樣去過分欺負呢?如果這人真有心理疾病,這樣的攻擊毫無疑問加重了他的病。如此惡性循環,他就更加“不正常”了。(而且如果一定要挑毛病,許多群友都有各種各樣讓人不適的缺點、毛病,難道都應該被殘忍對付?)

    “索拉”就在答題圈挑釁這個人不停歇,不斷的發這個人的照片,各種謾罵、誹謗,還說對方慫、他約架那人不敢去之類(還配有疑似他指定的約架現場圖片),當然語氣非常凶惡和具侵略性,不像我敘述的這麽平和。而群友對此大多默默圍觀,或者把“許k宇”和他被圍攻當笑話看,甚至有幫閑和不明真相者跟隨“索拉”惡語辱罵和傳播謠言,即便善良些的,也就是說句“許k宇把網絡當成現實了”,意思是認為“許k宇”太在乎答題圈、不跳脫出去,是自己的問題。但讓這些圍觀群友說一下“許k宇”有哪些特別惡劣的行為,也沒人能說出來。這其實就是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性騷擾中典型的旁觀者“責備受害人”行為,找出受害者瑕疵,以論證“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相反,群友們對於“索拉”等人的惡行(後麵還會提到)卻不置一詞。(關於“索拉”等人欺淩“許k宇”的這些事,在我進答題圈之前就有了,我退出時也沒有看見終止,所以這場網絡暴力持續至少兩三年甚至更久)(我之所以用不小的篇幅講這個“許k宇”,其實也是因為我和他至少在某些側麵是相似的,例如都是相對孤立的、受過傷害的、處境惡劣的)

     3.造謠誹謗破壞他人名譽。例如汙蔑和他有矛盾的人如“許k宇”答題作弊,是“度手”(指答題時百度而不是憑自己能力),這在圈子裏是很嚴重指控,相當於說別人論文抄襲。但反過來有人(如群友“李s丹妮”)在答題比賽中這麽質疑他,他就立馬惡狠狠“你媽逼”的罵人,否認自己用百度作弊;提到稱讚和他關係不好的人(叫“中s革命軍”),就“什馬呀……”之類咋咋呼呼打斷別人……這二人和其他一些人拉幫結派、囂張跋扈,專找弱小孤立的人欺負。而且會把在線上的網絡暴力蔓延到線下,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而大多數人因事不關己就不敢也不願招惹他們,冷眼旁觀,甚至與其保持良好關係。至少就我看來,大多數群友並沒有因為他們各種惡行和特權而厭惡他們,連“不說話不合作”都沒有做到,哪怕“索拉”還多次做過騷擾女群友的事。

    我說的“索拉”對女群友的性騷擾行為,完全不是指那種溫柔、打情罵俏式的“撩妹”,而且多數也不是常見的那種輕微的言語不當(這種行為很多人都有,是缺乏對女性尊重意識的大環境所致,主觀不見得是惡意,沒必要苛責),而是很流氓和富侵略性,有時候帶著惡狠狠的惡棍氣息。例如既會趁人少時在群裏給女生(“昵稱“七q”,浙江省一位小學教師,溫和善良)發語音中發了好幾段“啪”、“啪”、“啪”的類似(或者就是)“打飛機(男性自慰)”聲音,他還和這個女生及另外在線的人開玩笑說他是在拍手掌,然後那個女生很尷尬,也不敢說什麽反對的話,反而引開話題避免進一步騷擾;也會利用眾多人熱烈聊天刷屏時調笑與其不熟的一個體育群女群主(昵稱古x煙,不了解真實身份,籍貫可能是江蘇或遼寧,也是個不錯的群友)“她是我前妻”之類一些很不尊重女性的話,後來這個女生退了這個她自己開的群,另建了一個性質一模一樣、大多數主要成員也一樣的體育群,長期沒有邀請“索拉”,也不知道是不是為躲他騷擾。

    此外,還逼走過一個人品很好的旅居新加坡(中國國籍)的女圍棋手(昵稱有好幾個,其中兩個昵稱是“珍妮姐”和“大萌姐”,是一個群主的圍棋界朋友。她已退圈,且不畏懼“索拉”,我就不半匿名其昵稱了)。“索拉”趁那個女圍棋手在群裏時,淩晨又沒什麽人,就和他另一個朋友(忘了叫什麽)發中英文翻譯題互答,答案都是“陰道”、“陰莖”之類詞匯,這個圍棋手罵他“mdzz”然後就退群、退圈子了。這是我看到的他性騷擾對象中唯一一個算是反抗了且拒絕忍受的。她一向比較正直,之前就指責過“索拉”開過分的什麽玩笑,說“看見你(索拉)就煩”(也可能就因為這,所以“索拉”利用大半夜群裏沒什麽人時候把朋友拉來以性騷擾來報複、挑釁她)。看來同為中國人,在新加坡這種法治社會生活的人的價值觀,的確不同於在醬缸和厚黑文化中缺乏正義感、對醜惡見怪不怪的人。

    而且這三次顯而易見的,被騷擾者都感到明顯不適、反感,甚至憤怒,而不是說“兩廂情願”。我親眼看見了“索拉”至少5次明顯且惡劣的騷擾。而“索拉”對其他人的非性騷擾的惡語相向就不勝枚舉了。而我和他交集並不多,隻有寥寥幾個共同的群,更沒時間每天盯著屏幕關注他,也與他沒有線下交集,我都看見了好幾次。那麽沒看見的有多少?這是公開場合,私下一對一私信又騷擾過多少不敢聲張的女生?他現實生活中又性騷擾過多少人、多少次?不言而喻。(絕大多數其他群友如果敢明目張膽這麽做,早成為眾矢之的、被大家逐出圈子了,可“索拉”卻安然無恙)

    值得一提的是,“索拉”性騷擾的對象都是在圈裏沒有什麽勢力,沒有男朋友、沒結婚或者男友不在圈裏的,而且相對勢單力孤,在群裏沒有“鐵杆”友人的女性。對於男友/丈夫也在群裏的女性,以及人緣很好、在群裏有號召力的女性,“索拉”就不敢騷擾(至少我沒發現)。這又體現出“索拉”陰險狡猾、欺軟怕硬的特質。而這,也是他多次性騷擾卻還能混的很好的原因。被騷擾的弱勢女性都不敢反抗(除了那位旅居新加坡的),他也就越發肆無忌憚。

    答題圈還有一些人肉搜索事件、把群友QQ號碼發到同性戀網站事件(據群友“大y蛋樹”說,他收到“一群求搞基的”加好友的信息,一度被迫設置了拒絕一切加好友申請)、匿名者在答題群裏發出一些生殖器圖片(群裏出現過好幾次,有人在群裏發出一大堆男性生殖器圖片騷擾圈子,非常惡心)等亂七八糟的事,不知道都是誰幹的。“索拉”就在群裏大肆宣揚發生殖器圖片的事是“許k宇”幹的,我也不知道真是那個人幹的還是他栽贓或者誹謗。據說當時有人去查了IP地址,也不知道查到沒有。此前,貼吧的匿名賬號公開了這個叫“許k宇”的個人信息以及一些諷刺他的言論,很明顯是他仇人幹的。

     就我的看法,群裏許多陰暗的事,也隻有既心理非常陰暗而且又有能力(有錢、有懂網絡技術和作惡手段的朋友、有心機)作惡的人才會幹得出來、才能幹得出來(反過來沒有能力幹的,就算心理陰暗也做不到。例如在一個群裏,我看見人議論這個“許k宇”和群裏其他群友吵架,“許k宇”說要在貼吧發帖報複之類。不久後有群友就說“到現在就看見了一個(許k宇的)小號”,語帶譏諷。我不太相信這樣的人有能力幹那些不僅缺德而且需要一定條件才能做到的事)。

    仗著在圈子裏的勢力、影響力,以及陰毒的技巧,“索拉”對他人反複的汙蔑詆毀,以及疑似栽贓陷害,是很容易讓不明真相的群友相信的,對被詆毀者的名譽會有嚴重破壞。這也進一步鞏固了他們在圈裏的地位,讓其他人都怕他們,至少不敢指責他們。

    總之,“索拉”和董佳博等人驕橫跋扈,緊密的狼狽為奸。這些人臭味相投,像狼狗之類畜生一樣互相聞味而勾結、結成狐朋狗黨。他們可以惹別人,別人不能惹他們,一共六七個人(當然其中也有一個“蓬l"還算好的,至少我在時候還相對善良,雖然說話也和其他許多東北人一樣“衝”,但至少不陰損(或者隻是我沒看出來),我退群時還跟他打了招呼,不知道現在變成啥樣了。我覺得不太可能出淤泥而不染,變壞的幾率更大。而另一個我沒怎麽接觸過(我在答題圈最活躍時,這個人恰巧退圈了)的叫“八神”的吉林人也是很囂張瘋狂的(此人真名陳宇恒,是吳奕男“索拉”在長春理工大學的同學同寢)。有兩位很活躍的群友和我私聊時都提到這個人很凶惡,其中一位說他是“刺頭”;“索拉”也在群裏說過:“‘八神’當時真的想去把‘許k宇’砍了”。可見這個“八神”是怎樣的東西或者說怎樣不是東西(而且這個東西也是高知惡棍,參加答題比賽也名列前茅)。當然,這六七個人隻是我知道的、在答題圈裏活躍的。像這種人,人脈關係廣泛,其在線下和網上狼狽為奸的朋友總數應該不下上百。

    他們行事作風就是黑幫式的,尤其沆瀣一氣利用局部優勢“圍毆”和其有矛盾的群友。即便和他們關係不差的人對其中一人開個玩笑,另外的人都會去幫腔袒護。例如一個叫“胡t花”的開玩笑說“索拉”沒有得答題冠軍辜負他期望了,董佳博就立即衝過去對他說“花h你別說了行不”。董佳博不讓說自己人,但是卻動不動讓這個群友“注意點啊”、說那個群友“想多了”之類脾氣很衝的話和多管閑事(而這些人並沒招惹過他,道德品質也不差,例如他幹涉過的兩個人,昵稱分別為“俯s陽明”和“石f李昌鎬”的,都是人品很好,說話和氣,也從不惹是非的,隻不過評論一些政治、體育問題,就被董佳博用惡劣語氣幹涉)。董佳博還把不知怎麽查到的另一個群友“子y”的真實姓名的姓和名字縮寫在群裏公開,似乎在顯擺自己有能耐。

    董佳博還是典型的自幹五毛,這是和我發生衝突的導火線。他反對群友批判政府,例如說“這都是領導的事不用他們(網民)瞎操心”,還說反對政府的人“反正你們沒辦法(推翻政府),隻能說說”。他還在群裏多次攻擊他的同班同學,把他同學的微博言論截圖發群裏,諷刺他同學支持民主自由和反共的言論。他自然也看不慣我批評中共和評議時事,尤其看不慣我長篇大論講道理(他恰相反,最不喜歡理性客觀),而他在圈裏混熟後,看到我獨來獨往,沒有那種流氓惡棍朋友,沒幫手,就多次當麵或背地裏(有人告訴我的)對我諷刺挖苦,語言暴力。如嘲諷我批判時事時說:“你管著全世界呢(他嘲諷我關心時事、什麽都評論,但董佳博自己卻在群裏到處管別人)”;別人出題我答對了,他找茬非要讓別人取消我的得分;故意找茬懟人,例如我批判“帝吧出征”像“網絡義和團”(現在我依舊這麽認為,但是更發現他們的港台對手同樣惡心,兩邊都不是好東西),他就湊過來譏諷我說“噴自己人有意思?”,我說“愛國不是無腦愛”,他就滿嘴“你妹”“你牛逼牛逼”之類嘲諷……反正他逮著個機會就找他看不慣的人的麻煩。而董佳博非常惡心的一點是,竟然侮辱六四英烈,讚同中共鎮壓,說紀念六四的是“無腦跟風”等等。

    當群裏有人抱怨製度不好、看病難還要托關係之類,訴說各種不公和生活艱辛,董佳博就很不愛聽(雖然人家也不是對他說的),說“那沒辦法”、“自己沒本事你自己的事,和政府有什麽關係(他特別喜歡說別人“沒本事”,好像他自己多有本事一樣,雖然他、“索拉”以及和他們一樣的這類東西,更多是靠拚爹而已,尤其有良好家境和戶口,他們一輩子的成功都和受精卵分不開),對批判體製的,董佳博就當麵譏諷,說“反正他們也隻能在網上說說,也改變不了(就是看人民推翻不了不公而得意)”之類。董佳博就是那種“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扭曲如蛆蟲,還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熱量的人們”的人。

    董佳博還經常因為一點糾紛破口大罵群友,甚至有時看別人不順眼就罵,例如一個叫“麗p孃孃”的同性戀男孩子(看日常言語和透露的情況,年齡肯定不大)沒招他惹他,話都沒和他說過,隻是比較活潑,在群裏和其他群友說笑,包括談論同性戀方麵的事,董佳博就當麵“滾你媽的”大罵人家,背後(在別的我曾經也在的幾百人的QQ群)還說人家是“神經病”、“變態”。

    但另一方麵,如果群裏一群人都在罵共產黨,或者圈子裏比較有影響力的群主之類諷刺中國體製,董佳博就不敢批評,或者隻敢問句“你們不喜歡共產黨,難道喜歡國民黨?”之類幼稚的疑問(在2016年春晚時);參加一個群的比賽時,因為一點糾紛破口大罵對方全隊,但質疑這個群當時的群主(昵稱“不z所謂”)設置的比賽規則時卻唯唯諾諾,被這個群主批評“不要總是質疑規則,而是應該玩轉規則”(雖然我不讚成這個觀點)後,也隻敢嘟囔幾句,再不提異議。董佳博這些行為,說好聽點叫“有眼力見兒”或者“有眼色”,其實就活脫脫一個小人。

    此外值得專門說的是,他們說話非常凶惡陰狠,同樣一句話,“索拉”等人說話的語氣(哪怕隻是打字)都與其他人不同,總能製造一種沒人敢惹的恐怖氣息。說話咄咄逼人,“我當時就想去砍他”之類的話滿天飛,一副“我就不講理你能怎麽樣”的流氓態度,這恰在一部分東北人身上最典型。當然,東北人也有好人,答題圈裏就有好幾個,例如一個叫“憂y之都”的吉林人就反而很溫和甚至敏感和膽怯;一位叫“暖f”的東北人至少對公共話題很客觀理性;還有一個叫“徐h”的黑龍江人更屬於既直爽又謙遜、且熱心善良的人(當然他知識也很豐富)。而且東北人往往也是暴力的受害者。但這裏出現不要臉的、無恥的、作惡多端、欺淩弱小的*****的概率,遠高於中國其他任何地區。雖然,受害最深的,往往也是東北人,東北的弱者,沒權沒勢的人、性格軟弱的人、身體柔弱的人、不夠強悍的女性……被他/她們身邊同為東北的禽獸欺負。我耳聞目睹的許多東北人和涉及東北人的事情之後,感到那裏許多人還殘留著滿清八旗那種弱肉強食、野蠻暴力、缺乏廉恥、以淩虐他人為榮的刁惡狡詐之風。直到21世紀,東北還殘存著未開化的滿人的韃虜習氣,即便當地的漢族人也被傳染。

    體製性的暴力,東北同樣領全國之先。雖然勞教所曾在全國都有,警察暴力也屢見不鮮,但論暴力、陰惡,東北首屈一指。建三江事件,東北警方對維權律師采取“來一個打一個”的方式,四位維權律師共計被打斷24根肋骨;王全璋律師被輪番辱罵(“在那個下午,我(王全璋)聽到了一生都沒有聽過的汙言穢語”)、強迫按手印(突然,一個警察從後麵摁住我的肩膀和脖子,一個警察上來強迫我蘸了印泥,抓著我的手用力在保證書上麵摁了兩次手印。我倍感羞辱,極其難過地哭了,兩個警察邪惡而得意地笑了,邊笑邊說,“怎麽就跟楊白勞賣喜兒似的。”)、從背後暴打和關燈恐嚇(他非常專業地把我的眼鏡扔掉,讓我麵對牆壁,抓住我的頭發猛的撞牆,另外一個警察用拳頭猛擊我的後腦。在我被撞牆的一瞬間,我一下子明白了,明白了我在中午看到的那個人為什麽前額血跡斑斑。……我大聲喊起來:“警察打人了!”有個穿製服的警察跑過來,裏麵的警察馬上把門關上,把燈關掉,叢文東迅速走了出去。三個警察像饑餓的狼一樣在黑暗中逼近我,其中一個說,把黑頭套、電棍拿過來,一個警察掄起礦泉水瓶子要向我頭上砸,我想起了高智晟、李和平,想到張俊傑被打斷的三根肋骨,感到了恐懼。”)--紐約時報《建三江被拘遭遇記》。去建三江采訪的記者如南都的文濤等人被各種跟蹤威脅,最終被迫放棄采訪而離開……

    另一起體製的惡行--馬三家事件,勞教所男女管教人員對女犯的各種毆打、欺淩自不必說,竟然還有普遍性的性虐行為。例如作家王藏采訪被遼寧撫順維穩人員強奸的朱桂芹:“朱桂芹還說,她走出馬三家後就絕經了。有次在截訪車上被強暴過。強暴她的人邊做邊問她:“爽不爽?我的雞巴大不大?”--王藏《馬三家的女鬼們》。這樣的人簡直是畜生。

     還有哈爾濱市前市長朱勝文,遭時任副市長嶽玉泉等人誣告陷害,並由這位仇人主導調查,將朱抓捕後酷刑逼供,包括電擊、坐老虎凳、蒙頭暴打、麻繩捆吊……他雖然利用庭審時陳述了這一切,並引起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國際特赦組織的關注,但最終還是被判刑17年,最後在出獄前夕不明不白死在牢中。而她妻子為其鳴冤上訪十多年無果,在天安門廣場喊冤卻被拘留。對一個省會的市長如此酷刑虐待,且有其仇人直接參與此案而不回避(朱申請要求嶽回避,但被駁回),然後還死在監獄,恐怕在其他省市類似級別案件中都找不出來吧。此外還有如央視主持人劉芳菲的丈夫、港商劉希泳,被吉林省一群檢察官使用蒙眼綁在審訊椅、膠帶封嘴、鑰匙刺腳、廁所泵堵鼻子、強行彎折劉的身體(把頭“褶”向腳部,想象一下就知道多痛)致其胸部骨折而窒息死亡。隻是因為他是港商、妻子是知名主持人,此事才有機會被媒體曝光、罪犯才得到審判。不知多少無權無勢的冤魂慘叫著,卻又無聲無息的死在這片土壤黑人心更黑的土地上。

   總的說來,東北人中許多人做事極狠,別的地方罵人打人都會給對手留點尊嚴和台階,東北許多人則是把弱者往死裏欺負,摧毀對方起碼的尊嚴,甚至把對方逼瘋、逼死。而且東北人特別喜歡抱團,不是為了幹好事而是為了損人利己,就像黑社會一樣(或者就是實實在在、如假包換的黑社會),利用局部的人數優勢欺淩他人、製造恐懼、得到特權,還在勝利後對對方加以殘忍的羞辱。當然,流氓團夥內部是很講“義氣”,但是外人就成了他們“義氣”的投名狀、犧牲品了,這符合真正的江湖道義嗎?而在微博、知乎、推特等各處,對東北人各種醜惡行為的反映和批判比比皆是。東北有權有關係有勢力有錢的人,都是踏著東北或者其他地區老百姓的尊嚴與利益而有滋有味的生活的。

    而答題圈也不例外。以“索拉”為首的最起碼六七個人的小團夥,至少有四個是東北人。群裏其他人互相吵架一般都有底線,吵架也都有個還算合理的由頭,也不會用什麽陰損招數,更不會暴力威脅別人,吵完很快也就過去了。“索拉”他們卻是非常陰狠的,就如我上麵提及的那些野蠻陰險的行為。他們完全不把道理和規矩放在眼裏,可以公然胡扯八道和雙重標準,滿嘴髒話謊話毫不愧疚,還為蠻不講理洋洋得意,毫無廉恥。他們總是千方百計羞辱、騷擾與他們有矛盾的群友,而且非要把其他得罪的人逼走,辱罵一兩年都不停歇(例如前麵提到的“許k宇”,隻要有機會(沒機會也湊機會),“索拉”就瘋狂的罵這個人,各種挑釁、侮辱、誹謗,我看見的就有至少二十次(而我在兩年間沒看見那個人提過他一次。當然我進圈子之前他們應該就有矛盾,那時“許k宇”和“索拉”發生什麽就不知道了。雖然就我看,“許k宇”並沒能力、也不可能對“索拉”造成什麽重大損傷)。而且他們還把網上的糾紛鬧到線下,直接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而董佳博雖為陝西西安人,卻也和“索拉”臭味相投,言語和行為風格很相近,很快就流氓相惜聞著味湊到一起了。他們平常沆瀣一氣,“索拉”也直接稱讚過董佳博:“小董人不錯”、“小董學習特別厲害,能考上哈佛”……

    他們的確都是有很高學曆的人。“索拉”是答題圈比賽的五次冠軍,好像在國外留學,看其知識水平肯定是知名院校學生。董佳博在個別領域記憶力很好(例如美國曆史,尤其記美國總統,這和他的五毛身份對比起來真諷刺,不過也很有代表性,有才無德、思維倒錯),據說當時在西安最好的高中高新一中上學,後來我查到他上了西南石油大學。目前隻查到“索拉”和董佳博這兩個人的少量信息,他們更詳細的信息及其他同黨的還沒查到。這種人讓我想到了李天一和與他一起輪奸女性的東北朋友們。他們都是家庭出身好和在名校上學(如人大附中)的惡霸。知乎上也有個例子,是答主講他的一個很惡毒的同學。他的這個同學因為不滿他母親和另一個男人同居,而這個男人的孩子和他一個學校,於是他就領著朋友在學校廁所圍毆男人的孩子,“他叫人整天打那個男的的小孩,把那個男的的小孩的頭插到廁所裏。衝水。整個人踢進小便池裏邊,真是往死裏折磨呀……”最後據答主說,這個惡棍竟然考上了清華法學院。“索拉”、董佳博就屬於這類人。除了這幾個,當然他們在圈子外也有朋友,看他們滿嘴“砍人”,而且的確有恐嚇威脅的實際能力,認識黑社會或者本身就是什麽幫派成員也不奇怪。此外,字裏行間也能看出他們家境相對優越(其實答題圈大多數人都是高知中產),說不定是什麽貪官汙吏的二代。如果有些人去調查、舉報其家庭成員,說不定能揪出“索拉”、董佳博父母是權貴“老虎”或“蒼蠅”。東北曾經發生大下崗浪潮,在產生千萬下崗工人同時還滋生了獲得巨富的貪汙犯,如典型的歌手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索拉”這種人的家庭,極有可能就是曲婉婷式的,其父母必然的吸食東北民脂民膏的既得利益者乃至特權階層。

    當然,“索拉”他們雖然在答題圈橫行霸道,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得罪。前麵已經說了,他們隻會挑選勢單力孤、沒什麽背景的弱勢者欺淩。而對於很明顯社會地位高、經濟條件好、家庭背景硬、在群裏朋友多的,他們一般不會去欺淩。相反,他們還會盡可能去和一些群裏很活躍的、有影響力的知名群友或者群管理員搞好關係(例如和另一個我不常在的“大家的一站到底”答題群,“索拉”就和好幾個管理員相熟),平時也與大多數群友相安無事(除非誰觸到他們了)。即便性騷擾,選擇的也多是沒親密的男性朋友或在群裏沒什麽關係網的。可以欺負誰、跟誰應該搞好關係、如何在群裏給自己塑造良好的形象,他們駕輕就熟,如狗叼肉一樣嫻熟敏捷。因此,他們在群裏口碑並不算差,即便看不慣他們的,平日也緘口不言。(他們之間所謂的“義氣”,都是建立在對他人強凶霸道基礎上的。我看到的,絕大多數都是他們先惹別人,然後幾個人一起圍攻、找麻煩。即便有先說他們的(僅僅隻是“說”,沒有罵人)他們的報複也遠超必要和突破底線。他們是挑釁性的尋釁滋事,而不是防禦性的相互保護)

    當然,他們敢於囂張的根本原因是,警察對於網絡暴力普遍放任不管,不會處罰和調查取證,走法律途徑更是繁複艱苦且不一定告贏。在中國這種極度缺乏民主法治的環境下,這些權貴二代犯這點罪行根本沒有被懲罰的可能。“索拉”和董佳博等人正是看到了這點,才肆無忌憚威脅、謾罵、誹謗他人。“索拉”之流非常凶殘,但是他們同時最懂得規避法律的懲罰,是在充分避險的基礎上才敢於肆無忌憚。換句話說,他們作惡的同時是不會也不敢擔責的。

    而我此前在學校已經有了一些與這類人相處的經驗教訓,也和許多其他群友一樣,選擇盡可能不與其衝突,謹慎小心的避開矛盾,對於他們欺負其他人也忍住不去幹預。而且我個人在群裏口碑比較好,和許多群友熟識的時間比董佳博還要早一些,他不敢輕舉妄動(其實他多慮了,我和其他人的關係僅限於觀點近似,不像他們那種黑幫友誼,而且大多數人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後來他當然看明白了這點)。於是我在很長時間內與他們保持了和平共處的狀態。但後來董佳博在群裏羽翼漸豐(尤其有“索拉”撐腰之後),主動招惹我好幾次,我隱忍不發,他卻不知收斂繼續攻擊。再加上看到他們囂張跋扈欺淩弱小,到處挑釁別人,我想到以前遭遇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實在看不過眼。我最看不慣的是他們對自己和別人搞雙重標準,而且他們可以囂張、攻擊騷擾別人不被懲罰,甚至群組管理員都不敢禁言他們,誰惹了就會遭受各種麻煩。前麵提及的“許k宇”是一例,下麵再舉一例。

    有一個人品很好,平日對群友很熱心很善良的QQ答題群管理員“浩r”,僅僅因為按群規踢了“索拉”的小號(群內禁止發廣告,隻要發的就踢,然後“索拉”複製了一個發廣告的號發的廣告,發到群裏,違反了群規),就被他謾罵攻擊,然後“索拉”的朋友也出來幫腔,一起攻擊辱罵,還故意刷廣告挑釁“浩r”。好幾個人對一個,本來“索拉”是理虧的,卻憑借黑社會式咄咄逼人的囂張,以及他朋友及時(可以說是立即馬上)趕到幫腔、圍攻“浩r”,反而在衝突中勝利。幾個惡棍欺負一個善良的人,當時的場景不難想象。於是“浩r”被迫退群,也退了其他所有答題群,還刪了圈裏許多(也可能是全部)好友(和我後來一樣),被“索拉”逼走一年左右,我退群前不久他才回圈子。這位“浩r”也算是答題圈元老,是天津一所一本院校的畢業生,也是眾多群友都很熟識的老好人,還是好幾個答題群的管理員,都如此下場,何況別人。(當然“索拉”自己當時為了麵子也退了那個群,不過並沒有像“浩r”那樣退出所有答題群,也沒刪除好友,反而繼續在答題圈活躍。而且不久之後他就聲稱在那群裏有好幾個隱蔽的小號。不知道是為了炫耀還是恐嚇,或者二者都有)

    清華的劉瑜說過,“10個相互配合、並肩作戰的人,力量可能足以壓倒100個、1000個一盤散沙的人。相比之下,模糊的聲音、遲疑的聲音、中間的聲音比較難以形成觀念共同體,因為你缺乏激情,懶得行動,也不抱團……”。而流氓就是這樣戰勝好人的,“索拉”等人在答題圈的囂張跋扈就是一個典型例子,五六個流氓可以讓答題圈數百活躍者對他們退讓三分,誰倒黴被他們欺淩也隻能忍氣吞聲而無人相助。

    因此,沒有人敢管“索拉”他們,甚至一些群的管理員與他們關係很好,前麵已經說了,他們也知道和大多數在圈子裏影響力很大的群友和管理員搞好關係而不是四麵樹敵。於是他們六七個人四處咋咋呼呼卻順風順水。如果是其他人違反群規,卻會受懲罰,他們享受著一種明顯的特權待遇。雖然這種特權並沒實質經濟利益,但淩駕於他人之上、在圈子裏橫行霸道,本身就是一種利益。何況,如欺淩他人、性騷擾,對“索拉”等人是很快活的事,當然是利益了。

   (他們這夥人,尤其“索拉”作惡多端。但我和他們交集不多,我又不可能也沒心力每天都監視他們所作所為,所以,根據他們已知的劣跡和行事作風,我看到的和以上所說必然隻是他們惡劣行徑的一小部分。而且篇幅所限,即便我看到聽到的也無法盡述。以上所述事情均發生於QQ群裏,相當於公共場合。至於這個“索拉”真名實姓,他在答題圈等互聯網圈子混了那麽久,知道他姓甚名誰的肯定有,有興趣的可以去打聽,這種東西必須給他教訓)(在我寫作本文期間,已經查到了“索拉”的相關信息,前麵已經提過了)

    於是我就公仇私憤一起發作,在群裏發了幾張“五毛錢”、五毛工作細則等圖片諷刺董佳博是五毛,他問我在說誰,我說你覺得我在說誰?他就破口大罵,罵我“傻逼日雜美分”,把宣揚歐美普世價值當美分是他無知,但把我一個激進反日、多次在群裏批判日本侵華暴行、扣上“日雜“帽子就是無恥造謠、睜眼說瞎話了,還一如既往的帶髒話,於是我忍不住破口回罵(我在圈裏近兩年,說髒話不超過個位數),罵他“操你媽逼”之類,還說他“嫩得很”(意思是說他狗屁不通)等,比較難聽。他就也用“操你媽逼”之類髒話回罵我,開始攻擊我“批判政府”、“喜歡長篇大論,誰看你寫的”、“沒本事就抱怨社會”、“喲,你老成,就你理性客觀”、“你有本事你去改變啊”……而且我反駁舉例董佳博罵人的事時竟然撞到他們的朋友,一個叫“吼哈”的黑龍江人(之前隻知道他們關係好,在這之後才知道他和董佳博關係很親密),我舉例說董佳博也罵過他,他當時正在群裏,反而罵我多管閑事,嘴裏不幹不淨的罵我“你是不是傻逼”、“你有病嗎”之類。我發私信質問他怎麽不管董佳博(反而罵我),他反而說我“不走運,我正好在”之類的話。我當時腦子一時沒轉過彎來,沒理解這是種流氓邏輯,還為“多管閑事”給他道歉,他還愛答不理,隻發了個握手圖(那時太單純,而且被他這種胡攪蠻纏打亂思路,沒對罵經驗,這種不知好歹的東西不罵他祖宗就不錯了,道個毛歉。就算我不應該管他的事,他罵我難道不是反而應該向我道歉?)。我對董佳博說是他先罵我的,而且到處管別人,他就耍賴“我哪罵你了”,我把他此前當麵諷刺我“沒本事就抱怨社會”、“管著全世界呢”以及他幹預其他群友說話的截圖立即發出來,他又換了一副嘴臉(這個轉換的純熟足以證明其流氓性):“我說你是噴子咋了?”“沒你管得多(指我關心社會)”,然後看講理不過,又聲稱“逗比,來啊”“打殘廢你”之類威脅之詞,囂張野蠻,罵個不停。

    我那時麵對如此不要臉的罵人和胡攪蠻纏,也不擅長罵戰,不知如何應對。然後群裏沒人幫我,最多打個圓場,他們團夥的人倒都冒了出來。所以我一氣之下退了群。我退了那個群之後,有其他人提醒我,說董佳博去找“索拉”幫忙找我麻煩(黑社會就是這樣,一方麵他們說別人求助、報警是慫,但他們自己第一時間都是去找狐朋狗友求援),“索拉”在別的群給董佳博說聲稱要“找個機會幹他(指我)”等黑社會式言辭。此外還有什麽就不得而知了,當時其他群友應該沒有對我說全部。所以我後來把圈子都退了。我如果沒退,他對付其他人的陰損手段也會用到我身上。那時我無錢無勢,孤立無援,肯定搞不過他們。如果像現在認識了相對多一點的人,我肯定會和他們較量一番,至少讓他們出出名,把他們的劣跡廣而告之。雖然後來有人勸我回去,說事情都過去了算了,董佳博也退群去上學了。但是我那時已決定去維權了,也就沒再回圈子(退出之前,我隻給幾個熟悉的群友解釋了一下,然後就幾乎悄無聲息的離開了)。在這個圈子呆了將近兩年,我對圈子和許多群友還是很有感情的,也是我這些年除了學校之外唯一長期活躍的朋友圈,卻沒想到以這樣的方式離開。雖然我那時已經想退圈維權,但是也應該是我正大光明的在群友的歡送中主動離開,而不是被他們逼走。

  (我被逼離開而沒有對抗到底,也是因為以現在中國的法治狀況,以及他們家庭背景和條件,以及陰險惡毒,即便他們把我毆打致傷,也不會被法律懲罰。我報案後,幾乎必然麵對各種扯皮,僅僅“沒有打人監控錄像”他們就能推脫大半,然後動用金錢和關係,以他們的不要臉,巧舌如簧顛倒黑白,最終一點刑事責任沒有是必然的。此前我遇到的許多事,例如遭遇的校園暴力,大都是如此。當然,雇凶傷害也是這種有錢有關係(尤其有黑惡勢力背景)的人的常用招數,最終就算抓一個他們雇的小混混,他們本人也不會受懲罰,最多賠點錢。如果能夠將“索拉”、董佳博本人繩之以法,讓他們留個違法犯罪記錄,為民除害,我落下個殘疾也值得,畢竟拿自己的殘疾或者這條命換個李天一式高知惡棍(也很可能是未來的特權階層成員)很值,但現實卻難以實現,甚至可能被他們倒打一耙,反而受冤屈。他們之所以敢這麽囂張,就是因為知道作惡不會受懲罰。正因這些,我才有了後來堅決的維權,因為必須改變這一切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惡劣現狀)

    這些惡棍完全是流氓式語言攻擊,我對歐美社會也有許多批評(當然在國內我肯定以批評中國的問題為主),還激烈批判日本侵華,對製造南京大屠殺的日本軍國主義分子和右翼恨之入骨,時常提及和批判,還和群友探討過如何對日報複、追責,反被扣“日雜美分”,董佳博不是瞎而是壞;我痛斥社會不公,激烈批判中共暴政,卻被罵“沒本事抱怨社會”,他們完全不跟我正麵講理而是胡攪蠻纏,顛倒是非,用激烈的文革式語言打亂思路(董佳博跟紅衛兵一樣野蠻而無知),加之以黑社會般赤裸裸的威脅。我舉例不小心舉了一個他們的人,然後那個“吼哈”不僅不感謝我,反而汙言穢語辱罵我,我自己慌了手腳還給“吼哈”那個狗東西道歉。除了麵對胡攪蠻纏血口噴人,在激憤之下罵了幾句難聽的,我做到了充分的禮貌,他們卻如此惡心。然後其他的人都袖手旁觀,並不保護和珍惜我這樣的好人。“會說的講不過亂說的”,又沒人幫助我,他們的人卻合夥威脅和攻擊,還如何爭下去。結果,明明完全是我占理的事,卻以我退出而結束。雖然我在反擊之前,就對這樣的結果有預料,但我還是不能忍受下去。我的情況,如果要找一個類似的人對比的話,算是有點像方舟子吧。我沒他的才華和能力,但性格、遭遇什麽的,多有相似之處。

    我當時很痛心的是(現在就不是隻有痛心這麽單一的想法了),一些我平常關係還不錯、經常互相討論交流的群友,都不敢得罪這幫流氓,不為我仗義執言。前麵也已經說了,我也有不少熟識和關係很好的群友,但是他/她們都屬於那種很溫和的好人,沒有能力也不願像董佳博、“索拉”他們那樣迅速團結一致的用下流手段攻擊。而且他們可能在網上和生活中見過太多類似的壞人和醜惡的事,早已見怪不怪了(否則他/她們看到包括“索拉”性騷擾在內的各種惡心行為時,為什麽不出頭呢?)。至於我為其出頭的人,就更弱小和孤立,沒有能力幫我了(甚至有些被他們欺負的跟我一點不熟,至多說過幾次話)。話說回來,我也不會與董佳博、“索拉”那類人為伍,哪怕他們貼我臉上奉承,我也不會要這種朋友;有朋友變成這樣欺侮他人、顛倒黑白、認人不認理、驕橫跋扈的人,我會選擇絕交。而我一個人又如何去應對一群流氓各種野蠻、下作手段的攻擊?所以,我自然就孤立無援、像以前遭遇校園暴力那樣敗退了。(這也正是那些被騷擾的女性不敢反抗的原因,即便說出來、對抗了,也得不到支持,反而被報複、嘲笑)

    在中國,人們總是不願意主持正義。其實,圈子裏有許多家產幾百萬甚至千萬的群友(包括一些生活極好的京滬戶籍中產),知識水平、社會地位也不低,想趕走、狠狠治一下“索拉”等流氓惡棍並不難,團結起來更是易如反掌,但他們卻不願意做,相反大多對這些醜惡視而不見,和幾個流氓惡棍談笑、當成正常群友對待(例如有位群友說“‘索拉’、‘小董’人還不錯”,我不知道他們做了以上那麽多行為,怎麽還算“不錯”?)。原因我覺得大致有三點,一是沒侵犯到他們利益,甚至和“索拉”、董佳博等人平日還很熱絡(前麵已經說了,這幫人見人下菜碟,不是誰都惹),至於別人被“索拉”等人欺負的多慘,他們就沒有什麽共情、同情了);二是不想惹上麻煩,畢竟“索拉”等人不僅凶狠霸道,而且很陰毒,各種黑社會招數防不勝防,如果惹上,會不斷給你製造麻煩,挑釁威脅、辱罵騷擾、構陷誹謗、破壞名譽,甚至嚴重影響到現實生活,最終讓你受不了,選擇服軟或退出(我就是例子),而且還不一定罷休。第三就是我前麵說的,人們早對各種惡行見怪不怪了,也不覺得“索拉”、董佳博這些惡行多麽可惡。

    因此,群友們對他們的惡行並不敏感,甚至已經在“可以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的環境中形成了適應、迎合這種惡人的心態。久而久之,就習慣了惡、為惡開脫,甚至從這些人身上看出“還不錯”。而且選擇主動奉迎、拉近關係,還能避免被這些流氓惡棍攻擊、在心理上反而更好受,就像阿Q那樣自我安慰。所以他們”理所當然”的選擇忍耐屈服於這些流氓惡棍的淫威,甚至能互相很親近了。這也是社會普遍現象的一角。但我如果有群友們平均財產的十分之一、中產水平的社會地位和人脈關係,以及法紀嚴明的社會製度,我一個人就能、也一定會去整倒、驅逐“索拉”這樣的團夥,因為我是正義一方。即便整不倒他們,我有那樣的條件也會和他們鬥個幾百回合,而不是直接被逼走。而我孤零零一個人,還住在並不算安全的出租房(而不是像許多人在家裏),又如何抵擋這麽多流氓惡棍的威脅呢?即便我去迎戰,連個幫我拍過程視頻的都沒有。即便不在線下受害而是僅局限於網上,“許k宇”和“浩r”也是很慘的前車之鑒,徒受“索拉”這些流氓的醃臢氣,被逼瘋也沒人管。

    不過現在想想,別人怎麽都沒有義務幫我去對抗這些流氓惡棍,何況他們還是有人站出來打圓場、說了幾句公道話的。我在“許k宇”被圍攻時,不也沒有站出來替他說話嗎?不也是自己被“索拉”、董佳博這群流氓惡棍欺負了,才抵抗了一下,而沒有早些仗義執言嗎?所以也怪不得這些群友。我自己做不到的,不應該苛責別人。

    需要特別講明的是,這種發生在QQ群之類相對封閉的網絡空間,如學校學生、職場同事、社區業主、有共同生活交集或愛好且關係緊密、互動頻繁的小圈子的網絡暴力,無論嚴重程度還是對個人的危害,往往遠大於發生在微博、貼吧、以及Facebook、Twitter之類相對開放的社交平台和相對陌生的網民之間。

    在這種“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環境裏,謾罵和詆毀很難避開(例如在同學或者同事圈子裏,不可能輕易的一走了之),而且可能會持續很久。加害者對受害者的個人情況包括隱私了解的也相對更多,且容易將攻擊欺淩蔓延和影響至線下現實生活,傷害強度自然更大。就例如微博上幾千人的謾罵圍攻,對被攻擊者造成的影響,可能還沒有小圈子裏兩三個人經常性的騷擾更嚴重。而且相對於知名人士如明星、政要、“公知”等“大V”,普通人根本沒有前者承受網絡暴力的能力(如應對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小圈子也更加講人情關係而不是對錯是非,所以受害者哪怕占理,在群友關係錯綜複雜的圈子裏也很難求助、也鮮少有人願意主持公道。

    因此,同樣程度的辱罵、詆毀、騷擾、威脅,是發生在公開的社交平台,還是封閉的小圈子,對被攻擊對象的傷害程度完全不同。而且由於是小圈子,不太擔心被揭露和引起更大範圍的網民對受害者的關注聲援,流氓惡棍也容易一手遮天毫無製約,施加網絡暴力自然肆無忌憚、沒有底線,也會更加露骨、公然蠻不講理。而受害者一方當然更為孤立無援、無法躲避和招架,麵對反反複複、持續不斷的攻擊痛苦不堪。這就和大街上打架的人不多,但是小巷和廁所的毆鬥、家庭暴力非常普遍;和平年代光天化日多少年都看不到強奸,但是每月每年各種黑暗角落卻發生無數性侵案,都是一個道理。最醜惡的事情,往往會發生在大眾視線之外的暗處,互聯網上也不例外。作惡的人當然會選擇隱秘的、對其有利的環境施加犯罪。

    我的這一次經曆,與以前遭遇的校園暴力異曲同工;董佳博、“索拉”這樣的惡霸,與我在學校見過和聽說的流氓惡棍也形神皆似;而在圈子看到和經曆的醜惡,也讓我再次感受到網絡暴力無處不在(我遭受的很輕,主要是其他人受到嚴重的網絡暴力(最嚴重的像“許k宇”這種,被逼的瘋瘋癲癲的,當然他變成那樣,可能也有別的原因,但網絡暴力肯定是原因之一),因篇幅所限,在此不詳述)。這也讓我更意識到互聯網世界,與線下一樣,需要法治、理性和公平正義(關於防治網絡暴力的具體對策,我在其他文章中有完整闡述,在此不詳述);也急需推動教育改革,培養有是非觀、正義感、羞恥心的公民、網民,改變惡劣的互聯網生態,清除流氓惡棍、打擊互聯網上的黑惡勢力。

    不過客觀上他們助推了我抗爭的早日啟動。如果不是看不慣這些流氓惡棍,因而仗義執言並被逼走,我可能會一直沉浸在小圈子裏,而不會在2016年9月就開始維權了,至少可能會晚一些。這件事成了我投身於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催化劑,堅定了我改變社會不公的決心,並促使我將決心迅速轉化為行動。他們也讓我明白,不僅在線下社會,互聯網社會也是陰暗的、充滿肮髒的,在現實社會及互聯網的各個角落,有無數的“董佳博”、“索拉”、“吼哈”這樣的惡棍,需要被懲治、鏟除。他們在互聯網上恃強淩弱,在現實中也必然橫行霸道(難道他們在現實中的行事作風,可能會和在互聯網上時有本質區別嗎?這樣的人在現實中沒幹過壞事才奇怪呢。當然他們會做偽裝,但總歸會露馬腳),傷害過許多普通人尤其弱者;他們青年時欺人,成熟之後就會害人。我不想以“江山易改,稟性難移”來定論,但是這樣的東西進入壯年乃至中年之後依舊不會是好東西,隻是手段更加狡詐,把惡毒由囂張外溢變為更加陰損縝密的方式而已。

    如果他們隻是普通人也沒太大危害,這些事也就算了,不值得提及太多。但是像董佳博、“索拉(也就是很可能叫吳奕男的這個東西)”這些人,我前麵已經說過,根據其日常透露的信息,都是家庭背景很硬、受教育水平很高的,未來也有很高社會地位,甚至還會掌握權力、躋身於國家要害機構。因此,他們作惡的破壞力更大,更有資本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逞凶為惡,是國家和人民之大害。正所謂“德不稱其任,其禍必酷;能不稱其位,其殃必大”,對這類人,如他們不悔改,必須除之。當然,最重要的是改變這種流氓惡棍生長和存在的環境,從根本上鏟除黑幫式人物生存的土壤。如果我不發起社運,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以後我還會在互聯網和現實中不斷遇到同類事情,換個圈子還會遇到(當然,我發起社運也一樣遇到,但畢竟是做了反抗,而不是幹等著承受欺淩)。我總不能一直選擇逃避吧,況且我也沒有條件逃避了。這個答題圈某種程度就是中國社會的縮影,而且就我看來,從這個圈子幾個群群成員的素質、知識包括部分人的同情心各方麵,還要好於整體上更惡劣的平均社會環境。反過來說,連相對好的圈子、平台都有如此惡劣的事情,那麽更壞的環境有多惡心,不言自明。

    因此事的刺激,也以此為契機,我放棄了渾渾噩噩、逃避現實的生活,開始了漫長的以行動來維權、呼籲社會關注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個人社運曆程。

  (關於上述答題圈的事,我講的全部屬實,並對此負法律責任及一切其他責任。如果“索拉”和董佳博想砍死我或找人弄死我,或者用法律手段告我誹謗,我都歡迎。我說的每一句話是真是假,歡迎他們逐字逐句反駁。董佳博這個狗*****不是聲稱要打殘我嗎?我倒看看他們有沒有這個臉皮和膽量。那個“索拉”敢不敢承認真名實姓?敢不敢說自己在哪上學或者工作?“索拉”慫的連真名姓都不敢露(後來我才查到他的信息)。他們家境明顯都挺好,對他們而言坐飛機出國花一點錢算不上什麽。而且“索拉”不就在德國嗎?離我所在的地方不遠。以他們“埋伏十個八個人”的人脈,找幾個黑幫、黑客也算不上難。至於別的陰招,例如對別人用過的或沒用上的各種誹謗、騷擾的招數(例如他們也可以說我性騷擾,繼續罵我“日雜美分”,看看有沒有人信),他們隨意,我又不是不知道他們有多陰損和有錢有人脈。

    我公開攻擊他們,風險的確不小,但是我死也不會放過這些狗*****。他們的凶惡,比起以前我遭遇的校園暴力,並不差多少,隻不過隻是在網上,而且我立即退出了。如果這發生在現實中,他們的言行會比我前麵遇到的大多數校園暴力加害者還要凶暴、明目張膽。當時我退縮了,現在能再退縮嗎?當初他們給了我那麽大羞辱,我怎麽能放過他們?如果我到了現在還不敢批判這些惡棍,還不敢懲惡揚善,我還是人嗎?(如果不是這些人實在太惡劣,到處欺淩他人、在圈子裏強橫無恥,我也不至於寫這麽長的篇幅和用各種激烈言辭敘述有關於他們的這些事。我對99%以上的人都不會如此激烈的抨擊。例如答題圈裏有好幾百活躍的群友,我有這麽批判過其他任何人嗎?有幾個群友和我有口角,但都是小事,而非“索拉”、董佳博、“吼哈”等人這樣的黑惡分子)

    這些事絕大多數都不是我一個人看見的,而是許多答題圈群友都看到的發生在公開場合的事實。他們平常在群裏是怎樣的人,在那圈子裏待過幾年的老群友都一清二楚,而且有的人對他們比我更熟悉。同樣,他們曾經和現在上學、工作時的同學同事也都會清楚其行為和品性,他們有本事把所有人都收買了嗎?至於我是怎樣的人,群友們也都知道。哪怕他們弄死我,我也得講出其他人不敢講不願講的事,絕不能縱容這種流氓惡棍。(至於我敘述的這段經曆中提及的答題圈的其他人,大多也都是在圈裏比較活躍的,群友們大多都認識,也互相認識)

    還有,我既然查到其真實姓名等信息了,當然不會這麽輕易放過他們。這些人作惡多端,到處欺淩弱小,凶頑奸狡,當然不能讓他們好好度過人生,否則就是對受害者們的犯罪。我隻要有機會,一定想方設法讓他們得到懲罰。他們的罪惡不能因時間而被衝淡。其他出於義憤或受其傷害的人們,也可以采取各自的手段,讓這些流氓惡棍付出代價。

    關於這個答題圈的其他事情,也有許多有講述和分析價值的東西;圈裏的各種人物,同樣值得做一番細致描摹和分析。我在這個圈子裏的確是長了很多見識。隻不過那麽多人和事,寫起來需要很長的篇幅,寫本書都富裕,在此就不記述了,以後再說吧。

   此外,關於東北人或者準確說是部分但比例很高的東北人的惡行,及對中國人民造成的傷害、對國家社會的破壞性影響,很值得研究和挖掘。內外科方式並舉,研究並清除癌細胞,對於國家和個人都至關重要。我們不能坐視這些東北人毒害包括東北人在內的全國各地各族人民)

   (三)堂吉訶德般的維權與單人社運

    從2016年9月赴位於廣州南方報業大樓的南周總部麵見記者,到2018年5月28日自上海浦東機場乘機抵港,在中國大陸這1年零9個月期間,我去了許多政府部門、高校和媒體,當麵遞交材料、陳情和呼籲;而EMS郵件也發了30多封;主幹內容相同的電子郵件更發給近百人,包括高校學者、媒體記者、政府官員、社會名人、社會活動人士、心理學者等,基本都是我有所了解和認為可信(如看過其書籍、文章或其他場合言論)的人,還有幾十封電子郵件和EMS,發給了媒體、政府機構、高校。

    在此有必要說明一下當麵遞交或通過EMS寄遞、發送的電郵所發的材料、信件、郵件內容:

    每套材料內含4-7份材料,包含80-150張/頁自費打印(當然是自費,或者說是用父親給我的生活費,否則誰給我發錢)的單麵紙張/電子文檔,寫給不同機構和個人的有針對性與區別的《致xx(高校/政府部門/媒體/個人)的呼籲信/請願書/一封信》;我投入巨大心力完成的《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一些思考》這篇9萬多字的理論性分析文章;根據《思考》而編寫、包含三十三條清晰具體建議的《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防治校園暴力的具體建議》(即《思考》中的建議部分,也是《建議書》的詳細版)。給涉及我個人校園暴力事件管理部門、新聞媒體的,除了這三份,還有集中而簡要的講述我遭遇的校園暴力詳情的《舉報信》/《我的苦難曆程》,以及匯總了各學校涉事人、旁觀者、知情者的名單《證人名單》。對我非常信任的發信對象,我還發給他們我寫的那篇包括詳細人生經曆的自傳性質的、長達12萬字的《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發送和遞交的絕大多數紙質文件均有我的簽字和手印,隻有發給以前個別老師和心理谘詢師的沒有必要按手印)

    因我個人遭遇的校園暴力已過去很久,證據早已滅失,加之中國政府機構普遍存在的不作為和腐敗,我對於通過政府機構或法律途徑解決我遭遇的校園暴力個案並不抱太大希望(但也沒完全喪失這方麵的信心,如提起訴訟(我谘詢過律師,追訴期還能商榷),不過需要媒體先報道,產生影響),但指望能夠由媒體介入,調查真相,為我討個道理上的公道、得到輿論上的支持,或許可以改變我的人生命運。

    而更重要的目的,則如我的《呼籲書/請願信》中所說的(引用篇幅較長,且混摘了寫給不同機構的一些章節。不過很有必要將下列的內容全部摘錄,因為這些文字包括我的一些基本情況,其中提到的個人想法,也是我四處奔波、呼籲的緣由、精神動力,也與我後來赴港維權的各種行為密切相關):

   “我是一位學生,由於一些原因,我遭遇了極嚴重的校園暴力以及相伴的網絡暴力,身心受到極大創傷。因此現在我寫了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並發送給新聞媒體、知名學者、政府機構、社會活動人士及各大高校和社科機構,希望能夠為社會關注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以及其他教育問題、青少年成長問題提供一種參考。我不僅是為了自己,也希望能夠幫助比我更悲慘的受校園暴力傷害的百萬千萬孩子。

    如果建議信中提及的那些製度或機製現在已經實現,最近數十年來遭受校園暴力傷害的百萬、千萬乃至更多未成年人,就不會遭受這麽多的欺淩,就不會經曆那麽多的痛苦,即便遭遇校園暴力,也能早些被製止、被救助,更有充分的證據追究責任而不是苦於證據不足無法追責,更不會像現在遭受各種誤解、冤屈,以及帶來的歧視、排擠和各種長期的、嚴重的、永久的傷害。

    我親身經曆過校園暴力,同時也親眼目睹、親耳聽聞了許多發生在身邊的相關校園暴力事件,有許多孩子就因為青春期受到欺淩,身體被傷害、精神被擊垮、尊嚴喪失,如同花兒被摧折,原本應該美好的青春被毀掉,甚至一輩子留下陰影,對成年後的生活造成嚴重危害(具體危害我寫在發給你們的文章中),正如我在建議書中所說的:

    “校園暴力的本質,是一種精神剝削,它與階級壓迫、政治迫害、種族壓迫、強奸與性騷擾、曆史上對LGBT人士的歧視與迫害(現在LGBT人士處境有很大改觀但是還存在被歧視和迫害的情況)、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利剝奪等一樣,都是一種傷害、壓迫、迫害行為,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損傷,包括現實利益的毀損與心靈創傷。保護未成年人,要著重保護遵紀守法、不傷害他人的那些未成年人,而不是本末倒置,容忍一些人傷害他人,給他人帶來無可挽回的身心傷害,而這些加害者在這種欺淩他人過程中“積累人生經驗”、成長起來,“慢慢變好”。

    但是相對於階級壓迫與社會動亂、政治迫害、種族壓迫、性騷擾、歧視LGBT人士、對殘疾人的欺淩,校園暴力是被忽視的,雖然許多校園暴力的酷烈程度不亞於甚至高於前者。這種現象必須被扭轉、被改變。必須要重視校園暴力問題,因為無論是校園暴力的殘酷程度、還是涉及的人的數量、長期危害,都可與女性在曆史與現實受到的性別性質傷害、LGBT人群受到的迫害、殘疾人權利權益的喪失“等量齊觀”。

     每時、每天、每月、每年,都有未成年人在受校園暴力的摧殘,而日積月累,年複一年,就有數百萬、數千萬孩子被校園暴力傷害(中國缺乏統計數據,可根據一些調查及類比日韓及港台地區的校園暴力發生比例、件數推算中國大陸數據),讓他(她)們的童年、青春充滿傷痕、黑暗,甚至終生都自知或不自知的處在青春的陰影的籠罩下,原本健康快樂的生命變得晦暗、陰暗,充滿悲劇的度過一生。

    當發達地區的大多數孩子都生在陽光下,得到充分的嗬護而無憂無慮的生活時,還有許許多多孩子,尤其生活在發展相對滯後區域的、教育質量有待提高的學校環境的孩子,經常處於被欺淩、被傷害的生活狀態下,每日每年都處在恐懼、屈辱與痛苦之中。他們是被大多數人因“幸存者偏差”而有意無意忽視的人,是因缺乏關注與關愛、甚至被校園暴力旁觀者冷漠以待而受到在遭遇校園暴力後的二次、多次重複傷害的人。他們本性與其他普通孩子一樣純良,命運卻與正常生活的孩子迥異,飽受校園暴力的傷害,這何其不公?連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有法律保護、都給予其各種改過自新的機會與條件,這些無辜(或者所受傷害遠超其應該承受的程度)的校園暴力受害者為何卻無人幫助、甚至還要受到更多誤解、麵對冷漠無情的世界?黑白顛倒,善者無善報,惡者無惡報,甚或軟弱善良之人飽受欺淩,凶頑惡毒之人卻人生之路順利無阻,通過欺淩剝削他人走向成功。黑白顛倒,善者無善報,惡者無惡報,甚或軟弱善良之人飽受欺淩,凶頑惡毒之人卻人生之路順利無阻,通過欺淩剝削他人走向成功,成為既得利益者,天理何在?

    “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對於未成年人的世界,同樣如此。未成年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不是青少年生存於醜陋的叢林法則環境的遮羞布。我們不應該對未成年人遭受的來自同學、同齡人、老師、家長等多方麵的傷害作壁上觀,或者輕描淡寫。我們必須加強防治校園暴力的製度建設、社會參與,推動防治校園暴力的製度化、法製化、公正化、科學化、透明化、普適化、公共化。要讓防治校園暴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讓每一起校園暴力事件都得到相對更為公平的處置;讓每一位未成年人都得到平等的對待,讓受傷害者得到公道和救濟,讓加害者受到懲罰和真心悔過;讓社會公眾,不同職業、不同階層、不同地域的公民們都普遍的、廣泛的參與到防治校園暴力的進程中來,共同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的成長保駕護航。

    “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強則國強,少年進步則國進步,少年自由則國自由,少年雄於地球則國雄於地球”。同樣,少年愚則國愚,少年凶暴則社會暴戾,少年殘忍則國人狠毒,少年謊話連篇則中年老年時誠信缺失,少年蠻不講理則國民胡攪蠻纏,少年三五成群尋釁滋事則成年後拉幫結派狼狽為奸,少年學生時代不獨立思考和有批判思維則成年工作後冷漠因循忍耐服從,少年虛偽缺德則成人狡詐陰險……為了我們的下一代的成長,為了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我們必須改革教育、增加對校園暴力問題的關注、強化治理,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孩子們的身心健康,讓孩子們不再生活在恐懼之中,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平等的、自由而不受外界傷害(尤其不受同儕欺淩)的前提下學習與生活,讓每一個生命都快樂、自由的成長。

     雖然解決校園暴力問題要通過很長時間的努力,但是必須盡早做、盡快做,盡各自所能去做,盡可能讓更少的人受害。反欺淩行動的遲緩,就意味著有更多的未成年人受校園暴力的摧殘,時代雖然在不斷發展,他(她)們的青春卻隻有一次,無法重來。防治校園暴力,迫在眉睫,不能拖延。”

    簡單來說,因為我的人生、前途命運被校園暴力毀掉,但我不願意這麽認命了。我很想為校園暴力受害者們爭一口氣,讓社會能夠聽到受校園暴力傷害者的呼聲,讓人們知道校園暴力受害者所受的苦難。如果這樣,我這麽多年所受的欺淩、屈辱就沒有白白的承受。如果我的建議被政府和相關機構采納,很大程度上就能讓許多其他的孩子不再重蹈我的覆轍;如果社會各界人士都能關注、了解校園暴力的表現形式、發生原因和嚴重性,參與防治校園暴力,那麽反校園暴力的目標就能逐步實現。更進一步的,還有可能以反校園暴力為切入點,推動教育改革,讓我呼籲的對於教育內容與形式的改革建議得到重視,尤其推動人文學科教育朝實用性、批判性、多元性方向發展。

    如前所述,我用發送電子郵件、通過EMS寄遞材料、找相關個人與機構麵談並當麵呈交材料這三種方式,來呼籲社會關注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推動教育改革。

    向社會活動人士、學者、媒體等個人或機構發送電子郵件,並不簡單。雖然我發給他們的附件(幾份正文材料)大同小異,但單獨致他/她/機構的信卻大不相同。我在發給每個人/機構之前,都會詳細了解此人或機構的概況,除其身份,還要了解他/她擅長的知識領域、成就、價值觀、現在的基本生活工作狀況及近期動向;該機構(媒體、高校)的概況。以媒體為例,需要了解其風格、價值取向、在國內外新聞界的地位、曆史成就(假如有的話)、能夠側重於哪方麵(如理論分析/激發情感、促使政府行動/引發民間討論/利於國際社會關注)來報道校園暴力問題……

    不過我了解這些倒不需要太多時間,因為我發往的大多數人或機構,都是我有所了解甚至很熟悉的人或媒體。例如秦暉教授,我詳讀過他的幾部主要著作,了解他的思想價值觀與品格;如一位南周資深記者C(此人對我還不錯,為保護其名譽,在此不便透露姓名。後麵還會提到),我細讀過他絕大多數文章和報道,對其擅長領域與報道風格極為熟悉;如紐約時報,我常看其中文網文章,其政治傾向和傳遞的價值深入骨髓,是我非常崇敬的媒體……我隻需要對他們的個別信息、最新動向再確認一下就好了。

    真正需要花費很長時間的是給他/她們寫信。信中都要涵蓋上麵所提的對方的概況、成就,我為何認識/找到他,最重要是怎麽把校園暴力問題與這些收信對象聯係起來,讓他們覺得自己有必要幫助呼籲社會關注校園暴力、參與防治校園暴力。而這,就需要具有針對性的寫不同的內容。每封信少則近2000字(如《致賀衛方教授的信》),多則6000字(如《致紐約時報的一封信》),每字都要字斟句酌,爭取字字入骨,充分、完全、深入的表達我的觀點和訴求。不過也有些信可以用較類似的格式,信的主體部分內容相同,如致中國各大高校的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我寫給一百多人/機構,除去可重複的部分複製粘貼,分別寫成的致他們的信(不包括那7篇正文)累計就有三十至五十萬字(沒具體統計過,估算的)。然後,再一份份的發出去,等待回音。

    我通過EMS寄的紙質文件,以及當麵遞交的材料,也包括與上述寫電子郵件同樣的心血,當然還有更多的辛苦。寄EMS,不是一件輕鬆活。如我當時發的推文:“我印的紙質文件累計就有四五十份(每份三到六篇,最長的55頁,短的建議書也有14頁,每份共計120多頁。以上不含《自述》。少數包括《自述》的又多出80多頁),每次印幾份,還要區分發給不同的人和機構的內容差別,還要每篇都簽字按手印,然後提著大包去郵局,然後怕搞混了,寫一份快遞單交一份,然後如法再交第二、第三第四份……然而那些接收機構呢?”僅僅去複印店印文件,就動輒近百元(一次印四五份)印刷費,還要扛著那麽沉的文件去郵局,大熱天大汗淋漓。在郵局,每份寄遞費用因重量和省內外的區別,費用在25-45元之間,僅郵寄費就累計花費不低於1000元。

   為了呼籲被重視,也希望找到可以幫助我個案的人或機構,我還經常乘車(火車或長途汽車)去媒體機構、政府和高校。我常住在河南,而為了去這些機構,以及去拜訪我認為可以幫助我的人,還有上訪,我去了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至於省會鄭州,自初中起去過不計其數,很多是散心),其中上海和北京都去過多次,有時會常住在京滬的青年旅館。而這,需要不小的開支和巨大的精力。但這種奔波換來的常是閉門羹或假意的客套。還有一些人恰巧不在(因無聯係方式無法預約,且有聯係方式的大多我也不預約,因怕被直接拒絕;而如果我到了他們辦公室門口,見了麵,我有機會當麵陳詞、講述遭遇和目的,把事情講清、講細,然後直接麵呈材料,對方收下的幾率就比較大。當然,這麽做是不太合適,但實際效果會好一些,哪怕根本上還是沒有多少作用),而我隻能返回河南。不過我出門也不止為了這些,還有以旅遊緩解緊張心情,以及找心理谘詢師做心理谘詢的目的。而在此期間,無論是拜訪他人、旅行還是上訪,都讓我見識了各種人和事,認識到社會的病態、國人身上包括自私利己在內的各種劣根性,以及民生疾苦、世事艱辛。我就像塞萬提斯筆下的堂吉訶德,一個人孤身與社會不公、校園暴力遍地的大環境搏鬥,在懸殊的力量對比下,做著力所能及的事、追求著力所不及的目標。

   (四)一滴水無法穿石,一愚公不能移山

    我曆經一年多的奔波勞累,奮力維權和呼籲,卻沒有明顯成效。除了個別記者和學者有所回複之外,大多數人不是毫無回音,就是敷衍、搪塞,最後同樣渺無音訊。而有回複的,也隻是口頭上答應關注校園暴力問題,即沒有公開呼籲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問題,也沒有幫助到我的個案。個別願意報道的,我卻因故錯過,現在非常後悔。如果具體講我在大陸的呼籲經曆,見到的每個人、得到的每個回複,篇幅會很長,就隻舉個別例子和簡短節說。

    至於他們為何如此對待,為何我的努力很大程度上是無用功,我猜測應該包括以下這些原因:

    1.國人普遍精致利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即便看起來德高望重的學者也是如此。關注、呼籲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不是他們必須盡的義務,也不是大多數人的本職工作,所以他們不關心不理睬;(其實的確無可厚非)

    2.我是一個普通學生,因校園暴力高考失敗,沒有背景和社會地位,連學曆都欠缺,沒有社會影響力,人微則言輕,夠不上這些知名人士和媒體機構關注的資格;

    3.有些人太忙,無暇顧及我的呼籲,甚至連看我寫的文章的空閑都沒有。

    4.無利可圖,和1差不多,畢竟現在中國是權錢社會,無利不起早。

    5.現在的國人和中國高校、社科機構(及其成員),還沒有自覺的公益心、更無關心弱勢、關心國家政策的公民意識,缺乏社會責任感。

    6.認識不到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嚴重性,不知道校園暴力對弱者造成的巨大痛苦、導致影響一生的創傷。而同情心同理心更缺乏,無法對我的悲慘遭遇感同身受。此外,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雖然很普遍和嚴重,但是大多數人還是沒有當成需要係統性製度性解決的社會頑疾,而是傾向於認為是次要的、邊緣的議題,沒有充分的認識和足夠的重視。(雖然我在幾篇文章中都詳細說明了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如何嚴重、防治的必要性多麽迫在眉睫)

    7.除了個別有所交流(包括麵談和打電話、發郵件)的,大多數人對我不了解,完全不認識我,且從未遇見過像我這樣遞建議信、請願書之類的人和事,不能理解我為何要做這些(雖然我在相關文章及給他們的信中都清晰完整的說明了行為動機),所以擔心我居心不良、有什麽企圖,不敢與我接觸。

    8.我發的個人遭遇的校園暴力詳情,可能寫的太直白坦蕩,包含大量非常負麵的內容,也包括我自己的陰暗麵(包括但不限於做的不好的事情、個人性格的缺點),因此看過後不知所措、不敢相信、當我神經病、甚至被嚇住,幹脆敬而遠之。

    9.我個人的事情涉及當事人太多,不願意因為我爭公道而得罪那麽多人。

    10.我的事情時間太久遠,沒有新聞時效性。

    11.這個世界,現在的中國,苦難太多,比我慘的大有人在(即便校園暴力受害者中,比我悲慘的也難以計數),所以我的事情排不上號,或者要排號慢慢等。

    在8、9、10、11的因素影響下,我的建議書和請願信、希望相關人士和媒體關注普遍性校園暴力問題的呼籲也被忽視了。

    除了這些不同時期相近的社會製度和環境、國人和世人人性共通的固定性原因之外,恐怕也有時代變化的因素。在2013年之前的胡溫時代,中國公民運動蓬勃發展,公益組織、維權組織也如雨後春筍般破土而出。例如,我如果有機會參與許誌永、郭玉閃等人發起的新公民運動,為中國民主轉型出一份力,我想我不僅可以得到救助,還完全可能實現我的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受害者組織起來的目標,並依托組織大展宏圖(如參與教育改革、教育平權的研討和實踐),成為公民運動的先鋒和骨幹。在那時,新聞自由度也較大,我的呼籲也可能如同“躲貓貓事件”、“鄧玉嬌事件”等得到媒體關注(我的事沒他們嚴重,但我的主動性強,個人能力強,且我所反映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教育弊病,與他們的一樣,均為以個案反映出普遍性的社會問題)。我在那時維權,很有可能得到來自社會四麵八方的關注和聲援,在愛的鼓勵與正義人民的保護下,有了維權組織和其他維權人士的支持,就能夠掀起對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及教育改革問題的關注、討論,並推動問題的解決。

    可自習近平上台後,輿論管製日益收緊,而民間組織更遭遇外科手術式打擊,公盟被解散,各種維權和平權性質的組織銷聲匿跡,其餘公益機構也日益敗落、名存實亡。整個社會風氣也日益墮落,在開明年代大家覺得關心國計民生、捍衛公共利益是理所應當,而如今“自掃門前雪”的精致利己卻成了國民的“本分”。我所反映的社會黑暗麵,不符合習時代宣揚的主旋律與正麵價值觀,以揭黑為榮的維權時代已經一去不返。我個人的維權和呼籲,自然也在時代的疾風驟雨中雨打風吹去了。

    個人的命運,總與國家的興衰榮辱、時代的潮起潮落,息息相關。對試圖與時代相搏、有靈魂的個體,影響尤甚。

    這些隻是我個人頭腦所能想到的,當然還有許多我意識不到的因素。因為我遭遇嚴重的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又在很長時間內獨居,性格孤僻、生活孤立,確實很多思想與社會大眾格格不入,我無法理解甚至根本不能完整清楚的知道社會上形形色色的國人內心都在想什麽、心機有多深、思想多陰暗。(當然,隨著時間推移,見識增多,我現在(書寫本文時)對人心的惡毒與社會的黑暗又多了許多認識)

    無論他/她們究竟出於什麽原因,總之,這一年零9個月,我飽嚐了他/她們各種無聲的拒絕、狡獪的敷衍、彬彬有禮的提防、居高臨下的嫌棄。這些位居中上階層,其中一些還不乏知名度的各界人士,其言行、嘴臉,讓我大跌眼鏡,既失望更憤怒。

    在此不妨舉出兩例。我維權和呼籲的第一站,就是南方周末。我是在閱讀南周中度過中學時代的,它對我的意義非同一般。南周的影響力、公信力無疑是國內報刊中的佼佼者。哪怕經過2013年新年獻詞事件的挫折,其在非政治性議題的報道上仍極富權威。因此,我對南周寄予厚望,希望他們以我的案例為切入點,通過專題報道來呼籲社會關注和防治校園暴力問題。2016年9月,我奔赴廣州,去南周總部麵見記者。之所以選擇去麵見,就是為了引起他們的重視。當麵陳述我遭遇的校園暴力情節會更具感染力,口述可以提高可信度,問答交流中還可以引出、增補更多需要講的東西。我想方設法給家裏要錢(我當然沒辦法說是為了去南周),此時正值父親大病初愈,我姑姑還掌握著部分財產支配權,所以又發生了醜陋的爭吵,最終拿到了一千多塊錢。我就拿著這些錢坐火車抵達了廣州,在大學城找了小旅館住下,住的50元一天的空調小單間。雖然廣州有許多景點,我所住的附近就是中山大學,但我沒有任何心情看景色、逛校園。我此行唯一的目的,就是希望得到南周的關注和報道。

    在去南周總部之前,我一改頹廢和不修邊幅的形象,換上新衣服,從頭到腳洗的幹幹淨淨,刮幹淨胡子,頭發也在不久前理好了。我做這麽多,當然是希望給接待我的記者一個好印象。此外我還把自己高中時寫的隨筆之類帶上,以證明我的文字功底和知識水平。抵達廣州後多次打了南周的電話,他們轉到了應該是關注社會新聞方麵的記者組。總之,我為了這次接受采訪,做了很多準備,而且是帶著一種崇敬的態度去見南周記者。

    當我到了南周總部所在地--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在大門口的登記室,保安要求先打電話聯係。我又打了那個電話,然後等待。過了一會,一位女記者到了,她叫丁捷。她確認了我的身份,告訴保安,“是來找呂宗恕的(當時我隻聽到這個名字,不知道是哪幾個字,後來我搜索南周記者名單,才知道是“呂宗恕”這三個字)”保安刷了我的身份證,打印了一個類似通行證的東西。然後我就隨這位記者去了大樓餐廳。

    我問她這算是正式采訪嗎?她不置可否。我問現在談話有沒有正式做錄音,她說沒有。我第一次和記者見麵,比較緊張,言談狀態不好。一開始我自己對個人遭遇做大致敘述,後來我說可以她問我答,這樣更好一些。然後她粗枝大葉的詢問和記了一些校園暴力發生的時間、地點。整個談話過程中,她既不熱情也不算冷淡,不過明顯有敷衍和缺乏重視的語氣。最後她問我有沒有文字材料,我說還沒來得及寫(當時去的比較急,並且想以口述為主,以後補充文字材料,所以就沒來得及寫,畢竟寫起來必須從頭到尾內容很長,寫的短了又說不清)。臨走時我向她要了郵箱,告訴她寫完之後會發給她。她滿口答應收到後就會回複處理。本來安排應該是見呂宗恕記者,但是她在全程並沒聯係呂記者和我見麵或者通話,隻有她自己一個人跟我談話,或者準確說是在應付我。我不知道這是她自作主張還是怎麽回事。

    在從廣州返回河南的火車上,我就開始寫個人自述和關於校園暴力的分析文章。我花了將近一個月,回憶著那些痛苦經曆,回憶各種看過的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資料,然後又在網上查詢確認,拾遺補缺,才寫完了有10萬字(後來修訂、擴展到12萬字)的《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7萬字(後來修訂、擴展到9萬字)的《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一些思考》兩篇文章,然後發到丁捷的郵箱裏。她給了一個非常簡短的回複,說已收到,閱後回應。結果從此之後一個回應都沒有。我後續又發給她郵件,問她是否方便將材料轉發給南周一位資深記者C和評論員戴誌勇,因為二人都適合報道校園暴力,後者在南周寫過關於校園暴力的評論文章且知識豐富,前者關注弱勢者的權益且做的報道大都客觀理性。QQ郵箱發QQ郵箱可以撤回,於是我撤回郵件看看她有沒有讀,顯示撤回失敗,她讀過了,但是沒有回應。後來我多番詢問,她都不說話。而我後來給C記者微博發私信,問他有沒有收到他同事丁捷轉發的關於校園暴力的兩份材料,他說沒有收到。此後我又給丁發過幾次個人情況的補充說明和前麵文章的修訂版,她依舊沒有回複。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我那時是非常憤怒的。前麵已經說過,我為了這次見麵,費盡心力的準備了那麽多,千裏迢迢從河南趕到廣州,對南周充滿美好的期待。然而這位丁記者,連對我最起碼的尊重和禮貌都沒有。如果她看完認為不適合報道,難道不能回複我一下,哪怕簡單的寫幾個字解釋一下理由?我讓她轉給C記者和戴誌勇評論員,如果她認為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告知我,但是她讀過之後不說行不行,完全不回應算怎麽回事?做出拒絕報道決定後不給當事人任何回複,是南周所有記者都遵循的默認規則嗎?還是見人下菜碟,對不同的來信來訪者區別對待?而且我不同於許多發給南周接收新聞線索的公共郵箱的讀者,我是親身到了南周總部與記者麵談過的,郵件是發給南周記者個人工作郵箱的。此外,我後來在百度上查到她當時隻是實習記者,那麽她有沒有把我的材料轉給呂宗恕等同一新聞組的資深記者共同閱讀和商討?一個實習記者有權單獨否掉一個可資報道的案例嗎(後來C記者是說過可以報道的,他把我的材料給了上級編輯,原則上都通過了)?我付出那麽多心血,在經濟非常拮據的情況下好不容易來到廣州,換來的就是這樣無禮的對待?這種不置可否的態度,是不是嚴重耽誤了我去找其他人和機構呼籲?作為南周記者,有沒有最起碼的職業道德與修養?對得起“南方周末”這個金字招牌嗎?我為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呼喊,把這次會麵當成極為重要的決定命運的事來準備,卻被中國最大的自由派媒體以如此冷漠的方式拒絕。雖然現在沒那麽憤怒(很大程度是因為經曆和耳聞目睹類似的人和事太多了),但依舊覺得很是惡心。

    這件事也讓我感到,包括許多記者在內的中國自由派中產,對待中下階層的老百姓,是不懂得也不會去尊重的。各種禮節往來,僅限於同階層之間。他/她們文字上寫的都是對底層的關懷,心理上卻將自己和老百姓做了清晰的區隔。我不認為自己的情況是特例,國內媒體記者對待求助的老百姓,恐怕大多都是如此(關於這一點,我看到聽到過一些例子,篇幅所限,在此不記述)。至少我後來求助的對象,大多數都與丁捷很是神似。當然也有還不錯的,例如前麵提到的南周資深記者C,我與他在近兩年內聯係了十多次,他還在咖啡館請了我一次(當然主要是為了找個安靜環境談話)。不過這種好人鳳毛麟角,而且在某些關鍵時刻,還是把自保當成首位,後麵還會提到。

    丁捷這個例子是媒體界的,下麵再舉一個高校的例子。關於我為什麽要找高校學者及高校本身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在致各高校的信中有清晰解釋,在此節選《致中國人民大學的請願書》中的一小部分內容為例說明:

    “我也向包括貴校在內的全國各大知名院校發出請願書(即本文),將我寫的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信發給你們。中國人民大學作為中國最優秀的以人文社科院係為主的高校,在校園暴力、網絡暴力、青少年成長、教育改革、公民社會建設等方麵的研究自然應當仁不讓的成為高校中的先驅和表率。我希望你們學校及相關院係也能在研究校園暴力的成因、背景、危害及如何治理方麵得到創造性、實用性成果。

    正如我在《建議書》中提到的,要建立專門研究校園暴力的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校園暴力發生的成因、危害及治理方式,為治理校園暴力提供智力支持。委員會應包括教育學家、心理學家、公安和司法界專家(例如刑偵專家、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學者等)、傳媒學專家、科技與醫療衛生專家及其他有與治理校園暴力相關的各種專長的專家學者,集思廣益,進行分學科、跨學科研究,並與學校及政府、NGO等對接,將理論研究與實踐結合,極大的加快防治校園暴力進程,在防治校園暴力方麵實現突破性、創新性、革命性進展。而高校無疑是該委員會運轉最重要的平台,而高校師生則是研究校園暴力問題的中堅力量。

    如果人大攜雄厚之社科研究實力,讓社科類院係的師生集思廣益參與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研究,輔之以充分的研究經費投入,必定會取得巨大成果。而人大利用自己在國內的地位和影響力,更是足以將防治校園暴力的研究成果推向實踐、讓社會廣泛關注校園暴力、讓政府、司法機關、學校、NGO、新聞媒體發揮各自職能,讓學生、學校教師、學生家長、政府公務員、警察和法檢獄政人員、社會活動人士和公益人士等有關各方根據你們的研究來科學合理的參與到防治校園暴力中來,共同為防治校園暴力而努力。如果你們這樣做,將會惠及億萬未成年人,讓未來的孩子們不再受校園暴力的傷害,都能安全健康的成長。我在此替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孩子們感謝你們,他(她)們知道你們的努力後,即便沒辦法直接道謝,內心也會感謝你們的。”

    因此,我趕赴各大高校,想要見到我比較熟悉(單向認識)的學者遞交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及我個人情況的材料。我想見的學者中,就包括中國人民大學的張鳴教授。2017年晚春初夏之際(我忘了具體時間),我赴北京,其中一站就是拜訪張教授。

    去人大之前,我已去了北大。北大雖然開放參觀,但每個學院都不允許外人自行進入(例如錢理群教授所在的文學院、賀衛方教授所在的法學院,我都去了其學院門口,但都不許入內,我也約不了人家那樣地位的,後來隻好發了EMS),必須事先和要見麵的學者預約。而清華在工作日直接大門就不讓進,公安大學則是任何時候都不許外人自行進入(同樣必須有約定才能進),兩個學校門衛在大門口就把我阻攔下來了,院子都沒進去。而張教授所在的人大國關學院大樓,隻需登記就可入內。

    我到了樓上,找到了寫有“張鳴”牌子的房間,敲了半天也沒有人開門。於是我去學院辦公室問,被告知張教授已退休,不常回學校了。我心一下子涼了。我原本很期待當麵給張教授陳述我的遭遇,讓他幫著將有關材料轉給他認識的官員和搞相關研究的同事朋友,我還預想見麵後如何慷慨陳詞,沒想到是這樣不幸運。而我又無法長期在北京待下去,更不方便每天跑到人大來等他。然後我問有沒有張教授的電話,辦公人員給了我一個他辦公室的電話,人都不在,我打了自然打不通。不過我在走廊裏打電話,能清晰聽見張教授辦公室裏電話的響聲。於是我又返回辦公室,問能不能聯係一下張教授,我很想見見他。坐在椅子上的一位學生模樣的人說,“張教授不是想見就容易見到的”,這言下之意教授也和官員一樣倨傲難見嗎?辦公室裏的人都拒絕提供張教授的其他聯係方式,我隻好作罷。等了很久還沒人,我就走了。

    我後來連續好幾天給張教授辦公室打電話,竟然有一次打通了。接電話的人說,他是張教授的學生(不知道是否是那天在學院辦公室見的那位),我就告訴他我也是學生,有一些個人材料想交給張教授,能不能提供張教授的聯係方式。他說我可以在微博上給張教授發私信,我說發過但是張教授沒有讀(未顯示已讀,可能張鳴教授不看陌生人私信)。後來他說讓先發給他,告訴了我他的郵箱。然後我就把相關材料發了過去。而且在信的內容裏,我對他非常尊敬,當然也少不了感謝之類的話。對方說收到了,然後就再沒回應了。不過這時我已經遭遇過不少拒絕,隻追問了一次不再聯係了。我估計他也沒有將材料轉給張教授。他告訴了我他的名字,沒有包括姓氏。現在已經忘了(好像帶“德”字?),郵件也早已刪除(為安全起見,我經常刪除郵件已避免被盜而泄露信息)。不過他在2017年有張鳴教授辦公室的鑰匙,並且替張教授接電話,應該和張教授關係很親密,張教授可能是他的導師什麽的吧。如果有人想知道姓甚名誰,問一下張教授或他身邊的人哪個學生在2017年春夏兩季時有他辦公室鑰匙、幫他處理部分工作,就立即知道了。現在有人提起那人名字,我肯定能回想起來。(越是沒有透露、我沒有記錄名字的,我越會想辦法打聽到)

    現在分析此人的心態,估計一開始把我當成其他高校的學生,以為是什麽公事或與張教授熟識,所以願意接收材料。他看過之後發現全是訴說苦難和抨擊社會不公,以及呼籲防治校園暴力這種社會運動方麵的東西,並不認為與張教授有關;也從字裏行間了解到我是高考失敗的高中生,沒有什麽身份地位,就不再搭理我了。很明顯,階層之間的界限是很分明的,對待有利益瓜葛和個人愛憎的熟人和沒有任何關係的陌生人也是天壤之別。就像人大東門許多賣假學生證、殘疾人證的農村大媽,和幾十米外人大院裏的天之驕子們--人大學生,是每天都能互相看見卻沒有任何交集的兩組國人。二者同樣都是黃皮膚黑頭發的華夏兒女,甚至來自相同的家鄉,卻如同生活在兩個世界,互不相交。而我的行為,在張教授的那位學生看來,不僅很怪異,也無疑破壞了不同階層不相交的等級關係,是一種“僭越”。現實中的北京沒有物理意義上的折疊,然而各種有形無形的界限同樣分明和殘酷。(而且人大學生之間是平等的嗎?人大本科畢業生雷洋和人大自考生李寧(山東蓬萊訪民李淑蓮被虐致死案中李淑蓮的女兒,為其母被害而鳴冤、奔波、抗爭已有十年),得到社會重視程度一樣嗎?前者有大批校友簽署聯名信、利用人脈等資源互聯和聲援其家人,後者有一位人大校友、老師或學生為她和她母親說過一句話嗎?)

    至於張鳴教授如果知道了我的求助,會不會幫忙,我也不確定。他自己也能力有限,最多隻是把我的材料轉給其他人或者在網上公開一下。當然他也可能根本不理睬,畢竟我把材料郵遞、發送給其他幾位德高望重的學者後,除個別的,大都毫無回應,張教授也難例外。

    篇幅所限,在此隻暫舉這兩個例子。在一年零9個月中,我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期間遇到的其他許許多多的人和事,以後會另寫文章詳細講述。本文主要講在港經曆和流亡前的生死掙紮。

    總之,當麵被敷衍、被假模假式的客套應付、吃的各種閉門羹,讓我在殘酷的校園生活後又體會到人情冷漠世態炎涼;看著沒有回音的求助私信、顯示已讀卻渺無音訊的電郵,就能感受到這個世界的冰冷和無情;透過手機屏幕,仿佛就能看到收件人冷漠、鄙夷、嫌棄和不屑的臉,看到人間滿滿的惡意。我越來越懷疑,他/她們在自己的書籍、文章中寫的,在各種演講、訪談和微博微信上說的,是發自內心的真話,還是僅僅停留在紙麵上的空話、甚至偽裝?我寫的每封信都字斟句酌、根據不同收信人的不同身份與情況做針對性的懇求,一腔熱血寫的肺腑之言,代表百萬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受害者的幾十萬言的無聲呐喊,最後換來的就是一言不發或矯飾虛偽的對待。其中一字不回、一言不發的最具陰深,讓你找不出“把柄”或者批評的由頭,從根源上、一開始,就斷絕或者不開啟聯係、幫助,直接擺脫我呼籲、求助帶來的“麻煩”。但一言不發背後,也能推斷出其各自冷漠、自保、精致利己的內心。

   (當然也有好人,有些溫暖的回應,但很少,最寬鬆計算也隻有十幾人(不到我聯係過的人和機構的10%),回應也很有局限,在實質上並沒幫到我,並未公開呼籲關注校園暴力,隻是做到了對我最起碼的尊重和理解)

    他/她們那些慷慨激昂的演講、充滿憂患意識的文字、對不公的憤怒之語與對苦難者的同情之言,和在我求助後的推搪、沉默,甚至提防,構成了兩種截然不同的麵孔。他們每人分別隻有一副皮囊,但都有兩套靈魂,可以在寫作、公開場合活動時用一套,私底下拆掉那套換上另一套。或者不止有兩種麵孔兩套靈魂,而是有許多套,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麵對不同的人,熟練的換上自認為最合適的一套……(這些人還是我個人認為中國社會中地位和學識較高、品性比較好的,甚至許多是百裏挑一的好人。他們都如此,那麽其他人呢?可想而知、一目了然。這個社會殘酷的讓人(至少讓我)不寒而栗)

    毫無疑問,他/她們並沒有強製性義務幫我、呼籲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政府和其他責任機構除外)、推動教育改革,他們不需因此承擔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但公共道義呢?社會責任呢?以及更深層次的公民義務呢?他們真的看不到校園暴力已經嚴重到何種程度了嗎?那麽多校園暴力案例、未成年學生被毆打、淩辱的視頻和照片,視頻中受害者屈辱的求饒、撕心裂肺的哭喊,難道他們看不到嗎?以萬計十萬計的最嚴重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受害者,根本難以正常學習和生活,前途命運被摧毀,處於絕望的深淵中,隻需一拉,這些飽受欺淩的孩子們就得到新生了。“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為什麽這些名人、顯要人士就是不去幫助弱者呢?精英的良知與正義呢?哪怕隻是做一下呼喊、一次轉發也好啊。對他們來說,這並不需要付出什麽代價,相反有時對他們自己還有好處,例如關注校園暴力這種社會醜惡現象可以提升自己的形象、成為伸張正義的表率。當然,他們也有許多擔憂,就如前麵提到的那些。權衡利弊,按如今扭曲而灰黑的價值觀論,的確是弊大於利,至少大於實際的、物質的利益,於是選擇拒絕和沉默就不難理解了。其實現在冷靜下來,我當然能夠明白,而且非常清楚明白。但是在那無助而掙紮的兩年,就當局者迷了,無法接受這種殘酷的現實。我也知道自己的求助和呼籲方式在中國人看來的確比較怪異、難以理解、脫離國情,但在當時的情況下,除了用這種方式求助和呼籲,我還有別的選擇嗎?失敗之後,我還有別的出路嗎?

    我也在想,如果我是名校學生,乃至社科院研究員、大學教授,如果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是不是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到處碰壁,而是能得到一些響應、做出一些成果了?但如果我能考上名校,那恰恰會是在遭受校園暴力程度不嚴重的情況下,那樣反而不見得有現在這樣的動力了。換做其他人,更是會在成功之後做個精致利己主義者,放棄對普遍性問題的抗爭。即便報複,也隻會報複當年欺淩自己的加害者個體,而非改變社會結構性不公、青少年圈層普遍的醜惡。這些成功者是不會為弱勢群體說話的。我後來在寫給香港社會活動人士的信中就提到了這個問題:

   “我以前的忍耐,都是為了考上中國人民大學這樣的高校之後,再利用影響力去做現在做的維權的事情,毫無疑問那樣做更好,因為我有了身份、地位、人脈和各種得天獨厚的條件。但是現在難以實現了,隻能就現在這樣沒身份沒地位的做。

    其實這也是許多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各種青少年受害者共同的困境、悲劇:人生剛剛開始,就被摧毀了正常的學習、生活,被摧毀了學習能力、人的精神被擊垮、毀掉了人際交往的意願、無法正常的進行學業和工作,自然也沒有充足的收入和較高的社會地位。

    反過來,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旁觀者,卻因為沒有被欺淩,沒有受到以上這些損害,甚至從欺淩受害者中得到心理的滿足與愉悅(就如強奸犯一樣從強奸中得到快感),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甚至取得很好的社會地位與收入。他們是青春期的既得利益者,自然不願意提及曾經的校園暴力,甚至輕描淡寫、歪曲事實以打壓受害者的控訴。青少年受害者的話語權,已經被“扼殺在搖籃裏”、摧毀在萌芽中。

    因此,這本身就是悖論:受害者話語權是不足的,就是因為他們是受害者,他們受的傷害,害得他們沒有身份地位和各種條件。反過來有話語權、有能力與條件的,是加害者和旁觀者,他們沒有動機去講防治校園暴力、甚至替校園暴力辯護。這在我發的《思考》一文中有詳細講述。相對來說,我是受程度較嚴重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中條件(尤其知識水平)最好的,這也是我能夠做這麽多的原因。”

    的確是悖論啊,而且何止是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受害者,中國所有弱勢群體難道不都是這樣嗎?被侮辱與被損害者沒有足夠的能力和話語權反抗、呼喊,缺少抗爭所需的資源,而非受害者甚至是加害者,恰恰是更有權力、金錢、人脈關係、話語權的成功者、既得利益者。這就是人間的諷刺和悲哀。(當然,在如今的政治和社會環境下,即便我是名校學生,也不見得能夠做出什麽成果。即便背負盛名,也需要看雙方甚至多方力量的博弈。就像北大嶽昕事件和佳士工運事件的結果就是例證。在佳士事件中,北大、人大、南大等知名高校的學生不也一樣被騷擾、威脅、抓捕、毆打、軟禁了嗎?我的呼籲雖然沒有政治性,但依舊是反映社會黑暗麵的、涉及大量利益相關者的、帶有社會運動性質的敏感行為。嶽昕請求公開沈陽性侵事件檔案就是非政治性的訴求,但仍被打壓。在保護既得利益階層(尤其特權階層)為目的的維穩體製下,相對弱勢一方連發聲、求援都會被阻止(這就是中國體製特別邪惡之處)。而她們的同學、老師也同樣的冷漠、袖手旁觀,並不因她們是自己的同學、學生而有哪怕一點嗬護與聲援)

    “物質決定意識”,我在維權與呼籲防治校園暴力過程中的一係列失敗,將我的心態、思想、精神麵貌,強行由指向“希望”的正值,掰到對準“絕望”的負值。我從一開始遇到沒有回信的情況就心中一緊、身上發涼,到後來日益麻木,渾渾噩噩的去發電郵、寄EMS,不再指望能夠回信,隻機械的把寄遞、發送郵件當成任務;從看到讀了私信和郵件卻不回複的憤怒、連珠炮發私信質問(即便這樣我還是壓著怒火沒有說髒話),到後來愛回不回,對明顯敷衍的回信出於禮貌和殘存希望感謝一下,不回信也不再當回事;從一開始的充滿熱情,重燃豪氣的到處奔波,到碰壁後失望的在旅館玩手機遊戲以逃避失敗。這時候,我的耐心、自信心逐漸被銷蝕,後來,讀書的興趣和耐性都沒有了,有時就跟行屍走肉一樣,不規律的暴食或斷頓、嗜睡、以遊戲麻醉自己。而思維能力、記憶力也在下降,經常丟三落四,手機、電動剃須刀、錢包,都丟失過。急躁易怒、自言自語,也比較明顯了。那時的我,就如老舍筆下原本樂觀爭勝但卻屢遭生活重擊的祥子,日益被逼向精神上的崩潰與靈魂上的死亡。(當然,維權和呼籲後期的這種惡劣,反過來也影響了求助的效率和質量,例如不那麽認真甚至自我敷衍的追問,或過於急躁追問,都會影響對方態度和回應情況。不過即便我態度很好、十分認真、禮貌和謹慎的發信息,就像中前期所做的,結果不也就如前麵所說的那樣而已嗎?)

    而心理谘詢也不順利。我在兩年間,和大約9個心理谘詢師對談(我也記不準幾個了,大多數隻談了一次),共做了至少30次心理谘詢。這些心理谘詢師基本都是善良的,有些對我很不錯。但心理谘詢作用非常有限,如同吃感冒藥治重傷寒一樣。在谘詢師建議下,我也去醫院做了心理診斷,結果為中度抑鬱症,也服用了一些抗抑鬱藥物。但吃藥和心理谘詢一樣,也是治標不治本,相反精神狀況在日益惡化。因為吃藥和心理谘詢隻能緩解精神上的焦慮抑鬱,卻無法解決現實問題,無法讓我重新恢複到像2013-2014年那樣能夠考入名校的狀態,無法把毀掉的前途命運重新修補起來,也無法讓那些欺淩我、給我人生造成毀滅性影響的人得到懲罰、不能讓正義得到伸張。而在這些創傷和扭曲經曆影響下,我也無法融入社會,難以正常學習、工作與生活。這些現實問題不解決,我的抑鬱永遠都好不了,一切藥物治療和心理谘詢都是隔靴搔癢而已,反而加重了經濟負擔。至於防自殺熱線,我也打過多次,不但很難打通(北京市心理危機與幹預中心的,總是占線),而且通了之後聽到接線員例行公事般的語氣、透著“無能為力”的回複,以及冗長的問卷調查式提問,隻是增添了我的無助和絕望。我發現,看似健全的公益性心理谘詢體係,都是流於形式,直白點說就是擺設。我曾經看到過說心理熱線救了許多自殺者、幫助了多少萬人之類的新聞報道,可我打過電話後的感受與報道描述完全不同,溫暖和美好隻存在於宣傳中罷了(而且就我的了解,我的感受不是個例而是普遍,如知乎、貼吧也有相關評論)。至少說,心理救助和谘詢隻對一部分人有效,無法解決如我這樣涉及大量現實而非純心理問題的人的問題。關於我心理谘詢、去醫院求醫、打公益性的熱線中發生的具體的事情,也有許多有寫作和研究價值的、值得反思的東西,我以後也會撰文詳細講述和分析,在此不詳述。

    我家庭條件的惡化,讓我失去了繼續溫和維權的經濟基礎。自從2015年4月我父親腦中風,我家的經濟狀況就急轉直下。雖然我祖父母和父親、姑姑都是事業單位職工,有著較好的福利保障和還算不錯的收入,但90年代中期發生的一係列事情,導致我父親暫時失去工作,回來後隻能去後勤上做一些普通工作。2010年後,我祖父母相繼患上了嚴重的慢性病並發症且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醫療開支甚巨。雖然醫療費報銷了大部分(至少80%),但未報銷部分及他們二人的衣食住行(例如去醫院租車費用)也是很難承受的數字。而我父親中風,則重創了這個家庭。我家時不時需要借貸度日(現在還在借)。雖然2016年後我父親逐漸恢複,但中風後遺症導致行走不便、反應遲鈍,仍無法上班。

    家境的日益敗落,也是我拚命維權的一個原因。我看到我家如此悲慘,由小康之家變得一貧如洗,想到如果我當年考上名校就不會這樣,我就能養活自己甚至家庭(哪怕家人給我造成過創傷),因此也更加憤恨校園暴力給我造成的傷害,更痛恨欺淩者;就下定決心要扳回損失,懲罰惡人,討還公道;越發堅定了我要在防治校園暴力領域做出成就的決心。也隻有如此,才能改變我的命運,否則就是死路一條或者一生生不如死。而我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以及上學時的抗爭,共花費了10多萬元,占據了家庭開支的最大份額(十幾萬元對於富裕家庭算不了什麽,但對我家則是巨款)。我父親一直給我寄錢,讓我能夠生活和學習,但對我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之事基本不知情。我利用這些有限的生活費,省吃儉用用以維權旅行、上訪和寄遞信件,以及用以支付其他相關開支。(其實這也是很多維權者、上訪者共同的心態和行為動機。旁觀者往往不理解,一個人都困難到一貧如洗甚至瀕臨家破人亡的地步,為什麽還要花費這麽多精力財力去上訪,為什麽不找個工作先生存、過日子,改善生活條件?他們不知道,上訪者往往是沒有退路的,生存條件越差,越有訴說冤情、報仇雪恨的動機;家境越是惡劣,越是無所顧忌,越是需要公平正義包括金錢補償來彌補;越是上訪受挫,付出的代價越多,也就越發難以自拔,越不願意半途而廢。既沒有什麽可以再失去(不過維穩體製是可以讓失去太多的上訪者失去更多的:如果說維權者受難就像由正數變成零,那麽維穩的迫害就是將零變成負數),也沒有放下一切、重新生活的物質條件和心理狀態,隻能在上訪的道路上一條道走到黑。)

    但到了2018年4月,家裏情況進一步惡化,我也知道,我父親很快可能就無法寄給我充足的生活費用,我自然也不能再繼續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了。其實,我此前就多次瀕臨身無分文的境地,有兩次給我為數不多的朋友借了500元,才免於露宿大街。至於我母親,就一分錢都不會借給我。而不斷給我父親要錢,我自己也不心安,畢竟他自己都窮的穿著破舊的衣服,吃著饅頭和菜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日益失去耐心,變得越發急躁,經常發怒,自律和克製能力越來越差。

    這時我也加快了上訪的節奏。極富中國特色的信訪製度,處理問題流程緩慢,工作人員態度粗暴,充滿推諉扯皮,似黑洞般吞噬公民的寶貴光陰、若賭場般消耗著冤民的金錢,如絞肉機般攪碎上訪者的精力與意誌。更恐怖的是,還有一個“截訪”體製伴隨著“信訪”體製。對於上訪影響地方政績和形象、尤其威脅到地方權貴利益的,會有地方政府勾結黑惡勢力,暴力綁架上訪者、並送往黑監獄甚至精神病院羈押,讓上訪者受盡折磨。在此之後,還會被作為長期(甚至終身)的“穩控(大致等同於暴力軟禁)”對象,被限製人身自由(例如限製出遠門,尤其不被允許去首都北京。在現在火車票甚至汽車票已實名製,且交通、通訊、住宿信息均與公安聯網的情況下,很容易掌握穩控對象行蹤),甚至部分人還會被黑惡勢力貼身跟蹤、在家門口“駐紮”,遭到直接辱罵與威脅(此類例子不勝枚舉,如王全璋之妻李文足、鄭州維權老兵尚慶林、一些P2P受害者維權骨幹)。

    因此我一開始是通過發送EMS的方式反映問題,以相對保守的方式信訪,避免被穩控而失去人身自由。但在我向包括教育部在內的政府機構發出多封EMS後沒有回音(倒是我赴港前夕投訴河南省公安廳信訪辦而發的那封EMS,得到了一個敷衍的回應。新鄉市公安局衛東派出所也有一個態度、語氣上還不錯的回答,但無法解決我的實際問題)。我耗盡心力寫的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分析文章和建議書,卻被他們中絕大多數人完全忽視,不知扔到哪個垃圾桶裏去了。我想到小說《滄浪之水》中,主人公池大為在大學畢業前,也與我一樣,和兩個同學做了很久的農民問題田野調查,寫成幾百頁報告後寄給政府,卻石沉大海。他們此後也在現實的打磨中逐漸放棄了理想,走上追名逐利的道路。在中國,理想主義者真是一事難成啊。

    於是我決定當麵向有關機構遞交我個人舉報材料,以及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請願信。我相繼去了新鄉市紀檢委、市信訪辦等機構,也打電話給教育局,卻遇到推諉扯皮,幾句話就被打發走了。在新鄉市牧野區法院谘詢立案和申請人身保護等問題,對方說除非涉及暴恐之類的案件,其他普通案件根本就不可能給原告人身保護。我也曾經在一場消費維權方麵嚐試過法律訴訟,主要目的是為起訴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者做鋪排和試驗。果不其然,與我通過媒體了解到的其他許多人一樣,我在訴訟過程中深深感受到法律途徑的複雜、艱難,以及法院等機構的官僚主義與法官等高高在上之人的不負責任(關於這件事,也很複雜,與本文沒多大關聯,就不再此記述了。以後會另寫文章詳述),以及這種流程中傷害的加劇與傳導(例如麵對法官的惡語我無法反抗,所以我將受的氣傳導給快遞員,不僅惡語對快遞員,還濫用投訴讓快遞員被扣了2000元工資,我到現在還很愧疚)。在同樣的事情中,除了訴訟,我也還以其他方式如舉相關投訴/舉報信件的方式,來為在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上進行街頭抗爭和去學校及相關政府機構門口呼喊做預演。然而結果也不理想,如果是“大鬧”式的,基本注定會被拘捕。如果不“鬧”,更是引不起注意,而且還是有被捕的可能。

    而我在省教育廳和省公安廳的正規上訪,一處遭遇的是敷衍與冷漠;另一處遭到了包括侮辱謾罵在內的各種惡劣對待(我專門寫有《在河南省公安廳的遭遇》一文描述詳情。我非常理性克製,信訪工作人員卻野蠻粗暴,也對其他訪民同樣粗暴),更沒有接受我的舉報信和建議書等材料。在信訪時,他們也登記了身份證信息並當麵輸入電腦。而這時,根據其他信訪者的經驗,越級上訪會進入穩控名單,如果下一步我去北京,或繼續在省級部門上訪,就很可能被抓捕、監視、軟禁(相應的案例不勝枚舉,在防火長城外到處都能看到此類信息)。而即便我不再上訪,也有可能成為穩控對象,且不會有任何書麵的、甚至口頭的告知,但卻會在行動上限製我的人身自由、對我施加像對其他上訪人員一樣的威脅、毆打。

    值得一提的是,有一起很知名的女訪民李蕊蕊上訪被強奸、被威脅要關到精神病院的事件,就恰與校園暴力有關。李蕊蕊因上學時年齡大了幾歲,受到老師的侮辱和同學的嘲笑,且後來被拒絕入校學習,剝奪了她受教育權,所以她踏上上訪之路,遭關進黑監獄,且被看押她的保安人員強奸,後又被威脅要將她送入精神病院(僅僅因為她上訪動機較為特殊,政府和當地居民甚至她的家人都不認為因校園暴力問題需要上訪。而這種“與眾不同”就被認定為“精神病”,顯然是嚴重違反人權、違反人身自由權的)。在媒體和其他維權人士(如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家長趙連海)的營救下才回到家鄉。此事當時影響很大,在網上可以檢索到許多信息。她的情況與我多有類似之處,我當然也會有被關押在黑監獄和精神病院的危險。

    此外,一係列的實名舉報,還讓我有被被舉報者打擊報複的危險,這比被政府打壓可能性更大、危害更直接。無論是那些帶有幫派色彩的流氓惡棍學生,還是個別老師,都可能對我打擊報複。為避免這些,我不輕易透露手機號碼和微信號(微信加過少數人如旅館老板,絕大多數聯係過立即刪掉),注銷了貼吧賬號(我裏邊出了800多道知識競答題,都是我的心血,許多吧友都知道。但因為在學校貼吧上過,擔心被流氓學生定位IP地址,不得不注銷)、停用了以前的QQ(無法注銷,為防止定位我幾乎一年沒在QQ聯係任何人)、微博也用小號,想方設法保護隱私(現在想很幼稚,真想搞我,用這種小手段根本躲不過,隻是自我安慰)。因為這些都可以被輕鬆定位,查到登錄的IP地址、我的準確位置和行動軌跡等。中國國內出售個人信息的產業非常發達,隨便網上一搜就有花錢用社交賬號或手機號定位、身份證和手機號互查的非法業務,500-1000元一次,而查詢戶籍和住宿記錄等更多個人資料也並不難,央視等媒體對此有過專題報道(例如2017年2月,央視就售賣個人信息、通話記錄、打車記錄、戶籍記錄等進行過暗訪和報道)。如我在舉報信中所說的:“ ……2.我所舉報的情況牽涉許多人,他們朋友多人脈廣,很可能采取各種齷齪陰暗手段來對我的舉報活動進行阻撓和破壞,例如查詢我的戶籍信息、出行和開房住宿記錄、盜取我的社交賬號、查詢我的通話記錄、查找我的位置信息(就像央視報道的非法買賣個人信息新聞中講的那樣;就像巫山縣政府監控馬泮豔微信聊天記錄那樣)……”

    這時,我已經走入了絕境。我盡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卻似赤身走進冰山,到處是嚴寒般的敵意,要把我凍死在冰冷的人間。我總是在想,我家庭都成這樣了,幾乎一貧如洗,我還能做這麽多事,那些有地位、有影響力、有人脈、有金錢的知名人士,為什麽就不肯幫我發聲,為什麽不肯投身於包括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在內的公民運動之中?對媒體來說,做防治校園暴力問題的專題報道很難嗎?對學者來說,把校園暴力作為研究課題或轉給相關同事做研究很難嗎?對社會活動家和知名人士來說,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和人脈,呼籲一下媒體關注校園暴力問題很難嗎?至於政府部門,當然是有義務保護公民的安全、受教育權,有責任保護未成年人身心不受傷害的。而我一腔熱血為國家獻言獻策,自費印製那麽多材料遞交給他們,結果不僅沒有回音,在信訪機構還遭遇侮辱和刁難。相反,那些精致利己的富人和中產,毫無社會責任心,卻悠哉悠哉的過著美好生活;屍位素餐的政府公務員,卻拿著高薪和享受平民難以企及的福利保障。我將自己的時間、精力、思考與寫作、生活費用……的大部分都投入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可以說竭盡所能,卻落得貧病交加(耗幹了金錢,抑鬱症日益加深),何其不公?我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付出一切,他們卻不願付出哪怕千分之一。

    他/她們不知道,我作為一個孤獨的個體,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做了多麽驚人的努力、付出了多麽巨大的代價。我為了省錢去奔波,一天隻吃兩頓飯甚至一頓飯(當然這也和我本來就不習慣於吃早飯有關,但我也能省就省),吃的都是蘭州拉麵、黃燜雞米飯或者沙縣小吃這種便宜的快餐(不過確實好吃實惠,能吃飽。點外賣都是兩份甚至三份米配一份菜,盡量吃飽又便宜;住在一天30-50元的青年旅館四人到八人間,和各式各樣的人在一起,大晚上聽見各種打呼嚕聲音震天響,夏天冬天都不全天開空調,熱的冷的無法忍受卻又不得不承受;從上到下的衣物都是穿了超過一年的,不爛就不買新的;頂著酷暑抑或嚴寒,汗流浹背或渾身發抖的挎著提包四處奔波。有時踏著沒到腳踝的雪奔走數裏,雙腳冰涼,鞋裏浸著雪水;坐著火車汽車累計行程至少十幾萬公裏,長途顛簸,擠公交或地鐵,很少坐出租車或叫滴滴……(關於我的出行記錄、住宿記錄、消費記錄,其實有點渠道的人都很容易查詢到,有心人可以清晰畫出一副我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奔波地圖)

    至於別的努力與痛苦,前麵已經說過不再重複。雖然我也有以旅行轉移壓力、散心、做心理谘詢的目的,但至少說半數以上的精力,用在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事情上。何況我還有嚴重的抑鬱症焦慮症,精神狀況很差。在有拖延症狀、曾極力逃避現實的情況下,無論是各種奔波和拜訪,還是寫作相關文章,以及寄送信件,都要比常人付出更多勇氣、更強的毅力,必須強打精神與惡劣的精神狀況鬥爭。這一切,雖有爭取個人利益的目的,但更有推動製度變革與維護公共利益的追求。在西方國家乃至許多有民主法治的發展中國家,這些行為是再正常不過的社會運動;而我個人則是標準的社運人士,是為改變落後製度與反抗社會不公的革命者。

    然而,我換來的是什麽呢?我不再重複前麵已提及的遭遇及感受,但在我心中,對這些冷漠、殘酷、羞辱性的對待,已經反複咀嚼了幾百次,由痛苦到劇痛,由劇痛到麻木,然後重新清醒,又如落入冰窖。雖然有時我也能夠理解他們,就如我前麵提到的那11條原因。但理解不等於認同,也不代表沒有痛苦,更不能消解現實的絕望。我本來就因校園暴力身心受創,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求助和呼籲,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我平日就更頭昏腦漲、記憶力下降、反應能力下降,精神已處於崩潰邊緣。

    從社會的冷漠,到體製的壓迫,既無人相助,又無法如在西方國家那樣以街頭和廣場請願、遊行的方式引發輿論關注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專製的體製,與我個人的悲劇息息相關。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泛濫與難以治理,與維穩體製、與低效而腐朽的政權、與對弱勢者申冤和呐喊渠道的阻塞,與獨裁者對公民運動、社會運動的鎮壓,與統治集團奉行的形左實右、高度社會達爾文化(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思想與行為體係,都緊密相連。

    我已經竭力抗爭,做到了一個沒有權力也沒有雄厚財力的個人可以做到的一切。可是孤掌難鳴,再堅強的個人,也敵不過冷漠的世界。水滴石穿,需要億兆水珠的接續;愚公移山,需要無窮子孫的不懈。而我,一個人,能做多少呢?無人響應的現實,讓我的一切希望化為泡影。

   (關於那兩年求助和呼籲的詳細經曆,我會在未來完整的書寫下來,包括公開所有真名實姓的當事人,包括所有回應和不回應的,總數有100多人。他/她們大多數在互聯網上很活躍,有些人在自己所處的圈子裏可謂知名度很高,有的也至少算小有名氣。除我主動認為需要保護其名譽、安全(如涉及政治敏感)的個別人之外,我不會用化名描述,而是百分百使用其真名姓。另外,如有權威媒體願意就我的事情進行相關采訪、訪談,我也會提供這些人的名冊。這既是為了體現敘述內容的真實性,也是為了讓國內外人民都清楚與直觀的了解一下中國社會的殘酷,展示在中國維權和求助的艱難、做社會運動的阻力之大、弱勢群體的無助之深。當然,許多我求助的對象也有各種各樣的無奈、不得已,我也能夠理解。這些我會替他/她們解釋、講出他/她們沒有幫到我的原因。但其中另一部分人的言行和嘴臉,是很醜惡也很有意思的(求助過程中我自己的嘴臉有時也很扭曲、難看,我也會照寫不避),比前麵舉的兩個例子中的人物更惡心的大有人在,寫出來既殘酷又有趣。如他們看到我的文章,歡迎據實做出評論包括批評;如對我的描述包括細節提出異議,我願意用文字、視頻和麵對麵的方式對質。我也願意為我所描述內容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及一切其他責任)

   (五)絕望中再生赴港之念

    這時,我想到了去香港維權。其實我此前就有赴港或出國的念頭,但後來對在大陸維權和呼籲還抱希望,赴港又需要很大花費,就擱置了。然而在大陸奔波兩年卻處於絕境,因此我又有了赴港的念頭。

    為什麽想到去香港呢?我在致香港泛民主派的信(一封請願信、一封求助信)中詳細講述了動機,不需重寫,就直接摘錄(兩封信混摘)於此:

 “(按首字母排序)

尊敬的

工黨李卓人先生

工黨張超雄先生

港中大周保鬆先生

教協葉建源先生

民協馮檢基先生

民主黨何俊仁先生

民主黨塗謹申先生

社民聯梁國雄先生

土盟朱凱迪先生

香港各位立法會議員

香港各位社會活動人士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各大學、社科機構學者:

    我是一位來自大陸的學生,我在中學時期遭遇了嚴重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持續數年且影響至今,我的身心受到極大創傷,個人前程、人生被毀掉。我也耳聞目睹了身邊許多人和在互聯網上了解到的其他許多陌生人都遭遇過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有許多經曆的傷害遠比我的遭遇嚴重。因此我決定開展維權活動,一方麵希望中國大陸相關機構重新調查我的遭遇,還我公道,讓毀掉我前途命運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另一方麵,也是更重要的,我希望通過各種方式呼籲中國政府和社會、公民關注校園暴力問題,例如我采用了向政府、高校及一些專家學者投遞建議書、請願信等方式,以促使其關注和解決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

    但是在維權過程中,我遭遇了許多挫折,而且還有很大的危險。在中國大陸,我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在我的名譽受到詆毀與汙蔑、個人生活被騷擾、個人安全受到侵犯時無法被有效製止,這已經發生過了,具體情況可以發給你們。且被我舉報的人,有可能對我實施打擊報複,而一些地方政府也可能對我“截訪”,限製我的人身自由,遭遇與初高中學校流氓學生那種跟蹤與威脅(我對這種事本來就有心理陰影,我不希望再遭遇),甚至如許多大陸的上訪者一樣,被關進黑監獄、精神病院。而且在大陸,我無法真正享有遊行、請願、結社等自由,無法在公共場合進行反校園暴力的宣傳和呼籲(例如發傳單、在相關政府機構、學校門口請願、抗議),甚至還會被當場拘捕、毆打,以及其他可能的更可怕的事情。雖然現在我還沒遭遇這些,但是已經有那麽多人的前車之鑒(例如最近報道的山東於歡案中吳學占團夥做過的淩虐女訪民事件;例如“巫山童養媳”案中馬泮豔被地方政府限製自由、跟蹤、威脅、監視通訊,且對其遭遇網絡暴力不聞不問,卻對其網絡言論了如指掌),而且我也已經在河南省公安廳信訪辦遭遇惡劣對待,已經是先兆。如果等事情發生,就來不及了,我那時也會被限製出境,無法維權了。

     (以上所述的我的遭遇、訴求、可能遭遇的危險的來龍去脈和證據,都在我寫的相關材料中,因為太長,就不在此摘錄了,會隨本文一起發給你們。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請願信,也是一樣)

    因此,我希望在香港進行我的維權活動,也希望得到你們的幫助,例如保障我的安全,保障我在遵守香港合理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反校園暴力的宣傳、個人維權活動、在中聯辦、中環等機構和地域舉牌宣講、向香港各大媒體及政府機構、社會組織、高校和新聞媒體遞交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信與請願書等行動。還有,因為我是旅遊簽證,我現在的入港時限隻有7天。但是7天肯定是完不成這些的,而且我回去之後永遠都沒機會再來香港了。我不希望在我完成這些目的之前被遣返、抓捕。如果我被遣返回大陸,下場就是前麵所說的那些,或者還有牢獄之災(雖然比起前者,牢獄之災似乎不算太糟,因為其他的更可怕)。我因為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本來就身心受創,還得了抑鬱症,精神脆弱,身體虛弱,如果回陸遭遇這些,可能就死了,或者徹底精神崩潰,發瘋,然後在屈辱中死去。死還不是最可怕,最可怕是被冤屈、以及死前遭遇各種欺淩、侮辱。我懇請你們幫助我。如果你們願意做更進一步的協助,例如提供一些可以用於表達訴求的牌子、提供相關宣傳材料的印刷、指引我到合適的地方去宣傳、請願,介紹一些香港的社運常識、以及為我提供創傷後心理輔導(就是我這些年遭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維權挫折造成的創傷)之類,那更好,不過這些次要要求有沒有並不重要,我完全也可以自己摸索著自己一個人去做。

    我也希望你們及你們所在的政黨、你們參加的各種社會組織也關注校園暴力問題,積極參與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防治工作,為香港、大陸乃至許多國家打擊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出一份力。我也會在與你們或你們所在黨派的工作人員接觸後,把相關建議書和請願信發給你們。其他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請求,都寫在相關文章中了。

     我隻是想為陸港人民,尤其與我遭遇類似甚至更嚴重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受害者做些事。他/她們絕大多數人是沒有能力像我這樣四處求助,發給政府和社會知名人士、媒體的。因此我更需要舍命替他/她們說話,為這些沒有能力沒有勇氣發聲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發出聲音。

     我所寫的建議是根據我親身經曆、所學知識思考後寫成,有些意見並不成熟,而且大陸與香港社會環境存在較大差異。有些建議不適用於香港,但是香港與大陸在防治校園暴力方麵還是有許多相似之處。香港的經濟、政治、社會條件遠比大陸平均水平要好許多,因此可以在防治校園暴力方麵起到表率作用。此外,如果可能,我也希望你們能夠利用香港在中國的獨特地位,將我的建議書廣而告之,通過你們的影響力及香港媒體的影響力,促請中國大陸的中央政府、教育、公安等部門關注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打擊校園欺淩者、懲辦失職瀆職的教師與其他教育工作人員,解救受校園暴力傷害的未成年人。

     之所以求助你們,一是因為我知道你們都是有社會責任感、正義感、同情心同理心的社會活動家,一向關心港人與大陸民眾的民生疾苦,樂於更勇於為民發聲,為民請命,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二是我的個人政治傾向與你們大多數人類似,都是傳統泛民的政治取向,因此我也更信任你們,更有親近感。

     我在大陸維權艱難,因此希望在政治相對寬鬆、社運更為自由和活躍的香港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擴大我的呼籲的影響,希望諸位社會活動人士、立法會議員、及香港政府機構(包括教育、警務等)推動校園暴力的防治,讓每一位青少年都能在安全、自由、不受欺淩的環境下健康成長。

     如果我的建議能夠被討論、采納,哪怕隻采納一點,哪怕隻討論一下,哪怕並沒有被采納但是被社會關注到了,你們這些社會活動家、社會知名人士、以及立法機構、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公民們,能夠聽到受校園暴力傷害者的呼聲,讓人們知道校園暴力受害者所受的苦難,我就非常欣慰了。如果這樣,我這麽多年所受的欺淩、屈辱就沒有白白的承受,我的忍耐、我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呼籲也終於有了一些作用,能夠讓許多其他的孩子不再重蹈我的覆轍。……

   ……我在此也替他/她們這些校園暴力受害者向你們致謝。也希望你們繼續為港人、為包括大陸人民在內的中國人民爭取權利,維護陸港人民的民權民生,推動中國全境的革新與進步。”

    此外,我也希望能夠在香港泛民人士的幫助下,轉往第三國(尤其法國、德國)尋求政治避難,離開社會環境極為惡劣、充滿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冷漠無情的中國大陸,到外國展開新的生活。如果那樣,我就可以投身於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也能治療我的抑鬱症,生活在充滿愛和自由的世界,再不會受欺淩、歧視,不用忍受不公,更可一展才華,實現理想與追求。

    如同迷失於深山叢林與石壁間的旅人,突然看到遠處升起的一縷炊煙一樣,我似乎從絕望中看到了希望。在這樣的動機與期盼下,2018年5月28日,我從上海浦東機場乘機(此前我在上海呼籲,包括去上海市教委、市信訪辦和複旦大學,以及紐約時報上海分社等媒體),於當日下午抵達香港,開始了我帶著美好期望,卻得到始料未及的噩夢般結局的香港之行。(我已於2017年5月,辦理了港澳通行證和台灣通行證、護照,且申請了一次旅港簽注。當時未當麵信訪,沒有被穩控,所以也就順利辦下來了)

     (當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中,許多港人包括我曾經很崇敬的人的言行,讓我對香港、大多數香港人的看法,發生了極大變化。此外,近一年來在牆外互聯網上看到許多港人的價值觀和言論,尤其對大陸人的態度和舉動,讓我深深的感到自己當初去香港的選擇是自作多情、走錯求助方向了)

     第二章 興奮、失落、迷茫、絕望--在港的十日奔忙

   (一)在盲目樂觀中抵港

   5月28日上午,我抵達浦東機場,心中非常興奮和忐忑。因為我的打算是,這次赴港,就不準備返回國內了,一定要在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上取得突破性進展,並得到香港媒體和政黨的關注,得到有組織的支援,然後尋求政治避難,轉到第三國。(當然後來的經曆讓我明白我這些想法真是極為幼稚和不切實際)

   乘坐擺渡車時和登機之後,我還高高興興拍攝了浦東機場登機口、從機窗拍了停機坪、拍攝了即將離開(當時以為是永別)的上海、中國大陸。在航班起飛之際,我以為這或許是我在中國大陸拍攝的最後的影像,以為自己擺脫了被“截訪”的可能,也離開了危險與冷漠的環境,將會有全新的未來。興奮之下,我還把照片發給一位同病相憐的孤單的弱者,一位大陸較有知名度的底層女性受害者M女士;以及大陸社運領袖、公民運動組織者、民主革命家X先生等社會活動人士,告訴他/她們我去香港了,發送了諸如“我自由了”之類的訊息。對比後來在港被關押23天的經曆,出境時我發的這些信息真是莫大的諷刺。(我僅僅隻是告知他們,他們與我的行為沒有關聯)

    14:30左右,我所乘的航班抵達香港赤蠟角機場。(因此次香港之行距今已數月,加之精神狀況不佳,所以本文中提到的行程和許多事件發生的時間,與當時真實時間可能會略有偏差,個別事件有可能因記憶偏差在順序上有顛倒,但總體時間線我記得還是比較清楚)

    下機後在海關的入境口,我把港澳通行證遞給看起來像是印度裔的關員,他操作了一通電腦之後,交還給我通行證和一張超市小票大小的紙片,上麵寫著“批準逗留至6月4日”的字眼。我在抵港前就知道我的簽注隻能在港停留七天,但對根本無歸意的我來說,至少當時並沒在意這一點。

   出關後,我在ATM取了幾百港幣,購買了八達通。這時我才開始搜索我要找的相關機構。我之所以拖延,就是知道硬著頭皮求人不是什麽舒適的事情。我在地圖上搜索香港最大的泛民黨派民主黨(的辦公位置),隻搜到一個“民主黨(九龍西支部)(下稱民九支部)”,位於太子站附近。雖然當時已經大約4點了,但是我還是決定今日就去拜訪,順便在市區找一家旅館住下。然後我乘坐地鐵,幾經轉乘抵達了太子站,循地圖找到民九支部。這時大約5點鍾。自從下機、乘地鐵,然後步行到民九支部,一路聽到的都是香港話,看到的也都是豎立的繁中招牌,已是到了與大陸迥然不同的地域。

    (二)初見泛民,順而無利

    到了位於恒利大廈三樓的民九支部辦公室門口,我沒有馬上敲門,站在門旁猶豫了很久。雖然我來香港有一個大致計劃,但真的到了之後怎麽說,我卻並沒仔細準備過(因為考慮後就會想到與素不相識的人求助並不容易,而且在大陸都遭到那麽多次拒絕了,所以一直拖延關於具體怎麽說的思考。不過我倒是在28日當天急匆匆寫了一封致幾位香港立法會議員/前議員的求助信,比後來我發的請願信和另一封求助信都要短)。

     我猶豫的另一個原因是,我雖然在以前,通過互聯網上的新聞報道、各種文章,對泛民有所了解,但畢竟從沒接觸過真人,所以很緊張。

    但我想到既然已從大陸來港,且打定主意不再回大陸,怎麽能臨陣退縮呢?於是鼓起勇氣敲了門。一位年齡大約20多歲的女士(像是普通書記員)開了門。我說我是中國大陸來的學生,有事情要求助,她要我稍等。過了一會,一位大約30多歲的女士(可能是支部負責人?我當時沒想到問她姓名和職務)和一位年輕男士分別從兩個裏間辦公室出來,與為我開門的那位女士在談論關於遊行示威方麵的事。這是我第一次親眼看到香港泛民、政治反對派,但看到之後並沒什麽特別的感覺,也就沒那麽忐忑了。

    她們簡單瀏覽了我的紙質材料,把發的郵件打印出來,讀了郵件中我的請求,對我表示同情和理解。那位負責人女士聽到我要去中聯辦張貼請願書,就很驚訝,說“啊,你要去中聯辦啊,那樣你就回不去了”。她們善意提醒我,當時過幾天就是六四,時值敏感日期,如果我參加相關集會或此時在中聯辦張貼什麽,會大陸後就很危險。我說我就沒打算回去了。於是她們就幫我印了一些她們認為可能幫到我的機構,如支聯會、國際特赦組織等許多機構的聯係方式和地址等信息頁,香港四大紙媒的聯係電話,以及各大學的網站和地址(其實大部分我可以在網上搜到的)。我還提到關於在香港提出“酷刑聲請”的問題,他們給了我入境處的相關材料和聯係方式。她們聽到我還要去很多機構和政黨,還熱心的將我發的求助信郵件打印出來了很多份,把我印的防治校園暴力的材料也複印了幾份,用她們辦公室的夾子夾好交給我。她們熱情對待我這麽一個素不相識的大陸人,也為我提供了其他機構聯係方式,我也不好再提更多要求(況且要求都已寫在郵件中了,她們已看過,並無進一步表示),於是就道謝告辭離開了。

   這些工作人員沒有大陸黨政單位幹部那種死板、扯皮、愛搭不理、居高臨下的官僚氣息,她們是善良和熱情的。但是……似乎我無法得到進一步的幫助,例如和民主黨進一步討論能否借助其力量宣傳校園暴力問題、給予我個人以聲援、為我構想的遊行和請願提供支持。當然,她們並沒義務進一步幫助我,無論如何我都感謝她們。

    通過與泛民的這次“初見”,我已隱隱約約感覺到,在香港恐怕沒有人能幫我脫離苦海和達成訴求,不會有人真正付出人力物力幫我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為我爭取政治避難。一切還是要自己來。

    我從民九支部離開後,看了幾個組織機構的地理位置,發現支聯會、立法會李卓人辦事處(我知道李已不是立法會議員,但還是很想見到他,李卓人先生是我最尊敬的香港泛民人士之一,他如果能幫助我就再好不過)距此很近。雖已是傍晚,但我還沒找住處,索性先去看看。

    步行左拐右拐,用了十幾分鍾就到了民九支部給我那張紙上提供的支聯會地址--好望角大廈。我到了樓上,看到門上貼著支聯會紀念六四的各種海報。但進去之後找了半天卻沒找到支聯會的辦公室,裏邊好像全是教協的工作人員(後來我才知道支聯會是借用教協的地方工作)。我問了一位女士支聯會在哪辦公,她又問了問身邊的人,告訴我支聯會的人今天沒有在。然後她給了我一個電話,和民九支部給我的是同一號碼。我看天色已晚,且擔心語言不通,就沒打電話。

    從教協離開後,我來到地圖上搜到的“立法會李卓人辦事處”所在的“彌敦道557-559號”。地圖上寫的是15A,但我到了樓上之後,發現好像是一個健身房。我用普通話問房間內的人,他用香港話回答我,說了半天他才搞懂我找誰,然後建議我去8樓。然而8樓也沒有(我也忘了8樓是什麽)。我就回到樓下,大廈保安也說不知道。我正要離開大樓時,突然瞥見標示各樓層機構的分布欄中的一行寫著“香港職工會聯盟”。李卓人就是職工盟的啊。因此我問詢了保安確認後,我就趕快乘電梯到了職工盟所在的19樓。

   這時已經是晚上8、9點鍾,但幸好職工盟還有人在。我敲門之後,一位20多歲的男職員開了門,我把在民九支部打印的求助信給了他,並告訴他想見李卓人先生。他告訴我李卓人恰巧不在香港,到周四或周五才能返港。於是我向他要李卓人的電子郵箱,他爽快的寫給了我李卓人先生的郵箱地址。

   (三)心事重無心覽景,物價貴焦慮日深

    離開職工盟,我才從急於求助的緊張中回過神來,打量入夜後的香港。自乘地鐵到市區、小步快跑的連去三家機構,心事重重,還一直用手機查交通路線和機構地址,根本沒注意看身邊的街景。

     炫目燈光照耀下的旺角,與我看過的香港電影、新聞影像中的香港街市,並無二致。對首次到香港的普通遊客來說,親眼看到東方之珠的夜景,如熙熙攘攘的市場、街頭巷尾透出的英式風情,都會或多或少激動一番,逛街、拍照、品嚐特色美食、參觀景點、購物……不過我完全沒有這些雅興,景色對我沒任何吸引力。我置身於香港的中心,心中有波瀾,甚可說心潮難平,但是因思索維權、求助之類而起,和這座看起來很美麗、中國唯二特區的街市與風情無關。這些年遭受的累累創傷,維權挫折,求助中遭遇到各種無情的拒絕和冰冷的眼光,令我身心俱疲,痛苦不堪,自然也毀壞了我欣賞美的心境。所以,身處繁華的旺角,我也隻跟翻閱不感興趣的娛樂雜誌一樣,粗看了幾眼周圍的樓宇和招牌,就開始找住處。

    查找結果讓我備添煩悶。無論是我常用的美團,還是愛彼迎、攜程,顯示的附近旅館房價都不便宜。我在大陸京滬的青旅,一天住宿僅僅30-50元,而現在看到的,絕大多數都在200元以上。價格較低的也有,但差評很多,大致看了幾個差評,竟然還有店主辱罵威脅、不退押金什麽的。旅館條件簡陋倒沒什麽,但我初次來港,又是為了辦事,怕節外生枝,所以不想住這種問題房源。因此一時半會竟然找不到便宜且安全的住所了。

    入夏的香港,天氣濕熱,揮汗如雨。我隻好找了一家麥當勞,想邊吃邊在網上找旅館,最重要是吹空調降降溫。我點了一份套餐(忘了具體吃的什麽,反正有漢堡薯條),60多港元,比在大陸貴了一倍。看來寸土寸金的香港不僅住宿昂貴,吃飯也不便宜。

     看到高昂的物價,本來就煩悶的心情更為焦慮。我本來就沒帶多少錢,家裏又越來越困難,如何承受在港的消費。我機械的嚼著薯條,毫無感覺,跟味覺喪失了一樣,注意力都轉移到找旅館和對物價的煩惱上了。不過還好,幾番搜索,終於在美團找到了一家評價不錯、小單間一天200人民幣(美團上還是人民幣計價)的旅館--新d方賓館。雖然也不便宜,但總不能睡大街吧。睡大街太熱還在其次,主要是休息不好頭昏腦脹,會嚴重影響辦事。

    胡亂的吃完快餐後,我看著百度地圖(我用的是中國聯通手機卡,即便在香港用Google地圖也要翻牆,所以在港期間大多數時候用的都是百度地圖),沿著彌敦道,找到了旅館所在的新興大廈。

    進了大廈找到電梯,等電梯到了,上去卻發現沒有賓館所在的樓層(我現在忘了在幾樓了)。我問身邊的人,一個個都搖頭、麵無表情,甚至毫無反應,也不知道他們是不知道怎麽到我說的樓層,還是聽不懂普通話。後來找到保安,才找到可以去賓館的大廈另側的電梯。我來港之後,遇到類似的麻煩和不適應,比比皆是,例如把電梯按鈕中的①當成大陸的1樓,總是出錯電梯停的樓層……至於部分港人在大事小情上的冷漠,與大陸人“各有千秋”,我後來體會的更多(尤其是香港人對大陸人的歧視,更明顯)。

    賓館老板很熱情和藹,登記之後,我找到了自己所在的房間住下。我進房間第一件事就是打開空調,實在是熱的受不了,下機之後幾個小時的奔波,渾身被汗水浸透。洗漱之後,我分別給民主黨和李卓人的郵箱發了郵件,講了我大致情況,還把防治校園暴力那幾篇文章的電子版發給他們。在給民主黨的郵件中,我提出希望見到塗謹申議員(當然後來並沒有得到回複)。

     給李卓人的郵箱發郵件,結果發送失敗。我當時以為是WiFi問題,但試了多次都是如此,而發給其他人就正常。雖然有提示,但是是英文,我頭昏腦漲也沒仔細看。後來第二次去職工盟,才知道是我把手寫的郵箱地址“ctu”看成了“cfu”。如果在前兩年,我立即就能察覺為什麽發送失敗,對這類小事馬上就能明白原因。但幾年間不斷受創受挫,我腦子越發不好使了,反應能力下降,時常在這類小事上不知所以,用我們老家方言就是“不機靈了”,心理創傷的影響就在這些細節中體現出來。

    正所謂“心靜自然涼”,反之,即便空調客房涼爽怡人,各種擔憂仍令我焦慮的無法入眠。前麵已說到,在民九支部的經曆,說明我得到的幫助可能僅止於印刷文件這種細枝末節。連香港最大的泛民政黨民主黨都是這樣,恐怕其他政黨和個人更不可能幫到我。

     而更迫在眉睫的危機是,我的錢不夠了。本來來港時就剩一千多元,即便我父親每三天寄給我500,也不夠我在港的開銷。如果我不能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幫我的人,或者免費的住處,我就不得不露宿街頭或者被迫返回大陸。想到這一點,我不禁打了個冷顫(這次在香港沒成果,以後恐怕永遠都沒機會翻身了),內心更為煩躁。我在來港前本就應考慮到錢緊的問題,但一直逃避直麵現實,盡量想樂觀的卻不切實際的可能性。然而昂貴的物價把我強行從理想拉回現實。錢,住,吃,超過了維權,成了壓迫我精神的主要因素。

    明白了尋求幫助的急迫性,我決定加速求助進程。當晚我就搜索了民協、社民連、國際特赦組織等機構的地址,籌劃在港第二天的行程。有了目標,心中平靜了許多,安慰自己“車到山前必有路”,不知不覺就在空調的涼風中入睡了。

   (四)造訪國際特赦組織和民協,二赴支聯會

    次日(5月29日)上午(應該是這一天,但因時間太久,也可能是稍晚的一兩天),我首先去了國際特赦組織。敲了門後,一位戴著眼鏡的30歲左右的女士(不知道是香港本土人還是華裔)開了門。我問“我可以進去說嗎?”,她堵在門口,麵無表情的用生硬的中文問我“你可以說英語嗎?”,我告訴她我英語不太好,主要是想尋求政治避難,希望得到她們的幫助。她站在門口猶豫了一下,示意我在門口等待,回辦公桌寫了一個電子郵箱給我,要我把情況先發到郵箱。然後就跟我說再見了。簡短的交談期間,還看見來了兩個20歲左右的女生(可能是組織的實習生?),被她迎進房間,我則不得不一直站在門口。離開之後,我心想,國際特赦組織官僚習氣也挺重,對求助者十分冷淡。她們難道不知道,來求助的人往往都是走投無路,甚至有生命危險、正處於極大的危機中嗎?這麽草率敷衍,談幾分鍾話或作個記錄都不肯(做個記錄很重要,因為一旦出事,就有據可查,相當於“留了個記號”,不會完全“失蹤”),讓我對大名鼎鼎的國際特赦組織大跌眼鏡。不過我後來在網上了解到,國際組織在亞的機構普遍冷漠虛偽,如在泰國的聯合國難民署也是如此,我也就比較釋然了。

    我又到了民協總部。民協大門敞開,屋內燈光昏暗,雖然是工作時間,卻一個人都看不到。我又是敲桌又是高聲問詢,才有一位年紀很大(大約60歲?)的老太太走出來。她隻會講香港話,交流非常困難。後來她找出紙筆,告訴我民協的人平常都不在此辦公,隻有下午五點開會時才有人。在好幾個機構都撲了個空,我非常失望。我告訴她我希望聯係民協議員,她就寫了譚國僑和何啟明議員的聯係方式(後來我才想到他們是區議員而不是立法會議員),然後要我留下材料和聯係方式。我在求助信空白處寫上自己名字和郵箱、手機號交給她,問她馮檢基的聯係方式(我對馮先生略有了解,而且他也是傳統泛民,所以我認為他是值得我信任、可能幫助到我的好人),她寫給了我。我道謝離開。

    我出門就打了馮檢基辦公室的電話,卻聽到香港話的智能語音,沒聽太懂,好像是無法接通之類的意思。我想起昨天支聯會沒人,決定再去一次。

    然而今天還是沒人。於是我詢問教協職員,她們答應幫我聯係,然後就給了我一個電話號碼。我撥打電話,傳來一位女士的聲音。我告訴她我是大陸的學生,在大陸遭遇政治迫害,希望尋求支聯會幫助,申請政治避難。她告訴我,在香港是無法申請政治避難的,因為香港是在中國政府的控製下。簡短說了幾句後,我告訴她我想和她見一麵是否可以?她立即就同意了。然後我把電話交給工作台的職員,她幫我寫下了見麵的地址,以及這位女士的名字--馮愛玲。

   因對香港不熟,為避免迷路或路上耽擱而遲到,我就提前兩小時去了銅鑼灣。因物價太貴(在飯店吃一頓午飯大概60人民幣,還吃不飽),我一個外來旅客也找不到便宜實惠的飯店,中午幹脆就沒吃。所以我到銅鑼灣後,就在7-11便利店買了一份孜然燒春雞(一小隻整雞,30元,很實惠),去了麥當勞買了套餐配著吃,邊吃邊等。吃到一半,還被服務員警告不讓在店內吃外帶的食物,即便我也買了份麥當勞。我隻到港一天多,就在幾件事上感到,香港比大陸更強調規矩、更少通融。當然,這也可以說是文明的體現。

    (五)與支聯會馮女士的第一次談話

    晚上7:40分,離約定時間還有20分鍾。我從麥當勞去約定地點見麵,地圖上近在咫尺,但在小巷子轉了好多圈才找到具體位置,看到了教協的牌子。這才想到這裏和好望角大廈一樣,支聯會都是和教協在一處辦公。幸虧我提前去,否則就遲到了。

    到了教協所在的二樓,我告訴前台職員要見馮愛玲女士。她打了電話,要我稍等。等待期間,看到有許多老人(應該是教協會員)在樓上看書、交談;海報上張貼著教協日常活動和發放贈品的說明,很像大陸企事業單位的活動中心。教協雖為泛民主導的組織,但辦公處並沒什麽政治色彩。

    過了一會,一位大約60歲、滿頭銀發、麵容和藹的老奶奶走出來,跟我打招呼。她就是馮愛玲女士,也是我在港期間,給了我最大幫助的人。後來我被關到警局和精神病房,如果沒有她的幫助,尤其與我父親的聯絡、對我的探望,我所受的苦難會更多、受苦時間更久。

    我隨馮女士到了她的辦公室--位於教協所在的閣樓上的一個類似雜物間的房間。房間很小,屋內堆放著支聯會的各種海報、雜誌之類出版物,標語牌、桌椅之類占滿了房間。這就是聲名遠播、在八九民運中出錢出力甚巨、為呼籲平反六四和紀念六四堅持了近30年的支聯會辦公場所(之一,但其他的恐怕條件也不好)。它寒酸的還不如中國一個貧困縣縣委縣政府大院內的儲物間,卻是國際上對六四事件介入最深、對六四問題研究最多、對六四後續關注最久的組織的辦公室之一。

    我從堆積如山的各類物品中拉出兩把椅子,和馮女士麵對麵坐下。我一邊作自我介紹,一邊把求助信和防治校園暴力的材料遞給她。馮女士用心的看著我的材料,問我的情況、來港有何打算。我就簡短的講了我遭受的校園暴力的苦難,以及維權曆程。

(以下是當時對話大致意思,並非一字不差,部分對話記錄是將口語意思“翻譯”為書麵語,本文中部分其他對話亦如此)

(因時間太久,隻記住了與支聯會馮女士的一部分談話內容,我隻挑記住的和比較重要的寫出,實際談話要比這長很多)

我:“我因為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得了嚴重抑鬱症”“高考考砸了,人生都被毀了”……我不斷訴苦。

馮:“我們也經常遭受到網絡攻擊,就像支聯會在網上(Facebook)被五毛謾罵詆毀。”馮女士對我的遭遇很同情,也告訴我網絡暴力哪都有。

我:“你們是一個集體,謾罵的不影響你們(現實)生活,而且還有支持的(所以受網絡暴力傷害較輕)”、“各種威脅、謠言,傳播照片挑釁,被圍攻,我自己麵對(承受),不是你們能想象的。”(一個孤立無援的個體、普通人承受網絡暴力,和社會組織、名人承受的,完全不同,尤其我是在封閉的小圈子遭遇的網絡暴力,就跟在監獄裏被欺負一樣,無法躲避和求助,且吃的是啞巴虧。而這一點恰恰很多人不理解)我解釋著這些細微卻關鍵的區別、嚴重的傷害。

馮:“我理解。”馮女士應該是理解了我的心情,但恐怕難以真的感同身受。

我:“我很希望得到香港泛民政黨的這些幫助(就是求助信中提到的希望給我標語牌、印刷材料、以及給我關於香港遊行示威的指導)。”我指著求助信說。

馮:“現在香港很少關注大陸的事情,恐怕(他們)幫不了你。”的確,香港近幾年反大陸風潮日甚,傳統泛民敗落,本土派崛起,港人大多對大陸內部事務包括人權問題已經不怎麽關心了。

我:“我覺得校園暴力是個世界性問題,香港也有吧”

馮:“香港有啊,聽說有中學生(因校園暴力)自殺的”

我:“所以我很希望利用香港這種自由環境,宣傳校園暴力的嚴重性”;“校園暴力受害者需要聯合起來、組織起來,就像同性戀(群體)一樣,我希望在香港能建立防治校園暴力的組織”

馮:“你好像多次提及同性戀(群體)(我前麵也有提到,不過對話就不一一列出),為什麽想到和他們(比較)?”

我:“我覺得同性戀(群體)與校園暴力受害者有許多相似,都是弱勢,同性戀(群體以前也是被歧視、欺負,但是後來組織起來,就爭取到社會的尊重和法律保護了。校園暴力受害者也應該(效仿)”

我:“韓國對於校園暴力問題很重視,但是我沒有條件去,語言也不通”。我當時一心想著國際社會的幫助。

馮:“這個我也不了解”

我:“我準備去中聯辦門口請願、舉牌、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材料,不知道有沒有作用?”

馮:“中聯辦門口每天都會發生很多事(不會引起多大影響),即便傳媒報道了,(熱度)也很快就過去了”

我:“我很想為防治校園暴力事業而奮鬥、犧牲,就像中世紀的布魯諾,布魯諾,您知道嗎?”

馮:“你還很年輕,很多事不是像你現在想的(那麽容易實現)。”後來的事實果然證明了我的幼稚。

我:“我學習成績很好,原本可以考上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這些大陸最好的學校的,所以如果能為我提供條件,我肯定有很大成就。”對於與名校失之交臂,我一直耿耿於懷,經常提及,跟祥林嫂念叨“阿毛……”似的。

馮:“那你還不如回去考學,或者上夜校,上了大學,以後工作有了收入,再去實現理想。”許多人都這麽說,卻不理解那根本不現實,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下,身心受巨創,謠言滿天飛,不可能正常學習,考學之路已經毀了。我的上訪之路也是開弓沒有回頭箭。

我:“我回去就沒有出路了,還可能被抓,我想在香港申請政治避難。”雖然我已經在電話裏得到對此事的否定答複,但還是不死心。

馮:“在香港是沒辦法申請避難的,有許多比你(受迫害)嚴重的,很有名的人,在香港都沒有(申請避難)成功,最後還是回了大陸了。”馮女士重複了這樣一個殘酷現實。

我:“可是我回去沒有辦法生活下去啊,那些網絡暴力還在影響我的名譽,我抑鬱症也沒辦法工作學習”……我把本文中提到的我的絕望處境大致講了一遍。

馮:“有時候,遇到困難就要去勇敢麵對”

我:“如果我去歐美國家可能就好了,也能做很多事。”我到香港的兩大目的之一就是想轉往第三國,逃離中國。

馮:“在歐美生活也不是那麽容易的。如果想做事,還是要從生活的地方,從身邊做起、鬥爭,不能離開(大陸)”

我:“在國外沒有歧視,生活自由,我可以做社運人士和職業革命者”

馮:“不是你想的那麽好,外國也有很多歧視,還有要解決生計問題”

我:“我6月4日滯留期限就到了,到時不回去會被遣返嗎?”此前並沒考慮過這一點。

馮:“會,大街上經常有查證件的,查到就會遣返”

我:“那我怎麽辦(不能政治避難)?”聽到說可能會被遣返,我心中一沉,但我的確沒有別的路。

馮:“你就把這次來港當成一次考察吧,多逛逛,散散心,以後有機會再說(出國或申請避難)。”

我:“……”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麽說了。如果我有良好條件,還有錢,家庭還好,我當然可以多嚐試,找各種途徑。但現在沒有金錢,更沒多次試錯的機會,無路可走,且拖延不起。

……

    談話中,我也提及了關於六四、支聯會、大陸維權的艱難、輿論環境的惡化、我對如已故的司徒華先生、現任支聯會領袖李卓人等泛民人士的敬仰、香港政治情勢等許多方麵的事,也向支聯會為六四、為中國民主事業、為中國人民的付出表達了敬意和感謝。這些談話內容與本文主題關係不大,且時間太久記不清具體對話內容、篇幅很長,就不具體寫出來了。

    

     我告訴她我想去港中大找周保鬆教授,以及在港中大和港大民主牆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和建議書。她說她聽說過周教授,但沒見過麵。我說我一直很景仰周教授,想去拜訪他,聽他出出主意,看看他能否幫我和關注校園暴力問題。馮女士說香港各大學都放假了,中大半月前就放假了,港大也要放假了,去了之後不一定有人。我來的確實不巧,但又沒第二次機會。所以我還是決定第二天去至少其中一所高校。

    我們事先就約定隻談半小時。談話結束時,我索要了馮女士的郵箱(也是支聯會的工作郵箱),馮女士又給了我兩期支聯會的刊物《港支聯通訊》,以及紀念六四活動的宣傳冊。然後我就告辭離開了,馮女士一直送我到樓梯口。

    這是我第一次與香港泛民人士詳談。馮女士一直注意傾聽我的訴說,也很有耐心的回答了我許多疑問和想法。雖然她道出了香港無法幫助我的現實,讓我感到失望,但她隻是陳述一個事實罷了。誰能一下子扭轉現實呢?就像馮女士在談話中提到的:“我們呼籲平反六四這麽多年了,(中共)就根本不理我們,我們隻能做到堅持(雖然支聯會事實上做了更多實事,如幫助“天安門母親”群體)(這麽呼籲下去)”。

    現實總是殘酷的,受侮辱與損害的弱者常常是無力的,正義的伸張遙遙無期。六四如是,校園暴力受害者亦如是。隻是前者舉世皆知;而後者,連個協助和保護受害者的組織都不存在,連集體發聲的平台都沒有。甚至,幾張海報、幾副標語牌、哪怕一次遊行請願都沒有。

   (六)二赴職工盟,造訪立法會

    從教協閣樓返回旅館後,我就把防治校園暴力材料的電子版(一共約10份,包括給大陸一些機構和個人的信)發給了馮女士。我也寫了一封感謝信,對馮女士今天願意會見我、傾聽我的訴說、為我提供建議表達了感謝。此外,我也表達了希望再次麵談的意願。

    第二天(5月30日)早上,我就收到了馮女士的回複,她非常願意在今天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再次會麵。因為我在去信中提及“死亡”、“犧牲”,她還勸說我要珍惜生命。

    我決定再次去職工盟,看看李卓人先生在不在,或者其他人能否幫我。前天晚上見的人並不在,免不了又要問詢和解釋。之後,一位姓洪(好像是姓洪?因時間過了很久,不太確定。如果是,就和之後我被關在精神病房打電話聯係的那位職工盟洪先生是同一個人)的30多歲男士接待了我。我道明來意後,又給了他一份求助信。他拿著看了起來(說明我那天晚上的求助信並沒被那位工作人員傳給其他人看)。我又打開手機電子郵箱,問為什麽發給李卓人先生的信失敗。他看了一下告訴我發錯了,我才發現原來我把“ctu”看成了“cfu”。

     在我請求他們幫助後,他打了一個電話,告訴我,有一位負責大陸方麵事務的職工盟職員--林祖明先生,會由他與我麵談具體溝通事宜。但他在另一處工作,而且今天生病去醫院了,下午可能才能趕來見麵,也不確定時間。我計劃的是下午去立法會,既然下午不確定能否來這裏,那就再過一天再說吧。我把我的身份證號和港澳通行證編號寫在求助信上留給他,指望他們可能幫我辦理延期滯留或政治避難手續。

    我又向洪先生問了問關於港大、港中大的位置和情況,就道謝告辭離開了。這次談話中,洪先生還是比較熱情和負責的。這樣相對親民的工作作風,估計和職工盟關心基層的政治定位、常與基層工友打交道的經驗豐富有關。

    午間,我乘地鐵抵達位於金鍾的立法會大樓。在乘地鐵期間,我看到旁邊一位女士拿著寫有香港最高法院字樣的材料,於是詢問她最高法院是否和立法會在一處。她聽到問話立即用手遮住材料,很不高興的回答了我的問題。我並不是有意看她的材料,僅僅無意間看到,然後就正好向她詢問下法院的地理位置(因為地圖有時候不準,容易繞暈)。看來香港人很重視個人隱私。

    從地鐵出口到立法會,中間經過商場、天橋、立法會內部天橋……等等一大堆亂七八糟、讓我暈頭轉向的路程,到了一個好像是立法會接待來客的大廳(位於二層,與兩個天橋交接處)。

     立法會接待處很像賓館的前台,一位女性工作員詢問我有什麽事。我拿出身份證件和材料,告訴她我希望麵見幾位立法會議員,並在立法會前請願。她並沒接我的證件和材料,隻是告訴我這需要預約,而且並不是所有議員都在立法會大樓辦公。

     我告訴這位女士,自己並沒有他們的聯係方式。於是,她請我把手機交給她,連上立法會大樓的WiFi幫我登入了立法會網站(我的聯通4G網絡需要翻牆),翻到了寫有議員們辦公室電話、工作郵箱和辦公地址的PDF頁麵。她也建議我,現在正值午間,電話可能打不通,可以去距此不遠的訪客大廳休息。我道謝後立即截屏和手抄了幾位泛民議員的聯係方式,告辭去訪客大廳了。

    又走了一段很短但也令人暈頭轉向的路程,到了訪客大廳(準確說可能不是這個稱呼,但我也記不起它的學名)。沒想到的是,我在大廳安檢處體驗了一把中國大陸機關安檢的待遇。我來到安檢口,幾個男女安檢員毫無禮貌,臉上洋溢著大陸基層幹部那種小人得誌的神情,用訓斥的口氣說話,我聽不太懂香港話,一位女安檢員就衝我大喊大叫,頤指氣使讓我站這做那。她們問我帶著什麽東西,搜了一通包,把指甲剪都搜出來放外麵,然後用器械結結實實的從頭到腳搜了一遍身體。經過驗包、搜身、問詢幾通程序,才給了我個牌子讓我進去,而且要我把包存在保管箱內。一位保安員尾隨我進到保管室,讓我把包裏東西拿出來放到保管箱,指著我掏出的充電器、另一部手機,還有厚厚的文件材料、毛巾(天太熱我隨身帶著擦汗),以及一些透明膠帶(貼標語和材料用)、耳塞、鏡子、八達通卡、硬幣等亂七八糟的小玩意,說“這些你都要帶進去?”我說:“你們不讓帶這些嗎?”他不置可否,我就一件件把它們放到保管箱。稍後他又說“這些可以帶進去”,我隻好又一件件的放回包裏。

    我被他們這通野蠻的安檢和沒邏輯的支使整的暈頭轉向,比剛才暈頭轉向在各種天橋和立會各大樓間轉的還暈頭轉向。我就衝這位保安人員說:“你們這的官僚主義都快比上大陸了”。他打著哈哈回:“你們大陸現在發展的比香港好”,也不知他沒理解我說的意思還是故意打馬虎眼。

    終於進到樓內,還要在工作台填表登記,和大陸信訪部門一樣,要填寫個人信息和出示身份證件。弄好之後,我就拿出剛記的號碼打電話。

    我第一個電話打給了教協葉建源議員辦公室,是一位張姓女士接聽的。她一開始讓我聲音大一些,可大廳禁止喧嘩。我轉了半天才找到個角落提高聲調講話。我告訴她,我是中國大陸的學生,想在香港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問題。而教協作為香港教育機構,自然與防治校園暴力有關。因此我想把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呼籲發給葉議員,希望他能夠關注校園暴力問題,利用議員的地位和影響力,以及教協這個組織,一方麵推動香對港本土校園暴力問題的關注和防治,另一方麵輻射、促請和影響大陸對校園暴力問題的關注和治理……(也就是本文前麵貼出的請願信中提及的來港維權動因)。最後,我還提到要在立法會和香港政府大樓前舉標語請願的問題,問她如何請願、葉辦能否給予支持。

     這位張女士說,“我們沒有辦法接受請願,關於怎麽請願我們不了解。你先把材料用電郵發過來吧”。我又問她我能否麵見葉議員,當麵遞交由我簽字按手印的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書與建議信(這樣比較正式,有象征性意義、易引起重視)。她在電話那頭似乎猶豫了一下,大概意思是說的“葉議員不在,不方便與你見麵”、“我們都在工作,也是不方便到樓下和你見麵的”、婉拒了見麵的要求。我道謝後掛斷電話,簡短的寫了封致葉議員的信,連同相關材料發了過去。

    第二個電話打給張超雄議員辦公室。一位男士很爽利的說,你先把材料發過來吧。

    本想打第三個電話,是要打給朱凱迪議員辦公室,然後轉念一想,還不如直接發郵件算了。

    於是我分別給張超雄和朱凱迪寫了封信,把信和材料發到他們的工作郵箱。

    寫信字斟句酌,用了將近半小時,等到發完郵件,看時間已經是中午了。我問大樓內有沒有打印紙質文件的地方,有人告訴我在大廳裏的圖書室。我到圖書室問詢,被告知隻能複印不能打印。堂堂一個立法會,竟然連個對外提供打印服務的文印部都沒,這又和中國大陸機關很相似了。

    這時,我又給葉辦打了電話,想確認一下是否收到我的郵件。撥通之後,是一位男士接的電話。於是我問他知不知道剛才我對那位張女士說的那些事,他說不知道。我問他看到我發的防治校園暴力問題的郵件了嗎?他說:“我是看不到郵件的”。於是我又耐心的把對那位張女士說的話又重複的講給他。說到一半,他打斷我的話說:“這為什麽要找我們?”。於是,我在電話中仔仔細細的解釋:校園暴力是陸港乃至世界都有的問題、大陸維權艱難而香港有一定的自由、香港也需要解決校園暴力問題、香港關注校園暴力可以輻射影響大陸……我還沒講完,他又來了一句“但這和我們有什麽關係呢?”。我憤怒的掛斷了電話。

     我回到立法會接待處,說要投訴這位工作人員。我又撥通了葉辦電話,我把電話交給了接待處的女士,她聽電話時對方已經掛了。然後再打就打不通了。我惱怒不已,在接待處發了一通火。我自費赴港,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又花錢又出力,當天又汗流浹背的從旺角趕到金鍾,謙恭客氣的求助,卻得到無責任心的粗暴拒絕。而且發生糾紛後,他從中作梗,我就很難和葉建源議員聯係了。那位女士告訴我可以選擇聯係別的議員,我說:“明明錯的是他,為什麽讓我換其他人聯絡?”這時一位男工作員過來,建議我去專門向議員遞物品的收發室(也記不得學名了,以此大陸類似的“收發室”暫代),可以寫留言給葉議員。

    我照他的指引,找到了收發室,在一張A4上寫了一整頁留言,表達了對葉辦工作人員的不滿和希望葉議員關注校園暴力問題的期望,讓工作員放到葉議員收件箱,然後就離開了。

    (現在想來,人家並沒有義務幫助我,我生的是哪門子氣呢?包括後來對方回複辯解時候我的憤怒,又有多少理由和必要呢?)

     我這時才觀察起立法會大樓四周的麵貌。立法會大樓與政總大樓、行政長官辦公樓緊挨著,組成了裝載香港政治中樞的樓群。雖然從地圖看,樓群位於鬧市,但置身其中,才發現周圍非常荒涼,與商業區、步行街之類人流密集地幾乎物理隔絕,甚至一個便利店都沒有。樓群四周是立交橋、綠地和不明水泥建築(未完工的水泥牆壁?沒看懂什麽用途),非常不利於群眾聚集。如果是個人請願,就更不會有人注意到了。即便有組織成群結隊的到大樓前請願,也不會有多少過往行人看到,反而像圍場中的獵物,方便被警方包餃子。不知這是不是港府在建設時,就為了隔離群眾與官府、防止民眾抗議和聚集圍觀,而有意設計為這種荒灘堡壘式辦公樓群。

     看到這麽個景象,我就放棄了舉材料喊口號示威請願的打算。當我要離開時,看到有電視台在搞采訪(好像是有線電視台),我就想湊上去問一下,看看有沒可能趁機舉個牌喊口號讓他們拍下來,有個采訪當然更好。但他們大隊人馬都往樓裏去,我問了采訪車裏的人,他一直搖頭(可能聽不懂普通話?),我看上鏡無望就走了。

     經曆安檢和葉辦工作人員的粗暴對待,我發現陸港的官僚主義作風是相通的,基層辦事員尤其執法者的粗暴與傲慢也是各種形似和神似。兩地政府機關也都是壁壘森嚴,僅僅進個門,官本位與等級製的腐氣就撲麵而來。不過,此後幾十天在香港的一係列經曆,才讓我真的知道了什麽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相比起來,在立法會這裏的遭遇簡直太“溫柔”了。

   

    (七)赴港中大拜見周保鬆教授未果、參觀中大民主牆

    我第一個高校行程是去中大。5月30日中午,我到了地鐵大學站,看到外麵一片荒涼。原來,地鐵站距校園還有很遠。雖然好像有巴士,但我弄不清他們是怎麽停靠、是隻載學生還是也拉遊客,所以我決定徒步去中大校園。

    很快我就發現這是個錯誤決定。一是因為天太熱,二是因為路太長,而且還是上坡的山路。我走了十幾分鍾,已經大汗淋漓,也沒商店可買水。幸虧路上有一棟樓(忘了叫什麽),我進去吹起空調,拿出毛巾擦汗,累的直接坐到地上。這時有位清潔工阿姨關心的詢問我,我告訴她我是來找一個老師,不熟悉中大,所以迷路了(當時已分不清方向,百度地圖定位不準)。她告訴我可以在地鐵站乘坐學校班車,雖然名義上拉的是學生老師,但一般也不會查證件。她還提醒我休息的這棟樓一個安全出口外,有自動販售機,可以用八達通買飲料。我道謝後趕快去買了瓶冰水喝起來。

     喝完水擦了汗繼續前行。我查到民主牆位於“文化廣場”,就循路走去。但明顯地圖不準,我竟然走入死胡同,前麵全是草樹。不過我看到遠處有路,就翻越柵欄,連走帶爬的穿越樹叢翻到了對麵。

    走了半個多小時,終於到了文化廣場。不過我找了很久,才發現了民主牆,在不起眼的角落,上麵空空蕩蕩幾乎沒貼任何東西,而且好像是這裏(忘了具體位置),貼著隻允許本校學生在民主牆張貼標語的告示。而校園明顯是放假後的景象:人寡車稀,一片寂靜。

    我又到了學校辦公樓,說要找人,保安給了我學校辦公室的電話,並指著外麵讓我離開大廳去樓外打。外麵熱的要死,陽光很強,看不清手機屏幕。我找個陰影點開屏幕,打電話給校辦,想要問一下周保鬆教授在不在。結果接聽電話的女士不懂普通話,隻大概聽到我找政治係(正式稱呼是政治與行政學係),我說了好幾遍“周保鬆”,她沒聽懂,說“是zhong bao zhong?”然後我不斷重複,她也一直zhong和zhou不分的給我重複,然後我手機屏幕上全是我手上、臉上流的汗,帶著汗水的屏幕貼到臉上很不舒服。我又熱又是汗水直流,難受的很,來回踱步,費盡口舌,都幾分鍾了,她還滿嘴的zhong bao zhou,我急了就掛了。

    我對此很驚訝。按說中大的陸生比例也很高了,但校辦職員竟然不懂普通話。以此看來,一方麵香港普通話教育在發展,另一方麵一些學校還堅持以香港話作為辦公語言,以彰顯其獨立性,甚至用以抵抗大陸“文化入侵”。不過就我個人的體驗看,這估計苦了大陸來的學生,以及普通來港辦事人員。

    我決定去學生會問問情況,例如了解下在民主牆能否張貼我的書信。問路到了學生會,發現並沒有人。倒是想打印材料時,在樓下複印部(無法打印)遇到一個普通話很好的中大學生。我問他周保鬆教授在哪裏,他用Google搜到周保鬆的聯係方式給了我(都是辦公用的電話郵箱),告訴我周教授在鄭棟材樓,但現在放假可能不在。

    我道謝離開後,在旁邊一個半露天的餐廳吃了點飯。飯是港式的蔬菜沙拉之類,我很吃不慣,跟幹吃黃瓜西紅柿差不多。我吃完了也沒飽,不過畢竟算吃了午飯。

    吃完後,我一路來到鄭棟材樓。我先打了剛才得到的電話,無人接聽。我就根據地址找到房間,敲門無人。我到樓層另一邊的辦公室詢問,一位女士在窗口告訴我,周教授不在,什麽時候在、在哪能找到,她也不知道。

    我下樓後,坐在一樓沙發上,按郵件地址給周教授寫了封信,把請願書和材料發給了他。然後我坐著休息和等待回應。期間,還去了不遠的一個複印部,發現也沒有人。我坐在沙發上寫《個人情況說明》,一直坐到傍晚,周教授還沒回複,辦公樓上還是沒有人。我就離開了。(至於為什麽不提前發郵件聯係,我在前述的在大陸維權過程那部分已經提及了,那樣更難見麵)(此外,截至本文書寫到本段時,周教授都沒有對我所發郵件做回複,我此後(2018年7月)向周教授所發郵件迄今同樣無任何回複)

    回到來的那條路上,看見中大的大巴,我就坐上去,也沒人問,一路回到地鐵站。

    在地鐵站(還是換乘站?我忘了),我搞反了回港島的方向。問一位地鐵工作員阿姨,她告訴我通過地下通道去對麵坐,然後給了我一副嫌棄的臉色,撇嘴斜眼。我也不知為何,我自我感覺很禮貌,估計她和我因口音不同,多費了幾句口舌嫌我麻煩?或者就隻是對大陸人有意見?我道謝離開,去對麵坐上了地鐵,回到住處。不過港鐵大多數職員還都很友善的,如在機場站的港鐵服務員;隻有兩三個,如上麵這位,似乎因我口音和溝通,就不怎麽友好了。

  (當然,在2019年8月,我將這些資料包括求助周保鬆教授的過程,發給他本人之後,他的回應,以及他在香港反《逃犯條例》事件上的許多看法,讓我知道當初我一腔熱情滿懷期望的找他,實在是自賤、所托非人)

     (八)一赴中聯辦、與馮女士的第二次談話;看到香港“籠屋”

     我也決定去中聯辦看看,考察一下地形和環境,以便按圖索驥去貼標語、舉牌、請願。(在港維權的十天,我去中聯辦去過好幾次,而且時間很久,分不清哪一次分別看見什麽,所以下麵所寫並不是僅一次看見中聯辦的見聞)

     在我心中,中聯辦是一個有特殊意義的地方。前麵已提到,我一直堅持看時事新聞,對中國的民運、社運和維權活動始終保持關注,即便維權奔波期間也不例外,情緒極糟時也沒停止。因此我很清楚,香港是中共政權控製領土中民運社運最活躍之地;而中聯辦則是中共統治香港的象征,是香港的“中南海”,如同“太上皇”般左右著香港政治。除此之外,中聯辦還有一個特殊之處:它與大陸中央與地方的黨政機構大院一樣,是中共政權直接所屬,且位於中國領土上(這與美英法德等國的中國使領館有根本區別,也是其對於抗議者意義特殊之所在);但它外麵卻是至少名義上高度自治、允許政治反對活動的香港區境。在此和平請願或示威,一般情況下(我後來遭遇的情況就“不一般”了),不會像大陸那樣被“消失”,也不會像大陸那樣沒有媒體敢於報道。因此中聯辦自然是直接向中共抗議、對中國政府表達訴求最合適的場所。我看到過許多次有關於港人或大陸維權人士在中聯辦門口抗議的文字、圖片和視頻形式的報道。因此,我也把在中聯辦前請願,當成在港維權與呼籲防治校園暴力計劃中最重要的一個步驟(當然,毫不避諱的,我也有以此引發國際社會關注、借此向他國申請政治避難的目的)。

    到達中聯辦門口之前,我以為那裏會聚集著眾多香港乃至港外的抗議者、媒體記者,以及擺放著許多標語橫幅之類,政治色彩濃厚、氣氛緊張而有活力,如同六四前的天安門廣場。如果那樣,我的請願就可以得到媒體和各種政治社會團體的關注,我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努力就會有突破性的成果。

    但當我滿懷期待來到中聯辦所在地,眼前的情形卻令我大失所望。中聯辦的門口以及周圍,沒有一位抗議者,也沒看到有任何橫幅和標語。更糟的是,這裏與立法會大樓一樣,四周行人稀少,中聯辦大門正對立交橋,做什麽事都很難吸引人群關注。

    為什麽眼前的景象與我在傳媒上看到的完全不同?我很快明白了。第一,發生在中聯辦的抗議都是短暫的,並不是每時每刻都有人抗議;新聞媒體自然也隻在有抗議示威活動時才會來這裏,隻會報道中聯辦門前有抗議時的景象。第二,我在新聞中看到的關於在中聯辦抗議的圖片和視頻,都隻拍攝了中聯辦門口柵欄前(或沿幹諾道從東側拉著橫幅走來)的抗議者,並沒拍四周無人的空曠地帶,更不會去拍中聯辦大門對麵的立交橋。沒有來過中聯辦的人,自然會在看到新聞報道後,產生一種中聯辦門口經常有人抗議、四周都聚集著抗議人群的錯覺。我就是被這種錯覺誤導了。

    其實我對香港的錯覺不止於此。我在媒體上看到過很多有關香港占中運動和七一遊行、六四晚會的新聞,於是認為香港是政治氣氛很濃的城市。但我在港期間,除了六四那日,其他時候在大街上沒有看到過任何遊行示威活動,隻在旺角一帶看到過兩次大陸組織“法輪功”的成員,他們在地上展示“審判江澤民”、“法輪大法好”等標語,許多行人匆匆從他們身邊走過,沒人圍觀和問詢。看來,大多數香港人和大陸人一樣,並不怎麽關心政治。另一部分港人,也隻願意在特定時間參與街頭運動,平日也看不到他們抗議的身影。再往後看到聽到的一係列事情,更確認了這一點,後麵會有提及,在此不記述。

    (當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及一係列事件,又顛覆了我那些天在香港人政治冷淡的認知。也讓我發現,許多長期不參與政治的,一旦參與,則會比經常參加政治的各國和地區的公民更加狂熱、極端、是非不分,陷入集體無意識的狂暴之中)

    這些錯覺也讓我明白,沒有親曆,就容易產生誤解和偏見。無論是好的期盼還是壞的歧視,都和見識少與刻板印象有關。

    失望歸失望,來了總要仔細觀察一番。但似乎中聯辦沒什麽可看的。除了位置偏僻、和港府一樣坐落在人煙稀少、多障礙物的地帶以防群眾聚集外,建築沒什麽特殊的。隻有黃底黑字、中英雙語的“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牌子,提醒人們這裏是中共政權在香港的“總督府”,是中共在港公開且最醒目的存在。

    值得一說的是,我第一次去時並沒看見香港警員,隻看見兩個穿著白色警官製服的大陸方警衛人員在樓門口戒備。看來中聯辦內部警衛工作是由大陸方負責。這時中聯辦的鐵閘門是打開的,但我在的幾分鍾並沒什麽人出入。

    此外就什麽都沒有了。而我後來又有兩三次去中聯辦時(包括割腕寫血書那次)的遭遇,以及被警方羈押時聽說的事,讓我對中聯辦有了更多了解。不過那都是後話了。

    看到沒什麽可看的了,我就走了。我邊走邊想,這樣的情形,我如何請願和吸引媒體注意呢?沒有人關注,我的請願或示威就沒什麽用,我總不能指望中聯辦官員發善心幫我。然後我就趕赴銅鑼灣去見馮女士。

    到了銅鑼灣之後我逛了逛商場,又去麥當勞吃飯和消磨時間。在麥當勞附近的商場,我想上廁所,詢問值班工作人員,他帶我去了工作人員使用的衛生間,還要開鎖開門。他告訴我香港一部分商場樓層沒有公共衛生間。而中國大陸基本每個商場每層都有開放衛生間。這是香港落後了?還是香港發展的太早,在硬件配置的細節與生活習慣上還保持著早年的樣貌?

     晚上8點,我第二次與馮女士見麵。這次談話一部分內容與第一次內容相近,為方便起見,就不以對話形式書寫了。

     我在見麵前就告訴了馮女士我在立法會的遭遇,表達了對葉辦工作人員的不滿。馮女士跟教協的工作人員很熟悉(後來我知道泛民圈子互相都很熟悉),答應幫我問問。見麵後馮女士告訴我,葉辦工作人員說“我們隻是要他把材料發過來啊”。我聽到這種辯解真是覺得“陸港一家親”。我又講了一下和葉辦通話情況,並告訴馮女士,職工盟答應可能會幫助我。馮女士很高興,說他們能幫到我挺好的。

     我又說了下在中聯辦的見聞,表達了沒有人關注的擔憂。馮女士說,中聯辦一直都是這樣,即便媒體報道熱度很快也就過去。還有人在中聯辦門口露宿的,也沒解決問題。馮女士還是勸說我這次維權如果不成功,還是回大陸吧。

    我又提到住宿問題。我告訴馮女士,我一天200人民幣的住宿費承擔不起,又聽大陸維權人士說教會有可能收留,所以問問有沒有什麽教會能幫我(當然我個人是無神論者)。馮女士說,香港寸土寸金,教會也不太可能有什麽住宿的地方提供。而且現在香港許多教會接受政府方麵資助,以及……也不太可能幫助我維權。馮女士也說,一天200人民幣的旅館,在香港已經是很便宜的了。

    此後又討論了些其他政治社會方麵的問題,我也提到要去六四紀念館看看,並且參加六四晚會。不知不覺時間到了,馮女士也要下班回家。然後我就告辭離開,返回旅館了。

    其實,我在新興大廈住宿期間,也見過更便宜的“旅館”。有一天我看見我住的樓層有另一個廉價旅館,一個阿姨正在開門,我就去問,她就帶我去看她家的“旅館”(如果那算是旅館的話),說1000港幣一個月。我進屋之後,看見房間有五六個床位,遠比大陸青年旅館破舊,住的都是五六十歲的老人,從穿著和擺設可以看出極為貧窮,房內充滿難聞的異味,不知誰的手機還是收音機開著刺耳的音樂外放,整個房間給人以一種破落、死亡的氛圍。有的床用蚊帳罩著,據阿姨說,空調並不是時時刻刻都開。我進去一分鍾就感覺屋內濕熱的令人難受,而那些長住的人更不好受吧(或者已經習慣、麻木了?)。或許這就是香港的“籠屋”吧。也不知道我看見的那些老人,是沒有身份的大陸偷渡者,還是香港本地老無所依的居民。他們幾乎可稱為破爛的家當全堆在一張床上,人看起來就像露宿的難民,毫無精氣神。而他們居住的這棟樓外,就是繁華的旺角,銀行、商場、高檔餐廳、珠寶行、賭場、酒吧……星羅棋布、密密麻麻、華貴典雅、富麗堂皇。香港,與大陸一樣,有著驚人的貧富差距,有著長年在底層社會掙紮、散發著垂死氣息的人。

   (九)造訪港大,在港大民主牆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和建議書

    5月31日上午,我乘地鐵來到香港大學。

    香港大學坐落在山上(具體山的名字,我後來查了半天也沒弄明白,好像是好幾座山連著的),從地鐵站出去,就通過電梯升到位於山間的大學校園。我乘電梯前因不知道哪個門通往大學,還誤推了一個側門,然後警報嗚嗚叫,我看到上麵寫的“如果擅自推門麵臨檢控”之類字樣,嚇了一跳。當然後來沒人因此檢控我,但著實被香港複雜且與大陸不同的環境弄的暈頭轉向。雖然香港與中國大陸都是用漢語,但口音不同,口語交流依舊麻煩,各種標識繁簡的字體差異和語意差異也讓人反應延遲。至於一些設施功能和設置差異,也讓我不能適應。因此無論是尋人還是找機構,都比大陸費時費力的多。當然,這也與我那些天越來越焦慮、緊張、擔憂有關。在這樣的精神狀態下,很難正常高效的辦事。

    香港大學內道路複雜、縱橫交錯,高架橋一堆,各大樓也分布紛亂,應是因依山而建,沒有什麽規律。而百度和Google地圖定位都不準(校園畢竟是小範圍區域,而且地形高低起伏複雜),我摸索半天才找到一個超市,位於莊月明文娛中心。在超市又買了固體膠、膠水,以備在民主牆張貼使用(當然後來全沒用上,因為民主牆隻允許用大頭針)。然後我又到了這棟樓的食堂吃了午飯。吃的飯和花費記不清了,好像是雞肉飯之類,比外麵便宜許多。

    吃完之後,我就開始找民主牆。問了一位學生,她告訴我路徑。但是我走了兩步就暈頭轉向了,看指示牌上的地圖,也搞不清東西南北。我後來在路上又問了幾個人,才最終找到民主牆。這時離進學校都快2個小時了,又是熱帶的夏天,我渾身上下全部濕透了,不停的用毛巾擦汗。

    看到民主牆之後,我非常激動。雖然民主牆比我想的要小,但神聖是無疑的。大陸的中學我上過八所,維權和呼籲時去的高校也很多,但絕沒有允許張貼學生個人的政治性標語和宣言之類的區域。誰敢在布告欄張貼這一類東西,不用說被發現後立即就會被保安製止、拿下。當然,沒人試過,我也沒。所以,港大民主牆象征著言論自由,象征著自由、自由,可以自由的表達。我內心能不激動嗎?終於可以貼我的呼籲了啊。

    這時才發現,我帶的建議書在民九支部複印時印成雙麵了。而且也沒有致港大的信,貼這些會讓港大師生摸不著頭腦。

    於是我隻能先找打印店。問了附近圖書館,圖書館說非本校師生不能進,如果打印要去學生會那裏或者到校外。然後我又找一位學生問具體位置,她在手機地圖上幫我找到一家在般鹹道附近的打印店。

     我在民主牆旁邊的椅子上匆匆寫了一封《致港大諸位師生的公開信》,然後去打印店。我出港大幾乎用了進港大的一多半時間,順著山路下到般鹹道。

     我先問了般鹹道那家打印店,竟然3港元一張,多印不減價。我又走了很遠(至少2公裏山道),找到一家便宜的(忘了名字,打印店門兩側是黃色貼紙或漆裝飾)。然而這位50多歲的老板態度奇差,愛答不理,偶爾回話也跟吃了槍藥似的沒一點好聲氣。我說能不能在電腦上修改下字體(手機有些格式在電腦上不匹配),他說“不行”。我想在電腦上改幾句話,還是“不行,你在電腦上改耽誤事”。讓我自己在手機上改,然後忙著和另一個人說話去了。我在手機上改過後,又發他郵箱一遍,他讓我等著,讓後來的一個人先印一堆文件。我大汗淋漓,拿著毛巾問他有沒有水我擦下臉,涼快一下。在山路上來回的奔跑,到店時不僅渾身是汗,熱的腦子也都不清楚了。他說,“沒有”……我隻好一邊拿幹毛巾擦汗,一邊問他字體是不是與我手裏大陸印的一致(因為發現香港字體與大陸格式不同,我怕字大了或小了難看,我在大陸印的那個字號和字體恰好),他說“我沒空看,反正就這樣,你印不印”,我讓他各印一份,心想剩餘幾份去其他地方印算了。印出來我給錢之後,終於如釋重負的離開了。

    現在回憶在立法會和這店裏的經曆,我腦子裏冒出來魯迅小說《非攻》結尾的一段話。

    那段話的原文是這樣的:

    “墨子在歸途上,是走得較慢了,一則力乏,二則腳痛,三則幹糧已經吃完,難免覺得肚子餓,四則事情已經辦妥,不像來時的匆忙。然而比來時更晦氣:一進宋國界,就被搜檢了兩回;走近都城,又遇到募捐救國隊,募去了破包袱;到得南關外,又遭著大雨,到城門下想避避雨,被兩個執戈的巡兵趕開了,淋得一身濕,從此鼻子塞了十多天。”

    墨子來往宋楚,解滅國之憂;我奔波陸港,為反校園暴力。我雖然在身份和成果上與墨子有天壤之別,但被基層吏卒和庶民折騰方麵,簡直是同病相憐了。雖然這些人也有孩子,而且大多沒條件當校霸的吧(校園暴力加害者大多有錢有勢,至少帶頭欺淩者如此)。此前,我在旺角的住處附近問哪裏有打印店,不知是語言不通,還是別的原因,一位賣藥的年長女店主(也可能是店員)也是對我一臉鄙夷,皺眉撇嘴的說“香港沒有這個東西”。我拿出一張紙比劃、解釋,她也還是搖頭、嫌惡的看著我,然後我就走了。我也不知道她是真沒聽懂我的普通話,還是因為往是大陸人或別的原因歧視?經曆這些,我也更能理解為什麽許多人沒有公益心、不願做好事了。從上流社會到平民大眾,歧視、冷漠無處不在,如無形的荊棘與圍牆遍布大地,讓前進者受傷、氣餒。當然,後來我遭遇了更慘的創痛,不是這種程度的形容了。

    我沿般鹹道摸索著往回走,在港大東門附近,找到了另一家打印店,是叫“快易印”什麽的。店麵非常狹窄,昏暗的燈光下,印刷設備、櫃台和另一麵牆之間隻能容一人勉強通過,香港的寸土寸金果然處處都有體現。老板是個年輕人,他的五六歲的孩子和他在一起。我問了問價錢還合理,多印便宜,就將材料都印了兩份,還彩印了兩份《熔爐》劇照、兩份我的EMS郵遞單集合圖片。在電腦上修改了字體字號。他普通話很糟,我說的話他也聽不太懂,但他孩子卻完全聽得懂我說的普通話,說起普通話也基本上字正腔圓。看來,香港的“普教中”推廣迅猛,成效顯著。印完後隻花了20多元港幣,我道謝後離開。

     終於回到了民主牆。此時的民主牆上,大多數區域已經被張貼上東西了。占據民主牆的主要是三幅標語(因我還保留著當時拍的照,所以內容都能查到):“聲援嶽昕,北大打壓可恥,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利屬於人民”;“捍衛百分百言論自由,香港有(應為“是”)自由討論港”;“5月9日啟吾輩,民主固存,#GE14#馬來西亞”。都是一張A2或A4紙一個字,貼占了民主牆四分之三的區域。民主牆最左側有著類似於“使用說明”的文件,上麵寫著不允許貼人身攻擊性內容、正常情況下貼的東西保留七天、隻允許用大頭針固定紙張而不許用膠水之類……等說明。

    我看到民主牆左側還有一塊空白,就推開玻璃窗開始張貼。從上到下、從左到右依次張貼《致港大諸位師生的公開信》、《致香港各位社會活動人士的請願書》、《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以及《熔爐》中那句經典台詞“我們一路奮戰,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的劇照、我在大陸發送EMS的郵遞單圖片。

    致港大師生的信內容是這樣的:

    “我是一位來自中國大陸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也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下當過許多次旁觀者,在反抗校園暴力的過程中也給一些人帶來過麻煩甚至傷害),因此現在我寫了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並發送給新聞媒體、知名學者、政府機構、社會活動人士,希望能夠為社會關注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以及其他教育問題、青少年成長問題提供一種參考。我不僅是為了自己,也希望能夠幫助比我更悲慘的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孩子們。

     港大民主牆全港聞名,是關於各種政治、社會議題觀點爭論的平台。我所貼的請願信與建議書,與政治沒有什麽關係,但是校園暴力也算是很值得關注和討論的社會議題吧。我對民主牆張貼內容的要求不太了解,如有有違規定的行為,在此提前表示歉意,也希望觀看我張貼的書信的老師與同學們指出。

    我的建議有許多不成熟之處,如有異見歡迎反駁與辯論。其實,防治校園暴力,正如我的建議書所說,需要集思廣益,需要社會各界尤其高校師生的參與。隻有不同意見的爭鳴,才能更全麵的揭示校園暴力問題的複雜性,為解決問題提供更完善的方案。此外,港大及其他高校的每位學生、老師都可以講述、分析自己親身經曆的、或者親眼見到、親耳聽到的各種校園暴力,尤其較嚴重的、如給受害者帶來嚴重的、持久性傷害的案例,通過將這些實例和理論相結合,理解校園暴力受害者遭遇到多麽大的苦難,和校園暴力受害者有真正的共情、對受害者有更多同情,為研究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提供條件和動機。我希望港大做出更多關於校園暴力的研究成果,繼而呼籲全社會關注和解決校園暴力,讓孩子們都安全、自由、有尊嚴、平等、不受欺淩的度過青春期。

    至於其他的,都寫在建議書與其他我張貼的信件中了。建議書內容較長,請諒解。如果內容太簡略,就很難係統、完整的表達我的建議的具體內容、可行性。

    謝謝你們,也謝謝港大提供這樣一個平台,讓人們通過自由的表達、思想的爭鳴,促進社會的進步。

(若你們認為與民主牆要求內容無關,可撕掉,謝謝)”

    然後我又在信末尾簽上名字(應該簽了名字,我記不太準了)(傍晚又補寫上時間)。

    我把書信用大頭針一張張的固定在民主牆上,很快就占滿了這片原本空白的區域。還剩餘四五張,怎麽見空塞紙都貼不下了。因為貼的建議書內容前後相連,如果貼到民主牆另一側空白處,就把想表達的東西搞亂了,也不方便學生、教職工和遊客看。因此我幹脆把剩餘幾張半折疊的放在民主牆和玻璃窗之間底座的縫隙,然後拉上玻璃窗。就這樣,緊湊著貼完了三封書信和兩張圖片。

    在我張貼時,就有幾個學生和遊客走過來看,我就很興奮的向他們介紹我的情況,以及貼的東西內容、意義,並希望他們關注校園暴力問題,他們紛紛點頭稱是,有位阿姨說:“校園暴力確實是很重要的事”;一位男學生問我家鄉是哪裏,怎麽來到這之類,我一一回答。看到他們關注,我非常欣慰。

    貼完之後,我就坐在民主牆右邊的椅子上,一邊喝水一邊看民主牆,時不時走到我張貼書信那片牆的前麵反複看自己的“作品”,來回踱步,內心既激動又忐忑,期待著更多人看到我的呼籲信件。我坐了幾乎一下午,也就有約百多人經過,隻有五六十人駐足看了我張貼的信件,有幾個人對著我的材料拍了照。我問了附近坐著的港大學生,才知道港大已經放假了。雖然比較失望,錯過了人流較多的沒放假時間,但有不少人看,也不錯了。每當有人駐足觀看我寫的信件時,我都激動不已。我想,在這座世界知名學府民主牆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呼籲和建議書,是非常有象征意義的事,是進一步行動的試水與前哨。

    激動了很長時間,我的心情才逐漸平靜下來。這時已經是傍晚了。我突然想到,剛才在看民主牆“使用說明”時看到說民主牆歸港大學生會管理,而我貼的因與政治無關,會不會在我離開之後被撕掉?雖然我在張貼的信中說不符合就會被撕,但如果真的很快被撕掉,那我的張貼作用就會大打折扣。因此我決定去學生會問問,如果會被撕,我就請求能不能通融一下保護我貼的東西。

    經過一進一出再一進,我對港大校園已經相對熟悉了。我很容易就找到學生會大樓,看到玻璃窗裏有一位學生模樣的男生在值班。我道明來意,並把複印的與在民主牆張貼內容完全相同的書信給了他看。他認真翻看後說我的這些都是挺好的,也沒有什麽極端的或敏感的言論,不會被撕;如果七天後沒有人在那塊區域貼新的東西,我的還可以繼續保留。我欣喜不已,心中那份擔憂也放了下來。他還給了我一個郵箱,好像是用來申請延長張貼時間的聯係方式?我忘了它的用途。

    這時他又仔細翻了翻我寫的關於校園暴力建議書和請願信,想了一下,很熱心的給了我一個建議。他拿出一份雜誌遞給我,告訴我:“港大學生會有一個刊物《學苑》,你可以去試試找找他們能不能發表(我的書信)”。《學苑》雜誌我是聽說過的,它因被梁振英批評有“港獨”傾向而聲名大噪。我對這個建議很感興趣。我最缺的就是輿論的關注,如果我的個人經曆和呼籲建議等書信能發表在港大刊物上,當然是極好的事情。他把那份《學苑》雜誌送給了我,告訴我雜誌辦公室在太古樓,可以明天上午去。我道謝後告辭離開。

   讓我感到暖心的是,整個交談過程中,這位男生非常誠懇和熱情。我在香港遇到的青年學生和年輕警察,基本都是很善良熱心的。

    我決定立即就去看看。這時已是晚上8點左右,港大校園很昏暗。我在大陸許多高校拜訪學者或旅行時,即便晚上9點,也燈火通明。這是說明香港高校更愛惜電力呢?還是基礎設施落後的又一次體現呢?或者隻是因為放假所以關了燈?見仁見智吧。

    一路問路來到太古樓。我到了《學苑》雜誌辦公室門口,看到大門緊閉,門上貼有“香港獨立”的字樣。我心裏一沉。雖然我知道《學苑》的“港獨”風波,但我認為那是梁振英的挑撥和誇大。當我真正看到這個標語時,內心是不舒服的。我的政治傾向前麵請願信中已經提到,是傳統泛民的政治傾向,支持國家統一,有大中華情結,也就是本土派港人說的所謂“左膠”。我對港獨一向反感,雖然後來我對他們中的部分人有些同情,但同情的是個人,對港獨價值觀還是反感的。而且主張港獨的,大多對中國大陸人權漠不關心,甚至對大陸人有偏見和歧視(當然,對這些歧視,大陸人也要承擔部分責任),我獲得幫助的成功幾率很小。所以此次香港之行,我隻找了傳統泛民,沒有找任何本土派、自決派和港獨派(建製派更不用說了)。來到《學苑》雜誌辦公室,也是那位男生的建議。看到這“香港獨立”的標語,我求助他們發表文章的心就涼了半截。不過後來我還是來了幾次,也很想和他/她們當麵對話,探討一下香港及陸港之間的各種問題,順便也講一下我的事情。但可惜的是,每次都是大門緊閉,可能是因為已經放假了吧。

    不過來太古樓有一個收獲,就是發現了一個很好的餐廳。我當晚就是在那吃的飯,一份牛肉飯加紅豆冰,30多港元,非常好吃,尤其是紅豆冰涼爽解渴。後來我又來了幾次港大,都是在這吃的飯。

    吃完飯離開後,我想到中聯辦距此不遠,決定看看夜間的中聯辦,萬一有意外收獲呢。此前我在端傳媒上讀到有反人大釋法遊行就是大半夜進行,中聯辦為終點。我希望遇到個熱鬧的遊行之夜,但路上行人稀少,走了半個小時後到了。晚上的中聯辦門口也是沒什麽人,更沒抗議者。然後我就坐巴士返回旺角了。

    港大之行相對成功,甚至讓我短暫忘卻了煩惱。不過當我回到旺角的旅館,支付200元住宿費時,我的腦子一下子清醒了,清醒的感到腦子又渾渾噩噩了,思緒也彈回到絕望的現實中。

   (十)與職工盟林祖明先生交談、造訪社會民主連線試圖拜訪梁國雄先生未果

    我31日赴港大之前,就又去了一趟職工盟。我到了之後,就提到上次約定的會見。一位上次見過麵的女士要我等下,進到裏屋和另一位工作人員耳語起來。我就把頭扭開看屋內的陳設,心裏想著,我執著於麵談,但可能人家根本沒放在心上,並沒安排見麵,也沒想到我今天又來。而對我來說,能否會麵非常重要。就那時的情形看,除了職工盟,恐怕沒組織可以幫我,如民主黨、張超雄和朱凱迪議員辦公室,都沒有回複我的郵件。再沒幫助,我很快就要躺大街上了。但他們似乎並不了解我處的絕境,更無法體會到我從陸到港求助不斷遭拒的痛苦心境。

    看著廳堂內樸素的陳設環境,各種工運和活動宣傳海報,默默忙碌的職員,我也在想,機構是好機構,職工盟確實是摯誠的為工人服務,但因我是大陸人,也不是工人,卻遺憾的難以得到協助。

    過了一會那位女士出來了,給我一張紙,上麵寫著周五(6月1日,也就是第二天)上午11:00見麵。我就道謝告辭離開去港大了。

    6月1日上午,我照約定來到職工盟。稍等之後,我在一個類似會客室的房間見到了林祖明先生。

    林先生30多歲,一米七左右的身高,說著一口帶香港口音的普通話,也和他的身份契合--負責聯絡大陸人士、處理涉陸事務的職工盟香港籍幹事。我進來之後,他與我握手寒暄,麵對麵坐下。在連續遭遇挫折後,我把希望都寄托在職工盟的幫助上了。因此我很著急的把材料遞給他,然後開始講我的情況。

(以下是當時對話大致意思,並非一字不差,部分對話記錄是將口語意思“翻譯”為書麵語。另外,因眾所周知的原因,部分對話不便透露,畢竟他們在香港,在中共統治區域)

我:“我的情況(材料)您看過了嗎?”我很希望他清楚的明白我的事情嚴重性。我說話很客氣謹慎。

林:“前天(職工盟職員)告訴我你來這邊,當時我在生病,去醫院了。我昨天晚上,啊,我呢……和支聯會的馮愛玲女士通話聊了半個小時,聽她說了你(我的情況)”,林先生告訴了我他和馮女士認識,似乎還很熟。林先生說話較慢,很清晰。

我:“您和馮女士認識,很熟悉嗎?”我很有些意外。

林:“我們認識啊,職工盟和支聯會是兄弟組織(或者說的是“友好機構”?反正大概這意思吧)……有很多合作”,這一點我倒是早就知道,所以也就馬上理解他和馮女士為何如此熟識,這不是巧合,是我找的機構屬於香港同一政治支係(也就是一個圈子)。

我:“那你看我這個情況……”我很想知道他如何對待我的求助。

林:“(看著材料)我聽她講啊,你經曆的主要是校園暴力,還有……網絡暴力,……,是這樣吧?”,看來林先生隻是了解了個大概。

我:“是的,我從上初中就是……”,我又把告訴馮愛玲女士的以及信件中的重複了一遍。

林:“你是在上大學還是高中,現在是什麽狀況?”沒有直接接觸,就很難了解清楚這些。

我:“我已經退學了,還在嚐試高考,但是,校園暴力傷害很大,生活就被……摧毀了,我有嚴重的抑鬱症,沒辦法正常學習……”,我又重複著。

林:“這個職工盟呢,你知道,它主要是關注工運的,像……,……,學生方麵……”林先生提到了職工盟主要關注工運,但是學生這方麵就沒什麽參與。

我:“我知道,我很清楚,我就是因為校園暴力,啊,這個缺失,得不到應該的關注,沒專門的組織,所以我就是希望在香港建立一個這樣的(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組織。現在香港有其他關注學生方麵的機構嗎”,我最大的期望就是建立防治校園暴力的專業性組織。把校園暴力受害者組織起來、和社會主流連接起來。

林:“關於校園暴力這方麵的(組織、機構),香港也沒有”,證實了我的了解。

我:“那現在職工盟有條件有人力抽調出來去運作(校園暴力問題)嗎?”我現在想起這句話覺得很幼稚。

林:“這個很難,職工盟現在人力物力也都有限”

我:“你們能不能聯係其他組織和社運人士幫我”,然後我指著那封求助信說,信中包括何俊仁、李卓人、馮檢基、梁國雄等人。

林:“過幾天我看看,現在支聯會那邊主席就是何俊仁嘛”

我:“我現在還需要媒體關注,香港這邊媒體您有熟人嗎?”此前我發給過香港媒體郵件,他們都沒回複采訪事宜,還是要通過熟人途徑。

林:“媒體的話,就需要先找幾個那邊的熟人,然後看看材料,如果有新聞價值的話呢,就做采訪。采訪一般是開發布會,來好幾家媒體……不過如果隻有一兩家媒體或者沒有人來,就不好了”

我:“這需要多長時間聯係?”我是想最好幾日內就能聯絡的。

林:“估計一個月吧”,聽到後,我心一下子沉到底。

我:“可是我隻能在這七天,不能現在聯係嗎?”我肯定沒條件呆一個月啊。

林:“這個需要很多工作、溝通,不可能那麽快的”

我:“……我這個簽證能不能延長,6月4日就到期了”,我沉默了一會才說。

林:“這個不能延長,一般除非是工作啊,需要開證明”

我:“你們能不能開一個,就以學術交流這些(名義)?”現在想來肯定是不適宜的請求,但那時我不能回大陸,前麵已經都提及過了。

林:“這個不行的”

我:“那我怎麽辦?”

林:“這次你就先回去吧”

我:“我還想要遊行、請願這些,例如去中聯辦……”

林:“過幾天就是6.4,還有6月6日湖南工運人士李旺陽的紀念日,日子很敏感,如果你現在在這(參加),回去之後會很麻煩。例如……”,林先生很好心的勸我不要在敏感日期引起中共注意。

我:“李旺陽,啊,我知道他的,我不想回去,我是想政治避難,去第三國,例如我找國際特赦組織了……”

林:(我忘了他怎麽回答了,大概意思和馮女士說的一樣,是不能避難吧)

……

    因為談話已過了很久,我所記得的大概就這些,還是意譯。

    談完後,我說怎麽與他聯絡,他把郵箱寫給了我。後來我說用WhatsApp短訊更便捷,林先生想了下就寫給了我他的手機號。然後,他又複印了我的材料,也幫我印了幾份。我就道謝告辭離開了。

    這次談話雖然形式上比較友好,但就實際意義看,是很不理想的。前麵已說過,相對於其他政黨或組織,職工盟是最可能也最有條件幫助我的。因為職工盟深植於基層,服務工人和職員,扶弱濟困,行動力強,有幫扶能力,社運經驗豐富,我的情況相對比較符合他們幫助對象的特點。但林先生在談話中,字裏行間都透露著無能為力的意思。雖然沒有徹底拒絕,但即便要等待一個月就有好結果,我也沒錢撐著等啊。如果連職工盟都幫不了我,其他組織和個人的幫助可能就更為渺茫了。(根據後來的情況,以及對港媒及香港社會更多的了解、接觸,即便林先生和職工盟願意幫我,也不見得會有記者來關心我一個大陸高中生的事。我即便真等一個月,最終九成九也會不了了之)

    我決定抓緊時間,再求助一個機構。我想到還沒去梁國雄先生所在的社會民主連線,決定立即就去。

    關於梁國雄先生,我算是比較了解的。他與李卓人、劉千石一樣,都是香港為數不多關心基層工人和弱勢群體苦難的社運領袖、民意代言人。但相對於李劉二人,他更具草根情結、極富戰鬥精神。他也是香港知名政治人物中,唯一一個旗幟鮮明信仰真正的社會主義的。無論在立法會,還是街頭,梁先生總是傾盡心力為底層人民呐喊、與權貴抗爭。他的行動力在港無人可比,發起和參與示威遊行不計其數,中聯辦前常有他的身影,立法會上也總是為民請命。他幾十年如一日,嫉惡如仇,寧肯坐牢也不屈服,在香港這片金錢至上的資本主義城堡中堅守著平等、正義、扶弱濟貧等社會主義理念。梁先生不僅愛香港,也愛著中國人民。紀念六四、聲援高智晟、紀念劉曉波和呼籲釋放劉霞、為709律師奔走呼號……他從不缺席,且往往衝在最前線。我相信,他如果傾聽了我的訴說,了解到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所遭受的欺淩、傷害、痛苦之嚴重,一定會仗義執言,為劈荊斬棘開辟防治校園暴力之路提供幫助。他當時雖因宣誓風波被剝奪議員資格,但絲毫無損他的影響力。相反,宣誓時高喊“平反六四”,正彰顯了他堅持正義、不畏強權的優秀品格。因此,我找社民連,主要是為了見梁國雄。

    當我來到社民連所在的泰昌工廠大廈,看到四周都是貨櫃車,以及稀稀落落忙碌的工人。而地圖上顯示的四周建築,大多都是工廠、貨倉之類。社民連設在這裏(而非像其他政黨辦公地都在商業區寫字樓),正顯示了它親近基層勞工的本色。我問值班保安社民連是否在這裏,他說是的,但是很可能沒有人在。我到了樓上,看到社民連辦公室果然鎖著門。我問隔壁一個辦公室窗口裏的女職員,她也聽不懂普通話,於是我不再問,在求助信上寫了姓名和聯係方式,從社民連辦公室門下的空隙塞了進去。而此後,也並沒有回音。

   

   (十一)一段插曲及關於中國女權問題、網絡暴力問題的感想與評述;去聖德肋撒醫院、再訪港大

    我返回住處後,焦慮不已。晚飯沒吃,也睡不著覺,哪怕白天奔波很困。

    我現在寫回憶時,是平心靜氣講那段經曆,無法完全代入當時的心理狀態,因此對那時的心境很難原封不動的複述。簡單說就是,時而空虛的什麽都不想,隻感到空調的涼爽;時而又焦慮於沒錢吃住下去(沒錢活下去是當時我最迫在眉睫的事);想到維權失敗,憤怒的已經怒不起來,好像麻木了;卻不時又回憶起校園暴力的情景,對不能懲罰和曝光他們而不甘心,心中驚悸,皮層下神經似在抖動般(類似電流穿過身體)。我抑鬱症發作的比較嚴重時就會這樣,以前在遭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維權挫折時,也不時的有這種狀況。

    像精神上打了一場內戰,身體躺在床上看著很安靜,心理上卻被折磨著。暈乎了好長時間後,我覺得這種精神狀態下去不行,說不定很快就崩潰了。我決定找醫生開點藥,看看香港有無更好的治療抑鬱症的方式。(我那時還天真的以為,有可能得到香港醫療機構的免費醫療支持。我到香港目的之一就是治療抑鬱症(當然後來在精神病房的遭遇,經曆了一些醫療程序,反讓我抑鬱症加劇,更添驚恐和麻木,經過了幾個月才從驚悸中回複))

    我勉強從床上爬起來,強打精神下了樓,找老板問附近有沒有大醫院。老板說有一個法國醫院,正式名稱是聖德肋撒醫院。

    我晚上在7-11便利店買了燒雞和麵包,返回旅館吃了。然後我就看推特。在港期間,我多次用推特和大陸維權人士聯絡,如一位居住在安徽合肥的殘疾人維權者。此外,我也將個人維權的過程,包括在港部分維權經曆發到推特上。但因我上推特比較晚,發的消息少,並沒多少人關注。

    說到這裏還有一個插曲。這段插曲和我在網上的一段經曆有關,我有必要大致寫出來。

    在港維權期間,推特上一位叫“雪夜曼陀羅”的台灣女生,很關注我的境遇,對我很同情,建議我找一位叫“爪姐”的香港推友,她好像是女權人士、社運人士。但此人(常用昵稱“三爪”)我在微博上曾經接觸過(明顯與推特上為同一人),印象不好。(當時為避免被我舉報的人人肉和追蹤,用的是盡可能不暴露個人信息的小號“遠海明燈”、“冰山上的貓咪”)

     第一,我數月前曾經發私信問過她一句如何在港申請非政治性難民庇護問題,她並沒回應。我當時維權連續受挫,所以很焦慮,看顯示她讀了就追問了一下怎麽沒回複,她就擺出一副傲慢的姿態,大概意思是說,她幫助過一些大陸人,但是什麽時候幫助是否幫助是她的自由之類,應該是嫌我催她一次就打擾她了。還說別的什麽沒有我就記不清了。此後也沒再回複我的問題。當然她是否幫我的確是她的自由,我完全尊重,所以我自然不再次求助她。

    第二,我曾經和她在一些公共議題上做過簡短的探討,發現她心腸不壞(或者某些方麵可以說很好),但知識水平有限,思想狹隘,評論往往有失偏頗。例如她批判中共統治後,香港政府就變得親商親權貴,我說從港英時就是了,中共是延續港英的經濟模式和分配政策。她反駁說港英時期殖民政府是抑製富商的,這明顯不符合事實。我就找出端傳媒的文章截圖反駁,她就說“反正就是那樣”……之類的。此外,關於大陸安檢問題等各種話題,她都批判錯位。一個搞人權和社運的港人不了解香港政治常識,也缺乏對大陸社會問題基本的判斷力。與缺乏常識和判斷力的人說話,往往非常麻煩,也不利於解決我的事情。所以我覺得就算了吧。

    不過這都是次要的事,也不是我想講的重點。

    第三,則是一些很值得提及的事。我曾經和包括她在內的一些陸港台女權人士活躍的微博圈子接觸過(2017年底至2018年那維權的最後幾個月,我偶爾上微博看新聞、求助和參與討論。次數很少,但還是看到了一些人事),在推特上也爭執過一次,對這個圈子印象很差。

    這圈子有幾大問題(至少其中一部分是這樣,當然整個女權圈子是龐大而複雜的,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不能對所有人一概而論,但以下這些問題完全可以稱得上是普遍):

    1.拉幫結派,屁股決定腦袋,不僅對外撕鬥,女權圈內部也跟文革紅衛兵一樣,總要分成兩派甚至多派,不講道理隻憑聲高話惡人數多寡的互撕,至少我親眼看見過一次兩波人互撕與圍攻,隻不過無法像紅衛兵那樣動武罷了。一個人瞎胡鬧沒事,一群人就能產生巨大負麵影響;例如我說了一些對事不對人的評論,幫巫山童養媳事件當事人馬泮豔爭辯了幾句,就被卷入兩波女權分子的是非漩渦之中,自拔不得(非要把你卷進去),我再禮貌的感謝、為無意加入一方而道歉,都得不到善意回應,反而被攻擊謾罵,受了不少氣。而我因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對拉幫結派深惡痛絕,既反感別人合夥找事,更拒斥自己變成某些團夥的成員幫他們欺負其他人,也不想被人當槍使。(當然,她們其中一些人不承認拉幫結派。但是好幾個人明裏暗裏呼應,幫腔和站隊,不算拉幫結派?那什麽算?當然,她們相互聯係的程度肯定比不上許多網絡圈子的男性流氓惡霸,但說她們拉幫結派我認為也沒錯)

    2.不容異見和批評,而且公然反對理性客觀中立,隻能順著說,隻要提出不同意見,哪怕你非常和氣,毫無冒犯之辭,都會扣你“男權(分子)”、“直男癌”、“聖吊”、“大傻X”等各種帽子,而且不跟你正經辯論,而是各種挖苦諷刺,一群人陰陽怪氣的嘲諷。如一個叫“心血來橋”的女權分子,就是特典型一個例子。她的一些朋友也喜附和她,和她一起明裏暗裏譏諷他人。而我在推特上評論說“許多殘疾人生不如死,有時候活著還不如死了,可以少受很多罪”之類,主張殘疾人有有尊嚴的結束生命的權利,以及客觀陳述殘疾人活著有多麽悲慘、受到多少歧視和欺淩,就被她們完全曲解成歧視殘疾人、要殘疾人去死,然後結夥圍攻……無論後麵我說了多少論證,並說若有冒犯表示道歉(雖然我並沒錯,但我願意為那個殘疾人感覺被冒犯而道歉)她們就是不理解(辯論過程在推特上有記錄),罵完人辯不過就拉黑。這些人既蠢又沒有同理心,缺乏對殘疾人問題複雜現實的認知。我在自己的自述裏多次提及維護殘疾人在內弱勢群體權利的重要性,並在防治校園暴力的文章和建議書中提及保護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的具體方案。如果嚴重的抑鬱症也算殘疾,我也算殘疾人。如果說我不能對殘疾人感同身受、同情殘疾人,那這個世界上就沒幾個人算得上同情殘疾人的了。

    3.女權主義者對女權問題的關注偏離重點,既極端又不堅定。例如過於強調性別偏見等爭議議題且日趨教條化、貴族化,而對更急迫、更有社會共識的女權議題缺乏投入和實踐。如中國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問題(及中國農村女性極高的自殺率問題)始終非常嚴重,而建立健全反家暴法律法規和監督其執行、建立包括切實有效的庇護機製在內的婦女人身保護體係等問題,以及確保離婚權和人身保護令的切實執行,就是當務之急;而在反性騷擾方麵,如何通過製度建設和公民互助保障女性有條件有勇氣反抗性騷擾、性侵犯(而不是像現在普遍沉默、擔心被打擊報複和汙名化),同樣是值得女權主義者研究和推動的;女性在職場遭受的各種歧視性對待,也應是女權反抗的重要方向;女性由於不同於男性的各種生理特征,在工作中麵臨諸多不便,因此產生了改善工作環境的需求(如哺乳問題,就需要公司有哺乳間)。推動對女性友好的工作環境的構建,無疑需要女權人士的鼓與呼;而落後地區女性在受教育權方麵的麵臨的各種挑戰,更是需要維護女權力量積極介入的。此外,女性之間的團結互助,建立以反家暴、反性騷擾等為目的的互助組織,相互之間提供緊急而關鍵的救助(如臨時的人身保護、居所提供、傳遞求救信息),也是很必要且有條件做到的。總之,女權主義者應該在關於女性基本的安全、生存、發展的問題上竭盡全力;把追求男女公民均應享有的、易達成共識的基本人權作為主要麵向;把保護底層、殘疾等弱勢女性基本尊嚴和權利作為女權運動的重點目標;把追求的女性權益具體化明晰化作為將理論轉化為實踐的關鍵;將身體力行從自己做起作為基礎運動方式。

    但現實中,大多中國女權主義者恰恰在走相反的路徑。一方麵,她們不願意行動起來,對於亟待解決的侵犯女性權利的問題沒有充分的關注,更沒有實際的參與推動解決,即便在宣傳和口頭呼籲上也沒有盡力而為,不夠投入、缺乏堅持;另一方麵,她們卻又把女權理論教條化極端化,將大把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大而化之和極端的觀點與言論的爭執上,為了幾句話幾條新聞罵的不可開交。這和“小粉紅”每天執著於民族主義狂熱而無腦愛國,卻對國民的民權民生視而不見一樣,既愚蠢又冷血。女權分子即便不用像我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這樣投入全部身心(更不用像我這樣割腕流血),也至少要拿出收入的千分之一、付出時間和精力的百分之一,去為維護女性權利做些實事吧?但她們沒有。這稱得上是“女權主義者”嗎?

    更荒謬的是,哪怕他人同意大多數捍衛女權的主張,隻要不同意她們的一部分觀點,或者不夠激烈,就會被打成“直男癌”、“男權分子”,然後劃清界限口誅筆伐。女權圈子內部也會因為一些分歧互相攻擊詆毀,鬧得不可開交,給對方扣上“偽女權”、“吊癌”之類帽子。這與反右和文革中將一些人的異見言論無限上綱上線,打成“特務”、“反革命”在邏輯上如出一轍,隻不過前者危害很輕,不至於給“批鬥”對象帶來多大實際傷害。女權的這種極端化傾向,不僅不能推動社會對女權問題的關注和婦女權利的保護,反而導致了大眾對女權的疏遠、抵觸、拒斥,使得女權主義者日益孤立與封閉。這用中共的一個術語評價,就是“脫離群眾”,無源之水怎能波濤滾滾?無根之木又如何枝繁葉茂呢?

     此外,還有女權日益貴族化的問題。女性中權利受侵害最嚴重、處於水深火熱境地、最急需救助的,無疑以農村和落後地區女性、城鄉底層女性為主,但是她們恰恰是女權主義者實際上相對最為忽視、受女權運動影響最為微弱的群體(這與印度部分地區底層女權運動的如火如荼對比鮮明、可悲)。就像我在推特上講過,略作刪修複製於此:“從豪門到平民家庭,尤其底層,數百萬計的女性遭受著嚴酷的家庭暴力,每年大約30萬婦女自殺……而公知圈媒體圈的女性,控訴在酒局上、辦公室被性騷擾……後者當然有權利控訴。但和那些受家庭暴力而自殺卻悄無聲息的女性比,總覺得哪裏不對。例如一位知名的人權活動家、作者Z女士,在metoo運動中指控她曾經采訪過的一位男性作家,對她展示肩部的麻疹,以及疑似“拍了屁股”。且不說真假與緣由(即便Z女士的指控完全為真),這件事和神州大地比比皆是的將妻子打傷、長期虐待,女性卻未得到任何保護、男人沒受任何懲罰的案例相比,算得了什麽?和幾十萬不堪淩辱自殺的婦女比呢?如果是一位小城鎮普通女孩,因為這點事控訴,會被人們看成什麽?矯情?神經病?可這位知名女士的控訴,卻得到廣泛支持。……上流社會名媛的一瞬觸覺和視覺,比成千上萬底層婦女的人生和生命都金貴。當然,我對這位女士無不敬之意,她也為中國人權貢獻良多,她也完全有權利控訴。我隻是陳述一個事實。女權運動、metoo運動,都不應貴族化,不應演化為上流社會才能用的高級器皿。一切不立足於廣大人民利益的運動,是不能長久的,是無法紮根的。人民的苦難、百姓的生命,無論何時何地,都應高過上流和中產男女們的觸覺、視覺。

     人人生而平等。”

     誰的命不是命啊。

   (我後來了解到文中那位被性騷擾的女士曾經遭遇過更嚴重的性侵害,也為中國底層婦女做了很多事。我對此前發表的言論感到十分抱歉,雖然我主觀上沒惡意,但是客觀上傷害了其尊嚴和感情。不過既然寫了我就不再修改了,而是在此做出說明)

    4.這批人中部分人人品不壞(較有影響力的,人品不壞的居多,還要顧忌影響;普通博主,那就髒話和挖苦、極端更甚,畢竟匿名生物更沒顧忌),甚至在一些事上很有正義感,但往往思想偏狹、知識水平低、分辨是非能力差、批評有餘(且往往批評不到點子上,謬誤百出)建設不足、視野狹窄、評人論事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缺乏對人與事複雜性的認知能力、講問題隻講一麵理、缺乏自省和同理心、辯論時不斷偷換概念和歪曲他人語意、髒話連篇……言論風格很像川粉(即特朗普的支持者)和紅衛兵,一副文革做派,典型的民粹作風。甚至還有個別人猥瑣、陰損,心機很深,頗有坑人技巧。例如一位台灣的女權社運者(她聲稱是台灣女權活動家苗博雅的“迷妹”,還聽過社運學者範雲的課),在一次關於馬泮豔女士事情的微博辯論中,在評論區主動要私信我,然後我就跟她私信交談。上午說話好好的,下午就突然和我翻臉,跟她一群朋友誣陷我私信“騷擾”她,然後謾罵我和馬泮豔。後來我貼出她主動聯係我的截圖,這位又改口狡辯,最後因為各種原因注銷賬號跑了(這個事我以後必要的話會專門寫文,作為網絡衝突的一個案例評析)。她/他們的網上言行,與她們反對的男權分子、政府、社達,形異實近,隻不過是處於較弱勢一方、沒有實際為惡能力罷了。(這次及之後接觸的一些港台看似進步、關心人權的人士,越發讓我大跌眼鏡,連範雲、苗博雅的粉絲都這樣素質)

    一方麵,她們相對於那些五毛、社達、川粉、男權主義者,各種極右派,各種歧視與欺淩弱勢群體的惡人比,相對沒那麽野蠻、暴力、陰毒、肮髒、無恥。女權圈子在互聯網各種圈子裏,肯定算不上最糟的(甚至不見得低於全體中國互聯網網民、所有圈子的平均水平。  後來我看到推特中文圈同樣甚至更糟糕、惡毒。

    例如我流亡海外後在推特等處接觸的一些自稱是進步人士(如自稱“社會民主主義者”的不少“二次元”圈子推主(普遍是動漫之類花裏胡哨的頭像,應該基本都是“二次元”之類的吧))的推特用戶同樣素質低下、思想偏激、手段惡毒,普遍是逆向民族主義者,滿嘴“支那”不離口(其中有些極端親日,雖然五毛亂用“精日”、“日雜”之類詞匯黨同伐異(例如前麵提到的董佳博居然汙蔑我一個堅決反日的是“日雜美分”)但的確有的真正極端親日的挖了其祖墳都不解恨,一群漢奸、二鬼子),動不動“惡俗出道”(然而他/她們卻匿名猥瑣的不敢顯真身)、P圖惡搞與霸淩、集體圍攻、查他人甚至全家戶籍和冒名造謠。而且這些人還反對自己的對頭這麽做,搞徹徹底底的雙重標準。雖然他/她們的敵人如五毛也很惡毒,但他們的手段、對對方的傷害程度與對方具體個人的罪惡程度匹配嗎?我和他們接觸較少,但也清楚的看見了一例他/她們對同為進步主義者兩個人的惡毒圍攻,且根本不必要。此外也斷斷續續、部分的(我沒辦法搞清所有前因後果)看到了這些人對其他人的不少類似的惡意攻擊案例。在他/她們的言論和價值觀中,我看到了蒯大富、宋彬彬、聶元梓的影子,當年紅衛兵的幽靈就在這些東西身上若隱若現。隻要有作惡的條件,他/她們就一定會把惡發散出來(關於這些人的言行,我也都有相關截圖和言論記錄,在此不具體記述)。

    回到女權者的行為上,我當然知道男權分子的惡劣言辭和手段、中國網上和線下對女權普遍且強烈的惡意敵意,是她們選擇以惡武裝自己的原因之一。女權等圈子的陰暗,和整個互聯網互掐互鬥互害的大環境密切相關,不可能出淤泥而不染。換句話說,女權界的種種醜陋,也是中國惡劣的互聯網生態的縮影和一個例證。更遠一步說,中國女權界的低劣現狀,和中國惡劣的體製、糟糕的教育密切相關。

    但是,她/他們既然站在進步陣營,就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更多的自省自律,至少得有基本的是非觀,而不是為了屠龍,把自己也變成惡龍。品格低劣者,怎麽配做女權分子、進步主義者?何況,即便以惡製惡,也要局限在必要範圍內,把攻擊重點對準大奸大惡之徒,節製使用激烈手段,不需把自己也變成惡人,也不應對所有異見者都用惡毒言辭攻擊(事實上恰恰有相反的表現:她們麵對一些對女權主義、女權主義者言辭和行為非常惡毒的人(例如“肉唐僧(徐誌戎)”、“*****瓦西裏(邱欣宇)”、“吐槽鬼(真名暫時未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張洋)”等),恰恰反擊力度不足,攻擊並不劇烈。當然,這也是國人的通病:欺軟怕硬,女權分子不例外不奇怪,這某種程度是“人之常情”。雖然她們抱起團,拿出內鬥時的勇氣和力量,是足以對這些惡人發起一些激烈進攻的,甚至打擊惡人的實際生活、線下利益(這在國內外已經很常見了),但她們卻沒有做,哪怕這些人作惡多端理應嚴懲)。如果自身的言行不檢,也會給不懷好意的人汙名化女權提供口實。不能正己,又何以正人呢?不得已犯錯可以理解,故意為惡就不能原諒了。總之,提高道德修養和知識水平,尤其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對她們是當務之急。這不僅適用於女權主義者,也適用於一切站在進步陣營中的人。進步人士,必須要對自己比對敵人的要求更嚴格、更加自律,不欺淩弱小、不片麵極端。

    女權分子都這樣嗎?自然不是。也有很不錯、雖有一些缺點但人品格優良、知識水平較高的,不過鳳毛麟角。例如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女權作家陳亞亞(她和我上麵提到的那些不好的女權分子還是朋友或關係很近、至少相互認識。不過並不奇怪,一顆樹上還既有好蘋果,也有爛蘋果呢,何況人)。她心地善良,看問題較客觀理性,且不乏深刻,也比絕大多數女權人士更關心底層的苦難。雖然她在一些事上也沒有做到充分的公允,但在如今非常肮髒的輿論生態裏已經不錯了。此外,她個人性格比較直率,但本質善良,即便說話激烈些,也能看出是好意或出於激憤。

    我前麵已經說了,女權圈子的人不能一概而論,確實有許多在某些問題上出發點是好的的人。但是,在壞人作惡或采取不合適方式對待他人時,這些好人對朋友這麽做並不及時製止而是放任與選擇性沉默;而對與自己或自己朋友有矛盾的對頭,不采取合情合理的方式反擊,而是認可以暴製暴且超出必要限度的手段,沒有采取持平和中立的態度。一個人犯了錯,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犯錯,他/她的朋友就有必要去規勸;越是肮髒、混亂的環境,就越需要相對明事理的人去矯正。可她們並沒這麽做。所以這些比較好的人對女權圈子環境的惡化,也是有責任的。

    至於我惹上是非的過程中,我自己有沒有什麽不當行為,我覺得可能有以下幾點別人認為不當的。其中有些上麵已經提及過,為解釋清楚,在此隻好重複一遍。

    1.在不認識的人微博下發表異見、提出批評,包括例如為溫儒敏“歧視女生”辯護,說他的言論不是“性別偏見”隻是陳述事實,就被“心血來橋”等人說是“好為人師”,然後被組團冷嘲熱諷。我覺得發表不同意見,隻要沒有辱罵、嘲諷或人身攻擊就可以,意見越是多元才越能互相理解。但是別人看來可能這是來“挑事”、“砸場子”,哪怕和和氣氣都會被認為別有用心。她們分不清嘲諷和提異見的差別。我當時莫名其妙,後來也就理解了,哪怕微博這種公共場合,有些人的評論區也隻是為自己圈子裏的人開放的,陌生人不能多嘴多舌,更不要說提出反對意見了。雖然很明顯,提出意見肯定以批評為主,我不會吃飽撐的專門長篇大論到別人評論區讚同誰的意見。我認為這一點從道理上我沒什麽錯,但是可能不符合網絡圈子潛規則,算我多嘴。(關於溫儒敏的言論是不是“歧視女性”,我可以單獨寫評論論述,在此不詳述)

    2.沒有堅定站在她們其中一方,而是試圖客觀中立,然後就被認為是挑撥矛盾。我想的是恰恰不能偏袒一方,支持某一方多了,必須再去講另一方的好處或批評讚揚過的一方,以保持平衡(除非一方特別正義、足夠善良;另一方特別壞劣、罪大惡極,才可以有鮮明的支持其中一方的立場,而且也應該建基於理性判斷與正義原則之上),這才是知識分子應有的態度。她們卻不能理解。這一點我不認為自己有任何錯誤,相反我認為這非常必要,我一定會堅持這種評論方式。

    3.有時候我說實話,例如上麵提到的“中國殘疾人普遍生不如死,死了反而少受許多罪”,是大實話,沒有惡意,相反是想讓她們明白中國殘疾人處境的惡劣(講了惡劣情況才有改善的動力和切入點),以及捍衛他們選擇死亡以減少痛苦保持尊嚴的權利,結果被她們當成攻擊殘疾人。我覺得我沒什麽錯,最多我的話措辭激烈了些,但是結合上下文及我說的事情本身,我都是陳述事實,是同情殘疾人而不是歧視和攻擊。在我自述和防治校園暴力的文章中,用了很大篇幅提及對包括殘疾人在內的弱勢學生保護的必要性及具體措施。

    4.在一場關於馬泮豔的爭議事件中,我勸阻A方不要滿嘴髒話,也不要拿我的事做攻擊的借口,不要亂用我提供給她(圈子裏綽號“北歐”)的私信,要把激烈手段局限在黑惡勢力等那些罪大惡極的人身上,不要對普通人(前麵說的那位台灣女生)那麽激烈,也感謝了她前麵的幫助。然而我感謝和規勸了好多次她不聽,於是我為了表示中立和試圖向B方去解釋我的觀點,把和A方的私信內容發給B方的一個叫“徐鈴鐺”的人,以證明我是客觀中立的,不同意汙言穢語罵人。而且提前通知了A方的人(網名“王小能”),但是還是被認為是出賣A方。首先我本來就極反感拉幫結派,更不願意被當槍使。第二我感謝和勸告了多次,A方不聽,我隻能這樣做,哪怕兩邊都得罪,我也不願意被一方綁架成她們陣營的。我既然不屬於某一方,當然談不上出賣。這件事我也不認為自己有什麽錯。(不過,很久後我在微博又看到了一個對馬泮豔侮辱誹謗的人,而其語氣、言辭內容,極像那位汙蔑過我、但我感覺人不是特別差、曾經和我有過友好交流,所以為她說了公道話的女生。我如果知道她換了個號又來辱罵誹謗馬泮豔,我當初不會給她求情。所以某種程度我也錯了,而那些站在馬泮豔這邊對對方死打到底的人倒更適合整治這種人)

    5.我沒有及時退出,被卷到她們的是非窩裏不能自拔(雖然並不是我願意卷進是非的)。我當時就應該不爭辯早點離開,結果我想爭辯出是非,反而越來越說不清。這件事我認為我的確大錯特錯了。對牛彈琴有毛的用,早剃頭早涼快。(當然這也變相證明互聯網“劣幣驅逐良幣”、理性客觀不抵侮辱謾罵的現實)

    最後,我算不算女權主義者呢?這個不好定義,關於是否為女權主義者的判斷標準本來就很混亂,我也不能確定自己算不算女權主義者。毫無疑問,我是支持女權的,我對於保護和發展合情合理的女性權利當然持支持態度。我自然也不是男權分子,不是“直男癌”。當然,我也反對極端女權主義,也認為當代中外女權運動的觀念和實踐存在諸多問題甚至錯誤。

    至於別的,我相信她們早晚會看到我這篇文章,也立馬能對號入座,歡迎她們指出來我本文沒提及的我的錯誤或者她們認為的我的“錯誤”,我會一一回應。

    關於如何界定是不是女權圈子的,我覺得有三個標準吧。1.她/他們是否自稱女權主義者或積極支持女權;2.她們是否經常、持續性的參與女權議題討論並為女性發聲;3.她們是否參與女權為主旨的網絡圈子且相互互動或者互鬧頻繁。

    以上全部三點均為“是”的,我認為就是女權圈子的人,但並不一定是女性。

    在這個圈子裏我看到的具體東西、和我有關的事情詳情,寫起來需要一定時間和占用不少篇幅,與本文主題沒多少關係,就以後再說吧。我會單獨寫一篇文章講這段事情。

    考慮到這些不好的情形,我當時就放棄了找“爪姐”以及她的那幫朋友幫助的建議(當然,就我的判斷,即便我請求,她們也不會幫助我,根本不是一路人(“一路人”其實又如何呢?嘴上都講的好聽,現實中誰肯拉一把?)。而我後來流亡出境,更看到這些人與我政治觀點、價值觀的巨大分歧,簡直是政治上的對立麵,她們又怎麽可能幫我)。後來我才發現,那位幫我的台灣女生也有如上述的許多“女權人士”類似的毛病,然後爭吵後互相拉黑了。她幫助我是出於真心,而且還是我在艱難處境中為數很少和我保持聯係的網友,但後來她一係列錯誤言行也是事實。這件事在我推特上有記錄,在此不記述。

    (這些事本身並不是什麽大事,我也不會和其中還沒有極糟極惡的“女權人士”計較(極糟極惡的女權圈子裏還是非常少的,男性社達、有才無德的權貴和精英惡棍才遠比這可怕。這些人有金錢、知識、人脈,甚至有些還有權勢。他們不僅在言論上陰毒,更有實際作惡的能力),但是上述情形反映出的女權界乃至中國輿論圈的各種問題,卻很值得分析思考。我寫這些,也是希望人們了解女權界乃至所謂相對進步陣營的一隅,看到問題才能改變,否則女權運動至少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上、在中下層次會越發跑偏,最終必然不利於女權運動發展、不利於中國進步主義事業、不利於維護中國女性和更廣大人民的利益)

    (當然,我綜合前前後後看到各種圈子的事情,無論是中外媒體對體製內黑暗的揭露、間接聽聞到的權貴的囂張、直接看到的互聯網上各種社達、極右、川粉,乃至自由派、民運人士的各種黑暗麵,其實女權圈子這點事真的是“小黑見大黑”、“輕髒比極髒”了。)

    (2020年5月,我居然又看到微博女權圈子一些人還在繼續對馬泮豔進行攻擊,或者是馬泮豔支持者和她們互相謾罵侮辱。這距我當初看到這場衝突已經過去了兩三年。我真是沒想到這些恩怨和誹謗能持續如此之久。網絡暴力和網絡上的騷擾謾罵真是可怕)

    看了推特和一些新聞後,一天的疲憊湧上頭。抑鬱嚴重發作那個勁過去,就平靜許多了。我雖然睡眠質量不好,例如容易做噩夢,或者拖延症下入睡時間點會不斷延後,但還是能睡著的,失眠並不嚴重。就這樣,不知是幾點,我就睡著了。

    第二天我起的很晚,快到中午才出門,乘公交去聖德肋撒醫院。

    醫院位於一段很偏僻的道路附近。當時行走匆忙,沒注意過道有什麽值得一說的東西,不過感覺比大陸醫院安靜、裝潢更好、人也較少。

    我一路到了服務台,問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員。因不懂普通話,他拿出紙筆,通過文字書寫來交流。我問他門診有沒有心理醫生,我有抑鬱症需要治療。他好像不清楚,又叫來旁邊一位女士。那位女士說周一才有。我問能否使用大陸醫保或申請費用減免,她說不可以。我道謝離開,坐到沙發上休息。談話中,這位女士的語言和表情,跟我聽聞過的那種大陸醫院基層老員工倒很神似,我也曾親眼見識過,接觸過的應該都有體會。香港和大陸有許多相像的地方,這又是一個例子。

    錢這個東西,真是到哪裏都需要。當時我的錢越來越少,我父親寄的已經沒我花銷的多了。如果再看醫生,估計又一大筆開支,至少也幾百港幣。她說不能減免費用,我也就打消了求醫的念頭。

    說到求醫,我在香港還發現一個現象,就是中醫診所很多,鬧市區幾乎每條街道都能看到,可以說和香港的銀行一樣密集。此前兩天感冒拉肚子,旅館老板也是給了我一管中藥。她當然是好心,很善良熱心,我也表達了感謝。不過我一直對中醫中藥不信任。香港的中醫這麽興盛,也說明這個國際大都市,封建殘餘依舊根深蒂固。在某些領域,香港比大陸有更多傳統文化的烙印。

    坐了一會,我決定去香港大學,看看民主牆上貼的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和建議書還在不在。順便,我也在港大轉悠下緩解精神壓力。

    這次輕車熟路,很快找到了民主牆。我的書信都完好的貼在牆上,沒貼上那幾張也都在玻璃窗裏放著。於是我就放心了。我坐在民主牆右側的長椅上,繼續寫《個人情況說明》。雖然寫完後要印的話,隻能到周一,因為文印店都歇業了……

    我在路上就感受到了香港與大陸周末時的區別。周末的香港,除了大型商場和飯店人潮洶湧,鬧市遊人如織,其他商行,無論是文印店,還是小賣鋪,各種雜貨店,都紛紛歇業。至於公共機構和社會組織,更是大門緊閉空無一人了。連醫院專科醫生都要周一才上班。我也無法去任何機構求助,打電話也全不通。而在大陸,除了政府機關和一些國有企業,絕大多數商鋪都不會休息,節假日都是照常營業(除了春節)。

    港人嚴格遵守休假規製,確是文明社會表現。至於利弊,就因人而異了。每周休息二日,自然是保障了工作者的個人休假權利,保護了職員和勞工利益;卻也很明顯會給消費者、辦事者帶來各種不便。在大陸,無論周末還是工作日,想買百貨隨時都可,生活服務也每天都能找到人。但在香港,就什麽都要等到周一,至少對收入不高的普通人是如此。我一直讚同增加勞工休假時長,維護勞工權利。而當我作為辦事者,在香港親身體會了一把處處吃閉門羹的周末後,又感覺大陸商戶的勤勞也值得稱讚,因為他們犧牲休息,為大眾帶來了便捷,也提高了自己的收入。這就是大陸經濟某種程度上比他國和地區更有活力、商人更具競爭力的原因吧。這也讓我對包括休假權在內的勞工權利問題有了新的認識,果然是“紙上得來終覺淺”啊。

    我寫完之後,就在港大閑逛。這類走到哪算哪的亂逛式散心,是我自上初中前到現在,許多年養成的習慣。隻要煩悶時,旅遊或者閑逛,心情就會好點。但維權這兩年,日益無心散心。滿腦子都是事,什麽景色都進不到腦海,走到某個終點才會回過神來,才真正看幾眼景色或建築。在港大也是,我走了半天也沒看幾眼香港大學的景致,走路時腦子基本是空白的。然後我就回旅館了。

    (十二)到訪六四紀念館

    我在翻找手提袋裏的材料時,翻出了馮女士給我的支聯會雜誌和宣傳冊。因此我又想起要參觀六四紀念館的事。我前幾天一直在忙於求助,就把這事放下了。現在是周末,我決定趕在六四前去紀念館。對我來說,80年代的民主運動是令我無限向往的革命曆史,六四英烈是我仰望的豐碑。如果我早出生20多年,我一定投身於民主運動,會去犧牲,死在那個壯烈的夜晚;而不是像現在,人不人鬼不鬼的飽經屈辱過了24個年頭,一事無成。

    我來港時就希望參觀六四紀念館,而我來的時間又恰逢六四,參與紀念是理所當然。在參加六四燭光晚會前,參觀紀念館,可以更好的了解六四、感知六四。至於那些煩惱,都沒有六四重要。不管未來是死是活,紀念六四都要做。

    中午,我按宣傳冊上的地址乘地鐵來到石硤尾。在地鐵站附近簡單的吃了點飯,就步行去紀念館所在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

    紀念館位於藝術中心二樓的一個小房間內。房間隻有一間中型辦公室大小,四壁貼滿了關於六四的圖片、海報;房子正中放著一台老式電視機,電視機前放了大概七八張椅子。房內安靜肅穆,訪客不多,有兩位女性誌願者(應該是帶薪誌願者,或者是工作員),一位坐在靠門口的辦公桌後麵忙著工作;另一位在整理館內資料,見我進來就跟我打招呼。我看到桌子上的捐款箱,就拿出50港幣放進去,那位誌願者連聲道謝。我告訴她,我是中國大陸的學生,多年來都在關注六四、了解六四,很敬仰六四英烈。她很感動,說中國的未來都在我這樣的學生了。我很不敢當,告訴她不僅我個人,許多我接觸的大陸人都同情六四中遇難的學生,對民主自由很向往,民主中國一定會建立的。聽到這些,她非常欣慰,熱情的給我介紹紀念館。我問她紀念館為什麽這麽小?她說這是臨時地點,而此前,由於一些人搗亂,出現法律糾紛……被迫遷到這裏。

    中共對港人紀念六四行為的抹黑、打壓,我早有耳聞。現在又聽她們親口講述中共的騷擾逼迫,親眼看到支聯會如此不易的堅持,我既感動又感慨。我向她表達了謝意,告訴她,支聯會所做的這一切,大陸人民都會銘記在心(大致意思是這樣)。說了一會話,我才正式開始參觀。(大致對話是這樣,記憶會略有偏差)

    電視在播放著六四紀錄片,此時正播到袁木恬不知恥的撒謊那段。而這類紀錄片我在YouTube上看過,所以轉頭去看牆上的海報。

    海報內容分兩大類:關於六四的背景、事件經過,和中共在大陸近70年的統治概況、近況;關於六四的照片,有一部分我曾經看過,還有的就是第一次見。其中有一張北京市中心的地圖,標注了上百名犧牲者被殺害的具體位置,以及他/她們的姓名(或無名氏)或職業。其中最知名的,是“天安門母親”丁子霖之子蔣捷連。還有一些大學生、一位“四川萬縣保姆”,及許多無名氏。這些身份不同的人,都“平等”的犧牲在了那個悲壯的夜晚,共同成為民主革命的殉難者。

    地圖上標注犧牲者的符號,是一個個紅點。而牆壁上的屠殺照片,則直接血淋淋的展示著中共政權的殘暴,為這一個個紅點做注。再看到六四前他/她們和平請願、高舉“德先生,你好”等各種支持民主自由的條幅滿腔熱情參與學運的照片,兩廂對比,霎時就透出曆史的殘酷。而那些記錄海外華人、國際社會在六四前聲援中國學運,及屠殺後遊行示威譴責暴行的照片,看起來令人振奮。可想到當今華僑華人對六四的普遍遺忘與對中國人權問題的淡漠、西方國家對中共專製政權的綏靖及合法性的默認,這些影像反而讓人直觀的感受到曆史的倒退。善惡、正邪的對比,總能讓殘酷更殘酷、醜陋更鮮明。

    牆壁一隅的海報,講述著中共建政以來的曆史脈絡。從五年計劃、三麵紅旗到文化大革命,再到改革開放、八六學潮、八九民運,中國曲折的曆史本可以像韓國、拉美、蘇聯與東歐那樣,在世界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為專製畫上句點。可是,密集的槍聲打爛了自由的幻想,轟鳴的坦克碾碎了民主的希望。縱使有WangWeilin在坦克前的昂首挺胸,哪怕三輪車夫們因學生市民的死難而垂淚與呼喊,人民的勇氣與善良,至少在一時,是抵不過武裝到牙齒的暴力機器的。

    牆壁所張貼的,大致就是這些。後來,我在網上看到了正式的六四紀念館,明顯比我去的臨時紀念館大的多,牆壁上張貼的六四事件資料應該也更齊全。

    關於六四的書刊,一本本陳列在書桌上。我問剛才那位女士能否翻閱,她說當然歡迎取閱,看完放回原處就好。我大致看了幾本,多為圖冊,記錄著六四的前前後後、點點滴滴。其中還有一本中共方麵印製的宣傳冊,目的是為了向國內外宣傳六四為“反革命暴亂”,照片的注解都是抹黑參與民運的學生和市民的,包括軍車燃燒的圖片。看著這些照片和文字注解,我在想,當年的中共還敢公開許多影像,甚至在國際上辯駁一番。而如今的中共,則完全通過信息封鎖、輿論控製的方式維持統治。相比而言,習近平時代的中共更無自信,也更為狡詐。

    還有的書刊,就提到六四死亡人數的爭議。我此前就看到許多不同說法,紀念館的書刊和報刊截圖也是提供了各種不同的數字,如一張圖片中的剪報提到英國檔案揭秘有一萬多人死於屠殺。其實,六四無論死傷幾百人,還是上萬人,都是慘烈而巨大的悲劇。一張張清純的麵龐變成長安街上殘破的屍塊,是不爭的事實。與三年大饑荒、文革暴力、南京大屠殺一樣,死亡數字的爭議不能成為掩蓋罪惡的借口。未來民主中國建立後,包括具體死亡人數在內的種種關於六四的謎團,都有真相大白(或得到最接近真相的情形)的一天。

    我在翻圖冊時,那位女士告訴我,下午有一個活動,有兩個作畫的藝術家來紀念館,她們會指導參觀者將對六四的感受用筆畫成圖畫。她問我是否參加,我說當然。於是我就拿著圖冊坐到椅子上,一邊看圖一邊看紀錄片。雖然紀錄片裏的片段我看到過,但在紀念館再次看到那些遊行請願的場景,又一次熱血沸騰起來,默唱著《國際歌》,心潮澎湃,似乎和紀錄片中的學生隊伍一起在長安街上行進,為了民主自由而不惜一切……

    下午3點左右,人開始多了起來。從我坐下到後來離開,大概有50多人參觀,少數是大陸的,絕大多數是香港人,還有幾個外國人。每當參觀者有問題時,那兩位誌願者女士都很熱心和詳細的解答,為他們講述那些關於六四的圖文背景和故事。看她們熟練的對參觀者講解、更換著那幾部紀錄片的磁帶(好像是磁帶吧),應該是已經在紀念館工作很久了。她們與我見到的馮愛玲女士一樣,都對紀念六四這項工作有著全情的投入。從她們工作時的言談舉止及剛才的交談中,可以看出她們對八九六四那段曆史有著深厚的感情,是以虔誠的心來工作,或者說,在履行良心的使命,而非隻是為工作而工作。

    過了一會,來了兩位女士,就是剛才那位誌願者告訴我的繪畫藝術家。一位年齡約40歲,不會說普通話,和我基本沒法交流;另一位不到30歲,我和她大致可以互相聽懂對方的話。我,以及另外兩位參觀者,和她們兩個坐在一起,五個人一起畫關於六四的感受。

    我因為沒上過小學,初高中時學校也多把美術課換成考試科目,所以基本沒正經學過繪畫,連最基礎的線條都畫的毫無筋骨,隻能粗粗勾勒一番。另外的那兩位參觀者就畫的算畫了。一位女士畫的是監獄還是什麽的,另外的一位男士畫的什麽忘了。我畫了一排階梯,階梯中途斷裂(還有別的什麽,畫的比較複雜,忘了)。我告訴她們,這象征著六四摧毀了前麵十多年中國人民對自由民主的追求和六四後國人的墮落,以及六四前後的對比。六四前的中國,理想主義滋潤著國人尤其學生的心田,民主與法治成為各階層共同追求的目標,平等博愛是知識界一致的理想;而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下,社會的黑暗被揭露、專製與暴行被批判……六四之後的中國,卻每況愈下,政治專製、高壓維穩、不擇手段發家致富成為社會主流,國進民退國富民窮、貧富差距日益加大、階層固化愈發嚴重,社會達爾文主義和利己主義大行其道,道德淪喪、誠信破產、知識分子犬儒化、國民公共意識淡漠……六四之前和之後的中國,宛如隔世。這就是我在圖畫中想表達的“對比”,也是我一直對六四事件極為重視的原因--它徹底改變了中國的發展路徑,讓國民走入是非易位善惡不分的時代。而我自己的命運,客觀上也被六四及它後來的影響所改變了(試想,如果我出生後是在民主自由的中國,我的人生又是如何呢?)。後來,我和其他兩位參觀者在紙片上的畫,都用別針別在了展覽幕布上。

    活動結束後,我又看了一會圖冊,拍了十幾張照片(後來因為在中聯辦割腕被抓,所以返回大陸時和其他敏感照片一起刪了),才告辭離開。臨走時我告訴那位誌願者女士,我會去維園參加六四晚會,然後相互揮手告別。

   (十三)發出最後一波求救信

    回到旅館後,我因參觀紀念館而激動不已的心情才逐漸平靜下來。我翻看短信,看到我父親問我“出什麽事了嗎?”,我隻好回了一個“沒有事,住旅社開支大”。他之所以這麽問我,是因為這幾天我要的錢明顯多於往常,一周要了1500左右。他當然不知道我在香港,還以為我要備戰高考。今年的高考我也報了名,6月7日就開考。但我現在這個精神狀態,如何能正常學習和考試。

    前幾天,我發給許多香港社會活動人士的請願信,也附上了求助信息,但大多沒有回音。隻有張超雄議員辦公室回了一封信,卻是說無法幫助,反而建議我去支聯會求助,還附上了支聯會地址和聯係方式。我當時就把這封信轉給了馮愛玲女士,然後還說“你們也(和大陸一樣)踢皮球”。(不過後來我被關到精神病房,張超雄所在的工黨、幾位重要成員還是幫了我一些忙的,我此前說他們踢皮球也不太厚道,他們確實難以幫更多的忙,也沒有義務)

    因此我才又寫了《寫給各位香港泛民主派人士的求助信》和《關於我個人情況的說明(兼答與我溝通的各位社運人士)》兩封信,做最後的求助嚐試。《求助信》已經在前麵和請願信一起混貼出來了,我在這裏就隻把《個人情況說明》貼出來。內容較長,但基本將我的處境和訴求全部簡明扼要講出,還提及了校園暴力受害者的苦難,因此我把全文貼在這裏(其中表強調的加黑加粗的,也原樣保持):

        關於我個人情況的說明(兼答與我溝通的各位社運人士)

諸位社運人士:

    為便於你們簡單明了的了解情況,我就逐條的講一下,現在腦子很亂,可能寫的不很清楚明白,就這樣能看大概意思就行了。

    1.雖然我的事情許多已經過了很久,但是我受到的傷害持續至今。就像在2008年和2012年在滑縣和新鄉市發生的事情,卻在2014年的濟源市(離那兩個地方數百公裏)再次造成惡劣影響。我都已經盡力逃避、躲避了,可是謠言與誹謗、以及當年事情留下的心理陰影和恐懼感焦慮感、抑鬱症、心理創痛……都還影響到我現在的生活。不解決根本問題,不搞清事實和懲辦欺淩我的人,問題就永遠存在,尤其那些照片的傳播和散布,迄今仍舊存於我認識的人圈子裏的流言蜚語,就會讓我永遠生活在歧視與孤立之中(還有可能被直接暴力傷害,因為歧視等冷暴力,我更易與他人衝突)我就永遠無法正常生活。尤其那種被孤立、歧視、威脅的滋味,隻有真正經曆過的才知道多麽痛苦,文字根本無法那麽有力的表述出來。且這些傷害下,無人聲援並反複發生,我這麽多年還能堅持活下去,已經是奇跡了。

     因此並不是我放棄、放下仇恨,就可以重新生活了。不澄清真相、不懲辦惡人,我就一直處於被傷害和被傷害威脅之下。我不可能一輩子躲在出租屋不出門、不接觸人、不建立社交圈子。但是隻要做這些正常生活的事情,立馬就會被傷害,因此我自己必須做現在做的這些事,也就是追責、曝光和哪怕沒人幫我,我也隻能一條道走到黑。因為其他路更黑。

    2.我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就像舉報信中所說:“2018年的我,如果沒有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傷害,我可能在中國人民大學的畢業典禮上(看看我在2013-2014年的成績,尤其2013年底那幾個月,老師和部分同學都可以作證),在複旦大學研究生院的開學儀式上,或者已經在一些媒體、中國社科院或其他社科研究機構實習、工作,實現遠大理想,通過學習和分析研究、實踐,幫助更多的弱勢群體走出困境,無論做社科研究員、記者或編輯、律師,還是大學教師,都能發揮一技之長,成為推動社會發展和國家進步的優秀公民。但是現在呢?我的前途毀滅,精神崩潰,抑鬱症日益加重,且永遠無法消除以前網絡暴力、校園暴力的各種謠言、曲解、詆毀造成的惡劣影響以及引發的傷害,整日逃避現實,渾渾噩噩,在麻木與回憶痛苦中度過,曾經受到的傷害的陰影一直揮之不去,摧毀了我的人生。”

    此外,我家庭因此也付出了沉重的經濟代價,因為轉學、在外地各種費用,以及我這些日子維權,花費累計至少十幾萬,對一個縣城工薪階層、家庭又有病人(祖父母長年臥床和一年幾個月去大醫院看病,祖父已於2016年去世,我父親2015年腦溢血,現在還沒好利索,我自己也有抑鬱症)的家庭,已經是耗盡積蓄了。如果沒有這些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我早就正常考入名校學習、工作了,有了收入回報家庭、維持自己生活,乃至做更多的事情,就如上麵所說。可是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毀掉了這一切。

    這樣的仇,怎能不報?這樣的冤,怎能不訴?這樣的傷害,怎能不反抗?

    3.我以前的忍耐,都是為了考上中國人民大學這樣的高校之後,再利用影響力去做現在做的維權的事情,毫無疑問那樣做更好,因為我有了身份、地位、人脈和各種得天獨厚的條件。但是現在難以實現了,隻能就現在這樣沒身份沒地位的做。

    其實這也是許多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各種青少年受害者共同的困境、悲劇:人生剛剛開始,就被摧毀了正常的學習、生活,被摧毀了學習能力、人的精神被擊垮、毀掉了人際交往的意願、無法正常的進行學業和工作,自然也沒有充足的收入和較高的社會地位。

反過來,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旁觀者,卻因為沒有被欺淩,沒有受到以上這些損害,甚至從欺淩受害者中得到心理的滿足與愉悅,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甚至取得很好的社會地位與收入。他們是青春期的既得利益者,自然不願意提及曾經的校園暴力,甚至輕描淡寫、歪曲事實以打壓受害者的控訴。青少年受害者的話語權,已經被“扼殺在搖籃裏”、摧毀在萌芽中。

    因此,這本身就是悖論:受害者話語權是不足的,就是因為他們是受害者,他們受的傷害,害得他們沒有身份地位和各種條件。反過來有話語權、有能力與條件的,是加害者和旁觀者,他們沒有動機去講防治校園暴力、甚至替校園暴力辯護。這在我發的《思考》一文中有詳細講述。相對來說,我是受程度較嚴重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中條件(尤其知識水平)最好的,這也是我能夠做這麽多的原因。

    4.校園暴力受害者數量眾多、程度嚴重,但是都處於孤立無援、被社會嚴重忽視的狀態。其他的受害者都有組織,無論是討薪教師、上訪退伍兵、女權活動者、基督教會成員……他們都有組織、能夠互相通氣和聲援,一旦有人被捕被打,就能被社會廣泛知悉。但是像我這樣的校園暴力、家庭暴力之類的受害者,是沒有辦法被外麵了解和聲援的。一旦被抓,就出不來了。

     這也是我在建議書中提到為什麽要建立防治校園暴力的NGO、讓校園暴力受害者組織起來、讓公民們都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的原因。他們需要組織起來,更準確說是需要被組織起來,因為他們自己沒有能力組織起來,普遍處於孤立無援、眼睜睜看著、等著自己受欺淩卻無能為力的狀態。

     5.校園暴力受害者與《熔爐》中的殘疾孩子類似,是屬於必須有外力介入、他人幫助才能維權、正常生活的人(群體),他們與有自主維權能力的工人、教徒、退伍軍人並不一樣,他們缺乏求助、組織、謀生、對抗的能力,無法自己去維權,必須要有非受害者也就是作為成年人的社會活動人士、普通公民等的幫助與聲援。

     

     

      當今中國社會乃至其他國家對於校園暴力(包括各種冷暴力、歧視以及扭曲化的人際關係)的輕視,有一個關鍵因素,那就是社會資源(權力、金錢、傳媒輿論等)本身就是掌握在以前在學校屬於旁觀者、霸淩者以及遠離嚴重類校園暴力(沿海發達地區大城市市區戶籍人民)的校園環境下成長的人這個雖然我沒辦法統計,但是根據直觀感受以及通過在現實以及互聯網的一些了解,似乎是這樣的。一些曾經在學生時代是流氓混子的學生畢業之後很多也比被欺負的人混的好,有些還是當地地頭蛇、小幹部(當然也不乏“大幹部”)之類,其他地方官員、富豪恐怕也是旁觀者或者霸淩者居多吧。至於被欺淩的人,在校園習慣了被欺淩,麻木不仁,到了社會上可能還是被剝削、受他人管理乃至被邊緣化的人。對學習成績的負麵影響本身就幾乎阻斷了他(她)們進入社會上層的可能,甚至社會中層都不見得能給他(她)們多少席位。而掌握國家更高權力的官員、學者以及影響力很大的傳媒的校園工作人員更多也是在沿海大城市市區重點中學學習,不了解大多數學校殘酷的校園暴力,所謂“何不食肉糜”嘛。而且類比體製內與體製外、老板和民工、城市和鄉村完全不對等的資源、地位以及與不對等的資源地位極為“對等”的話語權輕重,這個推論(社會資源包括話語權校園暴力中的旁觀者、霸淩者,以及遠離校園暴力的“蜜罐人”控製)恐怕也是可以被證明是正確的。

     韓國、日本、台灣地區難道確實比中國大陸整體的校園暴力水平嚴重得多嗎?從常識就可以否定。隻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弱者有了話語權,強者中也出現了更多對弱勢群體的關注者、同情者,加上新聞、電影的開放度,才有那麽多反映青春期陰暗麵的相關電影和新聞。一個不重視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問題的社會,並不是家暴和校園暴力問題確實很輕,而是這些受害的婦女、兒童、青少年、老人、殘疾人的弱勢群體已經被排斥出社會既得利益群體了,沒有足額得到應得的教育或經濟收入、沒有得到平等的社會地位、沒有與既得利益者公平參與社會事務的機會,當然也沒有充分的話語權,沒有為這些弱勢群體支撐的輿論陣地(或者雖然有為弱勢群體發聲的平台,但是對“主流社會”的影響微乎其微,其他既得利益者冷漠以對)。相反,那些沒有經受(或者受害很輕)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的人或者校園暴力就是施暴者、旁觀者組成的既得利益集團控製了經濟權力、政治參與權、社會文化製定權社會輿論主導權,加上自身身體優勢的暴力力量,又缺乏公平正義、平等博愛、扶弱抑強、同情心同理心的教育,這樣環境中弱勢群體所經受的痛苦和不公對待很容易被湮沒,而這些既得利益者很坦然很不在乎。既然這些人並沒有在校園暴力中受害,自然總體上改變它的積極性就不是那麽強(當然一些人例外),甚至一些人不覺得它是錯的,雖然這些人中大多數恐怕並不願意讓自己的子女處於校園欺淩的被欺淩一方

     因此,必須有擁有較高社會地位、更多話語權、更多權力與權利、有較高知識水平和見識與視野、有更多進步價值觀的人幹預、幫助,才能讓校園暴力的嚴重性充分被社會了解和重視。

    6.在大陸遇到的最大可能危險不是公安和國安,而是來自我舉報的人的打擊報複,他們涉嫌有黑惡勢力背景(否則當年就不會那麽囂張),拉幫結派,有N多種方式可以騷擾、威脅、傷害我,政府和公安完全可能袖手旁觀,“借刀殺人”,借助這些人變相“維穩”。如果我在網上遇到攻擊詆毀,並且發展到線下,直接在我現在孤身一人的住所威脅和攻擊,再次發生2008年時候那些事,我怎麽辦?求助誰?當年在學校作為學生都沒有人管,現在我實際上已經不屬於任何學校了,大陸警察又不願意管理,那怎麽辦?

    7.你們提及的如果我在香港滯留、抗議,回陸後會受到巨大壓力。這個我明白,但是過去、現在,我已經承受了巨大的傷害和心理壓力,2008年和2011-2012經曆的校園暴力的心理陰影、2014年高考那年我的心理折磨把我都要逼瘋逼死了,還有什麽不能經曆的?現在我的情況差的已經不能再差了。

    8.我已經拖了4年,精神狀況越來越差,思維能力也下降和退化,記憶力下降的也是厲害,經常丟三落四,正常學習和生活難以維持。而我家庭也因為變故而很快無法在經濟上和思想上支援我。我沒辦法再等下去了,等徹底發瘋、流落街頭、自殺,就都來不及了。最多隻能繼續在大陸河南的出租房再麻木的呆幾個月(還是在(6)不發生的情況下),又有什麽意義?那時我還有機會來香港嗎?

     9.我回去之後還是隻能去學校或者政府遊行抗議,然後就會被抓和限製出境。教育廳接受材料一個多月了(4月20日接收的材料),也沒有回複。不鬧的話,更得不到關注和回應,鬧了就出不了境、人身自由和安全就會受到威脅,我回去肯定弊大於利。當然,也恰恰是現在的絕望,才讓我拋棄一切幻想,重新維權、呼籲社會關注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此前我曾經猶豫的情況下放棄了南方周末一位資深記者的報道邀請,現在我後悔不迭,我絕不會重犯二次這樣的錯誤,絕不放棄現在的機會。

    以我的個人情況,例如精神狀況、身體狀況,社會背景(沒關係沒後台,性格還比較偏激,又缺乏人際交往能力,進了監獄或者精神病院,就很可能死在裏邊,出不來了。而且死前必然還會遭受欺辱,如果激烈反抗和抗議,還可能遭到殘酷虐待。

     10.我現在非常需要媒體的介入。因為隻有媒體的報道,才能讓社會了解這些黑暗,引發人們對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關注。

     我希望有嚴肅的、擅長做社會新聞與深度報道的、有人文關懷的媒體進行調查報道。例如紐約時報、南方周末、鳳凰周刊、端傳媒等。校園暴力是很複雜的,並不是簡單的黑白對錯,想引發社會深入思考,更是要避免片麵、激進、口號化。隻有完整的展示了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前因後果、內因外情,挖掘各種校園暴力事件各方背後的故事、聯係各種專家學者探討和交流,才能有真正的成效。像打了雞血一樣用煽動性大標題怒罵一場,是沒有持久性和深刻性的,對於社會解決校園暴力沒有太大意義。而且我也不願意用簡單的標簽與口號,以“熱點推動情緒”的手段煽動民粹。

    我現在最缺乏的是影響力,因此才四處發東西。就像美國的“me too”反性騷擾運動,就是需要知名人士的鼓勵和宣傳,當然還有強大的公民組織和媒體的支持,才能讓處於相對弱勢的女性講出自己的經曆,為預防性騷擾努力。她們說的事絕大多數也不追責了,但是並不是沒意義。通過這些活動讓女性更好的了解和預防性騷擾,也讓黑暗之處的醜陋見了光,讓受害者不再羞恥而是譴責加害者,並且讓社會共同努力去防治性騷擾、關愛這些被傷害的女性,讓悲劇不再重演。

    讓醜陋見光,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我受到校園暴力傷害,一方麵是那些傷害本身造成,另一方麵(甚至我個人認為更重要)是由於這些傷害的隱蔽性,而且我因為反抗被冤屈,因為揭露(但是缺乏證據)被誤解,然後我不斷辯白和抗爭,然後受到更多冤屈和誤解……然後就抑鬱了,甚至精神不太正常了。如果真相大白,讓我受的汙名化被洗刷,其實哪怕不追責也可以,隻要查明真相,讓大家知道我為什麽走到現在這樣,抑鬱症和各種精神問題是外因還是內因,這本身對我就是巨大勝利。

    11.我希望利用香港這樣一個社運發達,個人相對自由的環境,推動中國反校園暴力與反網絡暴力組織的建立與發展。現在無論中國大陸還是香港,相對於女權、勞工權利、LGBT權利、殘疾人權利的組織,關於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弱勢青少年(尤其男性弱勢青少年)的保護組織、維權組織是處於幾乎完全空白狀態。而這與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嚴重程度、男性弱勢(包括體格、人際交往、家庭背景弱勢)青少年受到的極嚴重的傷害的現實形成鮮明的對比、尖銳的矛盾。這些弱勢青少年,占總的青少年比例,是比同性戀群體占比還多的,受害程度也更嚴重(這一點幾乎毋庸置疑,1990年代之後,同性戀受到直接歧視與暴力攻擊的有多少?而程度嚴重的校園暴力受害者又有多麽悲慘的遭遇?對比一下就知道了)

     因此,成立相關組織、並促使政府專門對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製定對策、把防治校園暴力納入教育機構日常工作,成為教育領域一項常態與重要的任務,都是迫在眉睫的事。

    12.絕大多數校園暴力受害者都沒有能力求助、甚至沒有勇氣、更甚至根本不懂得不知道沒有意識求助。他們更沒有知識、視野、經濟條件、人脈關係來香港求助或在大陸維權求助。我可以說99.9%的比我程度嚴重的校園暴力受害者都沒有像我這樣的這麽多渠道去求助、發聲。但是這並不代表那麽多校園暴力慘劇沒有發生,隻是他們無力、也沒有勇氣求助。因為我現在做的事並不是隻為自己,我是代表幾百萬受非常嚴重校園暴力傷害的大陸學生(或許香港青少年也有這種情況,我前兩天還聽馮女士講香港有因校園暴力自殺的孩子)來請求幫助、希望建立相關組織、以後源源不斷的幫助、營救校園暴力受害者,為他們維權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支持。

    13.我個人的情況相對比較複雜、特殊,造成我現在這樣狀況的原因也是多方麵的,某種程度我遭受的校園暴力也比較“輕”,也就是說(暫時)沒有殘疾、徹底精神失常而發瘋,但是那麽多比我情況糟糕、且更為無辜、弱勢、受到嚴重傷害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是急需、也更值得拯救。前麵已經說過了,他們沒機會求助和發聲,因此我一定要為他們爭到支持,為他們引起社會的關注,引起陸港兩地政府和公民們的廣泛關注。例如媒體不報道我,而選擇更具代表性的、更悲慘的校園暴力案例也很好,我可以為其處境做些解釋、說出這些受害者無力說出的話。

    14.我已經說了:“校園暴力的本質,是一種精神剝削,它與階級壓迫、政治迫害、種族壓迫、強奸與性騷擾、曆史上對LGBT人士的歧視與迫害(現在LGBT有很大改觀但是還存在)、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利剝奪與權益排斥等一樣,都是一種傷害、壓迫、迫害行為,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損傷,包括現實利益的毀損與心靈創傷。”但是相對於階級壓迫、政治迫害、種族歧視與壓迫、男性以男權夫權父權對女性的侵淩和壓迫及性剝削、對LGBT人士的歧視與迫害、對殘疾人權利的剝奪,校園暴力卻明顯處於被忽視、被遺忘的狀態,尤其不被當做一種普遍性、結構性問題對待(隻有占總數比例極少的個案會被關注,且隻會處理個案,而乏有推動根本對策的反思)。但校園暴力(以及12-20歲的青少年對同齡人的欺淩問題,並不一定都是學生)的酷烈性與普遍性與以上這些傷害與壓迫完全在同類程度的水平。校園暴力受害者數量龐大,但是因相對分散與孤立而無法同聲共氣的抗爭與維權,無法讓社會聽到他/她們與其數量匹配的聲音。

     還有摘一段給大陸社運人士許誌永的話:“死於政治迫害、因為政治問題、階級、民族和宗教問題被壓迫、傷害、欺淩,甚至毀掉一生,和受校園暴力、家庭暴力傷害的,除了手段途徑不一樣,結果難道不是一樣嗎?難道前者就值得關注和拯救,後者就可以放下來以後再說?對一個人來講,無論因為以上哪種因素受傷害,對他們影響最大的是傷害的過程而不是動機。您(許誌永)也是河南省的,出身平民,應該知道基層暴力多麽猖獗,這些年很多地方還是這樣。在學校被天天羞辱性的毆打、甚至被逼喝尿、在廁所裏被打的滾爬的哪個縣城中學都有不少,個別(雖然累計起來也是驚人的)被性侵犯(男性對男性),一個人人格、尊嚴都沒有了,人性就在20歲之前18歲之前毀掉了。不是麻木就是逆來順受、暴力沉淪,然後再循環下去,製造出家庭暴力、給社會增加暴力。還有一些以酗酒、抽煙、賭博還有各種方式麻醉自己,還有的就自殺了。還有的因為校園暴力尤其侮辱性傷害,發瘋了,精神病,生不如死。我不覺得這些比死在坦克車下要好。而那些加害者的凶殘程度,往往恐怕是要超過那些專政機器下的軍警們的”。

     即便從2010年算起,受嚴重淩虐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也比南京大屠殺死亡的30萬人要多。日韓和台灣地區都有校園暴力統計數字,至於大陸,我與許多人也都可以了解平均多少人中有一個被嚴重欺淩的,數字肯定超過如南京大屠殺這樣的集中暴行。而且相對於這種有曆史紀念的、已經一定程度還了公道的,校園暴力受害者往往到死都沒有得到道歉,更沒有什麽懲罰加害者、讓世人了解這些散布在全中國900多萬平方公裏的各種屈辱的冤魂在青春期的經曆了。

    15.而校園暴力問題與網絡暴力問題恰恰是社運空白,也是中國和世界許多國家忽視、卻又嚴重的社會頑疾。西方國家雖然重視保護兒童和青少年,但是重點是保護兒童與青少年不受成年人、國家體製的傷害,但是忽略了同齡人對同齡人的欺淩,或者為了保護違法犯罪、傷害他人的未成年人,而相對忽視了被傷害的未成年人。而美國頻發的校園槍擊案則是校園暴力的極端表現。因此,針對這一世界性難題,尤其13-20歲青春期男性的暴力,必須要加大力度研究和防治,絕對不能放任一部分孩子成為另一部分孩子成長過程中的犧牲品。

    16.我一個人能力有限,沒有影響力,甚至連印材料都要自己提著兩個大包到處找打印店,用很長時間才能修訂好材料。我不懂香港話也是導致出現許多次交流障礙的重要原因。每去一個地方發請願書和建議信、張貼宣傳,都需要很多時間。當然最重要一點還是我沒有地位、人脈和影響力,做多少都是茶杯裏的風暴,作用很小。如果有相關的組織幫助、媒體介入、社會名人的呼籲,就完全不一樣了。

    17.我不僅希望社會關注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也希望做一些其他社會活動,尤其具有建設性意義的,涉及到大陸和香港直接的民權民生的具體事情,例如推動關於教育改革、高考改革的進行;研究和促進中國大陸精神衛生體係的完善與文明化、幫助有精神疾病的公民維權;創建為例如弱勢學生、重病患者與家屬(相對於醫院醫生)、被黑惡勢力傷害與威脅、遭受網絡暴力的受害者、遭受家庭、校園及網絡多重暴力走投無路的人、各種被歧視、孤立的人等發聲的組織,給他們一個維權的平台、提供暫時留置和保障安全不受威脅與傷害的處所,讓這些人不再像我這樣求助艱難、有那麽多的曲折而悲慘的經曆,讓這些弱勢群體不再因沒有話語權而被忽視,也能夠有尊嚴的活著。更進一步,也可以讓他們通過說出他們的故事,讓人們了解這些邊緣群體的苦難,以促進這樣的人群的境遇的改善,至少可以減少歧視和偏見。    

     剛剛大陸還有一個新聞,一家三口因欠債要自殺,後來鼓起勇氣放棄自殺,卻又因網絡上的攻擊謾罵而自殺身亡(兩死一傷),可查新聞“北京一家三口在湖南自殺”,。這個例子並不是孤例。因網絡暴力得了抑鬱症、精神病、正常學習和生活被摧毀的大有人在。網絡暴力給許多孤單的、弱勢的人造成了多麽嚴重的傷害,卻沒有人承擔責任、沒有人被懲罰。而自殺或苟活的受害者卻承受了多少傷害啊。我之所以受這麽多屈辱還不死,就是為了通過與社會公民的呼籲,讓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至少減少發生,讓他們有求生的渠道,對網絡暴力,必須有製衡,對網絡暴力受害者應該有救助和保護,而且這種救助,就像醫院救治病人一樣常態化。(大陸如此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環境,許多人毫無同情心、冷酷、缺乏人性,暴民很多,這樣的環境我維權,不要說政府的打壓和我舉報的人的打擊報複,冷漠、看笑話的民眾就會讓我喪失勇氣)

    18.我還想去位於香港的許多機構,例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難民署、平機會,還有一些政府機構和社會組織,新聞媒體,遞交請願書和建議信,希望他們關心非政治性的難民、弱勢群體、弱勢青少年的問題。這些都需要時間,我現在離開香港怎麽做這些呢?

    19.我現在有嚴重的抑鬱症,焦慮抑鬱,緊張度高,回到大陸麵臨那些危險、無力反抗和維權(隻能忍耐)會加劇我的病情。我希望延期逗留在港,以便於求醫治療。

    20.我希望在香港或第三國(例如歐洲)做社運,現在中國大陸根本就不允許有維權活動,尤其無法進行街頭運動,隻有在國外才有可能。

    當然,我以後肯定會回大陸做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運動的,第一,那是我的祖國,無論從感情上還是公民責任上,我當然要首先為自己祖國的人民爭取權益,為保護祖國的青少年而做出貢獻和犧牲。第二,大陸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顯然比香港特區和許多發達國家嚴重,在大陸學習和生活的他/她們更急需拯救和保護。但是我現在必須在境外活動,以引起媒體、政府、社會組織、國際機構的關注,並引發他們的參與,然後才能最大限度的推動中國和國際上對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關注和參與解決。如果我現在什麽都沒做到就返回,那有什麽意義呢?

    我之所以沒有自殺,之所以耗盡力量來港,就是希望在有關於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方麵的請願與呼籲有些突破。我忍耐了這麽多年、逃避了這麽多年,我就是為了現在,就是為了有發聲的這一天,就是為了自由的呼喊、為了通過社會運動伸張正義,為受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受害者發聲和求援。這一次機會錯過,永遠都沒有了。

    我將《求助信》和《個人情況說明》再次群發給了香港政界、學界、社運人士等各界人士,並附上聯係方式。我指望我最後的呐喊,能讓哪怕一個人伸出援助之手,把我從沒有錢維持生活又高度抑鬱、恐懼不安的絕境中拯救出來。

    此前在大陸,我就在《舉報信》和致各大媒體的信中發出類似絕筆的求救和宣言:  

   “1.如果我在未來改口,態度發生180度大轉彎,放棄舉報信中對相關校園暴力加害者及失職瀆職老師的那些指控,那一定是在他們的暴力或其他方式的逼迫下做的,或者是他們將我非法拘禁和控製、或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我的名義發表的,希望各部委、廳局領導、媒體人士、乃至所有人都不要相信。哪怕我在視頻或者錄音裏甚至當麵否認舉報信中的內容,也不要相信,因為很可能是在被威脅之下做的,我不是江姐、張誌新,麵對各種可能的惡毒手段,包括酷刑和恐嚇,我有可能一時屈服。尤其有黑勢力背景的,什麽惡心、惡毒、侮辱他人人格、讓你精神上徹底被擊垮、讓人飽受屈辱的事情都能幹得出來(例如最近爆出的山東於歡案吳學占團夥對待訪民的行為),具體他們會怎麽做我在這就不說了,他們有很多種極惡毒的摧毀他人精神、靈魂和基本尊嚴的方式,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和張純如的書中都可以看到一些這類行為的描述(當然也有南京大屠殺記錄中沒有描述的,描述到的隻是冰山一角。很多黑社會的行為比日軍還惡毒)。總之,不要相信任何我否認舉報信主幹內容的表態(至於細節,因為時間太久可能個別地方會有修正,不影響整體指控)。

     2.我所舉報的情況牽涉許多人,他們朋友多人脈廣,很可能采取各種齷齪陰暗手段來對我的舉報活動進行阻撓和破壞,例如查詢我的戶籍信息、出行和開房住宿記錄、盜取我的社交賬號、查詢我的通話記錄、查找我的位置信息,對我進行威脅和傷害。

    我對舉報信所有內容負責,如有誣告,我情願以誣告陷害罪入獄。我願意在合適場合保障雙方安全和平等(而非在“拉偏架”環境中)前提下與所有被指控者當麵對質。

    2018年的我,如果沒有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傷害,我可能在中國人民大學的畢業典禮上(看看我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的成績變化,尤其2013年底那幾個月,老師和部分同學都可以作證),在複旦大學研究生院的開學儀式上,或者已經在一些媒體、中國社科院或其他社科研究機構實習、工作,實現遠大理想,通過學習和分析研究、實踐,幫助更多的弱勢群體走出困境,無論做社科研究員、記者或編輯、律師,還是大學教師,都能發揮一技之長,成為推動社會發展和國家進步的優秀公民。但是現在呢?我的前途毀滅,精神崩潰,抑鬱症日益加重,且永遠無法消除以前網絡暴力、校園暴力的各種謠言、曲解、詆毀造成的傷害,整日逃避現實,渾渾噩噩,在麻木與回憶痛苦中度過,曾經受到的傷害的陰影一直揮之不去,摧毀了我的人生。

    隻要我還有一口氣在,我就絕不會放棄要求查明真相、絕不會放棄追究責任;我也會不斷呼籲國家、社會各界及廣大人民關注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直到生命最後一刻。我忍辱負重活了這麽多年,沒有自殺或者去殺死欺淩我的人,就是為了揭露校園的種種黑暗,將青少年社會的醜陋曝光於光天化日之下。

    其實,我的情況相對來說屬於受較嚴重校園暴力受害者中情況較輕的。那些長年被毆打、淩虐(例如被逼吃屎喝尿、喝洗腳水、下跪、被扇耳光、羞辱性的圍毆、男生被男生性侵犯如被迫口交等),受到各種身心傷害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他/她們根本沒有能力、條件去反抗,甚至已經喪失了反抗的決心與勇氣。如果社會廣泛動員起來揭露校園暴力,編纂成冊、連載報道,這樣揭露校園暴力的材料將會如同張純如的《The Rape of NanKing》揭露南京大屠殺的詳情那樣令人震驚,讓人們知道每年這個世界的角角落落,都有數以百萬計乃至上千萬的未成年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在對年齡相近的孩子使用各種殘忍、惡毒、隱蔽的方式加以欺淩,而這些受害者往往在孤獨的忍受著傷害,以痛苦、恐懼、悲傷、麻木、焦慮、絕望等各種心理狀態生活在傷痛之中,他(她)們原本應該美好的青春被毀掉,甚至一生都生活在經曆過的校園暴力的陰影中。這些都需要被揭露,隻有向世人展示了殘酷的真相,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才能為解決問題提供動力和條件。

    如果我死去(無論是被殺害、被逼自殺或其他原因去世),還會有人(無論是校園暴力受害者、旁觀者,還是曾經的加害者後來幡然醒悟的人,還是媒體人士、老師、專家學者、社會活動家等各種願意為防治校園暴力而努力的人)前赴後繼,踏著我的鮮血,為公平正義而抗爭,為反抗校園暴力而鬥爭,就如同曆史和現在的世界上為爭取民族解放、自由民主的中外先烈那樣,在經過長久的、許多代人的英勇鬥爭後,防治校園暴力事業必定取得成功,終將迎來勝利的明天,開啟讓每位青少年都能平等、自由、不受欺淩的生活的嶄新時代。”

    想到明天是六四,沉悶的心情又起了波瀾。我想,能夠參加維園的集會,也算來港一大收獲。在大陸,不能在任何公共場合紀念六四。自上初中至今的十年,我也僅有一次點蠟燭在房間默默悼念過。明天,終於可以和港人一道,公開向六四英烈致敬、為民主而呼喊。

   (十四)維園六四日,燭光淚瑩瑩

    六四到了。我上午就整理好行裝,準備趕赴維園。雖然晚會晚上8時才正式開始,但我已迫不及待想去,而且或許白天就會有很多預備性活動,能趕上最好不過。

    不過這時我又想到,我今天是合法逗留的最後一天,幹脆去入境處看看,能不能延長逗留期限。於是我先去了位於灣仔的入境處大樓。

    我到了之後,看見入境處門口有兩位穿著灰黃色衣服的保安人員,都是南亞或東南亞裔的,連基本的漢語都不懂。我說要去入境處,其中一個個子很矮的保安,竟然不知故意還是無意的,把我指到相反的通往商場的方向。我發現走錯後,非常憤怒,但他不懂中文,我衝他喊叫發火也沒用。後來到了入境處辦理延期逗留的窗口,在排隊時,我想,自己也沒什麽證明材料,恐怕根本沒可能得到延期許可,說不定還會惹麻煩,因此我轉身就離開了。然後我乘巴士趕往維園。

    到了維園,看到確實已經有支聯會等機構人員在,他們正在搭紀念台,但是沒有什麽活動。在維園正中,好像有幾副悼念劉曉波、六四紀念者的花籃,還有一個六四遇難者紀念碑樹立在園中。這時天氣非常炎熱,現在又沒有紀念活動,我決定去維園對麵的香港中央圖書館看書休息,等到晚上再來。

    中央圖書館內部闊大、很是涼爽。我本想找幾本書看一看,但自己情緒起伏不定,完全看不進去,連坐都坐不住。口渴想喝水,工作人員卻說沒有,我隻能出了圖書館跑了很遠買了兩瓶又折回來。回來之後,我還是看不進去書,腦子紛亂。處在無路可走的絕望中,即便遇到我很看重的重大紀念,校園暴力和眼前的經濟困難造成的痛苦依舊纏繞。我就在圖書館來回上下樓、繞樓層轉圈踱步,焦躁不安。

    我決定打電話給那些我發去求助郵件的議員和機構,雖知獲助希望渺茫,但已無路可走了,試一試總歸比不試好。打給張超雄議員辦公室,一位女士告訴我收到郵件了,已經回複讓我去找支聯會。我說我和支聯會人員見過麵了,她們無法幫助。她說那我們這裏也無能為力的。我道謝後掛掉,又打給朱凱迪辦公室,我對接電話的女士說,朱凱迪先生也曾經被黑惡勢力威脅過,又同情基層百姓苦難、為鄉民爭取土地正義,能不能也幫助一下我呢?她說很抱歉,香港議員沒辦法管到大陸的事。我道謝後掛掉,而此前打過民協和周保鬆教授辦公室的電話,全都打不通。本想再打幾個,我想到還是會被拒絕,或者總是沒人接,就絕了望,不再打電話。

    後來我頭腦冷靜了,才勉強坐下來休息。我抱著書包用手扶著頭,就這麽打瞌睡了。我憤怒、痛苦之後,就會疲累,想睡。雖然這樣肯定睡不安穩,但有一種逃避感和安全感。

    打了一會瞌睡就醒了,一共也就半睡不睡的休息了半小時。我覺得坐在圖書館又沒心情看書,還不如去維園。於是我就通過天橋,回到維園。

    這時的維園已經有不少人了,而且好像正要召開一個新聞發布會。很快,我在主席台看見了李卓人,還有其他許多我不認識的泛民人士。我就和許多在維園的市民圍攏過去,和記者一起聽他們講話。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李卓人真人,非常激動。他們講話慷慨激昂,但可惜的是,都是香港話,且因話筒增大噪音,我基本聽不懂,隻能聽懂中國、中共、709、威權等個別名詞。

    快要講完時,突然下起了雨,演講者、記者、市民都紛紛找地方避雨或打傘。我也擠到一個記者棚避雨。過了一會,李卓人過來了,接受記者們的采訪,距我隻有不到5米。我其實是有在這時拿出材料直接求助李卓人先生、引起旁邊記者關注的念頭的。但想了想,六四是個大日子,我個人的事算得了什麽,我怎麽能攪局呢。退一萬步,即便沒什麽負麵影響,在六四這個時間點讓記者關注我的事,也非常不合適。於是我打消了這個念頭,眼睜睜看著雨停後李卓人離開,記者也都逐漸散去。當然,後來我被關到警局和精神病房時,後悔異常。如果我當時舉著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書和建議信請求李卓人幫助甚至呼喊口號,就可能會是另一種結果。但現在想,這樣做的確不合適,不是攪局也變成攪局了,而且可能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惡劣後果。

    雨停後,我看見支聯會的職員推著募捐小推車,在公園推來推去。這位職員至少50歲了,推車上的募捐箱簡陋的似乎像破的一樣,他默默的彎著腰推著。我一陣心酸,走上去捐了20港幣,他連聲道謝。我也對他道謝,因為支聯會成員們為紀念六四、為中國民主事業,堅持了29個年頭。如果不是我當時心事重重,一定會和他攀談一下,問問他已經在支聯會工作多久了、對六四有哪些思考……

    這時地麵已經幹了,隻有一點坑窪還有水跡。許多市民都坐在廣場上休息,還有帶著小帳篷來的。我也拿報紙墊著坐下,等待晚會開始。期間,看見有記者在采訪市民,不過好像對我沒興趣,我看見她們采訪了我不遠處的老奶奶,估計她們認為老奶奶參加過許多年六四晚會,故事更多吧。還有中大的學生在發中大刊物,也給了我一本。我順便問她中大民主牆外人究竟能不能貼,她說不可以,而且貼的話還要實名的。這時又淅淅瀝瀝下起小雨,我拿出雨傘把自己團在雨傘下,翻著中大刊物,不知不覺睡著了。

    從日落西山到夜晚來臨,也不知過了幾小時。我從迷迷瞪瞪中清醒過來時,維園已經人山人海了。我坐在離紀念大講台二三十米處,不遠也不近。有人在發節目單和蠟燭,我沒領到,後來費了好大勁才找到發的人領了一份。

(由於時間過去很久,以下描寫可能會出現時間順序的顛倒)

    大約8點鍾,晚會開始。台下一片靜默。女主持人首先是介紹出席紀念的泛民人士代表,不過又是香港話,我隻聽清了何俊仁和李卓人的名字。後麵女主持開始講話,雖然香港話我難以聽懂,但我還是努力試圖聽清一些話。她大致提到了六四、中共對公民社會、言論自由、維權律師的打壓,重點提及了709事件,多次提及王全璋的名字。在香港甚至國際上,這位已失蹤三年多(這次六四晚會時他已失蹤2年11個月)的維權律師,已成為中國維權律師受難和不屈的象征。

    講話完畢,支聯會代表向六四紀念碑敬獻花籃。我距離太遠,並沒直接看到。我和維園全體市民轉身麵對紀念碑,三鞠躬。我的身邊,有穿著像白領的青年男士,有大學生模樣的女孩,有中年大叔,有六七十歲老奶奶……他/她們都安靜的舉著蠟燭,向為中華民族爭取自由民主而犧牲的英烈致敬。鞠躬後默哀一分鍾,全場寂靜無聲。我在想,29年過去,許多上了年紀的大陸人已淡忘了六四,新一代也多不知、不解六四,隻有港人,每年都會紀念。烈士們在感慨世事悲涼時,也會略感欣慰吧。

    悼念結束後,在大講台上開始播放視頻。視頻是天安門母親的控訴,她們已經控訴了29年。我想起曾看到過采訪丁子霖的一段報道,報道中說,丁子霖她們以為,六四會像1976年的四五運動那樣,很快得到平反。可是,六四事件已經過了29年了,她們還是沒有得到一個公道,但卻在漸漸老去、去世。“含冤而死”,“冤”和“死”結合在一起,意味著黑白顛倒,意味著死不瞑目。六四英烈犧牲了,她們的母親、家人,竟也看不到平反那一天、等不到正義得以伸張的那一刻了。她們比阿根廷“五月廣場的母親”更為悲慘,後者看到了殘暴的軍政府覆滅的結局、也等到了劊子手陸續被清算的新時代,而六四英烈的母親卻看到中共政權的日益壯大、統治集團越發反動和凶惡,以及劊子手和他們子女的權勢熏天、盡享富貴榮華。世間何其不公!不去改變,又待何時呢?

    之後播放的是王全璋妻子李文足的談話。我個人認為,709大抓捕,與南周新年獻詞事件、修改憲法廢除任期限製之舉,是習近平時代專製高度強化最露骨的三大象征性事件。而其中尤以709為暴力、野蠻,且是三件事中,被壓迫一方最弱勢卻反抗最激烈也最持久的。而709律師的妻子們,為了她們的丈夫,為了正義,與強大的國家機器奮勇抗爭。抗爭中遭遇的各種屈辱不勝枚舉,如果是我早就發瘋或自殺身亡了,而她們卻堅持了下來。她們是勇敢的,也是孤獨的。對她們來說,外界尤其國際社會的聲援至關重要。之所以她們直到現在還沒有像其他上訪者、維權者和社會運動人士被抓捕,還能有一定自由用以抗爭,國際社會的關注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願六四晚會上她的視頻談話,能夠讓香港和海外人士更加關注709律師及其家屬的遭遇,為他們爭取一些主動。

    此後,是一些組織的講話。還是因為語言問題,我聽不清楚。後來查閱新聞,應該是“左翼21”等青年組織的代表講話。新聞中還提到,香港幾大高校的學生會,已經連續多年拒絕出席六四晚會。這一點我非常痛心。我不能理解,為什麽香港、台灣的青年人,非要把“獨立”置於普世價值之上?為何非要急於與中國大陸切割,並因此不惜對六四這樣的反人類罪行冷漠待之。哪怕有著不同的民族、宗教、文化,都應該對其他族群的苦難給予關懷、為其呼喊,何況兩岸三地同文同種,都是大中華的組成部分。大陸人民是有各種劣根性,品德敗壞之人比比皆是,我深有體會,本文就會講很多。但我們需要做的,是去改變,是要懲惡揚善,是通過團結與奮鬥讓十多億國人變好,而不是自掃門前雪,不顧他處瓦上霜。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們有一些說得過去的理由,但作為大中華主義者、國際主義者,我還是不能讚同港獨、台獨及與此相近的各種分離主義、國族主義主張。至於梁頌恒、遊蕙禎以“支那”蔑稱中國,及其他極右勢力的仇陸仇華行為,我就很是厭惡了。馬克思曾經說過,“工人階級是沒有祖國的”,我也認為被壓迫的人民,不應有國界和族群之分,更不應故意新創民族和國家以區隔同胞,而應該團結起來、聯合起來,共同為民主、自由、平等、法治而鬥爭,開辟中國乃至世界的美好未來。我一生都會秉持這樣的原則。

    “釋放劉霞”,也是晚會主題之一。劉霞的丈夫劉曉波為中國民主事業而犧牲在牢裏,她也因協助丈夫抗爭而身陷囹圄。但他們深愛並為之奮鬥的大陸人,連知道劉曉波的都是少數,聽說過劉霞的恐怕更是連千分之一都沒有。眾多港人和歐美人士,卻普遍知道她被中國政府軟禁的遭遇,並為爭取她早日獲得自由而呐喊。兩相對比,既有安慰,又是諷刺,更是悲哀。另外,劉霞因長期遭受迫害,有嚴重的抑鬱症。而我也有抑鬱症,對她的痛苦感同身受。看到她因軟禁等各種迫害而痛哭的照片,我就想到自己絕望時的掙紮。沒有得過抑鬱症的人,是很難理解抑鬱症患者受到迫害時那種更刻骨的痛苦的。劉霞熱愛自由,卻連家門都不能邁出,被監視和管製,就足以令相對脆弱的她痛苦的難以承受,靈魂深陷在抑鬱的苦海中絕望掙紮。看到網上許多人批評她不夠堅強,甚至指責她“張著大嘴哭”“表演”,我更是感到憤怒。抑鬱症患者當然不需要被供著讓著,但是也請體諒她們遠超常人的無力感、痛感、絕望感,多一些理解與關愛,少一些刻薄和苛責。

    此後,是演唱幾首紀念六四的歌曲。《血染的風采》、《自由花》、《民主必戰勝歸來》……或悲壯、或激昂,我雖不會唱,也跟不上用香港話唱的歌詞,但依舊受到歌聲的感染,熱淚盈眶。身邊也有市民流起眼淚,十幾萬支白色的蠟燭也似流著淚,在黑暗的夜色中為人們帶來光明。我相信,正義早晚會戰勝邪惡,光明會驅散黑暗,民主必戰勝歸來。

    在歌聲中,晚會走向尾聲。台上台下齊喊口號:“悼六四、抗威權”、“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喊聲響徹維園。在喊正式的口號間隙,還有人喊出“打倒共產黨”的口號,雖然人數很少,但聲音也不小。我是讚同支聯會用“結束一黨專政”而非“打倒共產黨”為六四晚會口號的。有時候做政治運動,既需堅定,也要講求技巧。港人在高聲喊口號時,並不僅是紀念六四和呼喚中國民主,也在表達對回歸以來中共對香港政治社會滲透的不滿、對中共侵蝕香港自治的憤怒。激昂的口號,也證明港人並非如自決和港獨派所說紀念六四是“行禮如儀”。相反,至少一部分港人,悼念六四時是自覺自願並深情投入、將“建設民主中國”作為深入骨髓的價值信條。我也認為,民主的中國,才能真正保障香港的法治與民主免受侵蝕、使香港的自治得以保全。

    晚會結束了。市民們有序的退場,我也隨人流離開。這是我出生以來第一次參加政治集會。因語言不通,我無法完整傾聽晚會的所有演講、活動。但我還是完成了悼念六四英烈的心願,與港人一起鞠躬、默哀、唱歌、呼喊口號。29年前我未出生無法與英烈們在一起,29年後我與他/她們的靈魂在一起。

    這次集會,也讓我看到了許多港人對六四、對大陸人權、對中國人民的關心,感受到了港人的正義感與同理心。我也衷心的希望港人能夠堅守住香港的自由、法治,堅持到中國大陸也迎來民主的那一天,與大陸人民攜手建設民主自由的新中國。(當然,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及許多港人表現出的諸多言行和態度,讓我對香港及港人的看法發生了很大改變。心係大陸的、關心大陸人民的,隻是港人中的少數。甚至,參加六四晚會的,也並不都是支持中國大陸民主事業和陸人疾苦的,而是出於其他想法。但無論如何,我還是非常感激和敬佩那些真心關注祖國和全體中國人民的港人,哪怕他/她們是為數很少的)

    坐上返回旺角的地鐵,激動的心情迅速轉換為對自己前途的絕望。6月4日是我合法在港逗留的最後一天。當時,我真有直接坐地鐵到羅湖以返回大陸的打算。但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我回去,又有什麽出路呢?精神幾乎崩潰下參加高考?那是在自取其辱。在港滯留當然也沒希望,但能拖一天算一天吧,說不定有轉機。如果沒有轉機呢?那就自殺吧。

   (十五)赴聯合國難民署和明報編輯部,以及回憶造訪端傳媒的過程

    第二天我很晚才起來。我決定去聯合國難民署看看。雖然此前就已聽馮女士說過,香港的聯合國難民署並不接受來自中國大陸的難民,我以前也看過大陸政治難民在香港的難民署被拒的事(例如民國派人士張向忠在港難民署求助被拒的遭遇),但還是想試試看。

    我步行來到位於上海街250號的難民署所在大樓,許多香港政府機構或機構的九龍分部都在此辦公。我直接坐電梯到了難民署所在樓層,但卻有玻璃門隔開了辦公區和電梯口。我隻好看提示打了辦公樓保安人員電話,對方要我稍等,很快就上來了。她上來之後,我告訴她想進難民署申請政治避難,她說這裏是不會接受來自大陸的避難申請的。如果非要聯係,就先發郵件吧。在樓下,她寫給我難民署的郵箱(和前麵許多人寫給我的聯係方式一樣,都是可以通過互聯網輕鬆查到的),我道謝離開。

    然後我決定去找媒體。香港的媒體,我曾經聯係過鳳凰衛視,當時找了《冷暖人生》節目組,是一位叫“鄭大牛(不知道是真名實姓還是昵稱)”的編輯接收和回複的郵件,對方還是很溫和禮貌的。當時我因為還擔心上電視影響我日常生活,還沒放棄高考,對方也建議我可以匿名發表文章到微信號投稿。但後來我又忙於向其他人維權和求助,就耽擱了。當然後來我很後悔沒有把握,那時對方沒說我的案例能否上節目,我也還沒到絕境,所以我也沒緊追要求,就過去了。我後來還曾經去過位於上海環球金融中心大樓的鳳凰衛視上海新聞中心,想當麵遞交材料,也希望最好能麵見一些主持人或記者,卻被工作人員告知不收新聞材料,也不能進到裏邊找主持人和記者。

    赴港後,我去的第一個媒體是端傳媒(我記不準是哪一天去的,應該就是6月2日至6日那幾天)。2016-2017年初,我看了有半年多的端傳媒文章,還以“冰山內的烈火”為昵稱,經常在文章評論區發表一些個人看法。但後來我維權呼籲,以及精神狀態越來越差,就很少看、直到現在基本沒看了。我感覺端的文章很有深度,價值取向也與我多有重合,所以很期待他們關注我的事情。而且那時我還收到過端傳媒的一封邀請郵件,大概是說因為我在評論區很活躍、評論質量佳,所以邀請我參與端的一個新功能(“圓桌”?記不清了)測試,說我是被選中參與測試的一百人還是一千人之一。我當時很高興,因此我把自己校園暴力的經曆發給了端傳媒。但隻得到一個簡短回應,說以後報道校園暴力問題時,會參考我的材料,此後再無回應。我當時還根據端發給我的邀請郵件中的聯係方式,打過他們一個駐上海的大陸聯絡人員的電話,言談間他很熱情和氣,我說如果以後我去香港能不能去端傳媒辦公地點看看,他說如果采訪需要先約定,如果隻是想說說話聊聊天當然可以。

    於是我現在就去了。到了端傳媒所在的弘富產業千禧廣場,上了樓,看到了端傳媒的標誌。我也忘了是叫開的門還是直接就推開了。辦公室右側是接待來訪的服務台,一位二三十歲的女性在值班。我簡單道明來意,說想見一下編輯或記者。她說現在都出去采訪了,有什麽事發到郵箱吧。然後寫給我一個郵箱,和我在網上查到的是同一個。我說我以前發過,但是沒有回應。然後我指著左邊一排格子間和人說,這不是有記者在嗎?我能不能談一談。她表情語言都表現的有點不耐煩了,還是說讓我發郵件,她說會給編輯說一下留意一下我的郵件。然後我就走了。看來說話聊天什麽的實際上並不可以(當然我也不是為了聊天)。如果我是什麽很有身份的人,掏出個高校或者企業名片,她就態度不一樣了吧。人與人的不平等、影響力的差異無處不在啊。我也再一次明白,傳媒人員現實中的行為,和傳媒文字營造的形象,是有很大落差的。看文章感覺到的媒體是高大的,現實卻是一地雞毛。南周如此,端傳媒也一樣;大陸如是,香港亦如是。不過嚴格說來,這位工作人員做錯了嗎?無論從規則製度,還是從道德價值,她都沒錯。反過來,似乎還是很盡職的把門、保護媒體工作地點的安寧、安全呢。至於我的死活,他/她們並沒義務管。(當一年後我流亡出境、再次在端傳媒評論區評論時,我提到了此事,而且此時我恰在評論區遭遇網絡暴力,而端傳媒的回應和處置再一次讓我領教了什麽是“文明的冷漠”。再後來,我還對其前總編張潔平及其許多同事、朋友一幹人等有了更多的認識)

    6月5日,我去的是明報。明報距我出發地油麻地很遠,我坐大巴車去的。一路顛簸不已,我當時人都是暈的,眼神飄忽不定,懶得看任何街景,整個人又暈又蔫,如同柔軟的僵屍。坐了至少20站,才到了明報所在地明報工業中心大樓。到了明報編輯部所在樓層,前台有一位女士,還有一個保安。我告訴她希望見一見記者,她說他們都在工作,隻能打電話或發郵件。我拿出簽過字和按了手印的材料,給了她,希望她轉交相關編輯記者。她收下了。我問如何聯係,她給了我明報中國組的聯係郵箱。我想對前台拍個照,她說不可以,我於是隻能對牆自拍一張。然後我就道謝離開了。

    我就再沒去別的地方,直接回到旅館把自己塞到被子裏捂著頭逃避現實,昏昏沉沉的睡著了。醒了之後又死馬當活馬醫般的給聯合國難民署寫了封求助信,然後繼續蒙頭大睡。

    (十六)向中聯辦遞交請願書;參加紀念李旺陽先生的晚會

    6月6日,我感覺不能再拖下去了,今天就去中聯辦請願。我先坐車去了港大,看民主牆上我貼的東西還在,又去了太古樓吃了飯。吃完飯就步行去中聯辦。

    沒想到的是,離中聯辦就一二百米了,突然下起大雨來。我好不容易鼓足勇氣,這老天阻擋我幹什麽?而且雨越來越大,一時半會很難停息。雖然我帶著雨傘,但雨實在太大,如果冒雨在中聯辦門口請願的話,文件和標語都會濕了。我看到對麵是西區警署,不知怎麽想的就走了進去。進去之後我才意識到,我是想確認一下在中聯辦請願警察會不會幹預,有什麽規定。我進去之後發現和大陸派出所的場景差不多,幾個警察有的在操作電腦、互相談笑,還有的可能是外勤,站在屋裏避雨。我問坐在服務台最左側的年齡大約四五十歲的老警員,我是大陸學生,想在中聯辦請願可不可以。他邊和同事聊天,邊隨口問我請什麽願、幾個人?我說是關於校園暴力的,就我一個人,他說可以。說話之間,他很不正式嚴肅,和同事一直在談笑,完全沒把我當回事(和後來我割腕後,西區警署如臨大敵比起來,對比鮮明)。 (另外,關於香港警察的稱呼,好像普通警察都稱為警員,我也弄不太清。因此為方便起見,在本文中,除特殊情況外,我會把不特定或群體警察都稱為“警察”,具體的不超過兩人、個體的警察都稱為“警員”)

    過了一會,雨停了,我就去中聯辦準備請願。此前,我買了一麵五星紅旗,大小正好夠我披在上身或舉起來揮舞(後來查了下,大小應該是60×40cm這個規格的),準備把請願信和旗幟一起舉起來。

    到了中聯辦門口,我看到有兩位香港警員正在整理柵欄,除此之外沒什麽人。我就站在正對中聯辦的花壇旁邊,拿出國旗和材料準備請願。然後那兩位香港警員馬上就過來了,他們把我勸到中聯辦東側一個很破舊的大樓的樓道裏。其中一位年齡較大(約50歲?)的警員很和氣的問我要做什麽,我說我要請願、遞交請願書。他說,如果你這麽做(以舉牌請願的方式),中聯辦反而不會收,是沒用的。他建議我把想遞交的材料整理出來,然後他會叫出中聯辦工作人員,讓他們收下。我想了一下就同意了,而且他一番熱情好意,我也不方便反駁和拒絕。於是我就翻找需要遞交的材料,他勸我不要急,慢慢找。我把請願信、建議書、防治校園暴力的分析文章,舉報欺淩我的學生及失職瀆職老師的舉報信,以及請願用的標語“請求中央政府防治校園暴力(大致意思)”一份份整理好,然後跟著兩位警員回到中聯辦門口。

    那位老警員進到中聯辦,叫出了一位穿白衣服的工作人員,40多歲,似乎級別不低,有點像督察員之類。他出來問我有什麽事情,我就非常莊重嚴肅的說,我是中國大陸的學生,要遞交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和請願信。然後,我後退、鞠躬,雙手拿著請願信等材料,恭恭敬敬的像遞交國書一樣,對他說,“大陸學生向中聯辦遞交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大致是這麽說的)”,把整理的整整齊齊的、簽了字按了手印的請願信、建議書、分析文章、舉報信、標語一並呈交給了這位中聯辦工作人員(但我也不能百分百確定他是中聯辦/大陸方麵的人員,也可能是香港的警務督察之類)。他收下後,我對他道謝,他點頭,拿著我的材料返回中聯辦辦公樓。這時是大約下午兩點。

    我隨即也對兩位警員表達了感謝。我想記下他們的警號,他們欣然同意,把肩上的警號對著我讓我記錄,他們的警號分別是:49004、52945。

    我正要離開,走了沒幾步,正好迎上香港泛民人士紀念李旺陽的隊伍,以及隨行報道的記者。他們正在喊著口號朝中聯辦走過來,其中包括梁國雄先生。於是我就下意識的跟著他們往回走。

    走到中聯辦門口,他們一字排開,記者也都正對著他們拍照。我還沒想好站在哪,就被警察勸說讓開地方。於是我走到中聯辦西側那邊觀察情況。我看到梁國雄他們在大喊紀念李旺陽、要求追究李旺陽死亡責任的口號,而中聯辦的人在門旁很冷靜的觀察情況,看來他們久經戰陣,早已對這種抗議見怪不怪了。其中一男一女兩個穿白衣的中聯辦人員在門旁,女的看見我在看他們,她也看著我,然後給男的使眼色讓他注意我,二人還低聲交談。

    這時我在考慮是否應趁著許多記者在,展開標語和拿出材料,吸引媒體注意。但和在六四晚會時考慮的一樣,我不願意攪局,影響他們紀念李旺陽的活動。而且,如果我這麽做,也有可能被泛民人士誤以為中共方麵派來攪局的,尤其在我包裏放著國旗的情況下。在香港,揮舞五星紅旗的基本都是極端親共分子,如陳淨心之流。我帶著國旗,主要是想以妥協和表達愛國的方式,促請中國政府解決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但這很容易被誤解。而且剛才遞交了一套完整的材料後,現在剩餘的材料湊不完整,記者來了我材料不全很尷尬(雖然手機裏有)。所以我陷入猶豫。

    這時,集會散了。記者一時半會還沒有走。我終於決定趁機行動。我趕快走過去,準備拿出標語和材料,以引起媒體注意。然而這時幾個警察圍攏過來,其中一位年輕女警問我有什麽事,我說我想呼籲中國政府關注校園暴力,想請求媒體關注。我一開始還把她錯認為媒體記者(因為香港警服和大陸的不一樣,而且好像她還穿著雨衣),後來才看出她是警察。這時剛才勸說我的那位老警員也過來跟我說“你看,他們這樣(抗議),(中聯辦)就不會理會”。我表示同意。這些警察並沒阻止我什麽,但就這麽一耽擱,記者就都走了。後來隻剩下還有幾個攝影師,我問一個身高體壯的扛攝影器材的人,他說他是東方日報的。但大多數記者都走了,他好像又隻是攝像的,東方日報好像還比較親中共,我就沒再舉牌、請求采訪什麽的。

    就這樣,我喪失了最後一次用和平方式表達訴求並引起媒體注意的機會。我如果當時大呼口號、高舉標語,就可能讓媒體報道我的事情,並得到同情和幫助。或者,我追趕上離去的梁國雄先生,不管怎麽請求,如果他幫助我,或者至少建立聯係,為我在大陸搞反校園暴力活動爭取聲援和有限但寶貴的保護,都比後來被關到警局和精神病房遭受一係列屈辱性的的對待,回到大陸後又遭遇各種挫折和傷害要好。就算這樣做求助失敗,我又能失去什麽呢?優柔寡斷讓我喪失了最後的機會。

    稍後,我也看到了聯合國難民署回複的郵件。不出所料,難民署說隻能接受在原國籍以外地區的人的庇護申請,我在中國,所以無能為力(大致意思)。雖然早有預料,我還是憤怒不已,回信說“你們怎麽這麽冷血呢?我都要死了”。他們此後也再沒回複我任何消息。

   我從中聯辦離開時想到,職工盟的林先生說,6月6日有紀念李旺陽的活動。我作為左翼,對中國工人運動有所了解。李旺陽是湖南工運領袖,因支持八九學運和呼籲平反六四而入獄,受盡折磨。我對他很敬佩,因此決定參加他的紀念活動。雖然我疲憊不堪,但多參加一場紀念,也比什麽都不做更好。或許,參與對李旺陽先生的紀念,可以給我更多抗爭的勇氣。於是我就在網上搜索,在Facebook上看到尖沙咀文化中心有紀念李旺陽的晚會,於是趕了過去。下午又在下大雨,我進了文化中心大樓內,又累又難受,渾身癱軟,想在供休息的沙發上躺一會,剛躺一分鍾,就被工作人員提醒不能躺,我隻好在地上半睡半坐窩了幾小時,跟流浪漢一樣。

    等到晚上,紀念李旺陽的晚會在文化中心外的露天平台開幕。相對於六四,當然規模就很小了,隻有大約百位觀眾坐在台階上參會。我那時已無參加六四晚會時的精氣神,腦子亂七八糟。我大致隻記得紀念者致辭、播放李旺陽妹妹李旺玲的談話視頻,以及一係列紀念李旺陽的音樂節目。看到“砍頭也不回頭”的標語,我在想,自己沒有李旺陽這種硬漢的骨氣,但總能有赴死的勇氣。晚會雖也有激昂的口號、感人的音樂,但我怎麽也無法像前天六四晚會時那樣投入和激動了。自己的麻木與無助感越來越深。

    深夜,我回到了旅館。回去之後,我還向老板的丈夫要了香港法律援助署的聯係方式。但我想到一係列的拒絕,連聯合國難民署都不提供庇護,香港的法律援助機構又能幫我什麽呢?

    那就死吧。

    第三章 血灑中聯辦,手銬加身

    (一)為什麽非要用流血與死亡的方式來請願呢?

    為什麽我要自殺?其實,前麵兩章中的許多段落都已提到了,尤其在《個人情況說明》中,也清楚的闡述了自己的絕境(其實,如《自述》在內的我此前的別的文章也都提到自己的處境和絕望)。我在此再匯總一下,也再補充一些原因。

    一,生活條件和精神狀態都在日益惡化,難以維持正常生活,更遑論學習和工作,根本無法有尊嚴的活著。 從2008年至2014年,我的青春因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被毀滅。從2014年至2018年,我又拖了4年,都25歲了,不適應社會,缺乏人際交往能力,無法正常上學和工作。 “雖然我的事情許多已經過了很久,但是我受到的傷害持續至今。我都已經盡力逃避、躲避了,可是謠言與誹謗、以及當年事情留下的心理陰影和恐懼感焦慮感、抑鬱症、心理創痛……都還影響到我現在的生活。……尤其那些照片的傳播和散布,迄今仍舊存於我認識的人圈子裏的流言蜚語,就會讓我永遠生活在歧視與孤立之中(還有可能被直接暴力傷害,因為歧視等冷暴力,我更易與他人衝突)我就永遠無法正常生活。尤其那種被孤立、歧視、威脅的滋味,隻有真正經曆過的才知道多麽痛苦,文字根本無法那麽有力的表述出來。”……因此並不是我放棄、放下仇恨,就可以重新生活了。”

    “我已經拖了4年,精神狀況越來越差,思維能力也下降和退化,記憶力下降的也是厲害,經常丟三落四,正常學習和生活難以維持。而我家庭也因為變故而很快無法在經濟上和思想上支援我。我沒辦法再等下去了,等徹底發瘋、流落街頭、自殺,就都來不及了。最多隻能繼續在大陸河南的出租房再麻木的呆幾個月(還是在(6)不發生的情況下),又有什麽意義?那時我還有機會來香港嗎?”

   “你們提及的如果我在香港滯留、抗議,回陸後會受到巨大壓力。這個我明白,但是過去、現在,我已經承受了巨大的傷害和心理壓力,2008年和2011-2012經曆的校園暴力的心理陰影、2014年高考那年我的心理折磨把我都要逼瘋逼死了,還有什麽不能經曆的?現在我的情況差的已經不能再差了。”

     還有單獨想提的一些話,就是無論在校園斷斷續續7年的經曆,還是後來呼籲和維權的兩年,以及在互聯網上看到聽到和經曆的許多黑暗的事情和現實,都讓我對這個社會非常失望、絕望。魯迅、契訶夫都看到了社會方方麵麵的黑暗,但他們更多是一個旁觀者、記述者,自身生活還是相對優渥的、與苦難還是有所隔離的、自身的安全和尊嚴還是很有保障的。而我,不僅旁觀了種種醜惡,也親身經曆了許多黑暗,是受害者、無助的弱者。

    我像祥林嫂、魏連殳、涓生,貧窮、孤獨、曆經磨難,沒有出路或出路就是墮落;又似格羅莫夫、契基爾傑耶夫、姚納,社會不公和生活艱辛如滾燙的瀝青般傾瀉在我頭上,將我燙的滿地打滾、身體和精神都受到腐蝕的酷刑。其中最慘痛的無疑是高考的失敗(當然這個我個人要負很大責任)。因此,我對於各種醜惡、黑暗和不公,既體會更深,又無力逃脫和抗拒。所以我不僅有魯迅和契訶夫二人的清醒和憤怒,還有無助和絕望。而且,即便能生存下來,不僅自身還要受屈,還會沾染這個時代的惡,自己也成為黑暗社會的一部分、醜惡行為的參與者,在互害社會的泥潭裏越陷越深。在校園暴力過程中,我不就是有過加害者的一麵嗎?而社會比學校更複雜和肮髒,各種受害和加害,我以後必然遭遇/參與更多而不是更少。當然,對我這樣的弱者,絕大多數時候還是受害方。在這樣的社會生活下去,隻會不斷遭受屈辱,卻無法討得公道,反抗隻會碰壁更多、冤屈更大、受傷更深。而我又沒有逃避這種醜惡環境所需的權力、金錢、人脈關係和社會地位,欲逃無路。與其如此,不如一死了之,即便自殺引不起關注,也能免受未來生活中更多的傷害。

    二,理想破滅,人生無望。“對我來說,沒有考上如中國人民大學(或至少211、985)等院校,就等於我徹底失去了實現理想與追求的機會,沒有了改變充滿不公與黑暗的社會的條件和地位、喪失了以名校學生身份參與中國自由民主事業的可能,我的政治抱負化為了泡影。而我的性格和身體狀況,做一般白領和基層工作人員又不甘心(更重要是不能適應複雜的人際關係,導致再次被孤立與歧視,害怕受欺淩和傷害),自然也絕不適合於打工,家庭又很貧困,不能考上名校在個人前途上也沒有出路。”如自述所說:“心有衝天壯誌,命如腳下汙泥”。6月7日就是高考日,我卻早已喪失了追求理想的機遇。看到這個巧合的時間,更加劇了我自殺的念頭。

     三,因上訪、維權和做社運,返回大陸後可能會遭遇來自政府部門的體製性迫害。“我回去之後還是隻能去學校或者政府遊行抗議,然後就會被抓和限製出境。教育廳接受材料一個多月了(4月20日接收的材料),也沒有回複。不鬧的話,更得不到關注和回應,鬧了就出不了境、人身自由和安全就會受到威脅。”

    “以我的個人情況,例如精神狀況、身體狀況,社會背景(沒關係沒後台,性格還比較偏激,又缺乏人際交往能力,進了監獄或者精神病院,就很可能死在裏邊,出不來了。而且死前必然還會遭受欺辱,如果激烈反抗和抗議,還可能遭到殘酷虐待。”

    在此特別需要說明都是,大陸對待上訪、維權者的行為是很不確定的。有時候他們會放任不管,有時則會嚴厲對待(例如抓起來投入黑監獄,關到久敬莊那樣的監獄式“訪民中心”虐待),還有在敏感時刻會限製其自由(如“兩會”、“十x大”召開期間),派人尾隨威脅上訪者、在上訪者家門口堵門等。更嚴重的積極維權、為社會不公發聲的,則可能直接被拘捕。此外有時政府部門還會派人去上訪者工作地騷擾,迫使老板解雇上訪者,但有時也不會這樣而是給上訪者一條生路。所以其實無法準確判定政府或公安會如何對待我。但這種不確定性本身就會導致壓力、恐慌,影響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這樣的案例在“維權網”和“民生觀察”等網站很多,例如湖北荊門的劉豔麗、安徽阜陽的李卉,就是積極為人權發聲,一開始被騷擾、丟工作,後來直接被長期拘留的較知名案例。

     四,返陸後可能會遭遇流氓惡棍學生打擊報複。“……我舉報的人的打擊報複,他們涉嫌有黑惡勢力背景(否則當年就不會那麽囂張),拉幫結派,有N多種方式可以騷擾、威脅、傷害我,政府和公安完全可能袖手旁觀,借助這些人變相“維穩”。如果我在網上遇到攻擊詆毀,並且發展到線下,直接在我現在孤身一人的住所威脅和攻擊,再次發生2008年時候那些事,我怎麽辦?求助誰?當年在學校作為學生都沒有人管,現在我實際上已經不屬於任何學校了,大陸警察又不願意管理,那怎麽辦?”

    五,就是我在大陸與香港一係列的維權與呼籲的失敗,讓我徹底喪失了信心,沒有了希望。以前支撐我的,就是期望能夠有知名人士或媒體的關注,讓我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呼籲產生社會反響,也能改變我的人生命運。可是,我奮力呼籲,得到的卻是連續不斷的失敗。對此,前麵已有詳細描述。“對這些冷漠、殘酷的經曆,已經反複咀嚼了幾百次,由痛苦到劇痛,由劇痛到麻木,然後重新清醒,又如落入冰窖。……我本來就因校園暴力身心受創,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求助和呼籲,卻得到這樣的結果。精神已處於崩潰邊緣”。人的承受能力總是有限的,而我已經承受了上百次失敗,其中有至少20次都是親身前往求助,但依舊無果。我還要怎麽忍耐、承受呢?

    “一個人要能夠勇敢戰鬥,需要感覺到背後有庇護、側翼有支持、腳底下有大地。”索爾仁尼琴的話真是至理名言。我危險重重、連受打擊,精神瀕臨崩潰(或者某種程度已經崩潰),卻孤身一人,四處求助全都碰壁,既無人保護,也沒有聲援,如雙腳懸空掛在懸崖邊,處絕地而難生。我怎麽可能堅持的下去呢?

    況且,我將近兩年的維權,最終幾乎沒有成效,我沒有完成呼籲社會關注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問題的目標。這樣的情況下,我難道不應該殉難於事業、以死亡來展示我的決心、體現我付出的犧牲嗎?

    而促使我自殺的導火索,還是錢的問題。這一點毋庸諱言,我並不高尚。前麵已經提到,我父親得了腦溢血不能工作之後,家中已捉襟見肘。在2015年之後,我多次處於身無分文的邊緣,雖然依靠給朋友借錢和網上貸款勉強度過,我父親後來又接濟上來,但這種有驚有險的金錢危機早晚有一天會真正釀成危及生存的災難。因為,我家裏的錢越來越少,父親越來越拿不出錢來,而我的開支卻並未減少,反而時常有額外需要。在2015年之前,我要錢基本沒有什麽障礙;但2015年後,經常需要催促、死皮賴臉的要更多的錢,才能支撐我的維權呼籲、吃飯住宿。我對這種要飯一般的生活,以錢來維係的家庭關係深惡痛絕,卻又無法擺脫。我的維權和呼籲,以及家庭成員看病,已經吸幹了我的家庭幾乎所有財產。我在香港時,已經斷定家庭對我無法繼續接濟下去了。

    如果我還有錢,哪怕幾萬元,我就會選擇繼續在港滯留,有更多耐心,以更溫和的手段求得支持,再去找各種機構和個人,如各政黨、媒體、學者;也有錢購買各種宣傳道具,以溫和手段如舉牌等方式請願;哪怕激烈一些,也隻會在中聯辦、中環、維園這些場所,進行宣講、絕食,吸引香港市民的注意與同情,看看是否會有轉機,而不是用激烈手段自殺,至少不會那麽快自殺。當然,假設我有更多的錢,例如幾十萬上百萬,那我可以去許多國家和地區進行求助和呼籲。但問題是,我就剩幾百元了,包括所有港幣和人民幣,銀行卡裏也沒錢了。當然,給我父親要還是能要一些的,但還能要幾次呢?要的錢又能撐幾天呢?(說到這我又想說,比我、比我家有錢的那麽多,但為什麽沒有一個人願意像我一樣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呢?為什麽沒有人肯推動製度性和普遍性的社會變革呢?)

    我當時也以為,我在中聯辦門前的自殺很有可能引起媒體的重視,能夠讓我的事情廣為人知。如我自殺未遂,就可以接受記者的采訪,改變自己的命運。甚至,更進一步的,如我在《致紐約時報的一封信》中所說:

    “我若被監禁或殺害、被逼自殺,希望人們知道,我是國內因公開揭露和反抗校園暴力而犧牲的第一人,我希望我的死亡能夠成為反抗校園暴力的一個裏程碑,我願做21世紀反抗校園暴力領域的布魯諾,用燃燒自己的生命刺破黑暗,引發人們對於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關注,推動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防治,拯救這些處於痛苦而絕望,卻又被社會忽視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受害者。”

    或許,我可以成為防治校園暴力領域的布魯諾,成為與校園暴力抗爭、挑戰青少年社會結構性不公與暴力的第一人。如果那樣,我就和布魯諾、釋廣德、帕拉赫一樣,死得其所、死的光榮偉大。

    活著,要麵臨那麽多絕望與屈辱,無路可走,且最終還是會悲慘的死去;自殺,卻可能得償所願,壯烈輝煌。所以,選擇自殺,已是順理成章。死去反比活著更有價值,至少也是一種解脫。更簡單的說,活著,有那麽多壞處;死了,卻有那麽多好處,為什麽不死呢?

    那就行動吧。

  (二)為自殺做準備

   關於自殺的心理準備很充分,但是物質準備卻非常倉促。直到當天上午,我才開始寫遺書、在路上才買工具。(其實這也是拖延心理(或者說拖延症)的一種表現。而且,我難道真的那麽樂意死嗎?)

    6月7日,也是中國每年高考的日子,今年我仍然報了名,但現在不在考場而在香港,不是赴考而是赴死。

    我上午起來後,就開始寫遺書。遺書是寫在前麵提到的《熔爐》的劇照彩印圖片的背麵,劇照中那一行中文字幕“我們一路奮戰,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也可作為我死後的墓誌銘吧。遺書大致內容是:1.我是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2.我受到那麽多傷害,但無法報仇雪恨了,其中提到兩個人,一個是電視劇虛構人物、用暴力方式複仇的劉華強,一個是北京首都機場自殺無他人傷亡的爆炸事件(現實版《恐怖直播》)製造者冀中星。我說我沒有能力做到他們做的事,隻能自殺;3.我提到以前曾經幫助過我的同學、老師、陌生人等,我說感謝他們,但以後永遠都沒機會報答了;4.我說關於我的事情具體情況的文字材料,都在我隨身攜帶的包裏;5.我說了自殺的目的,是為了引起媒體和社會關注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

    最後,我寫上了幾句口號,記得應該是:

 

身殉祖國,血諫中華!

祖國萬歲!

人民萬歲!

正義萬歲!

真相與真理萬歲!

    然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寫完之後,我像往常一樣,帶著兩個包離開旅館。這時應是上午十點。

    然後,我找到了一家超市,買了一把十幾厘米長的水果刀。買刀時,我內心很忐忑,但情緒還平穩。其實,為準備寫血書或自殺,此前我已買了一把小的折疊刀,還有一把美工刀,但覺得都太小,很難用來自殺。於是我就買了個大的。

    買完刀,我先去了港大。首先還是去看了看民主牆。看到我張貼的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與請願信還在。然後,我就去太古樓吃飯。用八達通刷卡,差不多刷完了餘額,還是紅豆冰和牛肉飯,吃飯時想到要去自殺,比較激動,不過吃飯倒沒影響,一口氣吃完了。這期間基本沒想太多事情。吃飯時應是中午十二點到一點,因很緊張沒注意時間。

    吃完後,我就步行奔赴中聯辦。順著山路一路疾走,快到中聯辦時又下起雨來,而且又是瓢潑大雨。但再大的雨,都不會讓我的決心動搖。我走到一個好像爛尾樓還是未完工的樓房之類避雨。這時,我想起來包裏還有支聯會、港大、中大的刊物,如果帶去自殺地點,自殺後會給支聯會和港大中大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說不定中共會誣陷支聯會等機構教唆我去中聯辦自殺。即便不死,帶著這些刊物,無論被構陷還是誤會,也都說不清了。因此我把這些刊物、宣傳冊之類全都拿出來,扔到樓旁垃圾桶裏。

    隨後,我又把遺書拍下來,發給了幾個和我聯絡比較頻繁的人。

    這時雨停了。我毫不猶豫的向中聯辦走去。

   (三)血灑中聯辦

    大約下午一點半,我走到了前麵提及過的中聯辦東側的那棟舊樓樓道那裏。我大汗淋漓,於是脫掉了外套,扔在了一張不知誰放置的空椅子上(這件外套此後就再也沒找回來)。然後,我掏出水果刀,又放了回去,又拿了出來。現在想,我當時下意識的想法可能是,究竟到中聯辦門口再掏刀,還是先拿出來。最後,我把國旗拿了出來,把刀用旗幟包著(說實話,我雖反對中共,但對共和國和國旗這個國家形象還是有感情(哪怕共和國也不能真正代表中國),我這樣做的確不地道不莊重),拿著遺書,然後跨著包走向中聯辦。

    我走到中聯辦門口正中時,正好一隊穿著西裝、公務員模樣的人群背對著我走出中聯辦,他們絲毫沒注意到我。我原本是想展開國旗,披在身上,然後自殺。但真的到了現場,緊張至極,這一切儀式都忘了。後來,把自殺的流程也搞亂了(或者說根本沒有構思自殺流程)。

    我當時非常慌亂,拿著遺書想往刻著中聯辦中英文全稱的那個牌子上貼(但完全沒想到拿膠水),然後沒貼上,我就把它放地上,把水果刀拿出來。然後大喊口號“身殉祖國,血諫中華”,拿刀對準自己心髒(或腹部?反正就那一塊)刺去。但刺了一下,又壓了一下,刀子竟然沒有插到身體裏,隻是破了一點皮。我立即右手拿刀割左手手腕,第一刀不淺,皮膚完全割開,但沒流出血(後來才想到等一下才會出血,而且割錯了位置),於是我對準第一刀割的傷口處猛的割了第二刀,血迅速流出來了。我就把刀放地上,拿右手手指在傷口上蘸血,然後又拿起遺書,往遺書上塗血、試圖寫血書血字。

    這時,中聯辦的人和香港警察全都跑過來了。剛才我喊著口號刺心髒時,就看見有白衣中聯辦人員發覺並探頭張望,但警察出來還需要時間,我就趁這個間隙成功割腕。現在,我在試圖往遺書上寫血書,香港警察就衝了過來。一位大約30歲的警察緊緊抓住了我的右手,而我已割腕的左手舉著遺書,在流血。然後我大致看到有好幾個人衝我拍照,衝遺書拍照,既有警察,也有便衣(看形象氣質,有可能是駐中聯辦的大陸國安或其他負責安全方麵的人員)。我就大喊,當時太緊張,現在忘了喊的什麽,大致應該是我想請願防治校園暴力之類。然後控製住我的那位警員對我用生澀的普通話說:“你是為了讓這個國家變的更好,對嗎?(這應該是他從我的喊話及攜帶的國旗判斷出的)”我說:“是的,我並不反對中聯辦,我與中聯辦工作人員無冤無仇,我隻是要表達我的訴求(大致意思)”。他說“好的,你要冷靜,要冷靜,不要動,我們也是為你好的,不會傷害你(大致意思)”。期間有幾個路人在看和拍照。還有警員在搜查我的包,應該在找證件,以及有無其他攻擊性物品。

    然後,又有幾位警員過來,拉著我往中聯辦東側走,他們一邊拉,我一邊喊“打擊校園暴力”、“血諫中華”等口號,我這時還看見,昨天見到過的那個中聯辦白衣女工作人員正麵露笑容看著這場景。我就對這些香港警察說:“你們看見沒有?她們還在笑,大陸教育出來的都是冷血動物(當然後來我才知道許多香港人及其他海外的人同樣是冷血動物,哪怕接受過高等教育)。

    這些警察把我拉到了中聯辦東側一個門洞裏。好像就是這時,有人用紗布還是什麽裹住了我手腕上的傷口。他們把我拉到這之後,又在拍照。這時,一位女警對我說:“你還認得我嗎?”,她就是昨天跟我說話的那位香港女警員。我說:“我認得”。然後我對著圍著我的這些警察還有其他不知身份的人員說:“你們知道我為什麽選擇今天自殺嗎?6月7日是中國大陸高考的日子,我因為校園暴力受到傷害,高考失敗,所以我才這樣(大致意思)”。其實我選擇6月7日自殺,前麵已經說了,有這個考慮,但更多是時間上的巧合。如果我7月份來香港,也不會等一年再割腕。

    警察們沉默著聽我說了這些,然後有人對我說:“我們要在這裏等著救護車,我們要把你送到醫院去”。我對著這些警察說:“我要求政治避難,你們不能夠把我遣返回大陸,這是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的(大致意思)”,接著我又說:“我希望去第三國,要申請政治避難”、“我要得到人道主義待遇”。一位50多歲的老警員(也可能是警官)“嗯”了一聲,就沒下文了。當然我後來明白,這些話和前麵提及的一些對香港不切實際的想法一樣,又很幼稚。我說的這些,他們壓根就沒當回事。

    過了不長的時間,救護車來了。我說我的材料和信息都在我的兩個包裏。兩位香港警員(為方便記述,分別稱為A警員和B警員,後麵的以此類推,特殊情況的單列)跟著我上了救護車,把我的兩個包也提了上來。

    (再往後麵的經曆,由於我自殺造成的情緒波動、在惡劣環境導致的身心痛苦,所以對部分事情記憶沒有此前那麽清楚,但總體還是清晰的)

    (四)抵達瑪麗醫院,做檢查和縫合傷口

    上車之後,A警員用很溫和的口氣告訴我,因為我的港澳通行證(剛翻出來了)顯示我已超期居留,因此要拘捕我,然後給我戴了手銬。我說我當然會遵守香港的法律,伸出手非常平靜和服從的讓他給我戴上手銬。不過後來想到這事,我覺得隻是因為他們怕我再自殺或出意外才銬的我,超期拘留隻是借口罷了。

    路上,A警員用香港話說了那句“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一切都會成為呈堂證供”的話(應該就是這句,雖然我聽不大懂香港話,但這位警員強調我一定要聽)。兩位警員還問我在港這些天住在哪裏,我告訴了他們。並且說,我做的一切事情包括自殺,都與旅館無關,老板完全不知;我也沒在旅館做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或者準備性工作,所以不要連累他們。警員告訴我不會的,隻是問一下。我對他們表示了感謝。我又告訴他們,我有抑鬱症,需要心理醫生幫助,他們說會有的(當然後來想到這,真是一大敗筆,反成了認為我精神有問題而強製送院的借口)。我還向他們說我如果拘捕,我希望單獨關押,以及重複了希望尋求政治避難等問題。他們不置可否。我還說我這樣做是希望引起媒體注意,也不知道有沒有人把我割腕寫血書的視頻發出去。A警員安慰我會有人發的(後來結果截然相反,至今我都沒有看到有人上傳相關視頻或圖片,雖然當時有不少人包括路人拍照)。我又表示了感謝。在押送我去醫院期間,我至少對警員說了兩次感謝,說話很客氣和溫和,沒有任何激烈或不當動作和言辭。

    到了醫院(後來知道是瑪麗醫院),他們把我帶到類似於門診初診的一個門診台(我也不知道那叫什麽,我去的大陸醫院都沒有)。一位女醫生問我哪裏受傷,是怎麽回事?我指給她割腕的地方,告訴她我是割腕自殺,還有胸腹部破了一點皮。她問我為什麽自殺,我就大致講了一下關於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她問我有沒有別的疾病,我說沒有身體疾病,有抑鬱症。我這麽說是指望能夠得到心理治療,因為那時驚魂未定,本來精神狀況就很糟,割腕之後更驚惶無助。如果有心理輔導之類的幫助,就可以減輕我的焦慮抑鬱。但沒想到,我如實訴說我得了抑鬱症的情況,或許恰恰成了後來我被送入精神病房觀察的動因之一。

    換上紗布包紮以後,警察們把我帶到對著門診樓大門的一個似乎棄置不用的服務台後麵。他們打開我的兩個包,仔細進行搜查。他們拿出了我包裏的的全部文件,包括防治校園暴力的標語、請願信、舉報信、建議書等所有文件,並一一拍照記錄。一位老警官問我為什麽要在中聯辦自殺,我說我找了很多政黨和媒體,但是沒有得到關注,所以才割腕自殺。他聽後也沒說什麽,看表情似乎對我有些同情。這時我才想起問這是哪裏,警察告訴我是在瑪麗醫院。期間我一直安安靜靜坐在椅子上,沒有任何反抗或激烈的動作,或者說,完全沒任何動作(如果腿發抖不算動作的話)。

    然後,剛才押送我的那兩位警員,把我帶到了門診樓的一間很狹小的空房子裏(好像是候診室?姑且認為就是候診室吧)。候診室裏有一張床,我就雙手銬著(還好不是背銬著)坐在床上。很快過來一位護士,要我簽署縫合傷口的同意書。她大致給我講了一下可能會留傷疤的後果,我沒任何猶豫就簽字了。

    緊接著,來了一位精神科醫生。她問我為什麽要自殺,我說是因為校園暴力的傷害,還有來香港求助失敗等等。然後她又問我這些天心理狀態之類,例如感覺上怎麽樣,我說我感覺有時候低落、焦慮之類(大致是這樣說的。我維權連續受挫,馬上要身無分文,情緒能不低落和焦慮嗎?)。她又問我在中聯辦自殺前心理上有什麽感覺,情緒如何之類,我說會感到很激動之類(具體記不太清了,反正就是說情緒有波動。如果自殺之後情緒沒有變化,那不是才不正常嗎?)。然後她就走了。

    就在這位醫生詢問我的前後,警察換班了。C警員和D警員替代了前述的AB兩位警員。他們走了我才知道是換班,所以立即向C警員說,我托他向離開的AB兩位警員表達感謝,希望他能夠轉達,他同意了。C警員很年輕,20多歲,普通話很好,說話和長相都很溫和。D警員年齡較大,基本聽不懂也不會說普通話。(因為不允許用筆記,更無法用手機,所以這些警察的警號我自然很快就忘了,哪怕我當時努力去記)

    隨後是漫長的等待。這時,我才在想,剛才自殺,雖然有那麽多心理準備,但真的臨陣,卻慌張不已。為什麽沒死呢?刀子太鈍是個原因,這東西又沒辦法提前在身上試,在別的東西上試又不準。沒經驗也是原因,考慮過許多次自殺,卻沒演習過一次。但最主要是下意識不想死吧。我割腕,割的是胳膊外側,切動脈難道不應該在裏側嗎?看見血管怕疼了?雖然我割那兩刀時,一點疼痛都沒有,像割餐盤裏的熟肉一樣,自身毫無感覺。如果我當時猛的朝手腕砍下去,或者選擇抹脖子,應該死亡幾率就有90%了。

    我確實沒有必死的決心,刀子割下去,全憑運氣死與活。我前麵也提到,如果我自殺未遂,說不定會引起媒體的關注。顯然,暫時希望落空。可是,如果能上法院也好,我可以在法庭慷慨陳詞,批判大陸的政治體製,陳述自己遭遇的不公,引發香港乃至國際社會的關注。但如果我死了,會引起更大的反響。遺書和包裏的材料,就可以讓我成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領域的布魯諾。然而現在是沒死。沒死就繼續抗爭吧。但後來有驚又慘又險的遭遇,尤其各種屈辱,讓我多次後悔割腕時對自己下手不夠狠,沒有一刀斃己。不過死了,現在也沒有機會寫這些了。

    我問C警員,我可能得到律師幫助嗎?他說會的。後來我問他,警方可能會怎麽處置我,他說可能會交給入境處。我說如果請求政治避難可以嗎?他說這些話你可以向入境處那邊陳述。這時,我根本沒想到會出現後麵可以說最壞的結果--被關進精神病房。因此,情緒還相對平穩。心裏雖忐忑不安,但也一直安靜的坐著,或躺著休息一下。我告訴他關於校園暴力的事情,他說你可以在國內發微博什麽的爆料,我說那沒用的,沒有多少人關注,而且可能被刪帖(後來我回到國內,和我預料的差不多,後文我會再講)

    過了好長時間,C警員帶我去手術室縫合傷口。縫合時打了麻藥,不疼。那時,我還強打精神露出笑容,對C警員說,“這(傷口)是犧牲的標誌,這就是抗爭的代價(大致意思)”,把自己當成抗暴英雄。我還說能不能幫我把傷口未縫合時情況拍下來,他說不能,說“這個你以後自己拍吧”。整個過程我依然很平靜。

    (五)接受精神科醫生的問詢,命運的惡性轉折

    縫合完畢,回到候診室。過了一會,來了兩位醫生,有剛才那位女醫生,還有另一位三四十歲的男醫生,應該也是精神科的。我當時根本不知道,他們可以決定我是否被強製關進精神病房。

    他們比較具體的問了我自殺的原因,以及校園暴力的情況。他們好像問了說遭遇的校園暴力是真的還是想象的,我說當然是真的。這種提問真是荒謬至極,我哪有那麽大想象力想象持續七年的校園暴力。他們問我抑鬱症得了多久了,我說有10年了(我從2008年開始算的),是中度抑鬱症(有2017年在鄭州市的診斷證明)。

    這時他們提出了個問題:他們問:“你是真的想要自殺,還是就是隻是想割腕引起關注?而且女醫生此前還此後說了句,“你不是想要真的自殺,對吧?”然後我很誠實的說:“不是,我是真的想自殺”。現在想起來,我的這個回答是我被判強製送院的又一原因。我誠實回答,卻為後來受難埋下伏筆。

    期間,他們要求看一下我寫的校園暴力的材料。然後C警員就拿出包裏裝的材料,我就指給兩位醫生看,例如遭遇校園暴力的具體情節。然後他們又問為什麽要在中聯辦自殺,我說在大陸遭遇不公平對待(這個前麵有提及),我希望在中聯辦割腕引起媒體關注。他們問我現在想怎麽辦?我說我想去第三國,尋求政治避難。還有一些別的問題,時間太久記不清了,應該沒什麽重要的了。

    這時,他們提出了一個問題,現在想來很坑人,並且實實在在把我坑苦了。他們問我,如果我的事情(舉報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沒有解決,還會不會自殺?我又實話實說:“會的”(或者說的是“會自殺”)。而這個回答,估計就是將我強製送入精神病房的關鍵因素。

    然後他們就走了。在此期間,他們並沒有讓我做任何關於判斷是否有精神疾病的測試、問卷,也沒有對我做出任何正式的診斷。甚至,詢問時都很不正規,是在候診室而不是醫生辦公室;問話像嘮家常隨口問,而非嚴肅、正規的詢問,給人的感覺就像隨意的聊天。我在他們詢問時,雖因剛剛自殺未遂,情緒不會像普通人那麽平靜,但也未表現的非常激動、躁狂之類極端情緒,也無其他異常舉動。

    後來我想,他們在詢問我以上這些問題,尤其是否還會自殺的問題時,並未如警察拘捕嫌犯時必須說的“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說的一切都會成為呈堂證供”那樣,告知我的回答會有怎樣的後果。我根本不知道我對這些詢問的回答,將會影響我是否會被強製送進封閉式精神病房。相反,他們采用了具誘導性的言辭讓自殺者說出可能還會自殺的心理動態(雖然那位女醫生前麵也善意說了句“你不是真想自殺吧”,但此後也未告知我如果說自殺會有什麽影響。那個男醫生更無說任何提醒的話),自殺者的誠實反成了他們強製送院的口供。

   過了一會,有兩位護士來了。其中一位告訴我,根據評估情況,我需要到精神科病房入院治療。我大腦像被重擊了一拳,整個人幾乎崩潰。因為我在大陸,就聽說過精神病院內的種種內情,如捆綁、電擊,各種虐待,知道關到精神病房會有多可怕。當然,最重要的,是會失去自由。自由,對我來說比生命還要珍貴。(後來,我從香港醫院出院後,迄今為止,我看了大量大陸精神病院的內幕(如網站“知乎”中關於待過精神病院的抑鬱症患者等輕型精神疾病患者、被家人無辜送入的正常人、探望者、病人家屬的敘述,非常可怕),還有一些上訪者、維權者被強製關押於精神病院的案例、在病院的遭遇,以及一些新聞報道。雖每個案例都不同,但大多數講的都是很黑暗可怕,少則欺淩,嚴重有虐待,還有各種捆綁、電擊。相對於香港,大陸的精神病院惡劣至極,許多地方還不如監獄。後麵我會用插敘和總結的形式具體敘述相關例子。而我會選擇許多知乎上的案例展示和分析。因為相對於其他平台,知乎上的案例敘述更加詳細、完整、清晰。而如微博、貼吧的絕大多數都是非常簡短(往往隻有100-200字乃至幾十字),很難了解這些被關進精神病院者的詳情。越是完整清晰,越有利於判斷真偽和了解事情來龍去脈,以及當事人被強製關進精神病院的痛苦。當然,知乎也有許多不可信或扭曲事實的內容,我會盡力去偽存真。而且我把相關案例基本都全文摘抄,是否真實、客觀,大家也可自行判斷)

    因此我立即表示反對。護士告訴我,可以找法官申訴,不過需要等待。她問我是否要見法官。我說需要,她說好的,她會把法官請來,然後就走了。

    我的心情從相對平靜迅速變得極為焦慮不安。我沒有想到,我一直表現的非常正常,也在割腕後沒有再做任何過激動作,甚至自殺後的情緒都沒有很大波動起伏,跟警察也非常禮貌客氣,卻得到要送進精神病房的結果。

    我就坐不住了。我一會躺下,一會坐起來。中央空調的冷氣也吹的我受不了。因為外衣落在了中聯辦旁邊,我此時隻穿著一件T恤。“心靜自然涼”,但我感到恐懼時,反而更覺得冷了。剛才並沒感覺太冷,他們說要把我送到精神病房,我一下子煩躁起來,連帶著也感到冷氣的刺骨。

    C警員試圖安慰我,說一會法官來了還有機會申訴,不要太焦慮。我激動了一會,也有點麻木了。腦子一片空白。

    過了至少一個半小時,法官才過來。這位法官看起來30多歲,一副文質彬彬的樣子。他詢問我的申訴理由。我告訴他,1.我自殺是一種抗爭,並不是因為精神病。2.我有抑鬱症,但沒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不需入院治療;3.如果我被強製入院,對我名譽有不好影響,容易被汙名化。此外,我還舉例說,許多人都會用自殺來抗爭,還有自焚的,例如釋廣德。當然,當時我說的時候沒現在寫的這麽條理清晰,比較慌亂,但是以上幾點都提到了。

    他聽完就去見醫生了。期間,他隻說了我要申訴什麽、以及應和了句我擔心汙名化這兩句話,談話過程也就一分鍾左右。他根本沒告訴我這就是詢問的全程,更沒說他不會再回來了。

    過了有至少十幾分鍾,護士過來,告訴我,法官聽了醫生的陳述後,已經決定了,同意醫生而不是我的意見,也就是我要被強製送院治療。我又是恐懼又是憤怒。我說我要見法官,護士說法官已經走了。此前我是相對平靜、心境也不很糟糕的。正是因為他們把我送進精神病房,我才急躁起來,焦慮和恐慌也極大加劇了。我恐懼和惱怒之下,就大喊起來,用銬起的雙手敲打床鋪、牆壁。護士見狀就離開了。我幾乎是哭著對C警員說,我被從中聯辦帶過來到現在,我一直很配合執法,為什麽要這樣?為什麽?我本來不想自殺,你們這樣是逼我自殺。說完,為表抗議,我用頭部撞了一下牆壁。然後,C警員就有點慌了,用比較誇張的語氣對著外麵還是對講機喊了句“快來人啊,要自殺啊”。

    然後一下子進來兩個還是三個警察(當時慌亂記不清了,看來西區警署布置了至少兩層看守我的警員),除了剛才提到和C警員搭檔的D警員,還進來一個身高至少175,既健壯又非常肥胖的警員,這個警員長相很凶,至少有200斤重,膀大腰圓。胖警員警告我不要大聲喊,這裏是醫院。我說他們要把我關精神病院,所以呼喊是為了求救,跟他大聲爭辯。然後他就凶神惡煞一樣的衝我吼:“你再喊再動就把你捆起來”、“現在就能把你綁起來”之類威脅言辭。我就喊:“我要見律師、我要見律師”,胖警員伸過頭,把他的臉幾乎貼到我臉上,吼叫般的回答我:“沒有、沒有”,還帶著一種得意之氣。然後我就不說話了。這位胖警員和D警員也走出候診室。

    胖警員威脅我時,我又感受到了極度的驚恐和無助,汗毛直豎,就像以前遭遇校園暴力時一樣。候診室除了三個或四個警察,沒有任何其他人,我孤立無援,沒有人可求助,也無處可逃。即便被打了、被捆綁起來,或者別的暴力對待,也不會有人看見和知道;也沒有媒體會拍到,這間小房子也沒有監控。我聽說過香港的“七警案”,知道雖然香港警方總體文明,但如果暴力起來,也是很可怕的。我又是大陸人,他們打起來或許更無顧忌,不太擔心被追究責任。

    現在想來,除了警察的粗暴,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需要提及,就是剛才傾聽我的申訴後還是判令我應被強製送院的法官的行為。他隻聽了我說的幾句話,僅僅交流了1分鍾左右,既沒有詳細了解我的自殺動機、精神狀態,又沒有傾聽完整我的詳細陳述,且在沒有告知他隻傾聽這一次、不會再回來的情況下離開。相反,他和外麵醫生的交流時間卻較長,過了至少十幾分鍾護士才通知我需要入院。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他沒有給我反駁醫生的機會,也沒有把我和醫生叫到一起當著他的麵互相辯駁,並且更傾向於醫生短促的判斷而非當事人的陳述。如果類比司法審判,就相當於沒有做到“程序正義”。

    我現在正在寫《香港精神衛生體製現狀分析》,剛寫了個開頭,我重點分析了這件事並提出改進措施:

    “2.詢問法官應用更長時間(至少5-10分鍾)詳細聽取公民個人意見,完整的了解公民自殺或做出過激舉動的前因後果,多與公民交流,親身判斷公民的精神狀況和行為動機,而不是單方麵隻聽醫生的意見,以保持真正的平衡和中立。

    3.無論是醫生還是法官,都須堅持“疑病從無”的原則,尤其要區分輕度精神疾病(如抑鬱症等)和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等)的差異,不能簡單的僅僅“有病”就關起來,否則全香港需要關起來上百萬人、全中國要關起來近億人(據世衛組織統計,中國有精神疾病的人占總人口7%(另有中國官方發布的《浙江省精神衛生資源服務藍皮書》,其統計數據說有17%,可能與世衛組織界定標準不同),而香港則是有七分之一的人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也不能因為有一次過激舉動就關起來,而應該了解做出過激舉動更多是因為精神疾病還是現實所迫他人所逼,綜合判斷是否應該入院治療、進入哪種類別的病房(是監獄式的全封閉病房、還是有一定自由的半封閉乃至開放式的複康病房)進行治療。對於損害他人利益、傷害他人的,可以依法判入懲教署或監獄,而非精神病房。

    此外,醫生和法官也應體諒弱勢群體的處境,應該出於人道主義盡可能避免將公民送入醫院而非為了穩妥而犧牲公民自由和權利(法官應該清楚以目前香港的醫療衛生理念(大陸更是如此)、尤其全封閉式病房管理狀況,把病人送進去是被剝奪各種自由、受苦的,而不是進去享福),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這篇關於精神衛生體製問題的分析文章,我寫到入院部分就先放下了,等於隻寫了開頭。我缺乏專業知識,隻能憑通識知識加個人經驗寫一下,現在重點寫在港經曆的回憶,所以這篇理論文章以後才能完成)

    那兩個警員走後,C警員又試圖安慰我,說要去的東區醫院也是一所很普通的醫院,跟這裏一樣(是全科醫院),不要擔心。我當時就不相信,到了之後果然是被關進封閉的精神病房。東區醫院當然是一個綜合性醫院,內外各種專科都有,但我是被關進完全封閉的精神病房,和關在精神病專科醫院完全沒有區別。這位警員對此不會不清楚,這種欺騙很令人不適,雖然他對我還不錯。 

    這時我腦子時而一片空白,時而緊張不安。我當時估計,香港的精神病房應該會比大陸文明許多,但究竟如何,完全不知道,隻能聽天由命了。除此之外,其他的事倒基本都沒想,下意識逃避各種思考。我一直擔心在大陸被強製送進精神病院,卻沒想到居然在香港被送進精神病房了,真是莫大的諷刺、惡劣的結果。

    又暈暈乎乎的坐了至少一小時,我耐不住這種麵臨不確定性的等待,於是主動問C警員何時送我去醫院,他說很快。不過顯然不是很快。我又焦慮不安的坐了很久,才有幾個警察和護士(或護工)抬著擔架,帶我去東區醫院。

    我也忘了是在候診室還是在救護車上躺上擔架的。反正躺上擔架後,護工立即用又寬又厚的麻布類繩子綁住我的兩個手腕和兩個腳腕,四肢被固定,動彈不得。我那時很麻木,也沒有任何動作,一言不發。CD兩位警員坐在車裏,我躺在中間,仰頭看他們。我問C警員幾點了,他說8點了,我才知道距我在中聯辦割腕已過了6小時。從車窗可以看到外麵漆黑的夜晚,我的心也如這夜晚漆黑一片,充滿對已知和未知的恐懼,不知道會在精神病房遭遇什麽、被強迫住院多久。

   (後來我才知道,瑪麗醫院一男一女這兩個精神科醫生,在我整個被判入精神病房及對我製造汙名的過程中,起到了非常惡劣的作用)

   (由於1.我被強製送入精神病房以及在病房中各種不好的遭遇,導致精神狀況變糟、記憶力變差,渾渾噩噩;2.在病房內大多數時候每天生活都很單調雷同,雖然護士台下麵有更新日期的貼紙,但沒有可以記憶時間的參照事件(隻有個別特殊事件記得日子)。所以,以下講述經曆的事情中,大多數無法提供具體日期,且部分事件順序可能顛倒,一部分事情可能記憶不夠完整清晰)

   (如前所述,大陸的精神病院遠比香港的惡劣,大陸精神病院中各種欺淩、虐待、捆綁、非常普遍,甚至時常不守規定的過度使用電擊。因此不要把香港相對不差的情況誤以為是中國精神病院的常態。香港是特例,與中國大陸精神病院的惡劣情形不能相提並論。我也會在講述在香港精神病房經曆時,以插敘我總結方式講述我從主流媒體、學術文章、“知乎”和微博等互聯網論壇、及其他維權者那裏聽說的大陸精神病院的殘酷內幕)

    第四章  焦慮、順從、麻木、煎熬--囚於精神病房的二十三日

    (一)痛苦的掙紮與被迫的調試--初入精神病房

    1.渾渾噩噩的入院過程

    也不知過了多久,汽車停下了。我不安之中完全忘了從救護車裏到的精神病房門口一路看見了什麽,反正是在擔架上被抬進去的。

    被抬進病房後,出現了一個穿藍色製服的護士。他笑著指著自己的工作牌,自我介紹他叫盧偉傑,開玩笑說可以叫他盧sir。雖然他衣服上有“護士”字樣,但我當時精神恍惚,把他當成醫生了。

    他和警察進行了交接,登記了港澳通行證後,C警員告訴我,什麽時候離開醫院,警察會再把證件還給我,然後警察們就離開了。

    盧偉傑和另一位身穿綠色製服的“支援人員”(類似於護工吧,以下就以護工指稱這類人員)把我叫到病房中間的桌子前,要我脫光衣服,且要一絲不掛連內褲全都脫掉,以換上醫院的病號服。而且,他們並沒選擇找個單間或讓我在廁所、浴室換衣服,而是當著他們麵,他們也不到屏風後麵回避。這當然是非常屈辱的事,如果在警局,我反而可能會抗議。但是在精神病院,我早就耳聞對不服從者的捆綁、電擊,且剛才就是被綁著四肢送過來的。那種潛在的暴力阻嚇,足以讓人不敢反抗,身臨其境才能體會到那種環境的威壓。因此我就順從的在他們麵前脫的一絲不掛,然後換上了病號服。其實,他們即便不提供換衣間,至少也可以做到轉回頭不看我,但是他們沒有,那個護工更是一直看著我。說白了,他們對於病人、並未確診的入院公民,並不當作有尊嚴的個體來尊重。而後來在病房一係列的遭遇和見聞,也證明了他們對病人的態度,很像獄警對犯人的態度。脫衣的整個過程,我像機器一樣機械的脫掉內外衣,精神麻木。

    換完衣服,盧偉傑和綠衣護工開始清點我的財務和其他物品。看到國旗,盧偉傑用誇張的、抑揚頓挫的聲調說,“我愛我的祖國”。我感歎了一句,“國家機器就是厲害啊”,指的是我在中聯辦割腕就被送到精神病院的行為。盧偉傑沒說話,表情卻有點難看。從進來到現在,盧偉傑的言語動作,就讓我感到這人表麵上愛笑,卻更像笑麵虎,給人一種比較陰的感覺。後來證明果然如此。而我把他們說成“國家機器”的一部分,可能他內心很不滿。

    這時我也看到那位綠衣護工工作牌上的名字--鄭明。這個鄭明三四十歲左右,矮胖的身材,一張堆著橫肉但並不可怕的臉,不太懂普通話。在後來的20多天裏,看到他屬於護士和護工中比較嚴厲的,但並不壞,平常麵無表情,很少和病人說話。

    用了至少20分鍾,他們才把我的物品整理完畢,讓我在清單上簽了字。這時我才知道盧偉傑是護士,而值班醫生還沒來。然後,我就被安排在4號病房一張床鋪上休息。

    4號病房有十幾張床鋪,大多數床位都躺著人。和一房子精神病人住在一起,原本是應該很害怕的。但我似乎並沒特別的感覺,也可能隻是因為都在睡覺,看不出與正常人有什麽區別。這時我手裏拿著一張醫院的入院通知單,寫著醫院和病房名稱--東區尤德夫人那達素醫院K4病房。上麵簽著我的名字。我自己都忘了我剛才什麽時候簽的名了。

    過了一會,值班醫生過來了。這位醫生姓林,大致問了我的情況。他應該是有瑪麗醫院那邊詢問我的資料,他問我2008年抑鬱症診斷情況,還以為我那時就已確診抑鬱症。我說那時候並沒有診斷,是我自己感覺抑鬱的,2017年才去做了診斷。他有點驚訝,說:“啊,是這樣啊”。這其實也側麵證明瑪麗醫院那兩位精神科醫生並沒仔細對我診斷,連問都沒問清,粗枝大葉的詢問後就把我判入精神病房。然後我說我晚上睡不著,能不能開安眠藥,他說可以。我再問其他的問題,如何時診斷和出院,他就要我等第二天見我正式的主治醫生再說。

    吃藥之前,護士拿走了我的眼鏡,保存在護士站,此後每晚都是如此。吃完安眠藥,也不知是藥物作用,還是下意識以睡眠逃避,或者就是因為被折騰的身心俱疲,總之我很快就睡著了。從入院到入睡,整個過程跟做夢一般,恍恍惚惚的。或許隻有下意識的模糊自己的心靈,讓它不那麽敏感,才能逃避屈辱的、喪失自由的現實吧。

    第二天醒來,去護士站拿眼鏡,他們都在忙,問了幾遍才給我。

    戴上眼鏡,我才大致看到了病房的樣貌,不過當時渾渾噩噩,沒搞清楚全貌,呆了幾天之後大概才了解清楚。這個K4病房是一個大約300-500平米的全封閉式病房,入口有兩層厚厚的門,都需刷卡才能出入。大病房包括1、2、4、5四間大病室(為方便起見,以下也稱為病房),均為於從門口向裏走的方向的左側,每房都是十幾個床位、一台高高掛的電視;1、2和4、5號病房中間,沒有3號病房,而是有三個分別約5平米的小單間,門上寫著“觀察室”,是安置特殊病人或禁閉不聽話的病人使用。觀察室前麵是幾張沙發和椅子、一張桌子,供打牌、看電影用,新來的也在這吃飯。緊挨1號病房、靠近大門的是大餐廳,也作為病人與親友的會見室。而相對的左側,對著餐廳的是幾張沙發和電視,還有供病人聯係家屬的電話機。從門口往裏方向,過了沙發和電視機,依次是小衛生間、大衛生間、浴室,隔過護士站B再往前是治療室、又一個小衛生間。護士站A靠近門口,護士站B正對三個小觀察室。兩個護士站下水泥上玻璃封的嚴嚴實實,門也是要刷卡才能進的堅實厚門,隻有小洞一樣的凹型窗口,兩個護士站就像堡壘一樣監視、看守著病房裏的病人們。A護士站左側就是醫生會見病人的診療室,和病房也用厚厚的門隔著,好像是遙控開啟或關閉的。病房裏有好幾個監控探頭,至於護士站裏邊有沒有不得而知。(因為“病人”這個詞帶有汙名化意味,而且我不希望輕易定性他人為“病人”,所以本文後麵會更多使用“住院者”這個詞。但為了強調精神病房住院者以“病人”身份下的處境,有些地方也會使用“病人”一詞)

    拿完眼鏡,就被叫到桌子前量血壓。我整個人有氣無力,看著各種看起來正常或明顯不正常的精神病人走著或坐著,感到很不適,雖然他們並沒對我怎麽樣。

    開始吃早飯了。我是新來的,所以就坐在觀察室前麵推過來的早餐桌上吃。我完全沒有胃口,第一頓早飯是什麽粥忘了,反正感覺反胃喝不下去。順帶說下第一天的午飯和晚飯。午飯是米飯和聞起來非常刺鼻的肉塊,我也根本吃不下去。那種刺鼻也可以說成是香,但香的明顯太過頭。於是我隻吃了蔬菜和米飯,肉完全沒動。晚餐還是粥,倒是因為太餓喝了半碗或者更多。總之,我第一天吃飯吃的相對比較少。

    2.覺知失去自由的痛苦

    吃完早飯,我就在病房走了一圈,最後回到了自己的床鋪。這時我才真正知道失去自由的滋味。

    我上初中至今,還從沒失去自由過。無論在居住的小城逛街、購物,還是出外旅遊、散心,以及後來的為維權與呼籲防治校園暴力而奔波,我想去哪裏就可以去哪裏。而我因校園暴力傷害而休學時,脫離學校和同學傷害我的環境,乘車去陌生的地方,也讓我得以暫時緩解因歧視和欺淩造成的痛苦。即便因抑鬱症而產生逃避、拖延的症狀而窩在旅館很久不出門,也是自願而非強迫,我隨時都可以外出。哪怕我一輩子自己不出門,但能自由選擇和被監禁,是完全兩碼事,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覺。被監禁之後的痛苦,隻有被真正監禁過的人才真正知道。

    最重要的,是自由本身的可貴。雖然因為中國的專製製度、維穩體製,以及我比較窮錢很少,讓我可享有的各方麵的自由大打折扣,但我生活中依舊有許多自由,有選擇住哪裏、去哪裏、吃什麽、做什麽、看什麽、玩什麽、以及回避什麽和拒絕什麽、這一天下一天都怎麽過……等等各種自由,可以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思考一切想思考的東西並且自由舒展身體表達喜怒哀樂。自由,就是有權選擇如何生活,可以選擇幹什麽不幹什麽,是基本人權,是人生活的尊嚴與價值所在。

    而在病房裏,我沒有自由,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我隻能在狹窄的病房裏來回走動,或躺在病床上。我躺在旅館單間的床上時,可以用手機看想看的文章與書籍、玩遊戲、看電影……在這裏,沒有手機,也沒有獨立與安靜。四周都是躺著或坐著的病人,有的病人嘴歪眼斜,有的雙目呆滯,有的頭始終歪著,還流著口水,他們沒有攻擊性,但是看著他們、和他們待在一個房間,的確不舒服。這算是歧視嗎?就算是吧。而且,如果居住的更久,那麽那些真正病的很重的精神病人的精神狀態、言行舉止,一定會“傳染”給沒有病或者病情輕微者的。另外,我自己吃住,都是想什麽時候吃飯、睡覺都可以。在病房,我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作息,不能根據自己的生物鍾和習慣吃和睡。對比較自由散漫的我來說,這又是無形的痛苦折磨。

    此外,我在精神病房,一切都被護士看著,包括洗澡前後換衣服時赤身裸體的被監視。至於走路、躺下,都被人看著,這不僅不自在,而是喪失了隱私和自由言行的權利。試想一下,你在家吃飯、看電視報紙、踱步、睡覺……一直有人盯著你(哪怕那個人或者那些人並沒有阻止你,隻是看著),會是怎樣的感受?會不會有束縛感?一言一行被盯緊,隱私和尊嚴是不是被侵犯?何況,這裏並不是隻看著,還隨時隨地可以管束你,以及把一言一行記錄下來,作為他們判斷“有病”或者“沒病”,以及“什麽病”、“病的多重”的標準,你每個動作,都是沒有隱私的、供人品評的,隨時被幹涉的。

    我焦慮抑鬱,原本在外麵可以通過看手機與書報、做事轉移注意力,以緩解壓力、減輕焦慮。而在精神病房,我既不能做任何事,又要和各種精神病人待在一起,還要接受各種管製、監視,焦慮、抑鬱和恐懼反而加強了。我在割腕前發的求助信中提到,自己因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等傷害,患有抑鬱症,希望得到治療、幫助,卻沒想到是以這種方式得到“治療”,也就是在受罪。這和精神病房醫治病人的目的對比,又是一種諷刺。

    在這種沒有自由的環境中,我也感到了自己的虛弱。我的精神一直是脆弱的,身體也總是虛弱的。但我被關到精神病房後,感覺到身心愈加虛弱。周圍都是精神病人,醫護也是陌生人,沒有自由和選擇權,還有潛在可能受到捆綁、關禁閉、電擊等懲罰。精神病房與監獄類似,大體上是與世隔絕的,與外界聯係受到嚴格限製(這個後麵會具體提到),除了在精神病房被管束、“治療”,完全無法觸及、參與世界上的任何事。如果有很多親朋好友尤其至親密友的人被關進來,更會幾乎失去生活交際的一切。而我雖然本來就很孤立孤獨,沒有失去親朋好友的這個痛苦,但也因此在封閉的監獄般環境中,更感覺孤立和恐懼。而且,這種隔絕本身就是痛苦。更何況,這讓我更沒有了得到聲援和呼應、和他人自由順暢聯絡的條件,遠比在外麵時更為孤立無援,充滿著無助和無力感。當然,還有未卜的前途--不知有在這沒有自由的精神病房關多久、即便回到大陸有沒有可能被投入監獄或精神病院……都讓我身心俱疲、驚恐不安。這種精神狀況下,我自然感到自己愈加虛弱,精神萎靡不振,身體垮的像攤泥。

    我現在後悔,沒有在維園遇見李卓人時向他求助、沒有在中聯辦門前遇到梁國雄時求助,哪怕下跪哭鬧向他們陳情,哪怕失敗也算試過了;也沒有趁媒體記者在時舉牌、自殺。或者更早些,沒有積極爭取南周那位資深記者C的采訪、爭取鳳凰衛視《冷暖人生》的報道。可惜,對我這樣沒權沒勢、形單影隻的人,是沒有那麽多試錯的機會的。雖然即便有了采訪報道,也並不能解決我的問題,但至少讓我留下了聲音,完成了一些心願。我錯失良機,選擇了最不適當的機會自殺,而且還沒殺死自己,於是就被囚於牢籠之中。對我來說,精神病房比監獄還要讓我厭惡。在這裏,隻要情緒激動,就被視為不正常,可能會得到捆綁和電擊;而我聽說香港監獄的一些情形,倒應比精神病院文明,至少沒有肉刑,至少把犯人當成正常人來尊重吧。

    被監禁過的人,才知道自由的可貴;而懂得自由的重要與神聖的人,才能理解我對自由的渴望。

    3.流血呐喊成泡影,重獲自由很遙遠

    我斜躺在床上,拿起給我的那張東區醫院入院通知單。我看到上麵有關於精神健康覆核申請的內容,在絕望中生出了一點希望。雖然我隱隱覺得,這個覆核程序會很麻煩。

    這時,我請求聯係家人和朋友。他們此時不允許我用手機打電話和上網。至於給病人用的公用電話機,隻能打香港的電話或手機,不能打給大陸。而馮愛玲女士等人的手機號,我並沒記住,在手機通訊錄和紙張上。護士們要我等。後來我又請求,他們還讓等。不知道過了幾小時,我至少請求了三次,他們才把手機和包裹給我,讓我記下幾個聯係方式。在醫院裏,不管要什麽、請求什麽事,大多數情況都要至少求三次,才有回應。

    我從手機上記錄下了馮愛玲女士、職工盟、明報、張超雄和朱凱迪辦公室的電話。我還從包裹裏拿了從民協抄的馮檢基等人的手機號那張紙,以及紐約時報駐上海分社的聯係卡片。護士就拿走檢查了一下那張紙和卡片,隻允許我拿走聯係馮的那張紙,把紐時的卡片扣下放回包裹了。他們不見得是擔心卡片,而是不讓聯係媒體(雖然聯係也沒用,況且後來想起來那是大陸電話,打不通)。我幸虧沒有刪掉所有信息,沒有刪掉這些聯係方式,否則後來我完全就會孤立無援,徹底無助。如果徹底與外界失聯,後來能否出院都很難說。

    我緊接著就給馮女士打電話。我把情況大致說了一下,然後問馮女士外麵有沒有我的什麽新聞(我在中聯辦割腕的事)。然而我大失所望,她說沒有聽到和我有關的新聞,沒有媒體報道。我這時更為後悔沒有在6日記者在的時候自殺。我就哭著求助馮女士,讓她聯係媒體,還有把我的材料轉給梁國雄先生,希望梁先生來看我。她答應轉過去材料,讓我有耐心,在病房裏等著,聽醫生安排。我就表現的很脆弱,告訴她,我質地脆弱,受不了精神病房這種環境,讓她想辦法把我救出來。她說她會和林祖明先生商議,也會盡快來看我。然後我又說了一大堆乞求的話,才掛斷電話。

    我的確是脆弱的。我無法像張誌新和林昭她們那樣有堪稱偉大的勇氣與意誌力。即便沒有任何酷刑,僅僅是失去自由,我都受不了。如果我在大陸搞社運被捕,估計被審訊第一天就會垮了。如果在大陸的精神病院,我可能關不到半個月就會真的瘋了。

    應該是在這天下午,我終於見到了一位醫生。但似乎這次見的不是我的主治醫生,而是另一位30歲左右的男醫生。這位醫生姓陳,他算是我的“副治醫生”?我也不好下定義,總之也負責我的診治,但不是主治大夫。他不會講普通話,但是能夠聽得懂普通話。因此他可以聽我說話,但他詢問我和回答我的疑問,是在紙上寫字給我看。

    時間過去太久,我當時精神狀態又極糟糕,所以很多對話都忘了。我記得的大致隻有以下這些:

    他問我好嗎?我禮貌性的說還好(其實並不好)。我告訴他,我是為了維權抗爭,才選擇在中聯辦割腕。他說(準確說是他寫,為方便記述,以下權當說吧),維權可以維權,但是不應該傷害自己。此外,他是在這次還是後來還說到,大陸的事情還是要回大陸解決,這裏是香港。對他這些話,我有一萬句回應,但沒辦法都說。於是我隻說,你們這樣關押我一個維權者,是中聯辦政治迫害的幫凶(至少客觀上是)。他說,他是醫生,維權的事不歸他管,他隻管我的精神健康狀況。我問他我何時能夠出院,他告訴我,這視醫生的判斷和我的精神狀況而定。我問他關於精神健康覆核申請的事,他說,如果申請覆核,整個程序至少要6個月時間(或者說的是“大約6個月”)。我大吃一驚,他看到我的驚訝,又對我說“所以還是要在現在多配合醫生,爭取早日出院”之類的話,意思是別指望覆核了,費時太長,還是爭取當下吧。此外還說了些什麽我記不清了。最後,他要我寫家人的聯係方式,我把我父親的手機號碼寫給了他。然後他就跟我說再見了。

    4.對惡劣的精神健康覆核製度的評析

    這段話中最重要的、最有實際價值的一句,就是這位陳醫生說,精神健康覆核程序需要等待6個月,也就是在醫院病房裏申請覆核之後,還要等半年才能有人來審查我或者其他任何申請覆核的住院者的精神狀況是否可以出院。

    我深深震驚於香港這種稱得上恐怖的官僚主義、漫長而繁瑣的製度與程序。我在想,如果有人誤診,或在病情輕微或病情比較嚴重但無傷害他人或自殺風險,並不需要強製入院治療情況下,被醫生判斷需強製關進精神病房,然後要過半年才能覆核、出院。那麽這半年時間,住院者失去自由、無法像普通人一樣工作、學習和生活,會給他/她造成多麽巨大的物質和精神上的損失?如果是學生被誤診或者高估病情而被滯留在院,中學生和大學生的學業要耽誤多久?如果是職員、工人乃至白領等受薪者,又要損失多少收入和福利,以及相對隱形的績效和升遷機會的損失?這些誰來彌補?還要在醫院受到各種管製、和真的嚴重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要受多少罪?帶來多少潛在和長期的傷害?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更可怕的是,把一個正常人或者如抑鬱症等輕度精神問題的人和如精神分裂症、狂躁症等在內的有嚴重精神病的患者關在一起,並用管理精神病患者的方式在病房關押管理6個月,我敢斷言,絕大多數沒病或者病情輕微的也會被關的瘋瘋癲癲、精神異於常人,導致真的得病或病情加重,甚至造成影響終身的身心創傷。而這時精神健康覆核的結果,反而極可能將入院時沒病的人診斷為有病,因為診斷的是入院6個月後住院者的精神狀況,而不是入院時住院者的精神狀況。如果這樣,住院者豈不是要無限循環且惡性循環的永遠住在醫院?這樣一個好好的人的一生豈不是就被毀了?

    香港號稱東方之珠,竟然會有這樣糟糕的精神衛生製度。當然,在中國大陸,有更加惡劣的精神衛生體製,媒體有諸多報道(如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究員殷馳、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合作撰寫的《中國的精神衛生、強製收治和任意拘留》、鳳凰周刊《被“精神病?”的?我救贖》、《從鐵籠到病房——內地精神病?強製醫療製度變遷》等?章;央視的《新聞調查》、《新聞周刊》、《今日說法》等欄目也對精神病?權益等問題做過調查報道)。但香港作為國際大都市,各項社會指標如人類發展指數都名列世界前茅,卻有著有致命缺陷的精神衛生體製,真是件可恥又可怕的事情。這關係到許多可能被冤枉而送入醫院而失去自由、失去正常生活者的人生,危害與司法冤獄相比有何區別?但卻遠沒有司法上的冤獄、程序正義缺失等問題那樣得到社會重視。

    連相對發達而文明的香港都是如此,那缺乏法治、主觀隨意性大、以維穩為原則的中國大陸呢?其他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呢?可想而知在糟糕、惡劣的精神衛生體製下,中國、世界上會有多少和司法冤獄惡果相同的精神病院強製收治受害者喪失自由、受到各種生理和心理傷害,毀掉了人生。

    當然,我也看到香港的法院審理案件,也是有很長的時間排期;香港其他內外科做手術,也是需要預約和等待。但無論是原被告,除非特殊罪案,一般都不會在監獄裏等待(涉及刑事犯罪也可以保釋,而且許多待處理者的取保金似乎不多);做手術的也不會都待在醫院等手術開始,而是可以在等待期間做許多事,有相當的個人自由。因此,這些情況和被強製關在精神病房等待覆核的人的處境,是完全不同的。

    5.強打精神在病房寫詩寫文,最後放棄

    見過醫生,我就更加絕望了。看來,我在短期內是很難出院的。

    記不清是第二天還是又過了一天,我的精神就有些崩潰了。我受不了沒有自由、有各種管製和限製的環境。我臉趴在護士站的台子上,跟虛脫了一樣,告訴護士我想出院,想回家(回我自己租住的房子)。護士說,那要聽醫生怎麽說。

    我又坐到了病人打牌的桌子旁邊。好幾個病人雖然看起來明顯精神有問題,但都不壞。而且能打牌的,腦子都相對清醒。護士總體比較冷漠,這些病人(或者稱他們為“住院者”更恰當)對我反倒更為友好。有一位口齒很不清晰的住院者告訴我,有什麽話可以找護士要紙筆寫下來。於是我就找護士要了一張紙和一隻筆芯,開始寫想說的話。但在精神崩潰之下,根本就沒有定力去長篇大論寫東西。

    我在這張紙上,隻寫了“這是政治迫害”、“連監獄犯人都有辯護律師,為什麽我沒有犯罪,在精神病院卻沒有人可以為我辯護”、“沒有自由很痛苦”之類的話。一共隻寫了幾行,交還給了護士。護士直接把紙筆放在一邊,也不知道他們後來看了沒有。關於政治迫害一節,我當時並不知道香港的醫院至少在製度上是獨立的,中聯辦或者香港政府並無能力幹涉(更主要是因為我這麽個小人物,也不值得他們幹涉),在驚慌之下誤以為我入院和中聯辦或港府有關。後來種種跡象表明,與中聯辦或港府並沒有關聯,中聯辦沒有能力也不值得介入警方和醫院對我的處置。至於我在中聯辦自殺,就被羈留、送入精神病房,這種客觀上對流血請願的打壓行為是否合理、處置是否適當,就是另一回事了。

    後來又有幾天,我還想再寫東西,但是護士隻又給過一次紙,再要就說沒有紙了。於是我把一些東西寫在入院通知書和索取的精神健康覆核申請書背麵。而筆也是基本隻給筆芯,還又是必須請求好幾次才會給。不過我自己也沒有寫多少東西。本來想要學那些在獄中等待赴死的烈士寫詩,但馬上就感到自己不是那塊料。在驚恐憂懼之下,我連筆芯都拿不好,腦子裏更沒有詩思了。隻是想到了以前高中時寫過的紀念林昭、張誌新的詩,又在病房重寫了一遍:

暗夜珍珠閃宇內,巾幗勇士戰魔魁。

萬馬齊喑唯一鳴,就義悲歌斷頭人。

淒風冷雨半世過,明月空照赤縣民。

唯今大地共山河,猶記烈女獻英魂。

    此外還寫了幾首關於六四和李旺陽的詩,既很差又不押韻,索性也就不再寫了。

    此後,又寫了一些關於住在精神病房的感受,也很簡短,情緒糟的根本寫不下去。同樣,在這裏也沒有任何心思冷靜思考事情,反而更加在焦慮與麻木中循環。

    通過這件事,我也明白了,人與人是不一樣的。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有那些在牢獄中抗爭的革命者那樣的勇氣。我即便再強打精神,都受不住監禁的痛苦、更承受不了充滿不確定性的未來命運的重壓。麵對監禁帶來的精神折磨,憑意誌很難抵抗,尤其我這種心理脆弱、沒有被長期關押經驗的人。當然,也有我孤立無援,也沒有新聞報道的原因。我一個人抗爭再多,在這囚室般的精神病房抗爭再久,但沒有幾個人知道,也無聲援,更不能起到任何作用,我又有什麽動力抗爭呢?如果大陸、香港,乃至世界上,成千上萬乃至更多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受害者聲援我,如metoo運動那樣受害者群起響應、媒體爭相報道,我還會如此的軟弱、頹廢、絕望嗎?

    但無論如何,我都更加佩服那些政治犯。他們在封閉的、環境惡劣的監獄,還堅持寫作,用文字來抗爭。有些甚至寫在衣服上、寫在煙盒上,還有寫在身上的。如伏契克的《絞刑架下的報告》,一個人能夠在酷刑、與外界隔絕的情況下,寫出那麽多充滿愛與堅強的文字,需要莫大的勇氣,是多麽的了不起。當然,也必定有許多人在絕境中寫出的記述、呐喊,沒有傳播出去和流傳下來,獄方一次“成功”的檢查,就讓足以載入史冊的作品永遠湮沒在曆史中了。他們都是偉大的。我自愧不如。

    6.打電話求助,馮女士來探望我,聯係父親

    精神病房的探視,是有嚴格的時間限製的。東區醫院精神科K4病房隻允許病人親友每天下午3點到5點前來探視(每周六還是周日上午還開放兩小時,但一周隻一天)。我打給馮女士幾次電話後,她終於抽出時間來探望我。她每天都有很繁忙的工作,如果在一天內抽出一兩個小時倒可以,但必須在下午3-5點,就比較難了。因為東區醫院位於港島柴灣,遠離市區,探視者路程上花費的時間可能比探視本身用時更久。醫院嚴格限製探視時間,自然是為了醫護人員工作和管理方便,但把麻煩變相轉移給了探視者。

    我好幾天都沒見到病房外的任何人了。期間,我曾打電話給朱凱迪辦公室,告訴接電話的一位女士我是此前發過郵件的大陸學生王慶民,因為在中聯辦割腕被送進精神病院,希望朱議員能夠救救我。她告訴我,他們無能為力,但建議我要冷靜、表現的正常一些。我說我想早日出院,她告訴我,可以給醫生說你要回家。我說醫生不會同意的。她說,不會不同意的,你是大陸的,簽證也到期了(我在此前發給他們的郵件中注明了這一點),香港不會一直關著你。你要多給醫生說要求回家,醫生會同意的。我道謝後掛了電話。我想,外麵的人真是難以了解醫院的情況,我簽證早到期了,也請求過醫生了,我怎麽說都沒用,他們根本不同意我出院。

    我也打給了明報。他們把電話轉到收到我紙質文件的中國組需要時間。而電話旁牆上貼紙規定每次通話不能超過10分鍾,而且後麵其他病人還在催,根本沒辦法拿話筒等。我打了大約5次才接通明報中國組。在病房裏聯係外界過程中的各種麻煩、障礙,造成的各種耽擱事和誤會,外人是很難體會的(後麵還會講到)。打通後,他們說收到我的文件,但當時忘了遞交舉報信等關鍵信息,材料不完整,而我在醫院又不被允許使用手機發郵件,於是他們沒辦法進一步調查。至於我希望他們報道我在中聯辦割腕被關押在精神病房,他們的口氣明顯沒興趣報道,隻說會跟進的。我在香港多次聽到“跟進”二字,後來感到,“跟進”這個詞在大多數時候,其實和大陸政府機構人員說“我們會處理的”、大陸媒體或一些人說的“我們知道了”、“有消息我們會聯係你的”,是一樣的托辭,隻不過更高雅、簡約、文明一些。

    在這無人相助的孤立境況中,我就更盼望馮女士早點來探望我。

    我和馮女士約好下午三點多的探視後,我從下午一點就開始在走廊裏轉,焦急的等待著見麵。到了三點,我就一直探頭往餐廳看,看看馮女士有沒有來。然而,過了三點半也沒有。我又打電話,馮女士說正在路上,不要著急。後半個小時我幾乎就是在電話機、餐廳門口來回探頭張望中度過的。我又打了一次電話,馮女士說剛到醫院樓下。她五六十歲了,腿腳並不方便,也沒有義務必須看我,按說我應該體諒。可是在那樣焦急、恐懼的情況下,我反而是在催促她快點來。人在自身處於危急的情況下,總是顧不得體麵、也沒了同理心,此後一次次得到證明。

    已經過了4點,馮女士才從餐廳通往病房外的那個入口出現。一位護工把我叫了過去,確認是來看我的,才放我進餐廳。此外,探視時也嚴格限製探視者給住院者東西,食物需要寄存。探視者看住院者如同探監一般。

    我和馮女士見麵之後,我就哭了起來。然後把入院通知單給她看,說可能至少還要呆幾個月。她叫我不要擔心。我拉著她的手,請求她一定要救我出去。我說,我要見梁國雄先生。她說,已經把材料轉發給梁先生了,但他也很忙,很難立即顧得上看。我說想和梁先生見麵當麵說我的事情,她答應會轉達。我當時是非常急切想見到梁國雄先生,我認為隻有他才能理解我、也一定會救我。那種急切,幾乎想在一分鍾後就能見到梁先生。

    後麵我還對馮女士說,希望找媒體報道我的事情。再往後說的什麽我都忘了。

    然後,我就用馮女士的手機打電話給我父親。我大致講了一下我在香港自殺的情況。他並沒有責怪我。我說能不能來到香港,他說家裏要照顧奶奶,而且家裏沒錢,沒辦法來,最好是我自己回去,或者先回到深圳,到深圳就好辦了。他並不了解情況,我連醫院都出不去,當然就出不了香港,怎麽回深圳?

    時間很快到了,我隻得掛了電話。馮女士給我留了一塊麵包,寄存在餐廳櫃子裏,然後告別離開。

    7.和主治醫生的第一次談話

    終於和我的主治醫生見麵了。主治醫生是一位30歲左右的女性,和上麵提到的我的另一位醫生一樣,也姓陳。

    陳醫生說話語氣很溫和。她開始詢問我遭遇校園暴力的詳細情況。我就從前到後大致講述了自己的經曆。雖然談的時間較長,但畢竟無法在一個小時內完整講述我20年的人生遭遇和七年的校園暴力經曆,隻能大致講一些。我告訴她,因為事情起因複雜,必須從最開始講,才能理清來龍去脈。我也告訴她我患有抑鬱症的情況。談話中,我還糾正了她對我遭遇校園暴力時間記述的錯誤(應該也是看了瑪麗醫院不全的資料所致)。而後來數次談話中,我糾正了她好幾次類似的錯誤。

    為證明我的個人情況,我也向她提出希望她看看我寫的文字材料,以及在手機裏的關於網絡暴力的一些例子、證據的圖片。但是她說這以後再說,現在隻希望聽我直接口述。後來我又提到過希望她看這些文字和圖片,但她拒絕了。我不知道為什麽她不看能夠證明我所說是否真實的證據,也不看能夠反映我這幾年四處奔波維權目的、也能反映我知識水平和思維能力的文字材料,反而隻聽我口述。這或許是她們診療的規定,但這種規定就像法院審理案件不看物證隻聽原被告陳述一樣,很是荒謬。

    她問我家庭情況,我告訴她,我父母離婚,我和父親、姑姑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但其實我從2007年上初中一年級,我一直在外麵租房子住,沒回過幾次家。除了2015-2016年我父親癱瘓在床時,很少和家人在一起。但當時我沒來得及提及這一節,可能她誤認為我一直和家人住一起(後來我和父親見麵,問起醫生問他的過程,似乎醫生以為我和家人一直在一起)。

    此外,我也提及是否能夠出院且留在香港申請避難,或去第三國,因為我參加六四晚會等事情,以及維權活動,回大陸可能會遭遇政治迫害。我忘了她怎麽回應了,她好像是故意回避了正麵回答。(一年多之後回想起來,我真是太自作多情了,香港人對大陸普遍充滿厭惡與鄙夷,怎麽會讚同我留下。至於東區醫院,隻是把我關押起來,而不是願意幫我脫離惡劣環境)

    她問我,現在在病房是否感到安全,有沒有感到害怕或者危險,有沒有人迫害我。我說還好,在這裏沒有人迫害我。這是廢話,我當然是對於現實可能的危險做出反應,而不是憑空說誰迫害。

    她還問我的腿為什麽發抖。我自從在中聯辦自殺,又被強製關進精神病房,突然轉換了環境,精神受連續打擊,當然比較緊張。我一緊張就容易抖腿,這個倒是有很久了,而病房比較冷,我更是容易發抖了。這麽長內容我也沒辦法說清,就說是因為緊張所以發抖。

    她還問,我在中聯辦門口拿刀割腕時,有沒有持刀衝進中聯辦的打算,我說當然沒有。這種惡意揣測真是令人反感,我與中聯辦工作人員沒有私仇,哪怕他們是中共政權的組成部分。我割腕是為了和平抗爭,沒有任何發起攻擊性行為的想法。

    我也說,我是為了維權抗爭才選擇割腕,結果卻被關在精神病房。現在我待在病房,穿著這種病號服,形同虐待(如囚服一樣,是一種標簽化、服從者的標誌,很難看,而且病號服裏不允許穿內褲),因此希望早日出院。我也告訴她,我出院後會向媒體反映自己的遭遇,包括講出在精神病房的經曆。她說需要為我的安全負責,現在沒辦法確定我的狀況,所以不能立即讓我出院。她也說,她們需要進一步觀察我的情況,並且與我父親聯係之後,才能安排出院事宜。

    言談之間,她看起來是很客氣的,語氣溫和,也沒有任何訓斥或辱罵。但有一件事也很惡心。就是我當時就提出能不能去那種開放式或半開放的病房,而不是這種全封閉的病房,以得到更多的自由。她說,這沒有開放的病房,她也沒有權力決定我換到別的病房之類。但後來我和一位護工熟識後,他告訴我,我所在的K4病房下一層,就是相對自由的半開放式康複病房,而且有病人從我所在的封閉病房轉到過下麵。後來我快要出院時,也問過另一位男性陳醫生是否可以搬到樓下康複病房,他說如果很快出院就不用了,也證明既有這種半開放的康複病房、醫生也有權讓病人去這樣的病房。但她卻撒謊。如果她說我的情況不適合去,並給出合適理由(如擔心再次自殺),倒還好些。但是她選擇對我撒謊,是非常不尊重我的表現,並不把我當成有尊嚴、不應欺騙的個人來看待。(當然,當我知道後來的事情,就明白這種溫和外表下,她和其他醫護能夠做出怎樣的類似司法判決中冤假錯案的殘忍行為了。這已經不是道德問題了,是侵權問題、法律問題,乃至決定人的名譽和命運的問題)

    這次談話大概進行了一個小時(也可能更長一些),是我住院期間和醫生交談時間最長的一次。主要是因為與主治醫生第一次談話,我要講自己大致的背景和人生經曆,尤其經受校園暴力的過程,所以時間就長了些。而此後每次與醫生的談話,基本都沒超過20分鍾。我不知道這麽簡短的談話(而且如前所述,醫生還存在記述錯誤),如何能夠搞清一個人複雜的人生、怎麽能夠準確判斷其自殺的複雜心理動機。而搞不清這些,又如何能夠有對他/她有沒有精神疾病、有多嚴重的精神疾病做出準確判斷呢?

    (二)被動而強製的“適應”--對病房生活的日益習慣、麻木

    1.飲食習慣劇烈的改變;評析大陸精神病人惡劣的飲食條件

    我被強製關在精神病房三四天後,開始變得相對麻木和不舒服的適應,這種“適應”,一直持續到出院。

    這種適應最明顯是體現在飲食方麵。我一開始吃不慣香的發腥的肉塊,也喝不下不喜歡喝的橙汁。隻有有魚塊和牛奶的餐食,我才吃。而蔬菜也隻吃葉子不吃梗。但是過了三天,我感到非常餓,對那些原本感覺香的難聞的肉塊一點不覺得反胃,一口就吃下去了,橙汁也喝個精光。至於蔬菜,基本連葉帶中間白色的梗都吃光,米飯一點不剩。甚至再後來,感覺都不夠吃了,反而想方設法要雙份飯,無論什麽飯都行。饑餓,會破壞味蕾,讓人放棄對食物的挑剔,為了填飽肚子不計較味道。或者準確的說,那種對特定食物、味道的厭惡感,在饑餓時就自動消失了。我這時才真的理解那些饑荒年代吃樹皮、草根、觀音土的人。饑餓,真的能讓人變得什麽都肯吃。

    我在被關在精神病房之前和出院之後,讀過一些曾經進過監獄的政治犯、刑事犯對監獄生活的描述。他們也有人提到,剛進去什麽都吃不下,尤其餿了的飯菜聞著都想吐。但是過了幾天,就會如風卷殘雲般吃個精光,吃起來如美味佳肴。在饑餓而沒有選擇的情況下,人的身體、嗅覺味覺、器官的反應,都會發生改變。如今我自己也體驗了一把。隻不過,我比他們吃的東西好的多,有肉有菜有牛奶或橙汁,隻不過有些食物我比較不習慣吃罷了。

    簡單的說一下病房裏吃的東西。先說下碗的大小。除了通心粉用的大碗,其他所有的三餐都是用小碗,小碗就跟大陸賣黃燜雞米飯的餐廳盛米的碗差不多大。早上是一小碗粥,裏邊有時候是肉,有時候是別的什麽,記不清了。中午是一小碗米和一小碗菜和肉,當然肉一般隻有幾小塊,剩下的就是蘑菇豆腐青菜之類,也可以額外盛粥。晚上還是粥。中午飯是一天最重要的,然而不知道是本身飯少,還是因為被關押導致恐慌性的饑餓,或者就是因為大多數時間沒事可做,我感覺非常餓。護士說可以加一份飯,然後我告訴護士兩次後,護士說幫我在電腦上加上了,但是我去拿飯時還是一份。後來我又問,他又在電腦上加一遍,結果還是一份……護士也不知道怎麽回事,然後這件事我幾乎每天中午都問,差不多問了有十次(沒任何誇張,的確有這麽多次)才知道,他說飯加上了但是不知為什麽沒辦法和名字對上,所以我隻能每天拿飯時自己去給發飯的另外再要。此外,晚上還有“夜宵”,其實就是發兩小包餅幹或兩個小麵包,每包麵包大小都和超市裏“蛋黃派”小麵包差不多,餅幹更小,都是幾口就吃沒了。此外還有一小碗橙汁或牛奶。如果有親友送進來各種零食,也都隻允許在這時吃。如果送的有泡麵,醫院會幫著煮。而我隻有馮女士帶來的幾個麵包,有的住院者也會分給我一點,我盡量節約著吃。

    與大陸精神病院的病人相比,我在香港精神病房所吃的東西也可以算是山珍海味了。據我所看到的相關講述,大陸精神病院的飯食普遍非常糟糕,可以類比監獄的夥食。當然,發展水平不同的區域情況肯定不同,如京滬的病院與內陸小城市、縣城的精神病院夥食必然有巨大差別。但毫無疑問,大多數精神病人,都在沒有選擇的吃著糟糕的食物。關於這一點,論壇“知乎”有相關描述,甚至有一位把媽媽接出精神病院的女兒(在提問“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下,知乎昵稱8X23,有700多粉絲,共回答了300多個問題,所有回答迄今(“迄今”指我書寫本段時,以下相同)一共獲超過4500讚同,近700感謝,本回答212讚同,132評論。所以回答內容有很大可靠性)說“可能有很多人無法想象精神病人的夥食,用一句話形容,豬都不吃的東西”。即便不那麽糟糕的,也是說(在同樣的提問下,回答者知乎昵稱劉s河,迄今粉絲260多人,回答50多問題,共獲2400讚同,近700感謝。本回答獲142讚同,34評論。同上具備很大可信性(我所引用的知乎及其他的材料,都是得到較多關注、得到不少認可的,而且符合國情和社會情況,以及有事實和邏輯,還有一些是權威報道、論文,均有充分可信度,為方便起見,後麵的引用會省去這句話,但和本段一樣均有充分可信度))“醫院的飯很差,因為一個病人是10元/天的夥食費,醫院必須保證成本最小”,看其整個問答及其他問答,應該較熟悉內情。在腐敗和克扣行為猖獗的中國大陸,連貧困兒童的營養餐都克扣、幼兒園和小學都有過期或劣質食物。而在毫無監管與保障、吃飯者被監禁無力舉報的精神病院,精神病人的飲食之惡劣可想而知,惡劣的普遍性和程度隻有監獄才可相比。

    大陸精神病人糟糕的處境必須要改變。我之所以穿插著寫大陸精神病人的處境,就是希望國內外都能關注到中國大陸精神病人遭遇的各種的虐待、欺淩,並且去改變。這也是我寫作本文的目的之一。相對於大陸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病人、疑似病人、沒病卻因各種原因被關到精神病院的人的各種悲慘遭遇,我受的這點罪根本算不了什麽,香港的精神病房和大陸比也算是天堂了。

    此外,我在割腕和被關進精神病房之前、在大陸的時候,因為預感自己上訪、抗爭而可能被逮捕,還曾經在推特上詢問一個曾經坐過牢的大陸異見人士在監獄是否可以絕食抗爭,以為是一種很值得驕傲的行為。當我真的被關起來,關到精神病房,才知道這種有點浪漫化的想法根本不現實。因為我是被關在精神病房,如果絕食會被視為不正常,更無法出院。據一位護士說,住院者絕食會被強製灌食。而且,我沒幾天就餓的主動要更多的飯吃了,絕食的想法也隨著饑餓和恐懼而消失了。即便不是精神病房而是監獄,我同樣也受不了。我被關之前那些絕食之類的想法非常幼稚。這時我這才更明白了,抗爭、犧牲,都是痛苦的,不是壯烈又美好,而是持續的煎熬、被迫的“適應”,甚至經常要無奈的服從。沒有被監禁、失去自由的人,絕大多數根本無法真正體會到被監禁者的痛苦。當然,能夠熬過這類殘酷監禁的古今中外的對抗強權強人的反抗者,都是真正的英雄。

    2.逐漸與部分住院者熟識、相互溝通

    另一個適應的表現,就是從與周圍病人/住院者完全不說話不打招呼,到能夠和醫院的其他住院者建立相對良好的關係,或者至少相互熟識。

    我剛入院時,非常恐懼,擔心裏邊的精神病人有攻擊行為,以及其他會造成傷害和恐懼的情況。但可能是有攻擊性的精神病人並沒關在這裏,或者香港的精神病人大多都較溫和,至少這個病房中沒有具攻擊性的病人。當然也有一些病人會做侵擾到他人安寧的行為,這個放在後麵講。

    K4病房精神病人/住院者按神智清醒程度分三類,一類完全神智不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長期被綁在床上或躺在床上,瘦骨嶙峋和不清醒的程度如同養老院瀕死的老人(雖然這些病人有的看起來隻有二三十歲)。這一類占到病人的10-20%。第二類是神智不太清醒,說話也多口齒不清,與他人交流不便,但是能夠自己吃飯、上廁所,時不時也看電視的。這一類占到病人的60%左右。第三類就是看起來和正常人差不多,溝通交流能力與普通人相同,但因為做了一些激烈的事情,或者因發生什麽變故而精神受刺激等原因,需要強製入院治療,或者是自願入院治療的,不過自願的占比應該很少。這一類占到病人/住院者的20-30%。我有所交流的,當然隻有後兩類,說話比較頻繁的,隻有第三類。

    住院幾天後,我認識了幾位住院者。為保護他們隱私,知道真名的一律用拚音或部分名稱來稱呼,而不用全名。其實吃飯和吃藥時候都要點名,但是用的是香港話,我聽不太懂,隻有一部分交流過或者看到過他們名字的才知道姓名。

    一位叫李gx,身高體壯,儀表堂堂,是香港本地人。他看起來基本上沒任何精神疾病。他告訴我,他是因為喝酒喝的比較多,然後就和妻子發生了些矛盾,情緒比較激動,行為過激,於是就住院了。其實他的情況完全可以不住院,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他也在這種封閉病房裏。

    李屬於學曆比較高的,家境也是中產,對政治也比較關心。他主動問我是哪裏人、為什麽進到這裏。我就告訴他我遭遇校園暴力,在大陸維權失敗,所以來香港,但是沒有人關注我的事情,於是在中聯辦割腕,然後就被送進來了。他對此很同情。那時我處於驚懼不安中,聽到他關心就非常感激,也感覺到溫暖和依靠。我說我很想見梁國雄先生,他說他家恰巧就和梁國雄的一個助手是鄰居之類。我很高興,希望他能聯係一下。他答應了,說下次給妻子打電話時會提及這件事(不過後來並沒什麽結果)。此後,我也和他有至少五六次聊天。

    一位是外國人,叫James(外國叫James的比較多,而且不是全名,就直接叫他James吧)。他既是香港公民,又擁有美國國籍(好像還在英國待過),算是有中美雙重國籍的人。他基本不懂中文,我英語也不好,但他邊說邊比劃,我大致能聽懂他說的一些話。因此我和他可以用英語做一些簡單交流。有時李gx也會和James、我三人一起聊天,李的英語好,可以為我們做翻譯。跟他比較熟了之後,他告訴我,他好像是因為母親(或者祖母?我記不清了)去世了,他很愛他母親,因此受不了至親去世的打擊,心理受了很大刺激,得了精神疾病。具體是哪一種精神疾病,我英語不好就沒聽懂,但看起來不嚴重。

    James是那種很典型的有活力、性格開朗熱情的歐美人。據他說他是電影編劇還是演員什麽的。他聽到我遭遇校園暴力,後來自殺的事情,也很同情我,擁抱我。在病房裏,他常常會大笑、和其他院友或護理人員說笑,聲音很大。後來看世界杯球賽,他看到好球也會喊叫(當然這些喊叫、大笑以及一些誇張舉動不是病態那種,而是和許多人在電視或現實中見到的那種大大咧咧的老外一模一樣)。

    但有一點,就是他在病房明顯有一些類似特權的特許。例如1.其他病號很少給紙筆,我找護士要大多數時候也不給;但他就能每天都拿到筆(而且很多時候拿到的是筆而不是筆芯),可以寫日記或者學漢語;2.別的病號都不允許穿內褲,我卻有一次看見他換衣服時穿著白色內褲,也不知道是偶然一次還是一直這樣;3.他經醫生準許每周還是半個月可以自行回家(他告訴我他家在灣仔)一次,雖然幾個小時後就必須回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符合醫院規定,為什麽其他病人全都不被允許這樣,哪怕放個風都沒有;4.有時候他在晚上可以借護士站B的白色無繩電話(我也不知道那具體是什麽,反正很像大哥大)給家人打電話,不用白天和其他人一起在那個黑色固定電話前排隊。5.他玩鬧或者喊叫一般都被寬容,偶爾批評兩下。但其他人如果情緒激動些就會被關禁閉。我看見有一次他玩鬧推撞了護工的椅子,也沒被批評。其他住院者就沒誰敢有這麽大動作,平常回病房慢了、玩牌太久了都會被批評。當然,也可以視作他玩鬧、說笑喊叫都是感情流露,其他人則不正常。但這個雙重標準怎麽看都不太對。就算是病人,其他人不應該有喜怒哀樂嗎?有病就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在憤懣時喊叫以發泄情緒嗎?5.無論護士還是護工,許多護理人員對他和其他病人,態度明顯是不一樣的。許多普通香港人在麵對在港的普通歐美人和亞洲人時,有沒有這種差異的態度呢?答案其實不難找尋。

    一位是住在我旁邊的病人。他大約20多歲,平常戴著眼鏡,看起來斯文些,有時候看起來比較憂鬱陰沉,不知道名字,就叫他眼鏡男吧。眼鏡男經常躺在床上看書,我偶爾借他的書看。他的書是在醫院移動圖書車借的,有三國演義,還有一本忘了名字的關於三國的書。他自己看三國,我隻好借另一部看,都是繁體字和豎著排列的字,我看的很不習慣。最主要是內容很差,全文幾乎都是罵諸葛亮的,水平也屬於地攤文學。我當時實在沒別的可看,忍著惡心看了一些,最後還是看不下去了。除了借書,和他基本沒有別的對話。隻是他有一次因為看書,讓我找護士關掉頭頂上的電視,我就去了。護士說別人還要看呢,不要理他,我也就沒再說別的。不過病房裏電視的聲音是很大,尤其躺在鄰近電視的床位上,白天根本難以休息。

    一位比較胖,大約20多歲,就叫他“胖子”吧。他比較愛說話,一說就說個不停。除了和病友說話,他還有個特點就是喜歡打電話,占用電話機時間很長,甚至一天占著電話斷斷續續打幾小時。除此之外沒有別的什麽特點了。

    還有一位很愛說話的,看起來隻有30多歲,但不知為何有許多白頭發。他走路總是哆哆嗦嗦的挪動,說話同樣哆哆嗦嗦,口齒不清,說話時總是帶著誇張的哭腔。可能是被關在病房太久了很孤寂,有機會就站別人身邊一直訴說,我也聽他說了兩次,大多數內容沒聽懂,隻聽懂他說“病房裏沒有自由啊”、“被欺負啊”之類。

    一位年齡比較小,應該不到20歲。他是我出院前幾天才入院的,說話慢慢吞吞,看起來略微癡呆,但交流還是沒什麽問題。他問我為什麽進來,我就告訴他關於校園暴力的情節,以及自殺情況。我問他香港的學校怎麽樣,他同學有沒有欺負人的,他說他同學都很溫柔。他還說,我應該改變心態,把被欺負當成一種樂趣看待。我也不知道怎麽回答他。

    一位叫林xs,有50多歲,平時沉默寡言。他心地善良,吃宵夜時,他經常把自己帶的麵包餅幹給我一點,或者他吃自己的,把病房發的兩個小麵包/小餅幹推給我。在我經常感覺肚子餓吃不飽的情況下,他給的那份零食很珍貴。雖然這聽起來像是“一升米的恩人”,尤其和後麵出院後一兩個像“一鬥米的仇人”比起來的話。

    一位叫楊x,是美籍華人,家鄉是紐約。我在這個病房一共看見過三個外國人,香港國際大都市的特征,在精神病房也有體現。他身體特別肥胖,跟日本相撲選手的身材幾乎一樣。他也是比較清醒、溫和的,關於他,我後麵講的事情中還會提到。(這三個外國人,除了前麵提及的James,另外還有一個叫Robert的外國人,五六十歲,我跟他沒有多少交流)

    一位年齡有60多歲,看起來很老很瘦,據他自己說以前是建築師,就叫他“老建”吧。“老建”在這應該住了很久了,他妻子和女兒常來看他,給他許多吃的東西。他脾氣有點古怪,和其他住院者鬧過兩次小糾紛,不過心腸不壞。有時候喜歡給別人講他的人生經驗什麽的,別人想插話或者回應,他就“你聽我說”的駁回去然後自己繼續說,而且口水四濺。他口齒也不太清楚,說的香港話我隻能聽懂小半部分。

    “老建”和其他幾位一說話就說個不停而且有些病態的病人一樣,應該都是和在病房呆太久、孤寂感無處排解有關。病房就像座大監獄,人的心理和語言都會變異。這裏心理醫生來訪頻次很低,雖然有院牧和心理輔導師補充,但絕大多數時候病人還是處在孤獨和封閉的心理狀態下。當然,可能一些類型的精神疾病本身就會讓人這麽說話不太正常。我處於驚恐、焦慮、憤怒的情況下,也會在說話/文字交流時有類似情況出現。

    除了這幾位,其他的就基本沒有了。個別涉及一兩句話交集的,後麵會提到。

    3.樹欲靜風不止,一場換房風波

    原本我變得有些麻木和適應了。但這時突然發生了一件事。住院的第五六天左右,前麵提到的那個護士盧偉傑,突然把我叫過去,要我從4號病房換到5號病房。而他並沒告訴我任何理由。我當時也沒想太多,就搬過去了。

    我搬過去之後才發現,5號病房與其他病房很不一樣。5號病房就是我前麵說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第一類病人,以及第二類病人中會滋擾他人的病人。我後來才知道,4號病房主要是接納新來的住院者,病房口正對值班座位,方便觀察新入院者的情況。而1、2號病房則是住著神智較清醒、也沒有影響他人行為、有自理能力的病人。5號病房呢?

    5號病房的病人,都有各種嚴重精神問題、行為問題。有的病人經常大小便失禁,我住的那兩天,聞到5號病房味道和另外三個病房完全不一樣,臭氣很大,非常難聞。雖然護工很快就來擦洗,但是味道沒辦法立即去除,然後味道未散盡又有新的屎尿味(而且5號病房還有個門(1、2、4病房都沒有門),把門關上後護士聞不到臭氣,住院者卻要聞更多臭味)。有的病人完全不能控製自己,白天晚上都經常用雙手敲打床鋪,或“嗚嗚”喊叫或自語,還有一位經常“waiwai”的大喊,我根本沒辦法休息,隻能等大半夜他們安靜了才能睡覺,白天想躺下安靜休息一會都不行。另外,這些人,尤其被綁在床上或輪椅上的病人,大多麵目猙獰,一看就不是正常人的臉,是標準的嚴重病患的麵龐,而且身體骨瘦如柴,扭曲變形,和另外三個病房的病人看起來天壤之別。雖然他們並沒攻擊我,但是也是比較可怕的,天天都麵對肯定不適。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嗅覺、聽覺、視覺方麵都承受了很大痛苦,看到本文的想象一下就知道。而我原本就有抑鬱症,又因為被強製送院焦慮恐懼,換到這麽糟糕的病房更是雪上加霜。

    於是我就在和李gx等人聊天時提及了這個問題。李告訴我,5號病房都是關一些不聽話或者病情比較嚴重的,你做了什麽錯事了嗎?我說沒有啊。而且我雖然當時焦慮驚恐,但是外表、思維各方麵都比較正常,和1、2號病房的人類似,明顯不是生活不能自理,更沒有大喊大叫或者騷擾影響別人什麽的。他就說,可以找護士請求換房。其實我本來並不很想求護士,因為以前無論借東西還是吃飯什麽,請求事情都得低三下四求好幾遍,但我在5號病房待了一天,實在受不了了。

    於是我去護士站B,而負責護士就是盧偉傑。我說希望換到別的房間,他說沒有空床位了。然後就去忙了。我又問其他護士,為什麽把我調到5號病房,有護士告訴我4號病房要騰出空位子給新來的。我就想,4號病房比我來的早的很多,例如旁邊的眼鏡男就是比我早,為什麽把我調走,而且調到全是重病號的5號病房?

    我離開後,又和李等人商量,他告訴我,這房間有一個空鋪位,你再問問護士。我又去護士站B,然後其他護士還是說要我去找盧偉傑,是他負責。然後我又找他,告訴他能不能換鋪位,並且說有人告訴我有空餘的,在某個鋪位。

    然後沒想到他突然發起怒來,拽著我的胳膊還是肩膀,拉著我去1號和2號病房,問我是誰說的、誰指使我換床位的。我當然不能說了(如果是違法犯罪的事,我當然不袒護任何人,不為之隱瞞。但是李的行為是幫我的,而且不是犯法、做壞事,我當然不能出賣),就一言不發,說我不換了。然後他還不罷休,一方麵拉著我繼續逼我說究竟是誰說的有空鋪位,又拉我去那個空床鋪,說這裏早就有人了。我最後隻好連聲說不換床鋪了,他才罷休。整個過程他都拽著我,說話也很凶,大喊大叫,言語動作都很粗暴。

    這件事,以及後來出院前又發生的一場和盧偉傑的衝突,讓我明白,即便相對文明的香港精神病房,也一樣有惡人。至於為什麽要專門把我挑到5號病房,是隨機還是故意的?我當時還不知道,但後來幾件事,讓我感覺盧偉傑八成是故意的。至於後來的事,後麵再說。

    第二天見到主治醫生陳醫生,她問我感覺怎麽樣,我就把換房間的事給她說了,但沒提及盧偉傑的粗暴行為,擔心節外生枝。我說把我調到主要是重病號的5號病房,嚴重影響我休息。她問我那些人攻擊傷害我了嗎?我說沒有,但是不舒服。我說為什麽要調我去,這是不是對大陸人的歧視?她問我和以前校園暴力中感到的歧視一樣嗎?我說應該不一樣吧。她對此並不當回事,而完全不理解不同病房環境的巨大差別,已經惡劣環境對我造成的滋擾、帶來的身心痛苦。醫生和住院者/病人在同一間大病房,但醫生完全無法與病人共情。如果她是男的,在5號病房住一天;或者她去女病房同樣環境的病室住一天,才能真的理解環境多惡劣,相對清醒的病人或者“被精神病”者有多痛苦。

    後來,我又趁盧偉傑不在,乞求其他護士,好言好語求了很久,不斷說好話乞求,才給我換了一個2號病房的床位。雖然還是被關押在病房裏,但是換個病室也好很多。看來並不是不能換,隻是要看人、看護士心情,以及自己要低聲下氣懇求。說到這裏,我又想到對政治犯的采訪,他們也提到,有時候不同的監室,牢頭獄霸不同,犯人生活就有巨大差別。例如新疆政治犯寧慧榮說(作家馬蕭寫過一係列的政治犯訪談錄,寧是采訪對象之一):“每個地方的看守所對在押人都不一樣,甚至同一個看守所不同的監室,乃至同一個監室換一個牢頭,對在押人都生活都有很大影響”。精神病房何嚐不是如此,我遇到盧偉傑這種人,而且被他當成欺淩對象,就倒黴了;換到重病號的房間,就無法正常休息了,甚至心神不寧、抑鬱焦慮加劇。而被關押者,無論是精神病院住院者,還是監獄犯人,都是無力反抗的、沒有選擇權的、無處逃避傷害的。就像一位後來和我關係還不錯的護工當時說的:“這裏是公立醫院,安排你住到哪,你就要住到哪”。當然,香港的情況很輕微,中國大陸才是封閉環境中欺淩和虐待的重災區。關於中國大陸精神病院的各種粗暴管理、虐待現象,放在後麵說吧。

    4.與病房部分護理人員熟識;對病房其他日常生活的適應、麻木

    前麵提到了與其他住院者的熟識,下麵講一下護理人員。 K4病房的護理人員分兩種:“護理師”,就相當於大陸正式的護士,穿藍色製服;“支援人員”,相當於大陸的護工,但是也會承擔部分類似於大陸護士做的事,穿綠色製服。為了方便,以下就分別以“護士”和“護工”來稱呼這兩類護理人員吧。護士大多數時間坐在護士站內,負責安排病人入院出院、管理病人檔案、通過監控錄像觀察與記錄病人情況、為病人量血壓和配藥等。而護工則是坐在病房門口、大廳和餐廳之間,也就是護士站外麵,實時監控病人情況、打掃衛生、晚上在各病房點名等。而為不能自理的病人擦洗、喂藥,自然也是護工負責。當然,護士和護工的工作也有交叉重疊之處,例如護理無法自理病人、病人親友探視時巡視、抬擔架等。總體來說,護士負責處理比較重要的事情;護工處理相對瑣碎的事情,也就是為護士“打下手”。這些護理人員前胸都帶著工作牌,但是有時候牌子是反著的,而且我也不方便把頭伸過去有意的看,所以超過一半的護理人員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憑心而論,這些護理人員大多數都還好,除了前麵提到過、後麵還要提及的盧偉傑,其他護理人員沒有一個算是壞的。其中還有幾個很不錯。例如以下幾個:

    萬y貴,護工。他生在中國大陸,後來才定居香港。他老家是江蘇蘇州,自然普通話說的比較好,也是病房裏與我說話次數比較多的護工。他算是對我很好的護理人員之一。因為他來自大陸,對大陸政治社會情況較了解,所以對我因維權被關到精神病房很是同情。他有時候說話帶著教訓口氣,其實是一種關愛。

    薑g來,護工。他也是對我很好的護理人員之一。他普通話說的不好,但是我基本能夠聽懂。他對香港政治比較關心,政治傾向也是泛民主派。他也比較了解我為什麽進到醫院,說看著我就不像有病,感覺很正常等等。

    陳y良,護工。他也是比較友好和藹的,但平時說話不多,不過幫過我幾次忙。一般求其他人什麽事,都要請求好幾遍,請求他的時候一遍就行了。

    朱s男,護士。他很年輕,不過反而是職位較高的護理師。他普通話說的很不錯,我跟他有不少交流,我詢問事情他一般都會有回應。

    李w拱,護士。他年齡約50歲,我和他說話沒超過3次,但是有一次卻幫我免於再多關押至少一周的悲劇,此事後麵再提。

    關w國,護士。他40歲左右,也算比較好的護士,性格比較和藹。

    還有一位護士,雖然我和他說話很多次,但他的工作牌始終反著,看不到名字。他也是很年輕,就像大學剛畢業的男生,就叫他A護士吧。在關於餐廳加飯問題上,我跟他說過很多次話。

    除了這些,其他的態度也有好的,但是不多了,而且因為牌子反著,我看不到他們的名字(在那樣的環境下,我也不便於要求那些與我不熟悉的護理人員把牌子反過來)。而有些就比較冷漠甚至態度較差(對這些人,我更不方便看他們反著的牌子了,牌子正著我都不方便湊上去看)。而這一點(他們的牌子反著,或者雖然正麵放著但字很小還是繁體,不伸頭看不清),此後包括到現在,給我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例如一位50多歲的護工,也是牌子總翻到裏邊看不到名字,在我吃藥時候非要讓我把嘴張開、把舌頭伸出來轉,轉一次還不行還讓繼續伸轉舌頭,把舌頭翹起來,看看我有沒有把藥含在嘴裏,還嗬斥著,和監獄檢查犯人一樣。而大多數護士護工並不會這麽幹。我和另一位護工談話提到這件事,他就說,如果和你熟悉的,就不會這樣做;但是不熟悉的,就要查查看你有沒有把藥咽下去。他也說,按規定護士護工有權這樣查,他可以選擇不查你,但是查你沒有錯。借用一句話就是“不查是情分,查你是本分”。還有一位30多歲留著胡子的護士,我請求他拿出我的手機給父親打電話,他說必須下午三點之後才行,還不讓我打太長,隻允許五分鍾,還拉著臉。而能不能打電話、打幾分鍾,也是他“自由裁量”。在這種監獄式環境,絕大多數事情都不是按規矩製度來,而是都在管理人員個人的性格脾氣、對被管理者的態度、甚至管理者一時半會的心情。管理者如果想刁難被管理者,那被管的隻能乖乖聽話忍耐,反抗不僅沒有用,還會被嚴厲懲罰。我和一位護工談話時,他也告訴我,有時候不同的值班護士,在處理病人請求時,就會有不一樣的態度和處理方式。(和我談一些涉及病房內部規定、他們同事的事情及其他與他們自身利益相關問題的人,我不方便公開名字,當然以後有人有調查求證之類需要,我會單獨告訴其這些話具體是哪一位護理人員講的)

    不過即便態度好的,許多時候請求事情也需要三番五次,而且還不一定同意幫你做。

    為什麽請求或詢問一件事需要多次呢?;1.權力總要用起來,而拖延、推搪、拿架子,就是權力的體現。2.他們還是沒有做到對病人和普通人一樣尊重。例如我借紙筆,前麵已經提到,總是需要多次請求。他們有時候手頭在忙別的事,哪怕筆就在旁邊,也要你再三請求,而且有時候就不給了。而且病房沒有嚴格規定是否可以給病人筆或筆芯,所以這種有自由裁量權的事,就完全看護士心情和對病人的主觀態度了。他借給你,可以,不借給你,也可以。這就是權力。當然,不止借紙筆,有時候問護士今天醫生是否與我會見、詢問社工何時來到、和父親通話何時安排、精神覆核申請書什麽時候給我……反正各種瑣碎的事,都要請求少則兩遍多則四五次,而且必須小心翼翼、好聲好氣的請求,而不是正常的兩個平等的人之間對話。雙方的關係和口氣,其實就跟和大陸老百姓在機關單位窗口辦事時的情況差不多,去過政府部門辦事的普通人應該都能明白。老百姓要好言好語、低三下四,而辦事員則可以大聲嗬斥、各種刁難。當然我在香港醫院,除了盧偉傑和上麵所說那個檢查我吃藥的護工,其他人倒並沒嗬斥過我。其他護理人員也就是拖延一下,我有事需要多求幾遍,也談不上刁難,但是那種麻煩勁是一樣的(而且語言的障礙也增加了一重麻煩),求人所需的語氣是一樣的,雙方的關係地位也是類似的。如果說有不同,第一,就是在政府之類權力機構辦事,或者求人,還是有一定自由的,有時還有一定選擇餘地的。而精神病房是完全沒有自由、必須百分百求人的;第二,去政府或者求人,雖然也是迫不得已,但畢竟是主動求別人的。而絕大多數被關進精神病房的,包括我,則是被強製關進來的,我並不想在這呆,他們不強行把我關押起來,我也就根本不用這樣低三下四的求人,連和他們接觸都不會有,更用不著低三下四求他們了。

    至於護理人員對住院者沒有像對外麵的正常人那樣同等尊重,通過對比更能體現。例如他們一開始不允許我使用自己的手機給父親打電話,當然也不能上網。我多次請求使用我自己的手機都不被許可,但是後來馮愛玲女士在探視期間對護士提出,希望護士從存儲櫃裏拿出我自己的手機聯係家人,護士考慮了一下就同意了。用了幾次後手機電量很少了,我希望護士幫我充電,他們也拒絕了(後來馮女士拿了自己的充電寶在探視時讓我充電)。但是後來出院前我當著護士的麵向馮女士說護士拒絕給我手機充電,一位護士立馬就說“我們給你充電,我們給你充”,馮女士走後他立即就幫我充上電了(如果我早點當著探視的馮女士或者林先生的麵提出這個問題,或許他們早就同意給我充電了)。我出院時,護士還把兩部手機都交給我,說“我們幫你把電都充滿了”。我表示了感謝。現在想來,真是很有意思的事。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別的事,也能體現出來這種差別對待,後麵會講到。

    病房的另一項日常是洗澡。這又是體現病人沒有隱私的一個例子。洗澡間是有門的小隔間,但是洗完澡出來後,必須一絲不掛的站在護士麵前換上新的病號服。當然這可能是為了安全起見,但是客觀上就是讓病人赤身裸體對著護士,暴露人最基本的隱私。而且洗澡和換衣服都是強製的,每兩天必須至少洗一次澡,也必須當著護士的麵換上沒有內褲的新病號服。我不知道監獄是不是也不允許穿內褲,但是我不能理解為什麽精神病房不允許穿。是換洗麻煩?還是別的什麽原因?

    其實最簡單來說,對醫護人員,住院者必須做的就是服從、服從、服從。指使與服從的關係,就是醫護與精神病房住院者雙方關係的本質。

    病房的作息都是整齊劃一的。吃飯方麵,三餐和夜宵都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我一開始無法適應這種格式化的生活,畢竟我已經離開學校四年了,早習慣了自由散漫。但是不知不覺也“被適應”了這種作息。因為大多數時候沒什麽事做,報紙就那幾張,因此填飽肚子成了一件令我期待的事。每當開飯了,我也就能從在病房裏來回走動中解脫出來,吃飯過程就等於在忙於一件事,不會那麽無聊了。吃飽了的感覺也能帶來一種滿足感,讓焦慮的心情平和一些。晚上熄燈休息也是統一的。因為醫院發安眠藥,所以我還是可以比較正常的休息。但是有幾天,例如出院前夕,因為緊張,還是沒有休息好。至於早上起床,雖然可以早一點或晚一點,但是一直不起床,護士就會強製叫起來。有一次我用被子捂著頭想多睡一會,被那個叫鄭明的護工直接把被子拉開,叫我起床。

    這樣強行要起床、不許自由自在躺下休息,同樣是一種折磨。香港的還好些,我看到大陸住精神病院者的自述,每天不僅需要統一的起床吃飯,還要強製參加身體鍛煉、集體活動。這對於身心脆弱者尤其有精神問題的軀體化反應者,是非常大的身心折磨。他們本來就是為逃避,選擇睡覺或畏縮在一角比較舒服和有安全感,也不會與他人衝突。而強製的活動則破壞了這樣的相對舒適,讓人不得不卷入不願意參與的人際交往,心理上肯定會難受和不安。這就是精神病房另一處惡劣之處,他破壞了人自主選擇生活內容和人際交往的自由。街頭流浪者,就可以隨意選擇做什麽事、和誰說話,想什麽時候睡覺、吃飯更是自由。而被關在精神病房的則沒有選擇,即便再想休息、逃避現實,再討厭哪些醫護和院友,也要硬著頭皮麵對和承受。

    每周有三四天的上午10點左右,在餐廳會有一些課程,課程持續一小時左右,使用投影儀來講課。這些課程其實就跟中學的思想品德課差不多,內容很枯燥,都是一些如何培養樂觀的心態(很類似於於丹的雞湯理論,如換角度看問題心情和生活就變好了,雖然許多情況下,例如飯都吃不上的人、天天受家暴之類欺淩的人,換什麽角度心情都難好起來。如果飽受欺淩、一貧如洗,心情還能“好起來”,那才是真瘋了、傻了)、如何與人相處、預防性騷擾之類的課程。而且我呆了23天,課程內容已經開始重複了,例如預防性騷擾,講了兩次。課程結束後,每個病人會得到一小杯奶茶或者可樂。講課者有時是醫生,有時是“心理輔導師”什麽的。“心理輔導師”和心理谘詢師還不太一樣。這種輔導師除了講課,有時候還會與病人談心。我也曾經和一位叫“潘w聰”的輔導師有過交流,這個後麵再說。同樣是10點、在餐廳、一個小時,每周還有一兩次點歌活動,讓病人選擇自己喜歡的歌曲,然後音樂師在投影儀上播放帶視頻的歌曲。除了這些,基本就沒有別的活動了。雖然活動表上寫著“天台活動”,但是絕大多數病人從沒被放到天台或者病房外任何地方放風,據護工說隻有個別三五個人被允許去和樓下康複病房的病人一起種花什麽的。相對於漫長而枯燥的病房日常生活,這些活動微不足道。

    病房還在一些天的下午發茶水,讓病人用自己的飲料瓶去接。這時倒是不用排隊和叫號,但茶水有限,晚到的就沒有了,所以往往擠成一團。我除個別次去領茶水,大多數時候看見那群病人擠著,就不去了。或許我還是有那麽一點殘存的尊嚴,也或者隱隱算是對精神病人的歧視,總之我不願意去和那些人去搶茶水。

    除此之外,就是看電視。但是電視除了滾動播出重複多次的新聞,就是電視劇,全是香港話,我精神狀態又不好,也看不進去。我在5號病房時,電視噪音還嚴重影響到我休息。

    有時還會有基督教牧師“院牧”來病房。我一共見過兩位院牧,和其中一位聊過。我把自己的情況告訴他,說我是大陸維權人士,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在中聯辦割腕被抓,送到了這裏。我還告訴他我很是擔心回大陸後遭遇抓捕和虐待,他告訴我放寬心一些,而且據我講的詳細情況,他認為我回去後應該不會被抓。我告訴他我很希望免於遣返,申請政治避難去第三國。他說香港現在是中國政府控製,所以沒辦法政治避難,讓我從長計議。

    而護理人員對住院者的懲戒雖遠比大陸為輕,但是也不是沒有。在此舉一些我看到的例子。

    1.病人“衝門”被捆綁。我在前麵提到了病人美籍華人楊x,他是我看到的唯一一個試圖“逃離”病房的病人。他剛進病房,應該是感到很不適應,於是就趁護士不注意跑向厚厚的病房大門。其實他當然出不去,需刷卡進出的門既厚實又嚴絲合縫。但是護工看見之後,就立即招呼其他護理人員說“要衝門啊”,於是護士、護工們共七八個人都跑到門口,一擁而上,把這個至少有150公斤重的胖大病人拽到擔架上,用布帶捆綁住四肢,關到“觀察室”裏。再往後有沒有強製打針吃藥什麽就不知道了,反正沒有電擊。這樣大動幹戈純屬小題大做。整個過程算不上粗暴,處置從流程上看基本得當。但被關起來之後關多久,恐怕也沒有明文規定,而是護士“自由裁量”的。關於這個楊x,我後來和他說過好幾次話,平常也很溫和。他之所以“衝門”,不止是“不適應(其實沒人能‘適應’精神病房,能‘適應’才壞了)”,而最重要的應該是渴望自由吧。任何一個神誌清醒的,無論完全沒病還是有些輕微的精神疾病,都不喜歡呆在在病房喪失自由、任人管束、沒有隱私。

    2.病人互相推搡被關禁閉。可能是關押太久,呆在沉悶的環境裏比較壓抑,也或者是別的原因,有兩個病人互相爭吵起來,然後用手各自推了對方兩把,護士就把先推人的關到“觀察室”裏。後來我看到連他的日常用品都拿了進去,估計至少要被關1-2天吧。前麵說過,“觀察室”很小,隻有5平米左右,很逼仄,雖然有床和小桌子,但是關在裏邊肯定不舒服。我覺得短期關一下可以,如果時間太長就不好了。關多久同樣是護士“自由裁量”。這些如果發生在病房外麵“正常人”之間,是很常見的小衝突,路人也就勸個架,打的嚴重才會報警,很少會因為這些被拘留、判刑。而在病房,則可以關禁閉甚至捆起來。再進一步,這些一定會被記在護士觀察記錄中,影響對其精神狀況的評估,乃至進一步影響其出院時間。至於會影響多大,顯然就是看護士怎麽寫、醫生怎麽判斷。而這裏邊,就有非常大的自由評斷和裁量空間。(而我後來又搜尋了大陸精神病院的許多內情描述,對病人的捆綁更是普遍和濫用。有時病人沒有反抗危險,隻是為了安全,甚至是由於病人之間的矛盾,為了安撫多數病人,就把作為少數的個體病人捆綁起來)

     說到醫護對住院者的“自由裁量”,還體現在這種捆綁、關禁閉時,倒不像對待我的精神覆核申請、聯係我父親時形式主義耽誤事、繁瑣的出院程序等教條化的“按規定辦事”,而是一群護士自主決定捆多久、關多久,甚至是否關、是否捆。當然,或許有一些模糊的規定,但可操作空間很大。除了是否捆綁/關禁閉和捆綁/關禁閉時間長短,具體綁多緊(這對於痛苦程度影響很大)、需要大小便時護士讓等多久,這更沒有明文規定了,全看護士心情。而且,對於過嚴苛甚至欺淩住院者的護士,其他護士護工是視而不見的,例如我的經曆和下麵其他弱勢病人的例子。在監獄,各種規定相對明確,對虐待犯人也有明文規定懲罰。而精神病房呢?什麽法律條文都沒有(或者模糊不清的提及),更沒有監督者和獨立的類似於駐所檢察官那樣的可求助對象。

    3.病人唱國歌被威脅捆綁。有一位看起來病的比較嚴重的病人,20多歲,平常弓著腰,木木呆呆,目光呆滯,說話嗚哩哇啦,吐字不清。不知為什麽,他總是會在電視裏播放國歌時條件反射般的跟著唱,唱的也是嗚哩哇啦、荒腔走板,聲音非常大。我呆了23天,就聽見他至少七八次唱國歌。其中還有一次,那個美國人James還開玩笑的跟他一起站在電視機前唱國歌,唱完後兩人握手,好似在表現中美友誼。大多數時候,護理人員都不會理睬他,如果聲音特別大,會嗬斥他一下,此外也不會怎麽懲罰他。

    但是盧偉傑卻不是。我前麵已經說了,這個人不僅僅是嚴厲,還帶著一股狠勁。有一次正好他在值班,這個病人又荒腔走板的跟著電視大聲唱起國歌。然後盧偉傑拿著捆人的布帶式繩索就過來了,麵露凶光、聲色俱厲的衝著他吼了一通,還拿著繩索對著他比劃,然後嚇得他不敢唱了,連連嗚哩哇啦的求饒,盧偉傑才拿著繩索回護士站了。

    其實我聽著這個病人多次荒腔走板的大聲唱國歌,也比較厭惡,那種聲調很是刺耳。但是是不是應該這樣恐嚇、威脅?而且病房非常壓抑,又沒有可以釋放情感的條件,連放風都是極個別人的特權,有時候這種唱歌可能也是一種發泄情緒的手段。那麽就因為唱歌難聽、聲音很大,就聲色俱厲的斥責、捆綁相威脅,合適嗎?有多少是為了管理,多少是盧偉傑故意欺負人、發泄他自己的情緒?

     4.查在衣服裏藏夜宵的老年病人。盧偉傑欺負患者,並不是孤例。再來講講他怎麽對待老年病人的。前麵已說到,夜宵隻允許在餐廳吃,不允許帶出去。但是有些患者在半個小時內吃不完那麽多親友帶來的零食;或者吃了親友送的零食,醫院發的兩小包餅幹或者麵包沒吃完。於是,有些病人就會把零食藏在衣服裏帶出去,到餓的時候再吃。醫院不允許病人將食物帶出餐廳的規定是否合理呢?有合理的一麵,例如管理方便、避免發生什麽噎著之類的意外;但是另一方麵剝奪了在其他時間吃東西的權利,這種權利剝奪合理嗎?。而且三餐又比較少,我相信不止我一個人感覺吃不飽。所以,有些病人留一些零食到餓的時候吃也情有可原。

    對於這種偷偷的藏起零食的行為,大多數護理人員都不會刻意的像盯著罪犯一樣防著病人藏零食,偶爾看見會讓病人交還沒吃完的零食,更偶爾的會在門口檢查一下,讓藏零食的把零食交出去。

    但盧偉傑又開始“粗暴執法”了。一次,一位大約60歲的老年病人在衣服裏藏了一兩包餅幹,夜宵結束後就和大家一起往餐廳外走。走到門口,站在門邊的盧偉傑猛的一把扯開這個老病人的衣服,然後餅幹掉到地上。然後盧偉傑惡狠狠的瞪著老病人(我忘了他有沒有出言訓斥),最後老病人和大家一起回病房了。

    精神病房裏的住院者相對於醫護已非常弱勢,而盧偉傑則挑選弱勢中的老弱欺淩。雖然我隻看見了幾次,但是是在23天內,而且是盧偉傑上班的時間(他並不是每天都上班,那23天他也就上班十幾天)。這些天之外難道盧偉傑會是另外一個性格和行為方式?難道正巧我在的23天,遭遇和看見他多次欺淩我和其他住院者(且我是偶然看見,23天中的大多時候我也注意不到、也沒心思去關注他的言行),而他在我23天中沒看到的時候、在病房工作的其他幾個月、幾年甚至更久時間,都很文明禮貌?我忍了23天出來了,可是那些被關了好幾年甚至一輩子的人,那就隻能忍受欺淩一輩子,不一定那天就被刁難、威脅,各種折騰整人。

    盧偉傑的這次“執法”過程,和對待唱國歌的病人一樣,態度和行為都非常粗暴。而且都是利用某些“正當”的理由,以維護病房秩序為借口,來欺淩病人。什麽叫做“濫用職權”,什麽叫“粗暴執法”,這就是。管理人員以正當的“執法”為掩護,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欺壓、傷害被管理者,是非常惡心的行為。因為他的粗暴行為披上了“執法”、“維持秩序”的外衣,很難像普通人之間的糾紛那樣被指責和懲處,被欺淩者就被堵住了嘴;而有了權力做後盾,欺淩被管理者往往也更肆無忌憚。而且在這種封閉的精神病房,就相當於監獄,根本逃避不開。被欺淩者如果反抗,就成了“不服從管理”,會招致打擊報複,而且要麵對整個執法機器(例如住院者在病房要麵對全體醫護人員;在大陸,反抗警察粗暴執法,要麵對強大的國家機器,至少也是整個一個派出所的公權力和合法暴力),根本無力反抗。就像病房的護士,是有權關病人禁閉、捆綁病人、記錄病人的日常表現和精神狀況的。而記錄的病人日常表現、精神狀況,是醫生判斷病人能否出院的重要依據。如果反抗,隻會認為你是在發病,會把你關更久。在這種力量極不對稱情況下,病人隻能忍受欺淩。至於舉報,後麵我會提到自己親身舉報後會有什麽後果。

   在病房裏,我和李gx說話時提到盧偉傑的行為,李說,醫院也是為了有不同性格的人來管理精神病房,要不容易控製不了住院者(大致意思)。其實,如果住院者有非常暴力或者傷害他人的舉動,以嚴厲的方式阻止乃至懲罰當然沒問題(不過也應該將詳細過程記錄在案),但是盧偉傑的行為例如我舉的這些例子,以及後麵還要提及的,住院者並未做出任何暴力行為,作為護士的盧偉傑是根本不必要使用恐嚇等暴力的,顯然不是對等、適當的工作需要,而是濫用權力、以其個人心情和住院者軟弱程度惡意欺淩的。

    雖然東區醫院K4病房裏隻有盧偉傑一人很粗暴和有虐待癖,但是他作為正式的護士(護理師),就足以威脅到整個病房所有住院者。也就是說,20多個護士和護工中,隻要有一個是野蠻粗暴、心理有些變態的,那所有被關押的病人都是潛在受害者。而每個病房恐怕都有一兩個這樣的人(就像社會上總有一定比例的陰險惡毒之人),於是所有在精神病房住院的都可能遭遇虐待欺淩。當然他不是每個人都虐待,而是挑選原本就弱勢的住院者中更弱勢的,例如神誌不清的、看起來好欺負的、沒什麽家人來探望的、不是本地的(例如我就是大陸的而不是香港人),尋找機會侮辱虐待,將職權用於欺人整人。而其他人則是袖手旁觀,在偶爾發生舉報之後,替其隱瞞和否認。當然,在有些地方,有虐待和暴力傾向的管理者不止一兩個人,不是個別人,而是多數。無論中西方的監獄和精神病院及養老院,都爆出過普遍存在的虐待和欺淩,參與者不是獄警/護士/護工中的百分之一、十分之一,而是大多數甚至幾乎全體。

    (除了對我的欺淩(後麵還會提到)以及以上提及的對其他住院者的欺淩之外,我在出院前夕,還看見過一次盧偉傑在過道裏走路時,用手揉搓一位看起來比較老實、有點“憨傻”的病人的頭部。揉搓那個住院者的腦袋時,盧偉傑的臉上還帶著一種惡心的笑意。而這個病人顯然完全沒有惹他,也沒有違反病房什麽紀律和規定。很明顯,我看到的盧偉傑欺淩住院者的案例中,沒有一例住院者是有攻擊性、危險性的)

    5.“胖子”因爭執被關禁閉

    前麵已經提到,“胖子”特別喜歡打電話,一天打好幾個小時。而我也要聯係馮愛玲女士和其他人,所以也要用電話。有一次,我在等待轉接過程中,他一直催促我快點,我說讓他等會,他還催促個不停。然後我就把電話掛了,跟他說“你來打電話吧,你打”。這時候護工過來了,把他帶走,說讓我打電話。我就又等待轉接,還是沒人,我就掛了。我在病房來回踱步時,發現“胖子”被關在“觀察室”了。我立即去護士站,告訴護士希望把他放出來,護士說“和你沒關係”。我走了之後感覺很明顯有關係,就又回去,說沒必要關他,護士還是說不要我管了。一位護工說,他不是第一次這樣了。我就去“觀察室”那邊,看一個護士正在和“胖子”在“觀察室”門口說話,我就過去告訴護士,希望把“胖子”放出來,沒必要關禁閉。然後護士批評了“胖子”兩句,就把他放了。我還感到很不好意思,“胖子”倒是說“沒事”。

     我認為因為這一點小事就關禁閉,完全沒有必要。這種管理過於嚴厲了。不過和我所了解的大陸的精神病院中動輒捆綁、電擊的行為比起來,香港的精神病房還是“相當人道”的。

     而在5號病房,則長期捆綁著一些病情嚴重、缺乏自控能力的病人。這些人中大部分除了上廁所,就沒有離開過床鋪。甚至還有少數幾個,即便大小便也是在房間裏、在輪椅上。所以5號病房才一直臭氣熏天。這些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懲罰”,但是同樣是對人極大的約束。當一個人四肢都被粗布繩子捆住,完全動彈不得,還不如豬圈裏的豬們有自由。至少就我看來,他們這樣的生活是沒有尊嚴、生不如死,不如被安樂死。

    還有一些住院者,從被送進精神病房,就一直被綁在床上,有時一綁就是一兩天,然後才解開束縛的繩索,允許在狹小的病房內走動。我被關押的23天內就看見了兩次。而據我向護工打聽,平常經常有這種進來就綁很久的。而原因好像是這些人是喝酒或者和人發生衝突,但沒聽說有傷人的。如果僅僅為了預防,就捆綁這麽久,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顯然是非常不人道的。而且相對於前麵那些神誌不清的嚴重病患,這些被捆綁起來“觀察”的住院者,神誌都相對清醒(甚至有些很清醒,除了情緒低落,言談與正常人無異。我近距離和其中一個被捆綁者說過話),四肢全被捆住、隻能抬頭看天花板,想上廁所都得喊護士護工,回來又被捆上。清醒的情況下,被捆著的滋味自然更加不好受。

    相對於罪犯或嫌疑人戴手銬腳鐐可以走動,精神病房的護理人員把人像待宰的豬羊一樣捆綁四肢、不能動彈,後者更痛苦、更限製自由、更加不人道。醫護人員當然美其名曰“為了保護病人安全”,而客觀上顯然是一種體罰、羞辱。這些拘禁、體罰、羞辱,在正常環境就是重罪。即便在監獄,懲罰也要有度,也要顧忌監規和法律。而在精神病房,這一切都成了“合理合法”的行為,而捆綁多久、如何處理住院者的請求、是否及如何責罰醫護認為“有麻煩”、“不老實”的言行,並沒有細致和具體的條文,主觀隨意性很大,更沒有什麽監督、投訴的渠道。精神病院/精神病房,幾乎就是一個法外之地。

    除了這些懲罰,病房還有一些耐人尋味的小細節。例如牆上貼的“防性侵犯小貼士”(明顯是指同性性侵),提到了身邊的人如病友、親屬、陌生人都可能是性侵者,並且教住院者遇到性侵如何防範和保留證據。但唯獨沒有提及醫護人員也可能是實施性侵者。而事實上,對病人最具權力優勢、和病人接觸最頻繁的醫護人員,才是可能性最大的潛在性侵者。這樣的案例即便爆出來的就很多,Google上一搜一大堆。

    如美國國家體操隊隊醫納薩爾性侵超過125名女性,還包括三名奧運金牌獲得者;2020年韓國又曝出了包括國家隊隊醫、教練等人性侵運動員的案例。而自閉症等精神疾病患者因缺乏反抗和告發能力,也是可能被性侵犯的高危群體。這樣的例子和相關研究同樣可以在Google上搜到許多。例如台灣立法院一項提案就提及:“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246號 委員提案第20686號……台南一家安置機構,在(民國)105年(2016年) 1 月初發生教保員性侵女院生;一名張姓教保員,對自閉症、極重度智障等多重障礙的17歲女院生伸出狼爪,隻不過,事過一年,106年(2017年)2月份台南市社會局才接獲檢舉,院方疑似,隱匿案情,長達一年……”提案還提及“近 10 年來台灣性侵案件頻傳,民國 97年到105年受暴人數總共累積88,382人,性侵案件中被害身心障礙者人數8,635人,比例高達9.7%。”

    更令人驚悚的,是2018年12月美國亞利桑那州一家護理機構的女植物人被性侵懷孕並產下一子事件。而後來警方調查證明,護理院一個36歲的男護士是性侵者(而且這個男護士還有妻子和4個孩子,在外人看來似乎並非那種“光棍”、市井流氓、無子女的“典型”強奸犯)。植物人被性侵懷孕極罕見,但性侵弱勢群體、身心殘障而未懷孕也未被發現的,無疑更普遍和更難發現。如果這個女植物人沒有懷孕、男護士性侵時做了一些“防範措施”,或許永遠都沒有人知道這起性侵(而且很可能是長期性侵)了。連聾啞和精神疾病的受害者都難以求助,何況是完全沒有自主意識和表達能力的植物人了。

    這些由護理人員侵害身心障礙或其他弱勢者的案例,都是發生在相對封閉、極不易覺察的環境中,有些如果沒有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如被性侵者懷孕、受害者死亡或被其他人意外發現),就可能被永久隱瞞。因此,被發現和揭露的,隻是千分乃至萬分之一了。而電影《熔爐》反映的真實案例的殘酷更是眾所周知。所以最需要防範的潛在性侵者是誰呢?

    另一個細節是,在餐廳有一個意見箱,病人可以把對醫院的意見寫在一個意見信(我也忘了意見信從哪拿,好像是在護士站)上,有人會定期收走。不過我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認真看。另外,我還遇到過一次醫院人員(是一位50歲左右的女性,應該是代表東區醫院的或者整個精神科的)在這個病房的護士陪同下來病房征求意見,我就提出了不能使用手機和缺乏書報的問題。這些問題他們還會考慮(例如護士告訴我每周二還是周四的上午有圖書車,我從來沒見過,他說我可能在睡覺,所以最後一周我特地注意了一上午,都沒有見有圖書車),但是如果更嚴重的呢?涉及到醫護人員的違規甚至違法行為呢?我說了後麵還會提及我舉報(當然不是給這位工作人員,而是向其他護士)後給我帶來的嚴重傷害和危險。所以這些東西基本和大陸機關單位的“意見箱”、信訪或投訴科室一樣,都是形式和擺設罷了。

     此外就是前麵提到的,在病房活動通知欄紙張上,印著一些日常安排,其中如一些講座、放電影,是有的;但諸如“天台活動”、“電子遊戲”等安排,現實中完全沒有。但護理人員還是每周更換著這些紙張,其形式主義同樣和大陸政府機關、教育醫療單位等機構如出一轍。

    當然,這一切與大陸的精神病院相比,的確是“文明”太多了。

    5.看報紙與書籍雜誌、看電視,獲取信息與新聞;對這些信息、新聞的感想、聯想

    我前麵提到,剛進精神病房,什麽都做不了。一方麵是精神狀態糟,另一方麵是不熟悉病房情況。過了幾天,我才大致了解了病房各種事情,包括報紙的發放、取閱。

    整個K4病房每天隻有兩份報紙,一份是蘋果日報,一份是星島日報。偶爾看見過明報和東方日報,是其他人的探視者送進來的。病房裏一共近百人,雖然大多數神誌不清不看報紙,但剩下二三十人也會很快拿光報紙。隻要少數人不把報紙放回原位或一直占著看,其他人就沒得看。後來我才找到竅門,就是上午10點左右剛發報紙就去拿,或者到沙發上找。偶爾看其他人桌上有就去借,但盡量不借。

    對我來說,這些報紙非常珍貴。我轉移注意力以緩解焦慮、了解外界信息,主要就是靠這些。本來我希望馮女士送一些書,例如在精神病房重讀《一九八四》、契訶夫的《第六病室》,必然有新感慨。但是她很忙,沒空去找,最後給了我幾本教會發的小冊子。而那裏邊除了少數勵誌故事,大多都是宣揚基督教思想,包括一些根本不科學的迷信、明顯虛假的類似於“顯靈”之類的故事,我自然沒興趣看下去。裏邊居然還有一篇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的文章,講他遇襲後的心路曆程,字裏行間都在誇讚“神”、“主”。這樣的敢言之士也墮入這種神學的泥潭,我很是遺憾。我大概翻了幾次也就不看了。(當然,文中也有講基督徒行善、救助弱勢者的故事,但是篇幅很少,大多數還是宣揚教義和各種迷信(例如將一些巧合歸為“神跡”,當然荒誕不經、不值一駁))

    而據護士說,每周二還是周四上午,會有流動圖書車,但是我在的23天,基本是過了三周多,一次都沒看見有圖書車進來。無書可借下,我借過他人的書看,但是書很不好看,有位住院者給我雜誌,也隻有兩本,還是娛樂雜誌《東周刊》。所以,能看的主要就是這些報紙了。雖然看報紙平均每天隻能消磨一個小時時間,其他時間還是來回走路或躺床上難受。但有總比沒有強,而且,有些新聞,在被關押時讀、經曆過關押後回想,別有一番感受。甚至,這些新聞可以和自己的遭遇、自己耳聞目睹的各種事情聯係起來,產生很多新聞本體之外的聯想。當然,大多數感想、聯想,是在出院(或者更準確說是“重獲自由”、被釋放)之後、安頓下來之後,才想到和構思完整的。有些新聞內容是通過現在再查相關新聞或資料,和回憶當時所看,結合起來寫的。在被關押在精神病房時的精神狀況很糟,看報狀態差,記憶的東西也有限。

  (以下新聞因過去很久,而且有些新聞現在查不到原文了,記憶的細節可能會與原文有一些偏差)(想到哪個新聞就寫哪個,除結尾涉及校園暴力和性騷擾問題,以及精神病院的虐待事情外,其他的無特意的先後次序)

    我住院期間,在報紙、電視和雜誌上看到這麽些個新聞(有些新聞電視節目也會提及,但主要是來自報紙)和文章、信息:

    1.美國邊境未成年偷渡者被虐待事件

    當時有幾日的蘋果日報,報道了美國邊境的偷渡者問題。香港報紙稱他們為“人蛇”,出於習慣,我還是稱其為偷渡者吧。

    報道中說,有許多未成年偷渡者被關押在美國邊境的拘留中心。他們無法適應惡劣的環境,好像是吵鬧和表達不滿了,結果就被銬在單間椅子上。他們就更憤怒和不服從,然後就更受虐待,一直被銬著不能動彈。媒體曝光後,拘留中心否認虐待這些未成年偷渡者。這篇報道我現在搜不到原文了。

    看到這新聞,我在想,這和我多麽相似啊。我就是越反抗,越被打壓和傷害、越不被理解,然後我被激怒和感到屈辱,於是通過一些激烈的言語和行為表達憤懣、反抗不公,反而被關到這精神病院裏,和這些偷渡者一樣失去自由。那些剝奪我、剝奪未成年偷渡者自由的管理者、執法者,難道不想想,很多反抗恰恰是你們不合理對待造成的,甚至很多算不得什麽反抗,隻是呐喊幾句、動彈幾下,卻要被進一步壓迫,並可能帶來終身的創傷。此外,我和這些未成年偷渡者一樣,麵對體製暴力、麵對封閉的環境、麵對管理者的絕對暴力優勢,都是很無力的,任人擺布,無力反抗,隻能承受屈辱而無可奈何(當然,弱者的這種絕望處境,恰恰是許多心地陰暗、崇尚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幸災樂禍的談資)。

    依靠暴力的壓迫、拘禁、虐待,不是解決問題的合適方式,這隻會製造對立、增加仇恨,最終導致傷害鏈條的出現和延長,發生更多罪案,對社會和公民產生危害。這些偷渡者隻是為了更好的生活(違法犯罪傷害他人偷渡者如黑幫另說),可以合法遣返、可以溫和對待,何必暴力相加?而我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是為了反抗校園暴力而呐喊,是做正義的事業,通俗點說就是在做好事,也沒有給任何他人造成傷害,為什麽反而要把我關押在精神病房?

    2.屯門醫院護士傷害老人致死事件

    蘋果和星島都報道了屯門醫院護工在護理老人時捅破其肛門致其死亡事件。當然這件事據報道可能是意外而不是虐待。但結合上一件事,以及我看到的陸港兩地養老院、殘疾人護理院的虐待醜聞,如震驚全港的“康橋之家”院長張健華性侵患有智力障礙的女院友的醜聞,很能反映管理/醫護人員的不當甚至惡意虐待行為會帶來多大危害、弱勢群體(尤其身心有障礙者)又多麽容易受到傷害。而精神病房發生的事情,醫護對患者的欺淩,由於住院者特殊的身份和全封閉式的環境,相對而言就更難以舉報和反抗。在知乎提問“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下,知乎用戶“聖f錦意”(迄今22萬關注、210萬讚同、21萬感謝;本回答190讚同18評論)說的清晰明了:“所以,當你被貼上精神病這個標簽,還是精神病醫院這種“比較權威”的地方貼上去的。你到底是怎麽樣,已經不重要了。有無數的人隻認識你這個標簽。你的喜怒哀樂,是精神病的喜怒哀樂。你一切的言論是精神病的言論。你的一切動作是精神病的動作。你就算不說話不動,你睡著了。人家也是說,你看,那個精神病終於睡著了。”(我在本文中引用的曾經被關到精神病院的人,在知乎等互聯網平台上發言大都匿名,原因也是如此。如果公開真名實姓,將會對其名譽造成極大損害。因此,在精神病房被欺淩乃至虐待的,絕大多數都不敢公開站出來投訴、起訴,不僅涉及到非常惡心的“民事行為能力”問題(也就是想起訴精神病院及其醫護,先得證明沒有精神病或者有足夠的民事行為能力),還有反而會讓自己蒙上汙名。司法冤獄者敢翻案,“精神病冤獄”受害者則更多隻是選擇沉默)

    自然,精神病人對醫護人員欺淩的反映、舉報,也是“精神病的舉報”,自然不被人信任,即便他/她有舉報機會的情況下。例如“康橋之家”的智力障礙女院友,就因其“精神健康問題”難以出庭作證,差一點就讓惡院長張健華逃脫懲罰了(隻是後來張健華反咬一口,索取訴訟費,才讓媒體重新關注,大幅曝光了此事)。而更多時候,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連舉報的機會、受理者都沒有。至於反抗,那在香港就等著捆綁和禁閉,在大陸就等著被毆打和電擊吧。至於“和理非”式“公民抗命”,在外麵是正常理性的,在精神病房搞這些“非暴力不合作”,百分百會把你判定為精神病、發神經。同樣,在警署被審問時,可以保持沉默,但是在精神病房,這一定被認為是“不合作”的一種精神病表現,即便不采取什麽手段,至少是出不了院的,可以無限期關押下去。

    因此,香港的精神病院/病房雖遠好於大陸,但毫無疑問,無論哪裏的精神病院/病房,實際上對被關押者的軟性硬性控製、及主客觀欺淩的“彈性”都要大於監獄。因為在這裏,他們不把你視為正常人,而是“非正常人”,在較惡劣的精神病院直接就是“非人”了。我關進監獄還或許能應付,但精神病院怎麽做,都可能把你當成不正常的行為,哪怕在外麵、“正常人”的世界隻是小事。不過據馮女士說,即便警察把我關到監獄,監獄也有醫院的,如果認為有精神病也會采取措施的。我想,那地方肯定不會好於東區醫院。總之,在“精神病”這個標簽下,怎麽對你都有某種“正當性”,自然更容易導致醫護人員更加肆無忌憚濫用權力欺淩,且受害者很難追責。

    關於這個問題,以及相關案例,我後麵還會再講,在此就隻引述這位知乎用戶的話作為評論,以“康橋之家”性侵案這一知名案件為例。

    3.一位男性嫌犯在審訊室自殺事件及其後續影響

    報道中說,一個叫林繼偉的涉嫌非禮女性的嫌犯趁看守警員外出,用布條在北角警署自殺。我當時可能因為腦子太亂,看成了那人剛自殺,現在重搜新聞,發現是前年自殺,今年是宣判該案,所以報道舊事重提。在報道中,提及了警員的疏忽和應該承擔責任。而這個自殺事件及其他同類事件應該對於警局對拘留者管理有很大的影響,也和我後來在西區警署羈留室受了很大的罪估計很有關係,就留到後麵講吧。

    4.一席區議會補選事件

    因為我記得新聞中參加那次補選者的名字,所以現在都能搜到,是佳曉選區補選,由植潔鈴、李鳳瓊、陳真真三人參選。香港區議會有458席,而僅僅一席補選就能得到連續幾天且篇幅不小的報道,說明港媒對選舉的重視、香港選戰普遍的激烈。而我從有關補選的新聞中也看到,連個區議會選舉都能有一些不光彩手段,例如選擇性利用民調,以及相互攻擊,隻講對自己有利的話。雖然以前從互聯網了解過許多香港選戰,但直接看選舉地媒體對小選舉的連續具體報道,還是第一次。當然,相對於立法會選舉和香港三司十二局更肮髒的爭鬥和“官商鄉黑”的各種利益勾兌,這場區議會選舉已經相當“文明”了。在立法會議員中,無論是建製派還是泛民主派(包括本土派、自決派),都有不少素質更加低下、選擇性歪曲變造事實甚至明顯撒謊的。看過這次補選報道後,又想到以前看到的香港從特首到議員選舉的各種負麵現實,讓我對香港民主運作有了更複雜的感知。不過,要民主,就要容忍許多公開的對立與醜陋。因為,沒有民主,會有更多看不見的爭鬥與肮髒。我也在想,連這樣的有頭有臉的人物都談不上清白無暇,何況普通香港人,以及精神病房裏的醫護呢。即便香港,離真正文明進步的社會,也還有很長的距離。

    還有一個感想是,既然政治需要保持多元化和競爭以相互製約,像監獄、精神病院這些封閉場所,難道不需要獨立監管機構的監督與透明化管理嗎?精神病房住院者不需要類似於律師性質的“辯護人”以維護其權利不受侵害嗎?

    5.梁天琦被判入獄事件

    這則新聞是我被關押期間看到的最重大新聞之一(另一個是特金會)。報道中說,梁天琦因參與旺角騷亂,以暴動罪被判處六年徒刑。報紙上的相關新聞和評論有很多。例如“胖子”家人送來的明報上就有一篇《梁天琦與“全共鬥”》的評論(我在餐廳看這一篇時,還有一個護士說“不要看這個啊”,意思是說這是宣揚暴力的東西,不適合看。因此我回到自己床鋪才又打開看),對比了香港和日本、歐美帶有暴力色彩的社會運動之異同。還有一篇星島日報的《慘過梁天來》,借梁天琦事件講了一個曆史上的冤案,戲稱香港青年人不知道“慘過梁天來”,卻能明白“慘過梁天琦”……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關於旺角騷亂,也就是騷亂支持者所稱的“魚蛋革命”,我是有所了解的,不過沒有比對另一場香港動蕩“六七暴動”了解的多。因為我是左派,所以對後者更關注,哪怕時代很久遠。在我看來,旺角騷亂是社會各種不滿的大爆發,既是香港回歸以來自由日益萎縮的激烈反彈,也是香港貧富差距巨大、階層固化嚴重下的必然產物。但我認為,旺角騷亂缺乏清晰的政治立場,最終不可避免的淪為實實在在的“騷亂”,而不是“革命”。六七暴動雖造成一些悲劇,且有外部力量影響,但畢竟是被壓迫人民對社會不公和港英殖民政府腐敗與專製壓迫的奮勇反抗,有鮮明的政治立場。此外,旺角騷亂是由持港獨傾向的本土派領導的,更讓我增加了對它的負麵感知。

    關於香港社會問題,我一直認為香港最大的問題不是中共的滲透,而是從港英至中共時期自始至終奉行的新自由主義政策。在低稅率、高房價等親商政策下,香港貧富差距極大,階層固化程度遠超中國大陸,是各種社會矛盾的根源。中共對此有一定責任,但把黑鍋都扣中共頭上顯然不合適,這個鍋最主要應是港英當局和香港權貴階層自己背。香港的極度親商親權貴親資本主義的政策,主要就是港英時期英國和華人太平紳士合作搞的,中共後來沿襲了港英當局的基本政策,是英規共隨罷了。英國不僅在香港,在新加坡、印度、南非搞的都是這一套,不顧平民死活,為了自己商業利益一味扶植大資本家大地主,縱容當地人做土皇帝作威作福,也就是“特別統治主義”。這種對權貴的扶植和對社會的放任,就導致社會不公的不斷加劇。這就是我對香港社會問題的基本看法和立場。

    因此,我對於香港本土派把香港社會問題的根源歸咎於大陸,認為香港獨立就能解決問題的觀點,很不讚同。他們以“民族”自決而非維護小販等下層市民權利為出發點發起暴力,我自然不支持。雖說梁天琦他們也是反抗體製暴力和壓迫,上述的明報那篇文章就提到,市民和學生發動暴力行動,無論是席卷法蘭西的“五月風暴”,還是日本“全共鬥”製造的一係列事件,都是為了反抗更大的暴力--來自體製的軍警乃至整個國家機器的暴力、暴力壓迫,有一定合理性和正當性;但是,暴力就是暴力,何況我認為香港本土派並沒1960年代席卷世界的一係列社會運動那樣有很明顯的正當性,相反充滿狹隘、排外(主要就是排陸)、短視與自私。因此,他們受到懲罰是理所應當。至於是否過重,就是另一回事了。

    刑罰是否過重呢?僅以“暴動罪”判六年,我覺得確實過重了。因為這個罪行主要強調公民對體製的暴力反抗,而不是對個體的具體傷害。一個體製的威權程度嚴厲至此,也就和專製差不多了。我作為弱者,充分體會過大陸專製的嚴酷,又被香港警方抓捕和關到精神病院,自然明白個體公民麵對國家機器的虛弱。如果再嚴懲反抗者以助長威權,會進一步讓香港向專製極權化淪落。真正需要懲罰的,還是具體的暴力行為及其所造成的傷害、破壞。

    雖然我對港獨持反對態度,但是對梁天琦等入獄者還是比較同情的。他們也是有理想的人,並且肯為理想付出代價、做出犧牲。雖然我與梁的理想大相徑庭,在香港的統獨問題上態度截然相反,但至少都反對專製與強權,都反對中共獨裁統治。對於其他因騷亂被判入獄的,我同樣是不讚同其觀點但同情其勇氣與犧牲。他們中許多人都是20多歲,正值大好年華,卻不得不忍受數年牢獄之苦。這讓我想到參加六七暴動的那些青年學生和工人,許多人也因坐牢和被打壓,毀掉了一生。即便回歸之後,除了少數成了風光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之類,大多也是邊緣沒落之人。中共反而與他們的敵手--富豪資本家以及港英政府的“舊電池”們合作,真是悲哀。我看到那段曆史,更感到中共的可惡,他們不僅獨裁專製,還拋棄了曾經為理想而抗爭、傷痕累累的、戰鬥在一線的革命戰士。理想主義者,總是被追求一己私利的權貴集團所利用,成為了工具、炮灰。

    此外,我還在報紙上看到遊蕙禎坐牢的事情。我對她的評價,與對梁天琦的基本一致。相對於梁,她更缺乏對香港曆史現實和中國文化的充分認知,這從她在紐約時報上撰寫的文章就可以看出。例如她說“自從1997年從英國手中接管這座城市以來,中國已經侵蝕並幾乎摧毀了香港的民主。……人們在相對開明的英國統治下所珍視的公民自由和權力分立等概念,正在遭到拋棄”。這顯然與事實不符,港英時期比現在更專製,除了彭定康擔任港督的最後幾年。而紐約時報另一篇關於她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出她一方麵主張港獨以抵製中國大陸的影響,另一方麵卻對中華文化劣根性和中國古代專製主義曆史缺乏認識(例如她說《論語》對她世界觀影響很大;她“中意”中國封建王朝,“特別中意”秦朝)。而最後給出的藥方:“隻有從中國分離出去,香港才能擁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的這個“隻有……才……”句式更是荒謬。認知錯位導致判斷錯誤,是香港青年民主人士的通病,而本土派、港獨的崛起,這種思想謬誤“功不可沒”。不過她敢於承擔宣誓風波中衝擊立法會的責任,入獄服刑,而不是像一些傾向於港獨或自決的選擇逃跑,我還是比較尊重和同情的。

    我出院後,在推特上看到支持“上海獨立”的上海人胡誠宜被送進上海的精神病院且遭拘禁和電擊事件。而在香港,單純主張港獨並不會被抓捕,更不會被認為精神不正常而被送進精神病院。那麽精神是否正常,究竟是根據本人精神狀況判斷的,還是大環境、大多數人的意誌“決定”一個人有病還是沒病?我既反對港獨也反對上海獨立,但不讚同因為他們思想相對特殊,就認定為“不正常”。即便中世紀反抗教廷思想壟斷的哥白尼、布魯諾、伽利略,也隻被視為“異端”分子而不是精神病。同樣,我主張防治校園暴力,並提出諸多建議,並四處奔波呼籲,確實沒有其他受害者這麽做過,至少在中國是第一人。然而,這應該被視為“不正常”嗎?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就按法律懲辦;如果沒有違法犯罪,就可以自由講話做事,包括提出與眾不同的主張、做有別於主流的事情、選擇特立獨行,為什麽要扣上“精神病”的帽子並關押在精神病院?

    還有,反對暴政、反對粗暴執法的社運者和小販可以暴力反抗警察、城管,那麽精神病院,尤其大陸和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精神病院的病人,遭遇醫護人員欺淩、虐待及各種不公對待時,又如何反抗呢?恐怕是完全沒有反抗能力和條件的,隻能完全忍受、任人欺淩。

    關於入獄的梁天琦等人,我最後想說的就是,希望他/她們在獄中平安生活,也思考下究竟做怎樣的事,對香港人才更有利?香港和大陸的關係究竟應是怎樣的?如何更好的應對大陸人入港旅行、炒房、“文化入侵”造成的各種滋擾、危害?如果簡單的想驅逐“蝗蟲”,是不是很像美國和南非的種族歧視、種族隔離?這符合現代文明嗎?到底是“民族/城邦主義”和“香港獨立”才能救香港,還是選擇和大陸人民一道,和香港傳統泛民團結,共同反抗中共的專製極權,建設民主的中國與改造國人、重建自由的中國香港?

    (當然,我自己也在反思,我的大中華情結、大一統理念,與中國社會現實有哪些衝突?是不是需要修正?雖然現在我沒有轉變念頭,並認為會堅持下去,但的確有動搖。關於這個問題,我會另外撰文分析,在此就不展開論述了)

  (在我寫作本文期間,發生了震驚世界的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當然此時我已寫到返回大陸之時(2018年7月初)那部分,不是寫到這裏時),及衍生的一係列暴力行為。我不僅看到了這些,還看到事件中港台陸及其他地區相關人士的言行、表現。這讓我對香港問題的認識、對這些港人與涉此問題的非港人的看法發生了重大變化,有了更深更具體的認知。不過論述起來篇幅極長,就不在此進行評論了)

    6.特朗普和金正恩在新加坡的會晤

    特金會是我住院期間世界上影響最大的新聞,無論香港報紙還是電視新聞,都密集報道了此事,病房裏的電視新聞節目不斷循環播放二人握手和會談的視頻。不過這特大新聞反倒與我沒什麽直接關係。但是現在想來,也有一些感想。對特朗普,我持很負麵的看法,這個在此不展開講,後麵我還會提到。至於金正恩,眾所周知,他是朝鮮第三代獨裁者,與其祖父和父親一樣,將治下的大多數人民置於地獄般的處境之中。僅僅在1990年代,朝鮮就有少則數十萬多則上百萬人死於饑餓。而遍布朝鮮的集中營更在製造累累罪惡,就如《平壤水族館》中敘述的那樣可怕。而國際社會總把朝鮮核問題放在首要位置,卻對朝鮮人權問題相對忽略,甚至為前者犧牲後者。我想,當金三風風光光與特朗普握手時,死於其家族世襲暴政的朝鮮死難者靈魂何安?至今仍沒有自由和處在饑饉狀態下掙紮求生的九成以上的朝鮮人民又作何感想?隻談核問題而完全回避人權災難的特金會取得成功,是朝鮮的福音嗎?還是金氏家族得到了繼續奴役人民的護身符?

    7.鎮江老兵維權事件和卡車司機罷工事件、大陸醫院醫生違規操作致病人感染艾滋事件

    港媒對中國大陸的報道,總體較少,且不同媒體所占篇幅不同。報道中國大陸新聞最多的,是傾向反共的蘋果日報,至少占到主要新聞板塊的五分之一。而親建製的星島日報就相對較少。至於電視新聞,則很少提及大陸,偶爾隻有關於中美貿易衝突的新聞,是當作國際新聞來報道的。

    鎮江老兵維權事件、卡車司機罷工事件性質類似,就放在一起說吧。兩起事件都是大陸非政治性的維權事件,港媒的報道也算比較詳細了。例如鎮江老兵大半夜被毆打、扔到溝渠裏、不允許戰友去醫院探視等。關於卡車司機串聯罷工,也報道了一些細節。在大陸媒體幾乎無法報道任何集體維權事件的情況下,香港媒體的報道,起到了一個很重要的窗口性作用,有助於港人及有條件看到港媒的大陸人知曉這些在大陸被封鎖的消息、對大陸的黑暗麵有具體的了解和更多的關注。

    還有一件在蘋果日報看到的新聞同樣值得說一下,就是大陸一位醫生因為違規操作致使5人感染艾滋病事件。我重獲自由後,又將在並病房裏看到的該新聞做了更詳細的查詢。據報道,浙江省中醫院醫生趙金方嚴重違反“一人一管一拋棄”的職業規定,致使5人感染艾滋病,其中竟然還有兩人已經懷孕。此事在內地曾長期被封鎖,隻有如新華社等少量報道,直到判決書公開才大規模曝光。而最後的判決結果是,僅僅以“醫療事故罪”將趙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這說明:1.醫療事故罪罪名量刑很輕;2.沒有使用“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合理嗎?)。而其他責任人僅僅是各種警告、免職(相當於暫避風頭)處分,無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而受害的5個生命,和另外兩個即將成為生命的胎兒,則都毀掉了。如此輕罪重罰,是非常荒謬可怕的。

    因為我比較關注社會新聞,加上我好幾個家人(奶奶、父親、姑姑)都在醫療係統工作,而我又和報道醫療方麵的記者有過接觸,所以對於醫療界一些內情有所了解。關於這件事,我在推特上有過評論,整理一下搬到這裏吧。

    相對於公檢法和其他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理工技術人員違法犯罪,有時造成的後果並不亞於政府和高官,但這些“非權力機構”和“非官員”的罪責往往會被輕視、忽視。他們違法行為難道可能比政府部門的失職瀆職情況少嗎?但他們同樣有著和政府類似的特權帳幕。例如醫患衝突和司乘衝突,當然需要就事論事,根據每件事是非曲直做孰是孰非的判斷。但我個人在總體上是會更多批評醫方司方的。因為無論是醫生還是司機,都是有一定的環境優勢、技術優勢,甚至可稱為“權力優勢”的。當然細分明顯醫生更具備此特征。醫司類似於政府,患乘則像老百姓,雙方資源力量是不對等的。因此醫療人員違法犯罪往往難以被追責,追責後也受罰很輕。例如杭州輸血導致艾滋事件,醫生隻被判了兩年多,這還是鬧大了才處理。如此重罪輕罰,自然有恃無恐。社會地位較高的理工中產儼然成了次級特權階層。

    中國理工網醫界常年存在的各種亂象沒有得到充分重視,一方麵是因為中國政府的專製、瀆職,及缺乏法治的大環境,另一方麵是自由派等社會批判者過度集中於關注政治亂象而忽視了工業、IT、科教文衛等以精英和中產為主體的行業和領域違法犯罪的泛濫(甚至許多自由派自己就是這些行業中產崗位的既得利益者),在政府和平民間出現了對以上機構人士批判與管製的真空帶,導致社會關注的不足與社會治理的缺位。這是非常可怕的,因為這些行業組織是一個國家的軀幹,是弱於政府但強於平民的既得利益團體,一旦作惡或發生嚴重過失,其利用技術壟斷和信息不對稱的優勢隱瞞、變造事實,政府又不作為、司法腐敗、中上層勾結和枉法,老百姓就會深受其害而無力申冤。而這又會助長這些“次級特權階層”的違法犯罪。這種惡劣狀況亟待改變。例如,要促進相關行業和其服務對象話語權的對等,讓衝突雙方的聲音都能被社會聽到,才可能公平公正的解決各種糾紛。而第三方的監管與仲裁機製的建立健全及其實質化中立化,更是重要且必要的、不可或缺的。

    (我個人對醫生並沒什麽惡感,我遇到的絕大多數醫生反而都不錯,例如在河南和外省好幾個城市和縣城的醫院、社區醫療服務中心,我體弱多病多次打針輸液甚至住院,醫護大都挺好的。但是有些重病醫院就不一樣了,例如北京、鄭州那些大醫院的各種醫患衝突、醫療事故,以及一些醫護人員惡劣的態度、言論、行為。在香港東區醫院這裏,也隻有盧偉傑一個護士很惡劣,其他的人沒有表現出特別壞,最多是有的比較冷漠、缺乏尊重和禮貌。但夠的上非常惡劣的隻有盧偉傑一個人。但我也不能因為自己在大陸各醫院就醫相對較好的經曆去抹除其他病人和家屬的痛苦。如今醫患雙方在輿論場(例如知乎、微博等各互聯網平台)的聲音完全不對等,醫護人員都是抱團講一麵理,壟斷話語權,實在太囂張了。還有例如前麵提到過的“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張洋,以及北京積水潭醫院的醫生“燒傷超人阿寶”寧方剛等人就是沆瀣一氣、狼狽為奸、顛倒黑白,瘋狂攻擊謾罵對醫護人員進行批評的記者、患方及其他人士,是囂張跋扈的典型。2016年,正值習近平政權瘋狂打壓維權人士、民間公益組織和維權組織紛紛被取締時,“中國醫療自媒體聯盟”宣布成立。“醫自盟”的成立是習近平時代傾向強勢一方的社會達爾文政策的衍生物,並和將醫療糾紛中的“醫鬧”打成“黑惡勢力”相輔相成,加劇了醫患之間權力、話語權的不對等(患者方麵就沒有也不會被允許組建“維權聯盟”、“患方自媒體聯盟“)。醫護人員在醫患關係中處於絕對優勢,有著遠多於絕大多數患方的金錢、人脈、人數(暴力)優勢,更有醫療衛生部門的權力後盾(甚至醫院自己就是一個“準權力機構”並有著依醫院級別和規模而不等的大量資源和人脈),以及更關鍵(也往往是致命且難以製約的)專業技術及其醫療糾紛詮釋上幾乎完全的壟斷性話語權。他們利用以上諸般優勢欺淩弱勢方,然後還反而把和他們有糾紛的病人和家屬全都打成“醫鬧”,把自己說成白蓮花,我才在醫患關係方麵發言。對於這些恃強淩弱的,我非常痛恨。我很看不慣某一方借助一些特殊優勢欺淩弱勢,無論是政府還是黑惡勢力還是別的利益集團)

    關於前兩件新聞和我的關係、看了這三件新聞後我的感想,前述《個人情況說明》中的一段話恰好可以應答:  

  “4.校園暴力受害者數量眾多、程度嚴重,但是都處於孤立無援、被社會嚴重忽視的狀態。其他的受害者都有組織,無論是討薪教師、上訪退伍兵、女權活動者、基督教會成員……他們都有組織、能夠互相通氣和聲援,一旦有人被捕被打,就能被社會廣泛知悉。但是像我這樣的校園暴力、家庭暴力之類的受害者,是沒有辦法被外麵了解和聲援的。一旦被抓,就出不來了。

    這也是我在建議書中提到為什麽要建立防治校園暴力的NGO、讓校園暴力受害者組織起來、讓公民們都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的原因。他們需要組織起來,更準確說是需要被組織起來,因為他們自己沒有能力組織起來,普遍處於孤立無援、眼睜睜看著、等著自己受欺淩卻無能為力的狀態。

   5.校園暴力受害者與《熔爐》中的殘疾孩子類似,是屬於必須有外力介入、他人幫助才能維權、正常生活的人(群體),他們與有自主維權能力的工人、教徒、退伍軍人並不一樣,他們缺乏求助、組織、謀生、對抗的能力,無法自己去維權,必須要有非受害者也就是作為成年人的社會活動人士、普通公民等的幫助與聲援。”

     而以上這些話,也基本適用於因維權、家庭矛盾等“被精神病”者和真的精神病人,尤其被強製關押在精神病院的人。麵對強大的、傲慢的、壟斷專業話語權的醫療機構,及其中醫護人員組成的利益共同體,這些“被精神病”者和精神病人同樣、甚至更迫切需要他人的幫助,需要被組織起來,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8.港鐵沙中線醜聞

    關於港鐵沙中線醜聞,也是病房電視新聞中循環播放的要聞,在兩大報紙上同樣占據大量篇幅。因它涉及到許多技術性問題,我就不多講新聞本身如何了,隻講講感想。

    第一,香港的法治、權力製衡、輿論監督,對於曝光和問責這類問題作用重大。如果在大陸,這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小事”,基本不會被曝光,引不起什麽風波。在大陸,哪怕死人了,如果不是死在大城市或者死的不是大城市戶籍居民、死亡人數不太多,都很難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和相關機構的問責。相對於港媒對“剪短鋼筋”這麽件不算太大的事密集的報道,大陸也就天津大爆炸和七二三動車事故有這種報道規模,而且要受審查和限製。至於反對派問責什麽的,大陸自然是零。所以,雖然這些年香港民主自由萎縮,但至少在民生問題和非政治性事件的處置上,香港比大陸還是好太多太多。

    第二,無論大陸還是香港,包括知名企業在內的各種強大利益集團的嘴臉都很醜惡。我當時看到關於沙中線醜聞的新聞,還以為港鐵肯定竹筒倒豆子承認各種過錯。但是現在查閱維基百科上相關信息,發現與大陸許多人和機構一樣,同樣各種撒謊、搪塞、隱瞞事實,很是醜陋。所以,人性惡的一麵根深蒂固,有權有勢有錢的人、知名企業等利益集團同樣如此,而且危害更大。他/它們看起來很有社會地位、權威和知名度,但卻匿藏著醜惡的另一麵。同樣,學校對校園暴力、精神病院對病房中醫護人員的不當甚至違法犯罪行為、養老院幼兒園對虐老虐童行為,也會想方設法隱瞞真相、掩蓋醜聞、避重就輕,而不是承認過錯或罪行並去解決問題。如大陸涉及虐童的紅黃藍事件和攜程幼兒園事件,如香港頻發的虐老風波,均是如此。

    第三,沙中線事件其實並不十分嚴重,隻是有一些安全隱患,但是卻引發廣泛關注;但是每天大陸和香港都有的性侵犯、家庭暴力、校園暴力、虐待老人及精神病人與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事情,當事人承受著巨大的苦難,卻無法引起社會同樣的關注。這說明,人還是傾向於關注涉及自己的利益,而忽視他人的痛苦。地鐵人人都坐,自然擔心安危,哪怕出的問題並不很危險;弱勢群體生活狀態惡劣,相當大比例的弱勢群體還被殘酷虐待,但弱勢群體是少數,主流人群就事不關己了。

    例如大陸上訪者朱永健,就曾被關押在蘇州市吳中區精神病院(蘇州是中國最發達的江浙滬地區最富有和市民文明素養最高的城市之一),受到嚴重虐待。據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撰寫的《“最黑暗的角落”--中國精神病非自願收治濫用報告》所述,“精神病院裏麵的生活條件非常惡劣。因上訪被關進精神病院的肉店老板朱永健說:“他們裏麵的飯很難吃,我根本吃不進去,簡直就不是人吃的,我想豬都不會願意吃那種食物。再加上我被用大單的方式捆了2次,身體難受的要命,體重肯定會減輕的。”“大單就是雙腿雙腳捆緊,綁在床尾,再把兩個胳膊拉緊,緊緊綁在床頭,把人的身體就等於是拉長了,你說那種感覺能好受的了嗎?太慘無人道了!我真不知道他們怎麽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關於病房夥食的描述,與前麵提到的例子描述吻合,看來大陸精神病房住院者夥食條件極差很普遍,哪怕在蘇州這樣江浙地帶的大都市也是如此)

    可這樣的事情,在大陸卻悄無聲息。除了是因為涉及上訪媒體無法介入等因素,公民對弱勢群體權利的普遍淡漠,也是原因之一。絕大多數在精神病院遭受虐待的人,並非因為上訪,而是其他非政治性原因,我前麵舉有例子,後麵還會列舉。人們關注奶粉、疫苗醜聞,是因為他們也有孩子;他們不關注精神病人和殘疾人權利,是因為他們家沒有精神病人或殘疾人,或者有也被他們送到精神病院當累贅拋棄了(關於這種情況,我後麵還會引用權威文章講述)。自私和冷漠,是人類精神的癌細胞,不去除,就會擴散、病變,讓人與人之間充滿隔閡與仇恨,對缺乏獨立抗爭能力的弱勢群體、邊緣人群的傷害是毀滅性的。

    9.“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郭利維權事件

    就在我滯港期間,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郭利(他自己也被奶粉廠家陷害,已不止是“受害者家長而且也是受害人了)也到了香港,希望在香港起訴毒奶粉企業。郭利隻和媒體進行了溝通和嚐試走法律途徑,他走法律途徑有沒有成功不知道,但至少得到了媒體報道。我找的組織機構更多,卻因籍籍無名等原因一敗塗地。因郭利赴港,蘋果日報中國組再次報道了他維權的事情(看新聞似乎蘋果中國組以前報道過或至少聯絡過他)。這則新聞,最能看見我自己的影子。郭利被黑心企業陷害,我遭遇的校園暴力的表現就包括現實和網上的各種侮辱誹謗;郭利孤身一人尋求翻案、因毒奶粉事件維權,我也是獨自呼籲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郭利在監獄受到毆打且隻能默默忍著不吭聲、其他犯人不允許和他說話、吃已壞掉的肉、有段時間承受在被單獨監禁在類似地下室牢房的孤獨之苦;我因維權抗爭割腕,被關進精神病房受屈辱(後麵還被關在警署羈留室受罪)(當然,我受的罪明顯比他輕)……

    而我和郭利最相似,也是郭利與我最痛心的是,朋友、親屬幾乎都避而遠之(我父親也不支持我維權,我也是背著他做的),社會公眾也沒有任何協助與呼應。更糟的,如郭利所說,當他出獄後成功翻案,被宣判無罪後,打電話給朋友,“他身邊的朋友全都不吱聲了。“郭利說:"因為(作假)這個環境大家已經習慣了,突然有人說真話,大家覺得挺不可思議的。"而我在2008-2014年麵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而抗爭時、2016年受到互聯網圈子裏黑社會式威脅時、2016-2018年維權和呼籲過程中,以及我從香港出院返陸後的各種遭遇,如知情者的沉默、旁觀者的冷眼、朋友的拋棄、麵對我乞求時的拒絕與鄙夷,無不反映著這個社會的冷漠與殘忍。有必要再重複一遍索爾仁尼琴的話:“一個人要能夠勇敢戰鬥,需要感覺到背後有庇護、側翼有支持、腳底下有大地。”可我在戰鬥時,誰肯庇護我?支持在哪裏?腳底下則是懸空的萬丈深淵。為何中國社會如此可悲?僅僅隻是因為專製統治嗎?國家的崩壞,有幾人無辜?

    更諷刺的是,在講述他的這些遭遇的新聞的微博評論區(大陸媒體也有報道,但相對於港媒,回避了部分內容),清一色(說99%都不誇張)都是支持他的言論,對他的維權讚不絕口,同情與憐惜鋪天蓋地。此外,還有一些批評他妻子、朋友冷血的評論也得到高讚。但是,這些評論者在現實中會如何對待郭利這樣的人呢?我們根據日常經曆,很明顯可以判斷出:網上這些很有正義感的網友,在現實中遇到郭利這樣的受害者、遇到身邊的這種不平事,幾乎會和郭利的朋友一樣(難道會不一樣嗎?),遠離他,“不吱聲”,至少也不會給予任何實際的支持和公開的聲援;更不會去選擇與受害者一道,同惡人、流氓團夥、強大的利益集團、邪惡和腐敗的政府等各種惡勢力作鬥爭。我自己就親身經曆過多次,例如本文開頭提及的那起網絡暴力中圍觀者的表現就是例子,此外還有更慘的情況。所以,這就和如今的國人批判文革和紅衛兵一樣,隻會批評他人和不相幹的事,而缺乏自省,更不會在現實中自我糾錯與改變。“好人都在網上,壞人都在現場”,這話沒錯,也是國人、世人劣根性之一。國人不僅不能知行合一,反而知行分裂,口頭上都很有正義感,卻在涉及自己利益和需要實際付出的時候都選擇自私自利、沉默不言;甚至“知”也可以分裂,“行”更可以分裂,總是使用雙重標準評判不同的事情、對待遠近親疏強弱貧富不同的人,對自己與他人更是完全兩套邏輯且絲毫不覺得可恥。這就如同“四人幫”批判林彪一夥、網友評論“小悅悅事件”中路人冷血無情一樣,並不把自己的惡行或冷漠包括在批判範圍內,也不知道或裝著不知道自己同樣在作惡或縱容作惡。

    像郭利、我這樣孤立而弱勢的受害者,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被精神病”和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種弱勢受害者們,如何才能安全和更有力的維權呢?我在《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有專門論述,現摘錄(並略做增補)如下:

    “第十,要有更多的社會組織和公益誌願者參與到防治校園暴力中來,校園暴力受害者及其家長也應該團結起來,組織起來。就像現在一些活躍的環保、教育、科研的NGO一樣,對於校園暴力問題,也需要社會廣泛的參與。……其實我認為不止受校園暴力孩子的家人應該組織起來,現在社會上各種殺人、強奸、致殘、被打砸、受敲詐勒索等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及其親屬也應該組織起來,組成例如“暴力犯罪受害者聯合會”、“經濟案件受害者互助同盟”等,即使具體遭遇往往大相徑庭,但是有了組織就有力量,弱者(受害者不一定都是弱者,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是)應該團結起來維護權益,這樣才能和往往是政府機構及官員、地方強人、黑惡勢力、企業(尤其國有企業又尤其其中的央企,例如金融、鐵路、煙草、石油)、事業單位(例如醫療、教育)乃至其他有組織、有權有錢有關係後台的強勢的加害者一方抗衡,不至於讓法院的調解或判罰因為外力而不公、不讓受害者在訴諸法律之後再受強勢者欺淩、威脅、襲擾等對維權的各種阻撓。當然這也需要政府和社會上層(公民運動領袖、知名學者、媒體人、企業家、社會活動家等)的幫助,給這些人牽線搭橋,提供財力支持、信息支持、智力支持、輿論支持、法律援助,幫這些弱者構建互相溝通、聲援的平台,讓弱肉強食的社會稍稍能夠平衡一些,不被野蠻時代的叢林法則殘餘過度的玷汙當今時代的文明與秩序。”

    當然,想實現以上這些,有待於製度的變革和公民社會的成熟。最重要的,還是改變冷漠自私的人心,在人民中樹立關心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公民意識。此外還要強調的一點是,受難者不缺少無用的、起哄般的鼓噪,缺少的是及時、切實、有力的支援。當然,旁觀者的確沒有強製性義務為抗爭者提供物質支持。但是,作為一個公民、作為有良心的人,當我們看到郭利這樣既是“弱者”又是“勇者”的人、大寫的“人”,如果我們有一些物質基礎,拿出哪怕年收入的千分之一、甚至可以更少點(是的,更少,不用更多,更多當然更好,可更少但拿出來也行啊)支持一下,難道真的很難嗎?而且,如果人們能夠團結互助,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勇於抗爭的人提供物質、精神支持,以及輿論聲援、安全保障,最終也有利於自己與家人。就以郭利為例,他在客觀上不就是為所有毒奶粉受害者討公道嗎?他的抗爭讓相關企業有所忌憚,讓更多孩子免受毒害。對這樣的人,我們難道不應該感謝並且提供物質上的支持嗎?我為人人,人人為我,良性循環,人們才都能安全、幸福的生活。

   (關於這件事,還要補充一點的是,郭利因曾是中產、知識階層,通過努力至少部分得到了公道,例如服刑期滿後提起訴訟得到無罪判決,但加害者依舊沒有受罰,其也付出了五年牢獄之災、工作丟失,身體和精神飽受摧殘,當年擔任翻譯工作年薪百萬的生活也回不來了,隻能靠儉省節約的花微薄的殘疾人補貼、低保,以及母親接濟的錢款度日。而還有更多沒有郭利曾經的經濟條件、知識和能力的弱勢群體,連他這樣半翻案的條件都沒有。他/她們比郭利更悲慘,但卻因為弱勢,受難的沒有生息、動靜,就“殘死如草不聞聲”了。不要說他們本身貧窮卑賤缺乏條件,受難後遭受一係列打擊如喪親之痛、冤屈帶來的心理創傷,以及抗爭中的牢獄之災、被關精神病院之後,人也就垮了廢了,根本沒機會去伸冤平反)

    10.慶陽女學生跳樓事件

    港媒對發生在大陸的這個事件還是花了不少篇幅報道的,尤其對圍觀起哄者的反應做了重點描述。包括香港人在內的許多海外民眾之所以歧視大陸人,與部分大陸人總是做一些在相對文明的社會無法接受的惡行有很大關係(當然這並不代表對大陸人無差別的看待、進行歧視就是對的,相反我認為這不對,有原因不代表就對)。本事件大致情況是,甘肅慶陽一位女學生被教師猥褻,起訴至法院,但法院以情節輕微為由做出不起訴決定,學校也拒絕開除涉事教師,女孩因此得了抑鬱症和創傷後應激障礙,無法正常學習和生活,感到不公和絕望,因而要跳樓自殺。然而,她試圖跳樓時,四周許多圍觀者叫好起哄,“你到底跳不跳啊”、“要跳就跳,果斷一點”、“樓下好熱,快跳啊,你到底跳不跳?”……等各種言語嘲諷、激將,甚至有人拍下現場視頻傳播,在視頻解說中對女孩各種冷嘲熱諷。最終,女孩掙脫營救的消防員,跳樓自殺身亡。

    這種譏諷、嘲笑、激將、侮辱,我自己早已經曆過許多次,其中有三次給我造成極大創傷,是我考學失敗、前途被毀、患上抑鬱症、走上自殺道路的主要原因。例如2012年初在河南師大附中,我受到各種歧視和欺淩,加上其他原因,一天晚上就站在牆邊桌子上,許多同學都在拍照、起哄,讓我去和有矛盾的人去決鬥,別打擾他們學習(雖然這些人自習課根本不怎麽學習)。後來還把我的照片傳到QQ空間,各種辱罵諷刺……在我的《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中有具體講述,在此不詳述。所以,我很能理解這位女生的絕望。她之所以沒有立即跳樓,就是還有求生的渴望,還希望得到人們的鼓勵和溫暖(很多自殺的人在自殺行動前都會這麽想)。但是她換來的卻是惡毒的嘲諷和激將。這也是我為什麽選擇自殺、為什麽過不下去的原因:國人太冷血了,生活中處處都能感受的這種冰冷甚至惡毒,冷漠是常態,溫暖才是例外。上麵那條關於郭利的新聞不也是嗎?

    與郭利維權事件另一處驚人的相似是,慶陽跳樓事件曝光後,公共輿論場又是一邊倒的譴責圍觀起哄者,卻並不反思自己是否也是冷血殘忍國人中的一員、有沒有在現實或網上刻薄的對待過他人。看平日許多非明星名人的普通陌生人自殺事件新聞的微博和論壇評論下,“自殺請在家,方便你我他”等在文明法治的國家會被普遍譴責甚至足夠入罪的仇恨言論不僅數量眾多,還往往得到高讚,被頂到評論區上方。而且這次慶陽跳樓事件,之所以國人一致譴責圍觀起哄者,似乎因為發現女生是因遭受不公、被教師猥褻受屈而自殺,且自殺時沒有“影響”到其他人,反而自殺過程中又受傷害,所以是個“完美受害者”。相反,如果是因為做了什麽錯事哪怕隻有一絲一毫個人責任而自殺、自殺時打攪了一下別人的工作生活,死法不合群眾的心意,就不會同情甚至惡語相加了(哪怕這個錯小到拘留15天、罰款500元的懲罰都夠不上(罪行夠判5年、10年徒刑可以逼死嗎?有權逼死嗎?),甚至根本構不成違法犯罪)。例如北京地鐵發生自殺事故後,地鐵停運了一兩個小時,就有許多人抱怨影響自己上班,謾罵自殺者。連一個平日心地相對善良、比較明白道理的Y姓女醫生,且是一位有400萬粉絲的實名大V,在地鐵自殺事件後,都在微博上公開說“自殺能不能不影響別人”之類言辭(雖然她也補充解釋說本不應這麽冷血)。

    更進一步的,還有網友集體逼死自殺者的,例如四川瀘州某網友直播燒炭自殺,竟有上千留言逼他去死。“11時20分,小曾在微博上留言“老子不死了行不行?”40分鍾內,數百條留言湧進了這條微博下方的評論,有人說“不行”,有人說“你賠我流量”,也有人說,“你必須死”。……也有網友試圖阻止小曾自殺。@折原林也_琳是兩名參與勸慰的網友之一。……@折原林也_琳看到更多的網友湧進了微博,咒罵的留言太多,每刷新一次就會多出一百多條。勸慰的聲音瞬間被淹沒……”(摘自新京報《95後少年:按不下停止鍵的自殺直播》)。

    這種認為別人做一點錯事、哪怕隻是感覺不順眼不完美、或稍稍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就覺得自殺不值得同情甚至譏諷咒罵的思想,普遍存在於國人心中,連平常的“好人”都是這樣想,這才是比慶陽跳樓事件中圍觀者惡行更可怕的。因為前者得到普遍的認同、讚同,並時時處處都在發生,且對自殺者的惡毒言行大多沒有被曝光批判,而是在暴民心照不宣的相互遮掩下,很快淹沒在繁雜的生活中了(即便曝光又如何,就像新京報報道的這個事件,許多媒體都報道了,影響很大,但有任何一個起哄叫罵者(間接的殺人犯)被追究責任了嗎?死去的生命還能追回嗎?現在還有幾個人記得這件事?逼死當事人的那些網民當時就一哄而散,如今有人為此懺悔、贖罪,用行善、勸誡他人不重蹈覆轍等實際行動彌補過失和罪惡嗎?)。國人對自殺的人都如此對待,更何況對他人遭受其他不致死亡的磨難(哪怕生不如死)時的態度了。

    對國人冷血、殘忍的批判,我前麵就講了許多,後麵還會提到,在此就不過多重複。我想說的是,人心為什麽壞成這樣?我在推特上曾經寫過短評,在此可以略微展開來講。慶陽女學生跳樓時一些圍觀者為何叫好?重慶公交女乘客為何搶方向盤/司機為何故意撞向大橋護欄?無數類似事件為什麽不斷發生?他們為什麽要這麽殘忍、野蠻?至少其中一部分人的一部分原因,是他/她們的童年、少年、青年,乃至半輩子一輩子,都沒有被溫柔以待,而是不斷受到傷害,如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網絡暴力、職場暴力,而且沒有得到公道和補償,摧毀了他們的自尊心,埋下了怨憤和仇恨,最終轉移發泄傷害,讓社會陷入惡性循環。在互相傷害、鬥爭、羞辱中,人們也日益麻木,摧毀了人性中本應有的正常的是非觀、感知力,變得愈發暴戾、陰損。我經受和見到聽到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隻是中國漫無邊際叢林社會中的一小片窪地;全國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也僅是當今社會冷酷與暴力泛濫現狀的一個側麵。如《天通苑小超市老板娘的日常》中描述的融入國人一舉一動的欺淩、奸詐、陰暗,與更大的犯罪如黑社會欺淩百姓、體製性不公,共同構成了“殘酷人民共和國”的醜惡日常。在沒有法治和適當福利保障的叢林社會中,弱肉強食、冷血殘酷成了生存和成功的通行證,對不公的抗拒與對醜惡的敏感、富有同情心與心地柔軟,反是被欺負、被排擠、感到更多委屈與放大傷害、被剝削壓榨的墓誌銘。許多國人總是不懂得嗬護他人的尊嚴,卻擅長實施各種羞辱,摧毀他人的自尊心,以讓他人感受到痛苦為樂、為榮、為能。當然,他們欺負的對象,絕大多數是相對更弱勢的人。如魯迅所說:“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國人總是欺軟怕硬,不願反抗強權和惡人,卻把自己的怨毒發泄到更弱勢者身上。“弱者”不僅包括殘疾人和極端貧困者,隻要和強者比,沒有什麽權勢、社會地位不夠高、金錢相對較少、人脈關係弱甚至形單影隻、缺乏靠山和鑽營的渠道……都是相對的弱勢者,會被有優勢的強者欺淩,如同動物世界的食物鏈一樣殘酷。

    要想改變,就必須探析國人冷血殘忍的根源,這需要正視、了解這些冷血思想和言行發生的原因,並想方設法去解決根本問題,而不是流於泛泛的批評、也不是對個別作惡者采取人肉搜索等以暴製暴的手段。當然,對涉及違法犯罪的冷血殘忍行為,施加刑罰是必要的,但依舊治標不治本。許多人隻看到中國人的冷漠、自私、狡詐、野蠻、殘忍……卻不去探尋國人為何變得這麽壞,不去理解一切惡行的來龍去脈。經曆和耳濡目染了各種醜惡和飽經創傷的國人,在沒有法治和正義、平民階層仍在為基本的生存而掙紮、中產階級工作生活普遍缺乏安全感、社會矛盾尖銳的當代中國,怎麽可能善良、溫柔、待人和氣與公正。不去修複世間的創傷、撫慰遭受屈辱的國人尤其弱勢群體,沒有建立民主法治的製度、充分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係,國人的恨與惡就會無限惡性循環下去;擺脫暴力與仇恨的惡性循環,不僅僅要改變體製、改革教育,還要懲罰惡人,撫慰救助被侮辱與被損害者,保護弱勢群體,實現社會和解,達至文明的重生。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經過長時間的不懈努力。但可悲的是,這個過程現在在中國不僅還沒啟動,恰恰相反,國人之間的歧視、仇視、敵視愈演愈烈,在互害的深淵裏越陷越深。

    在這個社會如此殘酷運轉的過程中,許多人受極大的精神壓力,喪失自信、尊嚴被摧毀、承受不了痛苦的重荷,被逼出抑鬱症焦慮症等精神疾病,精神分裂、徹底發瘋的自然也大有人在。越是弱者,越容易被欺淩,越沒有回旋餘地,越容易心理扭曲精神異常,最後發瘋。而且,被逼出精神病的,恰恰是心理比較脆弱、善良的,如章詒和所說:“高貴的靈魂總是脆弱的”,許多被逼瘋的普通人的靈魂不見得多麽高貴(當然,上流社會的人也並不多麽高貴,當今社會更是遍地精致利己、有才無德者),但是和那些性格冷酷、心腸惡毒、不為苦難所打動、能夠在叢林社會裏遊刃有餘的人比,顯然前者(至少前者中很大一部分)是相對善良和值得同情的。篇幅所限,在此隻舉一例,並結合我個人的遭遇說明。

    在知乎提問“精神病院發生過哪些細思恐極的真實事件”下,知乎用戶“鄧x長”(迄今10600多粉絲、41000多讚同、5900多感謝、7400多收藏,本回答得到26000讚同、有5500評論)曾因抑鬱症自殺入院,在醫院目睹了一幕絕望而悲慘的場景(重點用粗體標出。原文以排比格式寫出,無句號),在此截取回答中的部分內容:

     “……

     我記得有個女生,被繼父虐待強奸,後來瘋了,但是也會有醒的時候

     那個時候我白天就跟著照顧我的護士阿姨到處走,就是綁著繩子,她走哪裏我走哪裏,    

     我白天不會犯病,除非我媽給我打電話或者突然出現

     所以說,我一直很特殊,有的新人的家長一直以為我是扮成精神病的護士

     有次,那個女生發病後注射了鎮定劑,我剛好跟著護士阿姨去拿藥,然後護士在門外準備她需要的藥品和食物,我站在門口,門上的小窗是打開的,能看到裏麵一切,也能聽見聲音

     那女生突然醒了,然後不停地動,喊著,為什麽要綁著我,為什麽啊,然後一直說她繼父是壞人為什麽沒有把他綁起來卻要綁自己

    護士阿姨就拉著我說去喊醫生,說藥效過得太快了

    我就一直聽到她在裏麵大哭,說為什麽不把壞人抓起來

    那個時候,是有多麽的絕望,在一個小房間裏,就那麽哭著

    其實很多時候,他們會突然清醒,然後發現自己被綁著,然後陷入黑暗,然後當你發現的時候,他又瘋瘋癲癲了

    ……

     而我呢?一心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希望讓更多孩子不再重蹈我的覆轍,因而奮力抗爭。但社會各界不去解決我提出的問題,卻把我關進精神病房,讓我失去自由、被汙名化,這難道不荒唐和可悲嗎?我相信,因為受傷害反而被關進精神病院的,如上麵這位被捆綁的女生,也例如我,在中國是很多很多的,我在一些維權的網站和圈子也都看見過許多案例。相當大比例被關進精神病院的國人中,在外麵社會就是受害者,且往往受傷害很久很深,然後才得了精神病或者“被精神病”,國家、社會、親屬、朋友、老師、同學、同事沒有去保護和撫慰,沒有幫助他/她們走出傷痛重新生活,反而讓他們陷入新的苦難,失去自由,甚至終身都生不如死的在精神病房度過,再也看不見外麵自由的世界、再也不能過正常的生活。就像這位被繼父性侵的女生,原本應該是可以通過一係列心理和藥物治療修複創傷、回歸社會重建生活,或至少在庇護所之類救助機構,在部分、短期限製其自由的前提下(以免因其精神狀況發生意外),安全、自由而有尊嚴的活下去。但如今的中國,她這種情況不僅得不到救助,反而被關進精神病院再受折磨。這樣違背人道的社會現實,和造成這種醜惡現實的製度,難道不應該改變嗎?參與、放任弱勢者在遭虐的惡性循環中毀滅的國民,難道不應該懺悔、反思嗎?

    “無情者傷人,有情者自傷”,在中國這種道德逆淘汰的社會,壞人通過欺負他人、擠占奪取他人的利益神清氣爽,名利雙收;而許多因外部的、後天的因素患上精神疾病的人,普遍是受到各種傷害的人、至少是無辜無罪的人,卻往往會被關進精神病院,如同在監獄一樣沒有自由,受到欺淩和虐待。這種荒謬的現實必須要改變,要盡快改變。

    11.對香港報紙評論性文章的看法

    我一向喜歡看評論性文章,因為它不僅在陳述事情,也在展示觀點、與讀者交流思想。但是我看了蘋果和星島的評論文章後,感覺港媒的時評質量一般。我常看紐約時報、聯合早報等報刊的評論文章,水準普遍較高。所以再看港媒的,就明顯感覺到一種落差。港媒的評論大多傾向性很強(如蘋果批中共反建製、星島批港獨和泛民),實質內容貧乏,鮮有深刻與理性的好文。相對而言,隻有“占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教授在蘋果上的幾篇文章不錯。

    戴教授的其中一篇文章是講四個特首,講的還是比報紙上大多數評論文章平和與深入的,從中也能看出其學術功底和價值觀。另外還有一篇很值得評析一下,它是講的香港在占中之後要往何處去。戴教授提及了選民要積極通過投票,用選票壯大民主派的力量、奪取立法會控製權的重要性,我深以為然。我支持占中,但是我覺得它的意義遠沒有許多參與者自認為的那樣大,甚至某種程度是失敗的。政治亦如戰爭,聲勢是次要的,主要是要攻城略地,取得實際戰果。但聲勢浩大的占中,最終並無什麽重大的成果,真普選這個最大目標並未實現,香港民主也沒什麽進展,香港社會也是“馬照跑舞照跳”沒有變化。占中結束後泛民令人惋惜的走向分裂,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包括港獨派在內的所有反建製派得票並未提高多少;宣誓風波後的補選,更是讓建製派奪回三席。所以,占中某種程度真是中共所說“香港一部分人”的行為,而沉默的大多數,還是支持建製派或對政治無感的。戴教授一再強調要用選票爭民主,但占中後市民對政治反趨冷漠、泛民分裂,這兩年民主派選票不增反減。因此,香港雖說有戴教授這樣理性而清醒的學者,卻缺乏溫和而堅定做持久抗爭的公民,爭取民主和普選之路必然遙遙無期。

    (前麵評論梁天琦的時候已提到,在我書寫本文期間,香港爆發“反《逃犯條例》”運動,我對香港和香港人的看法發生變化。而我對戴耀廷及其文章的看法也有所改變,在此同樣不詳述)

    我看了報紙上一些評論文章及其他新聞後,發現無論是親建製還是支持泛民,都勇於批判特首林鄭月娥,但在批評具體的其他官員和社會知名人士時,就會有各種取舍和遮掩。我此前發現台灣也有這種情況。在民主國家或地區,領導人成了一個遙遠而虛空的靶子,攻擊他/她沒有任何危險,每家媒體、每個公民都敢批判甚至謾罵,還能博得一個“敢言”的名聲;但對其他有頭有臉的人物,就會有與是非無關的褒貶取舍了。至於涉及到黑惡勢力和與自己利益關係緊密的身邊人,就更三緘其口了,平民尤其不敢言。而極少數敢言者,則會遭遇臨門式的威脅、突然的災禍,就例如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明報總編劉進圖。不夠成熟和平等的民主區域傳媒界與社會輿論中的這種狀況,如同人頭頂上的瘡疤,由頭發遮著,不仔細看不易覺察,但看多了仔細看了就能發現這瘡疤還不小。此外,香港的各大報刊還喜歡相互攻擊,且多情緒化言論而乏實際性批判,且有些詞句已經是辱罵了。這也側麵證明港媒的道德自律程度不高,和歐美報刊的差距很大。

    至於其他的評論文章,也有還可以的。隻是與本文主旨沒什麽關係,所以隻舉上述戴耀廷的文章做代表。

    12.東周刊關於日本校園暴力的報道、教會性騷擾醜聞、自閉症“巴士迷”男孩被欺淩事件、香港特殊學校虐待事件,及四件事微妙而殘酷的相通之處

    在病房呆了一周左右之後,“老建”借給了我兩本很舊的《東周刊》。它是個娛樂雜誌,最知名的就是在劉嘉玲裸照事件中刊登了疑似劉的裸照。我既對娛樂不感興趣,也很厭惡劉嘉玲裸照事件中東周刊的行為。不過病房裏沒別的雜誌可看,我就勉為其難的看了一點。

    在這個以娛樂為主的雜誌上,我竟然看到了關於校園暴力的內容。有一篇文章是講日本的校園欺淩問題,現在我在Google上怎麽搜都搜不到它(我看文章時常會忽略標題,就導致更難找原文)。文章大致說的是,日本校園欺淩很嚴重,包括網絡暴力在內的各種歧視、孤立等冷暴力普遍存在,全國有十幾萬還是幾十萬學生因此選擇退學、休學來逃避(我忘了這個數據是一年的還是許多年累計的)。後來政府還是社會組織建立了專門為校園暴力受害者建的學校,這些被普通學校歧視、孤立等各種欺淩的學生,都去了這種特殊學校,抱團取暖,重新開始學業。

    我早就對日韓地區不斷曝光的校園暴力問題有所了解,但是還是沒想到這麽嚴重、並且有這麽多的學生因此退學。即便如此發達的地區,校園暴力都屢禁不止,甚為猖獗,何況中國呢?我在《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就專門論述過這一點:

    “韓國、日本、台灣地區難道確實比中國大陸整體的校園暴力水平嚴重得多嗎?從常識就可以否定。隻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弱者有了話語權,強者中也出現了更多對弱勢群體的關注者、同情者,加上新聞、電影的開放度,才有那麽多反映青春期陰暗麵的相關電影和新聞。從輿論上看,當今中國看似並沒有比這些國家和地區更嚴重的校園暴力(雖然也爆出非常多,但是和整個輿論總局麵比,校園暴力還是一個很邊緣的問題,更缺乏像《告白》、《熔爐》(老師對學生的暴力也算廣義的校園暴力吧)、《韓公主》、《憐憫》、《黑色18歲》、《懲戒者》、《媽媽不哭》這種震撼人心的影視作品),隻是重視度不夠罷了,很多人隻當是司空見慣。一個不重視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問題的社會,並不是家暴和校園暴力問題確實很輕,而是這些受害的婦女、兒童、青少年、老人、殘疾人的弱勢群體已經被排斥出社會既得利益群體了,沒有足額得到應得的教育或經濟收入、沒有得到平等的社會地位、沒有與既得利益者公平參與社會事務的機會,當然也沒有充分的話語權,沒有為這些弱勢群體支撐的輿論陣地(或者雖然有為弱勢群體發聲的平台,但是對“主流社會”的影響微乎其微,其他既得利益者冷漠以對)。相反,那些沒有經受(或者受害很輕)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的人或者就是施暴者組成的既得利益集團控製了經濟權力(不僅體現在工作中的對女性性別歧視,還有家庭內部財產支配權往往也在強勢的男性一方,那些看韓劇或者都市劇長大的以為男人隻能私藏“小金庫”而女人掌控財產的人不要用“何不食肉糜”和斷頭王後安托瓦內特的視角去評價這種事)、政治參與權、社會文化製定權(例如儒家思想尤其程朱理學,當然還有其他的)、社會輿論主導權,加上自身身體優勢的暴力力量,又缺乏公平正義、平等博愛、扶弱抑強、同情心同理心的教育,這樣環境中弱勢群體所經受的痛苦和不公對待很容易被湮沒,而這些既得利益者很坦然很不在乎。既然這些人並沒有在校園暴力中受害,自然總體上改變它的積極性就不是那麽強(當然一些人例外),甚至一些人不覺得它是錯的,雖然這些人中大多數恐怕並不願意讓自己的子女處於校園欺淩的被欺淩一方。”

    而我在《東周刊》上看到的這篇文章,再次印證了我的判斷。不過在日本,受校園欺淩的學生還可以得到救助,去專門接受受到歧視、孤立等各種暴力冷暴力傷害的學生的學校重新學習,即便不能徹底解決問題,至少能夠為受害者提供一種緩衝。而在中國,隻能忍受或者退學打工,一輩子的命運就徹底改變了(當然絕大多數是往不好的方向改變,甚至有的一輩子就毀了)。像我這樣有能力轉學好幾次的,是很少的。而且日本有人關注校園暴力問題,這些歧視和欺淩至少能夠被大眾看見,能夠慢慢的去解決或至少緩解,而中國則沒有。於是,許多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孩子的苦難,都在眾人的緘默、冷漠中,淹沒在這個殘酷的世間了。

    另一方麵,連日本這樣高度發達、很注重保護個人權利與安全的國家,校園暴力都如此嚴重,那麽中國還要多少年才能將校園暴力壓製在很低的程度呢?這必然是極為漫長的過程,可能是50年、100年,甚至更久。在這個過程中,肯定還有億萬未成年人會遭受程度很嚴重的校園暴力的傷害,不太嚴重的、隻受偶爾而非持續性校園暴力傷害的,那就無法計數,恐怕說占總人口的三分之一都是樂觀的。中國現在最令人憤慨的問題是,製度化防治校園暴力(及與校園暴力相關的網絡暴力)的進程並未開啟,社會公眾參與防治校園暴力也還是空白,一切都沒有開始。

    出院前夕,我還看到一則有關於教會性騷擾的報道,現在查不到在蘋果日報看到的原文,但能查到其他媒體的相關報道:香港東網:“近日有教會爆出性侵醜聞,令人驚訝!團體“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去年8月開始,於網上召集曾遭遇或見證教會內性騷擾的人士進行問卷調查,結果收回55份問卷,當中51%人表示加害者為教會同工或信徒領袖,54%人曾向他人求助。 

    調查中,64%受訪者自身曾於教會內遭性騷擾,其餘為朋友或教友的經曆。方式依次為“觸摸,抓捏或故意摩擦他人的身體”(33%)、“強迫進行性行為”(17%)、“引起性聯想的評語,玩笑或提問”(5%)。56%受害人目前已轉到其他堂會或已沒有再參與教會聚會,但仍有29%受害人留在原來堂會。”

    BBC也有一篇文章《寬恕還是反擊 香港女基督徒舉報教友性騷擾之後》提到該調查,分析更為細致,其中一些結論讓人痛心而憤怒,我對這些結論感同身受: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發表報告,50多名教會成員聲稱,曾在基督教圈子遭受性騷擾,當中10人聲稱被強迫進行性行為,超過一半加害者為教會同工或信徒領袖。受害人身陷基督教的文化與體製之中,向教友或高層求助,反被指責沒有寬恕的心,而加害者大多不用負責。   

    協進會邀請了當中5位進行深入訪談。在55份有效問卷中,三分之二沒有留下聯絡方法,36%的指認來自朋友或教友的經曆……香港#MeToo運動舉步維艱,一些公開自己遭性侵的女性,在社會上備受質疑……加害者中,逾半為教會內有一定權力者,曹曉彤認為這反映“權力”是性騷擾問題中不可忽視的一環。研究性別問題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係教授何式凝指出,教會內權力者與一般信眾關係並不平等,又重視“分級和諧”,一些信眾會盲目順從,認為教會高位的人掌握更多真理,提出不同意見的則會被視為麻煩製造者……掌權者習慣了權力,以為自己情欲表達具有認受性,並不會考慮受害人身心承受的後果,亦肯定受害人不敢發聲,故為所欲為。”而就算受害者報警,在調查過程中也蒙受巨大壓力,調查人員如果訓練不足,不懂得控製受害人的情緒,會傾向不信任受害人,問一些難堪的問題,甚至反指受害人是否想誣告,令受害者受到二次傷害。”

    本文中也舉了大量具體性騷擾案例和細節,因篇幅問題,在此僅摘錄一則,且省去具體性騷擾細節,如需查閱全文,根據標題搜索即可。

   文中舉例說,“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講師黎明,是一位站出來實名舉報教友性騷擾的基督徒……來自上海的黎明,從不諱談六四、民主、港獨等敏感議題,曾公開維護學生的言論自由。在公眾眼中她敢言無比,但她曾經有一個鮮為人知的秘密:曾在一個基督教組織內,遭一名男教友持續性騷擾。”而這位被化名為“陳先生”對她的騷擾行為包括強行握著她的手、強抱、強吻等,而且是多次、長期的性騷擾。她向教會反映,“希望他們向陳先生轉達自己的意願,但往往換來質疑、反問:“是否誤會了、想多了?”……“為何你仍與他獨處?”另一些則說會為黎明祈禱,希望主賜她有寬恕的心原諒陳先生。

    這讓黎明深感宗教團體往往過於強調單方麵的寬恕,卻不著重為受害者尋求公義。

    “侵犯者說一聲對不起、表現悔過態度,所有壓力便落在受害者身上:為何你不原諒他、包容他、寬恕他?”

    即便在強吻事件之後,教友仍隻勸黎明“不要放在心內”,無人出麵製止陳的行徑。黎明覺得,教友避免衝突、尷尬,擔心破壞群體中友愛的氛圍,寧願追求“表麵的和諧”。

    去年底,黎明撰文公開自己的經曆,結果引來爭議。不少人批評她破壞教會的形象,也怪她令大家不懂得如何麵對陳先生。他們認定黎明在過程中有給予男方信號,有人更說她“收兵”(享受男性追求而不承認正式關係)……在其社交網站頁麵上,有人不點名批評她,指這種“不指名道姓又不報警”的“#MeToo”風氣蔓延開去,或有人利用網絡審判手段搏出位,或想搞同自己有私怨的人。亦有人指,“#MeToo”是一種“白色恐怖”,令“求愛不遂”的人遭網上欺淩。

   “當傷害事件發生時,大家不是把加害者視為衝突的源頭,而是把申訴人視為矛盾的源頭。”黎明對BBC記者說。”

   看上麵的調查結論和案例,性騷擾的普遍和難以治理,是不是和校園暴力、網絡暴力被忽視、受害者舉報後的遭遇(就例如我)有驚人的相似呢?其中關於權力在性騷擾中的作用,是不是和精神病院中醫護人員與住院者的關係很類似呢?護理人員相對病患的絕對優勢地位、護理人員對病患的各種懲戒權力,和教會領袖對信徒的權力優勢比起來,是不是更有過之而無不及呢?

     而且,在黎明的案例中,她敢於就六四、民主、港獨等敏感議題發聲,卻難以解決身邊的性騷擾問題,也側麵說明了這種“微觀的惡”比因公共敏感議題惹上麻煩的幾率更高、更難以對付、更防不勝防。“閻王好哄,小鬼難纏”,對人們尤其弱勢群體最大的傷害,往往並不是宏大的政治經濟事務,而是日常生活中這些細微卻如針紮般痛苦的受害經曆。一個常在身邊的惡霸、熟人中的流氓,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騷擾與欺淩者,比政治迫害、製度壓迫更具直接、現實的危害性。政治迫害除了坐牢的,大多隻是偶爾被傳喚、“喝茶”和被其他為難;但身邊的惡人則是天天在一起,接觸頻繁,隨時隨地會被欺淩、騷擾。而且熟人、生活圈子中的惡人對被騷擾被欺淩者更加知根知底,更能夠在周圍的工作生活環境中尋找到易被欺淩的“獵物”,更易抓住受害者軟肋和把柄、攻擊脆弱之處。所以人們對身邊的惡人更不敢招惹,甚至噤若寒蟬、唾麵自幹。敢罵特首、總統、國家主席的,不見得敢回擊老板、上司、長輩的騷擾與欺淩,甚至麵對“平級”的同學、同事中的惡人、霸道強橫者,都不敢且難以反抗。

    而且,弱勢者反抗和發聲,往往被汙蔑為“神經病”、“妄想症”等,不僅影響人們對其指控真實性的看法。還對其造成二次傷害和汙名化。例如韓國國家田徑隊隊員崔淑賢(Choi Suk-hyeon)就因教練、隊醫等身邊人的性侵、虐待,多次上告沒有得到幫助,最終自殺身亡。據《紐約時報》報道了她生前的狀態。“‘我真不想活了,’崔淑賢在去年7月時寫道。‘我希望我走在街上被車撞死,或者睡覺的時候被強盜捅死。’

    崔淑賢說,她不知道自己是‘瘋了’還是有‘妄想症’,她說那些施虐者就是這麽說她的。”可見受害者發聲後麵臨的殘酷汙名。

    弱勢者不敢反抗身邊的惡霸、管理者的情形在現實中比比皆是。例如我前麵提到的前南都記者文濤,在赴黑龍江采訪“建三江事件”時,雖明知有危險,但仍敢深入虎穴做報道;文濤還因為采編關於艾未未的報道而被拘押70多天。而現今他身在中國,仍敢提及這些禁忌話題,並繼續發表相關敏感言論、表達政治異見(哪怕相對隱晦了些)。但他還在推文中提過,他在90年代在北師大讀書時,麵對體育係組成的“抓風紀”隊伍搞雙重標準(即一邊抓其男女學生談戀愛,他們自己卻經常勾搭女生的行為),文濤卻並不敢反抗、吱聲。文濤推文原文如下:“那時的校園風紀,還就對男女之事敏感。想起鄙校校衛隊,多體育係,最熱衷抓談戀愛的,樹林棒打鴛鴦,宿舍清查“拉簾子”。而所謂非法戀愛,體育係為甚,有時感覺他們專業搞對象,業餘讀大學,執法犯法,可以說是燈下黑,為畢業後參與相關工作做準備了。”而同樣在90年代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的學者慕容雪村(本名郝群)也有相似經曆。很明顯他們都沒有選擇反抗。連名校學生,且後來成了知名人士的人都如此,何況普通學生、市井平民了。至於反抗的後果,我自己在反抗校園暴力後遭遇的打擊報複、受到的嚴重身心傷害,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所以,身邊的流氓惡棍式的同學、同事、鄰居、朋友圈子的成員,乃至網上一些圈子的流氓惡霸,對個體造成的恐懼感、壓迫感是比獨裁政權還要大的。

   此外,個體在隱蔽環境下所受傷害後,也普遍比群體被傷害更加無助,得不到溫暖與支援,會因無處傾訴、缺乏舒緩、沒有集體共擔,而使痛苦感倍增。黎明在被性騷擾之後的遭遇和創傷,就是典型。作為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受害者,我對此同樣有切膚之痛的親曆。

     當時,我還看到報紙上提到香港一個未成年“巴士迷”遭遇欺淩事件。一位14歲的自閉症少年,遭遇同為“巴士迷”的青年人欺淩,被騎在身上毆打,據說此前還遭遇掌摑,即便他下跪求饒都還被毆打。這件事情因發生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人拍下照片及錄像,引起媒體關注。這和狹義的校園暴力不同,但性質是一樣的。其實,99%以上的校園暴力行為都沒有欺淩過程的照片或錄像流出(這個比例有人質疑嗎?),而嚴重程度往往不亞於大家通過一些欺淩者或公共監控拍下的視頻中看到的。性騷擾、職場欺淩,以及精神病院中存在的虐待行為亦是如此。這三件新聞將騷擾與欺淩的嚴重性普遍性,以及公開與陰暗處暴力關注度截然不同的對比,鮮明的呈現了出來。關於隱蔽處發生的傷害的普遍及危害程度之嚴重,我在《思考》一文中也有論述:

    “很多人看見公共場合的恐怖襲擊覺得可怕,可是,實際上在陰暗無人的角落(例如家裏邊,在臥室、廚房、衛生間或者鎖著門的院子裏,又例如學校的廁所、教學樓後麵、學校外麵後牆或者樹林裏、河邊、廢棄的爛尾樓,或者在晚上幾乎沒有人的時候的大街),發生的事往往比公共場合的更可怕更令人發指。尤其對於受害者來說,公共空間總是有獲得幫助的可能,而且至少能讓人看見對方對自己的暴行,而在陰暗角落則是完全無助的、絕望的、任人擺布的,在這種封閉環境中所感受到的恐懼絕對比在公共場合要嚴重的多。

    而且,越是沒有人(至少沒有參與毆打的“外人”)的地方,施虐者就更能肆無忌憚隨心所欲的用各種毫無人性的手段來對待被欺淩者,例如燙煙頭、用鞭子反複抽打、往身上頭上撒尿等,在公共場合發生幾率微乎其微,但是卻能在封閉環境中瘋狂的不需掩飾的做出來。現在新聞媒體披露的一些新聞附有的照片或者錄像,展示了一些受到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侵害的受害者身上各種傷痕,央視的社會與法頻道就播出過一些案件,尤其妻子因受丈夫或其他家人虐待而殺死對方,投案後警方在她身上驗出的男人帶給她的各種疤痕。其他平麵媒體和互聯網上也有許多。例如引述過的李彥案中,南方周末刊登的文章中就有她受家暴後的照片。

    而校園暴力中很多用磚頭砸、亂踢亂踹、逼人下跪“認錯”、扒光衣服、對著受害者撒尿等很多都是欺淩者拍攝的,網上可以很容易搜到相關信息。而事實上除了一小部分囂張至極、完全沒有法律意識和完全不知道什麽是害怕的欺淩者,大多數人不會選擇拍照留下證據,即使少部分欺淩者拍下這些淩虐圖片,也隻會在小圈子內部傳看,或者隻是當做要挾被欺淩者不說出去或者有助於他們以後繼續欺淩的脅迫手段,更不會傳到網上變成追究自己責任的把柄,所以可以推測在陰暗角落實際受到嚴重欺淩的學生遠遠多於現在媒體和其他互聯網平台爆出的。至於采取城管手冊的“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的方式打人還讓受害者確實很痛而且飽受屈辱,那就更難被發現和懲治了。而且如果陰暗角落中的弱者身體弱乃至有殘疾,如臥床的老人、幼童、盲啞或者肢體殘缺的殘疾人被虐待,更是痛苦難以言狀,但是卻又非常普遍(看看各種爆出的新聞,如家人的虐待、養老院的虐待、殘疾人學校的內幕等)。

    我後來又看到《香港01》報道的特殊兒童學校存在的對兒童的虐待情形,非常可怕。在此摘抄全文如下(省略圖片若幹):

“特殊學校虐童案再現 相關監管從無改進?

撰文:評論編輯室

2020-10-20 07:00

最後更新日期:2020-10-20 07:00

    《香港01》調查報道揭發,特殊學校「匡智會鬆嶺二校」曆年出現的多宗嚴重事故及虐童事件。實際上,特殊學校涉嫌虐童已不是首次發生。早在2013年,專為嚴重智障兒童而設的特殊寄宿學校慈恩學校,就被曝光懷疑疏忽照顧學童,導致漏喂藥,甚至弄斷學童大腿骨。然而為何七年過去,不僅慈恩學校在多重投訴下照常運營,類似悲劇更出現在其他特殊學校中?

    特殊學童較難對外界準確表達自己的不滿和遭遇,正如此次個案中的文仔,手指受傷後不僅未能主動向母親說出事源經過,即使向學校老師求助時,也並不能準確表達需求,反被再次拉扯手指。因此對特殊學童的保護更依賴於對照顧機構的監管。

    然而教育局現在僅依賴指引,規定使用約束或隔離前,需取得專業人士意見及家長書麵同意。但由於指引欠缺硬性約束力,再加上指引將監察機製交到學校自身手中,建議學校自己定期就是用約束衣等個案作檢討和修訂使用方法、準則等,讓特殊學校連殘疾人士院舍「作秀」般的巡查規定都沒有,以至實際情況與規定大相徑庭。正如匡智會鬆嶺二校前職員透露,另一特殊學童樂樂被長期束縛於特別椅,以至身上大遍瘀傷,甚至虛脫,隻是職員會在家人到訪前將其放出,以至行跡得以隱藏。

官員任由問題不了了之

    特殊學童自我保護能力有限,政府層麵的監管也不足夠,相關機構的素質則依賴於服務使用者及其家人的投訴。然而,正如葛珮帆議員在2016年代表特殊學童家長反映稱,舉證困難及投訴處理程序欠透明讓不少涉嫌疏忽照顧和虐童個案不了了之。隻是這一問題在當時並未引起重視,以至延禍至今。彼時,任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的張建宗隻談及為平衡保安及隱私需求,教育局無計劃規定特殊學校必須安裝閉路電視。他另一方麵認為2012年開始試行的「優化學校投訴管理安排」(優化安排)檢討結果十分正麵,並無拿出額外的改善投訴機製的應對。

    然而事實顯示,閉路電視恰恰是此次揭發特殊學校虐童個案的關鍵。而所謂的優化安排並無助於家長申訴。比如匡智會鬆嶺二校事件中的文仔和樂樂個案,都被警方指證據不足,終止調查。甚至此前慈恩學校的幾宗涉嫌疏忽照顧個案和虐童個案,亦無人被拘捕承擔責任,學校也未受到相應懲戒。

    有基於此,一方麵,對於特殊學校的特殊需要,政府應積極考慮安裝閉路電視的必要性。若是考慮到私隱需要,政府可與相關部門和家長代表探討,影像資料的公開條件和準則等。甚至基於特殊學校的特殊性,應對其行政檔案有更嚴格的監管。比如樂樂一案,警方在查閱護士的學生記錄後,隻能表示證據不足。

 

匡智會鬆嶺二校宿舍內設置多部閉路電視,有前職員指,有員工會避開閉路電視鏡頭虐待學童。(鄭嘉如攝)

政府已荒廢七年光陰

    另一方麵,政府應考慮設立獨立的監察和投訴機製以打破目前的困局。對此,張超雄及郭榮鏗議員曾提出政策建議,認為政府可以參考申訴專員公署或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模式,成立一個獨立部門及投訴機製,賦予該部門法律地位和目標,專責處理與特殊教育需要有關的申訴個案,並加以突擊巡查。獨立部門可以作為跨政府部門之間的中介,避免因為個案因涉及不同部門,出現協調困難情況,同時在賦權足夠的情況下,都相關機構起到監察和懲戒的作用,以保證學童權益。

     當然,特殊學校屢現疏忽照顧和虐童個案,更涉及到人手、資源欠缺的根本問題。很多時候,特殊學校的工作人員正因缺乏經驗又或是人手不足,而更傾向於簡單粗暴地使用約束衣約束學童行為等。比如香港特殊學校議會副主席石偉強坦言,行內人手空缺多達三成,長年有學校要聘請替假人手「撐場」。 因此政府一方麵應在大專院校開辦更多以特殊教育為核心單元的人才培養計劃。另一方麵,對於照顧性工作,則可考慮如何吸納家庭婦女等「非常規」勞動力投身。

    從2013年慈恩特殊學校疏忽照顧個案到如今,政府毫無改進措施,更無視這期間議員提出的監管和投訴不足的機製問題,可見政府的疏忽。一宗宗懷疑個案不隻是簡單的數字,更是一個個學童可能一生都難以彌補的心靈和身體創傷,政府既已荒廢七年光陰,現在必須嚴正以待,針對特殊學校的監管和投訴機製加以改革,以避免悲劇的再生。”

 

     對於社會公眾來說,不能隻把能看見的、容易變成新聞焦點的可怕的事當成可怕,而對於看不見或者不能具體了解的醜惡現象不予關注。同樣,我們不能隻關注可能傷及主體人群的威脅(而且往往幾率很低),而忽視對個體、對弱勢群體的傷害。沒看見不代表沒有發生,相反,很難被看見的、發生在較封閉或偏僻環境中的罪惡遠遠比在公共場所發生的罪惡情節要惡劣的多,因為沒有輿論的監督和眾口評價,所以才會完全沒有道德底線的瘋狂作惡。就像在曆史上和當今世界各種監獄、集中營、戰俘營已被廣為人知的各種酷刑,就說明了在沒有社會公眾的眼睛和耳朵的監督,人性惡的一麵就會被極度釋放,給手無寸鐵的弱勢一方造成往往生不如死的傷害。當然,有時候即使部分陰暗角落的惡被發現,隻要強勢的欺淩者有足夠的權力(尤其暴力)封鎖消息、壓製議論,也能讓惡繼續發生。”

    還有很多想說的,但是篇幅所限,隻說這麽多吧。

    13.關於精神病房虐待患者的案例舉例及分析

    校園暴力如此,發生在監獄、精神病房等封閉場所的各種欺淩、虐待,何嚐不是如此。在前麵好幾個新聞的聯想中,我多次提及精神病房存在的欺淩、虐待病人的行為,就接著上文,在此舉兩個例子做一個集中的說明吧。

    例如知乎用戶“莫f”(迄今520粉絲、4300多讚同、340多感謝、460多收藏,本回答有789讚同,146評論)在提問“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下所述的在北京安定醫院的遭遇(為保持事情完整性,隻好全部貼出,篇幅較長,被欺淩等重點言辭內容用粗體標出):

    “我打算說出這件事。也算解決一個枷鎖。2017年年末,我跟父親吵架。吵架之後半夜。他打了北京安定醫院的電話。然後把我綁走了。理由是我白天跟他電話裏吵架的時候說了一句。你再這麽逼我我就去死。然後掛了電話。當時我跟他不在一起。也不在北京。在離北京很近的一個城市。他半夜開了門強製給我帶走。因為是強製。所以我連警都沒報成。上了“120”之後。我情緒穩定了。想著跟他說說話。讓他消消氣。但是他一句都不說。到了安定醫院之後。因為是急診。隻有一個“大夫”。當時我想跟這個大夫說話。結果他根本不聽。(是真的不聽)然後說是誰打的120。他說是他。當時那個大夫問了他大概10多分鍾吧。然後出來就拿了收費的單子。但是這個時候我也沒多想。我根本就沒想到後來發生的事情。之後那個醫生拿進去。裏麵出來一個護士,拿著針。當時我就感覺不對了。就要跑。結果門口有保安。攔住我。然後護士就扒我褲子。保安也在旁邊,摁著我。給我打了一針。然後急診旁邊有個小屋子。他們就把我關在那裏。大概1小時後吧。藥開始起作用了。我就被帶出來。架到三樓(我身體本來就不好。當時就沒力氣了)

    到了之後就看到一道一道的鐵門。我進去之後被帶到了一個屋子(叫興奮室)大概就是二十幾個床位。放在一個屋子。然後當時已經很晚了。我問護士。我住在哪,然後那個護士說:“沒床位了。要不你在走廊裏睡一宿吧。”然後指著地笑了兩聲。我發誓那是我人生中聽的最刺耳的笑聲。然後有一個老奶奶。(後麵會講她。)看我在那。就說要不你跟她一起睡吧。(就是一個小姑娘。)那個小姑娘才14歲。然後淩晨3點。我跟她一起睡。(對了。半夜還接了尿。說要化驗。裏麵一切的檢查全是強製的。)第二天6點。我被吵醒。護士會在走廊裏大喊名字。然後你就得起來。不起來肯定是強製。(說到這。想起來,進來的時候衣服什麽的都被收走。包括所有的東西。然後給了我一個粉的像布一樣的東西。特別破。(真的不誇張)頭上都有監控。屋子裏。完全沒有任何隱私)然後簡短點講吧。6點起被抽了11管血。我本身就比較瘦。最後都抽不出來了還得抽。然後就被關進興奮室。疊被等著“專家”來。8點了護士會推個車。拿藥。不吃是肯定不行的。我一進去就看見有人被綁著。每個床下麵都有“帶子”像那種束縛的。我在那有個女生僅僅說她想出去就被護士綁起來。然後掛水。因為會被認定是“情緒不穩”。8點的時候一群人當麵“專家”開始問我問題。我就說我是因為吵架進來的。跟家裏有爭執。結果那些醫生聽完什麽都沒說。然後我說什麽時候能出去。見家屬。旁邊有個護工說你來的第一周可能不能見。醫院規定。你不在這待1.2個月別想走。當時我就又氣又不能表現出來。(表現出來會被綁)那些醫生專家每個就問幾分鍾。有的人根本不問。還TM看病。我看就是把人關起來喂藥。(我生氣是因為有個奶奶。裏麵唯一對我好的人。重度抑鬱。那種地方正常人都受不了。)然後我講講白天。白天護士會在屋子裏說話。根本沒法休息。因為我是淩晨進去。6點檢查。所以第二天困的睜不開眼。我說了二十幾個人一個屋子。護士護工來來回回。到了第三天。我實在挺不住了。因為到了晚上燈是來著的。(黃色的燈)走廊的白燈都開。燈都會照進來。每天都有人打呼。我是有聲音睡不著。被強製拉下去做核磁的時候我因為三天睡不著脖子抬不起來了。真的就是沒力氣。感覺精神徹底崩潰了。因為我想休息。但是那些護士,護工無時無刻會在屋子裏說話。而且非常大聲。聊旅遊,聊吃什麽。我拿紙堵耳朵都沒用。有個護士看我拿紙堵著還特意更大聲說。對了。每天不能喝水。起來之後。檢查被拍到下午的話你就沒有水。就是幹脆水杯都不給你。到這聊聊吃的。吃的我在那8天。(最後我奶奶去付的錢)收了將近9000塊。每天就是一碗榨菜。粥。早餐。午餐大概就一個菜?跟不好吃的那種。基本沒法吃。說回來。我在裏麵我看醫生根本不聽你說的。而且確實睡眠已經讓我要徹底崩潰了。我第四天躺著的時候感覺真的瀕死了。我活到現在20年沒這麽清晰的感覺自己要死亡。而且我還對那裏的傻逼專家們抱有希望。我擔心自己由於睡眠不足。如果他們問我話的時候狀態不好真被判斷成有病怎麽辦。我就徹底出不去了。後來第三天。真的很巧。我被拉下去做檢查的時候進電梯。看我了我媽。(我媽其實從小到大事不關己的那種,我手骨折都沒反應)她看到我披頭散發。穿個那麽破的布。當時沒流淚。但我第一次感覺她難過了。我這時候也知道她從老家過來了。我哭了,然她接我走。之後因為他們說見家屬說我“情緒激動”。護士把我拽走了。晚上的時候護士發藥。過來跟我說給我張電話卡。(進去的時候是沒有卡的。每次吃飯會有個IC卡一樣的插卡電話,每次隻能打10個人。每人三分鍾。)說你給你媽媽打個電話。她跟我說我媽下午看我那樣說怎麽給孩子穿那麽少。給護士站打電話罵她們了。所以她說讓我給她打電話告訴她我不冷。我當時想著先把卡拿了。然後我給我媽打電話(打電話的過程護士什麽就在旁邊)等到第二天。我再給她打。說為什麽不接我走。她說問了醫生,醫生說沒過急性期。不讓走。我媽說孩子有什麽病。要接我。他說誰簽字送進來的隻能誰簽字接走。你是她母親也不行。所以這種情況直到第八天。我奶奶知道了。然後趕過來。把他大罵了一頓。然後他們一起到醫院了。簽字之後我出來了。後來我出來因為沒手機。去派出所報了警。警察說得去綁你走的地方。我又回了綁我的地方結果綁我的地方說那是你父親我們立不了案。他是你監護人。我反問他我都20了還有監護人?他說“有”。他說這事我們管不了。你願意就去起訴。出來之後也給幾個報社打了電話。說跟上級反映結果不了了之。也發了微博。奈何從來不玩微博。想買頭條不通過。事情也沒受到很大的關注。對了。安定醫院出來之後有個病曆。我出來第一天低血壓進醫院了。懷疑是那些天給開的藥的副作用導致的。然後病曆上入院診斷是情緒衝動。出院診斷是精神障礙。除了這個所有的檢查後麵全都正常。

    我從出來之後低血壓住院。然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我奶奶在我報警之後給我跪下了。說能不能別去。看警察不管在旁邊還說你看他們不可能管。還說什麽他畢竟是你爸。先講到這吧。有點累。我隻想說一句。他是畜生。不是爸。還有,北京最權威的精神病院原來能亂關人。強製的把一個20歲的女生關進去八天。而且不檢查不診斷就喂藥。最後為了逃脫責任就寫個精神障礙這麽個什麽個虛詞。嗬嗬。

    希望看到文章的人能注意到,這位“莫f”是住在中國大陸最好的精神病醫院之一北京安定醫院,這就是中國大陸最好的精神病院之一的內幕。如果認為孤證不立的話,再舉一個知乎用戶“小h花”(迄今1500多粉絲,16000多讚同,2900多感謝,2700多收藏,其中本回答得到239讚同,78評論)在北京安定醫院的經曆(在提問“精神病院中發生過哪些細思極恐的真實事件”下的回答),重要內容仍用粗體標出:

   “有人說我是編的,不知道惡意在哪裏,實話實說而已,附上住院那個手環吧,證明自己沒有說謊,如果有機會再附上繳費單。

(此處為住院手環照片,包括病區、床號、住院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時間,姓名打了碼)

手腕上青色的是抽血抽的,因為做無抽一手臂都是。

--2018.4.17

   安定醫院,住院的時候17歲,現在18。全國最好的精神病院之一,躁鬱症進去封閉二十多天,這輩子寧願死,都不再住院治療了。進去了之後,你的命就不是你的了,是你的家屬和醫生的,隻要你家屬和醫生覺得你有病,你就是有病。

    認識了一個到裏麵戒毒的女孩,認知清晰,每天跟護士走的很近,人還算好,後來跟我們聊開了,知道這女孩是吸毒被母親拖關係送進來戒毒的。她跟我說,這醫院主要就靠住院和電療賺錢。

    進去了不管不問,先打一針弗派,大概是一種情緒穩定劑,後麵又打了幾針,到了第三四天的時候,麵部開始抽搐,舌頭一直吐在外麵,無法控製。那時候意識模糊,大多數護士   麵色都不好,沒有主動和人溝通,有護士問詢過,我說我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到了做電療的時候,做電療的醫生說:“舌頭怎麽了?”然後看了下我的用藥單子,跟旁邊不知道是助手還是什麽說,弗派針對非精神分裂的病人會有這種反應。然後給我停了。

    病區裏麵什麽樣的病人都有,認知清晰的,認知模糊的,從精神障礙到失眠,吸毒的,戒賭的,什麽樣的都有。

    病房裏有個認知不清晰的十七歲女孩,做電療做到整個手臂內測都青一塊紫一塊的,總是在找護士護工借筆,不知道她要做什麽,晚上一圈圈地在走廊上走。

    她找到護士,叫她們姐姐,跟護士報自己的床號,告訴她們自己吃藥吃的太多了,頭很痛,護士隻是不耐煩地把她哄到一邊,要不就是置之不理。後麵忘了是因為什麽了,可能是要對她做什麽治療,被捆了起來。我真的一輩子都忘不了那些被捆起來的病人的表情,她們被捆起來的理由各異,她們什麽都做不了,隻能呆呆地望著天花板,眼神空洞而絕望。

    不想說了,我現在在外麵,過得很好。

    2018.3.29

    人漸漸多了,評論區也有好多在安定住過院的,再說幾件事情吧。

    說護士態度好的我認為隻針對認知清晰的病人,我剛做電療那幾天認知也是模糊的,基本上在床上躺了三天,起來了看到護士在護士站喝冰紅茶,我不知怎麽問了句:“可以給我喝一口麽?”她們就像是看怪物一樣看著我說:“你腦子壞了吧?”後麵我認知清晰了,對我態度就正常了。

    印象裏有四個醫生,一個主人。醫生態度都是一般,有一個醫生很好,不管是不是自己的病人都很溫柔地對待,很負責。

    有一個男醫生很惡心,經常嚇唬不想吃藥的病人,說不吃藥會死之類的,病人在他值班期間鬧了就隨便綁人,不會過來安慰之類的。我們幾個病友私下都說這個醫生才是有病,綁人愛好者。

    進醫院之前吃了很久的抗抑鬱藥,剛進醫院就給我停了,我也想不通為什麽。結果十分不適應,開始情緒低落到穀底,每天隻想著如何出去,醫生來查房了就跟她反應這個情況,但一直沒有改方子。後來趕上一回主任來查房,我跟她說了,她讓我的主治把抗抑鬱的加上,才得以活命。因為這次突然而來的斷藥,自己的抗抑鬱藥又加量了。

    每天上午都要去娛樂室活動,這個評論區也有人說過了,是強製的,我也有嚐試躲在病房裏不出去,確實成功了。最無語的是剛做完電療那幾天,身體極其不適應,隻想睡覺,還被護士喊去娛樂室,但護士看我站都站不穩,放棄了。

    有男病人過來搭訕,一個200多斤的胖子,我當時告訴了他我叫什麽,後來沒過多久就要我做他女朋友。真的很惡心,然後我跟護士反應,她們隻是笑。接下來的幾天我都試著躲著不去娛樂室,聽見他在娛樂室大喊我的名字,沒人管。但被護士發現還是會被哄過去,然後繼續被他糾纏,還好有個護工阿姨看不下去了,把我帶到了一邊,才得以解決。

    唉。。。世界真是荒謬啊。”

    而評論區有許多住過安定醫院和其他精神病院的紛紛表示自己也經曆過類似情況,對於幾個質疑者,答主也做了回應。這個回答很容易搜到,就不一一列舉了。

    這種例子不勝枚舉。很明顯,由於住過精神病院的人普遍知識水平、心理狀況、個人條件都很差甚至極為糟糕,因此能夠在知乎寫出、願意寫出自己或親屬在精神病院的經曆的,是鳳毛麟角,但即便鳳毛麟角,都有約數百個回答提及了精神病院存在的欺淩和虐待問題(且僅僅隻包括含有“精神病”、“精神病院”等關鍵詞的提問下的回答)。而那些被囚禁終身、沒有親戚願意接出來、醫護人員也知道他/她不會出院的,永遠都沒機會說出精神病房裏醜惡的人,那些護士醫生會對他/她們做什麽呢?有多少未知的《熔爐》那樣的暗角存在著呢?

    這個世界看不見的角落,總是在發生著各種令人發指的暴行,許多事件酷烈程度並不亞於奧斯維辛和南京大屠殺中的許多具體案例,隻不過前者每個個案中涉及的人數很少(如絕大多數校園暴力事件中隻有一個受害人)罷了。而前者累積起來,肯定要比奧斯維辛、古拉格以及南京大屠殺受難者加一起還要多的。這些惡行大都發生在日常、發生在和平年代、發生在歌舞升平的大街外的小巷暗角、發生在外表清純的未成年人的小圈子裏、發生在“治病救人”的精神病房裏……

    相對而言,我所呆的香港精神病房,的確算是精神病房中的天堂了。例如我至少還有幾張報紙和電視新聞可看,後來還看到了世界杯(當然我並沒心情看)。而大陸大多數精神病院哪有這些呢?但精神病房就是精神病房,即便是精神病房中的天堂,也不會有人願意待在那裏,因為沒有自由。

    關於看到香港報刊雜誌及電視新聞後的聯想、評論,就隻說這麽多吧。再重複一遍,這些思考絕大多數都是在出院之後,準確說是安頓好之後才想到的。在醫院裏,看報刊雜誌和電視新聞的時間很短,絕大多數時候還是焦慮的在病房裏來回的踱步。

    我之所以用如此長的篇幅寫以上這些新聞及其關聯的問題,一是想通過這些新聞,進一步闡述和強調校園暴力問題、網絡暴力問題、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權利被侵犯問題的嚴重性、關注和解決的必要性;二是希望借這些新聞,表達一下我對中國許多重要的政治、社會問題的觀點,表明我的價值觀,也嚐試對解決相關問題提出一些建設性的意見。

    6.真的就這麽“適應”了嗎?

    從吃飯到睡覺,病房日常的基本作息,看起來我似乎已經適應了,是嗎?顯然並不是。與其說是“適應”,不如說是一種“忍受”和“順從”。麵對精神病房強大的製度壓製,麵對這個製度堅硬的部件:醫護人員、封閉的病房、一係列管理和懲戒措施,我柔弱的肉體隻能選擇忍耐服從。但這種服從更多是外表的、強迫下不得已的。相反,以前相對自由散漫、有尊嚴和權利的生活一下子被改變了。人身自由被完全剝奪,言論自由、通訊自由也被嚴格限製或說部分剝奪;每天低三下四求護理人員,不能像正常人那樣充分表達喜怒哀樂,不能釋放七情六欲,相反要接受從起床到睡覺、吃飯到吃藥的各種管製,還要在洗澡後赤身裸體在護士麵前護士換上衣服,作為人的基本尊嚴被剝奪了,自由生活、自由選擇的權利也被破壞了。

    經曆了這種由有自由到無自由、有尊嚴到無尊嚴、有權利到無權利的改變,我的心理狀態、思想意識都被強行扭曲。就像原本健康的胳膊被他人拉的脫了臼、自由伸展的腿被暴力擰彎,我的精神也被外力強製彎折了。精神彎折的結果,就是比沒有被關進病房前更加渾渾噩噩,在陌生而封閉的環境中緊張而焦慮,在各種約束管製下精神萎靡不振,思維和反應能力進一步下降。精神的萎靡和脆弱,連帶著也導致身體更為虛弱,有時感到身體疲累和沉重,有時又覺得整個人很麻木和飄忽。

   當然,我前後隻在精神病房待了23天。如果呆230天、2300天,會是怎麽樣呢?會真的瘋癲、馴順、癡呆嗎?就像我看到的病房的重病患者那樣,每天隻吃飯和拉屎撒尿、像僵屍一樣在狹窄的病房裏來回踱步,像豬圈裏的豬玀在封閉的病房呼呼大睡,如同行屍走肉一般毫無生氣的活著嗎?我想90%會的。即便一年半載內精神沒有失常,恐怕也很快就從內而外完全服從精神病房的紀律和作息,反而不能適應病房外正常社會的生活了。就像《肖申克的救贖》中的布魯克斯,他寧可在牢裏劫持獄友換取加刑,也不願意被釋放,因為他已經被監獄“體製化”了,也就是完全適應且無法離開監獄的生活體係了。相反,布魯克斯無法適應監獄外的自由生活,出獄後最終還是自殺了。精神病房同樣是將人“體製化”的機構,而且比監獄對人的精神重塑的更徹底,因為“精神病房”不僅限製人肉體的自由,還要“矯正”人的精神。隻是,這種“矯正”,究竟真是在矯正,還是在破壞人追求自由的靈魂和精神的本真?

    被關到精神病房對我造成的傷害還不止這些。入院前我向法官申訴時,就提到住進精神病房會導致汙名化的問題。而事實上,尤其對於不太了解精神疾病問題的絕大多數普通民眾,總是會對住過精神病房的人標簽化為“精神病”,無論最後診斷結果是什麽,歧視和汙名都會形成,並如影隨形般影響住過精神病房的人。

    另一個連帶的重大影響是,我被關到精神病房後,我的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活動就被迫中止了。在病房內,人身自由全無、通訊自由受限,根本沒有辦法像被關押前那樣去各機構和媒體引發關注。期間,職工盟的林祖明先生來探視過我,他就告訴我,然後現在聯係媒體,媒體都說因為我的事情發生在大陸,找不到其他當事人,不方便采訪。本來我想通過割腕自殺引發媒體關注,促使社會重視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結果現在不僅沒能引起關注,我反而失去自由,在精神病房受罪,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麵對被關進精神病房導致的直接傷害和間接損失,我隻能選擇忍受,沒有任何反抗餘地。連表達生氣、憤怒都不可以,因為會被看成發病,就更難以爭取到早日出院。我在以前遭遇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時,還可以表達憤怒、發泄情緒,甚至不滿意大陸警察都可以投訴、提出異議,但是在病房,什麽反抗言語和行為都不能做,做了還會產生適得其反的後果。這對於我這樣性格執拗的人來說,是屈辱,是折磨。但這一切最終還是忍下來了。

    除了吃飯、吃藥、洗澡、看報、睡覺,從早上7:30到晚上10:30,15個小時中,大約12個小時都是在病房裏來回踱步,或者偶爾在床上坐一會,然後坐不住又開始踱步,腳都被拖鞋棱磨破了,但還是得踱步,因為躺床上一動不動更難受(還有護工勸說我不要來回走路,我心想我枯坐在床上,什麽事都幹不了,沒有任何轉移注意力的工具。焦慮緊張,非得真瘋了不可。所以還是選擇來回走路,然後護工也沒說再什麽)。如此死氣沉沉的生活,就這麽一天天的熬著。

    因此,所謂“適應”,隻是放棄了反抗,變得相對麻木和馴服罷了。事實上我根本不能真正適應這樣沒有自由和尊嚴的生活,內心總是想著早日出院。

   (三)“被入院”容易出院難--殘酷的滯留、身心的掙紮、痛苦的思考

    1.和主治醫生談及自殺問題;我個人關於自殺問題的想法看法

    我和主治醫生陳醫生的談話,平均兩天一次,除了第一次,每次不超過20分鍾,有時不到10分鍾。

    我因自殺而被判強製入院,自殺問題當然是醫生詢問的重點。在瑪麗醫院被問詢是否真的想要自殺,我誠實回答是要自殺;後來又被問如果問題沒有解決是否還會自殺,我說還會自殺,結果就被強製送到精神病房裏來了。因此在和病房的兩位醫生談話時,我吸取前麵這兩次回答的教訓,隻好違心的說,我不是想自殺,隻是想通過在中聯辦割腕引起媒體對我的事情、對校園暴力問題的關注,而如果我出院,也保證不會再自殺了,而是會好好生活下去。事實上,我當時很清楚,會大陸會不會自殺,取決於環境而不是我自己。

    這真是很荒唐的事。為什麽香港、大陸的精神衛生體製和醫療理念,非要逼人撒謊呢?自殺也應是個人的自由,人應有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

    關於自殺是不是個人的自由,人類已經爭議了很久。我在前麵第三章的第一節,已經很清楚的闡述了我為什麽要自殺。而在我其他文章如《自述》和《個人情況說明》中也都有背景提及。我本不想死,但是理想的破滅、維權的挫折、社會的殘酷、生存的艱難,都把我逼向了死亡。我已經承受了太多,從幼時的家庭暴力,到中學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我常年生活在痛苦之中。好不容易有了改變命運的機會,卻還是因謠言和歧視倒在了高考的終點線之前,功虧一簣。此後,整個人焦慮抑鬱,瀕臨崩潰。無奈下我選擇上互聯網逃避現實,好不容易有了一個相對友善如避風港般的朋友圈,又被一群流氓惡棍侮辱和逼走。我住在自己的出租房裏想逃避社會,家庭又突生變故,父親中風,我生活越來越拮據,再拖也拖不起了。於是我鼓足勇氣,奮起維權,投身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社會運動,卻四處碰壁,遍嚐世間冷漠。我盡力抗爭了,可力量微弱,總是受屈和吃虧。這樣沒有尊嚴的、身心飽受折磨的活著,有多少意義呢?

    我前麵提及了自殺的一個原因是為了理想,為了抗爭,為了做防治校園暴力領域的殉難者,如布魯諾、釋廣德、帕拉赫那樣。不過我沒有那麽光榮偉大,我為防治校園暴力奔走呼號、我的抗爭、我的自殺,也是對生活絕望的逃避。

     就像古今中外的許多革命者,是不是完全是因為政治理想而參與革命、為革命犧牲呢?或者說,政治理想又發自於什麽?毫無疑問,不隻因為使命感正義感這些,有時就是因為把它當作精神寄托罷了。就像有些民族主義者、民主主義者,許多也是中下階層,他們並不見得真的理解民族利益和民主自由的本質和意義,很多時候隻是以民族自豪感和參與政治運動掩飾生活中的失落。以政治理想代替一般的生活追求,是對生活瑣碎與不滿的下意識逃避。

    我想到《紙牌屋》第三季中的一段劇情。劇中女主角、第一夫人克萊爾去營救因宣揚同性戀權利而被俄羅斯逮捕的美國人科裏根。克萊爾勸說科裏根,簽了認罪協議,但科拒絕簽署。克萊爾勸他要懂得妥協,他卻說革命者是不能妥協的。看到這,科裏根就像一個爭取LGBT權利的革命鬥士,視死如歸,寧願關在俄羅斯監牢也不放棄政治理念。克萊爾為了進一步勸說,就留下來和科裏根長談。克告訴科,他的丈夫在美國等待著他,難道不願意回去嗎?科才開始吐露心曲:他和他的同性戀丈夫,感情並不和睦。從一開始的情投意合,到後來和許多異性夫妻們一樣,生活一地雞毛,乃至互生嫌隙。於是,科更投身於同性戀權利的宣傳,甚至跑到明知有被捕危險的俄羅斯。談完後,克萊爾睡著了。一覺醒來,科裏根用克的圍巾上吊自殺。然後,在普京和安德伍德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克萊爾拒絕粉飾俄羅斯的粗暴拘捕,聲稱科裏根是為了信念,不甘屈服才自殺身亡,將科塑造為烈士。這樣說道理上自然說的通。但前麵那段對話,科裏根的個人生活,與他投身政治、冒險赴俄、最終自殺,又有何種關係?

    政治,是宏大的東西。投身其中,可以給人以力量感,哪怕人本身的力量並沒有實際改變。全情的投入政治,有時可以忘卻生活的艱辛,至少在精神上,成為逃避部分零碎卻也重大之煩惱的港灣。而為一個偉大的政治目標而犧牲,也是比普通死亡更有崇高性的死亡方式。對飽經創傷、無法抵禦現實各種傷害的人,更是一種感覺上超值的解脫。

    所以,就說到我自己了。我的政治抱負、社運行為緣自何因?政治理想有幾分純潔性?十幾年閱讀積累的知識與價值觀,和生活中遭遇的挫折與創傷,哪個是最重要的社運驅動力?而挫折與創傷這部分具體如何驅動?是因同理心和權利意識覺醒而投身社運,還是為逃避繼續受挫而把身心由日常生活轉向革命與社運?我在中聯辦割腕自殺的舉動,是為了理想殉難,還是因生活絕望而選擇了一個更有價值的方式自我了結?

    說件我自己遇到的事情。在2017年的時候,當時家裏很困難,我乘車去了幾十公裏外的安陽市貸款,聯係到了浦發銀行一個經理辦信用卡。辦卡還需要開一個收入證明,我打印好證明,然後和父親去他工作的醫院蓋章。醫院辦公室推給財務科,財務科卻說父親兩年沒有上班,拒絕蓋章。其實,我父親作為事業單位正式職工(正式工和臨時工現實保障差別巨大),始終有權利享受與職稱相稱的保障和福利,還有正常存儲的每月近400元(工資的12%)的公積金。雖2015年中風後沒上班,但是都在醫院工作快要20年了,以前是醫生,後來因發生一段家庭變故而離職(這件事發生在1995-1997年,當時鬧得很大,滑縣許多人都知道),回來後隻好去了後勤。當然職位一降低,變成個“掃地的”,財務上就看不起和借故刁難了。其實恰恰是因為生病沒上班,才急需蓋章辦卡取錢救急,我也能多一點生活費繼續維權。還有,聽我父親說,醫院在我父親生病期間,沒有發病假工資。而按《勞動法》規定,“前6個月病假工資按80%發放、6個月以上按65%發放(按10-20年工齡標準)”,等於醫院在2015-2018年間扣發了我父親至少5萬元工資,即便抵上三年間需繳納的五險一金約一兩萬元,也還有三萬多沒有發。還有關於事業單位病假工資發放的其他規定和政策,與《勞動法》大同小異,都要求單位發給長期病假職工類似比例的工資。但醫院卻根本不執行,我勸我父親去醫院要這些工資,我父親說肯定不會給。當然,這種明顯違反《勞動法》和事業單位職工病假工資發放相關規定的行為,在小縣城算不上什麽奇怪的事,連在職工作人員都欠薪,何況請病假的。但因此從情理上說,醫院更有義務蓋章幫忙以解燃眉之急,財務科主任隻要同意就行,也不會給醫院造成什麽損失。然而不管我父親如何懇求,各種說好話,科主任都不給蓋章,這就是權力。然後,沒有收入證明,信用卡自然沒有辦成。後來浦發銀行的那位經理都說醫院不近人情。

    走到樓梯口,我忍不住“你媽那個逼”喊叫著罵人,我父親趕快讓我小點聲,說我罵了之後醫院就會找他(我父親)的事(也就是找麻煩)。我當時還不很理解罵幾句怎麽了,後來才越來越體會到“人在屋簷下”的懷懼。我父親想必是深知單位的各種整人手段,才如此謹小慎微、擔心報複吧。但難道我想罵嗎?我也在想,自己本來學習優良,一表人才,如果沒有那些校園暴力,我會在211或985院校裏和同學們一起研究政治、曆史和社會,舉止溫文爾雅,才華橫溢,是國家的柱石、時代的希望。可如今的現實卻是,我在這跟潑婦罵街一樣的說髒話、大喊大叫。而且也不是一次了。短暫的幾次回家或去父親、奶奶住的醫院(爺爺已經於2016年去世),跟小時候對我長期毆打虐待、實施家庭暴力的姑姑見麵,又多次激烈衝突,在醫院大庭廣眾下打的不可開交,她力氣大我打不過,最後我把水果刀都亮出來了。我什麽時候變成窮凶極惡的歹徒一般了?2017年初,我在上海,因為父親暫時接濟不上,我差點流落街頭,不得不向包括我母親在內的人借錢……然後一些事現在都感到羞愧不安。例如我母親連一千塊錢都不願意給,我回不去隻好編造說是要給別人墮胎(實際沒有這回事,然而那時我就完全不要臉撒謊了。我當然知道現在說出這些對我名譽有重大傷害,但是我還是願意坦誠過去的一切),最後還是沒有給。我怎麽淪落到這步田地?尊嚴、禮儀、修養,我全都沒有了。還不得不撒謊。這樣一個人,還活著做什麽?活下去隻會重複這些粗魯和肮髒的言行,一步步墮落下去。我不想墮落,不想變成我看不起、看不慣、受不了的人。可我抑鬱症日益嚴重,沒有能力改變自己,那隻有死亡才能避免墮落、不讓自己再這麽沒有尊嚴的活下去。(除了以上的例子,我在《自述》中也提及我遭遇的很多讓我為自己行為而痛苦、愧疚的例子,篇幅所限,在此就不記述了)

    知名社會學家塗爾幹在他的《自殺論》中,根據動機將自殺分為四種:1.利己性自殺;2.利他性自殺;3.失範性自殺;4.宿命性自殺。從定義看,四種自殺動機有些互斥,例如利己和利他性自殺。但我倒是感覺,這四種自殺因素我全都或多或少的具備:我既處於與社會的相對疏離狀態,受到歧視欺淩,因此感到孤立和痛苦(符合1);又希望以我的死喚起社會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的關注,成為社會運動的殉難者(符合2);麵對醜惡的、顛倒黑白的、沒有公平正義的社會,我喪失了生活的信心(符合3);中國沒有法治與自由、在專製壓迫下弱勢群體處於欲喊不得、欲逃無路的絕望境地,我活著的痛苦超越了對死亡的恐懼(符合4)。塗爾幹當然不鼓勵人們選擇自殺,但他的理論清晰的闡明了人選擇自殺的各種動機及其在情理上的自恰性。我自殺的理由難道不充分嗎?我活下去的意願,遠不抵選擇死亡的動力。我自殺不是一時衝動,而是必然選擇。

    我無法忍受歧視與欺淩,不願意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辱吃虧;也不想再有那種厚著臉皮撒謊以免流落街頭的行徑了。在《自述》中我已經很清楚的講了自己在家庭和學校遇到的許多次傷害,本文也提及了遭遇的包括網絡暴力在內的謾罵威脅,以及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過程中的各種挫折和打擊,在此就不重複了。我抗爭斷斷續續有十年,維權也近兩年,結果還是失敗告終,我難道不應該選擇殉難、以死明誌嗎?不應該用生命的代價表示為呼籲煩防治校園暴力事業付出了犧牲嗎?曆史和世界上有多少人為了擺脫迫害和追求真理而自殺,除了前麵提及的釋廣德等人,還有因同性戀傾向被迫害而自殺的艾倫·圖靈、無法承受經曆和目擊南京大屠殺中大量強奸慘劇而自殺的魏特琳、在文革期間遭受肉體和精神雙重折磨而選擇“自絕於人民”的數十萬乃至更多的知識分子及工農大眾、希望從極權壓迫的痛苦中解脫而自焚的一百多位藏人……淹沒在曆史中的男女自殺者有千千萬萬,知名的也不勝枚舉。我就是想像他/她們一樣,有尊嚴的、有價值的、壯烈輝煌的結束自己的生命,或者至少少受些痛苦,為什麽不可以?我適應不了這個殘酷的、充滿不講理、暴力、謊言、不公平的社會,想一勞永逸的擺脫,為什麽不可以?其他人有什麽權利阻止我自殺?有什麽權利因為“擔心”我自殺,就把我關在精神病房讓我沒有自由、沒有尊嚴,令我飽經創傷後再受折磨?

    還有,難道我願意死嗎?如果中國有充分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我遭受校園暴力後,學校、教育機構和公安司法機關都能夠負責任的、合理合法的處置,保護我的人身安全、懲治校園暴力加害者,讓各種欺淩、歧視、毆打、威脅不再發生;對於網絡暴力,公安司法機關、通訊運營商、社交網站能夠堅決打擊,通過社交賬號查到實施網絡暴力的個人,涉嫌違法犯罪的嚴懲不貸、並且消除給我帶來的不良影響;對我與他人的糾紛能夠積極處置、合理裁決,對於侵犯我利益的人堅決依法懲處(反過來我違法犯罪也一樣);社會能夠對我這樣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因家庭衝突頻繁且嚴重的無法在家生活、因外部傷害無法正常學習和工作、導致抑鬱症、不能融入社會的人,給予基本的福利保障和適當的補償……我當然不會自殺。可現實卻是,我在八個學校中的六個都遭遇校園暴力,其中在兩所學校極為嚴重,我自己反抗過卻因勢單力孤而失敗,反受更大傷害;我也從班主任到校長再到教育局都求助、上告了,可是遇到各種推諉扯皮、敷衍了事,根本不能阻止校園暴力繼續發生。至於網絡暴力,現在網上比比皆是,絕大多數報案根本不管,沒有警察肯去查造謠誹謗、傳播他人隱私的人(例如查IP地址和他的基本信息,並追溯到現實進行處罰),而許多受到網絡暴力攻擊的人則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至於私力救濟,我缺乏權錢和人脈,當然也無法做到。這些年我即便躲在出租屋逃避社會,或者去陌生之地旅遊,時不時還會遇到不平事而難以解決(就例如前麵提到的在一個答題圈的遭遇)。而中國社會福利保障之低、更是世人皆知的事(以及許多人不太知道的申請保障和救助之難)。我連吃飯住宿都成問題,更沒辦法體麵而有尊嚴的活下去。在本文前麵(後麵還有)及《自述》中我已經舉了自己在惡劣境況下我現在愧疚不已的行為了。在一個黑暗的、不講理的、恃強淩弱的社會,我自己也免不了沾上髒汙,生不如死,還有什麽勇氣活下去呢?

    說句激烈的話,假如對我實施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人都能很快被懲罰,該抓的通通抓起來,犯罪的嚴格按照法律判刑關進監獄,而且能夠保護我以後永遠不再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及其他各種傷害和打擊報複、不再受任何欺淩,誰找我麻煩就百分百“法辦”誰,再給我100萬人民幣(美元歐元更好,給我更多我也不反對),那我肯定不會自殺了啊。這當然是氣話,但是本質的確如此。一方麵不給我提供好的生存條件、基本的法治保障,一方麵又不讓我為抗爭而死,這是怎樣違背人性的邏輯?

    可是,香港的精神科醫生和法官卻以阻止我自殺為由,把我強製判入精神病房;精神病房的醫護人員也以擔心我自殺為由,把我強製關在精神病房。這不僅是對人自由的剝奪,也是對人天性的扼殺。而在大陸,同樣會以一個人可能自殺為由將他/她關押在精神病房,關押幾個月、幾年,甚至終身。這就是東方式精神衛生體製的保守和陳腐:寧可讓人痛苦的活著,也不允許他/她有尊嚴的死去。相反,在一些西方國家,安樂死已經擴大到許多無法承受心理創傷(而不僅僅是身體上患了絕症)的年輕人:在荷蘭,一位遭受性侵犯後患上PTSD(創傷後壓力綜合征/創傷後應激障礙)的20歲女性被允許安樂死,結束她痛苦的生命;另一位荷蘭的29歲姑娘,也因為“患有邊緣性人格障礙,伴隨著嚴重的焦慮症、妄想症及強烈的自殺傾向(多次自殺未遂)”,最終被允許安樂死……而荷蘭現在又在起草新的法律,準備進一步放寬安樂死的適用範圍,允許那些認為生無可戀、再活著沒有什麽意義的人選擇通過安樂死結束生命。除了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德國、瑞士、新西蘭也都允許一定條件下的安樂死(而且是主動性的安樂死)。2020年2月26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德國《刑法》第217條禁止商業化安樂死違憲,因此被當庭立刻廢止,判決法官明確指出:“根據憲法,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死亡。”這才是人本主義的醫療態度和手段。當然,這些案例和提案也伴隨著巨大的爭議,但最終人們尊重了當事人的意願,以致修改相關法律,而不是逼迫她們痛苦的活著,更不是把她們強製關在精神病房讓她們喪失珍貴的自由與尊嚴。這就是東西方人文理念的差異、保守主義和進步主義價值觀的差異、是服從社會與集體的價值觀還是遵從個人意願的差別、遵循傳統扼殺人性還是發揚人道尊重人權的差距。東方文化影響下的這種壓製性的、陳腐性的、反個人主義的、保守性的社會風氣和精神衛生理念,傷害了多少追求自由、尊嚴、寧靜的生命啊。即便作為東方之珠的香港,個人的意誌也被製度的高壓與傳統的慣例所剝奪,一個人生還是死,本人卻不能做主。這些包括警察、醫護人員在內的保守而愚昧的國民們,他們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在乎),什麽是生不如死;他們不知道,對有些人來說,自由、尊嚴、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比生命還重要。

    東區醫院精神科醫生逼人撒謊的行為很可惡。強迫人痛苦的活著而不讓人有尊嚴的死去的社會理念和精神衛生體製,是必須要改變的。

    2.關於聯係家人問題的麻煩與拖延;我父親試圖來港過程中的波折;對香港醫院嚴重的官僚主義、繁瑣誤事的形式主義問題的評析

    我沒有想到,關於聯係家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竟然成為影響我在精神病房滯留時間延長的最主要因素,將我出院的時間延遲了兩周左右。也就是說,如果在這一點上沒有麻煩,我很可能十天左右就能出院,而不是在精神病房被囚禁了23天。而且中間醫生還出過一次嚴重差錯,如果不是我及時發覺和糾正,可能我還要待更久才能出院。

    ①關於醫生聯係我家人問題上醫院荒謬的規定及造成的後果

    兩位陳醫生都告訴我,需要和我家人聯係,有了家人對我精神狀況的佐證,才能夠確定我是否可以出院。關於由家人影響甚至決定住院者能否出院是否合理,我後麵還要分析和舉例講述,不過這個問題暫時放到一邊,先說醫生與我父親聯絡的曲折過程。

    我已經說過,在入院第二天,那位男陳醫生就已經記下了我父親的手機號。再後來兩天,主治醫生女陳醫生也記下了我父親的手機號。但他們並沒有與我父親聯係。我告訴女陳醫生,說可以把我自己的手機拿來,讓她和我父親通話,但是她不同意,說醫生是不能使用住院者的手機聯係家人的,這違反醫院的規定。我後來又問她,能不能用她自己的手機聯係我父親(我相信大多數香港人的手機卡都能打國際長途),她說這也是不行的。我當時就氣的不行,卻又不能發作,一生氣她就會認為我在發病,更出不了院了。而醫院的辦公電話又無法打國際長途,這事就耽擱了。從此我的出院進程開始了漫長的拖延。

   我沒有想到香港醫院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有如此嚴重,沒有任何變通的餘地。既然你們想要通過我父親了解我的日常精神狀況(雖然明顯沒法了解日常狀況,我好幾年都不和家人住一起),那就應該想方設法聯係到我父親,無論是用我的手機,還是醫護人員的手機,或者東區醫院任何一部能打國際長途的手機、固定電話。醫護人員的和我的手機都在病房放著,用一下非常便捷,但是為什麽就是不肯用呢?不符合規定?有明文規定說醫生不可以用個人手機或住院者本人手機聯係住院者家人嗎?如果沒有明文規定而隻是約定俗成,那為什麽不可以變通一下?如果有這樣的明文規定,荒謬不荒謬?後來這件事拖延了兩周,我就在想,如果是監獄,會不會因為一些技術性問題,就額外將罪犯多羈押兩周?我在精神病房沒有自由,每天受各種管束,甚至偶爾還受欺淩,還要和各種精神病人呆在一起,估計比在香港坐監獄都痛苦。然後就因為醫生不能用個人手機或我的手機給我家人打電話,就讓我在形同監獄的環境中多關押兩周?這是負責任的、人道的行為嗎?說句難聽的,讓醫生和護士與我換換位,他們住在病房被管製,吃飯睡覺整齊劃一,每天穿著病號服無所事事、趿著拖鞋來回踱步,看看他們能堅持幾天、受不受得了。

    ②我父親試圖來港的波折

    這時,女陳醫生又問我父親能不能來香港,我說我也不確定,需要和父親再聯絡一下才能知道。她的意思應該是,如果我父親能來,就更能說清我的情況,而且如果我可以出院,就由我父親直接領走,比較安全。其實,如果我父親很容易來香港,我也非常希望我父親來接我。

    但現實是,我父親來香港有很多麻煩。1.他沒有港澳通行證,如果辦理至少需要幾周時間,在縣城更麻煩,辦加急的也不見得順利(後來問了果然如此);2.他還要和我姑姑一起照顧我奶奶,我奶奶完全癱瘓在床,且幾乎沒有任何意識,吃拉睡全都要我父親和姑姑照顧,家裏離不開人;3.我父親中風未痊愈,行動不便,身體虛弱,且有再次中風或突發其他疾病的風險,不方便千裏迢迢來香港。4.家裏非常拮據,我父親來港要花很多錢,他舍不得。

    不過那時我著急出院,雖然知道這些,但還是很希望父親能夠來香港。於是我給馮愛玲女士打電話,告訴她讓她聯係一下我父親,而且再來探視我一下,我用她的手機給父親打電話。

    馮女士聯係了我父親,但是她說我父親告訴她,公安不讓他來。我當時以為因為我在中聯辦割腕,所以他被穩控了。但是聽起來好像又不像,因為沒有提及具體有什麽維穩措施如警告、拘禁什麽的。過了兩天,馮愛玲女士來探視我了,我才和父親直接聯係上。這時我才明白,我父親是覺得香港這個地方非常特別,一般人是來不了的,大陸政府不會同意讓他來。我父親自從96年那次離職事件後,二十幾年來與社會脫節,加上後來腦中風,連智能手機都不會用,所以對赴港旅遊問題一竅不通。於是我隻能慢慢的、大聲的(他聽力不好)、重複著給他解釋,告訴他隻要辦個港澳通行證就行了,最好能以探病為由辦個加急的,讓他去派出所或者公安局詢問。然後探視時間到了,也就沒辦法繼續說了。

    前麵已經說了探視非常麻煩,所以馮女士隻能一周來一兩次,其他時候隻能用病房的電話聯絡。我隻能通過馮女士做中間人,了解我父親那邊的情況。而我父親本來聽力就不好,馮女士說的又是香港口音的普通話,加上我父親具體內容表述不清,然後馮女士再傳過來,和我父親想表達的意思就不一樣了。這種麻煩沒經曆過的很難體會,最大問題是容易耽誤事。

    經過幾次聯係,終於大致知道,我父親那邊說需要香港的醫院開具一個證明。於是我告訴女陳醫生,她說會開一個。過了一兩天,她開了一個英文的信函,我也沒注意寫的是什麽,應該就是證明我在這住院之類的。但是這時又有一個問題,就是我父親不會用智能手機,發的圖片傳不到他的手機上,這可怎麽辦?我想了半天,感覺隻能把圖片發給我認識的為數不多的幾個人,讓他們幫我把圖片保存,想辦法聯係到我父親,然後我父親再找有微信、QQ的鄰居或朋友來接收圖片,然後再打印出來交給公安的出入境部門。至於為什麽我不自己做這套流程,因為在病房裏我平常不被允許用手機,沒辦法長時間等我父親找到鄰居朋友接收。在通訊自由受限的情況下,就是這麽麻煩,還會耽誤事。許多政治犯被關進監獄的附帶傷害就包括沒有通訊自由,與外界聯係被切斷或嚴格限製壓縮,很多重要事情都被耽擱。

    然後,又是經過再三的懇求,他們才允許我坐在餐廳使用自己的手機半小時,將證明信拍照和發給朋友。這是我第一次被允許較長時間的使用手機,而且還被他們看守著。

    ③首次被允許使用手機上網,聯係外界

    這時我已經有一周以上沒有使用手機了。打開手機,我立即拿著證明信拍照,再拍一張我手持證明信的照片,期間還被護士說不要拍到其他人。拍完之後,我請求護士能不能把照片發給朋友,讓他們轉給我父親(這就有點自我審查、習慣性服從的意味了),他們同意了。於是我打開微信,迅速簡短的把自己因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在中聯辦割腕自殺、被關到東區醫院精神病房的事,告訴為數不多的幾個相對熟悉和見過麵的人(前麵已經說了,我以前求助過那麽多人,但是得到回應的、值得信任的,少之又少。而且很少的人中也大都也沒有加微信,發郵件則等不及)。這幾個人包括南方周末的C記者、湖南異見人士陳女士、紐約時報上海分社的鍾記者、一位在香港上學的女權活動人士武女士、河南的一位維權者劉先生……

    其中C記者我最熟,前麵提到我和他有過十幾次郵件往來,他還和我見過麵,在咖啡館請過我一次,有一次當麵談話。本來曾經有一次契機,他要報道我的事情,但是我猶豫了一下錯過了。後來我再三懇求他報道我的事情,他卻又不願意了,機失則不再來,我喪失了被南周報道的唯一機會。他的拒絕也是我不得不來香港的一個動因。現在我第一個想到他,就把情況大致告訴他,他就說“你太不冷靜了(我走投無路了怎麽冷靜?)”,我問他能不能轉告一下我父親,把我發的證明信圖片轉給父親,他問我為什麽不找家裏的親戚,我心想我家親戚都是老家農村的,早就不怎麽來往了(除了我祖父去世時,還有我父親中風期間短暫來過,也並不是情願),據我父親說有些親戚還和我家有矛盾、各種嫉妒(雖然我家現在都一貧如洗了,但全家畢竟都是事業單位的,反正這些親戚的心態就是“恨人有笑人無”)。我當然沒辦法說那麽多,隻能說聯係不到,希望C記者幫幫忙。他說這不行,他做不了,還是讓我自己聯係家人。估計是因為看我說在中聯辦門口割腕,他擔心自己牽連上政治麻煩吧。然後我發現他迅速把我拉黑了。習近平時代,輿論管製急速收緊,新聞界人人自危,生恐和公民運動、政治抗爭問題沾邊(雖然我當時並沒反政府,自殺時還帶著國旗,是和平請願),他這樣做也是能夠理解的。

    然後我又發給了陳女士,並且希望她幫我聯係媒體,把情況公開在互聯網上。陳女士又讓我補充了一些具體情況,當即就同意替我把信息發到推特上。然後我才想到搞一個群組,把幾個人拉到群裏。那位劉先生告訴我,他很快就會給我父親打電話。後來他還問了很多,但是時間有限,我沒辦法一一回應。而另兩位的回應就非常謹慎了。當然,我也能夠理解(除了理解,別的以後再說吧)。此外,我還用短信把信息發給了另一位社運人士,同樣請求他聯係我父親。然後時間就到了。如果我寫一份然後複製粘貼就會省很多時間,但是當時著急忙慌,腦子亂成一團,就一個個的回複,浪費了很多時間,然後轉眼就半個小時了,護士要把手機收走,我隻能關機,把手機交給護士。至於接收到我信息的人究竟發不發、是否聯係我父親、能不能引起媒體關注,我就完全控製不了,隻能聽天由命了。

    然後又進入了漫長的等待。我給馮女士打電話,讓她聯係我父親,她給我父親發了短信,但是沒有回複。我後來從我父親那裏才知道,當時他正在托人打聽情況,試圖讓其他人來香港救我出去。

    期間,我還接到我高考報名學校王老師的電話(正巧在我用手機時打來),說我父親聯係不上我,問我在哪。我隻說了在香港醫院,希望老師轉告我父親。這位王老師幾年間在我報名考試方麵幫了不少忙,我何嚐不想爭口氣呢,但卻沒辦法正常考學。有時候我的確會給別人帶來一些麻煩,雖然從根本上說這些麻煩是其他人帶給我,我又傳導給其他人的。

    對我來說,每多呆一天都是煎熬。我無法及時了解外部的信息,隻能默默等待。

    馮女士又一次看望我的時候,她給護士提出把我的手機拿出來,讓我用自己的手機和父親聯係,護士同意了(我自己早就提出過,護士不同意。如果他們早點同意多方便)。我給父親打電話,父親說辦通行證需要很長時間,辦加急的需要去省裏批準(這就是小縣城的麻煩),所以一時半會來不了。我就非常慌張,希望他早點來,他讓我不要著急,安安心心在病房該吃吃該喝喝(在這種環境,我怎麽能安心的了?)。然後我問他有沒有接到其他人打的電話通知,他說接到了。我又催他盡快來,他說正在找人想辦法。然後我就告別掛斷了電話。我父親還告訴我不要關機。我每次隻有馮女士來探視時或護士特許才能用手機,平均一星期才一兩次,剩餘時間反正不許用,不關機就沒電了。他完全不了解情況,我解釋半天他也不明白。這不止我父親,許多人都沒住過封閉病房或者呆過監獄,根本不了解也不理解被關押者處境多麽糟糕、有多少不便。

    我拿著手機又聯係上次聯係的人,陳女士說已經把我的材料轉給了媒體“香港01”的一個記者(後來她告訴我這個記者姓楊),其他的消息就沒有了。而那位劉先生則說,已經聯係上了我父親,但是我父親希望公安機關來把我從香港接回去,他自己不敢來(還是前麵說的見識原因)。他們還在群組裏討論我父親有沒有被穩控的問題。其他幾個人也沒什麽回複,我也不好意思繼續追問。時間很快到了(馮女士每次探視都是4:30分左右來,所以隻有半小時聯絡時間),我隻好把手機交給護士。然後馮女士和我告別後離開。

    從這幾位為數不多聯係到的人那裏,我大致感覺到應該沒人關注我的事情。雖然陳女士已經將信息發出去了,但並沒什麽反響。而我父親明顯一時半會也來不了,我還要繼續煎熬、在病房裏耽誤。

    拖了兩天,我在又一次見到女陳醫生時,再次提出用手機聯係父親的問題,她依然拒絕。精神病房無法發火抗議的環境,也讓我沒辦法進一步說什麽做什麽。而醫生則並不在乎拖延多久,她們按照傳統慣例行事,隻想免除自己的責任,即避免我出院後自殺,而不考慮我呆在病房沒有自由的痛苦。

    又過了兩天,我父親打來電話,說很可能來不了了,因為我奶奶在家病重,家裏很難離開人;而他自己身體也不好,來香港太遠,還是希望我去深圳。他希望我自己告訴醫生我思維很清楚,完全可以出院。但是問題是醫生必須聽我父親親口說,我說沒有用(而醫生又拒絕用便捷的方式聯係我父親)。此前,我還讓我父親聯係一下我母親,看她能不能來(我母親是高中教師,收入還算可以,還曾經出過國(旅遊),也不像我父親對大多數信息時代的事完全不懂,智能手機之類她當然會用。我出院和父親見麵後,知道了情況。當時父親給我母親打了電話,說我在香港,她能不能來香港把我救出去。然後我母親就對我父親說“你不是騙我的吧?”,拒絕來香港。不過這倒在預料之中,我父母之間的關係、我母親和我的關係一直都非常不好。隻是當時實在沒辦法,才想嚐試一下,結果又多了一次三方(我、父親、母親)都糟心的情況。

    這時,事情已經拖了一個星期。在這一周內,醫生並沒再問我太多事情,每一兩天就是例行公事的把我叫到辦公室問幾句“感覺怎麽樣”的話。根據這些情況,以及兩位陳醫生對我說“你暫時還不能出院,現在隻是需要和你父親了解情況”之類的話,說明對我的詢問和觀察也已經基本結束了。也就是說,如果醫生一開始就和我父親通話,我就能提前一星期出院(其實也就是出獄)。但是現實並不是這樣,相反還在拖。

    ④用了一周時間等待社工,為此多在病房被監禁一周;關於延期關押的問題分析和討論

    醫生通過護士告訴我,打國際長途聯係父親,需要找社工。但是現在精神科唯一的社工王姑娘去休假了(東區醫院精神科隻有這一個社工,也真是……),所以要等社工休假回來才能開始著手聯係我父親。然後給了我一個電話號碼,是社工王姑娘辦公室的電話。我試著打了,第三次還是更多次之後才打通,是一位男士接的電話,說王姑娘不在,要等到下周二。

    這也就是說,我需要如坐針氈的在病房多呆一周,多在病房踱步七八天,除了偶爾看報紙無事可做的多失去自由將近300小時。而這些本可以免去,假如社工沒有休假而是正常工作的話。這和醫生因為醫院的“規定”而拒絕直接聯係我家人導致延誤我出院進程同樣嚴重、糟糕,造成的後果前麵已經提及,就不重複了。醫院和醫護人員不知道人在精神病房被關押和在監獄並沒多少差別嗎?因為你們的官僚主義、休假調整,就讓一個被強製關押在精神病房的人白白多關押兩周,如果是拘留所或者監獄這樣平白無故多把人關押兩周,需要賠償當事人多少損失?相關責任人會受到怎樣的懲辦?關於中國大陸對精神病人的強製收治、任意拘留的新聞和研究有很多,揭示了中國大陸精神病院肆意侵犯他人自由的情況之普遍和嚴重。但香港呢?雖然相對來說程序比較嚴格,但是也可以因為各種亂七八糟的原因讓住院者強製延期關押於病房,而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任意拘留的標準同樣遠比監獄寬鬆,隨便把人多關幾天一點責任不用負。

   當然,在由“觀察不超過7天”到“延長觀察不超過21天”的轉換中,讓我在一張新通知書上簽了字。但是延長觀察的標準是什麽?有沒有告知我或者家人(假如能聯係上家人的話)?此外,我也沒辦法拒簽。怎麽抗拒?不簽就能放我出去了嗎?

    說到這裏,就涉及到關於關押的理由和延期拘禁問題。精神病院或精神病房的拘禁,本質與監獄類似,都是剝奪個人的自由。然而,精神病房拘禁住院者,卻更加主觀,延期也更常見和隨意。甚至在大陸,精神病院普遍連延長拘禁期的手續都沒有,無限期的拘禁被關押進精神病房的公民。

    延期拘禁,在看守所就相當於增加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日期,而在監獄,則相當於加刑,二者實踐中極少發生。除非掌握了新的更多的犯罪證據並證明舊刑罰過輕、未覆蓋新發現的罪行,或在拘留/服刑期間有新的犯罪的,罪犯一般都會在原處罰期限結束後嚴格按時釋放。而且,涉及加刑的,還需要經過檢察院的公訴、法院的判決,而不能由監獄或公安機關的單獨作出延長刑罰的決定。而加刑往往需要過硬的證據證明罪犯涉嫌新的罪行,還需要一套複雜的程序完成判罰後才可能加刑(也可能不加刑)。尤其在現實層麵的司法實踐中,這種追加處罰是極少發生的,相反按時釋放或減刑才是常態。而服刑期滿的犯人,則一天都不會願意在監獄多呆,而是巴不得立即離開監獄。

    但精神病院延期關押的規定則不同,僅僅兩個精神科醫生的決定,就可以隨意延長關押時間。例如我在香港簽字的這次,就是一次就加了21天,而理由往往隻是“擔心發生危險”、“病情尚不明確”之類模棱兩可的說辭。哪怕續期關押多次,也隻需要住院者簽個字就行了,而住院者是不敢不簽的。如果住院者抗拒,正好給了精神科醫生“病人發病了,有精神病學專業標準中的‘敵對心理’,不能放人”的理由。而那些被認為“病情嚴重”,需要住院數月甚至數年的,延長關押的時間普遍也更長。這些人長期被隔離、管製,根本沒有敢於反抗的勇氣,甚至反抗的念頭都被高壓摧毀了。當然,最重要的是,反抗並沒有任何用,反抗、抗爭100%會失敗。

    當然,以上這些指的是香港的情況。而中國大陸呢?大多數醫院連這些形式上的延期關押的程序都沒有,就可以隨意的、以“寧枉勿縱”的原則無限期拘禁住院者,關押長達數年乃至終身的非常普遍。除非家人強烈要求住院者出院,否則醫院就會一直關著住院者。

    為什麽監獄(看守所)和精神病院對待是否延長被關押者關押時限,有如此迥異的方式?這恐怕在於二者實行的原則不同、對待關押的觀點不同。監獄等懲戒機構實行的是“疑罪從無”的原則,即隻要服刑期間沒有板上釘釘的新證據證明涉嫌額外犯罪,就必須按期釋放,不能拖延一日;而精神病院則是“疑病從有”,哪怕有一絲一毫的跡象說明住院者“還沒好”,就可以延長關押。但是更麻煩的是,究竟是否“好了”,本身界定就很模糊、判斷就很主觀化,主要並不是看客觀的證據(也很難有什麽“證據”,除了住院者真的使用了過激行為,哪怕是被外部原因例如不讓出院、醫護尤其護士不尊重的言行刺激的),而是精神科醫護的主觀感覺推導出的判斷。

    此外,就是在人們觀念裏,並不把精神病房像監獄那樣看作懲罰場所,而隻是“治療”、“為你好”的地方,不覺得不知道那裏多麽惡劣、忽視了精神病院和監獄一樣的剝奪個人自由的本質,所以對二者的看法不同、要求不同。對監獄,人們知道它的殘酷和懲罰性,因此都認為需要及時按時準時釋放以保障罪犯權利;對精神病院,人們不認為它是懲罰機構,相反甚至覺得這裏是讓“病人”變好的地方,有一種“關的越長越好”的暗示,似乎就像治療內外科疾病那樣認為“住院越長好的越利索”。對於住院者被延長關押期限,並不像對監獄那樣嚴謹看待、並不在意延期關押甚至終身監禁於精神病房,哪怕事實上它的本質與監獄相同,都是剝奪人自由和尊嚴的機構,對於當事人都是一種傷害,關的越久身心創傷越重。

    在不同原則和價值觀指導下,二者對處於弱勢一方的罪犯/住院者是否需要延期關押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方式,一個嚴謹、一個隨意;一個“疑罪從無”,一個“疑病從有”;一個必須根據刑期按時釋放,一個可以肆意延長關押期限甚至拘禁終身;一個是需要嚴謹的證據才能加刑,一個是僅僅依靠主觀判斷就可以延長關押期限;一個是公開的懲戒機構,一個卻在表麵上是“治病救人”的場所;一個需要公檢法多方參與才能處罰,一個僅需兩個精神科醫生決定就能囚禁當事人終身……而且由於對精神科醫生決定延期關押住院者沒有任何懲罰措施,而如果住院者出院後“出事”反而可能讓醫生受到責難,所以精神科醫生在主觀上也傾向於“能延長關押時間就延長”,在既可以釋放又可以繼續關押,乃至釋放有一點風險但已不需要關押的情況下,決定繼續關押而非釋放,想將住院者關多久就可以關多久。而住院者因此受到更久的管製與約束,被他人管著、控製著,失去更多自由與尊嚴,導致更大痛苦,就不在精神科醫護考慮之內了。而失去自由的痛苦,隻有失去過自由的人才理解,其中極為珍視自由和尊嚴的人才能知道那是錐心之痛。而精神科的醫生,乃至外麵的大眾,都是不能體會的。

    那些在精神病房失去自由者的絕望與內心的哀嚎,極少有外人能夠體會。即便看見了,也隻是認為他/她在發病。所以說,精神衛生領域尤其精神病院中的人權侵犯,是世界最黑暗的角落,讓人掙紮不得。而反抗、抗爭100%會失敗,住院者相對於醫護,就是砧板上的魚肉,任後者宰製。

    回到東區醫院我的處境方麵,為什麽東區醫院整個精神科隻有一位社工?精神科僅僅在K4病房就有至少15位護士和護工,而整個精神科的社工隻有一個?或者其他社工不負責給香港之外的住院者家屬打電話?其他科室的社工不可以借調嗎?又是為了程序,就可以置住院者利益於不顧?一位護工告訴我,“香港這裏原來是英國的,比較重視程序,什麽都按製度”。但製度難道不是為人服務的嗎?這種僵化官僚的管理,和大陸政府部門尤其公檢法機構的各種拖延、敷衍、不負責任、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作風有什麽區別?

    於是我每天白天就在病房裏來回走,走一通就是一小時,坐床上歇會繼續走。踱步時拖鞋棱把我的腳磨得更嚴重了,但是已經感覺不到多疼了(不僅心理麻木,肉體也麻木了)。隻有這麽來回走動,才能排解沒有自由的焦慮。這種行屍走肉般的生活,又被人為的加長了一周。喪失自由帶來的痛苦,前麵已經提到過一些。但其實,對精神狀況的破壞、身體變得更虛弱、心理上的打擊和挫傷,主要是在出院之後顯現的。我會在本文中詳細描述。

    這期間還度過了端午節。端午節加周末的三天假期期間,醫生都放假了,隻有護士和護工在值班(似乎護理人員人數也減少了?不確定,反正感覺很冷清),住院者都被關在病房。醫生在病房外休息休假,而我則需要沒有自由的在病房裏等待醫生吃飽喝足玩好之後回病房上班,決定我何時出院。當然,病房夥食裏多了一份粽子,估計價值二港幣吧。

   此外,我還看見幾個護士笑嘻嘻的哄著一個看起來不太清醒的住院者吃很大的幾隻粽子(應該是供給給護理人員的,明顯與住院者吃的不同),善意的想是在給病人過端午節,是一種人道關懷。不過也可以詮釋成“在哄傻子玩”。至少這件事上,這些護士主觀上應該沒有惡意,但客觀上並沒有把病人當成需要平等尊重的人對待,從他們平日對待病人的許多言行包括表情笑意之類,都能看出一二。

    等到端午節過去了,社工終於來了。這時離醫院通知我安排社工與我父親通話,已經過了一周左右。

    3.打電話與探視--隔離中的縫隙、脆弱時的依托

    在病房期間,除了偶爾能看報紙和電視,以及吃飯,隻有兩件事還能轉移注意力,成為脆弱無助狀態下的依托,就是向外打電話、和探視者談話。當然,這兩件事性質一樣,也可以說是一回事。

    前麵已經說了,打電話是很麻煩的事。一個問題是有時間限製,一次隻能打十分鍾;另一個麻煩是打電話的人多,電話隻有一部,我正在打電話,後麵的病人就不停的催,他們多數也沒什麽禮貌;反過來,我也得慢慢等其他人打完電話。站在旁邊等,有時候得站一個小時;離開去踱步,回來其他人又占了電話……總之,打電話很麻煩,和求護士辦事、白天想安靜休息等病房裏其他各種事一樣麻煩、困難。

    麻煩歸麻煩,電話總得打。我見縫插針,半趴在桌子上,一隻手支著桌子,一隻手拿話筒,和外界通話。

    “外界”對我來說並沒幾個人。我半數以上的電話,都是打給馮愛玲女士。整個被關押期間,我給她打了至少三十次電話,有時候一天打好幾次,雖然往往每次隻通話幾分鍾。訴說被關押而沒有自由的痛苦、請求她找人找媒體和想辦法救我出院等各種可能實現或不著邊際的想法、討論我回大陸後各種可能的命運、聯係我父親、催促她來探視我……越是無助、脆弱和孤獨,話就越多,內心越焦慮和急躁,同理心也被消噬的越嚴重--難以顧及馮女士工作的忙碌與她個人生活的自由。她每天工作都很忙:打電話時經常聽到她在相對嘈雜的室外;她有時也告訴我,她要工作、要陪家人,很忙。但是在病房中無依無靠的絕望感壓倒了同理心,我總是不斷的給她打電話,還催促她來看望我。

    她也是探視我次數最多的(其實隻有兩個人探望過我,另一位是林祖明先生),她那麽大年齡,每次來醫院都需要換乘地鐵(或公交),必然會在路途上--無論是從辦公地去地鐵站還是從地鐵站到醫院病房--奔波勞累(回程同樣辛苦)。她還要專門騰出時間,把事情早些做完或交給他人,才能來醫院探視。我從沒說“你不來也沒事,少跑幾趟吧”,反而催她快點來、多來幾趟。現在想來很是愧疚。她一般4點半來,隻能談30分鍾(但是她在路上來回就要用兩三個小時)。她來了之後,我就問她能不能聯係媒體、找其他社運人士幫助我,還談到害怕回大陸遇到維穩、不測……以及許多事情。我還托她帶進來一盒牙膏和牙刷,避免長時間不刷牙口臭,影響和醫護對話時醫護尤其醫生的印象,進而影響出院。結果馮女士第一次帶進來的牙膏沒過一周就丟了,護工也說沒辦法。後來我讓馮女士又拿了一副。

    後來護士允許我用自己手機給父親打電話,我就趁探視時間和父親聯係,再擠出片刻時間向外發郵件、微信、短信。如果沒有馮女士探視,我就很難有機會給父親打電話。總之馮女士的這些通話、探視談話,讓我有了幾分安全感;為我與父親通話、與外人通信架起了橋梁;最重要是成為我在香港這人生地不熟的環境中唯一的“熟人”(雖然被關押前我和她也隻認識了不到十天)、最大的依靠,不至於叫天天不應的完全孤獨無依。她前前後後對我的幫助很多,以後有機會再報答吧,沒有機會那就非常遺憾,我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打給職工盟和林祖明先生的電話頻次也是比較高的,雖然遠低於打給馮女士。我打給職工盟時,有時是一位不知姓名的女士、有時是一位姓洪的先生接的電話。那位女士似乎是普通職員,不負責具體事情,隻傳話給洪先生和林祖明先生。那位洪先生接到電話後,大致聽了一下我講的情況,告訴我林先生休假了(我真倒黴,那位社工王姑娘也在休假,不巧都讓我趕上了。或者香港人休假本來就頻繁),要我等他回來。而職工盟和其他人都不方便提供林先生的手機號碼(我此前記的那個找不到了),我隻能幹等著。過了幾天林先生才返回香港。但他卻不在職工盟總部辦公,而是在另外一處。於是,我隻好打給職工盟總部,再讓接電話的職工盟職員傳話給他,直到他來探視我後給了我他辦公地點的電話號碼。

    林先生前兩次探視我時,我主要和他談了三個問題,一是媒體能不能介入報道;二是能不能滯留香港或者去第三國申請難民,而不是被遣返回大陸;三是我被遣返回大陸的話,如果中共政府因為我在中聯辦割腕的事件對我采取一些不利措施,我該怎麽應對。

    林先生告訴我,他已經聯係過一些媒體如南華早報、明報,但是對方說不能隻聽我一麵之詞,我的事情發生在大陸,不方便調查其他當事人,所以沒辦法報道。這真是很諷刺。因為我就是沒辦法和那些學生和老師對話,才希望用媒體的影響力和調查能力挖掘真相,有了媒體才能促成調查和對話。而現在媒體反而說因為我一麵之詞沒辦法報道,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麽。當然,香港媒體的確很難因為我這麽個無名之輩,而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在大陸大動幹戈的調查訪問。雖然對我個人來說,我的遭遇毀滅了我一生;但是對於其他媒體而言,我的事隻是每天香港和大陸發生千千萬萬事件中的一件,並不認為有重大的報道價值(雖然我相信如果他們有耐心和我當麵詳談,會明白其中價值的)。林先生還問我為什麽要自殺而不等著他的消息,我心想即便等一個月,不也是這樣嗎?我在大陸已經奔波了近兩年,耗盡精力和物質,不得不這樣選擇。關於我自殺的原因,前前後後我說了很多,在此就不詳述了。我對林先生也沒說太多,就是說等不及了,希望以自殺引發關注。

    關於避免遣返和申請難民問題,林先生說沒什麽可能性。我說如果回去會有很大危險,因為我畢竟在中聯辦割腕(雖然並沒喊反共反政府或其他政治性口號),遺書中還提到冀中星(遺書內容被中聯辦人員拍下),還參加了六四晚會和紀念李旺陽的晚會(雖然林先生此前就特意告誡我不要觸及這兩件事,我還是去了。除了本身很想參與紀念,我又有多少想借此得到政治避難的條件呢?毫無疑問,我的行為不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說我這時有政治投機心態也不冤枉我),所以擔心至少地方政府會對我采取一些措施,例如關進黑監獄和精神病院,或者直接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判刑。所以能不被遣返當然最好。我還提到了一位叫談雅然的大陸女孩,她作為被領養子女,其居港權存在爭議,被法院判定為非法滯港,但在新聞報道後得到許多香港民眾同情,獲得了居留權。我告訴林先生這件事,說希望能夠和她一樣得到港人同情和支持。不過現在我覺得這想法很幼稚可笑,我跟談雅然情況差別太大,在香港人眼中的形象也必然大相徑庭。以我的政治觀點和行為,許多港人對我不會有好感。出院後這幾個月,我對香港民間排外(其實主要就是“排陸”)情緒又多了些了解,發現港人對大陸人的反感程度之嚴重,遠超我以前相對保守的估計。而香港人對大陸人權的關注也在日漸消減,越發呈現“自掃港城雪、不管大陸霜”的狀況。即便對大陸維權人士,許多港人也不讚同給予多少支持,認為大陸人自己的事不應該影響到香港,而應該在大陸解決。(當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活動中大多數港人的表現,尤其其中一些極端分子在線下和互聯網上的言行,讓我徹底明白了主流港人對大陸人的態度。當然,也有一些對大陸友好的港人,但顯然是少數)

     那麽我回到大陸又該怎麽辦?林先生說,我的事情沒多大影響,除我之外也有許多大陸人到香港來維權,很多也沒什麽事。如果萬一被捕,那隻能聘請維權律師進行辯護(其實涉及政治的,聘請維權律師也基本沒什麽用(最多能向獄外傳個話),709之後連維權律師自己都被迫認罪了)。我說如果被關在正規監獄還好辦,如果被關在黑監獄或者精神病院又怎麽辦?林先生怎麽回答我記不清了,大概是說了些寬慰我的話。我告訴他,我希望在大陸能夠得到一些人的幫助照應,這樣會更好一些,無論是公益方麵還是別的領域的人都可以。他說會考慮這個問題。我也給他說了幾個我算是有所了解的大陸社運或異見人士的名字,但他不認識沒辦法聯係,說會考慮找其他的人。然後他也做了一些囑托。

    雖然現在我用文字回憶那段對話時條理清晰,但其實當時我都比較緊張,說話又亂效率還低,和被關進病房前那種思路清晰,對事情表述完整的狀況完全不同。至於我和林先生的其他通話、談話,會融入後麵其他事情的記述中。

    另一個聯係比較頻繁的對象是張超雄辦公室。我給幾個個人和媒體打電話,沒有得到什麽回應,本來不抱希望也不想再打電話了。但後來我看到記電話號碼的紙上還有張超雄辦公室電話沒打,於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撥打了電話。

    一位男士接了電話,他告訴我他姓郭(後來才知道他是工黨主席郭永健)。我把我的情況跟他說了一下,並告訴他我前些天曾經往他們辦公室發過個人材料的郵件,詳細情況都在郵件中。然後我就請求他是否能夠幫助我出院,以及關注我的維權和呼籲等事情。我還告訴他,支聯會的馮愛玲女士了解我的情況。他回複我說,他會看看我的相關材料。而且他認識馮女士,他會在問過馮女士之後回複我。我表達了感謝,結束通話。

    但我和郭先生隻通話過這一次。因為病房的電話隻能打出不能打進,而郭先生也不常在張議員辦公室,後來幾次都是其他人接的。其中有一次我打電話,接電話的男士說郭先生恰巧離開,他去追沒追上。再往後的至少5次通話,都是一位姓梁的女士接的。她告訴我,郭先生是工黨的主席,平時工作很忙。我聽到郭先生是工黨主席時,很出乎意料,非常高興。落難時候更希望抱大腿,人性就是這麽的諷刺。我把前麵告訴郭先生的話以及想補充的話又講給梁女士,希望她轉告郭先生。不過因為在病房裏那種狀態,加上每次打電話有時間限製和他人催促,我說起話來就又是比較亂,而且怕梁女士沒有記住,就重複好幾次,每次打電話說的大同小異。結果一些重要的話沒說到,說過的連續重複,講的雜亂無章。我自己也知道這樣挺不好的,她也說我重複的太頻繁了,後來我就減少打電話了。這再一次證明,人處於危機和慌亂情況下,思維和表達能力都變差甚至表達不清語無倫次,對他人的依賴性大大增加,臉麵啥的也都不顧了。

    我也打給了蘋果日報。我看到病房報紙上有他們的聯係方式,就打了過去。我告訴接電話的女士,我在中聯辦割腕自殺,被關到精神病房。然後這個女士就打斷我,告訴我自殺不是正確表達訴求的方式,如果再說自殺醫院肯定不會讓我出院,還讓我不要再說了。我隻好掛了電話。期間,我為了避免被護理人員聽見是打給媒體,還壓低聲音說話,即便如此一位和我關係還不錯的護工還過來看了看(可能我壓低聲音拿著報紙打電話動作有些鬼祟吧,但是大張旗鼓更不行了)。如果是關係差的護理人員,估計更不允許我打給媒體了吧。

    打給明報和朱凱迪議員辦公室的情況,在前麵已有提及,在此不重複。他/她們當然有權拒絕幫助。

    至於我一直想見的梁國雄先生,雖然應該已收到了馮愛玲女士轉給他的信息,但可能他太忙,接收的信息太多,尤其在打官司(剝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後向法院申訴,當時病房的電視中的新聞節目也報道了此事),或者別的原因,因此沒有空來看我,也沒有其他形式的回複。直到我出院也沒能和他見上麵,也不知道以後還有沒有機會見到他了。

    由於我在香港並沒什麽朋友,加上在病房絕大多數時候不允許用手機上網,沒機會去查媒體和機構的聯係方式,我也就隻打了這些電話。此外,我還趁為數不多的探視時,給十幾個人發了求助的電子郵件(絕大多數是大陸的),大致講了我割腕和被關在精神病房的情況,還附上了在病房特許拍照時(就是給我父親發證明時)拍的照片。因為隻有每次半小時探視,我沒辦法挑出發給誰,隻能隨機點一些聯係人發過去。然而直到我出院(以及到現在),也並沒有一個人回應郵件。有些人怕擔責任,有些人對我不了解,總之不願意惹上麻煩(然後我自己更麻煩了)。雖然此前我就連續求助失敗,但這次在中聯辦割腕後發求助沒有回應,恐怕也有我被關在精神病房的汙名化的影響。另外,如果是其他政治犯或因一些更傳統的因素(如司法冤獄、強拆)做出激烈的行為,可能就會聲援了。而我是因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這些別人誤認為“不嚴重”(雖然事實上非常嚴重)或者是“新興問題”(其實校園暴力自工業化時代以來就已經很普遍了;網絡暴力尤其社交媒體上的威脅與誹謗,也至少有了20多年曆史,最近幾年更是越發猖獗、急劇惡化),缺乏對其嚴重性的了解,也是這些人沒有回應的原因吧。

    雖然總體上聯絡的效率很低、大多數沒有起到作用,但是那少部分起到作用的,對我產生的積極影響還是很大的。我也想到許多政治犯被關押在看守所或監獄時,也會一樣孤獨和無助。雖然他們比我堅強太多,但長期處在封閉的、基本沒有反抗餘地的環境中,也都很渴望來自外界的幫助,至少是聲援和鼓勵。隻有借助外力,他們才有可資抗爭的力量和空間;有外部及時聲援和呼應,他們的抗爭也才有更多的現實意義。對他們來說,每一次探視、每一通電話、每一波聲援,都彌足珍貴。這會讓他們感到自己沒有與世隔絕,在精神上不再那麽無助,成為堅持下去的動力。即便他們在監獄無法聯係外界,如果獄外的人們為他呼喊、聲援,在客觀上也會讓他們的犧牲有了價值。

   (此外,我在支付寶的螞蟻借唄上有欠款(一期1000多元,共計還有3000多元,當然我如果當時在中聯辦成功自殺死了,隻能我父親代還了(事實上平時每次還款也是父親打給我錢,我死之後和之前還款來源一樣,隻不過我死了支付寶方麵會聯係我父親,讓他還款。但我總不能因為這3000塊錢不自殺、放棄自己的抗爭吧,而且我父親會還錢給支付寶的)。而我此前從未逾期過(這個我和支付寶官方那裏都有記錄,此前(2018年5月及之前的每月)每次都是在還款日前還款,但因由滬赴港及在港花費太高累積了這麽多),為保持良好信用,我希望父親寄錢讓我還款,但他卻不放心,要等我出院才給我錢。於是我還專門讓馮女士查了香港支付寶客服聯係方式,我用病房電話打給香港的Alipay服務熱線,告訴她們我不是惡意逾期,希望她們記下來我的大陸支付寶賬號並對我的來電做記錄。她們讓我打大陸的,我說我在病房沒辦法打;她們又讓我借別人手機,我心想我自己手機平常都不讓用,借醫護人員的更不行了。即便後來在馮女士請求下,也隻能有給家人打電話和求助的那一點時間,無法等待支付寶客服慢慢溝通回應。然後和香港的Alipay溝通也很是麻煩,需要等待客服問詢其他人,而我這邊又有其他住院者也要打電話,然後經過好幾次通話、換了好幾個客服,才有一位做了記錄。當時我還很在乎這個信用記錄。不過後來幾個月的落魄,讓我也顧不得征信這些問題了。後麵我還會提到相關的事情)

    4.終於等到社工;關於醫院聯係家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中的一些事

    過了端午節,社工王姑娘終於來了。

    王姑娘30多歲,普通話很好。她首先詢問了我入院的情況,我就把大致經過告訴了她。我說我原本以為在中聯辦自殺可以得到媒體的關注,讓我達到維權的目的。她告訴我,媒體不會關注,警察隻會把你(我)送到這裏(精神病房)。談話中,她拿出了一個申請醫療費用減免的表格,告訴我如果無力繳納住院費用,就需要申請這個醫療減免。我當時還以為需要把這個手續辦完才能出院,心裏又涼了半截(後來才知道,隻需要我填了表格交上去就可以了,不需要等減免手續批準)。我的確無力繳納住院費用。馮女士說我住在醫院估計一天花去好幾百港幣住院費,一位護工也說如果在私立醫院,一天可能要數百甚至上千港幣。我被關在精神病房,又受罪又消耗香港納稅人的錢,簡直是“雙輸”。不過慶幸的是,不至於像大陸許多精神病院,因為家人不支付住院費,幹脆不許住院者出院(雖然這隻是會導致住院費用累積更多。因此這個邏輯也很複雜很諷刺,相關案例、評析可以查到)。

    此後王姑娘才談到聯係我父親、讓醫生和我父親通話的問題。她告訴我,需要申請長途電話(具體怎麽申請她沒說),申請完畢才能讓醫生和我父親通話。我問她這個申請需要多久,她說可能需要幾天。然後我把已寫給醫生的我父親的手機號碼又寫了一遍交給她。我也向她提及回大陸可能遭遇政治迫害,能否幫我聯係政黨和國際機構申請政治避難的問題(後來才想到她隻是醫院社工,不是政治和社運社工),她說她隻負責關於醫療費用減免和聯係我父親的事情,其他的她無能為力。

    她把我的一些檔案材料拿出來,上麵貼著西區警署的聯係方式,我才想起出院也會是西區警署接我出去(這一點似乎被醫生忽略了,醫生說擔心我自己出院可能發生意外)。她問我在香港還有沒有別的聯係人,我告訴她我和支聯會的馮愛玲女士及職工盟有聯絡,然後把馮女士的電話號碼寫給了她。然後我道謝回病房。

    此後,我從護士拿要了我的手機給父親打了電話,告訴他要時刻保持手機暢通,注意接聽電話,醫生會找他問話。我告訴他,對醫生問的問題實話實說就行了。通話期間,護士就在旁邊,也隻給我五分鍾通話時間。

    但等了一段時間,醫生還是沒有打電話聯係我父親,關於辦理免除個人住院費用的手續也沒有處理。於是我給張超雄辦公室打了個電話,希望工黨的郭永健主席給社工打電話講一下我作為維權者的情況,給醫院打個招呼,促使醫院早日聯係我父親,方便我早日出院。接電話的是梁女士,她答應會轉告。

    然後,是當天下午還是第二天上午,社工王姑娘就和我見麵了。她問我是不是認識工黨的主席郭永健,我說認識。她告訴我郭先生給醫院打了電話,醫生馬上就會跟我父親聯係,她也讓我立即填報申請住院費用減免的表格。很明顯郭先生的電話起了作用。包括後來我不至於繼續長期滯留醫院,也可能和郭先生、林祖明先生打了電話關照、告訴他們我的情況有關。否則不知道還要多關多少天。我想,看來哪裏都需要找關係、求“貴人”,香港也不例外。有影響力、有頭有臉的人,和普通人說話就是不一樣。我追求平等博愛、爭取公平正義,在現實裏卻還是需要利用某些特殊關係(雖然我和郭先生算不上認識,更不熟,僅僅通過一次電話。他也是看在馮愛玲女士麵子上幫我,而且是合理合法的幫助我,沒有任何違反法律和製度的言行。同樣,馮女士、林先生都是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幫助我的,也沒有任何違反法律和製度的言行)才能脫困,真是諷刺。(當然,醫院也可以冠冕堂皇的說,“我們不是看在誰的麵子上,什麽時間給我父親打電話、何時出院,都是正常安排。”反正究竟是怎樣的,他們自己心裏有數)

    前麵我提到有醫院人員在病房護士陪同下來病房征求意見。那已經是在社工給我父親打電話之後、我出院前一周左右了。我當時就提出為什麽社工這麽晚回來,醫生又不直接聯係父親,影響我早日出院。那位護士(也是不知道名字)就跟我說,整個精神科隻有這一個社工,而且她和我(第二次)見麵之後下午就幫助醫生聯係我父親,已經很快了。我心想,那還不是因為工黨的主席給你們醫院打電話,你們醫護和社工才重視的,否則不知又要拖到什麽時候。

    然後在她的指導下,我開始填申請減免醫療費用的表格。首先需要填住址,以及與誰一起居住。我告訴王姑娘,我好幾年都獨自居住,來之前在上海市住了一個月,此前三年(除赴京滬等地維權和呼籲外)則常住在河南新鄉市的出租房裏(而那位女陳醫生在這一點上(即我是否與家人常住和現居住地)還沒社工問的詳細,如此馬虎不知道如何有準確診斷結果)。她就說那我填一個人居住就行了,地址也填成了位於河南新鄉市牧野區的旅館。填到現在的收入,我寫上我父親每月給我的錢,不包含房費每月平均1000多元。至於現在個人財產,我說,現金隻有在醫院保存的這幾百港幣和人民幣,兩張銀行卡裏估計都是隻剩幾十塊錢了(的確隻剩這麽點了,我在之前和後文都講述了我的具體經濟情況)。王姑娘說那就這麽填吧。我指著表格寫的需要提供銀行流水證明之類的說明問她,是不是需要把銀行卡拿到銀行刷一下開個證明?她說不需要,既然現在不方便,直接填就行了。我不知道香港其他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是否也是這樣不需查實就可以隨意填寫。這對我的確是一種方便,但是我覺得這種隻憑個人誠信填寫資料的規定很容易讓人鑽空子(後來我在網上看到,有人爆料一些來自大陸的新移民的確利用香港這個漏洞,在填報各種信息時弄虛作假,引起港人反感)。其他還有一些內容記不太清了,也沒什麽特別需要說的。最後要簡單寫一下申請理由,我就寫我是大陸維權人士,不得已自殺維權,沒有錢支付醫療費(雖然是被強迫消耗醫療資源的),隻能申請減免醫療費用。填完之後我道謝回病房了。

    5.醫生與我家人通話;對以住院者家人描述來判斷住院者有無精神疾病/病情程度的不合理與危險的評析

    醫生與我父親、姑姑通了電話。通話開始和結束時,社工王姑娘都告知我了,因此可以推斷大約通話了一個小時,也是醫生與我父親及姑姑唯一的一次通話。據我父親後來所說,女陳醫生問了一些我的精神狀況,以及校園暴力的情況。我父親大致說的是:1.關於我的精神狀況,我父親說我的思維很清晰腦子很清醒,希望我早日出院;2.關於校園暴力,我父親說那些事已經過去了,都是比較小的孩子之間的衝突,(一部分)事情也得到了解決。醫生問我父親,據他(王慶民)所說,曾經因受校園暴力而站到別人桌子上(鬧騰),被人拍下照片傳播,有沒有看見照片?我父親說沒有看到。3.關於我父親是否來港問題,我父親說家裏有病人,我的港澳通行證到期了,讓醫生允許我自己回去。至於我姑姑說了什麽,我就不得而知了。前麵提到,大多數時候我跟她關係非常糟糕,所以我也沒法問(問了她也不一定給我說實話),我父親也沒告知我。總之,東區醫院醫生與我家人的通話,僅此一次、僅此約一小時。

    那麽根據家人的證言來評判我的精神狀況是否合理呢?如果隻是作為一種參考,當然可以。但是如果把它當成判斷我精神是否正常、患有何種疾病及嚴重程度的決定因素,那就大錯特錯了。

    就我個人來說,我自從2007年上初中,就極少回家(大多數時候在出租房住,少數時候住校),也很少和父親見麵(見麵都是在他工作單位--縣中醫院,而不是家裏)。隻有在2015-2016年,因為我父親突發腦溢血,中風後無法行動,我才不得不在我父親住院的醫院和他們待在一起過一段時間,也才見到好幾年不見的姑姑,且衝突不斷。我父親能夠行走後,我就又很少回去了。也就是說,在 2007-2018年這11年時間內,我很少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他們不是很了解我的情況(而且我父親不會用智能手機,也沒辦法微信QQ之類視頻交流,隻能用電話和短信)。此外,我和父親、姑姑還有明顯的價值觀差異,對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及對我造成的傷害程度有很不同的看法,我與我姑姑還有激烈的矛盾衝突。這都導致他們無法準確證實我的精神狀況如何、所說的情況是否為真。

    以我父親關於校園暴力事件的回答為例,我遭受校園暴力時,他都不在場,也隻對一部分事情知情,對有些事並不知道或隻了解個大概。例如我的照片被人散播的問題,他們大多數都是背後傳播,且我被孤立和排擠,絕大多數時候看不到他們朋友圈,我主要通過欺淩者對我的拍照舉動和歧視行為推斷,以及聽個別好心同學的轉述,我自己隻偶然看到過相關圖片,是在2012年初在網吧電腦上登陸QQ和微博後看到的,其他網絡上對我的威脅、關於我的侮辱誹謗言論(例如“早就想打他”、“精神病患者也能上學啊”之類),我也隻親眼看過一部分。而當時我已離開學校,認為事情可能就過去了。我更知道法律程序非常艱難,而且越是怕他們傳播他們更會傳播,所以也就沒有保存和起訴(當然後來我追悔莫及,沒想到惡劣影響持續數年、惡毒誹謗傳播到新的學校)。而我父親連智能手機都不會用,平常也不和我住在一起,他怎麽能看到相關照片和言論?至於是否真的有相關照片,許多同學和老師都清楚,尤其2011年底在河南師大附中高二13班那件事鬧的很大。當時我因連續遭受校園暴力等原因憤懣至極,晚自習時站在一個與我有糾紛的學生的桌子上大吵大鬧,班內30多個參加當晚晚自習的學生都在圍觀,有的人就拍照,連外班的都圍在窗戶和門口圍觀,也有人對著我拍照或錄像,至於看到過相關照片的,經拍攝者的朋友圈傳播,估計有成千上萬人。所以我說的難道可能是假的或者幻覺嗎?(當然,這些複雜而具體的情況,醫生是無法從與我累計也就兩三個小時的談話中了解到的)

    關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嚴重性,我個人遭遇巨大創傷,尤其歧視、孤立、威脅等冷暴力,最終無法正常學習、多次休學退學、高考失敗、前途毀滅。我父親雖然對此有所了解(隻要有時間和機會,我都在給父親講),為我轉學付出很多,也曾經為此去過學校很多次和老師溝通(尤其2008年,去過至少幾十次),但他總認為事情已經過去了,換個學校就沒事了,對於網絡暴力傳播速度快範圍廣、破壞力大的特征也不了解(他自己不會用智能手機也不會用電腦),要我從心理上克服、向前看,並不能體會我精神上受到的巨大創傷、名譽上的嚴重破壞及造成的長久現實影響。

    我父親對我遭遇的校園暴力問題的看法,是很有代表性的,是眾多校園暴力受害者家長的普遍心態。校園暴力問題之所以得不到重視、受害者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和家長的輕視、不在意關係很大。我父親還算比較重視,多次去學校交涉的,還有許多家長連管都不管。更有甚者,本身就是經常虐待子女的家庭暴力施暴者,更不會關心孩子是否受校園暴力傷害了。此外,在未成年人中也流行被欺負不應該找家長和老師的風氣,如果不自行解決或不吭聲,而是依靠家長和老師,就會受到歧視、排擠、孤立和更多欺淩。這就導致受欺負也不敢跟家長說。

    而家長的這些反應(或者沒有反應、不知曉)恰恰也就是校園暴力加害者敢於欺淩的原因:被欺淩者沒有家長撐腰保護。而被欺淩後無法得到家長保護,更受欺淩,然後惡性循環,以致於長年累月生活在流氓校霸的拳頭和運動鞋之下,甚至在廁所被群毆,還有的被性侵(雞奸),受盡侮辱無人相救。還有些欺淩者會把這些欺淩過程拍下來,以供娛樂取笑、威脅受害者,而這些視頻、照片很難被家長(無論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家長)看到。我親眼見過其中一些情形,也看過互聯網上許多他人敘述和新聞報道的案例(之所以被披露,大多是欺淩者拍攝欺淩視頻,然後“不小心”公之於眾)。因此,通過學生家長了解孩子是否遭遇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遭遇校園暴力的程度,顯然在大多數時候是不準確、不完整的。而精神科醫生通過我家人了解我遭遇校園暴力的情況,以研判我精神狀況,顯然也是容易誤判誤診的。

    (關於我的個人經曆,尤其經受的校園暴力傷害的具體情節,都在我另一篇文章《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中有非常詳細的描述,在此就不展開講述了。看到之後我相信會判斷出我所說的是否為真。而且我願意與當事人對質,如果警方、學校、通訊運營商、相關網絡平台願意配合調查更好。而且我在《自述》末尾附上了涉事人名單。而關於上段所述校園暴力問題的分析及案例舉例,我在《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也有具體分析,相關案例和新聞也可以在網上查到,在此也不詳述了。之所以不詳述,是因為如果具體展開講,會占非常大的篇幅,並使本文及現在這部分敘述偏離我想表達的重點)

    不止我個人如此,許多僅僅根據家人證言而判為精神病並強製收治的行為,都會存在這樣的問題。家人畢竟不是本人,不是24小時生活在一起,甚至長期分居不同地點,不可能充分完全的了解一個人本人的精神狀況和言辭真偽。而且醫生和這些被收治者家人溝通時間非常短暫,很多也就幾個小時甚至更短,怎麽可能清楚完整的了解一個人的精神狀況呢?法院判案都需要曠日持久,而醫生診斷就憑這幾句證言?當然如果結合了被收治者在病房的表現,那就會好一些。但是事實上,許多醫生僅僅隻靠被收治者家人的證言就長期關押,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以上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因為這些是非故意、非主觀惡意的行為。真正可怕的,是一些人因家庭矛盾,利用親屬身份誣陷家人為精神病,捏造事實,故意將家人送入精神病院;或者誇大家人精神疾病的嚴重程度,將普通的抑鬱症、焦慮症描述為更有危險性的狂躁、精神分裂症等,然後將家人送入和監獄高度雷同的環境之中。再有的,是對於確實有精神疾病但是已經治愈可以出院的,家人卻拒不簽字同意出院,導致精神病已經痊愈或不需要再住院的被收治者繼續被關押在精神病院。

    關於這個問題,在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究員,曾在中國擔任過六年法官的殷馳教授,和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所長,也是資深中國事務專家孔傑榮教授共同撰寫的《中國的精神衛生、強製收治和任意拘留》一文中有清晰闡述:

    “根據《精神衛生法》的規定,兩名精神科執業醫師的診斷決定就足以另一名患者被收治入院(而且可能是收治終身)……中國有許多被收治住院的精神病人在正常服藥的情況下都能夠正常生活,但卻多年甚至終身被困在精神病院。世界衛生組織2001年的一份報告估計,世界上每四個人當中就有一人在人生的某一時點會罹患精神性或神經性障礙……若要出院,必須克服包括其監護人在內的多重困難……諷刺的是,第三個也是最常見的障礙,是家庭成員時常出於各種原因,對醫療機構做出的患者已經康複並適合出院的專業決定持否定態度。他們或拒不出麵到醫院辦理出院手續,或試圖反對可以出院的診斷決定。他們不希望自己的正常生活被打擾,或有時在涉及例如遺產繼承的案件中,他們也許希望可以繼續享用本應用於被收治住院患者的財產……”

    而被家人誣陷或誇大病情送入精神病院或類似機構關押的案例,是非常多的。在社交媒體、各種網絡論壇上時常可以看到這種事(例如前麵我舉的一位女生因為和父親吵架被送入北京安定醫院的事件,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主流媒體上也有不少報道,包括央視的《今日說法》都曾經報道過相關案例。在此選取《鄭州晚報》首發,被“民生觀察”、“新浪河南”與知乎等多家網絡平台轉載的一個案例,案例中一位老板被前妻誣陷而被抓進精神病院,全文如下:

    “鄭州汪飛(汪w樺)董事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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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飛被精神病

    49歲的汪飛(化名)是河南省酒類銷售的大腕兒,他經營著一家酒業銷售公司,自己是董事長。

    2012年7月20日,他早早來到公司,和員工一起忙碌著生意。不知何時,一輛救護車停在公司門口,車上下來6個彪形大漢,直奔汪飛而來。“就是他!”瞬間,汪飛就被幾名彪形大漢包抄並按倒在地。還沒等在場的員工愣過神,汪飛就被控製得嚴嚴實實,繼而強行搜身,手機、勞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擄走。“你病得很重!”“我沒有任何病,我沒有……”不容分辯,汪飛就被強行架上救護車,拉到了鄭州某精神病醫院。

    等汪飛明白時,他已徹底失去了人身自由。醫院戒備森嚴,他被綁在病床上。“我真的沒有病,正常得很。” 被強行拉到這家“戒備森嚴”的精神病院後,隻要有機會,他都極力向醫生解釋自己沒有精神病,然而醫生根本不聽,反認為“病人”已失去理智,是不想配合治療。汪飛說,進到醫院,“我的手腳全部捆綁到病床上,腰間還係一根繩子,這樣的捆綁持續了24個小時”。住院後,醫生、護士強行撬開汪飛的嘴巴“喂”藥,還注射針劑。汪飛稍有解釋或不配合,醫護人員就打他。因為病房“與世隔絕”,他的活動範圍僅限病房、樓道,裏麵都是穿著病號服的精神病人。沒人可以溝通,也不準和外界聯係。

     醫院不放人

     2000年,他和前妻離婚,因經濟問題他們發生過矛盾。

     汪飛的前妻“委托”精神病院把汪飛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汪飛辯解:“如果我是精神病人,還會有人來找我做生意?”

     接受“救治”的第三天,趁有人到病房探望,汪飛多次乞求後,得到一位病人家屬的憐憫,給他使用手機。他的四弟小汪接到求救電話後,聯係律師參與營救。當天下午2點,他們趕到了這家精神病院。折騰了幾個小時,醫院仍是不放人,小汪無奈報警。民警明確告知院方,憑直覺“患者”汪飛沒有精神病。院方負責人和醫生均聲稱沒有家屬,也就是汪飛的妻子同意,醫院無權“放人”。

    “入院”第四天,小汪和律師再次來到精神病院,要求出院。但是,醫院醫政科長宋某、精神科主任王某仍解釋,“誰送來的誰接走,必須要有汪飛的妻子殷女士到場才能放人”。“殷女士不是他的妻子,他倆早離婚了。”汪飛弟弟說。但是院方說:“他們是不是夫妻,醫院不負責查實。”

     胞弟、公安民警、律師反複交涉,鄭州某精神病院就是不“放人”。

     汪飛知道這一切都是前妻“設計”的, 可是,他不明白,醫院為什麽不做檢查,單憑前妻的一句話,就認定他是精神病人。“被精神病”80多個小時,醫院逼他口服、靜脈注射藥品,並被無端捆綁、毆打,苦不堪言。

    小汪又向幾家媒體反映,迫於各方麵壓力,當晚6點30分左右,已失去人身自由長達80多個小時的汪飛才獲得自由。

訴訟和索賠

    為討要說法,汪飛將醫院告到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律師認為,精神病院非法收治正常人,限製汪飛人身自由80多個小時,嚴重侵犯他的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要求賠償20萬元。院方逼迫他吃藥,並遭到無端捆綁、毆打,嚴重侵犯他的身體權、健康權,要求賠償10萬元;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共計40萬元。並要求醫院公開道歉。

    院方承認,後來得知汪飛和殷女士已辦理了離婚手續,但當時,殷女士拿出兩人的戶口本表明兩人還在一起生活,而且她還和孩子一起送汪飛來醫院治療。醫院還舉證說,“病人”汪飛不積極配合治療,打罵醫護人員,為穩定情緒,才給他使用了藥品。根據精神病診治流程隻有送病人入院的殷女士才能簽字,為其辦理住院和出院手續。因殷女士一直不願出麵才導致汪飛住院三四天。

    法院認為,精神病院僅憑殷女士辦理的住院手續,就擅自派人將汪飛帶往醫院診治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汪飛的身體權和自由權。

    最終判決,醫院當麵向汪飛賠禮道歉,並賠償汪飛精神撫慰金3萬元。

    2013年元旦前夕,收到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判決書的那一刻,汪飛熱淚縱橫。

    說法

    精神病院收人誰說了算? “醫院憑一麵之詞就能將人強行帶走?”汪飛非常困惑。

    可喜的是,我國《精神衛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防止醫院和醫生“錯判”“誤判”,《精神衛生法》增加了法律救濟渠道,規定精神障礙患者或者其監護人、近親屬認為行政機關、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患者合法權益的,可以提起訴訟。”

    根據殷馳和孔傑榮兩位教授的文章分析,《精神衛生法》是“可喜”的嗎?看完他們所寫的文章全文就會明白,該法不僅有重大缺陷,而且在中國如今的政治社會環境中,相對進步的部分也根本無法得到真正而普遍的執行。

    愛爾蘭國立高威大學殘障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專門研究《精神衛生法》和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陳二碩先生,在《未竟的自願原則--《精神衛生法》五周年觀察》一文中,對此有清晰的分析說明:

   “1……我的基本觀察是,自願原則其實並沒有獲得充分實施。在沒有表現出任何明顯危險性的情況下,未經精神障礙患者知情同意而被強製住院治療的情況仍然普遍。在我的研究中,非自願住院治療的比例大大高於自願的比例,甚至有些醫療機構和醫生不歡迎自願要求住院的患者,因為自願的患者可能“擾亂醫院的管理”。

    2、更重要的是,非自願和自願的標準劃分,仍往往取決於(疑似)精神障礙患者是被他人(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家屬)帶到醫療機構,還是自己到醫院尋求幫助。如果本人不願住院治療,但家屬堅持,醫院仍往往選擇收治。在此過程中,對危險性進行判斷的基本工具是自殺風險量表和肇事風險量表,但評估的過程通常倚重家屬的敘述。由於《精神衛生法》並未設置獨立的審查程序(例如發達國家普遍使用的精神衛生法庭或裁判庭),非自願住院治療的決定無須經過第三方審查,因此醫院也沒有必要對危險性的證據進行保存和固定。

    3、司法實踐對上述做法也未提供積極的回應。《精神衛生法》生效後,上海市民徐為率先依據該法的自願原則,起訴了他居住多年的精神康複院和監護人。自從2003年因家庭矛盾被強製送入精神康複院之後,他曾多次要求出院,都被醫院和監護人拒絕。經過漫長的訴訟過程,2015年4月法院做出一審判決,駁回徐為的訴訟請求,因為徐為的病曆記載了他入院時的危險行為,因此應屬非自願住院。然而,病曆記載的危險行為發生在十幾年前,法院沒有去複核徐為目前是否還有危險性,是否還需要繼續非自願住院。在其他多份涉及危險性審查的判決中,法院往往隻要求病曆記錄中有相關描述,隻做形式上的審查,而不會要求醫院提供相關證據。

    按照《精神衛生法》中的自願原則,如果徐為沒有自傷或者傷人的危險,醫院為什麽不直接讓徐為出院呢?或者,法院為什麽不判決徐為出院呢?原因之一,當然是法律規定模糊,例如沒有規定危險性是否需要達到一定的顯著或緊急的程度,沒有說明需不需要對危險性做周期性評估,如果危險性消失患者能否自行辦理出院等等。所有這些,都有待立法或司法過程中的進一步澄清。”

    很明顯,雖然中國的《精神衛生法》已頒布多年,可在實踐層麵上,不合法的強製收治非常普遍,而且司法體製對此未提供積極的矯正。相反,法律的模糊、精神病人/疑似精神病人的弱勢,使得法律在具體解釋和執行時完全偏向於強製收治而非給予自由。處在精神病房裏的受害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根本接觸不到律師,更遑論起訴醫院。這就導致大多數被關押者維權的初端都被扼殺在萌芽。換句話說,隻要進了精神病院,基本就無法訴冤,根本出不來了。這和監獄還有申訴自己冤枉的渠道、大多還有刑滿釋放之時完全不同,顯然精神病院的強製收治更為黑暗和令人絕望。

    這位化名汪飛的先生是大老板,有金錢和親朋好友,也有一定社會地位,因此在朋友、警方和媒體的幫助下很快出院並且得到了一定的補償。而那些沒有金錢、地位、人脈的呢?例如一位知乎用戶在問題“為什麽沒有受害者對楊永信進行報複”下的匿名回答,雖然點讚很少,但講的很有道理(楊永信的網戒中心和豫章書院這些機構毫無疑問也是另類卻也符合“精神病院”定義的監禁機構):

    “因為“受害者”們能力不足,要是智商情商夠的話,哪會和父母鬧到被送進網癮學校的地步。(間或聲淚俱下哭一場間或撒撒嬌間或誠懇跪地懇求改過自新,人家吸毒多少年家人都舍不得送去強製戒毒的大有人在。)

    哪會連離家出走都做不到就被家裏押送進網癮學校。家裏人要計劃終極手段了少年們居然一點不知道,反正不想讀書了怎麽不離家出走。出去洗盤子發傳單當網管當代打也比被關起來(一開始受害者可能不知道電療那麽痛苦)好吧。

     那些真正聰明伶俐有獨立能力或者敢殺敢打的網癮少年,是不會進網癮學校的。受害的那些,沒能力製定精密的複仇計劃,沒能力籌集萬把塊的活動經費,沒足夠的情商聯絡幾個當年的“同學”並不被人發現,最主要也沒毅力,隻能網上打打嘴炮造造輿論。

    明知道自己仇恨的人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活得自在得意。

    ……”

    還有“南都觀察”發表的一篇文章《如何保障心智障礙者的權利和幸福?》中,也提到了心智障礙者監護人(也就是家屬)濫用監護權,控製心智障礙者自由、剝奪被監護者基本權利的情況。

    9月底,杭州52歲的餘先生因為想娶智力障礙的王女士而遭到對方母親的拒絕,作為王女士的監護人,70多歲的田阿姨認為餘先生是貪圖她家的房產,王女士則表示,餘先生“比較寵她,但有時候脾氣會比較大,總的來說比其父母寵她,兩人比較有共同語言”。

    該事件在網絡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和討論,心智障礙者的自主權等民事權利如何保障?家庭、社會、政府可以提供哪些支持?法定監護人的監護限度應該如何界定?針對這些疑問,我們聯係了融合中國心智障礙者家長組織網絡的理事張嫚和美國雪城大學殘障法碩士謝仁慈——

    監護人權力和責任過大,成年心智障礙者合法權利難以保障

    在“男子想娶心智障礙女友”遭拒的新聞報道中,作為中心人物,王女士的聲音卻最不被關注和重視。主持人偶爾會詢問王女士的想法,但自始至終,主要都是圍繞其母親田阿姨和餘先生之間的爭執。

    對此,張嫚說:“當我們看到殘疾人的時候,首先要想到對方是一個人,有人的基本需求和權利,然後才是考慮殘障所帶來的挑戰。王女士自然也擁有人的各種需要,包括情感的需要,因為殘障,她的一些需求不是那麽容易被看到被滿足,也難以得到充分的支持,在表達方麵也有一些特定的困難,我們需要做的是意識到她的需求和權利,並給予她相應的支持,實現她作為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從這個角度來看,王女士想要結婚的願望無可厚非。”

    在現實中,王女士想要結婚卻困難重重,其母親因為擔心被騙家產而堅決反對。很多網友都表達了對田阿姨的支持,還有人認為心智障礙者原本就不適合結婚,節目主持人甚至當著王女士的麵直言,“她是限製民事行為人。”對此,謝仁慈認為,這是公眾對殘障者的誤解和汙名化,大家的出發點是保護她,但忽略了她的意誌和意願,應該尊重她的選擇,而非代替她做選擇。

    還有人擔心王女士在婚後遭遇家庭暴力,謝仁慈認為:“每個女性步入婚姻後都有被家暴的風險,為什麽平常的女性有機會去試錯,殘障女性就沒有呢?如果她是受害者,要譴責的不是她,而是那些家暴的人,要思考的是對婦女保護製度的不完善、對家暴的漠視。” 

    謝仁慈認為該事件也反映了在我國現行的成年監護人製度中,監護人存在權力過大的問題。依據民法中關於“民事行為能力”的相關規定及配套法規、辦法,在法院宣告對成年心智障礙者的監護責任之後,基本上就是“一次宣告,終生監護”,被監護人在諸多人生重要選擇上都不能自主做決定。謝仁慈說:“人的一生是不斷發展的,可以通過不斷學習獲得能力,每個心智障礙者的情況也很不一樣,不一定都需要監護人,也不一定一直需要監護人。”

    她以美國的情況舉例:“在紐約州,每年都有第三方組織的報告,根據報告情況判斷是否對某個成年心智障礙者采取更少的限製和監護,給予他更多的可能性。法院也負有監管的職責,負責監督監護人的監護情況。”但目前國內缺乏這樣彈性的製度,對於監護人的管理也比較缺乏,監護人若侵權,如侵占被監護人的財產、強製阻止其結婚等,被監護人往往很難維權。

    在2016年,6000餘心智障礙者家長聯名就《民法總則》草案中的“監護製度”提交修改建議書,其中提出,希望能細化限製民事為能力成年人的能力界定,根據心智障礙群體的自主權設立不同程度的監護權。

    心智障礙者家長們發出聯名倡議的背後,正反映了在監護人製度下,家長作為監護人責任和壓力過大的問題。在缺乏更多社會保障和製度支持的情況下,絕望的家長有時會做出一些極端的行為,甚至使得心智障礙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在9月底還發生了另一極端事件——一位64歲的父親推智障兒子下海致其身亡。

    陷入困境的心智障礙者家庭並非孤例。根據2018年廣州市《成年心智障礙人士就業狀況和需求調研報告》:超過一半成年智障人士的監護人已經年邁,依靠退休金維持家庭生活;超過30%的家庭收入來源依靠政府低保及救濟。隨著中國社會老齡化情況的加重,將會出現更多步入老年的心智障礙者家長無法更好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

    費安玲等學者提出了監護人“請辭權”,表示監護人有基於自身特殊狀況(如身體健康,或因為監護人工作等情況和被監護人長期兩地分離等原因)提出請辭的權利。

    如前所言,監護人對被監護者的生活和選擇具有非常大的影響和決定權,甚至會出現對被監護人的暴力和虐待,或者強迫被監護人做出違背自己意願的決定等做法。反過來,如果被監護人對監護人不滿意,是否也應該有提出撤銷監護人的權利?”

    這篇文章及文中提及的案例都證明,心智障礙者或疑似障礙者的監護人往往不顧其本人利益和意願,嚴重損害了後者的權利與自由。

    所以,每一個被曝光出的“汪飛”“被精神病”的遭遇背後,就有一千、一萬甚至更多個沒有被曝光、沒有討得公道、甚至永遠都會被關在精神病院沒有自由的“被精神病”的人。是的,是人,是天性自由的生命。而且很明顯的,隨著近年來新聞自由的日益收緊,對負麵報道的壓製越來越嚴,能夠得到媒體關注和披露的“被精神病”案例隻會越來越少以至趨近於零;得不到報道,甚至發不出聲音的,則會越積越多,如萬人坑裏的骷髏,堆擠在地下永不見天日。

    就例如知乎上另一個昵稱為“飛g天空”在“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問題下的回答,這個人幾乎沒粉絲,回答時間也很晚,因此本回答隻有10個讚和7個評論,但我卻看的心驚肉跳:

   “首先說結論:無法證明!!!我家小區對麵就是市級的心理醫院(群眾口中的所謂精神病院)!沒有圖片沒有故事,隻有一個簡單的真事!

    這個醫院不算繁忙,院區裏大片停車位出租,所以我在裏邊租了一個車位,醫院後是一大片綠地花園還有籃球場,附近社區居民晚上常去遛彎,所以醫院裏很多普通人往來(這是背景)。

    一天周末中午我剛停好車,看見醫院正門處幾個人在爭執,走進了看到是一個中年男人,一個略微年輕的女人,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人,圍著一個坐在輪椅上的中年女人。

    那中年女人對把著她胳膊的年輕女人說:我沒病,別送我進去。

    那年輕女子敷衍著:嗯,你沒病,咱就進去看看。

    中年女子搖頭,猛然起身想要離開!

    三人把她圍住,死死拽住她。

    她哀求:我真沒病啊!

    年輕女子轉身進了醫院,大抵是去喊醫生了。

    中年女子對一直拉著她的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人說:傻孩子,你把媽送進去媽就完了。

    她兒子目光茫然卻並不說話。

    過一會,醫院裏衝出幾個推著急救車膀大腰圓的護工。

    女子被架上了急救車。

    其時,四周很多人在圍觀,議論紛紛。

    我曾問了一句那女子身邊的親屬:我看她不像有病啊?

    但沒有人理會我……

    而除了我這句半疑問……至始至終,再沒人幫她說一句話,也沒有人聽她說一句話,更沒有人認真回她一句話。

    因為大家認為她是精神病!

    盡管她打扮得體,言語清晰,思路也未見混亂,更不曾做出暴力舉動,但她還是被送了進去。

 

而我始終記得她被人死死壓在急救車上後說的一句話,也是唯一的一句話:我完了!

 

    是啊,她完了!

    一輩子被打上精神疾病的標簽,一輩子隻要有自我情緒的流露,觸及了誰影響了誰,就會被道德綁架:你看,我就說她有精神病吧!

 

    而當時說完那句話,她就再也不掙紮了,這可能就是哀莫大於心死吧……

無能為力,隻有記錄!”

    這樣的事情,不知道全國每天、每月、每年,會有多少起。當然,這個回答讚和評論都很少,發帖者也幾乎沒粉絲(雖然連續幾個月都有讚同、回答的軌跡,而不是死賬號),真實性如何呢?看文中所說的情形,是符合如今中國大陸強製收治的現狀的。此外,也沒有看到其編造該故事的動機、沒看到有什麽利益相關。而且,這種沒有幾個讚、沒有多少轉發(如果在微博等可轉發平台上),隻有現實或網上隻言片語的記錄,才是普通人受難後輿論反應的常態。得到廣泛關注的受害者,上了微博、新聞頭條的,則是萬裏挑一,不幸中的大幸了。

    還有上海新民周刊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一篇文章,同樣是講家人誣陷受害者為精神病的,而且還是引誘醫生診斷為“妄想”這種相對更為惡劣、更具汙名化的方向。文章摘錄如下:

“魔都山海經 | 精神科醫生的“病人”:有人出軌被妻子發現後,買通多人說她有精神病

 

黃祺 新民周刊

 

老公把老婆送到醫院,說她“非常不正常”

 

    下麵要講的這個故事,也可以說是我自己職業生涯中的一個“教訓”。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發病期,法律上是被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比如說你要簽字買房,不可以,你要辦入學手續,不可以,他的這些權利都轉移到法定監護人的手上。而有人就借這個法律規定,去做一些可怕的事情。

    一個人如果沒結婚,法定監護人是自己的父母,如果父母去世了就是你的直係的兄弟姐妹。如果你結婚了,那麽你的監護權就變成了你的老公或老婆。

    多年前的一天晚上,我值班,夜裏12點多,阿拉急診室的安靜被刺耳的吵鬧聲打破。一群人扯著一個女人,大冷天,女人隻穿了一套棉毛衫褲,頭發淩亂、大喊大叫。

    送她到醫院來的人當中,有一個中年男人是她老公,也是一家企業的老板,女人是老板娘,而其他人則是公司的員工。

    女人看起來情緒失控,一直說自己老公有婚外戀,說她被監視,種種症狀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表現。而我向她老公和身邊其他人了解,都說女病人神經過敏,非常不正常。我根據這些因素,將女人診斷為精神分裂症,收治住院。

    第二天查房,其他醫生也同意了我的診斷。

到了第三天,阿拉主任查房。他在床邊給女人做了精神檢查,最後跟我說:“我不同意你的診斷。”

    但凡涉及到夫妻之間的關係,比如老婆懷疑老公有外遇,老公懷疑老婆有外遇,我們稱之為“嫉妒妄想”。主任說:如果嫉妒妄想的情況涉及利益關係的,這種病人要反複去詢問病史,不是反複詢問同一批人,而是要反複詢問不同的人。

    我當時心裏有些不服氣,但還是按照主任的要求,去尋找女人更多的相關人——找到了   女人在上海的弟弟,他弟弟也說姐姐平常就不正常。

    主任卻說,還要找到她的父母。

    我把女人的父母從外地叫到上海,這一問,父母堅決否認自己的女兒精神不正常。兩個老人說,要是不相信他們的話,可以找女兒在外地的另一個弟弟,她把搜集到的老公出軌的證據都給了這個弟弟。

    等這個弟弟到了醫院,我們看到了觸目驚心的真相——女人的老公不僅收買了自己的員工,還成功收買了在上海的“小舅子”,讓身邊的這些人一起來編造女人的病史。而老公的目的就是讓女人被診斷為嚴重精神病患者後,好讓他隨心處理一切。

    事後領導非常嚴厲地批評了我,我自己也從不敢忘記這次教訓。

    阿拉醫生在診斷時需要大量的病史,而描述病史的往往是送病人來的監護人。通常而言,醫生總歸是相信家人的話,但在有利益關係而又出現“嫉妒妄想”的時候,真的需要長個心眼。

如果阿拉不多留心,這個世界上可能就會多一個悲慘的人。

   我很感謝主任對我的批評。這件事情以後,我遇到涉及“嫉妒妄想”、涉及到家族性企業裏的夫妻關係,我一定要把女方或男方的直係家屬叫過來,如果單位同事能過來那就更好了。

阿拉精神科醫生,有時候真的可能是多種身份,甚至要幹警察的活。不僅需要掌握醫療技術,還要有很多社會經驗。”

    顯然,這種診斷為“妄想症”的過程帶有很大的隨意性,有很高的誤診幾率。這個自曝的案例得到了披露,可是更多被誤診者恐怕難以為人所知,就像前麵提到的知乎的無名女性被家人送進精神病院那樣。這比司法冤獄更加可怕,一旦扣上精神疾病尤其“妄想症”的帽子,被汙名化、喪失民事權利、被剝奪人身自由甚至終身監禁,就不可避免的發生了。而根據受害者的處境,是根本無力得到媒體和社會公眾的注意,甚至根本無法離開精神病房一步的。

    在輿論相對自由的年代,一些被家人誣陷而送進精神病院的案例得到了報道,從自由派的南方周末到代表官方的央視,這些影響力巨大的媒體都報道過,然而又如何呢?這麽多年有什麽改觀嗎?精神衛生領域的強製收治方式有改變嗎?那個《精神衛生法》和差不多同時期頒布的《反家暴法》等看起來比以前有所進步的新法律,得到有力執行了嗎?得到普遍執行了嗎?有哪怕10%的受害者因之獲益了嗎?和習近平治下高壓維穩、犧牲弱勢的實際政治方針比,這些好聽好看的空頭法律又有什麽鳥用?

    除了製度和法律的缺陷,還有保守文化下精神衛生理念的落後。我前麵就提到香港東方式精神衛生體製的保守性,大陸自然更是如此。我認為,一個人首先是他/她自己,而不是其他家人的附屬品、連帶物。因此,由其家庭成員決定送入精神病房治療,本身就是違背當事人意誌、侵犯人權的。哪怕一個人有精神疾病,也應該在醫院及中立的第三方科學判斷並給予其本人充分申訴、辯護和選擇權基礎上,決定是否應該住院治療、住院多久、何時出院,而不是由其家人決定。

    如果一個人精神狀況如何全憑其家人一張嘴(或幾張嘴)決定,醫生完全聽信其家人的一麵之詞,這難道不是比證據不足情況下製造出的司法冤獄更具危害(也更荒唐)嗎?而當醫療機構認為病人已經痊愈,不應該再需要其家人簽字才能出院。他的病既然已經好了,有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然要尊重其本人的意願,憑什麽還要由其家人決定其是否享有人身自由?如果不改變將被收治者與家人捆綁的精神衛生體製,那麽強製收治製度就是家庭暴力的幫凶、親屬構陷的工具。此外,對於那些親人亡故、與親人離散的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又如何對待呢?沒有家屬,就要永遠被關在精神病院嗎?

    回到我的案例上。假如我父親像許多失職的父親那樣,完全不知曉我遭遇的校園暴力,告訴醫生“不知道王慶民有過被校園暴力的經曆”,那是不是我說的全是“妄想”了?如果我父親、姑姑是很壞的人,例如也不鮮見的虐待子女的父母那樣,不想讓我出精神病房,告訴醫生“王慶民‘有病’”,再編排一堆無中生有或者扭曲事實的事情告訴醫生,那醫生是不是就不放我出院了?是不是不看我個人意見和精神狀況,而是聽一麵之詞,要無限期把我關在精神病房了?這是不是荒謬的?但是是不是又是很容易發生的?例如我母親就是拒絕幫助我出院(前麵提過了),根本撒手不管。如果我父親不在了,我母親又不管我,那醫護人員是不是也會一直關押著我不讓我走?這些假設有多少已經在別人身上發生過了?因為這些原因錯誤關押了有多少萬本應自由的公民?

    這難道不需要改變嗎?

    關於精神衛生製度和理念的弊病,在此就暫時隻講這麽多。我前麵已經講了很多,後麵還會再分析。

    6.一次醫生嚴重疏失險些讓我在精神病房又多關押一到兩周

    女陳醫生和我父親、姑姑通完電話後,把我叫到辦公室。她告訴我,她已經和我父親、姑姑通了電話,了解了我的情況。我問她我何時能出院,她說要等我父親和姑姑來香港之後。我非常驚訝。因為我父親此前明確告知我他不會來香港了,我姑姑更不可能來香港。他兩個都來了,我奶奶誰來照顧?我們家又請不起家政,也不放心請便宜的家政人員。我又問她,我家人確定要來?女陳醫生說,他們說要來,隻是證件有些問題,需要等待。我當時整個人腦子就暈了,因為這和我從父親那裏聽到的完全不同。沉默之後,我說那好吧,我就等他們來。

    出了會見室,我立馬準備給馮女士打電話。我忍著急躁等前麵的病人打完電話,撥通了馮女士的號碼。我告訴她,不知道為什麽,我父親突然又要來香港了。她說如果來也好啊。我說,問題是我父親以前說不來了,現在為什麽又要來?我請求馮女士給我父親打個電話或者發短信問問,我父親究竟來不來。我也告訴馮女士,我和我姑姑有激烈的矛盾,是不是她從中作梗,給醫生說要來,然後故意耽誤我出院?我對這些一概不知,隻能在病房裏猜測(當然這些又不能給醫生說,說了這些猜疑她隻會認為我在發病)。馮女士說她會問的。然後我道謝掛斷了電話。

    我整個人處於焦慮不安之中。因為我無法了解究竟發生了什麽。監禁的一個危害就是信息的隔絕。在這封閉病房裏,我無法與父親聯絡,也沒辦法幹預到外麵的情況。難道真是我姑姑故意搬弄是非、破壞我正常出院?或者隻是發生了誤會?也或者我父親真的改主意要來?或者中國大陸公安人員已經幹預過了?與外界隔離的環境,讓我對事情真相一無所知,腦子一團亂麻。我隻能指望馮女士早點問清楚。

    後來我想,幹脆求一下護士拿出我的手機,直接問一下我父親。然後,我找到一位年齡約50歲的護士(他工作牌反著,看不到名字),我告訴他,我父親對我說不來香港了,而我又聽醫生說我父親要來,所以我不確定怎麽回事,希望給父親打個電話問清楚。他說手機在存放病人物品的櫃子,不方便拿。我說我情況特殊,聯係父親需要用自己手機打長途,所以護士把我手機放護士站了。他說他會看看。然後他看到的確在護士站抽屜裏,於是他同意我打電話。

    我開機撥號,然後打開免提,以便讓護士聽到(我猜測我父親很可能不會來,估計醫生搞錯了,所以打開免提讓護士作證,後來證明這個做法很對)。然後父親接了電話。我就問我父親醫生大概問的情況,他就把我前麵已提到的那些回答告訴了我。他說他告訴醫生的是,我(王慶民)的港澳通行證要到期了,家裏有病人,去不到香港,讓我自己回去。此時我立即示意那位護士注意聽,然後我告訴父親,醫生誤會了,以為你要來。我父親讓我再給醫生重複一下,說他去不了了,然後告訴醫生我(王慶民)思維很清晰,不會自殺,讓醫生允許我出院。我說好的,然後掛斷電話。因為我開著免提,站在護士旁邊打電話,整個內容那位護士都聽的一清二楚。

    我立即對那位護士說,你都聽見了吧,我父親並不會來香港。他說聽到了,會記錄下來告知醫生。我說我需要看一下他的名字(否則如果醫生不信,我找誰作證呢?),希望他把工作牌翻到正麵。他一開始覺得不必要,我請求了好幾次,他才同意。我看到他名字叫李w拱。我擔心他沒有清楚記錄或者醫生不相信,所以再三叮囑他轉告醫生通話的具體情況。因為我從父親這裏聽到了和醫生不一樣的說法,而且我父親的消息有利於我提前出院,所以我說話和表現有些激動、興奮(我當時也就是看起來很高興,語氣興奮些,並沒有做任何激烈舉動,連聲音也是正常音量)。他要我不要激動,否則醫生看到了就認為我情緒不穩,不讓我出院了。我隻好壓著興奮,盡可能不表現任何高興情緒。這也是很諷刺的事情,連表達正常情感都不行。精神病房裏的規矩時刻都在提醒這裏是精神病房,住院者不許擁有正常人理所應當擁有的各種權利,包括表達喜怒哀樂。即便笑出聲音、說話語速快一些激動一些,都是被看成情緒波動、不正常的。

    那麽醫生為什麽說我父親要來香港?很明顯是醫生聽錯了。這個肯定和口音差異有關。女陳醫生是香港人,平常多使用香港話,普通話屬於“外語”。而我父親則是說的河南方言或者不常用的跑調的普通話,然後雙方口音差別就很大了。女陳醫生對普通話的掌握,就像中國中等水平大學生對英語的掌握,說的很流利,也完全聽得懂純正的英語,但是聽英語方言就不行了。所以女陳醫生就聽錯了。具體哪裏聽錯,我估計是我父親說“通行證到期了”這句。他是指我在香港滯留期限到了(我父親當然不能準確說出“滯留”之類名詞),然後女陳醫生聽成我父親的通行證到期了,以為要辦證之類以便於來香港。我父親說要我出院之類的請求她肯定也沒聽清楚,導致錯誤沒有得到糾正。此外,我父親中風後,聽力下降、說話也不很清楚,可能會答非所問,也會影響醫生理解。這件事也證明,醫生和我父親的溝通質量不佳,甚至出現誤聽。在溝通質量如此低下,甚至出現聽錯我父親來港與否這種低級錯誤的情況下,醫生如何能從我父親那裏清楚的了解到我的精神狀況和過往言行?如果從我家人那裏聽錯的是關於我的精神狀況和言行,那是不是會導致誤診?

    即便隻是聽錯我父親是否來港,也已經算是醫療事故了(我不知道從法律上這是否可以判定為醫療事故,但潛在後果是嚴重的)。因為如果我不及時聯係父親,而是等我父親久不來港才發覺,或者馮愛玲女士下一次探望時才聯係到父親,那就會嚴重延誤我出院的期限。如果我沒辦法聯係到父親,完全等醫生看我父親不來才重新聯係,那會拖更久。而且即便我聯係了父親,聽到了他不來港的消息,在沒有護士作證的情況下,醫生肯定信她的耳朵而不是我的轉述,說不定以為我“妄想症”呢。然後我隻能等她下一次聯係父親(我請求她聯係她當然不會聽,至少一星期內很難答應;答應了又得等和社工安排協調)。因此醫生的誤聽導致我多在病房呆一到兩周甚至更長,是完全可能的。

    那位李護士安慰我,說你早晚都要出院,即便搞錯了也沒什麽,最多也就在醫院多待一兩周。我心想,如果一個被拘留15天的人,因為監獄失誤多關了一星期,他要受多少罪?按規定應該如何處罰失誤的獄政人員?精神病房和醫院一樣,都會讓人喪失自由。至少對我來說,喪失自由是非常痛苦的(我相信對大多數人也一樣)。再說,如果因為多呆一段時間,因為精神病房糟糕的環境,把我真逼瘋了,我忍不住發起火來,僅僅做一些在正常環境下不算很嚴重的行為(如大街上吵架、輕微肢體衝突的行為),那就惡性循環出不了院了。這樣的後果比在看守所和監獄更惡劣。難道不是嗎?總之這絕不是什麽好地方,多呆一分鍾都沒好處。還是前麵那句話,讓醫生和護士與我換換位,他/她們住在病房被各種管製,吃飯睡覺整齊劃一,每天穿著病號服無所事事、趿著拖鞋來回踱步,看看他/她們感覺如何。因醫生疏忽大意,變相“非法拘禁”的行為,後果、造成的傷害是很嚴重的。但這位女陳醫生和護士居然不當回事。而病房其他醫護大抵也是這樣想的(難道會不一樣?)。

    在此舉出知乎問題“精神病院中發生過哪些令人細思恐極的真實事件?”中,一位叫“惜h”的用戶的回答(該用戶迄今獲得4100多讚同、370多感謝、270多收藏,該回答獲得4.1k讚、375感謝,283評論,這是她最受歡迎的一篇回答):

“22歲入院 

由於在家常態是閉著眼 不說話 流眼淚

被強製性用塑料膠布綁住腿 當時隻穿秋衣秋褲 頭發很髒 塞在後排座 連夜開到南京腦科醫院

 

沒有心理谘詢 沒有醫生麵診

直接把我丟在醫院住院部

晚上精神分裂的 幻聽躁狂的 從小智障的 …

各講各的 很大聲

剛進院都要被綁起來觀察

我被綁在床上

這樣的環境讓一個被監護人認為是有抑鬱症的人 懷疑所有的一切 喪失安全感 充滿絕望

 

見到許多不同病症的人

都是世間特別的人

 

細思極恐的事的體會是 人很孤獨 無所不在枷鎖之中”

    即便沒有直接的虐待,投入這種環境,本身就是可怕的事情。甚至比監獄還沒有自由,被捆綁、被當做“非正常人”,甚至就是“非人”。此外,這些病狀較輕甚至隻有普通抑鬱的,還會被重病患者“交叉感染”,惡化精神狀況。普通人和重症精神病人在一起都會受不了,何況精神相對脆弱的抑鬱症患者。我在香港遭遇的比這輕一些,但被捆綁、喪失自由、和有著各種明顯不正常言行舉止的人在一起,怎麽可能不恐懼、焦慮,這是在治病,還是逼人得病、發病?

    因此,東區醫院醫生聽錯我父親的陳述,難道算不上醫療事故嗎?是不是和其他內外科一樣,給住院者/病人帶來了潛在損失?然而會有誰被追究責任呢?即便中國大陸,出現司法冤獄、在監獄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哪怕關15天,原則上也可以獲得國家賠償,責任人也可能受到處罰;如果在精神病院,無論關多久,即便最後證明沒有病,絕大多數也會不了了之,一分錢都不會賠償、一個人都不會處理。這種“誤診”或者說工作失誤與普通內外科診療不同,帶來的不是清晰可見的損失而是隱形損害,造成的損害不易被外人發覺和量化;而更糟的是,住院者在入院時就被貼上了“精神病人”的標簽,他/她們的指控很難像普通人那樣得到采信。這和我在前麵評論“屯門醫院傷害老人致死事件”中提到在精神病房發生的虐待事件無法與普通科室發生的糾紛一樣去投訴,是一個道理。所以,哪怕耽誤了一兩個星期,甚至更久,也會不了了之。

    (當然,數月之後我才知道什麽是瑪麗醫院和東區醫院真正的惡劣行為,這耽誤一星期相比而言都幾乎完全不算事了)

  (四)出院前的經曆與波折

    1.醫生勸阻我維權;對大陸利用精神病院迫害維權者的案例舉例及分析、引述相關權威文章和調查報告

    和我父親通話之後,我的出院問題終於提上日程。

    確認我父親不會來香港後,我又見到了女陳醫生。關於誤聽問題,她隻說已經知道我父親不會來了,根本不提她自己聽錯的事,更沒有認錯、道歉。對這些醫生而言,估計她/他們認為住院者大抵都是“病人”,沒必要當公民來尊重的,也不覺得她的疏忽導致我可能多關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算什麽嚴重的事。至於責任問題,她腦子裏恐怕完全就沒有,作為醫生並不比市井民眾有任何更高的道德和責任心(雖然地位越高職責越重,責任也應該越大)。以回避掩飾了過錯後,她就開始與我具體談論關於我出院及出院後的問題。她問我出院後是否還繼續維權,我說我會采用溫和的方式(其實我自殺前也是采取溫和方式維權的)。她說,能不能把這些事情放下來,重新生活,意思是不讚同我執著於維權。我說,我是希望通過把我的事情發到媒體上,然後進行呼籲,讓社會公眾關注、了解這些校園暴力受害者遭受的苦難;希望能夠把受害者組織起來,互幫互助,也就是用建設性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仇恨和破壞)。在出院前夕的幾次談話中,她多次建議我放下過去,放棄維權。當然,這從她的角度無可厚非,因為她通過和我父親聯係,誤認為我遭遇的校園暴力情況並不嚴重;而她的“職業責任”,是避免我出院後再做出過激行為如自殺。她認為我再次維權就可能再次做出過激行為,因此勸阻我不要維權。我擔心如果我說要堅持維權她不讓我出院,隻好說我會放下過去、找工作、重新生活。

    我對這種勸阻的看法是,他/她們根本不了解受害者遭受的痛苦嚴重性和現實處境。對於我的個案,幾位醫生(包括前麵提到的瑪麗醫院的)也沒有理解我的維權與呼籲中包含的訴求的必要性。關於我的維權動機和目標,在本文第一章已經有詳細闡述。我因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傷害,身心遭受嚴重創傷、前途毀滅,無法正常學習和工作,怎麽可能一筆勾銷?而且除了維權,我也沒有別的路可走。說句不好聽的,你們這些醫護人員能替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彌補我的青春、學業及其他連帶損失嗎?能幫助我恢複錦繡前程嗎?即便不說那些巨大的傷害,哪怕能給我幾個月生活費讓我渡過難關嗎?你們100%不能,你們隻是把我關起來讓我受罪,還浪費香港納稅人的錢。所以為什麽要阻止我維權?

    更重要的是,我所做的事和追求的目標,是希望通過媒體報道、政府重視、知名人士參與,引發社會各界對普遍性(而非個案)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的關注,推動製度化法治化防治措施的建立與執行,保護、救助、補償受害者……總之,我是用正大光明的手段,呼籲用建設性的方式解決在中國乃至世界上普遍存在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是在做好事、實事、進步的事。為什麽做好事也不可以呢?我不是害人而是在救人,是在為同病相憐的受害者護權利爭權益、避免未來的孩子們重蹈我和許多受害者的悲慘覆轍。為什麽要阻止我做這些必要而又稀缺的事情?張平宜救助麻風病孩子時、高耀潔呼籲關注艾滋病問題時,應該阻止嗎?難道要勸她們“別去救人”、“不要呼籲”嗎?

    香港的精神病院/精神病房的醫生對於維權者隻是有所勸阻,即便客觀上有問題,主觀上並沒有惡意,甚至她/他們還自以為是好意,醫院對於維權者也不太會隨意收治(我畢竟有自殺行為,哪怕後續治療也有許多不合理的)。但中國大陸則完全不同。通過將維權者、上訪者、民運社運人士、各種異見人士關進精神病院,以打壓維權活動和社會運動,已經成了中國大陸地方政府頻繁使用、中央政府默許和縱容的慣常手段。而習近平上台以來,這種“被精神病”手段變本加厲,且在高壓維穩、新聞管製的狀況下,受害者欲逃無路、求告無門。

    在此舉出維權新聞網站“民生觀察”(因中共的打壓,網站在中國境內無法看到,除非使用VPN)對湖北棗陽被精神病人衛秀雲的采訪作為典型案例(重點內容用粗體標出):

“《專訪湖北棗陽被精神病人衛秀雲》

作者:民生編輯1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更新時間:2018-08-29 23:19

采訪對象:衛秀雲(女)

時間:2018年7月24日

地點:湖北省棗陽市沿河西路

    共產黨一黨專權下,一些手握公權者借“被精神病”來打擊報複維權者,來解決影響地方穩定大局的“不穩定者”,這一現象已經不僅僅是道德的問題,更是一種野蠻的非法手段。強行“宣判”一個健康人為“精神病人”,反映出公權力不受製約下對公民私權的肆意摧殘和踐踏。對涉及私權的公權力使用,僅僅依靠立法禁絕公權力為心術不正的當權者所用,無異於空中樓閣平地起、鏡花水月思中存。必須從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多黨競爭的頂層設計上予以有效製衡,才可能將公權力真正關進製度的籠子裏去。也隻有這樣,才能徹底改變飲鴆止渴式的公權力對私權的粗暴侵害,有效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不斷增強民眾的安全感,實現公權私權並行不悖基礎上的和諧穩定、長治久安。

    本網獲悉,湖北省棗陽市太平鎮會計衛秀雲(女),因堅持揭發單位領導向下級部門索賄問題,被鎮領導和維穩警方多次送進醫院精神科“強製治療”。2018年7月24日,本網誌願者來到湖北省棗陽市找到了衛秀雲,對她做了一次被精神病情況的專訪。

 

全文如下:

 

誌願者:衛秀雲你好!據棗陽維權人士白建強介紹,您因為常年舉報鎮領導的索賄問題,多次被政府維穩部門送進精神病院關押“診治”,我們想對這一情況做一個了解,對你做一次專訪可以嗎?

衛秀雲:好的,我願意接受采訪,希望大家關注我的悲慘遭遇,希望大家幫助我進一步維權。

誌願者:請問你是為什麽事情被地方政府送進精神病院“診治”的?是什麽人送你去的?

衛秀雲:我原是棗陽市太平鎮的一名會計,因鎮政府時常向下麵的村委會索要數額不菲的財物,而我家也是村民出生,深知各村委的艱難,所以就於2004年開始舉報鎮政府的腐敗行為。但是,不曾想我的舉報非但沒有人查處,反而被上級透露給了太平鎮鎮政府。事後,鎮政府就把我調離了崗位,並且時常對我威脅恐嚇,為此我就開始到襄陽市和北京信訪局上訪,之後鎮政府就將我列為穩控對象,多次將我非法拘禁在家阻擾我出門信訪。我第一次被送進精神病院關押是在2005年的元月3日。

當天,我們太平鎮的鎮政府工作人員馬偉(音)帶領多人,以幫我解決問題為由把我騙到湖北省武漢市,到了武漢市他們幾人就把我押送到“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精神科交給醫院關押。期間,醫院的醫生問我們鎮政府工作人員說:“她真的是精神病人?”鎮政府人員說:“她很偏執,喜歡上訪告狀,所以不管你們醫院要多少錢,隻要你們給她弄一個精神病(病例),我們就長期把她關在這裏,你們醫院可以創收,我們鎮政府也可以防止她去北京上訪。”事後,我就被關在這家醫院裏一天,次日該院的一位領導來查房,發現我不像精神病人,就要求醫生為我做一次精神疾病體檢,體檢的結果顯示,我的精神狀態在正常範圍(有檢查結果證明書)。醫院院長得到這個消息後,就立即通知精神病科室的醫生說:“趕快通知鎮政府讓他們24小時之內來把這個人領走,如果鎮政府不來領,就通知她的家人來領,這樣偽造事實把一個正常人關進精神病院是很嚴重的違紀問題,如果被曝光,我這個醫院院長恐怕都當不成了。”後來,我的哥哥接到通知趕到醫院來把我接出了醫院。我和哥哥返回棗陽市後,我又開始繼續上訪舉報。

上訪期間,我又多次被鎮政府人員和警察非法綁架、拘禁,時間最長的一次是棗陽市維穩警察把我拘禁在北京的一個收費室內長達七個月之久。

誌願者:你此後還有沒有再被關精神病院?

衛秀雲:有。大約是2006年1月4日,我們鎮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員突然通知我說“你舉報成功了,政府和檢察院決定給予你獎勵和補償,你趕快到檢察院去辦手續。”,等我到了檢察院門口,鎮政府的幾名工作人員就一哄而上,把我綁架到了襄陽市精神病院關押“診治”。期初,是鎮政府人員的幾個人把我推進醫院的,進了醫院後,又由醫護人員管控我,他們很快就搶走了我的隨身物品,然後扒掉我的外衣和皮帶、鞋子,把我捆綁在一張大鐵床上,開始給我強行灌藥,而我就拚命反抗,他們就使勁的把我的雙手勒緊,直到把我捆綁了六天六夜無力反抗後,他們才給我鬆綁。鬆綁後,我的雙手已經被腫脹麻木,失去了正常功能,時至今日都沒有恢複,12年了,我的雙手依然嚴重紅腫疼痛,完全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基本殘廢了。還有,他們接連6天給我強灌不明藥物,導致我的眼睛出現病變,長期流淚。

誌願者:你知道綁架你去精神病院人員的姓名嗎?

衛秀雲:知道,是太平鎮黨委書記王興國(音)以及婦女主任等黨委委員6人綁架我到精神病醫院的。

誌願者:你還記得那家精神病醫院的名稱嗎?

衛秀雲:記得,是湖北省襄陽市“安定醫院”(音)的四病室。

誌願者:醫生有沒有給你檢查你是否患有精神類疾病?

衛秀雲:沒有給我做檢查,醫院偽造了一份病例說我有精神病,並且醫生還多次恐嚇我說:“政府把你交給我們,就是要整治你喜歡上訪告狀的毛病。現在,我們把你和瘋子們關在一起,你怕不怕?看你還上訪不上訪了?”

誌願者:你在醫院裏有沒有被毆打的情況

衛秀雲:有啊!他們接連六天給我灌藥,而我拒絕服用這些不明藥物,這時醫護人員就會揪住我的頭發,打我的臉,然後捏住我的鼻子,再用筷子撬開我的牙齒往嘴裏灌藥。有一次,我咬緊牙關堅決拒服,他們就拿來一雙筷子強行撬我牙齒,結果把我的一顆門牙都撬倒了,嘴唇也撬破了,鮮血直流他們也沒有住手,接著他們把筷子插進我的嘴裏亂撬,直到撬開我的嘴把藥物灌完才放手。灌了藥以後,我就開始慢慢暈厥過去,毫無知覺,就連大小便都失禁了,醒來後我發現床上滿是汙垢,呼叫醫護人員給我鬆綁清理,他們也不肯。直到現在,我的這一顆牙齒都沒有恢複,牙齒已經變黑還經常流血,我的嘴唇到現在還有一塊明顯的黑色傷疤。

誌願者:你跟精神病人住在一起有什麽樣的感受?

衛秀雲:醫生把我和十幾個女精神病人關在一起,這些女病人有老有少,她們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她們會時常突然大喊大叫,或者突然高聲唱歌,特別是在半夜裏她們也會有這種情況,非常恐怖。還有一些病人會將床被蒙在頭上到處亂跑,跌跌撞撞,讓人難以入睡。也有一些病人會突然齜牙咧嘴,像是要打人的樣子,我很沒有安全感,精神高度緊張。我覺得,鎮政府把我關在精神病院還有另一種企圖,就是她們想以此來恐嚇警告我,讓我以後不敢再去上訪。再有,她們把我送進精神病院“診治”並偽造病例,這樣她們就可以說我是一個精神病人,以後我的上訪舉報行為,就會被認定為無效信訪。

誌願者:在你被關精神病院之前,你的日常生活都正常嗎?有沒有在醫院查出患有精神病?有沒有暴力自殘或毆打傷害他人的情況?

衛秀雲:在我被關精神病院之前,我的日常生活一切正常,從來沒有查出過我患有精神類疾病,我們家族也沒有精神病遺傳史,我也沒有暴力自殘和傷害他人的情況,我與工作單位的同事及鄰居都相處的不錯。

誌願者:你最後是怎麽出來的?

衛秀雲:是我被關了六天六夜,我女兒的爺爺得到消息後,專程趕到襄陽市“安定醫院”強烈要求放人,不然他也要去上訪告狀,我們鎮政府怕事情越鬧越大才通知醫院放我回家的。

誌願者:經曆了被關精神病院的折磨,你此後還敢去上訪維權嗎?

衛秀雲:剛被放出來的一段時間確實有心理陰影,心有餘悸,畢竟在裏麵被捆綁了六天六夜備受折磨。但是,隨著我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我開始克服了恐懼,我覺得應該感到害怕的是那些違法犯罪的政府人員,而不是我。之後,我在家調理了一段時間,修養了一下身體,而後就又開始踏上了上訪維權之路,時至今日我依然在堅持上訪舉報,目前我已經取得了一些勝利,這就是棗陽維穩部門已經答應給我和女兒被他們毆打賠償三萬元錢。

誌願者:你的女兒也被維穩人員毆打了嗎?

衛秀雲:是的,我女兒在北京上大學,有一次我躲過維穩人員的監控跑到北京準備上訪,棗陽市的維穩人員就追到了北京市,但是他們一時找不到我的人,就找到了我女兒的學校。到了學校,他們謊稱是鎮政府給我女兒送助學補助的,以此把我女兒騙出了學校,我女兒走出學校後,他們就把她拖到一處偏僻處拳打腳踢,把我女兒打的遍體鱗傷。此後,他們就要挾我女兒撥打我的電話求救,我接到女兒的電話後趕忙跑來,結果,維穩人員就把我強行綁架回棗陽拘禁了很多天。事後,我要求他們賠償但遭到拒絕,為此我又多次上訪投訴,最後經過我多年的努力,他們最終答應賠償三萬元。雖然他們對此事做了賠償,但他們對其他的迫害行為卻沒有賠償,所以我還是要堅持上訪舉報。

誌願者:好的,謝謝你接受我們的采訪,祝你早日維權成功!

衛秀雲:也謝謝你們的關注,希望社會各界給予我幫助。謝謝”

    中國各地政府將維權者強製送入精神病院關押的行為,在近年來已經普遍化、常態化,成為政府官員和精神病院管理者乃至醫護人員心照不宣配合默契的潛規則,成為維穩體製的組成部分。因此,像衛秀雲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僅僅“民生觀察”網站“被精神病”一欄就有近500條信息,涉及200-300名維權者。而在另一個維權網站“維權網”中,也有129條信息,其中的一些可以與“民生觀察”網站的信息互相印證。更可怕的是,由於以下種種原因,能得到披露的“被精神病”事件,隻是中國大陸比司法冤獄還可怕、更無法申冤的“被精神病”案例的冰山一角:上訪者遭受政府打壓一盤散沙很難聯合、信息閉塞、普遍沒有較高知識文化水平(這一點對於寫作和口述的質量有關鍵影響),很多“被精神病”的維權者沒有能夠與維權網站等取得聯係,即便聯係上也表達不清情況;政府對新聞自由打壓異常嚴厲,維權網站維護人員被抓捕(例如報道該案例的“民生觀察”網站負責任劉飛躍就被抓),采訪報道維權者“被精神病”案例困難;政府和精神病院普遍抵觸媒體采訪……

    在這個案例中,受害者衛秀雲僅僅是因為舉報貪汙腐敗,就被政府兩次送入精神病院,並在醫院遭受殘酷虐待,飽受創傷,還留下了後遺症,無法正常生活。但某種程度上,她還是幸運的(其他更多的人是不幸的):1.她第一次被關在精神病院,醫院因擔心被媒體曝光而釋放了她。而時間是2005年。那時中國新聞自由度較高,各種侵權事件、維權事件較多的被曝光(例如廣播和電視節目經常通過暗訪,調查和播報地方政府的種種劣跡),精神病院及醫護人員受到一定程度的監督和製約(雖然依舊有“被精神病”危險,例如她2006年第二次被關精神病院,就無媒體報道)。而2013年至今,已經沒什麽新聞自由了,負麵報道被大規模封殺,揭露政府黑暗麵報道更是寥寥無幾,所以這種“被精神病”事件很難在大陸媒體傳播。而海外的/防火長城外的網站在中國大陸影響力極小,絕大多數民眾看不到,在這些網站或媒體曝光,對官方和醫院幾乎沒有任何實際影響。2.她的家人一直支持她,並且千方百計的營救她,在她公公的“鬧”和堅持下,她才得到釋放;她哥哥也幫助她。但從整體上看,許多家人因為感情冷淡、家庭矛盾及政府逼迫,對因維權“被精神病”的家人不會去救、不敢去救、不盡力救(更不用說那些主動把家人送進精神病院的了),都會導致受害者長期甚至終身被關押在精神病院。而那些永久性被關在精神病院的維權者,更易受醫護虐待(因為不怕他/她們說出去),也永遠沒有機會訴說苦難和申冤了。還有一些沒有直係親屬、形單影隻的,就更悲慘了,被抓進精神病院往往根本無人知曉,有人知曉也因不是親屬而無權要求醫院放人。

    在此列舉一部分中國“被精神病”並被關押/曾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維權者或政治反對派人士:羅映華、李金平、錢進、胡荻、焦延壽、王群鳳、鍾亞芳、林秀麗、徐武、鮑俊生、耿兆紅、韋朝芝、張軍、王培劍、王國印、屈良富、邢世庫、陳翠玲、王誌鋒、朱漢、李小萍、許大金、張治、張文和、曹孫忠、何芳武、彭蘭嵐、張海彥、朱明霞、孫立勇、都玲、施根源、宋再民、劉偉、馬勝芬、黃枚芳、尤寶芬、沈佳君、朱廣花、潘顯陽、辜香紅、夏付年、汪荷娣、陸立明、丁建勇、鄧光英、蔡應蘭、任迺俊、李本鳳、潘斌、張起、王守安、陳碧香、張吉林、劉剛(非為六四學生領袖那位)、曹繼月、楊誌祥……他/她們中有些完全沒有精神病,精神狀況正常;有些因為蒙冤受屈、維權受挫、被打壓迫害,貧病交加,導致焦慮抑鬱恐懼或別的精神疾病,但是並沒有自殺或傷人等危險行為及意圖,不需要被關押起來封閉治療;即便有個別的確有較嚴重的精神疾病,治愈、病情緩解了也應該被允許出院……但是他們大都被非法關押,而且無論關押還是釋放,往往都是不合程序、需要家人或維權界難友費盡周折或求或鬧,才可能救出。即便被允許出院,往往也是由政府而非醫院決定。當然,他們還是相對幸運的,因為得到了輿論關注(沒有得到關注的自然上不了維權網站),而且其中有一些人地位和知名度很高,如作家、學者/大學教師、維權領袖/著名維權人士,容易得到關注和聲援,所以他們中一部分已經獲釋。而沒有被披露的,不知道姓名的,都是沒有知名度的維權者、上訪者,他/她們恰恰被關押更長久、受難更嚴重,或許永遠都要被關在精神病院,受到折磨也無人知曉。當然,在許多縣市,人們或多或少都知道這樣的一些事,在知乎和微博上時不時能看到類似評論。但由於言論控製尤其刪帖、禁言、封號,所以大多數事件不為人知。即便爆出的也往往沒有具體的姓名、地點及基本情況。於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毀滅於精神病房的牢籠中。

    關於中國泛濫的“被精神病”的狀況,在前麵已提及過的“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究員,曾在中國擔任過六年法官的殷馳教授,和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所長,也是資深中國事務專家孔傑榮教授共同撰寫的《中國的精神衛生、強製收治和任意拘留》”一文中有著精準的分析和批判:

    “在中國,每天至少有上百人被精神衛生機構強製非自願收治入院。在這些人當中,有的是通過其所涉案件的刑事程序。毋庸置疑,對一個嚴重罹患精神障礙的患者是否收治,如何收治及收治多久,是一個日益嚴重的世界性問題。在政府采用多種方式對公民進行拘留的中國,這些問題已被證實尤其嚴重。

    ……

    在對精神障礙患者進行強製收治方麵,任意拘留的可能性很大。就此,中國在保護公民人身自由方麵仍大有可為。盡管《刑事訴訟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規定不盡完善,它們至少旨在分別為所謂的犯罪分子和違法人員提供一些基本的保護。就算那部新出台的令人心畏的《監察法》--雖然與精神衛生強製收治毫無關係--授權一個新的國家機構對政府官員或者國家相關管理人員因涉嫌各種不當行為而進行留置(盡管該期限很長)。但是,中國政府利用精神病院以及其他不太惹眼的一些機構,包括針對吸毒和賣淫人員的強製戒毒中心、收容教育所、“政治再教育”基地和“黑監獄”等,利用這些在很大程度上不受監管的方式,對公民進行任意拘留的做法,已經受到廣泛批評。

    ……

    目前,在中國精神障礙患者非自願住院治療的程序中,沒有屬於真正中立的第三方的一席之地。根據《精神衛生法》的規定,兩名精神科執業醫師的診斷決定就足以令一名患者被收治入院(而且可能是收治終身),無需聽證或者司法許可。因此,沿襲前蘇聯的模式,精神病院應官方要求對個人進行強製收治已成為打壓持不同政見者和人權活動分子的便利手段。根據中國一非政府組織“民生觀察工作室”最近的一份報告,中國的醫療界“在對批評政府的人士以精神障礙需要住院為由進行拘禁方麵,繼續向官方妥協。”

    《精神衛生法》本身也因為過於寬泛而難以適當貫徹。“精神障礙”是該法規範的疾病。令人遺憾的是,該法卻將其模糊的定義為“由各種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或思維等精神活動的紊亂或者異常,導致患者明顯的心理痛苦或者社會適應等功能損害。”盡管該定義外延寬泛,毋庸置疑,並非所報道的這全部1億多遭受不同程度精神問題困擾的中國人都需要非自願住院治療。正當程序在如此重要的決策過程中的缺席,仍會損害數以百萬的人們免於被任意拘留的基本自由權利。”

    同樣,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撰寫的《“最黑暗的角落”--中國精神病非自願收治濫用報告》也對中國“被精神病”情況的泛濫的原因作了細致的分析(也附有許多個案佐證):

    “2011年4月的一天,淩晨2點,徐武撬開窗戶,通過鐵欄之間的縫隙,從武鋼職工二院精神科的監護病房裏逃脫。四年之前,徐武所在的單位與警方一起,違背他的意願,將他送進了精神病院,直到他逃脫。

    徐武說,他沒有精神病,而是因為向政府部門投訴他的工作單位而被強製收治的。但是,他被醫院診斷為患有“妄想症”,並且症狀在四年內沒有絲毫減輕。在成功逃脫後,徐武到廣東參加了一檔電視節目的錄製,講述了他被原單位迫害和被強製收治的驚心動魄的故事。離開電視台時,徐武在南方電視台大院內被7名操武漢口音的男子(其中一人聲稱是警察)塞進一輛出租後離開。徐武隨即被帶回了精神病院,但卻由此引爆了中國精神病強製收治的輿論風暴。在網絡上,人們對他是否有精神病,以及醫院、武鋼和當地公安機關在將他關押在醫院的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展開了熱烈討論。

    中國的精神病非自願收治製度就像個黑洞。一個公民僅僅因為有精神病,甚至僅因其家 庭成員、雇主、公安機關或者其他國家機關聲稱他有精神病,他/她就可能因此而無固定期限的“消失”掉。

   據官方估計,中國每年有 80 萬人被送進精神病院。他們中的許多人就像徐武一樣,是被強行收治的。醫院接收這些人後就禁止他們離開,除非那些決定將他們收治的人(送治人) 同意他們出院。在醫院裏,病人作決定的權利被剝奪,除非醫院或者送治人也同意該決定; 後者還在法律上被醫院視為該病人的“監護人”。被強製收治的病人還要接受藥物和電擊在內的強製治療。中國的法律法規目前並沒有對病人的精神狀態以及收治的合法性進行獨立審查的規定,病人也沒有請求司法複核和委托律師的權利。病人與外界的通信權利在通常下也被剝奪了。

    非自願收治製度濫用背後的原因

    不健全的法律製度以及司法不獨立是目前非自願收治被濫用的主要原因。中國目前還沒 有一部專門保護精神障礙者群體的法律。盡管有若幹部全國性法律涉及到了非自願收治的某 些方麵,例如《刑法》、《警察法》等,但相關條文不僅用詞模糊,對非自願收治的具體情形和程序也沒有做出明確規定。一些地方立法機構也製定了地方性法規對非自願收治進行規範,但是這些法規對非自願收治的情形的規定過於寬泛。此外,目前不管是全國性法律還是地方性法規,都沒有對收治程序中的司法複核作出規定。一旦病人提起對醫院或者送治人的訴訟,法院往往不願意處理並為非自願收治的受害人提供有效的司法保護。

中國政府於 2011 年 10 月發布了《精神衛生法》(草案),但草案提交人大表決的時間尚 未確定。從表麵上看,該草案對當前違反《公約》的強製收治製度做出了修正。

    精神病非自願收治被用於政治目的

    當前的非自願收治製度極易被濫用。那些有“門路”(包括權力和金錢)的人可以通過 強迫或付錢的方法讓醫院拘禁他人,以此作為懲罰或讓他們“禁聲”。這些做法卻往往被免於處罰。2002 年,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發布的調研報告表明,強製收治被政府用於政治目的,主要被用於對政見異議人士和法輪功學員的拘禁。十年之後,精神病收治製度被出於類似政治目的的濫用仍在繼續。當前很多被強製收治的人是上訪者、異議人士或活動家。在這些案例中,那些讓政府官員惱火的人,包括向上級機關上訪的人或發表批評政府言論的人,被送往精神病院作為懲罰。

    與此同時,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部分精神病院的私有化管理也加劇了這種濫用。一 些富有的人可以付錢給精神病治療機構,將他們想“擺脫”的人、近親、員工等監禁或者強製治療,監禁和治療的時間長短取決於送治人的能力和意願。在部分案例中,送治人同意付錢給精神病院,讓醫院收治其“有精神病”的親戚或者員工。在接到送治人的指示後,醫院的職工甚至會跑到大街上將送治人的親戚或員工“抓走”。隨著政府部門維穩經費的日益增加,公安部門開始付款給精神病院,由醫院對當地的“麻煩製造者”進行變相監禁,精神病院也因此從中受益。……”

   (這份報告附有許多具體案例,每個個案也都有相對詳實的講述與分析,隨便一個個案都如冤獄般殘酷,有些案例中精神病院的惡行與司法機關的不作為的細節令人發指。篇幅所限,在此不引述(在前後文需引述的地方,我會引用部分案例)。看到本段且需要了解“被精神病”造成的更具體的危害及相關案例的,可以在Google檢索“《“最黑暗的角落”--中國精神病非自願收治濫用報告》”,即可以找到原文全文)

    報告也提到,中國精神病院、政府機構、司法機關的許多行為,如剝奪非自願收治的病人或“被精神病”者人身自由通訊自由、剝奪“病人”尋求司法救濟和保護的權利、精神病院對“病人”實行暴力、虐待等行為,是違反中國政府於2008年批準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的,如《公約》規定的如下內容:

平等和反歧視(第五條)

在法律麵前獲得平等承認(第十二條)

獲得司法保護(第十三條)

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四條)

免於酷刑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第十五條) 

免於剝削、暴力和淩虐(第十六條)

保護人身完整性(第十七條)

尊重家居和家庭(第二十三條)

健康(第二十五條)

    但在沒有法治、對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的權利實行全方位剝奪的現實環境下,《公約》中的規定是多麽軟弱無力啊。雖然有孔傑榮和殷馳等權威學者的關注,以及他們和相關國際機構撰寫的文章和調查報告的精準批判,中國惡劣的精神衛生狀況尤其強製收治問題並沒有改觀,相反還在隨大環境惡化而惡化。而對新聞自由的壓製和封鎖,也導致這些寶貴的聲音難以廣為傳播。另外,在資訊爆炸的時代,這類對大眾來說較為邊緣化的議題,即便得到有限的刊發和傳播,也立即淹沒在億萬條信息的濁流中,難以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足夠重視,哪怕這些文章和調查報告承載著數百萬人的苦難與冤屈。

    我沒有在大陸的精神病院住過院,在香港也隻被關了23天,所以我無法親身體會大陸精神病院惡劣的環境和住院者遭受的痛苦。而且即便大陸的精神病院,也是複雜而多樣的:不同地域、不同城市、不同級別的精神病院,不同模式(全封閉或半封閉;嚴格隔離和有一定活動空間)的精神病房,情況往往大相徑庭;不同的醫生和護理人員,對待不同病人也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態度和行為。但毫無疑問,哪裏的精神病院,都會讓住院者失去自由、受到管製、喪失在院外正常享有的各種個人權利;在這種受管製的、封閉的、醫護和住院者力量完全不對稱且無監督的環境中,被欺淩和虐待的幾率,都大於在正常的、自由的、開放的、起碼有一定法律約束的、公共的社會環境。

    書寫本文期間,我從頭到尾完整閱讀了索爾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島》。索氏在書中把蘇聯勞改營、監獄、遞解站和流放地的黑暗描述的淋漓盡致,分析的入骨入魂。但可惜的是,他在書中對蘇聯利用精神病院迫害異議者、濫用精神疾病強製收治體係關押人民的行為沒有用專章進行描述,隻是偶爾粗略的提及了幾次與精神病問題有關聯的內容(例如提及在監獄裏的政治犯發瘋、發狂後,立即被拖出去打死;刑事犯絕食、抗議,被送入精神病院),這不能不說是巨大的遺憾。而根據索爾仁尼琴描述的列寧--斯大林時代(及後來更頻繁以“精神病”為借口迫害異見者的勃列日涅夫時代)其他的證人證言和合理推測,很明顯蘇聯的精神病院並不可能好於監獄。索氏對蘇聯精神病院描摹的缺失,或許恰恰證明精神病院比勞改營更加封閉和黑暗,被永久關押的比例更高,對被關押者造成的心靈創傷更嚴重,還有汙名化影響到了人們對幸存者敘述的關注度和信任度。而這一切,導致更難以有相關信息被透露出去,更鮮少有幸存者有能力和條件講述內幕,當然也更難得到當時蘇聯國內(以及蘇聯解體後繼承國俄羅斯曆史、政治研究者)和國際社會及相關人士的關注。

    通過我這幾個月來對於“被精神病”問題相關材料的閱讀與對各類個案的了解,我相信,中國乃至許多欠發達國家的精神衛生體製尤其強製收治製度製造的罪惡,如果有人和組織機構能夠協調起充足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做深度的調研、收集到足夠的材料、進行充分剖析與解讀,足以從中挖掘出在和平與發展年代的另一個“古拉格”(甚至,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精神病院/病房也有不少惡行)。即便僅僅隻研究中國,從1978年至今,就有至少數百萬被不合理強製收治且長期被囚禁(其中很大一部分被囚禁終身)的“精神病人”(例如80年代大量女知青因為各種原因被送進精神病院),這些人原本應該過正常而自由的生活,即便因各種外部傷害確實患上不同程度精神疾病的,也應該接受修複式治療(而非監禁式管製),在痊愈後被允許回歸社會;或在救助機構提供的特殊崗位工作、在福利機構療養,或二者結合自給自足。但實際情況卻是普遍被判了“無期徒刑”。其中許多人,帶著一輩子的冤抑和在病房中數十年的悲慘,屈死在精神病院裏,再沒人知道在他/她身上發生過什麽。他/她們遭受苦難的時間之久,遠超改開前極左年代被關押在遠至大西北和北大荒、近在京郊滬外各種監獄和勞改營的“右派”、“反革命”幸存者;她們受到禁錮和虐待之悲慘,大抵也等同於甚至部分超過了在同樣封閉黑暗的勞教所、勞改隊和監獄服刑的包括政治犯在內的各種受難者。

    可惜的是,到目前為止,對於精神病院中的惡行與醜陋,隻有數量不少但質量欠佳的口述和短文,而且普遍缺乏實名,還沒有一部足以震撼人心的作品為這些被強製收治者呼喊和正名。受難太輕的、學術與文字功底還不夠足的,例如我,無法完成一部足夠像《一滴淚》、《古拉格群島》那樣引發廣泛的乃至世界性的關注的著作;而沒有親身經曆過的,例如許多作為旁觀者的學者,都無法詳細的、徹底的、本質化的對那些最悲慘的人的遭遇感同身受;受難最深重的,基本都會老死病死被虐死在精神病房裏,根本沒有機會寫出自己遭受的苦難。這又是一個殘酷的悖論。

    而如今,隨著高壓維穩體製的強化和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對精神疾病患者或疑似精神異常者的歧視、監視、管控,以及導致的係統性壓製,已越發惡化。如知乎上一位叫“曹x”的心理學領域人士,在提問“雙相情感障礙會上報國家嗎?是自己自願上報還是醫院在(患者)不知情的情況下上報呢?”之下的回答:

    “雙相(情感)障礙隻要發病被診斷,就必須上報,我國建有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係統,嚴重精神障礙發病信息是該係統的組成部分,發病信息需報送是法規要求;

從2013年7月29號開始施行的《嚴重精神障礙發病報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以下六種重性精神疾病,隻要被診斷發病,就必須由相關醫療機構指定的相應科室和專人負責信息錄入或報送;

    這六種重性精神疾病分別是: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

雙相是其中的必報項;

    除此以外,2018年五月底,衛健委印發了《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工作規範(2018年版)》;

規範中第二條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門;

每季度與村(居)民委員會聯係,了解轄區常住人口中重點人群的情況,參考精神行為異常識別清單,開展疑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毎季度摸排一次疑似人員)

精神行為異常識別清單包括:

(1)曾在精神科住院治療;

(2)因精神異常而被家人關鎖;

(3)無故衝動,傷人、毀物,或無故離家出走;

(4)行為舉止古怪,在公共場合蓬頭垢麵或赤身露體;

(5)經常無故自語自笑,或說一些不合常理的話;

(6)變得疑心大,認為周圍人都針對他或者迫害他;

(7)變得過分興奮話多(說個不停)、活動多、愛惹事、到處亂跑等;

(8)變得冷漠、孤僻、懶散,無法正常學習、工作和生活;

(9)有過自殺行為或企圖。

     對於符合上述清單中一項或以上症狀的,應當進一步了解該人的姓名、住址等信息,填寫精神行為異常線索調查複核登記表,將發現的疑似患者報縣級精防機構,並建議其至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進行診斷。

    對確診的患者,原則上必須簽署參加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治療服務知情同意書。對於同意參加社區服務管理者,由精防人員定期開展隨訪服務。

對於不同意參加社區服務管理的患者,精防人員應當報告關愛幫扶小組給予重點關注並記錄;關愛幫扶小組應當對患者信息予以保密。

    精防人員應當綜合評估患者病情、社會功能、家庭監護能力等情況選擇隨訪形式,因精神障礙評估缺乏客觀檢查指標,麵見患者才能做出更為準確的評估,原則上要求當麵隨訪患者本人。

    隨訪要在安全地點進行,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同時注意隨訪時的方式方法,保護患者及家庭隱私。

    隨訪的內容包括危險性評估、精神症狀、服藥情況、藥物不良反應、社會功能、康複措施、軀體情況、生活事件等。隨訪結束後及時填寫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隨訪服務記錄表,於10個工作日內錄入信息係統。

    其中危險性評估分為6級:

0級:無符合以下1-5級中的任何行為;

1級:口頭威脅,喊叫,但沒有打砸行為;

2級:打砸行為,局限在家裏,針對財物,能被勸說製止;

3級:明顯打砸行為,不分場合,針對財物,不能接受勸說而停止;

4級:持續的打砸行為,不分場合,針對財物或人,不能接受勸說而停止(包括自傷、自殺);

5級:持械針對人的任何暴力行為,或者縱火、爆炸等行為,無論在家裏還是公共場合。

...............

    需要了解的是,根據本規範的要求,對病患可采取的措施有:心理危機幹預、保護性約束、快速藥物幹預、急性藥物不良反應對症處理;

    病患及其家屬在精防人員上門隨訪時,盡量克製一些不良的負性情緒,配合精防人員工作;

     另,需要注意的是:長期的藥物治療,如果治標不治本的話,會對身體造成永久性的傷害;

    比如,大多數人認為抗抑鬱藥物會讓人產生快樂感受,其實不然,這些藥物隻會讓人變得越來越麻木,可能會導致戒斷症狀;

    嚴重的會使病患失去正常的、完整的情緒和感覺,會給病患帶來一些副作用,比如述情能力的下降等;

    長期服用高劑量精神病科的藥物,也會讓服用者在身體上產生一些變化,比如患上糖尿病、高膽固醇等;表現為肥胖、代謝紊亂、動脈硬化、心肺及腎髒功能受損;

舉個例子,臨床上常見的奧氮平等精神科藥物,極有可能會讓體重暴增,給心髒和肝髒帶來巨大的壓力,有的藥物還會導致性能力的下降;

    這些都是與本提問無關的題外話,總之,在社會功能尚未完全喪失時,心理幹預要比藥物治療更為合適;

    但這也帶來一個問題:找到一名合格的心理谘詢師或合適的心理衛生工作者並不容易;

即使在相關醫療機構,比如醫院,在沒有麵見病患本人的情況下,診斷和開藥的大有人在;就連全國知名的精神病學家江開達教授也這樣做;

    這類不可思議的荒唐笑話說明了幾件事:第一說明“精神病治療”的需求較大,第二說明精神疾病的診治流程很不規範,第三說明這個行業需要整治,第四說明心理衛生的科譜工作任重道遠;

    重要的大致就以上這些,祝好!”

    該提問下其他回答也都說了會強製上報。一些回答還給出自身的例子,證明麵臨各種形式的監控和記錄,甚至社區的騷擾等情況。

    這在西方發達國家明顯屬於侵犯人權的行為,在中國則堂而皇之的發生。許多精神病人(哪怕隻是並無攻擊性的疑似精神異常者),都會像有前科的罪犯一樣被錄入大數據,並被派出所、居委會及其他管理機構管控、騷擾、限製自由,甚至可以隨時將其強製送入醫院關押(且可以關押終身)。如此可怕的情景,卻嚴重缺乏監督與透明度,更沒有像司法領域那樣有成熟的製度和法律約束。整個精神衛生體製處於極度缺乏監管和法治的狀態。這顯然比司法冤獄更難得救和洗脫,許多人被終身關押在精神病院,幾乎永遠喪失自由的機會。此外,即便對於那些未被長期關押在精神病院而是在外生活者,也時時刻刻麵臨失去自由的恐懼,會造成生活、學習和工作壓力,遭到歧視(沒有不透風的牆,上了記錄就很難不泄露出去,例如派出所和居委會人員)。

     這樣一個極大的係統性傷害的黑洞,卻被幾乎全社會忽略了。而這背後,是數百萬乃至千萬類似於司法冤獄、黑社會騷擾的受害者,是比肢體殘疾者更易受欺淩和虐待,更沒有自由的弱勢群體。

    2.出院前的一係列談話

   (因時間久遠,以下所述隻是當時談話的大致意思,與實際情況可能略有偏差)

    到了6月25日左右,男陳醫生把我叫去問話,還是用我說他寫的形式。他問我,回到大陸是否還擔心會受到迫害?我說,有職工盟的朋友幫助我,我不害怕。當然,那時候林先生還沒找到可以幫助我的社工人員,而且找到又能幫我多少?後來也的確沒幫上什麽。我當然還是擔心的。可是為了出院,而且前兩次因為誠實回答卻被關在精神病房,我隻好說不擔心。男陳醫生伸出拇指鼓勵我(在精神病房裏這麽伸拇指鼓勵,我覺得思想相對敏銳的都能感到其中客觀的諷刺意味,顯然就是在對待傻子一樣),告訴我,由於我在醫院期間表現非常平靜(其實是我不得不平靜、忍耐,不平靜我更出不去了),所以醫生決定允許我出院。我非常高興,問他我何時可以出院?他告訴我最快本周六之前就可以。此前我還從護工那裏知道了樓下有半封閉的康複病房,因此我問男陳醫生是否可以轉到康複病房。他說如果很快出院,就不用轉了。他還問我出院後準備怎麽辦,我說我會找工作和學習,重新生活。他又對我做了一些鼓勵,然後就和我告別。(此外,這位男陳醫生和我說話時,多數時候戴著口罩)

   (前麵已經說過,和我談一些涉及病房內部規定、他們同事的事情及其他與他們自身利益相關問題的人,我不方便公開名字。當然以後有人有調查求證之類需要,我會單獨告訴其這些話具體是哪一位護理人員講的。因此,下麵提及的護理人員的名字就隱去了。)

    我把事情告訴了和我關係比較好的護工,他們也為我能夠早日出院而高興。其中一位,就是告訴我樓下有康複病房的護工。前麵說過,我剛被關進來時,就曾經給主治醫生女陳醫生要求過住半開放式而非全封閉的病房,但她卻推說沒有,還說自己也沒權力讓我轉到別的病房。但這位護理人員在端午節前後告訴我,我所在的K4病房下麵一層就是康複病房。他說,因為不屬於同一區域,他不知道樓下病房的具體情況,但大致了解到樓下管理的比我現在住的K4病房要寬鬆,活動空間較大。我問他康複病房是否可以使用手機,他說不清楚,肯定比K4病房寬鬆。我後來在網上查了下香港康複病房的情況,看到說有許多健身設施、有更多日常活動等。這位護工也告訴我,以前就有一些住在K4病房的病人因情況好轉而轉入樓下康複病房的,然後好轉了再出院。不過他也說,大多數病人是直接出院,沒有中途轉病房。而我詢問男陳醫生時,他說我很快出院就不用換了,等於確認了醫生是有權為住院者換病房的。這和女陳醫生的說法完全不同。我也明白了,這些精神科醫生,撒起謊也是不打草稿也不臉紅的。或者,精神科醫生並不把住院者/病人當正常人尊重,覺得胡扯一氣或者敷衍了事很合理。而這關係到我的活動空間和日常生活狀態,病房環境好壞和自由度大小還會影響我的精神狀況,並不是不重要的。

    我也與這位護工談論了精神病房的社會作用問題。我說,你看我這樣為了維權而自殺,卻被關進精神病房,很是不公平。他說,精神病房的作用,就是為了治療那些可能傷害自己或者別人的人,把他(她)們和社會隔離。他言下之意,應該是說精神病房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我說,我知道這些,但是把這些人關進精神病房,是剝奪了他們的自由,是靠犧牲少數人的利益來保障多數人。他說,確實算是一種犧牲吧。他還告訴我,在香港,一般對醫生說出院之後不再自殺,醫生就會讓你出院。不過我的感受不是這樣,否則也不會被關23天,聯係了家人才讓出院。而中國大陸,更是不會這麽輕易放人了,前麵我已舉過許多例子。

    我告訴他,我在香港被關在精神病房的經曆,也算是一段特殊的人生曆練吧(雖然這個曆練代價太大了些,不僅是被關押期間的痛苦,還有極大的後遺症)。他說也對,就當成曆練吧。此外,我還和他談及了香港政治方麵的話題。他說現在香港越來越像大陸了,他是很敬佩與中共鬥爭的人的,他自己沒有條件去和中共鬥爭,但是支持那些有勇氣鬥爭的人。我還問到他這個病房的住院者最小的都被關多久,他說,就他看到和了解的,最短的隻來了兩個小時就走了,還有的已經住院10年了。而還有一些則多次入院、出院、再入院。此前,我看見他和其他護理人員捆綁5號病房自殘(例如不停的打自己臉)、大叫大鬧的病人,以及給他們喂飯,還給他說過,這樣的人這樣活很痛苦。他說我們(護理人員)的職責就是照顧他們。我想,這些人估計就一直這麽折騰自己、被人折騰到死去吧。就我個人感覺,這種情形生不如死,顯然不如安樂死更好。我看到有看起來十幾歲的都被關進來,我問他最小的有幾歲的,他說他看見過最小的十歲多(好像是這麽說的)。我還征求這位護工的意見,是否願意讓我把精神病房的情況寫下來,他說寫吧,可以。我當時還對他和其他幾個對我較好的護士和護工說,我離開醫院後會對他們表示感謝。那時沒想到後來發生了另外的事,讓我發現至少說那些護士的行為,我明顯是感謝錯了。

    而另一位護工,政治和社會觀點就比較保守了。他聽到我要出院的消息,就說你還是找個工作做,養活父親(我此前告訴他我家庭情況了),不要搞那些政治方麵的事了。他說我搞社會運動是異想天開,勸我放棄。他當然是好意,但是我回陸後的遭遇,證明我的確沒辦法放棄。出院前兩天,我又遭遇盧偉傑的威脅。第二天我把情況告訴他,他說,如果告訴你(我)盧偉傑這個人(言下之意應該是說盧如何如何不好),你肯定又生氣。他還勸我說,不可能每個人都喜歡你(我從來沒希望每個人都喜歡我,但不喜歡也不應欺淩、傷害),很多事情要想開。他要我注意外表,要挺胸抬頭走路,不要整天彎腰駝背。我還說出去之後會寫一些東西,例如關於在精神病房被關押的感受和評論,他就說我“你看你又犯了那些毛病”。我也跟他提到被關起來的不合理,他說,你自殺,那就證明你精神崩潰了,就是病人,需要治療。我說我在這病房沒有自由,是受罪,不是治病。他說,你呀,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這裏每天吹著冷氣,吃飯睡覺不要錢(他知道我申請免除醫療費了),你看看大陸精神病院(什麽樣子)?香港的養老院(什麽環境)?(香港的精神病房的確比大陸的好,但終歸還是精神病房,沒有自由本身就是最大的傷害了。吃的飯經常不飽(哪怕是恐慌性饑餓),睡覺更是需要借助安眠藥,即便如此有些晚上還睡不著。至於白天,更是無法安穩休息,連坐下來內心都不安穩)

    這位護工雖然一直批評我,但是心腸是非常好的。他是站在平民立場,希望過安穩小日子的人。我很不讚同他的一部分觀點,但是很尊重他這個人。

    此外,還有護工提到了醫護人員工資差別問題。一位護工說,像護士(護理師)月工資有3-5萬,護士長和比較高級別的護理師是6萬至8萬,醫生一個月十幾萬。而護工的工資則隻有幾千到一萬多,遠低於醫生和護士。我記得大概數字是這樣,不過因時間過去太久,我當時也沒刻意去記,所以記得可能不很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同一間病房的醫護人員之間收入差距巨大。這是在和他談論關於香港政府對精神病房投入資金問題時引出來的。他說香港政府在精神病院建設方麵投入巨大,如果需要你(我)交住院費,一天可能要上千港幣。我回應他說,我感覺病房吃住條件也不算太好,在高樓上占地也不多,為何花那麽多錢?他說主要是人工貴,然後就說了這些工資數字。

    其中護士和護工之間巨大的工資差額,我認為很不合理(至於醫生的,我對其工作強度和專業技術性缺乏深入了解,同樣不了解香港平均工資水準和各行業收入分配概況,沒有參照物,不好判斷)。前麵我已經講了護士和護工的職責大約都包括哪些了。就我看來,護士和護工所做的工作相差並不大,至少勞動強度相若。當然,護士比護工需要掌握更多專業技術,從事例如配藥、記錄病人表現、操作醫學儀器設備等需要一定文化水平的工作。但是這種工資差距未免太大,至少和多數發達國家相比分配不均。那麽給予護士高工資,是不是真的有利於提高護士素質和效率?並不一定。我看到的是護士和護工素質沒什麽差別。至於勞動強度,就更是很近似了。雖然護士做的專業性工作多一些,但往往坐在封閉的護士站裏邊,比護工更為悠閑,實際上休息和做一些私人事務時間更多。例如護工坐在外麵,一般不會也不方便拿出手機玩(除非發個信息),反而需要無聊的寫一些表格打發時間(沒注意具體記錄的是什麽),護士則坐在很可能沒有監控覆蓋的護士站裏經常使用手機,看起來不像是工作需要,有幾次我從窗外看見護士明顯在用手機玩遊戲。在相對枯燥的工作環境中,能夠更多使用手機,就是護士的一個隱形福利(當然,在工作中用手機也無可厚非,我相信大多數人工作時都用過手機幹非工作的事)。而護士中還有盧偉傑這樣的敗類,拿著高工資卻欺淩住院者,沒有基本的職業道德,還涉嫌違法犯罪。東區醫院K4病房中醫護人員內部顯著的收入差距,也是香港貧富差距的一個小小的縮影吧。

    而就在出院之前的一周,我才見到了心理谘詢師。在我入院不久,我就向女陳醫生說,希望有心理谘詢師來談話,做一些心理治療。她說會安排。然後過了十多天,直到我快出院才見到。

    這位谘詢師姓江,大約30多歲,很和藹可親,普通話也還可以。他告訴我,他是接到請求來為我做心理谘詢的。我問他可以談多長時間,是不是每天都可以谘詢。他說請求谘詢的人很多,他一到兩星期才會和我談一次,這次談話可以談40分鍾。於是我就簡短節說的給他講了我的個人情況,包括童年經曆和中學時期的事,以及我割腕自殺的原因。他聽後表示同情和理解。他問我出院後有什麽打算,我說看情況吧,盡可能找個工作,或者繼續考學。期間,我還和他談了在大陸維權的一些情況。整個交談過程很愉快,因為他是心理谘詢師,與我有一些互動談論,而不是像醫生那樣隻是死板的問我個人情況。談話結束時,我告訴他如果我很快出院,應該就沒機會再跟他做谘詢了,但是萬一沒能出院,就可能還見麵。他就半開玩笑的跟我說,那還是希望不會再見麵了,祝我早日出院。然後我道謝告別。

    出院前夕,我還與一位“心理輔導師”談了話。前麵提到過,他叫潘w聰,是在他和同事向住院者講課時認識的。因為他們用香港話講課,我聽不懂,有時這位潘先生就用普通話給我做些解釋。除了講課,他還會到病房和住院者談話。我和他談過兩次,第一次隻聊了很短時間。第二次是在出院前不到一周時。他說,是女陳醫生希望他和我聊天的。他問我出院之後要做什麽,我說上學或者找工作,以及繼續做防治校園暴力的事。他說你還打算維權嗎?我說是,實話還是脫口而出,雖然我不應該說的。然後他又問我是否願意參加醫院的一些活動,這些活動是針對病情好轉的住院者開放的。我當時嚇一跳,因為據男陳醫生說我很快就要出院了,然後潘先生又讓我參加活動,是不是我的出院又擱置了?我就問他,他說不影響出院,但是我還是很擔心。此後還和他探討了關於學業方麵的事,雖然事實上我恐怕很難繼續學業了。

    潘先生走了之後,我很是擔心因為說了還要維權,女陳醫生不讓我出院。於是,我在下午他來跟其他住院者談話時,又特意叮囑他,希望他轉告女陳醫生,我希望早日與家人見麵團聚,早點出院,我會好好生活不會維權,也不會自殺了。他答應轉告,說會把我說的話打到他們互相交流的地方(類似於內部聊天室吧),女陳醫生會看到。我道謝告別。

    我此時在焦急的等待林祖明先生。因為我擔心回大陸就被公安機關控製,所以希望大陸那邊有人接應一下。然後我就多次詢問護士關於探視問題的事,了解探視時間和要求。護士問我是誰來探視,如果政治方麵的不行。我說為什麽,他說這是醫生說的。然後我又問了另一個護士,我說為什麽聽有的護士說涉及政治的人士不能探望我,他說你這個情況比較特別(應該指在中聯辦割腕),醫院是中立機構,不能受外界幹擾。我說職工盟的也不行嗎?他說應該可以,不要擔心,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敷衍(不過的確在實際上沒阻止探視)。當然,如果是在大陸,多數精神病院除了家屬能探視,或者家屬帶人來探視,其他的人都是無法見到住院者的。如果是涉及政治的、維權上訪的,連家人都不一定能見到,更不用說見律師、維權性的NGO組織成員了。

    出院三天前,林祖明先生來探視了。整個談話主要是關於我出院後的安排的(其中有些內容因政治敏感不便講,在此略去。當然,在此需要聲明一點,無論林祖明先生、馮愛玲女士,還有其他泛民人士與我溝通時,他/她們都絕無讓我在大陸搞任何政治行為,相反有的勸告我安下心來好好生活)。林先生告訴我,大陸那邊不是很好聯係,因為畢竟我在中聯辦自殺,所以像一些社工人員就擔心政治敏感之類不願意接應。我說那怎麽辦呢?他說現在還在找是否有合適的人接一下。

    然後林先生告訴我,有一位國內知名的“被精神病”領域辯護律師H女士,是他朋友介紹的,人在深圳,然後要我自己聯絡一下(讓我自己聯絡當然也有一些合理且必要的考慮,不過連他都不直接認識,我和H女士素昧平生,又能聯絡出什麽?),然後給了我H女士的手機號,讓我加她微信好友,備注就說是河南的學生王慶民,然後立即就加上了。他讓我直接打這個手機號問H女士是否願意接我,我前前後後打了幾遍,都是聽到對方正在通話中,估計是自動設置為拒接陌生來電吧。而林先生讓我用微信給H女士發信息,然後把大致情況告訴她。我發過去消息,H女士立即就回複了。她說,我能幫你什麽?我說我希望回深圳時有人接一下我,避免失聯。她問,你沒有家人嗎?我說我家人在河南,離深圳很遠,因此希望她可以在出關口接應一下。然後我把幾份個人資料文檔發給她,讓她了解一下我的情況。然後她過了好一會才回複,忘了具體說的什麽,總之是不願意接我。這時護工叫我,說醫生要見我(早不見晚不見,非要占用這個探視時間),我隻好離開探視室(也就是餐廳)去見女陳醫生。用了十幾分鍾,見完之後我才返回探視室。我告訴林先生,醫生說可能周五就讓我出院了。然後給H女士打電話還是不通。我說看來這位女士不願意接我,林先生說他會再聯係其他人接我。

    我問林先生聯係防治校園暴力方麵的組織有沒有什麽進展,他說他打聽了,沒有專門防治校園暴力的組織,隻有一家位於北京的叫“同語”的同性戀權利保護組織,對校園暴力問題有關注,但主要是針對同性戀學生的。林先生問我我的性取向是什麽,我說性取向是異性戀,但是性別氣質有些女性化傾向。當時,我還趁機刪掉了在六四紀念館、六四晚會和紀念李旺陽先生晚會時拍的照片(當時我根本不知道回大陸會發生什麽,隻好按最壞打算。我擔心被遣返大陸後手機直接被公安扣查,到時來不及刪)。然後又談了一些話,林先生說有什麽事打電話聯係,然後我就和他告別了。

    中間那次見醫生,女陳醫生和我說了哪些事呢?她告訴我,醫院有可能在周五(6月29日)或周六(6月30日)安排我出院。她說會開一個轉介信,是英文的,然後讓我在大陸醫院再進一步診療。我說這個是正式的診斷證明嗎?她說不是。我說能否開一個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診斷證明,她說,沒有辦法開什麽證明(可能是我住院時間太短無法確診有無精神疾病及疾病類型、程度?),這個轉介信也不是證明,隻是講一下你(我)的個人情況,以及在這裏(東區醫院病房)的治療過程和表現,讓你回大陸後看醫生時,方便醫生了解情況。我說有沒有中文轉介信,她說沒有。我說大陸絕大多數醫院都不懂英文,能不能開一個中英對照版的或者翻譯一下,她說她們不能翻譯(又是程序問題,不是她們職責),讓我自己找朋友翻譯。然後她又問了遍我出院的打算,我說會學習、工作。她還問我做什麽職業,我說想當助教之類的,她說那需要很高學曆啊,我心想我想當年足夠考上全國前20的名校的,但當麵說估計會被認為是精神不正常什麽的,講起來又是很長的事她也沒時間聽,所以我也沒反駁,隻說會努力找工作,然後我道謝離開。

    值得補充的一點是,我從始至終不知道兩位陳醫生的全名。尤其那位女陳醫生,見過我不下七八次,但是從未對我以口頭或通過展示工作牌方式告訴我她的全名。而我的出院與否,乃至未來人生,幾乎全都在她手裏,我自然不敢去主動問她全名是什麽。雖然病房並無規定住院者不能問醫護人員姓名,但一種無形的壓力讓弱勢方的住院者、醫生眼中的病人不敢去問,生恐得罪了決定自己命運的精神科醫生。這就是權力的厲害、強者一方潛在的震懾/恐嚇力。當地位嚴重不平等時,實力懸殊時,會讓弱勢一方主動的、自我的放棄正常環境下許多合理的要求、重要的知情權,直接讓弱者自己就不敢開口,連反抗、衝突都不發生,在“和平”、“和諧”的外表下,一方悄無聲息、直接認命般喪失權利權益了。這種情形,在社會各領域,無論是機關單位,還是市井江湖,到處都有。我在精神病房不敢問主治醫生的名字,連決定我自由與否的人的最基本信息都不能知道,就是社會不公、製度壓迫的一個直觀表現。(反過來,醫護人員有我病曆資料和其他身份證明,也可以詢問我許多事情)(當我書寫本文過程中,我找到了曾經拍照的那個證明我在那裏住院、準備發給我父親作為辦簽證的紙張圖片,上麵有醫生的印刷名字和簽字,印刷體寫的應該是女陳醫生的名字,叫Chan Lok Yan Tammy,又通過搜索發現其中文名疑似為“陳樂欣(陳樂欣)”。不過中文名字不完全確定)

    3.遭遇盧偉傑的威脅恐嚇,幾乎影響出院

    雖然此時我在醫院喪失自由已有三個星期、受了一些苦,但是最終要出院了。無論如何,這都是好消息。但沒想到,此時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差一點無法按時出院,甚至發生更危險的後果。

    6月27日晚上,我坐在2號病房最靠外一張床上,和李gx、James玩拚字遊戲。我坐的床鋪隻和我住的鋪位隔著一張床。在病房裏,相對來說和我共同語言最多的,就是他們兩個人了,我和他們經常坐在一起聊天。James的家人給他送來一個英語的拚字遊戲版。這個遊戲需要好幾個人一起玩,進行比賽。我英語不好,很多單詞早就忘了,但是James和李都希望我和他們一起玩,我覺得湊個人數也好,於是就和他們坐在一起,在小桌子上玩起了拚字遊戲。中途到了夜宵時間,我和他們兩個去餐廳吃東西,回來之後繼續玩。

    然後就到了點名時間。每次吃完夜宵,護理人員都會對病人進行點名。不過我記得都是由護工而非護士點名,但這時身為護士的盧偉傑過來了。他突然指著我的鋪位,瞪著眼衝我大喊:“坐到你的床上去”,我正坐在剛才那個床位等李gx和James回來玩拚字遊戲,被他這聲大喊嚇了一跳。然後我就坐回僅隔著一張床的自己的鋪位去了。

    這時,我基本確定他是在故意針對我找茬欺淩了。前麵我已經說了那次換房事件和他當時對我的恐嚇威脅,也講了他對一位藏夜宵的老年病患和一位唱國歌的青年病患的粗暴行為。其實不止如此,還有幾件類似的事。這些事綜合到一起,足以說明他總是故意針對相對弱勢的住院者進行欺淩。

    這個盧偉傑經常不理會我的問詢。我趴在護士站窗台上問他吃藥具體時間之類的事,他根本不理;我找他借筆(筆芯)和紙,他也不給。當然,這些還是小事。

    有一次,我晚上睡覺穿著病號服(也就是睡衣睡褲。不管白天吃飯見醫生,還是在被窩睡覺,都是那一套衣服,既作為“正裝”,也作為睡衣)感覺不舒服,就脫掉了睡褲,蓋著被子睡覺。第二天早上我被盧偉傑和另一個護工叫醒,發現我的睡褲掉在地上,然後盧偉傑就嗬斥我要我把睡褲穿上,我還沒來得及去撿,他就把睡衣用穿著皮鞋的腳挑起來,讓我從他腳上撿。這種公然侮辱或許一些在監獄待過的政治犯見過。我這時怎麽辦呢?難道撲上去和他打架?那我或許永遠也出不了院了。我隻能從他腳上,或者說皮鞋上撿起來睡褲。然後我在被窩裏穿,他還一直盯著看(這是不是變態行為?就算主觀上不是變態,客觀上這種行為是不是變態?難道不能把頭轉過去?),我穿好了他才走。

    關於這件事,後來我問了一位和我關係比較好的護工。他告訴我,病房不允許病人脫掉衣服睡覺,需要穿睡衣,因為這是醫院,不是在你自己家。但是這恐怕沒有明文規定。就算有這個“潛規定”,也並不合理。如果是白天穿正式的病號服,晚上發一套軟和的睡衣,穿睡衣也沒什麽。但是K4病房的睡衣和病號服是同一套,它的設計主要是白天穿的,晚上穿起來就像和衣而臥,肯定不舒服啊。所以為什麽不能脫掉睡?而且我是蓋著被子睡而不是露著裸體睡覺。當然,最重要的是,護士沒有長著手嗎?用穿著皮鞋的腳把睡衣挑起來、讓我從他腳上拿,是什麽行為?有沒有職業道德和起碼做人的品格?就算是病人就不需要尊重了嗎?

    從前麵的四五件事,尤其換床鋪事件、被威脅事件和用腳挑起衣服侮辱事件,是故意針對我的嗎?結合後來發生的事,和他對其他病患的欺淩,我覺得他並非針對我個人,而是對所有相對弱勢、好欺負的住院者都如此對待。至於我為什麽成了他的欺淩對象,大抵和我遭遇校園暴力的原因類似吧。例如在我被盧威脅後,我把這件事告訴一位護工,他要我挺胸抬頭,不要低頭彎腰走路。以前在中學時,就多次聽人旁敲側擊說過這是我被欺淩的一個原因。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我不妨礙任何人的走路姿勢、身體姿勢,為何成為被欺淩的理由。就因為我低頭彎腰就表現出自己懦弱好欺負?所以就應該被欺負?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護士是可以查看住院者檔案的。將住院者的日常情況記入檔案,作為判斷住院者病情的依據,本來就是護士的職責之一(關於這一點,馮女士、林先生,還有張超雄、朱凱迪辦公室的人員,還有和我關係好的護工,都或多或少提到過,也就是護士會觀察和記錄我的情況)。我在護士站外,經常可以透過窗戶看到他們查閱、編寫住院者檔案。因此,盧偉傑肯定看過我的檔案,了解我入院的原因,以及對醫生說的話,自然了解我關於遭受校園暴力的事。而前麵已經說了,盧偉傑這個人說話做事帶著狠勁,和校園暴力中的欺淩者很類似。他的行為風格、麵部表情,做類比的話,有點像《肖申克的救贖》裏毆打、強奸安迪的那幾個男犯,隻不過他由於醫院的規定和監控限製約束,以及香港較完善的法規,因而不敢那麽幹罷了。這樣的人,恐怕學生時代就是校園欺淩者,在校園暴力中常扮演加害者身份(這一點如果有媒體肯調查,查到盧偉傑在中學、青少年時期的表現並不難。甚至進一步可以了解他現時鄰居乃至家人對他的印象),是校霸,經常欺淩弱小。

    所以,他看到我的校園暴力經曆,以及抗爭經曆、在中聯辦自殺以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敘述,怎麽能不對我產生惡感、欺淩的意圖呢?我等於是他的天然對立麵。這些也是我遭遇他一係列惡劣對待後才想到的,除此之外我也不了解他的更多個人情況。而他則通過查看檔案,以及作為護士居高臨下的日常觀察和冠冕堂皇的記錄,對我的個人情況,包括經曆、性格等等了解的很充分。在這種信息不對等的情況下,他當然很方便了解我的弱點,也便於他利用職權借機找我的麻煩(其實,任何一個精神病房中能夠接觸到住院者檔案的護理人員,都能夠通過檔案了解病房內所有住院者的個人經曆、家庭背景等個人情況,然後由此產生好惡與偏見,了解到住院者生活處境和個人心理上的弱點,很容易發生區別對待、欺淩虐待行為)。此外,我是大陸人而非香港本地人,他相對也不太擔心有家人或者本人找上醫院投訴,所以欺淩我更為肆無忌憚。

    而這天晚上盧偉傑對我的嗬斥同樣是故意找茬。即便有要在夜宵之後回自己床位的規矩,也是護工而非護士負責(至少我在的那些天看到的都是夜宵後護工負責點名);完全可以正常語氣說話讓我回去,而不是跟對待犯人一樣,用訓斥的語氣衝我大喊大叫(當然對犯人這麽做按理也是不對的)。這已經是他至少第五次找我的麻煩了。如果坐在哪等點名這種小事都可以作為訓斥借口,那盧偉傑工作期間經常玩手機是不是也不符合規定?

    想到這些,我想到去護士站把這些事反映給其他護理人員,投訴他的行為,至少做個記錄。現在想來,我非常幼稚。但如果隻是向其他護士說一下盧偉傑的行為,本來也沒什麽危險。可是意外總是會發生。

    我走向護士站B。走到護士站門口,看見有好幾個護士在護士站B門前和裏邊(盧偉傑也在裏邊,有不少人,可能在換班),還有病人在問詢護士什麽事情。我就對站在護士站B門前的一位年齡有50歲左右的護士(這位護士又是把牌子反著戴的)說這些事。然後悲劇發生了。這位老護士恰恰是病房中為數不多基本完全聽不懂普通話的護理人員之一。我跟他說了好幾句,他別的沒聽懂,就隻聽懂了“盧偉傑”三個字。然後,他直接叫了在護士站B裏邊坐著工作的盧偉傑,我立即示意不要讓他叫,他還是沒聽懂,我隻能對著護士站裏邊的盧偉傑擺手,意思是不是在叫他。然後我給這位老護士解釋說是想投訴盧偉傑,而不是找盧偉傑本人。他還是沒聽懂,以為我是要叫盧偉傑出來一下,再次叫盧偉傑從護士站出來。這次盧偉傑直接就出來了,而且他又是瞪著眼睛很凶的盯著我。我那時候也沒考慮太多,就直接對他說:“我是要投訴你,你太嚴厲了”,就這幾個字,沒有任何辱罵或者冒犯(當然,如果把投訴就當成一種冒犯,那他前麵對我的欺淩對不對?應不應該投訴?難道要我一直忍著?)

    盧偉傑立即暴怒起來。他走到我麵前,直接把臉幾乎貼到我臉上,狠狠盯著我,衝我低聲吼叫(就是控製音量的吼叫):“你投訴咩呀?你投訴咩呀?”然後又凶神惡煞的衝我吼叫了十幾秒,因為是香港話,我又很緊張恐懼,除了前麵這兩句,我都沒聽懂,不過很明顯不是好話。打個比方,盧偉傑的這通吼叫,就像電影《黑鷹墜落》中那些索馬裏民兵衝著被圍攻的美軍吼叫,聽不懂說什麽,但是明顯是攻擊性的、帶有恐嚇性質的。然後我就想避開他,扭開頭想離開,他卻追過來。我往後退,他步步緊逼,一邊緊逼一邊衝我吼叫,還比劃著作勢要打人,眼露凶光,整個一副臉和動作就跟正在拷打被捕者的獄卒一樣。這時候那位老護士才過來拉了盧偉傑一下,勸住他。然後盧偉傑還覺得對我恐嚇的不過癮,指著我衝我大吼:“坐回去”。

    然後我趕快往回走,因為恐懼,我下意識的想離盧偉傑遠點,就往大廳方向走,路上遇見一個正在掃地的護工,我同樣下意識的想向他求助(因為我不知道盧偉傑是不是還要打人或者捆人)。我還沒說兩句話,盧偉傑就在後麵對那個護工喊,讓那個護工把我帶回我的床位。然後我也忘了那位護工怎麽做的了,反正我自己走回2號病房了。

    坐回我的床鋪後,我感到非常驚恐。因為在這個精神病房,護士捆人是完全可能的;盧偉傑在我的病曆記錄上寫個“情緒不穩定”之類的讓我出不了院,也易如反掌。我自己就是被綁著四肢送進來的。我也在病房看見過好幾次病人被捆的情形。有些住院者被送進來後完全沒有反抗,隻是單方麵認為其有危險性(據一位護工所說是這個原因),就從送進來後一直綁了至少一天(或者更長),被綁在床上不能動彈。所以,盧偉傑完全可能找個理由把我捆綁起來,那個滋味不好受。而在病曆上記錄住院者情況,也是盧偉傑等護士本來就有的權力,可以冠冕堂皇的這麽記錄,至於究竟怎麽“情緒不穩定”或者其他汙蔑,為什麽有情緒波動,他當然可以隨意編造個理由(而不會說是因為和他衝突)。至於說香港精神病院相對講製度、道理,是真的嗎?雖然前麵醫生聯係我家人、安排出院事宜,的確很講製度,都講的非常死板、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了。但如果真的時刻都按道理和製度,盧偉傑會沒有顧忌的欺淩好幾個住院者嗎(而且他不可能正好隻在我進病房後的這23天欺淩他人吧,不知道他以前已經欺淩了多少弱勢住院者了)?如果真的處處都講道理和製度,盧偉傑會在我合理投訴後如此明目張膽的謾罵威脅嗎?

    我之所以很是恐懼,也是因為以前受到過校園暴力的傷害,被多次威脅、毆打、辱罵過,有嚴重的心理陰影,又有焦慮抑鬱,所以盧偉傑的恐嚇讓我想起這些恐怖的事,一下子整個人條件反射般的哆嗦起來了。本來在病房呆這麽久已經逐漸適應了,這一下子就跟真的瘋了似的渾身顫抖,精神緊張,腦子裏亂七八糟。

    這時候李gx和James已經回來了。他們叫我過去繼續玩拚字遊戲,我恐懼焦慮的哪有那個心情。他們看出我驚恐不安,就問我發生什麽事了(他們在2號病房裏,也沒注意到發生了什麽)。我就坐過去告訴李gx剛才盧偉傑威脅我的情形,他又把話翻譯給了James,告訴他“Mr盧……”,然後James就立即過來擁抱我(他很喜歡擁抱朋友),說不要擔心,我稍微安心了一點。然後這時候盧偉傑不知道是故意還是無意的又過來了,衝著李gx說:“不要在這玩,把東西收起來”。於是李gx和James把拚字盤收起來,李gx說,我們去那邊(供住院者打牌、吃飯用的大桌子,正對著護士站B,鄰近“觀察室”)玩吧。我覺得自己呆著也不安全,於是就跟著他們過去了。

    在桌邊坐下之後,我當然還是沒心思玩遊戲。然後李gx看我狀態實在不好,就讓坐在桌旁的那位很胖的美籍華人楊x代替我的位置繼續玩,我坐到李和楊的中間。然後,我就小聲跟他們講剛才遭遇的事情詳情。這時候盧偉傑又從護士站B走過來了,站在我的身後,不知道想幹什麽。然後李gx就問他幹什麽,然後應該還提及了我的事(當時非常緊張沒聽清),因為我聽到盧偉傑回答“我就是想讓他坐回他自己床上啊”,所以李肯定問他了。然後盧偉傑就走了。我還想抱怨,李告誡我不要再說了,如果盧偉傑一會再過來,“你(指我)就麻煩了”。

    過了有十幾分鍾,時間大約是晚9點至9點30分,盧偉傑和其他幾個護士下班了,背著包離開了病房。這時我才敢和李gx繼續說話。我就對李和其他幾個住院者說“他為什麽要這樣威脅”、“怎麽哪裏都有這種人(指以前在學校和其他地方遇到的各種惡人)”,李說,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什麽人都有。他還告誡我不要去觸怒盧偉傑(雖然明顯是盧先威脅、侮辱我多次),說“他這個人很麻煩的”,然後還指著James說,“你問James,他也被盧偉傑推搡過”,“他(盧偉傑)就是這麽一個人”、“他就是喜歡找比他弱小、好欺負的人的麻煩,你看他就不會找我(李gx)的事情(李gx的意思是,他自己比較壯實、儀表堂堂,而盧隻敢欺負弱小,而不會惹不好惹的。這與校園暴力的動因如出一轍)”、“這個社會它就是什麽人都有”。我說我是正當的投訴,為什麽被這麽對待,這不對。李壓低聲音對我說,“你很快就要離開香港啦(還和盧偉傑衝突幹什麽?)”,要我別再聲張,盡快順利出院。我說一定會反映盧偉傑的行為,這時旁邊另一位住院者(不知道名字,是我出院前幾天才被送進來的,送進來時他被綁在擔架上,但看起來很柔弱沒什麽威脅。過了有一兩天才不綁他了)有氣無力的對我說,“沒用的,他們不會相信,而且會說是你自己的問題”。這我能夠明白,就像性騷擾受害者反抗、舉報騷擾,同事、社會,甚至家庭,反而會指責被騷擾、性侵犯的女生“不檢點”,進行“蕩婦羞辱”。那位很胖的美籍華人楊x也勸我不要想了。(那位李gx講的的確很對,我看到的被盧偉傑欺淩的幾個住院者,非老即弱,或者神誌不清,以及像我這樣來自大陸(不是本地人、以後家屬也不會找上門)、有受校園暴力傷害等明顯弱點的。盧偉傑知道欺淩這樣的住院者,遭遇反抗或追究責任的可能性幾乎是零,所以才借故找茬。這和校園暴力欺淩者專挑好欺負的下手,如出一轍。無論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網絡暴力,還是精神病房中的惡行,不同年齡、不同環境的欺淩與虐待,都有某種相似性、共通性。而且,這些不同類型的暴力與欺淩,其加害者有重疊性,受害者更具重疊性。流氓惡霸在哪都更會做流氓惡霸作的惡,弱者或者有明顯軟肋的人在哪裏都更易受欺淩)

    我那時感覺很驚恐。因為我不知道盧偉傑會不會在第二天再做什麽事,尤其是找借口阻止我出院。而且我麵對這種恐嚇,總是希望要個說法。於是,在一位年齡大約30歲、有很密的短胡須的護士走過時,我跟他打招呼,然後把我被盧偉傑威脅的事情告訴他。他卻不以為然,回避我質問的盧偉傑在我投訴時的威脅,說“是你先犯錯的(指我沒有坐在自己床上才引來盧偉傑嗬斥)”。我說這可以直接告訴我,為什麽衝我吼叫呢?我還說,以前換病房的事情時候,盧偉傑就拽著我拉到病房,並且對我嗬斥。這位護士說,“那是因為勸說你不要換病房你不聽,所以(那樣做)警告你,讓你聽話”。我還提及了盧偉傑用穿著皮鞋的腳挑起我的睡衣,讓我從他髒鞋上拿睡衣的侮辱行為。這位護士回答,“那是因為他沒有戴手套,所以不能直接揀病人的衣服”。後來我又爭辯,而這位護士一直強調我“犯錯”在先,而回避盧偉傑的粗暴、恐嚇言行。後來我告訴他我還會投訴,他說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了。然後他就去忙工作了。他的牌子同樣反著,而且我這時要求他說出名字,肯定會引起猜疑甚至轉告給盧偉傑,我肯定就麻煩了,所以也就沒詢問他姓名。

    我回到桌子旁邊,繼續低聲說這件事。李gx說,“既然你已經給他們說過了,就別再說了”,讓我早點休息,等待出院,別再發生什麽事。雖然我被驚嚇的難以立即入睡,但還是回床鋪休息了。

    我回床鋪躺下後,就在擔心盧偉傑會不會在第二天繼續找麻煩。據我從一些護工那裏以及打電話給那幾位泛民人士時了解到,精神科的護士會在日常觀察我的情況並記錄,以此作為判定住院者精神狀況、是否可以出院的重要依據。而我出院日期還不確定,如果他再找茬,尤其故意激怒我,在護士觀察記錄之類的東西上寫上“情緒不穩定”、“有暴力傾向”之類的文字記錄,那就可能導致我無法正常出院,甚至在此後如此循環的欺淩和惡意記錄,導致我永遠無法出院,成了“終身監禁”。至於醫生,當然會更信任甚至偏袒護士、同事,而不是相信我。如前所述,盧偉傑還對其他幾個弱勢病患進行欺淩,說明是慣犯,陰招必定很多。

    想到這些,我非常擔憂。我在精神病房本來就因失去自由而精神惡化,遇到這件事我更是恐懼、焦慮,精神萎靡,渾身癱軟。當然,更嚴重的身心不良反應是在離開醫院後才更清晰體會到的,類似於或者就是PTSD(創傷後壓力綜合征/創傷後應激障礙)。

     然後一直睡不著,哪怕已經吃了安眠類藥物。而晚上強製滅燈也沒辦法看報紙,任何轉移注意力和排除恐懼的手段都沒有,內心就這麽一直焦慮著。可能到了後半夜(我也不知道具體幾點),才稀裏糊塗的睡著了。然後早上醒的非常早,6點多就醒了。醒來不久我就看到了盧偉傑。我嚇了一跳,為了穩住他,於是下意識的試探著、帶著如今讓我蒙羞的歉意口氣(因為當時很恐懼,怕得罪他出不了院)對他說,昨天晚上的事我不該舉報你的。他擺擺手說“沒事”,我心想,你說沒事,但我有事了。本來被禁錮就加劇焦慮恐懼、喪失自由,遭了很大罪,這一下又讓我雪上加霜。而且他還欺淩其他住院者,僅僅在我被監禁的20多天就看見好幾次(前麵我都詳細講過),也親身經曆了4次(前麵也講過),怎麽能輕易放過他。隻不過我不想斷送出院的機會,免得其故意在病曆中護士觀察情況上惡意寫東西,隻好在罪惡的屋簷下低頭了。(當然,有時候盧偉傑也會表現好的一麵,例如我洗完澡想換個病號服的薄夾克式外套,他說可以,給我拿了個。但他對我的傷害遠大於這種本身就是職責範圍內的幫助,我不會成為那種類似於“被劫持但覺得劫匪表現出善良”而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人)

    如前所述,精神病院/病房特殊的環境,精神病房醫護與住院者特殊的身份,都會讓反抗、舉報難上加難,甚至被倒打一耙欺淩、監禁。如在知乎提問“精神病院中發生過哪些細思極恐的真實事件?”下,知乎用戶“江t 809”(800多粉絲、14000多讚同,1600多感謝;本回答有127讚同,21評論)的回答所說:“可怕的就是:由於精神病院的天生屬性,在精神病院裏發生的各種不公平、欺壓和侮辱(尤其是醫護對病人的)都會被區別對待。這些如果發生在意識稍微正常的病人身上,隻要病人做出了對外界而言正當的防衛乃至反抗,在精神病院裏其唯一的後果就是讓人們覺得他病得更重。這是一個可怕的怪圈。很難找出把柄來破解這個局。”因此,我根本無法反抗盧偉傑的欺淩,鼓足勇氣去舉報,卻一下子被嚇得坐臥不安,甚至可能影響出院,讓即將到來的自由失去。和盧偉傑早上打過照麵、“服軟”後,我還是驚魂未定。

    上午,我立即就給馮女士打了電話,把大致情況告訴她,說遭到護士威脅恐嚇。她說那就告訴醫生或者社工啊。我說擔心因此又糾纏不清出不了院,她說那你考慮考慮,她下午會來看我。我緊接著又給張超雄辦公室打電話,是那位梁女士接的。我告訴了她我舉報盧偉傑的一係列欺淩行為,反而遭到威脅恐嚇,如果出不了院怎麽辦。梁女士說,根據她對精神病院情況的了解(她也沒說是曾經在類似機構工作過,還是從他人那裏得到的了解),建議我不要再去護士站舉報了。我聽她這麽說,更有點發慌。不過我沒忘了告訴她,希望郭永健先生給醫生或社工打個電話,幫我說一下我的個人情況,變相算個擔保,讓醫生允許我早點出院,以便早日回大陸、得到自由、見到家人。梁女士答應後我就道謝掛斷了。

    之後,有一位“心理輔導師”,就是我前麵提到的經常在餐廳講課的人,也是那位與我多次交流過的叫“潘w聰”的同事、同職位的人,來到了病房。我就告訴他,我想見潘w聰,我其實是想告訴潘先生我的遭遇的。我對於與盧偉傑關係密切的護士不信任,也不信任和盧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醫生,但我覺得潘先生可以信任。而這位“輔導師”我沒有過交流,所以不太方便給他講。這位“輔導師”告訴我,如果我想找潘w聰,他可以讓潘先生下午來一趟,我說希望他來。這位“輔導師”就答應了。

    我為了減輕恐懼、轉移注意力,就選擇和我熟悉的護工多說話。我和一位護工談起了我來香港、經曆的苦難,以及以後估計不會來了之類的半訴苦半打發時間的話。那位護工對我很同情,說我能盡早出院很好,以後有機會再來香港吧,他還開玩笑的說,隻是別再進這裏了。

    其實也說不了多少話,護工還要工作。我隻好拿著報紙翻來覆去的看,捱過時間和恐懼。中午吃飯又是要了兩份。下午來回走路等馮女士來。

    到了4點半,我就更加著急了。我給馮女士打電話,她說在路上。可是,到了4點45分,馮女士還沒有到。我最後一個電話打過去時,她說正在上樓。我問護工,護工說最後十分鍾就關閉探視了。我叫苦不迭,沒想到出院前(也可能出不了院)很關鍵的一次見麵竟然就這麽沒有了。在自己孤獨、驚慌、無助的情況下,我是很有責怪馮女士的想法的,哪怕她並沒任何義務探望我、幫助我。

    就在我絕了望,要返回床位時,突然護工叫住了我,說馮愛玲女士來了,而且護士答應可以讓我與馮女士見麵。

    我進到餐廳,和馮女士坐下的時候,已經差不多5點了。一位負責管理的護士說,可以給我們10分鍾的談話時間。然後馮女士說讓我給我父親打電話,然後又要等護士把我手機拿來。等待過程中,我就向馮女士抱怨,說“我付出這麽大犧牲,耗盡精力、流血抗爭,換來的就是沒有人響應、支持……”等等怨言。馮女士就在一邊聽著,等我說完,她才說,現實就是這樣,我們(支聯會)都抗爭了幾十年了,也沒有能夠實現平反六四……我說我能夠理解,也知道做社會運動不易,我心理脆弱所以承受能力差。然後護士把我兩個手機都拿出來了,問我用哪個,我說蘋果那個,然後趕快開機給我父親打電話。接通後我父親告訴我,林先生已經幫我找好社工了,在深圳和鄭州都找到接我的人了。我父親又細心囑咐了我幾句,讓我聽話、注意安全,入境後立即給他打電話,我答應後就掛斷了。

    然後,我就說我手機快沒電了,充電寶也沒電了,如果回程手機沒電無法聯絡怎麽辦?我當著護士的麵告訴馮女士,這些人(醫護人員)不讓我充電(我請求過好幾次,他們都不同意為我手機充電),然後旁邊的護士立即說“我們給你充、我們給你充”,還問我是否就這兩部手機,然後就把我兩個手機都拿去護士站充電了。對比他們對我單獨要求時和馮女士在場時的表現,完全是兩種態度、兩幅麵孔。關於這件事,我前文提及過,在此不多敘述。

    這時候,馮女士從包裏掏出一個紅包來,對我說,你家庭情況很不好,而且路上需要路費,這些錢是大陸人士捐到支聯會募捐箱的錢(人民幣),都是零錢,不好兌換(不方便兌換成港幣),給你做路費,也算是一點心意。我立即推辭,說這怎麽行呢,我不要,馮女士卻執意要給,還把錢從紅包裏拿出來數給我,那麽多張“零錢”數目還不小。我說,這些錢是大陸人為六四捐的,我要這個錢不合適。馮女士還是要給,這時候護士聽到了走過來,他說按規定探視者不能給住院者財務(這個倒是有明文規定,牆上貼著),如果要給等出院後在門外給吧。然後我說護士都這樣講了,您不要給我了。馮女士這才把錢收起來。這時候十分鍾到了,馮女士又留給我一塊黑麵包和一瓶龜苓膏交給護工,讓我出院時帶走,然後才和我告別。(其實馮女士所給我的,也可能是她自己的錢,換成人民幣給我;或者給了那些人民幣捐款,她自己又拿錢補上。但無論是六四捐款,還是馮女士個人的,我都不合適收)

    就在這期間,我看到那位“心理輔導師”潘w聰從餐廳外麵往門口走去。可能是上午他同事告訴他我要找他,因此他下午來見我,沒想到正好遇上我和馮女士見麵,他也就沒等我,直接就走了。我也就喪失了一次立即狀告盧偉傑的機會。但現在想來,說不定潘w聰也可能偏向盧呢?而且他沒有任何權力,即便我告訴他,他自己也沒辦法,還是會告訴醫生或者醫院,再調查、處理,又節外生枝影響出院了。此外,因為護士、護工一直在我和馮女士身邊,我也沒辦法當麵給馮女士細說此事,也止於在此前電話裏的幾句了。這種對於盧偉傑有利,對我不利的環境,讓及時舉報成為了難以實現的事。

    4.終於看到自由的曙光

    雖然這時我還不確定是否能在幾天內順利出院,但至少看到希望了。我盡可能隱忍,避免節外生枝,也避開與盧偉傑的衝突。不過我還是忍不住,和一位與我關係不錯的護工談到了盧偉傑。我對他說了盧偉傑威脅我的事情,他說,“如果我告訴你盧偉傑這個人(根據後麵的話,從邏輯上推論,他想說而省略的應該是:“盧偉傑如何不好”之類的),你就更生氣了,你生氣對你身體和心理都不好(大致意思)”。他還說,不可能每個人都喜歡你,要放平心態,平常走路挺胸抬頭,別低著頭彎著腰走路。而這樣的話我此前就聽其他人說過多次。我也不知道我低頭彎腰走路礙著誰了,為什麽這會成為被欺淩的一個原因(當然,我自己也知道挺胸抬頭走路更好,彎腰低頭的姿勢習慣了,就不容易矯正)。至於對我說過“放平心態”的就更多了。我想,那些欺淩、傷害我的人為什麽不矯正他們的不良心態?這個社會總是對受害者說三揀四,卻對傷害他人者退避三舍(當然,我知道說這樣話的同樣有許多是出於好心)。這位護工也知道我很快要出院,叮囑我回去之後找個工作,好好過日子,照顧父親(我跟他說過我父親中風過,家境也不好),別再搞那些政治方麵的事了。我說我出院後會把在病房這些天的經曆都寫出來,他就說“唉,你呀,你……真是吃虧吃的還不夠……”,雖然他說話是批評,但我知道他心腸不壞,語氣也是關心的,本身是為我好。我也就沒再說什麽。

   關於我會敘述我在精神病房遭遇的事,我告知了多位與我關係較好的護工和護士,他們大多都同意我寫。不過也有護工叮囑我,“如果在外麵說你進過這裏(精神病房),大公司是不會雇你工作的”。我知道他是好意,不過這也又說明,即便在香港,社會對有精神問題的人(哪怕已經治愈或者說本來就沒多大問題)的歧視也是比較普遍的。

   捱到第二天,我給林祖明先生打電話。他告訴我,已經在深圳和鄭州找到社工人員了,可以接應。我告訴他,希望他把我在大陸有人接應的事告訴醫院的社工和醫生,以便於讓他們放心讓我出院。然後我把社工王姑娘的電話號碼說給林先生。林先生答應會說的,我道謝後結束了通話。

    然後,我又給馮女士打了電話,再次聲明我不要那些錢,那些都是大陸人為紀念六四表達的心意,應該用做關於六四的用途,我不能接受這些錢。馮女士答應了。此外,我還就那次探視時我發的火向馮女士道歉,我說不是針對她,而是我來香港抱著巨大希望,卻遭遇如此悲慘境地,所以才發了牢騷。馮女士也表示理解。我告訴她如果我回大陸被扣,希望她和我父親聯絡,馮女士也答應了。然後我又對她這些天的幫助表示了感謝。我也向馮女士告知了明天上午就出院,她恭喜我即將出院,還說第二天出院時會來接我。

   下午,我又給林祖明先生打電話,他說,已經告知了社工,社工會轉達給醫生的,但最重要還是我自己表現正常,這樣醫生放心我出院。他還說,回到大陸之後,可以和他聯係,如果我失聯了,他會聯係我父親。我又萬分道謝、結束通話。(至於我為什麽沒有告訴林先生盧偉傑的事,是因為我與他的交流更多是“公事”,還有一些其他交流細節中我也感到多說或許無益。因此我自己至少在這件事上選擇“識趣”一些,不再給人家添麻煩。不過我回陸後因其他事還是不得不“麻煩”了他和他的朋友,和林先生還是以不愉快的對話告一段落(那件事與我求助太急有關),這我會在後文提到。不過無論如何,林先生前前後後也是幫了我的大忙,我也不應以“升米恩鬥米仇”心態評價林先生)

    過了不一會,護士就叫我見醫生了。女陳醫生說,我明天大約10點鍾就可以出院了。她又一次問我出院後會怎麽樣,我說會好好工作,重新生活。其實我心裏有數,工作哪有那麽好找?至於條件非常差的工作,就算有我也不會去啊。那些覺得可以將就的,你們怎麽不去搬磚、打雜呢?隻是為了出院,為了自由,我不得不違心的說自己會找到工作好好生活,否則就可能不讓我出院了。這多麽諷刺。

    她還問在病房期間,還有什麽事嗎?我不希望節外生枝,隻盼及早出院,隻好說“沒有事”。她說,會開具一封轉介信(關於這一點,我前麵已經提及了,她隻開英文轉介信,而沒有中文的。而且我問她,是否可以開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診斷證明,她說無法開具),還會給我一個月的藥物(但也未告知我藥物的名稱、性狀、作用)。這些都會在我出院時由護士交給我。我說能不能開一些安眠藥,我休息不好,她說可以開幾天的。我對她表示了感謝,說了再見(我可是不想“再見”、“再進”了),然後告別。

    此後我又打電話告知了林先生,也打電話告知了張超雄辦公室的梁女士。我還告訴梁女士,算了先不要追究盧偉傑的事情了,也不要郭永健先生向社工詢問此事了,先出院,我先自由再說,然後我也向她以及郭永健先生這些天的關心表達了感謝。

    哪怕醫生已親口告訴我,我第二天就會出院,我仍然不敢確定,擔心發生意外,讓出院延遲,甚至無法出院。我知道,在精神病房裏,哪怕做出在外麵算不了什麽事的舉動,都會被視為“有病”、“犯病”,例如發一下脾氣、喊一嗓子、錘幾下牆壁,換來的就可能是半個月、一個月甚至無限期的“徒刑”。至於大喊大叫抗議,後果就更可怕、難以預知了(例如可能會被電擊,以及永久性監禁之類)。越是要出院,我越是提心吊膽,恐懼不安,擔心萬一發生什麽意外,或者我控製不住要出院而激動的情緒,表現出什麽情緒波動而無法出院。我按捺著不安的心情,又去找和我熟識的護工說話轉移壓力。

    到了晚上,我吃了安眠藥,卻還是睡不著。失去自由22天了,終於熬到出院的時刻,終於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氣,不受約束的走動、做事、生活了。雖然回到大陸,不知還有什麽危險在等著我(在中聯辦割腕,中共、地方政府會輕易放過我嗎?他們對待上訪者的事例我很清楚),但走一步說一步吧,先獲得自由再考慮別的。輾轉難眠中,看著已經熄燈的病房,我腦子裏很亂,不想也無法思考更多,隻是想著早些自由。不知到了淩晨幾點,我才不知不覺的睡著了。如果沒有吃安眠藥物,我不知道是否會睡得著。

    醒來時,病房內還是黑乎乎的,但能看見牆上的表,是大約6點。

    5.終於離開精神病房,以及對於中國大陸惡劣精神衛生體係的再評價(前麵評論過多次了,但不夠。雖然本段的評價也還是遠遠不夠)

     6月29日早上,我6點左右就醒了。如果沒有意外,我馬上就能出院了。但我忐忑不安的心,並未放下。功虧一簣的事多的是,而我又缺乏耐性,誰知道會發生什麽呢?不過,後來幾個月的事情證明,我自己努力克製、忍耐,可是外部環境從沒“克製”對我的有意無意的傷害。

     不過,我至少忍過了出院前的最後幾小時。在病房來回踱步,等到開飯;吃完飯,又與護工說話,來回踱步,看舊報紙,打發時間。雖然隻有幾小時,卻坐立不安,焦急不已。而住院者李gx今天也要出院了,我們互相恭喜對方將獲得自由。

    上午10點20分左右,護士終於通知我,可以出院了。他把轉介信和藥交給我,又讓我回自己鋪位和抽屜檢查一下,看看自己有無落下什麽東西。我把寫的詩、雜七雜八的記錄及寫有幾位聯係人的紙張拿走,其餘的如馮女士給我的教會的冊子什麽的都不要了。然後,護士、護工把我帶到病房大門外的一個房間,讓我檢查一下存儲的東西有無遺漏,護士還把我的兩部手機給我,說“已經幫你把電都充滿了”,我表示了感謝。另一位護工讓我把馮女士送到病房的牙刷也拿走,說“你路上還要用”,還說了一句“這裏(精神病房)不屬於你,回家吧”,讓我有了一絲感動。

    然後,我才拿回了自己的上衣和褲子,護工讓我回病房廁所穿上。我到了廁所趕快脫下如囚服一樣標著“那達素醫院(或者寫的是“醫院管理局”?記不清了)”字樣的格子病號服,穿上久違的正常人的衣褲。我出來之後,其他住院者紛紛向我揮手,恭喜我出院,大都是一幅羨慕的表情,我也向他們揮手致謝,內心也希望他們早日獲得自由。我也和其他醫護人員打了招呼(幸虧裏邊沒有盧偉傑),告別了我住了22天零14個小時左右的精神病房--東區尤德夫人那達素醫院精神科K4病房。(我被關進來的時間是6月7日大約晚上8點至9點)

    憑心而論,我在香港的精神病房,主要是失去自由、加劇焦慮和抑鬱,但大多數醫護人員還都不錯。當然,醫院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讓我被關了22天有餘。對於我這樣渴望自由、無拘無束的人,已經是沉重打擊。而出院後的“禁閉後遺症”,PTSD,才讓我更加體會到拘禁帶來的傷害。

    但大陸的精神病院中關押的精神病患(包括並不必要強製住院的輕度精神疾病、精神障礙、情緒病患者)、“被精神病”者、本來沒有精神病卻被折磨成精神病的公民,遭受的不止是失去自由,而是受到欺淩、虐待、不合理懲罰、長期甚至終身監禁。就像我在前文舉的例子,住院者吃的飯豬都不吃,被捆綁、電擊普遍而沒有嚴格的規定和監督,一些住院者尤其懦弱的病患被當做仆人被醫護人員使喚,住院者中也有互相欺淩,而醫護對待住院者更是歧視、欺淩十分常見,即便北京的安定醫院、蘇州的吳中區精神病院、南京腦科醫院這些發達城市大型的精神病院都是如此,小城市、縣城的呢?(當然,有人覺得那些人是一麵之詞。那麽,他們說的是否合情合理?有哪些明顯虛假的?醫護人員敢不敢和出院者對質呢?精神病院和監獄相比,有哪些異同?這些不難考證)

    知乎上有些例子詳細說明了精神病院的恐怖,我前麵已舉過多例,其中包括一位知乎用戶“8X23(迄今共有740多粉絲、獲得4700多讚同、731感謝、809收藏。本回答獲得231讚同,34感謝,139評論)對縣城精神病院的惡劣飲食環境的陳述。其實她還提到了更多醜惡,她的話簡練而有力,既深刻又有同情心,很值得摘抄(重點部分用粗體標出):

“我錯了 我知道自己偏題了……對不起……

 

我說明一下。我隻是指我所在的這個小縣城的唯一一家精神病院……

其他醫院我不知道……我也相信這個世界有好醫院 

這個世界有善

但是我也相信 隻要是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有壞……

人性 真的是一個很奇妙的存在……

~~~~~~~~~~

我的母上大人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拿著國家發的那個精神殘疾證的。

15年我陪麻麻去辦證書的時候,是在當地的精神病院辦的。

我想說,那個地方,是人間地獄。

在那裏,醫護人員,絕大多數醫護人員都沒有把精神病人當人看。打,罵,言語淩辱,到處是柵欄,人就像豬一樣被關起來。甚至會豬狗不如。

真的,是有多狠的心才會把父母送到那個地方啊!

我親眼看見醫護人員對待精神病人就像對待豬狗一樣,那些精神病人的眼神透露出的絕望才是這個世界最深的絕望,想死,死不掉,死了醫院沒錢,想活,不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對了,可能很多人都無法想象精神病人的夥食,我隻能用一句話形容,豬都不吃的東西。

 

在那裏,沒有人權。

精神病人也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力。

我痛恨那個地方,當時醫生勸我把麻麻也送到那個地方,說,我到上海讀書了就沒人照顧麻麻了。不好意思,我拒絕。”

    而維權網站如“維權網”與“民生觀察”等涉及“被精神病”的案例中也有千百條信息,這冰山一角的醜陋已觸目驚心,何況全中國超過百萬的被以“精神病”為由的被拘禁者。他/她們所受之苦、之辱,處境的絕望,不是我的遭遇可以比擬的。

    患有輕重、類型各不相同的精神疾病患者,以及沒有精神疾病或程度很輕但卻“被精神病者”,是社會邊緣中的邊緣。對於身體殘疾者,許多人還抱以同情、施以援手,而對於被扣上“精神病”這個帽子予以汙名化的人,則會遭遇空前的歧視、孤立、排擠,以及惡人故意的刺激、詆毀、誹謗、散布謠言,導致心理疾病患者處境雪上加霜。如果辯解,一句“你有病、你不正常”/“你精神錯亂”/“你在幻想、你有妄想症”,就可以堵住你的嘴、摧毀你的話的可信度、摧毀你的生活。而且,這些“精神病”往往也會被家人歧視、欺辱(當然同時也有精神病人傷害家人)、拋棄,送進精神病院。

    而關進精神病院,則更是喪失了自由、沒有了普通人擁有的基本生活,學業、事業、理想……什麽都沒有了,如犯人般過著沒有尊嚴的日子,以及幾率和嚴重程度都遠超常人的虐待、欺淩。如果反抗,可以順理成章的捆綁、毆打、電擊,如果告狀,而又有誰信你呢?因為你是“精神病患者”啊。何況,大多數人連告狀、投訴的機會都沒有(在監獄畢竟還可以見律師、有“駐所檢察官”之類的獨立人員(哪怕有些地方如中國大陸,那隻是形式,但是有點能力的犯人還是可以求助的),精神病院有嗎?監獄也有一般性反映問題的渠道即找獄警,說不定個別的會發善心,但精神病院的醫護會聽住院者、“病人”的訴求嗎?),一輩子都會在比監獄還沒有規矩和人道的環境中度過一生,最終死於精神病房。而受到的一切欺淩、虐待,甚至更嚴重的傷害,都飄散在火葬爐的煙塵裏、埋葬在黃土或水泥之下了。

    但在輿論場上,人們更多停留在“精神病殺人不犯法”、“精神病證書等於殺人執照”之類極為粗淺、帶有強烈歧視與偏見的認知上,讓新聞爆料的個案遮掩了更多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失去自由、飽受虐待、生不如死、殘死無聲的現實。哪怕,有許多研究證明,即便真的精神病人,犯罪率也不高於甚至低於普通人。

    如BBC文章《大規模槍擊案是否和精神疾病有關》中提到的研究表明,“精神障礙患者的暴力行為僅占美國整體暴力事件的3%-5%(遠低於普通人群中高達18%的精神疾病患病率),這意味著“即使你能夠消除所有精神障礙患者,你仍然要麵對96%的暴力”。此外,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人所犯的暴力大部分是輕微違法行為,如口頭攻擊或出手打人,沒有殺人(然而自殺是一個突出問題)”。相反,文章提到,“其實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成為暴力行為受害者的概率是普通人的三倍,因為他們更容易受到傷害。”

    除了這篇文章,無論陸港台、新加坡等華人圈,還是歐美等發達國家,都有許多相關研究數據,證明精神病人並不比常人更具傷害他人的可能。而且有些研究認為(如BBC這篇文章),精神病人還比普通人犯罪率低。那麽,難道要把全世界所有人關起來嗎?否則,為什麽單獨針對精神病人,甚至僅僅被懷疑“有精神病”的人呢?當然,有人會說,精神病人犯罪更隨機,更難預測。這的確是一個問題。但事實上,大多數犯罪都是難以預測、預防的,且精神病人犯下嚴重罪行的概率是極低的。監獄的罪犯也有權出獄“重新開始”,哪怕二次犯罪的幾率很高(這個同樣有統計和研究)。而與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火災和意外爆炸、工業事故等意外事故(這些事故突發性和隨機性都極強,傷害巨大,致死率高,並不是防範就可以避免)導致的巨量傷亡相比呢?據統計,僅交通事故一項,全世界近年平均就有125萬(聯合國數據)至135萬人(世衛組織數據)死亡,2013年有5400萬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而據中國官方統計,2018年中國有6萬人死於交通事故;世衛組織則通過中國衛生機構收治數據測算,中國每年平均因交通事故死亡25萬人(2015年數據)。

    而精神疾病犯罪造成的傷亡則不足這些意外事故的千分之一、不足“正常人”惡性犯罪造成傷害的百分之一。我們為了預防那微小的可能,就要毀掉他人、毀掉這個國家一代幾百萬人、累計十數年即以千萬計的人生嗎?就像為了預防交通事故,難道應該禁止一切包括汽車在內的現代交通工具,全部改成步行或坐轎子嗎?何況,我們如果采取更多心理健康投入、心理危機預防、建設性治療(而非監禁式隔離),這些也是可以得到很大程度預防、解決的。

    而且,我是讚同對傷害他人的精神疾病患者按照法律進行懲罰的,因為他/她做了傷害別人的事,不管精神狀況如何,就應該承擔責任(當然也要適度,例如除非特殊情況,不應該以“有精神病存在危險”為由而終身關押,但可以判處犯了無期徒刑罪行的精神病人終身監禁、犯了死罪的精神病人死刑。總之,應該盡可能把確診或疑似的精神病人,類比對正常人的懲罰,並通過司法手段處理,而不是以“非正常人”甚至“非人”來對待),而不是把所有的、絕大多數沒有傷害他人的精神病人乃至疑似精神病人都抓起來關起來(而且往往是關一輩子)。

    這些被關進精神病院的人,大多數並沒有傷害過他人,犯下足夠判處“終身監禁”的罪行的更是比例極低。相反,他/她們多為受害者,往往是因為遭受職場暴力、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政治迫害、家庭和人生變故(如巨大挫折、利益損傷等負麵的事情),罹患精神疾病,或者隻是因憤懣、恥辱、痛苦而有了心理問題(還沒有嚴重疾病),是殘酷的社會競爭的犧牲品,卻被關進精神病院裏,遭受二次傷害,甚至毀掉一生,這何其不公?至於“治療”,如前所述,我所講的大陸、香港的精神病院,真的是在“治療人”還是在“治人”、“整人”、傷害人呢?這些難道不需要改變嗎?更進一步的,整體、具體上,要如何改變?我這篇文章就是在寫這些,我也正在思考,未來也會寫出更多相關文章。除此之外,也有許多其他人寫的深刻的評析與擬出的方案。

    在知乎問題“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的回答中,有一篇匿名回答,迄今獲得了3.4k讚,470多感謝,150多評論,其論述極為深刻,說到了我的心坎裏,全部複製於此(重點部分用粗體標出):

“反對很多答案,不一一點了。

作為一個有親身經曆的人,匿了。

我希望段子手們遠離這個話題。我甚至希望在這個問題上,建設起美國式的逆向歧視。

因為精神疾患,和同性戀、性別歧視等其他話題都不一樣,它的特殊性在於,很多段子隻要稍微寫的真實一點,都很可能被認為是真的。

比如某個高票答案居然說調戲護士……

要知道在一個一線城市,大部分病區看護也不過是護校畢業,甚至是社會無業人員。拿著兩千多的月薪,全封閉的工作環境,三班倒,有的地方連手機都不讓玩,無聊的工作中拿病人尋開心成了很多人唯一的娛樂活動。

 

下麵是答案。

裝有病被治好沒用。

裝有病被治好沒用。

裝有病被治好沒用。

該吃吃該喝喝沒用。

該吃吃該喝喝沒用。

該吃吃該喝喝沒用。

報警沒用。

報警沒用。

報警沒用。

(我就很奇怪你哪找電話去)

 

因為現實就是,真有病的都得不到妥善治療!醒醒吧,少年。

以下我會慢慢解釋。

 

“精神病”的概念很寬泛。至少比大多數人認知中的“瘋子”要寬的多。

在實踐中,焦慮、抑鬱、酒精依賴,都可以收治住院的。

所以,能不能出精神病院,並不想很多人想的一樣,是一個邏輯詭辯。

這問題本質上是個社會問題,它是與:患者是否是家人送來的,是否是權力機關送來的,是否有人交醫藥費……有關。

而且在今天,第一重要的決定因素不是醫藥費,而是醫院是否會擔責任。

因此監護人或權力機關的送診至關重要。

問題不在於你有沒有病,而在於誰送來的。

誰送來的。

誰送來的。

誰送來的。

如果走了必要的程序送進去了,那幾年內幾乎沒有機會出院。

這並不是因為患者是精神病,而是因為中國精神衛生機構的管理和治療水平底下。很多有明顯症狀的人都得不到及時的治療,在精神病院終老一生。或者反複的出院,入院,出院,入院。

對於誤診的,沒有明顯症狀的人,根本得不到關注。

你以為進了精神病院會有醫生圍著你轉嗎?你以為醫生會把你的行為當成症狀嗎?別天真了。

沒人理你才是最正常的狀態。大夫查房時溜上一眼,開一種治不好也治不壞的鎮靜藥(比如勞拉西泮)吃幾個月,平時交給病區護工,才是正常狀態。

醫生見慣了病人,都有幸存者偏差。但在一個低級的環境裏,小小的偏差可能把“病人”困在病房裏幾年再正常也不過了。

現實就是這麽殘酷。

 

而且,說句最通俗的話,送進去沒病也能整出點病來。

就像很多人說的,被“冤枉”造成的情緒波動和初入院的鎮靜藥物的使用,會形成惡性循環,會使人在困倦和暴躁之間交替,很容易被診斷為雙相障礙。 

本身現代科學對很多精神疾患的發病機理和判別標準都還在研究中。其中也包括精神分裂,雙相障礙和躁狂這些符合老百姓“瘋”的認知的嚴重精神疾患。

精神病在臨床判斷中是症狀指向的。

也就是,不管你的情況是怎樣的,你表現的像個精神病你就是精神病。

但是問題在於,以今天中國的科技、經濟和社會水平,對精神病的判斷是恨粗疏的。

而且說精神衛生機構,也確實是自己監管自己。

 

目前,我國的現狀是,隻有一些大城市,隻能做司法鑒定,即鑒定一個人是否具有完全的刑事與民事行為能力。 夠資格做這個鑒定的,一個城市也隻是寥寥幾個專家。至於大家想象當中鑒定一個人是否“有病”,這無論從技術上還是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上,都是做不到的。

要知道,我國太多小的城市的公共衛生係統裏甚至沒有精神病院、精神科。

 

說一句最明白不過的話吧,在當今中國,精神病院“隔離”的功能遠比“治療”的功能大。

 

再者,一般的說來,“被精神病”的人,往往在生活中,本身可能就具有性格孤僻,社會關係不融洽等特點。或者卷入了一些社會矛盾當中。本身很可能已經具有心理或情緒問上的題。 經曆這樣一個過程,其情緒問題發展成精神障礙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所以說,精神疾患患者的權益保護和精神衛生製度的建設,是一個社會問題, 隻有通過一場曠日持久的社會運動,就像同性戀權益運動、女權運動、關愛自閉症患者運動、關愛艾滋病患者運動那樣的社會運動,才能推動精神衛生機構與製度的建設。

包括普及收診前鑒定製度,建設第三方監管製度。這都需要巨大的經濟投入。

可以想象,這個過程裏會有ngo的推動,有義工的服務;有南方係的報道;有姚晨、濮存昕、司馬南、袁立之類持不同政治取向的大V們去體驗約束、體驗分裂症患者的恐怖嚎叫,之後寫下的一篇篇催人淚下的微博;有馬雲這樣的大老板捐錢;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有專家學者、一線工作者的研究與奉獻。 

但更多的,是有無數精神疾患患者和被誤診者的血淚。

 

隻有經曆這些,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甚至從大了說,整個國家的民主與法製建設,都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條件。

願每一個精神疾患患者和被誤診者得到健康、快樂、幸福。願我們的國家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國家。”

    這篇回答很悲觀,又很現實。香港的精神病房,和大陸相比,的確已經是天堂了。而我被關在香港23天,而沒有像大陸的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被關幾個月、幾年,甚至一輩子,也是足夠“幸運”了。那麽,大陸以百萬計、十多年累計就能以千萬計的被關押在精神病房的人,怎麽辦?他/她們雖人數眾多,但社會幾乎聽不到他們的聲音,這些人的話語權幾乎是完全缺失的。相反,人們更多停留在“精神病殺人不犯法”、“精神病證書等於殺人執照”、“精神病人鬧事打人警察都沒辦法”之類極為粗淺、帶有強烈歧視與偏見的認知上,新聞爆料、眾人口傳的顯性“精神病殺人”“精神病鬧事”的個案,遮掩了更多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失去自由、飽受虐待、生不如死、屈死無聲的黑暗現實。(當然,並不是每一間精神病院都非常黑暗、每個精神病人都會遭受如此的虐待,但黑暗、虐待,的確是普遍的現象,而且我所列舉的多數案例,都是大城市重點醫院,那麽更差的地區的精神病院可能會好(準確說是“不這麽壞”嗎?)(此外,這篇回答中提到許多精神病院沒有電話,其實有又如何?也隻限時限次打給家人而已。我能聯係上香港泛民政黨人士,是因為有知識、幸運的記錄了他們的號碼。如果換成其他被關進精神病房的,恐怕也不知道要打給誰才有用。而且我聯係上議員和政黨人士,他們也並不能做多少,哪怕幫的那點還是看在馮愛玲女士麵子上)

    如勒龐在《烏合之眾》中所說,“群體隻會進行形象思維,也隻會被形象所打動。這些或是吸引或是嚇住群體的形象,最終也成為群體的行為動機……刺激群眾想象力的……其形式必然都是令人印象深刻的鮮明形象,或是伴隨著幾個不同尋常的、神奇的事例……人們猜測一艘穿越大西洋的汽輪也許已經沉沒,那麽這件事對群眾的影響力能持續一周之久。但是據官方的統計表明,僅僅1894年一年,失事的船隻就多達850條、汽輪203艘,從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來講,它們遠比那次大西洋航線上的失事厲害得多,而群眾卻從不會關心這些不連續的失事。”

    人們隻看到了大庭廣眾的罪惡,卻忽略了封閉環境中更多人的苦難。哪怕一個人們眼中的“瘋子”、“躁狂症患者”大鬧地鐵、公交,引發的關注(更不用說能夠用作多年談資的殺人事件的影響了。哪怕絕大多數的殺人者都被判別為神智正常,是“沒有精神病”的人。關於比例數字究竟如何,有足夠條件的也可以去查核),都遠多於多少被拘禁一生、毀掉一生的“被精神病”者、屈死的囚犯。即便曾被廣泛報道的楊永信用囚禁、電擊、毆打等虐待方式“治療網癮”的事件,現在還有幾人關注,有人去改變嗎?我們沒有親眼看到,不代表沒有發生。相反,沒有看到的千萬角落,惡人更能無所顧忌、敢於毫無忌憚的做出大庭廣眾極少有人敢做的惡行。黑暗的角落,有無數類似《熔爐》中描述的“地獄”之地,需要我們去關注、去“聚焦”。

    這一切都需要被改變。我們不能眼睜睜看著21世紀還有如此多的罪惡、剝奪自由、欺淩與虐待、淩虐致死……樁樁件件不斷發生,卻坐視不理。

    關於對精神衛生體係的種種弊端、精神病院/病房的各種黑暗麵,以及其他案例的評析,我會在後文恰當節點再做舉例、引用、分析,在此就先隻說這些了。

   第五章 帶銬輾轉、蒸籠般羈留室過夜、PTSD的初現--捱過“最後”還有“最後”

    (一)手銬再加身,繁雜程序的折騰

     我走出病房門時,西區警署的一位警員已經在等著了。他帶我走到電梯口,又有一男一女兩位警員走過來,並且對我說:“我們現在要把你銬起來(大致意思)”。他們銬我時,我看到了馮愛玲女士,她就坐在電梯旁邊的凳子上。我被三個警察控製,手上正在帶銬,連打招呼、說話都不便,我隻能看著她點頭示意。馮女士一直目送我和三個警察進入電梯、關上電梯門。這是迄今我與馮女士最後一次見麵(當然通電話、短訊是有的)。也不知道在未來,我還有沒有可能再當麵見到她、感謝她了。她是一位慈祥、善良的老奶奶,熱心公益,為平反六四奔波,也在我個人的事情上多有幫助,我一生都會感激她。

    終於離開了病房,終於重新看到了外麵正常世界(哪怕還是東區醫院裏,但精神病房內外已是兩個世界)來來往往的人流,立即有了和在病房時不一樣的感覺。但頭腦渾渾噩噩的,我當時以為隻是前晚沒睡好。隻是,後來我一係列身心上的表現和感受,與PTSD很像,與一些被長期關押過的人訴說的很像,基本也就是了。當然,這也不止是由於關押的這23天造成,後來我麵臨的一係列惡劣環境甚至絕境,也加重或者說助推了PTSD的惡化。不過這些都是後話了。

    押送我的三位警察,一位年齡較大,有四五十歲,稱他為E警員(按第三章的警員順序排),另一位20多歲的年輕男警稱其為F警員,那位二三十歲的女警稱為G警員。他們把我銬的很緊,勒的我手脖子都是痛的。我的兩個包也被其中一位警員拿著。穿過人流後,他們把我送上警車。

    我問他們要把我送到哪裏,E警員和G警員都不怎麽會普通話,我隻能與F警員交流。他告訴我,需要先帶我去做筆錄,然後再去入境處。然後警車就開了。我一路上很配合,而我提出把手銬換下位置,不要銬在恰巧磨到骨頭的那塊,F警員也答應並重銬了一下,但還是很緊、很疼。F警就坐在我身邊,E警和G警坐在前麵。警車在各種立交橋、盤山公路上飛馳,我也沒心思看路牌,腦子恍恍惚惚。這時我開始擔憂回到大陸會怎麽樣,會不會旋即被拘捕,或者投入黑監獄和精神病院。想到這些,我心神不寧。警車在山道來回上下,雖然車速很快,但很久還沒到目的地(我當時也不知道目的地是哪,不知道讓我去入境處還是警局)。幾乎走了近一個小時,才來到一個警局。他們告訴我,要在這裏采集我的指紋等生物特征。

    三人把我帶上樓,進了一個類似審訊室的地方,但並沒對我做任何審訊,隻是拿出我的港澳通行證進行了登記,並口頭詢問確認我的身份。我問這是哪裏,F警員告訴我這裏是柴灣警署。

    然後,就是帶我到拍照室之類的地方拍照,正麵、側麵、背麵,都被拍了個遍。不過這算是流程中最為順利的了。此後又到了另一個房間按指紋,才是真正體會到“正常流程”中會有多少繁雜與故障。

    如果曾經有過被拘捕經曆、或者被傳喚或其他需要被警方采集信息的,應該都知道,警察要對被扣押者的手掌、每根手指進行360度指紋采集,然後還要另外采集指頭上的指紋。在采集之前,需要洗幹淨手,然後等手上的水幹了,再“幹活”。兩個手掌和手棱、每根手指,都要在采集玻璃上用力按、用力滾動,如果電腦顯示采集“不合格”,就要重新來,最終在幾次重複動作中挑一個“最佳指紋/指頭印/掌紋”。僅僅做這些,我就用了30多次。

    但更加糟糕的事來了。不知為什麽,當這輪采集完成(本來也就是要徹底完成采集了),他們的電腦卻無法正常錄入,於是兩個警察就不斷重啟電腦,輸入密碼、登入程序,又讓我重複這些動作。結果一次又一次失敗,他們就讓我重複這麽做。他們來回開關機差不多有十次,而我的手、每根手指每次都要來回滾動,我都記不清多少次了。前前後後折騰了至少兩個小時,也沒有采集成功。我的手已經很疼痛了,筋疲力盡。我剛從精神病房出來,不但沒很快恢複自由,又被這麽折騰,頭昏腦漲的。我問他們幾點,他們說已經兩點多了。我想,那我何時才能去入境處呢?(這件耽擱很可能就是此後警察沒能在當天趕上送我去入境處的原因,然後我才被關在羈留室一夜)

    期間,我還問到我在東區醫院遭遇護士欺淩、恐嚇,是要在這報案,還是聯係醫院管理局,一位警員(我記不準是哪位了,好像就是那位能說普通話的F警員)說“那你先聯係醫院管理局” 。我也想早點回大陸,避免再被送回精神病房“調查”,就沒堅持報案。

    在折騰期間,年輕警員還向進來的年長警員請教怎麽處理故障,老警員(或者是警官)也不會。折騰的實在沒辦法,他們又出去請示,最後讓我換到不同樓層的另一個信息采集室。結果在這不到半小時就完成錄入了。我心想,你們不早點換到在這邊,非要在那個故障機器上折騰,這些警察受折騰,我更受折磨,兩隻手疼痛不已。我不認為他們是故意整人(這個我當然是能看出來的,無論從相關警察的神色舉動、性格特征,還是遇到的電腦故障情況和處置,都和盧偉傑那樣的故意欺淩完全不同),但明顯是死板、形式主義、不知變通。而且值得一提的是,雖然我在柴灣警署的遭遇不是被故意整,但大陸的警察、香港的警察對其他被拘留者(精神病房的醫護人員對住院者也一樣,就像盧偉傑利用作為護士的權力對我及其他住院者的欺淩行為)、在其他事情上,完全可以利用他們對程序的熟稔、利用這些繁雜的程序,假裝故障、程序問題,把人整得筋疲力盡甚至死去活來(還有更多客觀上讓人受罪的做法,後麵很快就會講到)。有權就是可以各種指使、折騰人,而且你還抓不住明顯把柄。

    采集完畢後,三人把我帶上警車,又開始了很長的路程。我本以為這次終於要把我帶往入境處了,或許他們會把車開到入境處大樓,我就回到大陸了。沒想到,又是至少一小時車程,居然把我送到了西區警署,也就是中聯辦旁邊那個我曾經去過的警局。這時應該是下午4點左右。

   (二)在西區警署羈押間受苦

    我被帶進西區警署後,直接被關進了警署大辦公室裏一個類似鐵籠子的小房間。我也不知道那叫什麽,姑且稱為“羈押間”吧。隔著鐵閘門,可以看到辦公室裏許多警員在忙碌。

    房間裏隻有一張長凳,地上還有血跡、毛發,頭頂則是各種管道。不過慶幸的是,因為和大辦公室通著,有冷氣吹進來。期間一位女警說會給我盒飯,還問我吃不吃橙子,我說都行。過了一會盒飯送進來,米飯裏有肉絲和辣椒啥的,還有一杯橙汁之類,我一口氣全部吃喝完了。這飯確實不錯。

    吃完飯,我在裏邊坐臥不安,詢問警員我何時才能去入境處。結果不是不理睬就是讓我等。後來終於有一位警員過來,說今天不行了,明天才能送我去入境處。我一下子慌了,害怕這一天又有什麽變數,或者我一激動又被送回精神病房,那前麵的忍耐就功虧一簣。我要求給家人和朋友打電話,其實就是想告訴我父親,以及馮愛玲女士和林祖明先生。然後他就讓我等,我多次請求都是說“你等著”,哪怕我的包和裏邊的手機就在不遠處辦公室桌上。

     等了至少一個小時,一位警員才把手機給我,而且隻允許我打一個電話,並且告訴我明天上午才能讓我走。我打給了父親,告知他警察說我明天才能回去。我父親說“你要聽警察的話,注意安全,明天回來給我打電話”,然後我就結束通話了。我還想打給馮女士,這位警員說不行,我隻好關機,把手機交給他。

    我呼喊警員,說要見律師。一位女警過來,她問我有律師嗎?我說沒有,但是不是有那種替被拘捕者辯護的公派律師嗎?她說沒有,是需要自己花錢請的。我現在也沒有搞清楚,香港警方在拘捕公民(無論本地人還是大陸人或外國人)時,被拘捕者有無權利請求警方或司法機構派遣律師維護自己權利。甚至更進一步,當時我被羈押的具體理由、我所處的法律狀態是什麽,警方都沒有任何告知。香港以高度法治聞名世界,可在執行層又有多少“細縫裏的泥垢”呢?

    很快,來了一個警員,拿著一個表格,大致意思是要收繳、封存個人物品,還要我交出身上可能會用於自殺之類的物件。我這時也隻好簽字(還是和在精神病房被迫簽字時一樣:難道我能不簽嗎?不簽會有好結果嗎?)。然後,他要求我把眼鏡、腰帶、鞋帶都取下來給他。最誇張的是,還要把襪子脫掉。當我把眼鏡摘掉、腰帶和鞋帶抽出來、襪子脫下來交給他之後,我才不斷感到各種不便甚至痛苦。

    我高度近視,去掉眼鏡,整個辦公室就一片模糊,我求助(例如上廁所時叫人)或者看東西就更麻煩了。而腰帶去掉後,我得不斷提起褲子,否則就會掉下來。而我又焦慮的坐不住,隻好提著褲子在小房子(或者更恰當說是“小籠子”)裏來回走動。連續提幾個小時褲子,如果誰試驗一下,一定知道不是好滋味。

    這時候,一位穿著白色衣服的警官(在香港應該是叫“督察”之類)過來了,說“你還認得我嗎,你在中聯辦(割腕)我就在場”,我說不記得了。我割腕時腦子一片混亂,四周都是警察和中聯辦人員,我自然記不起這個人。他又跟我說了幾句什麽話(記不清了),然後就走了。

    他走了之後,我才看了下自己的形象:彎著腰、提著褲子、精神恍惚,而且沒戴眼鏡時我的眼色情況我也是知道的,總之一幅敗相,毫無抗爭者的英雄氣度。在精神病院,我擺出英雄氣度也沒用,在警署,我想擺也擺不出,反而像落敗被俘的敗兵,沒有絲毫生機、氣質。

    我努力提振自己的精神,在心中默唱《國際歌》,“起來,極寒交迫的奴隸!起來,全世界受苦的人”,盡力不讓自己這麽頹廢、荒唐的麵對辦公室裏這麽多警察。我想,梁國雄等抗爭者入獄時,必定是很勇敢堅毅的,而不是像我這樣頹廢。而我應該向他們學習。

    但哪有那麽容易呢?當我沒有穿襪子,光腳穿著沒有鞋帶的運動鞋來回走動,鞋子晃晃蕩蕩,不一會,腳就被磨破了,而且,腳上出的汗浸到鞋裏,很快鞋子就像在雨水裏趟過一樣,腳就泡到濕鞋裏,不一會就泡腫了,磨破的地方更疼了。我問正好走動到鐵門前的警員,我能不能脫光鞋子赤腳走路,他說“那你隨便”。我赤腳之後,踩在又髒又涼又硬的水泥地上,腳被硌的生疼,感覺比泡在濕鞋裏更不舒服,隻好重新踏進濕鞋裏。這種肉體折磨,還是那句話,誰自己做下試驗就知道多痛苦。如果警察不收走鞋帶和襪子,我就不用受這麽多罪。

    他們收走這些,是怕利用它們自殺。可我羈押間上麵的管道至少三米高,即便最能自殺的腰帶也夠不著,鞋帶就更是了。至於襪子,又不是那種女式的絲襪而是沒什麽彈性的布短襪,我是想不到這個怎麽用來自殺。再說,這羈押間連著辦公室,警察對我在裏邊的一舉一動隨時都能看見,我又怎麽可能躲避開他們的注意而突然自殺了呢?

    我曾經在前麵提到,我在精神病房期間,看到一則新聞,講北角警署一位涉嫌性侵的男性在審訊室自殺。或許是這起自殺事件讓香港警方苛待被拘捕者,以免背上管理不力、囚犯自殺的責任。於是,警察對我(肯定還有其他可能有自殺傾向的被拘捕者)采用了這種“收走所有哪怕有一點可能用做自殺‘工具’”的方式,以杜絕發生自殺事件、為自己和警隊免責。

    但他們為什麽不想想被拘捕者的感受、不考慮被如此對待者會受多少法外的傷害?就例如我,雙腳泡在濕鞋裏,幾小時後就泡腫了,沒有鞋帶的鞋把腳磨的又紅又腫又痛,身體和精神都嚴重受傷害。尤其對於焦慮、抑鬱,有心理和精神問題的人,這反而加劇了他/她們的精神痛苦和身心疾病,埋下了其此後可能厭世、自殺的隱患。當然,那時候自殺,就不是警方的責任了,畢竟不是死在警局、監獄之類。而且,警方和社會得知當事人自殺後,反而會覺得在警署、監獄這樣苛刻對待是正確的,因為後來“你們看他/她果然自殺”了,以“印證”采用苛酷方式的必要性。但他們不考慮這種苛待、虐待,本身就是對拘捕者身心的傷害,更是強化其自殺傾向的誘因。而且,如果收繳了他們的腰帶等物品後,當事人還是想到了各種高難度的自殺方式,那表明其已經非常的生不如死、實在不想活下去了。既然如此,基於人道,為什麽不能遂了他/她的心願呢(關於自殺的權利和自由問題,我前麵已有過詳細論述,不再重複)?至於看守警員的責任,不用追究就可以了。

    這讓我想到此前北京驅逐“低端人口”和取消“互助獻血”的事情。香港警方對待被拘捕人士的作為,以及我在東區醫院精神病房的許多遭遇,其實和北京這兩件事異曲同工。對於政策的製定和執行者,他們考慮的隻是“你/你們別死在這”、“你們別在我管轄的範圍內出事”、“你們別在我需要承擔責任的層麵出事”,然後機械的、極端化的執行殘酷政策、規章,而讓弱勢者遭受更多身心和生活上的不便與折磨、不惜把弱勢者逼到更加危險(但不屬於他們責任範圍)的區域、處境。

    例如北京驅逐“低端人口”,就是以避免再次發生火災、改造社區環境和治安等理由(當然還有更深層次原因,不過至少表麵上理由是以上那些),但粗暴的驅逐讓他/她們更無處可去,麵臨喪失廉價住所、丟失工作、陷入貧困、讓自己和家人陷入生存危機。而取消“互助獻血”,名義上是為杜絕非法血液交易、保障輸血的血液安全之類理由,但這會讓更多急需用血的患者麵臨等待“正規血液”太久而失血死亡的危險。而香港警方及許多監獄、看守所、精神病院及其他羈押場所,對可能自殺者的各種苛虐措施(如扣緊手銬腳鐐、用束縛帶長期捆綁),同樣嚴重傷害當事人身心。香港警方因發生過北角警署自殺事件或其他類似事件,就對我采取一係列苛待手段(不止已提及的,後麵還會提到更嚴重的手段),而且估計對其他有自殺可能的被拘捕者也如此苛待,是極不人道的行為,反而會加劇其脫離嚴酷環境後因PTSD等原因而自殺的可能。(當然,大陸警方、監獄係統、精神病院等地為“防止自殺”,采取的手段更不人道,如一些政治犯的敘述)

    但無論北京政府,還是香港警方,以及香港精神病房的醫護,嘴上卻都說“這是為你/你們的安全著想”、“這是法律/製度規定”、“為了避免你們遇到安全隱患/自殺”,把自己不人道乃至殘忍的製度、政策、行為,說的冠冕堂皇、理直氣壯,表現的“一片好心”,而絲毫不考慮被管理者、弱者自己的選擇權,也不顧及這些政策/手段對弱者帶來的長遠傷害,各種間接的、連帶的傷害。這種行為輕則說是缺乏共情、不會將心比心,重則足以用“虛偽”、“殘忍”、“無恥”形容。

    法律、製度、政策,都是手段,而目的則應該是讓人有尊嚴、有自由、能夠更好的生活,而不是顛倒過來,為了履行責任(同時也是一種推卸責任),而不顧弱勢、被執行一方更根本的人權。如果法律、製度、政策違背了人性、侵犯了人權,弊大於利,就應該修改、廢除、重新設計和訂立。“以人為本”、“天賦人權”,說的都很好聽,可現實呢?許多強力機構(包括精神衛生機構)、家庭,都以“為你好”為名,行傷害之實,不給當事的本人自己選擇如何生活、選擇生死的權利。

    我在羈押間不斷走動,越來越感覺難以支撐,胳膊和腿都開始發抖。我又問過路的警察何時把我送進可以躺下休息的房間,他說讓我等。後來我去了羈留室(也就是過夜的地方),才明白還不如呆在這個鐵籠裏呢。

    在我難受的來回走動時,看到有幾波男女罪犯(或者疑犯)被帶進帶出,不過這些男女都沒有和我關在一起,而是關到和我平行的其他羈押間。有些看起來像東南亞人,還有的可能是大陸人。他們被送走時,都是被用銬子串起來的。給了我一個“單間”,可能也是怕我自殺或與其他人衝突吧。

    到了大約5、6點鍾,一位警員突然把我叫出來,並且拿起我的東西,把眼鏡給我,告訴我現在就去入境處。我大喜過望,因為我一分鍾都不想在這鐵籠子呆了。這時候一位年長警官在打電話,雖然我聽不懂他的香港話,但看旁邊兩個警員拿著我的包聽他打電話,應該是和入境處交涉我的事吧。這時還有一位女警官也站在旁邊,我就對她說,我是來維權的,是受害者,我不應該受這樣對待。我說話的姿態充滿乞求,也是被關押之後自尊喪失的表現吧。她說,“我們盡可能提供方便,讓你早日回到大陸”。期間,我還告訴警察,我打印的許多材料和標語內容敏感,能否幫我扔掉。拿著我的包的警員說,你自己在入境處再扔吧。然後,我聽著那位男警官打了很長時間電話,然後又看見兩位警員放下了我的東西,我知道八成是去不了入境處了。果然,這位警官打完電話,告訴我明天才能走,今天就把我安排在西區警署羈留室過夜。然後我又被關進那羈押間,重複了一個小時前麵說過的那些折磨。

   (三)蒸籠羈留室、與年輕警員對話

    到了晚上,他們終於把我帶去警署內部的羈留室。羈留室位於警署半地下的一片區域。一個大的羈留室被分成一些單間,我就被關進靠裏側的一個單間了。本來我在想,終於可以躺下好好休息,明天就返回大陸了。但當我進去、呆了一會之後,才知道這裏比剛才更難受。

    首先,羈留室中根本沒有空調(香港稱為“冷氣”),隻有羈留室之間的過道裏有兩台巨大的風扇,吹的風都是熱的。而羈留室大門和辦公室完全隔開,辦公室的冷氣根本吹不到羈留室。而這時正值夏季,又是香港這種亞熱帶地區,羈留室裏像蒸籠一樣悶熱。我僅僅呆了10分鍾,就熱的受不了。而“床鋪”則是類似於公園躺椅那樣的光滑水泥板,還有一條毛毯。大夏天,放個毛毯,也是要“熱上加熱”了。

    其次,這個羈留室並不是四壁完全封閉,而是有鐵卷閘窗。我不確定西區警署的這個羈留室是完全在地下還是地下地上各半層,但一直聽到有火車(或者是港鐵、輕軌之類)的轟鳴聲、撞擊鐵軌聲,以及汽車鳴笛和軋過馬路的聲音。此外,那兩台電扇傳來的嗡嗡聲也鬧的我更加心神不寧。這種噪音下,不要說入睡,連想安靜的坐會都難。

    又熱又鬧哄的情形下,我精神開始趨向崩潰。一位警員坐在椅子上,麵對麵在羈留室外(羈留室也是鐵籠子那種)看著我,端坐不動,也不說話。而我則在裏邊來回走動,越走越熱。而羈留室裏雖然有廁所,但卻沒有水龍頭,水隻從便池流出衝穢物,根本沒辦法洗臉洗手。雖然我被送進來時候給了我一包濕紙巾,但隻有兩三片,貼臉上一分鍾就沒用了,實實在在是“杯水車薪”,無法消除暑熱,更不要說涼爽一下了。後來送來晚飯,我吃了兩口就吃不下去了,誰能在那麽悶熱下吃得下熱飯。我說醫生還要我吃藥,藥就在我的包裏。他說會把藥送來,但直到第二天都沒把藥送來。

    羈留室裏備有一雙鞋底特別薄的拖鞋,我穿上之後在水泥地硌的生疼,但穿上沒有鞋帶的運動鞋則被汗水泡的發腫。最後我就選擇替換著穿減輕痛苦,但也把兩種痛苦輪流都受了。

    我本以為香港的警政體係應該還是比較人道的,沒想到環境竟然如此惡劣。我害怕在這樣的情況下身體痛苦會逼使情緒失控,又被重新送進精神病房,把受過的罪重受一茬。說不定,即便再入院再出院後,又被送進這羈留。因此,我隻能來回走動,但不敢喊叫或者做出踢柵欄、牆壁之類表達憤怒的動作,火氣都憋在心裏,拚命忍耐。有痛苦不能發泄,這就更難受了。

    這時候警察換班了,換來了一個20多歲的年輕警員,按順序就叫他H警員。一開始,他也和上一位警員一樣,一言不發的正對我的羈留室端坐著。看來,他們是要24小時輪班看護我,避免我做出自殺之類行為。我心想,你們有這個人工費,怎麽不把羈留室打造的人道一些,至少有冷氣、有報紙,讓被拘留者心平氣和的度過羈押,這本身就有利於舒緩被拘留者的不良情緒、減少自殺傾向。但香港警方卻弄成如此惡劣的環境,而且警察也和我一起受罪。這位H警員和上一位一樣,一身非常整齊且看起來不薄的製服,估計比我還熱。

    我實在忍受不了身體和心靈的雙重煎熬,滿頭大汗的把頭伸到鐵柵門縫隙,對那位年輕警員說,“我能和你說說話嗎?”。這位很年輕的警員說,“按照規定,我是不能和你說話的。但是你可以對著我說話,我當做沒聽見就好啦”。我看他說話很是和藹,而且能聽和說普通話,也就卸下了擔憂,開始半自言自語的衝著他講我的事情,關於遭受校園暴力、來港維權、在中聯辦割腕、被關進精神病房等事。H警員一開始默默聽著,逐漸的和我說起話來。(後麵的對話,已過了一年左右,當然無法完全複原對話,我隻能憑記憶講一下大概內容)

     他跟我說,大陸的事情還是需要回到大陸解決的。我說大陸的司法、教育係統很黑暗,我沒辦法才來香港求助。我還告訴他,我找了香港許多政黨、媒體,還有在中聯辦割腕,結果根本就沒幾個人關注我的事。他說,香港人都是工作很忙的,每天壓力很大,都要為生活打拚,怎麽可能管得了那麽多事,大陸的事(香港人)更管不了了。我說好像香港01關注到我的事了(前麵提到的那位民運人士陳女士講的),他說那個媒體沒什麽名氣,況且有那麽多新聞,沒有多少人關注的。我說此前有幾個警察都聽不懂普通話,但你能夠聽懂。他說,老警察都不怎麽會普通話,但年輕警員聽得懂也說的了普通話,因為現在學校都會教香港話、普通話、英語,三種語言。我說,香港人要學三種語言,也真是挺辛苦的。他說是啊,很辛苦,都要學。我問他入職警隊多久了,他說才四個月,而我則是他第一個看守的對象。

    我說,我在中聯辦割腕,就是希望引起香港和國際上的關注。H警員就跟我講,說中聯辦的事他們香港警察都不能幹預,連中聯辦外出的汽車,香港警察都沒有職權管(大致意思)。

     再往後,我就問H警員,為什麽羈留室沒有安裝冷氣,這麽悶熱,我都要被熱暈倒了,飯也吃不下。他說你猜為什麽?我說羈留室是懲罰犯人的地方,所以沒有冷氣吧。他說不是,是因為有被羈押的人提出,這裏全都是封閉的,而他們不是犯人(隻是臨時羈留使用,不關已判罪犯人),所以他們說希望“聽到外麵的聲音”,和外界相通,否則是侵犯他們的人權。所以羈留室才設計了大卷閘窗,還能聽到外麵鐵道上的轟鳴。既然和外麵通氣,當然沒辦法按在封閉環境才方便使用的空調之類了。我聽完感到莫名其妙,我說現在悶熱的要死,噪音巨大,響聲震的我心神不寧,這才是侵犯人權啊,怎麽會有那樣(提出那種奇怪要求)的人。他說他也不知道,就是這樣。

    後來,我又跟H警員討論校園暴力問題,我說,我來香港,就是在大陸沒有遊行、請願的自由,才來到香港,而且香港難道沒有校園暴力嗎?陸港應該一起努力防治校園暴力。我還跟他說了我遭到各種毆打、威脅、騷擾以及黑勢力學生的傷害的事。他說,這在香港絕對不會有,香港每個學校都有社工,如果發生校園暴力,學校、老師、社工都會製止的。雖然就我了解並非如此,如我後來看到香港的董之英中學就多次爆出嚴重的校園欺淩,而上水中學、聖約翰學院、玫瑰崗學校等院校都曾被媒體爆出校園暴力事件,且一些連續發生,並未真正妥善處理。而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係副教授馮麗姝博士的論文《香港校園欺淩全球之冠,學校應如何對策及處理?》中開篇就提到,“2017年12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發表了於2015年於75個國家和 地區中的 15 歲學生身心健康調查結果,發現香港的校園欺淩情況全球最為嚴重。 有多達 32%受訪者表示曾於一個月內被同輩多次欺淩,相比加拿大(20.3%)及美國 (18.9%)還要嚴重……”。即便該調查對於校園暴力的定義可能較寬泛(因為據我所知日韓歐美更嚴重),但毫無疑問足以證明香港校園暴力是存在而且較普遍的。同樣,我和馮愛玲女士交談時,她也提到聽說過有香港中學生因校園暴力自殺的事情發生。而這位H警員卻說“在香港絕對不會有(那麽嚴重的校園暴力和各方不作為)”,這就是典型的“幸存者偏差”吧,哪怕身處過校園,也並不能關注到身邊發生的殘酷暴力、不能和校園暴力受害者感同身受。

    然後,我還是拜托H警員能夠關注校園暴力問題,向身邊的朋友、親人宣傳這些。我之所以這麽說,也是擔心回到大陸沒機會再說,就當效仿那些身陷囹圄還繼續傳播進步思想的革命者,努力再做一下宣傳,能影響一個人算一個人。但H警員還是說,“在香港不會發生的”,我也不知道說什麽好了,那時我也沒辦法拿出手機讓他看香港的那些校園暴力案例。

    此外,我也跟他提及了我被關進東區醫院精神病房的事情。他說“東區醫院不是精神病院啊”。我說是被關進東區醫院的精神科病房,他才明白。我告訴他在那裏有護士(盧偉傑)欺淩、恐嚇我,而且有監控錄像,以他(H警)的經驗,有沒有可能查處他。他說即便有監控錄像,但是大多數錄像都是沒有聲音的,H警還用動作效仿著說“他可以說‘我是在跟你說話啊(而不是恐嚇)’”。看來控訴盧偉傑並不是容易的事情,哪怕有監控錄像。

    跟H警員交談時,為了離H警員近一點,我隻能伸著頭彎著腰,梗著脖子擠在鐵柵門的柵欄上,時間一久,整個脖子都是疼的,我隻好時不時縮回脖子揉一下,然後揉下的都是汗和泥(在精神病房都沒好好洗過澡)。我問H警員我和他聊了多久了,他說才半個小時。我想,我還要熬多久啊。這時我已經熱的幾乎要虛脫了。我身體一邊承受痛苦,心裏一邊在想,我是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受害者,我是為了維權,還希望讓香港、國際社會關注百萬千萬遭受校園暴力的弱者、受害者,是做好事,是做社會運動、做建設性的、有積極意義的事,為什麽卻讓我遭受這樣的折磨?

     我向H警員抱怨這些,他說他能夠理解,但也沒有辦法。我說你看我身體這麽瘦弱,根本沒有攻擊力,為什麽要把我關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他說,就是看你不像壞人,就是個學生,才把佩槍收了起來,以免讓你(我)感到恐懼。

    這時我熱的實在受不了,就跟H警員說,“我能不能脫掉衣服和褲子,實在太熱了”,他說“沒關係,我和你都是男生,沒事的”。於是我就脫了汗衫,但在一個警察麵前脫掉上衣,我感覺很不好意思(即便我在精神病房已經這麽裸體暴露、變相受辱那麽多次了),很快又穿上了,褲子更沒有脫。而且我脫掉汗衫,羈留室照樣像蒸籠一樣,要把我蒸熟一般。

    我又重複著抱怨這裏太熱了,受不了了,而且我也睡不著覺。H警員說,他自己也感到很熱了。我問他這裏這麽熱,以前沒有被拘留者反映過嗎?他說這裏是西區警署的臨時羈押場所,一般關的都是非法入境、超期滯留等待遣返的大陸人,或者轉送監獄的,據他所知最長的隻關了4個小時,沒有在這過夜的。而我關的這天,其他所有(好像至少有七八間吧)羈留室都是空的,隻有我一個人。我心想自己真倒黴,成了非人道羈留室的試驗品了。

    我這時開始感到頭暈目眩,渾身燥熱,雙手通紅,不知道是不是中暑了。H警員也說看到我臉上、脖子都是紅的。我說再這樣下去我會暈倒,而且也不可能睡得著,我想去醫院看看有無中暑,最好能在醫院病床躺一夜(當然不是精神病房病床)。H警員看我實在難受,他自己也感覺的確這裏很熱,就同意了,拿出對講機呼叫同事,說這裏有人生病。然後他告訴我,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有醫生來羈留室為我看診,另一種情況是會用急救車把我拉到醫院。他還說,他知道在大陸像我這種情況根本就不會有警察搭理,但香港這裏會給你醫療救助的,你請求看病,就會有人來。他還好心提醒我,除了熱還有別的什麽症狀(隻說熱可能他們不會送院),我說我還頭疼。其實那時候頭疼主要是身體痛苦、焦慮造成,倒不是本身腦子疼。

    但等待的時間很漫長。據我估計,從我請求就醫到後來急救車來到,至少過了一個半小時。期間,H警員除了和我說話,就是端坐在椅子上,偶爾才看一眼手機。某種程度,他和我一樣,都像囚徒,都不能隨便走動,隻不過他在鐵欄外,我在羈留室裏邊。我這時熱的已經受不住,一會坐地上,一會站起來,又來回走動。外麵有個開門之類的響動,我就問H警是不是急救車來了。他每一次都是給了否定的答案。

    期間來了一位警官,H警向他報告了我的情況,這位警官看了看我的情況就走了。過了很久,H警告訴我,他得到通知(對講機說的吧),會把我送到醫院。我問是什麽醫院,他說是瑪麗醫院。我說我在中聯辦割腕後,就是被送到那裏包紮的。他說那是因為瑪麗醫院是這附近最大的醫院(中聯辦和西區警署挨著),所以都是送到那裏。我問H警員,一會去醫院,能不能由你帶我去,你對我有所了解,也能證明羈留室的情況。他說,這不一定,不過隻要是他所在的一隊的,待人都很不錯,不用擔心。

    ()重枷下被押送去瑪麗醫院

    很久之後,帶我去急救車的警察終於來了。不過,他們不僅給我帶上手銬並銬緊,還帶上了腳鐐。更誇張的是,這個腳鐐不僅綁住腳踝,還有一條掛在腰上的鐵鏈。然後他們拉著我,腳鐐嘩啦啦的響,我拖拉著沒有鞋帶的鞋,一路到了警署外的急救車上。到了車上,醫護人員開始給我量血壓,車裏有空調,我一下子就不熱了。坐在我旁邊的是兩位警員,一位20多歲,一位長得很高的30多歲的警員,分別稱之為I警和J警吧。也不知道和前麵那位H警員是不是一隊的。我告訴J警羈留室太熱,能不能送我到瑪麗醫院住,或者換個羈留室。這位J警板著臉說,“我們現在要送你去醫院,但是看完病還要回來。你在路上老實一點,我回來跟同事說給你換個房間,如果不聽話,那就沒有(不換房間)了。”整個語氣就是訓斥犯人的態度(當然我在他眼中就是犯人)。我說剛才看護我的警員知道我的情況,他也說羈留室是很熱,他都受不了。J警就又訓斥我,“你不要聽他說什麽”。那位H警也沒有跟著我去醫院。

    在急救車上倒是非常涼爽,我的難受勁一下子少了一大半。但是手銬、腳鐐戴在身上,滋味也不好受。I警和J警一左一右“看護”著我,一言不發。我想到一會還要回到那蒸籠般的羈留室,就焦慮不已。也不知過了多久,急救車才開到瑪麗醫院。

    下車之前,J警又用訓犯人的語氣跟我說,“醫院這裏是公共場所,下車之後不要給我搞什麽事”。然後他和I警一起拉著我進了瑪麗醫院的門診大廳。我被其中一位(也忘了是哪個)用鐵鏈緊緊拉著,鐵鏈纏在腰上,警察拉著我就像牽著一條狗一樣。而門診大廳裏有許多看病的和病人家屬,都比較好奇的盯著我和警察,至於有沒有拍照的就不知道了。在明亮的門診大廳裏,我看清了我自己這樣像狗一樣被鐵鏈拴著,被警察押送著,許多市民在看著,我當時已經很麻木的心理還是被刺激出屈辱和痛感。我在東區醫院精神科病房被關押期間,看到報紙報道有個印度籍搶劫重犯(後來我又查了一下叫文子星),因為很是凶悍,送往法院審理時由許多警員押送,也是被帶手銬腳鐐。我想,我一個弱不禁風,也沒傷害他人,沒有違法犯罪,維權失敗不得已才自殺的受害者,怎麽也是重枷加身,手銬緊扣,雙腳戴鐐,腰上還拴著鐵鏈?

    兩位警員拉著我坐在四周人少的一片區域的椅子上,其中一位去和在醫院大廳裏的保安還是警察去交涉,過了一會才回來,然後拉著我去那個我前麵提到過的(我割腕後被送瑪麗醫院時)類似於初診台的地方。那位接診的醫生問我哪裏不舒服,我說可能是中暑了,而且還頭疼。然後她讓我測體溫,還拿出一張紙,問我的頭疼屬於上麵的五個級別的哪種。其實我頭疼主要是焦慮和太熱造成,本身不很疼,我就指著中間那個(三級)。然後她就給了我一張紙,寫的是排隊的號碼。我雖然有氣無力,但還是對這位醫生道謝。然後我就被兩個警員拉走了。

     兩位警員把我拉到門診大廳左側沒什麽人的一片空座那裏坐下,I警坐我旁邊看著我,J警坐在不遠處翹著腿看手機。我看了下醫生給的紙片,上麵說我可能還要等到淩晨兩點半之類。而這時候已經是淩晨了,但瑪麗醫院還是有這麽多人排隊看病,不過沒有那天白天人多。

     這時候我幾乎已經虛脫了,從早上6點到這時,超過18個小時沒有睡覺,而且坐警車、急救車奔波勞累,最重要是在羈押間和羈留室站著(根本坐不住),這麽多折騰讓我感覺渾身癱軟、精神崩潰。我這時隻想著千萬不能喊叫、有反抗動作,否則又會被送回精神病房,最後的一天一定要忍下去(雖然也不一定是最後一天)。然後我雙腿不停的抖動,不是因為冷,而是緊張焦慮。我以前遭遇校園暴力的時候,曾經有過長期失眠的狀況,兩天沒有睡覺。我這時候的感覺就跟幾天沒有睡、又勞累又饑渴一樣的狀態。然後還要這麽煎熬的等待。

    雪上加霜的是,手銬銬的非常緊,勒的我兩個胳膊肘部疼痛不已,稍把手銬挪一點就卡住挪不動了。我知道手銬可以調節鬆緊,警察對我的銬法,無異於對犯了重罪的犯人。除了手銬,腰上和腳踝上像“狗鏈子”一樣粗長的鐐銬更能證明這一點。我在精神病房關了23天,已經比較麻木和順從了,但被如此像狗一般拴著,我還是非常能感到屈辱的。這我前麵已經說了,在此我再說一遍,我感覺不多。那種痛苦與屈辱,語言形容不盡,真的經受過才會知道。而且,這一栓,從出警署到醫院、在醫院等待、返回羈留室,前前後後至少栓了三個多小時。當然,手銬也勒了同樣久的時間、同樣長的疼痛(除了中間見醫生和上廁所鬆開過幾次)。

    那我犯了什麽罪?沒有。香港警方也未對我做出任何指控。我做的事情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公眾利益了嗎?沒有。我在中聯辦割腕,是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而且是去了很多機構求助、呼籲無果的情況下,自己瀕臨身無分文境地下,不得已才選擇割腕。我是受害者,受害者啊。我從不同意“我弱我有理”,也不認為受害者就應該被百般遷就,但受害者難道該被如此惡劣的對待嗎?我從小時候遭受家庭暴力,我姑姑對我毆打、恐嚇;到了初中之後,因為沒上小學和家裏特殊情況,又不適應學校,遭遇了斷斷續續長達七年、其中有兩年極為嚴重的校園暴力,還夾雜網絡暴力,因此高考失敗,痛失進入知名院校的機會。後來又有兩年沉浸期,我飽嚐世事艱辛、各種不公,以及貧困。

    於是我才奮起維權,四處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從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底(也就是我在西區警署羈留室時、文中的此時),我抗爭了近兩年,撰寫那麽多關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分析文章及呼籲和懇求的信件,到處找政府機構、媒體和知名人士,寄遞EMS郵件,發送電郵,我嚐試了一切手段。我是在做好事啊,是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啊,當然我有報仇、改變命運的私心,但歸根結底我做的事情不應該嗎?呼籲的問題不重要嗎?在這個過程中傷害到誰的合法權利了嗎?如果讓社會廣泛關注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治理,這難道不是急需的大好事嗎?

    那我為何遭遇如此的對待呢?在精神病房被當成病人沒有尊嚴的被關了23天,被護士盧偉傑欺淩,還要忍受醫護人員的管束,又在警署羈留室受苦受熱,去醫院就醫時被粗大的鐵鏈拴著、手銬緊銬,像一條狗,或者一個重刑犯一樣,這合理嗎?我一腔熱血、身體力行,與不公抗爭、揭露黑暗,然後換來的是這樣的淩虐。這不是黑白顛倒,那什麽才是呢?

    身體的傷害還在其次,這些虐待對於我精神的摧折,才是長期而酷烈的。不僅在此時,在我返回大陸後,這些傷害的後遺症都爆發了。即便到了現在,我精神時不時仍受困於當時在香港留下的這些創傷。

    後麵的經曆我在本文後麵再講。回到瑪麗醫院我遭罪的場景吧。

    僅僅隻有前麵那些痛苦嗎?不止。因為我的鞋帶和襪子被收走,我隻能赤腳穿著運動鞋。在瑪麗醫院坐了不到半小時,本來就已經泡腫的腳更腫了,鞋裏全是汗水。我把腳拿出來放到外麵,J警立即過來(應該是聞到味道了),看了我的雙腳,說,“這醫院是公眾場合,不允許把赤腳露出來”。我解釋是因為被收走鞋帶和襪子,腳在運動鞋裏泡腫了,然後我又把腳半放進鞋裏,說“這樣可以嗎”,J警沒說什麽就走了。後來過了很久,我的腳泡在濕鞋裏實在受不了,然後我又把雙腳伸出來放鞋上,詢問J警說“我就把腳拿出來一會,實在難受”。他說,“你愛這樣就這樣吧”。我坐的附近沒有什麽就診的市民,所以我就赤腳了一會。

    再往後,我想起東區醫院還開了藥給我,包括治療抑鬱的和助睡眠的。而且我在警署時,警員答應把藥從我包裏拿出來送到羈留室讓我吃下。但現在我到了醫院,這藥怎麽辦?然後我就問J警,他又是大聲訓斥我說“我們隻會讓你在這看病,吃這裏(瑪麗醫院)的藥,其他地方的藥不許吃。你回到大陸之後愛怎麽吃怎麽吃”。這句話不僅說明了他們警署不僅內部溝通不暢,也基本證明了我前麵的判斷,也就是他們隻是避免我以及類似情況的被拘捕者在他們羈押期間不出事,至於離開他們掌控、回到大陸,是死是活就不管了。

    此後,這位J警態度緩和了一些。他說,“你看到了,這裏的人都在排隊等著看病,我們也要等著”。然後他又說,“大陸公安執法也是這樣很嚴厲的(意思是把我這麽銬起來折騰)”,“我回去會告訴他們給你換個房間,明天就送你回家了。以後啊,不要再來香港了”。然後又坐回去了。而I警則基本沒有和我說過幾句話,一直處於沉默模式,處理我的事情的決定權都在J警那裏。

     說到這裏,我前麵還提過在瑪麗醫院(也就是我剛割腕後)被醫生要求送進東區醫院精神病房時,遭遇一個胖警員威脅的事。這也讓我思考,香港的警察有沒有配備執法記錄儀呢?我後來做了相關搜索,看香港警務處官網上說,從2006年起港警已開始配備“隨身攝錄機”,2014年擴大了使用範圍。但是記錄儲存期隻有31天。另外,我看見不少關於香港警察於民眾、示威者、記者衝突的事情,沒有看到另一方要求警方提供執法記錄儀的事件。所以,現在到底有多少香港警察配備了執法記錄儀,我不知道。而威脅我的那個胖警員和這個態度惡劣的J警員身上一堆東西,但是我認不出哪個是執法記錄儀,能認清的隻有手槍和對講機。而且即便有,如果隻儲存31天,而且被拘捕者無法請求留存證據的話,有記錄儀和沒有也差不了多少。

    等了大約一個半小時,護士叫到我的號了。可能晚上人比較少吧,所以比紙條上提示時間早一些。兩位警員押著我去了指定的診室。我進去之後,看見一位醫生和好幾位護士在房間裏。醫生拿出聽診器聽了聽,看見我手上的割腕傷疤,還有手銬腳鐐,就問怎麽回事。這時我下意識回頭看兩位警員,問J警,“我可以講嗎(這也是被精神病房醫護和警方“馴化”的表現,不敢自己做主而是請求管理者同意)”?他說,“你想怎麽講就怎麽講”。然後我才對醫生和護士說,我在中聯辦割腕自殺,然後被警察拘捕,剛從東區醫院精神科出來不久,又被關在西區警署羈留室的大概情況。他問我現在主要是什麽感覺,我說現在有些頭疼,主要是羈留室太熱,沒有冷氣,感覺像中暑。但坐上急救車、來瑪麗醫院之後,就不熱了。我說在羈留室還有巨大噪音,睡不著覺。

    醫生說,我隻能給你開治頭痛的藥,至於沒有冷氣、噪音很大,那他沒辦法。我說能開一份助睡眠的藥嗎?他說可以。我表示了感謝,然後醫生讓我出去等。過了十幾分鍾,醫生把藥開好了,兩位警員又押著我去診室拿藥。然後我就在門診大廳把治頭痛的藥和安眠藥都吃了。但這時警察並沒帶我離開瑪麗醫院。過了好一會,I警才問我,剛才醫生是說讓走了嗎?我說應該是吧。然後警察才帶我回到西區警署。

    回到警署後,我又向J警抱怨噪音太大,他說“你太敏感了吧,我在這(辦公室)就聽不到啊”,我心想你在辦公室又不是半地下的羈留室,所在位置和封閉性都不一樣,你當然可能聽不到,但不代表我聽不到。但又不能頂嘴,隻能說“是不是可以換個房間了”?然後他就給我調了一個房間,離風扇近了一些,但外麵汽車的噪音還是很大,不過後半夜車稀少了許多。然後我也沒辦法了,就湊合著吧。然後在蒸籠般的羈留室蓋著毯子翻來覆去睡不著。過了至少半小時,可能是安眠藥起作用了,我不知不覺才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時,應該是早上6點-7點左右,鐵柵窗戶外麵有了一些光亮,更有了更多的汽車聲和鐵軌撞擊聲,我就是被這些噪音“叫起來的”。這時換上的一位看守我的警員幾乎完全聽不懂普通話。我問他幾點了,能不能出來洗洗手(洗手台在外麵過道),以及我什麽時候能走,他一概搖頭聽不懂。我就這麽滿臉大汗的在羈留室踱步。一邊走動一邊在心裏想著,一定要堅持下去,很快就會離開這裏了。雖然這時我疑慮周六會不會讓我回大陸,要再關到星期一就不知道我會怎樣了。

    過了一會,一位警官過來巡視,我向他提出洗一下臉,他聽得懂普通話,讓看守我的警員打開鐵柵門,我立即衝到洗手台用水衝了一下手和臉。然後送來了早飯,是三明治,我幾口就吃完了。

    又過了大概一個多小時,一位警官進來,對我說,再過1個小時,我就可以“回家了”,警察會帶我去入境處。這時我精神才放鬆下來,哪怕我並沒有什麽“家”可以回。雖然回到大陸,會發生什麽後果,會不會立即被收押,我完全不知道。但我在香港精神病房和警署羈留室受的罪足夠多了,我一分鍾都不想呆了。

    大約上午9點-10點,終於有兩位警員來到羈留室,說送我去入境處。然後又一次給我戴上手銬,緊緊的銬住我的雙手,不過沒有腳鐐。然後帶著我離開了這個充滿噪音的蒸籠羈留室。

    ()不離奇的在港尾聲:離港前的最後幾小時

     終於要離開了。進了警車,雖然手被勒的很緊,但不熱,而且正在向自由行進,哪怕回陸後可能又入陷坑。

     押送我的警察好像有4個(或者3個、5個?太久記不準了),不知我算什麽重犯,對我如此陣仗。警車一路上橋下道,走了很久。這時候我在想,回去怎麽辦呢?我想到那些同學,曾經對我好的同學,是否願意再幫我呢?這時我已經感到,回大陸最可怕的就是孤立無援。我需要有人,尤其熟悉的人幫助我。在精神病房和羈留室被關押、虐待後,我對於得到關愛、保護,有無比的渴望。經曆了這些陌生人的冷漠、殘酷,甚至欺淩、虐待,我很想從熟人、朋友、同學那裏得到慰藉、嗬護。雖然冷靜下來想,這很難實現。現在相對安定之後想,就更覺得不可能了(當然,我安定下來後,也不怎麽需要為個人生存求助了)。如果他/她們早就對我很好、足夠關心,我還至於走到今天這一步嗎?但在當時,我一心希望得到幫助,一心想要溫暖。至於我父親,我也想得到他的關懷,但我知道他能力有限,後來證明果然如此。

     幾乎我這一輪“心語”想完了,車還沒到入境處。香港雖然看起來不大,警車走的也是人少的路線,但路途卻還是很漫長。我手腕被手銬勒的生疼,皮都破了。我問他們還要多久,他們說快到了。然而並沒有“快到”,而是至少又走了大半個小時,才到了一個類似倉庫工棚的地方,後來我才知道那就是入境處的遣返辦公地。然後汽車又在這左轉右倒,折騰了半個小時才開進入境處辦公室後麵的小門旁邊。在這通倒車中,我還看見有“懲教署”字樣的車在旁邊,看來這就是遣返各種“不三不四”的人的地方,我作為維權者也位列其中了(當然林先生說過,有不少大陸維權者都來過香港,估計都是被送到這遣返的吧)。

    終於停下車了。幾位警察從一個小門把我押送進了這個很像大棚子的地方。進到這裏之後,警察和入境處人員做了交接,把我的兩個包都還給了我。然後很坦然的卸掉我的手銬。我下意識的表示了感謝。他們也就離開了。此後沒幾分鍾,我就被關到一個很大的鐵籠子樣的羈押間(姑且這麽稱呼吧)。這時我手銬腳鐐全沒有,也基本無人看管(入境處的人員都在較遠處低頭辦公或四處忙碌),如果想撞牆自殺、用提包的帶子勒頸自盡什麽的,很是容易,比在羈留室或者在瑪麗醫院手銬腳鐐加身時容易太多了。但警察就不管了。送到入境處,他們的職責就完成了,如果我自殺,和他們毫無關係。當然我那個時刻並不想自殺,我說這些,是講警方、精神病房醫護的虛偽。他們隻是在自己負有責任的環節用過於嚴酷的手段防止自殺,不惜傷害當事人身心。但他們真的關心當事人生死嗎?當他們交接完成,毫無顧忌的就把我手銬解開,然後揚長而去了(當然,即便人在此後自殺,也比把人關起來受罪好上百倍,至少解脫了)。

    很快,入境處人員送來一份盒飯,是米飯和雞腿之類,還有一瓶礦泉水。我一口氣全都吃喝完了。然後我問外麵的工作人員,何時遣送我回大陸,對方告訴我不要急,會讓我和下一批遣送者一起走。

    我在羈押間無聊,想打開手機、拿出寫的材料,結果發現香港警方把這些全都用結實的塑料袋徹底密封了,根本打不開。連我的人民幣和港元、銀行卡,全都封了起來。我連咬都咬不開,更撕不開。而且我也不方便在羈押間大動作撕扯這些塑料袋,說不定又違反什麽規定被懲罰。我就向工作人員詢問並索要剪刀拆這些塑料袋,對方不給,說“會給你們統一拆封的時間的”。

    然後我就在羈押間來回走動。牆上寫著一些阿拉伯文、英文還有別的不認識的文字,大概是講入境處的一些規定。我沒心思研究這些,心裏想的是回大陸後怎麽辦?警方盤問時我應該怎麽說……不過我的心態和在精神病房與羈留室時很不一樣了。我進精神病房不到一周,我心裏就想“放我出去吧,我絕對不再維權了”、“放過我吧,我願意放棄理想,湊合著過日子”。但我在入境處羈押間時,也就是到了“半正常”的環境後,哪怕因為睡眠不足和PTSD,依舊暈暈乎乎,卻已經在想,隻要有機會,我一定會繼續為改變社會而奮鬥的,雙拳又握緊了,也敢表露本真的感情了,內心有一點點複原了,精神略微回到了本真、正常的狀態,而不是像被囚禁的犯人、“精神病人”那樣,處於完全無助、絕望、崩潰、麻木的狀態。(當然,這也是很諷刺的事。人本應該越在艱難時越有勇氣,但現實往往相反。我後麵還會寫到)

    這時,我看到柵欄外又押來一批女性,有十幾個人,應該也是等待被遣返的。看她們穿著打扮和神情,而且好像互相認識,我估計可能是在港從事非法行業(如色情方麵)的大陸偷渡/非法滯留人員吧。她們也是討生活的,很不容易。從根本上說,不也是因地域發展水平差異,她們生來身處貧困之中,才不得已到香港來找生存之路嗎?中國哪個大城市沒有許多這樣的女性呢?她們和男性農民工一樣,各種基本生存權利得不到保障、沒有尊嚴的活著。而且相對於男性農民工,她們更受歧視、更弱勢、更需要依附於人。不過我在入境處看到她們時,她們臉上也沒有悲傷或者痛苦,有些一臉冷漠,甚至有的還和旁邊的人談笑。我對麵的羈押間有兩個女性,一個年輕一個中年,時不時互相交談,也都很淡定。但誰又知道,她們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流過多少淚呢?(當然,或許我“自作多情”,人家並沒有“流過淚”,反而為有機會脫離貧窮而感到高興。哪怕,這個過程中有各種磨難與代價,受到多少剝削與欺淩,但她們或許已經麻木了、不在乎了)

    過了很久,入境處人員才打開門,帶我去了一個辦公桌前坐下。一位40多歲的工作人員給了我一張表,讓我填上個人情況,而我的港澳通行證、社保卡、身份證等證件已經由警方交給他了。我說,你們是要把我移交給大陸公安嗎?他說不會。他還說,我們會給你方便,讓你以旅行者身份正常通關回到大陸。也就是我自己走回去就行了。我很高興,至少沒有被直接遞解給大陸公安,或許可以免於被追查。我連聲道謝。但我還是有所擔心,這時又想到政治避難的問題,就問他,我想向聯合國難民署申請政治避難,我想去歐洲例如法國,我是否可以在此向入境處提出。他似乎沒聽懂我說的話一樣,指著我的證件說,“你有這個‘社會保障卡’可以在大陸申請簽證啊”。我沒明白他的邏輯,以為他沒聽懂,又重複了一遍我要申請政治避難的話,我還強調在大陸可能受政治迫害。然後他又指著社保卡說,“你用它申請簽證過去啊”,然後臉上還露出比較意味深長的神色。我這時才反應過來,八成他是在裝糊塗,故意回避我提及的政治避難問題。至於他為何拿我社保卡說事,可能他不了解大陸社保卡的性質,把它當成我在大陸的重要財產證明之類的了。然後,他說會讓我跟著下一批被遣返者一起離開。我也識趣的不再追問了。

    辦完手續,又把我送回羈押間。等了一會,入境處的人終於帶我走了。跟我一起的,還有大約30個人。這時入境處人員又給我銬上了手銬,不過比警察的鬆多了,基本就是個形式。因為我材料太多,還有一個包因警察給各種東西套了太多塑料袋已裝不下,他們給了我一個木箱。我一個提包一個木箱,又有手銬沒辦法拿,一位入境處職員主動幫我拿著木箱,我表示了感謝。

    然後,我和其他被遣返者坐上了一輛中巴,離開了入境處。一位入境處女職員告訴我們,要送去羅湖口岸。期間,她多次要求我和其他人不要掀開窗簾向外看,不知道是因為我們這些人有礙觀瞻還是什麽別的原因。

    一路無話,也不讓交頭接耳,被送到了羅湖口岸香港這一側的一個休息間裏。入境處人員把所有人手銬都打開,然後讓大家在這把包都拆開。我這才發現,其他人和我一樣,各種物品也是被警方全都一件件封存起來了。然後大家連撕帶咬,扯開這些物件。有的人先拆了封著的鑰匙扣之類的,然後直接用上麵的指甲刀割開,大家互相幫助,就把袋子全扯開了。

    因為警察把我的東西分了十幾袋,連港幣的硬幣都粘貼起來,還把手機卡和手機分離、銀行卡被粘的很緊,僅僅整理這些就花了很久。然後我又把那些提及政治和個人避難求助等敏感文件(如給泛民的請願信、求助信、情況說明)都扔掉,隻留下《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等不敏感的東西。可能就是在這時,我把東區醫院開的轉介信丟失了(這是當晚我在深圳才發現的)。可能轉介信混雜在這些文件裏,我當時根本沒有從被關押23天的惡劣精神狀態中恢複正常(當然後來很久也沒恢複好),又因睡眠不足,頭暈目眩,剛剛自由後要虛脫一樣,所以丟了包括轉介信在內的好幾件書信(不敏感的文件)還有卡片。不過主要的證件、銀行卡和錢沒有丟失(這些被警察都弄到一個袋子了),還有在中聯辦前自殺時沒用上的國旗也在。我自殺時那個手寫的遺書也沒了,但不是丟了而應該是被警察沒收了,因為我記得6月7日在瑪麗醫院時他們就封存了那個帶血的、背麵是《熔爐》劇照的遺書。“我們一路奮戰,不是要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但我一人奮戰,卻已被世界(或者說我所接觸到的世界)摧殘的心傷身疲,被結結實實的“改變”了,而且是實實在在的壞的改變。

    整個整理過程用了幾乎一小時。等到所有人都整理完,入境處人員才讓大家陸續離開。我拿著港澳通行證,按照入境處那位工作人員說的,自行刷卡通關,然後果然過關了。這時是6月30日,大約下午4點。距我5月28日下午抵港,已過去了33天。其中的10天,是在四處求助卻無助的奔忙中度過;還有23天,則是在絕望的牢獄(我始終認為精神病房就是一種牢獄)中屈辱的熬過。但似乎終於“過”了,過關了、也過了這場劫難了。真的是“過去”了嗎?(後來發生的事情,讓我發現自己並沒有真正擺脫香港的問題、東區醫院的問題。相反,這件事及自己必須的反抗,會長期的進行下去。事情遠遠沒有結束)

    在大陸,等待我的是什麽呢?會有公安/國保的問詢與傳喚、地方政府的截訪嗎?捱過鐵窗中的驚悸,返回“平凡的世界”,卻為何又屢受屈辱、幾近毀滅呢?相比在香港,我的生活、經曆,“好起來”了嗎?

    (在我寫作本文期間,2019年下半年發生了震驚世界的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及衍生的一係列事件,包括大量的暴力事件,讓我對香港及大多數港人的看法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不過前麵的內容除了加注和個別字句增刪外,其餘內容不會做改動。而關於香港發生的這一係列動蕩,我會在文末和另文寫出我的看法)

    第六章 “平凡中的殘酷”--未知的危險、已知的危機、舉步維艱下的伶仃

    (由於我現在已公開自己的政治傾向,為保護部分不便於透露姓名人士的隱私,皆以姓名首字母代替。如前文涉及的人員一樣,如有權威媒體或值得信任的人士,在不對當事人造成可能的危險的情況下,希望了解相關人員真實姓名,我當然可以告知。同樣因此原因,以下內容不得不省略一些我的經曆、談話內容、事件情節(其中有些還很關鍵)。同樣,如以後涉及到必要披露,我也可以在不對當事人造成可能危險的情況下,對權威媒體和值得信任的人士講出)

    (一)在深圳短暫的逗留與不確定性下的焦慮不安

     我通過羅湖口岸後,還是暈頭轉向的。也不知走到了哪裏,看到了有港幣兌換人民幣的櫃台。然後我把剩餘的港元都兌換成了人民幣,大約好幾百元。然後我又漫無目的的走,找到了一片人相對少的地方蹲下來休息。然後我就開機給父親打了電話,告訴他我已經出了香港到深圳了。我父親急著讓我回去,而我不知道河南地方政府會如何對待我,而且那個家也沒辦法回,我現在更是不敢一個人住新鄉市的出租房了。驚魂未定之間,我告訴父親我晚些時候再回去,先和林祖明先生介紹的社工見個麵再說。我還告訴父親,希望他寄過來錢,一個是把螞蟻借唄的欠款(當時借款為了湊夠赴港求助的機票,我等不及父親慢慢寄過來再攢。前麵已經提到此事,我死了隻能由我父親直接還了)先還幾百,另外就是吃住費用。我父親答應並叮嚀了我幾句,結束了通話。

    然後我開始聯係林先生給我在深圳找到協助我的社工。我首先給林先生報了平安,然後林先生把社工的名字和電話號碼給了我。就稱這位社工為D先生吧。我給D先生打了電話,告訴他我就是林先生介紹的河南的學生王慶民,已經過了羅湖口岸關卡,希望他來接一下。D先生答應說讓我在羅湖地鐵站一個出口附近等著,他過一會就來。

    這時的我疲憊的眼睛都睜的困難,直接坐到地上休息,整個人就跟流浪漢一樣。而自我通關後到現在,已經過了很久,並沒有公安之類的人員截留、盤查,無論眼觀還是直覺,也沒發現有人尾隨、盯梢之類。而且如果中共警方特別重視我,剛才在關口刷卡後就會被截查了。所以我心放下了不少。

    我坐在地上很久,D先生還沒有來。我又打電話,他說在路上。我心浮氣躁又昏昏欲睡,一會坐下一會來回踱步。

     1.與D先生的初次談話、重提對防治校園暴力問題的呼籲、我與父親的爭吵

    過了至少一個半小時,D先生打電話說到了,然後在地鐵口見麵了。D先生30多歲,說著略帶廣東口音的普通話,麵孔和善、語氣友好,很熱情的與我握手寒暄。他說是林先生囑托他接應我的,還讓我加了他微信(林先生此前給了我D先生微信,但不知為何加不上)。然後他帶我去吃飯,飯店已經記不清了,是那種套餐連鎖店類型的。我正處於經濟拮據狀態,但是還是充麵子想我買單,D先生說我來請,我也沒再堅持。說好聽的可以說我想盡禮節,不好聽的就是造作一下還是讓別人買單了。

  (以下是當時對話大致意思,並非一字不差。因時間久遠,內容與當時的談話原話會有一定偏差,但大致還是無誤的。此外,如本章前注明的,因一些因素影響,有些內容就一筆帶過了)

    然後我們邊吃邊談。我知道他是可能幫到我的重要人士,所以強打精神、竭力克製剛被釋放後頭腦的昏暈和睡意,一邊大口吃飯一邊認真和D先生談話。D先生很健談,說話很和氣也思維清晰。他告訴我,我的事情他已經聽林先生說過了,他會幫我暫時在深圳找個住處安頓下來。談話中,我也了解到他是做工運方麵的,對於學生、青少年方麵的事不太了解。我說我對於左翼、工運這些也感興趣,就和他閑談起這方麵的事情。然後談著談著,我就把話題引到校園暴力問題上,我說深圳或者廣州有沒有這種校園暴力防治的組織,除了求助,還是想把我防治校園暴力的呼籲、行動進行下去。D先生說,現在還沒有專門關注校園暴力的機構,但是有一些和青少年相關的組織。我說,那能不能組建一些關於校園暴力、青少年安全之類的組織(我主要指的是NGO即非政府組織,但是如果是政府機構願意提供資源支持防治校園暴力,那當然更好,我非常願意合作,無論其意識形態如何。在打擊如黑惡勢力犯罪、虐待和長期欺淩等刑事犯罪方麵,不應該因為政治原因不合作)。

     說到這裏,我很必要解釋一下為什麽我回陸後立即就再次要呼籲有關防治校園暴力的事。雖然我此時剛剛被釋放,驚魂未定,而且在香港答應醫生說放棄維權、好好找個工作重新生活。但實際上我會大陸危險重重,處境艱難,怎麽可能說放棄我的理想呢?而且我糟糕的精神狀態和身體狀況,又如何“找工作”、“重新生活”呢?我在本文第一章已經都提到了,我正是因為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而身心受創,各種因素疊加下無法正常學習、生活,才不得已走上維權之路,後來又奔赴香港。那麽我從香港“折騰”和“被折騰”了一個月之後回來,我的處境就變好了嗎?就能適應社會了嗎?經濟拮據麵臨絕境的情況改變了嗎?說一切照舊都是太樂觀,因為我後來越發感到了在香港受創導致的嚴重負麵影響。而更進一步學業因校園暴力失敗的損失、無法討還公道的屈辱,都沒有煙消雲散,更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又添了更多損失與屈辱。此外,因為我在中聯辦割腕並呼喊口號抗爭,我隨時還有被地方政府“維穩”限製人身自由、甚至被關進“黑監獄”和精神病院的可能。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不得不抓住一切機會,重提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做一點是一點。

    回到和D先生的談話。我在提及希望成立防治校園暴力的NGO時,還說,像工運、女權、同性戀權利人士和組織,能否利用他/她們的資源和經驗,幫助、扶植校園暴力受害者成立相關組織。我內心是很希望進步力量能夠聯合、協作的。D先生怎麽回複的記不清了,大概是說很難實現吧。他還說,有很多事情要慢慢爭取,很難很快取得成果。他舉例說關於外地在深圳的工人的某項社會保障,工運人士和工人也是爭取了好幾年(最後成功了沒有我已聽忘了)。我何嚐不知道這些,但是我處境危險,已經很難再等多少年什麽的了。而且我已經為此奔波了近兩年,並沒什麽成果。這些我沒有說,我隻是說現在校園暴力很嚴重、很普遍,急需治理。D先生說,校園暴力問題是個問題,但是可能不同的人感受不同(他的意思是不同人對校園暴力本身的認知不同、遭受校園暴力的人感知也不同),有些人就會很受傷害,但是也有一些不覺得嚴重(大致意思)。這個我當然理解,也很清楚,除了“幸存者偏差”,還有家庭和學校教育、社會風氣等多種原因。這些我在自述、關於校園暴力的分析文章中都已經細致說明了。

    我說,那不管怎麽樣還是要推動防治校園暴力。然後我就又重複了那些對許多人說過(發信件講過)的校園暴力如何嚴重、危害多大的話。我不厭煩一次次重複,不過有些人可能一遍都不想聽、看。不過這位D先生還是相對有同情心的。他說,這需要策略、需要時機。他還以崔永元爆料範冰冰等人逃稅的事情為例,說明想引起輿論關注、達成目標,需要策略、方式方法。我那時雖然強打精神,還是頭昏腦漲,一開始聽他說“秋員”,我沒反應過來是誰,聽了一會才知道是說“崔永元”不是“qiuyuan”。這些我也知道,在香港精神病房裏我也看到相關新聞了。我何嚐不想有策略、抓時機,可是這也是需要一定條件(例如身份地位、影響力和話語權、金錢投入、更多人及時聲援),沒有這些,我奔波那麽久,窮盡所能,嘔心瀝血,不還是落敗了嗎?當然,我還是很感謝D先生的好意。隻是,似乎他沒什麽辦法幫我。

    此外,我又重複了對馮愛玲女士和林祖明先生講過的那些擔心,就是如果被拘捕怎麽辦。他說的和林先生的說法差不多,就是找律師辯護等方麵的。而且他安慰我說,我的情況不算嚴重,應該不會有什麽事。他還說,看我的精神狀態,不像是精神病。其實我那時倒真的有創傷後遺症了,隻是強打精神支撐。

    這時,他給林祖明先生打了電話,說“阿明啊,我已經接到你說的這個學生了……”等等。他和林先生通完電話後,建議我也給我父親打個電話。雖然我剛打過,不過再打一下也沒什麽,雖然我知道肯定不會和諧。

    撥通電話後,我父親還是扯著喉嚨說要我趕快回去,要我坐高鐵回去。我說晚上沒有高鐵了,而且我不想回去。我一是擔心回到河南就會被地方政府或警方控製。我在香港中聯辦割腕,究竟會對我在大陸處境有怎樣影響,充滿不確定性,立即回去不安全。另外就是我還想在深圳尋找相關機構人士支持,最好是有一個落腳之處。即便政府或警方沒有把我拘禁,隻是傳喚、訓誡,那也是個不定時的炸彈。我性格又執拗,一言不合就可能把我抓起來,然後我更應對錯誤,惡性循環。(當然在深圳也可能被抓,但畢竟在羅湖口岸沒事,我也不至於被“跨省”)

    但這些我父親完全不能理解,甚至說他頭腦中根本沒有這些概念。我說不回去了,也用比較通俗的言辭解釋了一些原因,但他就在電話另一頭一直大喊不停,一定要我回去,說今天不能回去就明天一早回去……然後還問我是不是被什麽人控製住了。我想,我回去才有可能被控製住呢。然後就激烈的爭吵了起來,我聲音也高到自中聯辦割腕、進出精神病房和警署羈留室以後這些天的最大分貝,附近桌子食客都能聽見爭吵。然後D先生說讓他跟我父親說幾句,我就把電話給了他。然後D先生就在勸告我父親,希望我父親尊重我的意願在深圳多休養幾天,還讓我父親留心這幾天家附近有沒有什麽可疑的人(就是國保之類)。但是說了半天,交流也很困難,我父親也聽不進去其他人勸,不過至少不用爭吵口氣說話了。然後D先生讓我接過電話,告訴我好好跟父親說。我用溫和的口氣告訴父親,我在這待幾天再回去是有好處的,這邊也有人接應了,而且我早晚還是要回去,希望他放心。然後我父親說那你待幾天後一定要回來,我隻好答應,然後掛了電話。

    然後我就告訴D先生,我說你看,我家就是這樣的情況(而且其實這時相對輕的情況了)。然後D先生表示理解,還勸我要多和父親耐心溝通,不要爭吵。這時候飯也早吃完了,他說送我到市區找個旅館休息,我毫不猶豫就答應了。因為我很恐懼,如果警察或國保上門,我一個人應付不了。他沒有帶我坐地鐵,而是去排隊等出租車。這時我心情有些複雜,因為我缺錢,坐出租車貴,剛才吃飯被請,這又請一次不合適,我自己又舍不得車費。但是又不好意思駁D先生麵子,也就答應了。

    在排隊等車時和乘坐出租車的路上,我繼續和D先生談關於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工運及其他的事。此外,還談到了關於我抑鬱症的診療問題。我是很渴望得到良好的治療的,但絕不是香港東區醫院精神科K4病房的那種“治療”,而是有人身自由的接受診療,包括服用藥物。D先生告訴我,深圳最主要的治療精神疾病醫院就是康寧醫院。我此前還了解過港大深圳醫院,我問他那個醫院怎麽樣,他說也不錯。不過討論這些,我下意識的回避了一個問題:醫療費用如何承擔?越是好的醫院,醫療費用越高。而我更不希望被關進那種囚籠式的精神病房(據說那種病房倒是帶收容性質的免費住院,但環境如同地獄)。所以,我很想得到診療,卻沒有錢。錢,真是特別重要的東西。後麵的一係列事情都和“錢”有關。

    2.強撐下的消耗式拖延與國保疑雲

     出租車開了很久,才到了一個地方。不過那時已經一片漆黑,我也不知道是什麽地方。還是D先生付的車費。D先生帶我去的好像是一個他朋友住過的國際青年旅館。但是到了之後,服務員說已經客滿了。而且我看了下標的價格,都很是不低。可能D先生不了解我的經濟狀況吧。這時我的心情比剛才在出租車上還糟糕。一方麵,我不敢住在像以前新鄉市那樣的小旅館,很是擔心個人安全(我現在回想起來,這時我出現的擔心、恐懼已不僅是對現實的憂慮,而是因在港被關押23天加上各種虐待,PTSD發作,導致下意識的對一切不夠安全的地方感到恐懼);另一方麵,價格過高的旅館我根本住不起。最後我想了一個對我不是長久之計但短暫更安全的選擇--住如家酒店。前麵已經提及,我在大陸維權期間,住的大多都是30-50元的青年旅館,極少住這種中產出遊出差住的中檔旅館(在香港是例外,沒便宜旅館隻好住相對價高的)。哪怕相對而言,如家酒店已經是好點的大型連鎖酒店中幾乎最便宜的了(但對我是極大的“破費”)。

    或許下意識想的是待一天相對安全的地方算一天,我就告訴D先生我選擇住如家酒店。D先生也覺得這是性價比合適的選擇,還說他有如家的會員卡可以打9折,就查詢附近的如家酒店,還打了地圖上的電話詢問。問的第一家也是客滿,而另一個位於西麗的如家酒店則還有單人間。我想要走過去(省錢),D先生說還有一段距離,還是叫了出租車。這次下車時,我搶著付了錢,不過比剛才那趟遠程的車費少多了,好像二十塊左右。我實在不好意思讓D先生一直買單。

    到了如家西麗店,服務員除了登記身份證、付款(這個當然是我自己付錢和押金),還讓我在一台機器前麵拍照(或者是人臉識別?反正第一次在酒店遇到這個程序,可能是我很久沒住大型酒店不了解這些新設施吧)。我想,如果我在香港的事已經被傳回大陸得到重視,那即便沒有在羅湖口岸拘捕我,現在住宿登記後,說不定就上門了。

    登記後,D先生送我到6樓房間。我問他如果一會有警察或者國保人員來怎麽辦?他說當沒聽見不開門就行了。關於這種說法做法,我在牆外看過不少。都是說對這種行為可以不開門。但是我總是想,這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甚至躲不了一天。自己總是要出門吧?而且也有直接破門的例子。如前麵我提到的那位陳女士,在武漢圍觀秦永敏案開庭時,就被國保破門而入。所以我總感覺這種辦法類似於戰場上給吉普車蓋帆布,沒有多少意義。

    在房間,我才意識到自己這兩包東西太多了。雖然在羅湖口岸香港一側已經扔了一些,但是還有大量材料,又多又沉不便攜帶。於是我把這幾百頁的材料,還有那麵國旗,還有一些零碎的東西,都交給D先生幫我保管一下,他立即就答應了。然後我一件件整理時,才發現東區醫院給我的轉介信丟失了,我回憶了一下,應該就是混在那些敏感文件中落在口岸了。其實那個東西對我當時並不很重要,畢竟是個英文信件,即便我在大陸求醫,醫生也不會看這個。但後來才後悔那是一件很重要的證物,涉及到非常關鍵的事情。不過當時沒想太多,隻是翻找發現沒有,就給D先生說了一下,他也說如果不重要就算了。把材料交給D先生後,我隨他下樓告別,內心忐忑不安。D先生說,不要太過擔心,不過也別太大意,還是要注意一下,我的事(在中聯辦割腕)還是有點影響的。然後我和他揮手告別。

    D先生走後,我先去藥店買了紗布。前麵提過,我的外套已經丟在了中聯辦不遠處的那棟樓過道裏,因此現在我隻有短袖T恤,割腕處的傷疤清晰的露著,傷口的位置讓人一看就知道是自殺導致。這在此前被關押在精神病房和警署時都沒什麽,但是到了外麵普通人的世界,這就太顯眼了。因此我買了紗布想包紮住它。藥店的服務員還推薦我一瓶好幾十塊的藥水讓我配合紗布塗在傷口,我當時困的暈頭轉向,很順從的就買了。不過後來我懶得用,完全浪費了。

     自從回到羅湖口岸深圳一側,除了打盹,就是專心和D先生談話,根本沒有注意街市和人群。當我出了藥店,看見熙熙攘攘的人流,才感到自己回到了人間。自從6月7日中午在中聯辦自殺,我就一直處於被禁錮的狀態,從沒有自由。吃什麽、穿什麽、什麽時候起床什麽時候睡覺,都是被強製安排的。現在,我終於可以自己買東西,更可以隨意走到哪裏,而不是被拘禁在精神病房或羈留室那樣的牢籠。但現在自由了,一時卻又茫然無措,感覺是從新來到這個世界似的。無論心理上,還是身體的直覺,都似乎與這個世界有了一層隔膜。可能對於許多常年在政治抗爭一線、經常被拘捕、判刑的抗爭者而言,23天的拘禁根本算不了什麽,出來之後“還是一條好漢/女豪傑”。但是對我這樣精神脆弱、身體也很差,而且是第一次被關押的人,23天的與世隔絕,已經讓我精神、心理出現了各種變化(當然都不是好的變化),PTSD隻是一方麵而已。

     我感覺剛才沒有吃飽,又到了一家快餐店買了份蛋炒飯打包。我終於不像在精神病房那樣,吃什麽都要別人安排,不管合不合口味都要吃,加飯還要求告;而是想吃什麽吃什麽,想在哪吃在哪吃,想怎麽吃怎麽吃。

     當我拎著買的飯和紗布回到如家酒店,出現了一件有點可疑的事情。有一個20多歲的青年男子,坐在如家酒店大廳靠電梯的椅子上看手機。然後當我站在電梯前等電梯下來時,他一動不動。但是電梯門打開後,我剛往裏走,這個人就立即從椅子上起來,進了電梯。然後我按了6樓,他沒按。我心一下子緊張起來,我說你也要去6樓嗎?他說是。然後我也沒敢再試探問更多,忐忑不安的到了六樓,然後他往別的房間走去,我回到自己房間。

     然後我立即就用微信把事情告訴D先生。D先生問了詳情,說不要緊張,如果半夜有人敲門,不要搭理就是。這時我剛剛緩了一些的心境一下子就惡劣了。我想,我不會一輩子都要生活在這種監控、騷擾,甚至還有傳喚、訓誡之下吧?其實不要說一輩子,哪怕一年半載,我都會被真的逼瘋。此前我也看過如709律師家屬、上訪維權者被跟蹤、騷擾的事情,有些還有視頻,跟蹤、騷擾者長相和舉止都跟流氓一樣。被這樣的人時常跟蹤、訓斥,我不瘋了才奇怪呢。尤其是我遭遇校園暴力,有過類似經曆和心理陰影,所以我更難承受得了。

    我想洗一下澡冷靜一下。然而我一邊衝淋浴,一邊腦子裏全都是未來要在被管控下生活的恐懼,腦子一片混亂和焦慮。

    但後來我一係列的經曆卻證明,這可能是虛驚一場,或者僅有這一次跟蹤。從第二天一直到我8月離開中國赴歐,再沒有發生過(至少我沒有再感覺和注意到)這種情況。或許那個人和我上電梯隻是巧合;也或者國保例行公事的來跟著看一下,看見我明顯不像什麽有危害性的人物,就放棄繼續跟蹤,也不盤問了。

    3.進一步求助遇瓶頸、多處求援受挫、決定冒險返回河南;和D先生的第二次談話

    雖然當時有許多擔心,但我實在太困了。我躺在床上不一會就睡著了。在精神病房,冷氣是恒定的,而在旅館可以自己調;在病房裏,我隻能和衣蓋著不是露頭就是露腳的薄被子,而旅館的被子可以讓我包住全身;病房的床鋪很小,我躺的姿勢還不能調整多少,而如家的大床我怎麽躺都可以……最重要的是,可以隨心所欲,沒有人管。複雜的解釋也不一定能被他人感同身受,簡單說就是:自由,是讓人愉悅的;不自由,是令人痛苦的。

    第二天我很早就醒來了(可能生物鍾已經在這些天被固定為早晨就醒了的原因),心情稍微寧定了一些。然後我就考慮下一步該怎麽辦。我第一想法還是求助,因為自己危機四伏、獨力難支,隨時可能麵臨不利情況。

    我這時想到林先生給我說的那位為“被精神病”辯護的H女士。我想,如果我“被精神病”而被抓進精神病院,那就隻能求助她了。然後我又在網上查了一下她的信息,她是北大法律碩士畢業,哥倫比亞大學的訪問學者,曾經幫助過多起知名的“被精神病”案例中的受害者維權。而且根據林先生的說法,這位女士現在就在深圳(否則林先生一開始也不會讓這位女士去接我)。這時我很想和她見一麵,然後講一下自己的處境,還有我在香港精神病房的遭遇,這對我對她都有好處。我講的個人遭遇可以讓她對精神病房內情、對被關押者處境更加了解,算是給她一個個人素材。

    於是我發微信給H女士,問她能否見一麵。她沒有回複。此前我曾經把個人的材料發給她,她也是沒有回應。而一開始林先生希望她接我,她同樣不願意。這些我能夠理解。作為一個對我完全不了解的人,而且又有那麽高的身份,不見我也是正常的。

    此外,我還在那幾天前後(具體時間記不清了)給H女士發信息,說“如果我被關進精神病院,希望你為我辯護”,她也沒回應。這也正常。我作為一個平民百姓甚至說算底層狀態的人,有什麽資格請求她為我辯護呢?現在想來,無論是希望和她見麵,還是請求她為我辯護,我這麽說話都是有些過於自我了。

    而D先生那裏,似乎一時半會也很難幫到我更多。雖然他和我談話一直很友好、熱絡,但是也止步於此了。而我在深圳,又不認識其他的人,D先生也沒要介紹他人,我也不好再問。

    況且,林先生說在鄭州也為我找了社工,稱他為Y先生吧。我想,鄭州我非常熟悉(前麵提到我經常去鄭州散心,對那裏很熟),如果在那有好人幫助和保護我,那更好。

    最重要的是,如家這裏住宿太貴,200多元一天,我住不起。而且我還想回去讓我父親還上我去香港借的款,不願意逾期太多(已經逾期10天,此前從未有過逾期)。而且我父親也說著急見我,我也想回去當麵講我的計劃、想法。至於回去之後會不會被河南地方政府控製,那就顧不得了。以當時在深圳的處境,我早晚也都不得不回河南的。

    於是我上午就開始訂火車票。可惜當時正是假期高峰,當天高鐵票都賣完了,隻能買第二天的。我又讓父親寄錢過來,然後我立即訂票,訂了7月2日下午深圳至鄭州的高鐵票。然後我告訴父親,讓他2日晚上到鄭州市接我(我不希望回到滑縣,更不希望去家裏)。

    這時候我想,我很需要再多一個手機號,以便於注冊微博、知乎等賬號,將自己遭遇校園暴力的事情公之於眾。一旦自己被關起來,或許能夠得到聲援,再不濟至少把信息傳遞出去了。於是我就去附近一個小的手機店辦了一張移動手機卡。不過這讓我後來又遭遇不小的麻煩,還間接導致更大的問題。如果早知道那樣我就去正規的大營業廳去辦了。關於發生了什麽問題,我到後麵再講。

    辦了手機卡,我就把那張卡放進小米手機(平常使用的聯通卡則在蘋果手機裏),回到如家酒店,坐在沙發上開始注冊微博、知乎、貼吧等各賬號。但是注冊好了,我卻猶豫了沒有敢發。因為我知道,當年校園暴力直接就涉及了十幾人,如果加上他們的狐朋狗友,流氓團夥,是有幾十上百人的。前麵我也說過,其中有些就是校園幫派、黑社會之類。他們人多勢眾、手段陰毒,我一旦公開這些,就可能被打擊報複。而且由於當年事情過了太久,證據也早就滅失了(其實除了網上曾經出現的那些照片和侮辱諷刺的言論(我當時沒想到有那麽嚴重和持續性惡果,也就沒保存那些證據),其餘的也沒有什麽物證,例如被毆打、用粉筆砸、圍著跟著我恐嚇威脅,這些都沒有物證。有些是當時沒有安裝監控錄像(例如2008年在滑縣抗大初中北校);還有的情況是,我當時多次明確提出查看和複製監控錄像,但是學校拒絕提供,說監控沒有開(2010-2011年在河南師大附中本部),哪怕我聽說他們平時經常通過監控抓不守紀律、午間玩講台電腦、談戀愛親熱的男女學生。我有次在班級去操場上體育課時請假在班,在教室黑板上學著老師那樣寫曆史課提綱,班主任關老師很快過來,說他在監控室看的很清楚,批評我不要走動。因此,我遭遇校園暴力被毆打時,他們很可能是開著監控的,隻是為逃脫責任、減小影響、包庇欺淩者,假稱沒有開而已),我一個人在網上憑自己說,當然不可能戰勝他們那麽多人。

    這些人即便不在線下威脅到我人身安全,在網上誹謗、圍攻,也會讓我處於不利境地,名譽被嚴重毀損。這也是為什麽從一開始我就選擇找正規媒體、知名人士求助,而沒有在網上自己發帖曝光的原因。而這些證據的缺乏與追責的困難,也是我寫出《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及《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的動機之一。我不想讓更多人重蹈覆轍(其實過去、現在、未來,已經和將會必然有許多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因為同樣缺乏證據等原因無法追責,已經有無數次“重蹈覆轍”了,隻是我希望不要讓更多的人重蹈覆轍)。在這兩篇文章中,我都提及了包括安裝無死角監控係統、延長保存監控時間、對網絡暴力加強追溯和證據固定的建議。內容較多,在此不詳述。

    因此,我猶豫了很久,決定先聯係以前跟我關係好一些的同學,看看他們能否幫助我。雖然理性分析那幾乎不可能,因為他們在學校看到我遭遇校園暴力,都是冷眼旁觀,現在我落魄至此,又怎麽可能幫助呢?但是當時我很是無助,而且不知道回到河南會發生什麽,因此決定嚐試求助同學,起碼在我被關進監獄和精神病院之前,把我該說的話公之於眾(雖然我把《自述》在內的個人材料發給許多人,但刻意隱瞞了那些同學,因為這些材料很容易流傳到那些黑惡流氓學生手裏),不能不明不白的死了或者一輩子被關而發不出聲音。

    當然,看到我猜測可能被迫害的嚴重性,許多人會認為我是過於擔心了。從我後來兩次出境、成功逃離中國的現實看,我當時對政治迫害擔心似乎是過度的。但是許多上訪者、維權者,尤其做出激烈行為的,被關在黑監獄、精神病院的不勝枚舉,我在前麵一些段落已經都提及過、舉過例子,不再重複(而且相關新聞也很容易搜索到)。中國缺乏法治,中共為了維穩更是沒有什麽程序和法律可言,處理事情很隨機,充滿不確定性,既可以讓你安然無恙,也能讓你生不如死。更重要的是,我在中聯辦割腕前,已經把實名的舉報信和其他簽字按手印的材料遞交給中聯辦;後來割腕時的遺書也有署名,割腕後和被警察控製時,中聯辦人員還出來拍了照,所以必然會有記錄。我在中聯辦自殺還算是不小的一件事,應該會傳回內地。此外,我在河南省教育廳和公安廳也有書麵上訪記錄。有了基本信息和照片,查詢和匯總我的上訪、出行記錄及個人情況,並通報內地公安機關和地方政府,在大數據早已覆蓋、公安聯網的情況下是毫不費力的。此外,我在文中提到了製造北京首都機場爆炸事件的當事人冀中星(他也是維權者),雖然我寫的是“我做不了冀中星”,但是如果警察、國保認為我是潛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對象,對我采取各種強製措施,都是有可能的。而且無論怎樣處置我,對他們來說,並不需要耗費什麽力氣和代價。

    說到這裏,我的確認真思考過做楊佳、冀中星那樣的行為。尤其是7月份發生的一些事之後,當時我幾乎完全走到絕境,至少我會選擇去報複當年欺淩我的人,肯定是有一方或者兩方活不了的。如果我找不到他們住址或工作地,他們也不肯出來接受我的約戰,那就可能發生別的可怕的事。這些我的確考慮過,哪怕我一直想不要傷及無辜。但我前途毀滅、心理受到嚴重摧殘,怎麽可能不恨呢?從這個角度,公安機關等強力部門有這方麵考慮、顧慮,反倒在情理之中。雖然,即便我當時真做出這種事,根本上難道不是因為當年沒有處罰加害者、社會不公與殘酷逼迫的嗎?包括公安、教育機關在內的政府部門,應該去解決我提出的問題,而不是“解決”我這個提出問題的人。(關於這個問題,我在後麵更合適書寫這些的篇章段落,會更加詳細的闡明、分析,在此僅說這麽多)

    我從上午到下午一直坐在如家酒店的大廳裏,一個是使用他們的WiFi,更重要的是我想主動在人比較多的地方,看看究竟有沒有國保之類人員跟蹤監視。我一邊注冊各種社交賬號和找回舊的QQ號(為避免被定位早就不登錄,密碼什麽也都忘了),一邊注意觀察四周,看看有沒有什麽異常。不過幾個小時都沒有看見什麽可疑的、一直盯著我的人。而離我很近的、對麵服務台的如家服務員也沒什麽特殊表現,沒有用異樣眼光注意我(這一點因為我遭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對歧視、敵意比較敏感,所以直覺還是比較準的)。

     在如家住的這兩天,我還登上VPN,重新登錄推特,看看我在中聯辦割腕前私信發給一些人的遺書圖片有沒有人回應。然後好像隻有三個人回複,而且是“保重”、“怎麽樣了”這樣簡短的回應。當然,這總比另外那麽多已讀不回的要好,更比有的人取消關注了的要好。很明顯,我死不死別人不關心,甚至看笑話的興趣都沒有。此外,我還找到了那位湖南的陳女士替我發的求助貼,下麵少有關懷,大多數則是辱罵、譏諷……之所以這樣,一方麵可能是因為我呼籲的防治校園暴力問題他們完全不理解,此外就是我是以割腕陳情請求中共政權解決問題,而沒有反共,所以就惡語相加了。此外,我還發推說,我很希望和大陸政府部門的相關人員談一談(這也是想在可能被抓之前表明我的對話意願),當然後來沒有任何人跟我談。

    另外,我還用新注冊的微博,在微博上找到了我曾經發給過求助信件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的微博賬號“玫景寓心”,並且私信和在評論區多次講明我的身份,問她是否收到我的EMS,能否幫助我。結果她毫無回應,但是同時又在評論區回應了其他許多人。我想,估計她肯定是收到了我的信件,但是不願意管這事。我當初發給李玫瑾關於校園暴力的分析文章、建議書和個人情況、舉報信,是因為她是犯罪學方麵的知名專家,雖然輿論對她有爭議,但是我還是希望讓我的案例得到她的關注。在我聯係了公安大學辦公室後,對方告知其已退休,但還會來學校,如果發EMS,就填院係地址及“李玫瑾收”就可以了。我發EMS時還做了保價(5元保價費保1000元),避免遺失。除了以上文章,我還特地對她個人寫了封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李玫瑾教授:

        我是一位來自河南省的學生。由於一些原因,我經曆了非常特殊的童年和極度扭曲的青春期。在這個過程中,我遭遇了極嚴重的校園暴力以及相伴的網絡暴力,身心受到極大創傷。我原本極力逃避和隱瞞這些經曆,卻發現其危害依舊象如影隨形,即便我離開家鄉去幾百公裏外的學校,還受到以前事情造成的名譽傷害,以及內心依舊因舊事而飽受創傷,並得了抑鬱症,精神受到極大摧殘。

        因此現在我寫了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公開建議書,希望能夠為社會關注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以及其他教育問題、青少年成長問題提供一種參考。我不僅是為了自己,也希望能夠幫助比我更悲慘的受校園暴力傷害的百萬千萬孩子。

       根據複旦大學xxx教授建議,我決定向教育部、公安部、工信部、國安部進行實名舉報,並將個人治理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具體建議公開發給以上各部委。這當然伴隨著巨大風險,包括當年涉黑學生的打擊報複、地方政府的截訪、羈押,以及其他可能的各種危險(例如被跟蹤、威脅,或者威脅我家人)。但是現在我已經無路可退,隻能放手一搏。

       我知道您對青少年犯罪問題頗有研究,也經常在CCTV等媒體上為觀眾、讀者普及法律知識、犯罪學常識,因此我把我的舉報信和建議書發給您,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看看我的舉報信和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如果您認為有價值,希望您轉給相關政府機構如教育、公安機關的領導,即便我個人事情無法追責了,能夠讓我的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起到一些作用,讓未來的孩子們不再重蹈我的覆轍,我也就很欣慰了,也算這麽多年我所受的苦難有一些價值和意義。當然,我的舉報信中的事情,也可以作為您研究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素材。如果您看了覺得沒什麽價值,如果方便的話,也希望您能留存舉報信和建議書,多一個人知道我的情況,對我就是一份安全、安慰。”

    這封信及關於校園暴力的分析、建議及舉報信等數百頁的信件,都附在保價的EMS中寄遞給了李玫瑾女士所在的公安大學犯罪學係。正常情況下她應該是看到了。但可能恰恰因為看到,才沒回應,不想“攤上”我的事。我在其微博下多次詢問皆被無視(而同時她又回複了其他人,而且回複頻率不低),已經幾乎百分百說明她看而不理了。她在微博上隻回答些不痛不癢的問題,對觸及體製及更黑暗麵的、受害者當事人親身的求助,就不搭理了。

   此外,我還將相同內容材料(當然致信部分略有不同)寄給了算是她同事的、同為公安大學犯罪學係教授的王大偉。與李玫瑾一樣,他也是犯罪學專業學者,還曾經多次直接評論校園暴力問題,還出過一本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書籍《校園欺淩:問題與對策》(不過我沒有看,我擔心看了之後幹擾寫防治校園暴力長文的獨立思路,所以刻意不看這類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係統性論述。我通過零碎知識的整合、事實性信息的提煉,最終獨立思考出來的,具有開創性的,才有價值。此外,我的《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成稿於2016年10月,增補也大多在2017年上半年,比他這本書還早(現在查到他的書是2017年5月出版,我在2016年底和2017年初已經發給包括南周的C記者、那個敷衍我的實習記者丁捷;《南風窗》雜誌社及其記者覃愛玲、譚保羅、李北方、李少威等人;《南方人物周刊》及其記者翁倩、鳳凰衛視《冷暖人生》、複旦教授葛劍雄、導演李揚、寫作者和自媒體博主陳嵐、心理學學者張純、唐映紅等幾十人和媒體機構(當然其中一部分人收到信件後的反應,以及後來我看到他/她們更多言論、價值觀等信息後,我明白我是部分的所托非人了)。我說這麽長,也是表明我未有任何抄襲。不信的可以去拿《思考》與王大偉的書,以及國內外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關於校園暴力的著作對比,歡迎專業人士和社會公眾檢驗我作品的原創性)。這位王教授同樣在收到EMS後沒有回應,我去香港之前就通過微博私信和評論區發了信息,他也是沒有回應。

    李玫瑾和王大偉作為公安大學兩位明星教授,平時在電視和互聯網上侃侃而談,等我真的半接觸後,不過也是精致利己主義者而已。對現實中受難者沒有同情和幫助。當然,從另一個角度,她/他也的確沒有義務幫助我。而且,全國那麽多弱勢群體、受害者,或許他們想,開了我這個頭,其他人都去找他們求助怎麽辦?(雖然我在信件中沒有要求他們直接幫助,僅僅從一個校園暴力受害者角度講出個人體會、呼籲關注、提出建議,以及希望他們在如媒體報道我的事時候能出來以專業角度說公道話)

    前麵提到過,那位湖南的異見人士陳女士說把我的材料轉給了新聞網站“香港01”一位姓楊的記者。於是我打電話給“香港01”,對方卻說沒有姓楊的記者,我又重複詢問,接電話的還是堅稱他們沒有姓楊的記者。我也不知道是陳女士搞錯了還是那位記者離職了,或者別的原因。然後我大致講了我的事,但對方說我現在已經在大陸,他們主要報道香港的事情,大陸的就管不了了(大致意思)。後來我請求說我想把個人材料用郵箱發過去,且多次懇求,對方才同意。我道謝掛斷電話後,把幾份材料都發給了“香港01”的聯絡郵箱。當然此後也一直都沒有任何回應。對我來說,在麵臨被拘捕的可能下,媒體的關注極為重要;但是別人卻事不關己、不當回事。不過這種冷漠我早經曆過百多遍了,哪怕此時處境更險惡。

    焦慮之下,我又不斷發微信,大致告訴了D先生我個人的家庭情況,還有當時我的精神狀況。我告訴D先生,我現在家裏一貧如洗,我奶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上已經沒什麽自主意識了,吃飯全靠喂,大小便完全失禁;我父親中風也恢複的不好,而且恐怕永遠也不能複原了,隨著他年齡增大,身體和精神可能更差,中風還可能複發。而我姑姑雖然照顧奶奶,但是也經常毆打奶奶(沒錯,就是既有照看、端屎端尿,又在沒外人時掄起巴掌打奶奶),她精神很不穩定,小時候對我家庭暴力,2015-2016年又和我多次激烈衝突、互毆,那個家我怎麽可能呆的下去?而且如果地方政府把我抓了,就我家那個狀態,誰能救的了我?身份地位金錢沒有不用說了,連一個健康的人都沒有,我父親走路哆哆嗦嗦的,我被關進去他能怎麽辦?我把這些都告訴了D先生,希望他能夠幫我聯係一下深圳或廣州等地的幫助弱勢群體如青少年安全、家暴庇護、心理救助方麵的機構,以及盡早在深圳或者廣州幫我找個能夠暫時但較長時間居住的地方,最好是職工宿舍之類有人的地方。因為自從在香港關進精神病房23天,以及其他惡劣對待、虐待,加劇了我的恐懼和焦慮,PTSD症狀很嚴重,不敢一個人住。D先生答應會盡快幫我找到相關機構,也考慮會盡量幫我找個安穩的地方。

    等到晚上,D先生來看我了。我們討論的話題,主要還是前麵提到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工運方麵的事情。至於那些求助,我在微信裏講過了,倒是很不好意思再當麵說,隻提了一兩句。除了這些,D先生還告訴我,微信的私信聊天記錄是會被公安監控的。關於這一點,我一直不很確定。雖然聽說過有類似案例,但是我還是不太敢相信像騰訊這麽大的企業會直接向公安、政府提供兩個人私下的聊天記錄。我看過一則新聞,講的是2018年安徽巢湖市紀檢監察部門通過恢複已刪除的聊天記錄方式查處一起貪腐,引起網民震驚。而官方的解釋是通過技術手段在嫌疑人的手機上恢複的,而不是通過騰訊的後台。微信官方也發表聲明說不會查看、也不會留存任何用戶的私人聊天記錄,也就是說私人聊天隻有兩個聊天者才能看見。我當時幾乎就相信了,因為我不太相信這麽大公司會撒謊(而且我想他們公然撒謊也早晚會露餡啊,畢竟涉及那麽多用戶),而且極少聽說通過微信後台監控、取證的案例。不過我倒是聽巫山童養媳事件受害者馬泮豔女士說過,她的私信聊天就被政府監控,例如有人建議她找某媒體記者采訪,縣政府馬上去阻止她。我當時還將信將疑,感覺孤證不立。而且我覺得可能隻會對重點的、知名的人物進行監控,而不可能大規模(例如涉及上百萬人)監控吧。但是D先生的話讓我更加緊張起來。

    我詢問D先生,真的是兩個人的聊天也會被監控嗎?他說當然會了,而且騰訊的服務器就在深圳。像他們做工運的,微信時常就處於被監控狀態。我嚇了一大跳。因為之前我使用微信求助過國內異見人士,還發過敏感信息,上午還發給了H女士一些信息,和D先生此前也是用微信發過消息。此外,前麵也提到和另外幾個國內異見人士、記者都有過不少微信交流,包括我被關押的情況。如果是這樣,這一切豈不是都在公安監控之下?我再次感到自己還是天真了,不是過於警惕就是過於信任。無論什麽都防備(例如刪除郵件、注銷賬號),還是樂觀的認為如微信私信不會被監控,都因為缺乏相關領域知識、沒有他人告知,結果不是過猶不及,就是麻痹大意。(不過話說回來,我聯係這些人也沒有更好的途徑。不止微信,其他社交軟件也都是國內的,總不能斷絕一切聯係。誰都不聯係,那等於為怕食物中毒而絕食)

    D先生告訴我也不用過分擔心,大概說的意思是即便有監控也並不會行動,隻是會了解被監控者動向之類。他還讓我下一個聊天軟件(忘了名字,反正應該是很小眾那種,而且是“閱後即焚”模式的,後來也沒用幾次,很快就刪了),那個是國外的,不會被監控,以後敏感的事在那上麵聊,不敏感的就在微信上。

    晚上,D先生又請我吃了一頓飯。這次飯比較多,D先生一直讓著讓我吃,我還是和他邊吃邊談。當時我就跟他提到出國的問題。而他大概說的是,這個要以後看你自己努力、找機會之類。除此之外就還是前麵討論過的那些。他還勸說我第二天回家後(他不知道我和父親是在鄭州見麵,以免在家裏和我姑姑再次衝突,以及在縣城被“維穩”),和父親多溝通,不要爭吵。我點頭稱是,但是其實和我父親是否會吵起來,不是我能決定的,而是各種客觀因素、我與父親的分歧等等。最後,我感謝他兩次請我吃飯,也告訴他我經濟拮據,不能回請很抱歉。他說沒關係,說他們做社工就是要幫助人的。我很感動。雖然再後來我返回深圳後,出現了一係列事情,但是並不是他的責任,他已經盡力而為了。

    和D先生在如家酒店告別後,我又去超市買了桶裝方便麵,回到房間泡麵吃。而我與D先生談話、吃飯和我去買方便麵期間,也都沒發現什麽異常,也沒有見前一天跟著我上電梯的人了。

    第二天醒來後,我看到D先生發來信息,說會送我去車站。我也又聯係了父親要他到鄭州接我。我自己早早吃完午飯。雖然餐廳很熱,但是我可以自由的挑選想吃的東西,遠比在精神病房吹著冷氣吃免費的飯好受。這就是自由的舒適。吃完飯,我坐在如家大廳裏繼續考慮如何發出求救信息。雖然發聲也有風險,但是不發聲一輩子可能都沒機會了。

    前麵已經講了,我性格孤僻、生活孤立,有幾年隻待在出租房,所以也沒什麽朋友。我所求助的,隻能是那些相對還好(實際上也就那樣了)的同學,以及前麵提到的那個答題圈裏對我比較好的群友。雖然這兩條路其實都不靠譜,同學當年對我遭受校園暴力冷眼旁觀,還有的就是欺淩者;而答題圈群友同樣在2016年8月那次衝突、我遭遇威脅時也不仗義執言,隻有個別人肯打個圓場、通風報信一下那些惡人會找我麻煩。還有,他們許多人我連名字都不知道,隻是“網友”,交情可謂淡如水。可是我預感到父親無法幫助我,家裏一貧如洗,如果我不求這兩方麵的人,又有什麽別的路徑呢?至於那些知名人士、媒體……前麵我也都說過他們對我多麽冷漠殘酷了。

    但即便對這些我認為有一點求助成功幾率的人,我也難以啟齒。像許多同學,基本都畢業了,有些還是211、985重點院校,我現在落魄成這樣,開口本身就是羞辱,哪怕這些人曾經的旁觀甚至參與欺淩給我造成傷害,是有義務補償、幫助我的。至於那些答題圈網友,除了答題、閑聊,並沒什麽深交,同樣不好意思開口。所以我決定先回鄭州再說。

    快到中午,D先生來了。他帶我從西麗地鐵站乘地鐵到深圳北站。剛到深圳北站廣場,突然下起瓢潑大雨,我和D先生都被淋了個落湯雞。當時幸虧我帶的傘(去香港之前就帶著)還在,D先生也有傘,我們撐著傘冒雨到了候車廳。D先生本來還想買點東西送我,我說不用了,然後為他這兩天的接待道謝,揮手告別。

    然後從我過安檢,到檢票上車,都沒有被任何“特殊對待”,沒有像廣西舉報小學老師性侵學生後疑似被打擊報複的教師何思雲及其他許多維權者那樣,被以“查毒”為由,被強製搜身、羞辱式檢查,而是和普通旅客一樣正常通關了。然後我也在微信給D先生等人報了平安,還告訴父親我已坐上高鐵,讓他在鄭州等我。

    (二)中風後遺症下的父親、PTSD發作後的我;危機與焦慮下的錯誤選擇

    1.高鐵上漸覺焦慮日常化,創傷後壓力綜合征的爆發

      高鐵啟動後,我坐在靠過道的座位上,腿開始不由自主的發抖。而精神狀態也很不好。具體如何不好,這個真的不好描述。大致的表現就是,內心焦急不安,想早些趕回去見麵,也沒有任何心情看車外風景;情緒起伏不定,坐著不僅發抖,都有些坐不住。而且有脆弱感、驚悸感,怎麽換姿勢坐都不舒服,腳放哪都嫌累,始終有想團起來蒙頭大睡的想法。身體上感覺沒有力氣,提個包都有氣無力。而此後許多天,我都有這些身體和精神上的痛苦症狀。

    這樣的感覺在此前幾天也有,隻是和D先生談話,加上需要考慮的事情太多,就沒像上了高鐵這樣嚴重(還有一點,我經常出行,從不暈車,並不是因為坐上運動的高鐵才這樣)。但是現在暫時沒有了什麽事,外部環境平緩下來,精神上的痛苦,在香港精神病房遭受各種羞辱(例如全裸搜身、被護士恐嚇)、被警察威嚇和訓斥、在警署羈留室受苦的這些,就浮上心頭,自尊心被刺痛,身體精神也都表現了出來。我查詢了關於創傷後壓力綜合征的定義、表現,看到虐待、欺淩是PTSD的誘因,而“經曆人際互動而造成創傷”尤其被強奸、虐待,更容易出現PTSD。而我在香港遭遇的那麽多不幸,不就是很明顯符合這些嗎?我被捆綁、脫光衣服搜身、穿上沒有內褲的病號服、被護士羞辱恐嚇、被警察用鐵鏈子拴著拉著……這些不是虐待嗎?不是一種精神上的“強奸”嗎?

    還有,就是被監禁23天、失去自由,本身就是傷害。無論是人,還是飛禽走獸,都向往自由、無拘無束。我沒有違法犯罪,卻被關押三周有餘,在精神病房和羈留室,都要服從、受屈。這對任何人都是打擊,何況我又特別在乎自由。此外,我在精神病房不敢表露出明顯的焦慮恐懼,盡力壓抑情緒,害怕因為不夠平靜、“正常”,而被繼續關押。而我離開醫院到了外麵,不對言行舉止那麽拘束,壓抑的痛苦也就時不時表露出來了(哪怕還是盡力克製的)。

    關於監禁(主要是長期的監禁)造成的心理創傷,有不少當事人的文章和口述。在《紐約時報》的一篇長文《泄密者曼寧的孤獨之旅》中,就提到著名的為“維基解密”提供美軍屠殺平民軍事機密文件的切爾西·曼寧的服刑經曆。

    文中提到,“在把曼寧轉往匡蒂科時,政府聲稱會給她提供更適合她脆弱精神狀況的設施。不過,2011年,部分作為對曼寧遭遇的回應而進行的一項軍事調查表明,情況正相反:在匡蒂科(監禁區),曼寧每天有23個小時待在6乘8英尺大的牢房裏,關了近9個月,大部分時間是處於預防傷害(Prevention of Injury,簡稱POI)狀態。聯合國特別調查員後來稱她的生活條件可以被稱為折磨。在預防傷害期間,曼寧穿著所謂的“防自殺罩衣”,它是一種白色尼龍服裝,幾乎不可能扭動或撕成套索。她沒有枕頭,也沒有床單。白天,她被要求定期口頭確認自己沒有問題(調查結束後,軍方下令關閉匡蒂科的整個審判前監禁區)。

今年春天,我讓曼寧描述當時的生活情況時,她用現在時態給予回答。“情緒更激烈,”她說,“沒有任何釋放的出口。看守一句刻薄的話”——通常是對她性別的嘲弄——“會把你逼瘋。徹底逼瘋。有時我知道自己困在牢裏,無處可去,因憤怒和沮喪而不安地踱步。內心很煎熬,特別無助,”她接著說道。“我開始喊叫,不是衝著某個人喊,或者聲嘶力竭地唱歌……

   曼寧的一位律師文森特·沃德(Vincent Ward)回憶稱,自己觀察過那些監獄看守對待自己客戶的方式。沃德曾是一名軍方律師。他說,他知道“那些人是什麽樣的。我知道那種性格類型。從你走進監獄的那一刻起,你就能感受到霸淩、嘲笑和非議”。”

   這一切都讓曼寧在監獄遭受了嚴重創傷。而她作為既有男性生理特征卻又有女性心理特征的跨性別特質,更讓她在獄中的心理、生理狀況雪上加霜。這最終導致她在轉入另一監獄後試圖自殺,但自殺未遂。而諷刺的是,“到9月末,曼寧被判處兩周禁閉,緩刑一周。她的罪名是,行為——即企圖自殺之舉——有礙監獄的有序運行。”她因為不能承受監禁之苦而自殺,獄方反而以此加重她的監禁(哪怕是緩刑)。

    “如曼寧所言,如果說獄方讓她覺得自己像一個鬼魂——活在支持者心中,但無法親身和他們在一起——那麽被關禁閉的日子就像是抹去她的存在。與世隔絕“會改變你,讓你感到憤怒,”她說。“你開始忘記外邊的世界——它不再有意義或與你相關。禁閉最黑暗的部分是,你開始忘記汽車、工作、家庭、天氣、政治人物,忘記社會的所有組成部分。”……”

    我沒有曼寧那樣被關押那麽久,但受到的傷害、切身的感受,多有類似。我不是跨性別者,但也是有較柔弱的女性氣質(這可能也是被東區醫院精神科護士盧偉傑欺淩的原因之一),更難接受和那麽多男性拘禁在一起、赤身裸體被搜身、一絲不掛的站在護士護工麵前換衣服洗澡。

    曼寧在遭遇殘酷監禁後,再次試圖自殺。“但在失去意識之前被一名警衛發現。一周後她被送回人群當中。她因憤怒和恐懼而失控。她告訴我,她當時還很有可能因為在伊拉克和匡蒂科的經曆而遭受著創傷後應激障礙的折磨。”

     而我自經曆在香港東區醫院精神科和西區警署的關押、與世隔絕23天後,創傷應激障礙也很快就發作了。在從深圳到鄭州的高鐵上的感到的難受、脆弱,隻是一個開始。無論是把身體在狹窄的座位間來回蜷曲騰挪,還是心理上像油鍋煎炸似的焦慮,和此後麵臨絕境時精神趨於崩潰的狀態比,都隻是很輕微的了。

    (當然,我現在書寫本段時,早已過了當時那樣的現實處境和心理狀態,所以難以完全、直觀、絕對準確的寫出當時我的身心痛苦(其實,即便身處那樣的情形,也很難清楚描述自己心理狀態和精神感受。何況,處在那樣的狀態時,也沒有安心寫作的個人心理和外部環境條件)。而曼寧的經曆、處境和心理狀況,與我有許多類似之處。她在接受知名記者訪談時,無論她的講述,還是采訪者的寫作水準,都能更好展現PTSD患者發作後的表現、心理狀態等細節、不易描摹的精神層麵的變化。而這篇文章對曼寧的描述,可以作為我被關押和釋放後心理狀況的一種參照)

    2.因父親的中風後遺症,在鄭州站外又經波折

    7月2日晚8點30分左右,我抵達鄭州火車站。當時我頭昏腦漲,隨意選了出口,總之選擇從西廣場方向出站。到了安靜的地方,我立即告訴父親,我已經到了。我父親說他在北門等我。我多次在鄭州乘坐火車,清楚記得鄭州火車站沒有北出站口,東北方向那裏是售票廳和候車廳。我很奇怪,我說我現在在西門,他能不能過來,他說不知道西門,讓我去北門。然後我就問廣場執勤車上的警察,北門出站口在哪?他說沒有北門。我又給父親打電話,告訴他警察都說沒有北門,但是他不知是聽不見還是中風後遺症影響的反應能力,還是叫我去“北門”。我想,那估計他是在比較繁華的東廣場等著我的吧。

    於是我沿著中原路往東走,走了很久才到了火車站東廣場。這時我打電話問父親他在哪裏,他還是說“在北門”。我詢問了售票廳門口的警察,他同樣說沒有北門。我第四次打電話給父親,他還是重複“我在北門等你”這句話。我從火車站東廣場南邊走到北邊,轉了一圈也沒看見我父親。這時我看見有一個“東北出站口”,猜想父親是不是在這?我從出站口進去,又四周尋找,還是沒人。我第五次、第六次給父親打電話,他隻重複一句“在北門”,至於我怎麽解釋,他好像完全沒聽見一樣。我問父親旁邊有什麽門店、標誌,他還是複讀“在北門”。

    我隻好給D先生發微信,希望D先生給我父親打電話講清楚。D先生說“你耐心問你父親在哪啊”,我說他根本聽不進去。然後D先生說他會打電話。結果幾分鍾之後,他回信息說“講不通”(親自接觸一下才能明白)。然後我又給林先生在鄭州給我聯係的Y先生發微信,讓他打電話給我父親。幾分鍾後也是回我信息說和我父親“說不通”、“沒辦法交流”。我讓D先生和Y先生再都聯係一次父親,他們給我回的是,跟我父親完全無法交流,說什麽話我父親都聽不進去,而且其中一位的電話還被我父親掛了。我隻好自己又給父親發短信,然後打電話讓他看短信,他還是大聲喊著對我說“我在北門等你”,如此又重複四五次。(還有一點,前麵已經提過了,我父親不會用智能手機,隻會用老人機)

   然後我從火車站東廣場南北走了三個來回,包括又看了東北出站口,還看了東南出站口,依舊沒找到父親。最後我給父親發短信和打電話,說讓他去二七廣場的塔底下等我吧(二七塔離火車站很近),他還是重複那句話“我在北門等你”。這已經是至少第七八次乃至十多次通話了,我父親就隻重複這幾個字,腦子一根筋一樣的複述。這時候離我下火車出站已經兩個小時了。而且七月初的鄭州很熱,我渾身是汗。我還帶著兩個包,更累的不行。這時候我身心俱疲,本來已經瀕臨崩潰的精神雪上加霜,整個人就像要癱倒一樣,但是又強撐著不讓自己倒下。從這件事,也基本可以看到我父親身心狀態(至少聽力和腦子反應能力)有多麽糟糕了。

    就在這時,我手機來電。我接通之後,對方說是火車站派出所的,問我是不是王慶民,我說是。這位女警察說我父親找不到我,於是報警了。我說現在我也找不到他。她說我父親在鄭州大酒店旁邊那裏等我,我說我馬上過去,對她道謝掛了電話。沒想到我不僅沒有被警察抓,和父親見麵還多虧了警察的幫助。

    我這時意識到,我父親把汽車站當成火車站了。鄭州大酒店是在長途汽車中心站旁邊的。我過了廣場到了長途站西側,一下子就看見父親了。他穿著那件黑的不成樣子的白襯衫,手裏拿著用了不知多少年的、同樣髒的發黑的紅布包(我剛上高中時候他就拿這個包),彎腰駝背、形容畏縮的站在半明半暗的人行道上,看著跟60多歲的老人似的。其實我父親68年底出生,此時還不到50周歲,但是那次中風之後,他就變成這樣了,就這還是中風後恢複了一些的。

    我走到跟前,我父親才看見我。他看見我很高興,說“娃終於回來了,你嚇死我了”。我也是一陣心酸。我說“我給你說很多遍沒有北門,你怎麽聽不見”,然後告訴他這裏不是火車站北門,是汽車站北門。然後他說是汽車站的兩個女的(工作人員)告訴他的,然後一直在那埋怨那兩個人誤導他。我也不知道是他沒問清還是那兩個人沒有說清(也或者被故意誤導的)。我父親也不知道找別人再問問。我說我解釋好幾遍,還讓兩個社工給你打電話,你都聽不見嗎?他說他這麽多年沒來鄭州了,迷三倒四的,而且外麵亂聽不清(這的確,現在我父親除了在很安靜的場所如家裏外,打電話基本都是聽不見我說什麽。隻要我打過去時他在外麵走路,哪怕聽起來環境不算嘈雜,他也聽不清我說的話)。

    我跟我父親邊走邊說。他走路還是哆哆嗦嗦,尤其右邊的胳膊和腿都很不利索。這些我當然都見過許多次了。從2016年我父親開始能夠獨自走路,一直到這兩年之後,基本都是這樣的身體狀況。雖然我父親在出院前和出院後初期做過康複治療,現在也一直在吃藥,但身體怎麽看基本都沒有進一步好轉的可能了。除了疾病本身的原因,還有就是我家經濟已經非常拮據,承擔不起更好的康複手段,更沒有什麽療養的可能。

    相反,同樣是經濟問題,我父親衣食住行條件都很糟。穿的方麵,夏天是這麽一件發黑的、經常沒空洗(而且沒有洗衣機)的白襯衫。而冬天則是更肮髒的老式棉襖棉褲秋褲以及圍巾。吃的方麵,每天買的饅頭和小攤上幾塊錢一份的熱菜涼菜,一兜一水的,質量可想而知。住的房間破的不成樣子,三間房堆滿破爛的衣服、紙箱和雜物。以前隻有電扇,房間冬冷夏熱,後來買了台空調節約著開才有所好轉。出門都是一瘸一拐的走路,不僅身體還有癱瘓的影子,聽力視力也都有問題,走的又慢又累。最重要的是,家裏有奶奶需要照看,我父親和姑姑兩個人還照看不過來。

    衣食住行的劣質和照看奶奶的勞累(當然情況沒有這麽簡單),讓我父親身體不僅不能得到良好休養,健康還有惡化趨勢。而隨著他年齡增大,即便不會再中風,身體也隻可能變的更差,隻是時間早晚問題。我前麵也說了,正是因為我家庭條件的惡化,才迫使我奮起維權,省吃儉用四處奔波。然後結果是什麽?當然我維權更加劇了家庭負擔,但即便省幾萬塊錢,我也隻能再拖幾年,我的處境隻會更糟。

    我父親告訴我他餓了,從滑縣過來就沒有吃飯。而且找個地方吃飯也更方便說話。於是我們到了德化步行街附近的一家飯館。我父親隨便點了些便宜的菜和兩碗麵。飯館連空調都沒有,隻有電扇吹著熱風。這時候鄭州雖然是晚上10點左右,卻還是熱的難受。我本來就恍恍惚惚的,經前麵兩小時的折騰,又熱又累,基本就吃不下什麽東西了。

    這時候,忘了是我的手機還是我父親手機響了,然後我接了一下是車站派出所警察打來的。我告訴警察說已經和我父親見麵了,並且感謝他們的幫助。這位男警察用很關心的語氣說,見到就好,好好照顧你父親,回家吧。我再次感謝然後掛了電話。

    其實,中國大陸的警察雖然在國內外名聲都有些不佳,但也有許多不錯的,至少表麵上淺層上還行。有些警察態度惡劣(例如在省公安廳信訪辦和北京一個派出所的警察),但也有些態度和藹(例如在上海市、河南濮陽市遇到過的警察)。至少我個人遇到的,大多數還都可以。對這些警察而言,對不會直接或間接損害他們的利益、不會給他們帶來麻煩的事(例如不涉及政治敏感和維穩問題、不觸及大到權貴小到地方黑惡勢力利益),以及其他不影響其績效和考評升遷、也不用多麽費時費力的事,例如這種車站尋人、求助問路之類,他們還是願意幫忙的。當然也有許多人經曆過警察的官僚主義、不作為、惡語相向、失職瀆職等惡劣言行,乃至被警察威脅與毆打等迫害,這同樣是事實。其實,不僅不同警察之間有差別,同一警察在對待不同的事情、同一件事不同的涉事方時,出於自身利益也完全會表現的大相徑庭甚至截然相反。例如熱心幫忙我和父親見麵的警察,如果在維穩時打人不手軟、對有背景的人與底層老百姓的糾紛中偏袒和包庇前者,涉及到自身利益時違法亂紀,並沒什麽可奇怪的。這就是警察的兩麵性、複雜性。當然,這不止是中國大陸特有的情形,前麵我提到在香港遇到的幾個警察,以及通過間接渠道了解的其他許多國家和地區,同樣如此。隻是不同的體製和不同的治理水平下,好警察/壞警察的比例不同,同一個警察表現出的正麵行為和惡劣行為的比重、程度也非常不同。(不過,我主要是沒有和警察深度接觸,自然不能直觀認識到中國許多警察執法不公、濫用暴力、玩忽職守等惡劣行徑。隨著我看到越來越多關於警察違法亂紀的信息,越發知道中國警務領域的黑暗)

    3.我回陸後與父親第一次短暫的對話

    回到我父親和我吃飯的桌子上。看著那一碗麵條和一盤各種菜拚到一起的拚盤,我完全沒有胃口。我雖然也是半天沒吃飯了,但是一是心裏焦慮不安,二是飯館太熱,吃幾口就吃不下去了。

    然後我就把在香港的事情零零碎碎的告訴父親。不僅是因為發生那麽多事一時半會說不清,還在於我當時又累又熱又困,根本沒辦法清醒的係統性講自己的經曆。另外,涉及政治的問題,我父親也不太懂,也不方便講。我主要就是講在香港精神病房和警署羈留室受的罪,例如被警察像栓狗一樣用鏈子拉著。我父親一邊大口吃飯,一邊告訴我“這些事不要給別人說了,說了容易笑話你”。他說的的確沒錯。雖然我是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奮力抗爭,不得已割腕自殺,還遭遇各種虐待。但更多的人對此不是敬佩,而是嘲笑、冷漠。我的這些屈辱遭遇,更多會成為別人的談資,而非同情的來由。不僅我此前及之後的經曆證明了這一點,我耳聞目睹的身邊事、通過媒體了解到的社會現狀,也都是強者愈受崇拜、弱者雪上加霜。不過我還是決定把這段寫在文章中。至於別人怎麽看待,我管不了。

    我也又仔細問了父親和醫生對話的情況,以及他想辦法救我的過程。我在醫院和他幾次通話,他都說會想辦法救我、(大陸)這邊有人幫助。現在我父親告訴我,說他認識縣公安局的兩個人,是在老家時候我爺爺幫助過的人(不過從我記事起就沒見過)。我說我現在就是擔心公安局的人會抓我。我父親說不可能,他們不敢,還說“咱家在公安廳還有人呢”,我也不知道他說的這個人和我家是多麽拐彎抹角的關係、在公安廳是個什麽職位,也沒再追問。反正我從不知道我家在公安廳有這樣的親戚,否則我家以及我個人這些年也不會這麽慘。當然,對於沒見過世麵、這些年貧病交加的父親來說,他認為“認識”的這幾個人已經能保護我了。我父親的這種心態,也是許多“小地方”的人普遍的心態。當然,京滬穗同樣是充滿關係網的世界,隻不過相對而言人脈聽起來“高端”一些、疏通關係的手段和走後門的方式看起來“文明”一些罷了。

    不過我父親下麵轉述的話,讓我比此前對父親幫助我的能力水平更悲觀了。他說一個縣裏的公安給他說,廣東和香港那地方會把外地的人抓起來,然後販賣了器官,還有吃人肉什麽的。我聽到這,就知道他找的人有多麽不靠譜了。無論這個人是開玩笑嚇唬他,還是真的這麽認為,都不可能幫助我和我家人。雖然我估計那人八成是在跟我父親開玩笑,但我被香港警方和精神病房醫護拘禁,喪失人身自由,在這麽嚴重的事情上說這樣的話、開這種玩笑,也太惡心和誤導人了。最重要的是,我父親明顯是比較相信這種可能的。糊塗成這樣的父親,又如何保護的了我呢?我回鄭州之前就知道我父親沒辦法在安全問題上幫我,現在更印證了我的判斷。

     我父親問我,你怎麽不打招呼就去香港了。我沒提前麵那麽多維權的事,隻是說因為受那些校園暴力,上學艱難,所以想去香港求助。我父親說,“唉呀,香港那是金錢社會,都是資本主義,哪會幫你叻”。這話倒是很準確。前麵我父親相信那種“廣東/香港人會吃人”的玩笑是非常糊塗,但後麵他又有作為曆經磨難的一個小老百姓的準確直覺。我在香港經曆的,除了少數人幫助外,更多就是冷漠、拒絕,甚至欺淩。而且在這為數不多幫助我的人中,提供比較實質的幫助(而不是隻說點客套話、指個路這種小事)的,更是隻有馮女士、林先生、郭先生、梁女士等幾位。我雖然去之前也有一定心理準備,也是沒有別的選擇、病急亂投醫。但是我還是過於樂觀、理想化,對陌生人抱著不切實際的期望(當然,不止香港,大陸也如此的環境)。而文化水平和見識不高、身體和精神也都不太好,但是人生閱曆豐富、經曆許多磨難的父親,則很清楚的道出了簡單而準確的現實。

    我父親還說,你有什麽要求好好跟人家說,為什麽要剌自己(割腕)。關於這些,我前麵已經寫過了。我給父親沒有講那麽高深複雜的道理,當然也沒說維權的那些艱辛,隻是說過不下去了,校園暴力對我傷害非常大,我沒考上名校,現在家裏又沒錢,我才走了絕路。我父親對我遭遇的校園暴力還是不能感同身受,然後也沒辦法再談這個問題了。然後我又問到我母親聽到消息後怎麽回應的。我父親說,他打過電話說了,然後我母親說“你不是在騙我吧”,拒絕去香港接我出院。這件事前麵已經提過了,在此也就一筆帶過。反正我家庭、父母雙方就這麽個情況。

    父親一邊說著話,一邊大口大口的吃麵條和菜。他平常非常節儉,隻有和我見麵的時候(尤其在外地),才點一些好點的菜拚個盤(哪怕也就是幾十塊錢的飯菜)。看著狼吞虎咽的父親,我也是很心酸。本來我想努力改變命運,克服困境,但樹欲靜而風不止,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接連不斷,最終我精神崩潰,高考慘敗,也喪失了再去學校的勇氣。雖然我姑姑、父親還有祖父母,當年沒有讓我上小學,造成一係列惡果(我姑姑還常年對我恐嚇和虐待),但他們尤其我父親盡力彌補,花巨額擇校費和外地生活費,讓我上河南省前20的名校,結果我卻功敗垂成。即便主要是外因,我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而後來維權期間,我四處奔波,又開支巨大,我父親還是斷斷續續給我生活費,他自己節約到極致。無論是當時,還是寫文章的現在,我都很是愧疚,也對傷害我的人更為憤怒。

    不過這些想法在當時很快就被更緊迫的困乏和憂慮籠罩,我隻想找個有空調的地方趕快睡一覺,恢複恢複精神狀態。而且,第二天還準備見那位Y先生,期望他能幫助我。

     最後我的飯也吃不完了,把麵條給了我父親吃。我頭昏腦漲,希望早點找個住處,不想在這熱的蒸氣和汗水交織的飯館待著了。

     4.去找旅館期間的波折、對明天的思考、螞蟻借唄還款

    吃完飯結了賬,我和一瘸一拐的父親去找住處。不僅父親腿腳不好,我因為一直沒有好好休息,以及關押在精神病房造成的PTSD,此時也是恍恍惚惚,腿腳失重。兩個看起來都很蔫的人,走在稀疏的路燈下,甚是淒涼。

     這時候遇見了兩個招攬旅客住宿的婦女。我因為去過鄭州許多次,經常看見也遇到過這種招攬。因為這種旅館都是非正式的,條件很差還會在錢上打麻纏,所以我從來不跟著她們去住,而是自己在如“美團”上搜索相關旅館或自己直接去找。但這天晚上我頭暈腦脹,累得要死,又有父親在而不方便一個人找住處(那種青年旅館),想早點休息,就聽了她們的話。跟著她們走了十幾分鍾,七拐八拐到了一個電梯隻走一半,還要爬幾層樓梯的沒牌子旅館。一路上兩個婦女一直搭訕,甜言蜜語式的拉客,問這問那,我也沒心情和她們說話。

    到了房間,卻發現悶熱的很,沒有空調,房間也不咋地。而她此前好像說是有空調的,還把旅館說的很好。我幾個小時熱的受不了,就是想找個空調房間休息,結果沒有。然後她解釋不熱,也可以去另一家(也不知道離這多遠)的地方住宿。我想哪還有氣力再去別的,而且誰知道又是什麽環境。然後我就拉著父親要走,我父親還在猶豫,然後我就急了(那時候精神狀況本來就不好),說反正不住了要走,現在就走。然後那個婦女的男人在外麵就罵罵咧咧,說不住就不住,吵什麽,然後那個男的還帶髒話不幹不淨。我扯著父親就走,然後那男的還罵個不停。然後七拐八拐才找到電梯下了樓。

    然後火車站旁邊其他旅館不是價格昂貴,就是這類“黑旅館”。我想起來大學路那邊有比較便宜的旅館,我還曾經在那邊住過,於是拉著父親沿著中原路疲憊的走去。結果到了那邊已經是淩晨,我又頭昏腦漲,根本分辨不出旅館的位置。又折騰了半個小時,才找到一家破舊的旅館,七十元一晚上,有空調。我趕快把空調調到最低溫,然後去洗了個澡,告訴父親也去洗一下,還要他一定注意淋浴開關擰的方向,千萬別擰到涼水,更別滑倒。他要是摔出來個三長兩短,我就更走上絕人之路了。

    這時候有了空調(空調真的很重要,不僅在於熱天降溫或者冷天保暖,最重要可以相對平複急躁難受的心境),又很累,本該很快就能睡著。但是對前途的憂慮、精神上受的打擊、對命運如何乃至是否能保持自由等各種未知的恐懼,讓我根本睡不著。看到我父親枯黃的臉、骨瘦如柴的病體,我心想他如何能幫我和救我呢?如果遭遇地方政府羈押,就他這樣自身都難保,連走路、聽電話都困難,如何能救我離開監獄或者精神病院?(何況,還有家庭極度貧窮乃至還有負債的經濟狀況,別說我被抓後什麽請律師和送禮疏通之類,連現在我不被抓情況下的生活費都拿不出來)

    思來想去,我決定冒險求助,將自己的相關材料和舉報經曆,乃至在香港的大致維權過程,發送和告訴一些關係較好的同學。即便他們不能幫助我,但我被抓進監獄或者精神病院,或者發生意外而死亡,至少有人知道是怎麽回事(雖然我此前曾經把相關舉報材料包括《自述》在內,用EMS郵寄給了我相對信任的老師並請他轉告其他老師,那個學校的老師對我都還不錯。但他沒有回應。當然,他看見包括舉報信(並不是舉報他和那所學校的)在內的各種材料,也的確不方便說什麽。很明顯,我留下的“遺言”遠遠不夠、覆蓋麵太狹窄、影響不廣)。當然,我發給許多同學,就要冒著被校園暴力加害者知曉和被他們這些流氓惡棍打擊報複的危險,因為沒有不透風的牆。不過想到我已經舉報給了多個政府機構,也發給許多媒體,如果教育廳去調查的話,他們還是會知道。所以無論我下場如何,都不如早點發出自己的聲音,向關係還好的同學表明態度。我都慘到這份上了,也不顧忌那麽多了。

    但這時我已經十幾個小時沒休息了,又在火車站廣場前麵滿頭大汗的折騰了兩個小時,神經衰弱非常明顯。這時已經是淩晨了。我想,睡一覺醒了再說吧。然後我還吃了東區醫院開的藥(藥倒是沒有丟失,上麵都是英文,我當時也沒注意看)。也不知道是藥物起了作用,還是實在太累了,過了一會我就睡著了。看來極度的困倦打敗了極度的焦慮。或者說,焦慮發作過了,也想逃避現實,睡覺成了自然。而我父親,則在我睡覺之前,就早已睡著打起呼嚕了。

   第二天,我醒來後還是渾渾噩噩。我突然想起來螞蟻借唄還沒有還款,已經逾期了十多天。而此前從未逾期。我不想影響征信,那時還很在意這一點(而不是像後來不借錢都逃不出去的時候,拖了很久也沒辦法在意了,雖然也一定要還上,因為對我出境幫助很大。出於感恩我也一定要還),因此催促父親和我去銀行,讓他把錢存進我的卡,然後我再在支付寶上還款。本來父親早點寄給我,我在回到深圳時就能還款。但是他總是不放心,非得見麵再存錢。然後拖到現在。我和父親一起去了附近的農業銀行,他把一張張現金放進存款機(他連銀行卡之間轉賬都不會),存進我的銀行賬戶。然後,我當著父親的麵,在支付寶上還了款,然後把頁麵給他看。其實絕大多數時候不用這樣的,都是他直接寄給我。但是現在我出了這個事,家裏又沒什麽錢了,所以我當著麵展示,讓父親知道我的的確確是為了還款,讓父親放心。

    5.討論進一步關於抑鬱症看診問題和對此前就診的回憶

    然後,我父親提到我這次割腕的事,說看你的這個情況,是不是還要去張建宏(一位精神科醫生)那裏去看看。在前一天晚上找旅館的路上時,我父親就跟我提起過這個問題。這就涉及到以前我在大陸就診的事情了。這些事情也有必要講一下。本來我想另寫文章,對於我找心理谘詢師做谘詢和找精神科醫生看診的事做詳細敘述,並分析中國精神衛生製度的不足和缺陷,不過既然說到這裏,就在此簡短節說一下吧。

    我前麵說過,我在2008年遭遇嚴重校園暴力後,抑鬱和焦慮的情況就很明顯了。但當時也沒有考慮去診斷和專門治療。因為最重要的還是學校和社會環境問題等客觀原因,並不是我心理調節好、吃了藥物,就能好起來。此外,精神類藥物有很大的副作用、依賴性,會對身心有些不良影響,還會因外部藥物而損害人最本真自然的精神,也是我對藥物治療有顧忌的原因之一。而且,我所在的河南省,精神心理領域的醫療條件並不發達,當然全中國大多數地方都是如此。此外,我家庭條件有限,我的生活費都成問題,看精神科或心理醫生、吃藥,絕對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同樣這些的原因,後來幾年也沒有進行專業的診療。

    之後,直到2017年,我一邊維權,精神狀況也越來越糟,才花錢做心理谘詢。而心理谘詢師推薦我做一些被統稱為“心理CT”的測試。我在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是以精神鑒定為主的專科醫院)進行了係統的測試,一共測了四五種問卷,結果為中度焦慮、中度抑鬱,但測試結果也清楚說明“思維條理性、邏輯性和現實性基本正常”。當時八院的看診醫生說不吃藥隻做心理谘詢也可以。而鄭州市的一位陳姓谘詢師也是說,我的情況不需要吃藥,主要通過心理調節就行。但其實沒有改變自己前途命運的現實處境,無論是否吃藥,還是心理谘詢和調節,都沒什麽實際意義。這些我在前麵也都提及過多次了。

    但後來,我焦慮緊張狀態越發嚴重、經常急躁和丟三落四(這些前文也都提及過),而且失眠很是嚴重。我覺得必須要吃藥抑製這些狀況,才能更好的維權和日常作息(其實我一開始是不太願意吃藥的,因為我知道精神類藥物容易產生依賴,還有嚴重的副作用,但後來實在沒辦法了)。我在上海市做心理谘詢期間,一位肖姓谘詢師推薦我去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做診療。然後我就去了。

    在市精神衛生中心,掛號之後,基本沒有怎麽排隊,一位叫王韻的醫生就接待了我。我告訴她自己的經曆,結果還沒說幾句,這位王醫生就說,她這裏不是心理谘詢,所以不能跟我說太長時間,還有其他人要就診。我隻能跳躍著盡可能簡短的說(而且當時我自己也有些心浮氣躁),講自己沒有上小學,在家裏遭受家庭暴力,然後遭遇校園暴力,以及因為校園暴力而自殘的事情。或許這位王醫生見識的太少,她說覺得我說這些話“太不靠譜了(大概是不相信我沒有上小學吧)”、“說的情況太模糊”之類。問題是她一方麵隻讓我短暫的說,一方麵又覺得說的“不靠譜”、太模糊。我要把前因後果講完全就需要時間,這樣她才能判斷真實性和細致了解我出現精神問題的背景(例如做心理谘詢,一次就是50分鍾,有時候我4次50分鍾也就是200分鍾,才能把我的經曆大致較完整的講完)。而她恰恰不讓我講太久,所以我隻能把重點事件的尤其負麵的情況告訴她。然後她無法了解內情,被我講的孤立的、沒有來龍去脈的幾件事嚇住(例如自殘的事),或者幹脆不相信,然後覺得我說的“不靠譜”。我很願意從前到後講明詳細情況,讓她更好理解我的經曆和處境。可是她不給我時間讓我把事情說清楚。這究竟是誰的問題?

    後來,我說那能不能給我做相關診斷、開藥。王醫生說,關於我的精神狀況,必須要有家人或者同學老師作為旁證,才能診斷。我心想我和那麽多學校的老師和學生衝突,這些當事人怎麽可能給我作證(而且真來了會實話實說?會說好話?)?旁觀者同樣不會花什麽時間精力為我說明情況。退一萬步,就算我和同學關係一般乃至還好,就算是本市的醫院,也不太可能願意陪著我去精神病院作證什麽的啊。而我父親在河南照看我奶奶,哪有可能千裏迢迢來上海。然後我說那至少能不能開點藥,她說也不能。然後這次看診就無果而終了。

    後來,我還根據另一位姓張的心理谘詢師推薦,去過鄭州市的鄭大一附院看診。和上海完全不同,這裏掛號後排隊排成長龍,我站了大約一兩個小時才排到。然後居然因為我沒有拿病曆冊(初次就診需要自己去外麵服務台拿空白病曆冊,而我不知道這一點),醫生讓我重新排隊。我當時精神狀態就不好,耐著性子等了這麽久,又累又餓又焦慮,然後醫生自己沒有備病曆冊,也沒事先告知必須在別的地方拿,一定要讓我再去拿了重等。再等又是一兩個小時,而且如果這位醫生下班,我就白等了。我解釋自己等了這麽久,能不能先看診再拿,醫生還是說不行。我一下就急了,大喊了句“知道了”,直接離開了醫院。如果這是在精神病房裏,基本就會判定為“狂躁發作”了吧。而在外麵喊一句就沒事。因為在精神病房裏就是“病人”,在外麵就“不是病人”;哪怕言行表現一樣。當然,同樣在外麵喊叫,不同身份和環境中的人,被看待的方式和受到的“待遇”也很是不同。(順便說,就類似於鄭大一附院這種排長隊煎熬和耳聞目睹的一些醫生的態度(我遇到的還好,而不是那種惡語相向的),以及後麵更繁雜的程序和醫藥費用負擔,就能把一些人逼出精神病或者類似於精神病的症狀)

    再後來,我想,最好還是我父親跟我一起去醫院診療,這樣醫生可以以我父親的話為旁證。但我父親一直在家裏或者醫院照看我奶奶,除非特殊情況,平常一天都離不開,所以很難湊到機會。直到2017年底,我才和父親抽出時間,去了位於新鄉市(也就是我常住城市)的“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是河南省最大的精神衛生專科醫院(說到這個醫院,還涉及到我幼時(大約在1997-2000年)我姑姑因外部刺激精神出問題,然後在這所醫院看病以及居住的事。不過那些說起來太長,在此就先不講了。另外,這醫院現地址距我以前上過的學校河南師大附中隻有不到2公裏)。而接待我的醫生,就是前麵提到的張建宏。

     張醫生很認真的聽了我的大致訴說,還看了我在鄭州八院的檢測報告。而我父親則在旁邊一言不發。張醫生也沒有主動問我父親。我還給張醫生說“你是不是需要問問我爸”,他說不用,自始至終也沒和我父親說過幾句話。看來精神科診治也不一定非要有什麽旁證啊。我提到校園暴力傷害和高考失敗,他看著電腦上我的資料說,你都24了,現在還高考(是不是晚了)?我說第一學曆非常重要,而且差的學校我可能更不適應。我還提到,因為遭受校園暴力,2014年後就沒有再去學校,而是自己學習。當然,我那次看診沒有提及維權的事,那些比較敏感,而且很複雜,顯然不方便講。張醫生說,你要調整心態,不管考的怎麽樣,年齡都這麽大了,還是盡快找個學校上學,至於校園暴力,對同學好一點,人家也對你好。我的事情當然沒那麽簡單,許多校園暴力問題也都沒這麽簡單,但是我也不想和張醫生爭執,爭執也沒意義,就沒再辯解。我說現在休息不好,焦慮抑鬱,能否開一些睡眠類和抗抑鬱的藥物。張醫生說可以。然後他開了兩種藥,一個是抗抑鬱和緩解焦慮的,另一個是助睡眠的,藥名我現在已經忘了。整個診療過程,張醫生很和藹,也能部分理解我的苦衷,溝通也算良好。

    隻不過開了藥,一個月又多了好幾百(我也忘了具體多少錢)額外的費用,我的醫保又不在新鄉市,經濟上又多了一點負擔(相對於維權奔波,藥費和診療費的確是很少的了,但對拮據的我還是一個負擔)。後來,我再去開藥時,張醫生不在,另一位叫方潤領的醫生根據此前的藥續開了同樣的藥,隻是增加了藥量。這樣就更貴了,我想隻拿一份助睡眠的,抗焦慮的反正也改變不了現實。結果居然無法單獨拿一種藥物,我隻好都買了。此外,我問有無病曆資料,方醫生說沒有,不過處方上寫著大致診療情況。我看上麵寫的很簡短,但和我的敘述主幹大致相同,即“就診者(我)口述,因為校園暴力患上抑鬱症,超過9年(2008-2017),焦慮抑鬱……”其他的記不清了,好像主要也就這麽幾句,也沒再給我任何更多的病曆資料。

    而後來,維權過程中,我想多一份證據,即我的精神狀況證明,以及是否可以嚐試證明是當時校園暴力造成的抑鬱。事實雖然很清楚,但是時間過去太久了。不過我還是想嚐試一下,於是有一次回新鄉期間(這時我已不常在新鄉了,有時在上海和北京維權,還去過河南與上海中間的合肥市,在那裏和一位谘詢師做過一段不短時間的心理谘詢),又去了省精神病醫院,想當麵跟張建宏醫生談一下。然後他不在門診,前台人員讓我去後麵的樓找他,我七拐八拐才找見張醫生。

    我先跟張建宏醫生簡單說了自己當時的精神狀況,以及服藥後的情況之類。然後我重點跟他講的,就是能否開具精神鑒定證明,說明我的情況由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造成。他說這很難。張醫生還說,現在專業界普遍還是把先天因素(而不是後天環境)作為精神疾病的原因。我當時很吃驚,想難道中國精神衛生體係如此落後嗎?就我直觀感受和看到的許多信息,精神疾病受後天因素影響更大更明顯(當然,我有這樣的印象,也可能與我關注到的以外部影響導致精神疾病或者“被精神病”的案例更多有關)。不過後來我看到港台和西方學界也有這種說法。然後我再仔細了解,好像也不是這樣簡單,而是大致分成先天性精神病和後天的精神心理問題兩種,對待兩種情況也有不同診療方式。但更專業細分和詳情的我還需要進一步了解。

    因此,國內精神衛生診斷包括司法診斷(這個我專門也問了)還是傾向於先天就有精神疾病而不是後天造成,這本身就導致想通過精神鑒定的方式,證明精神疾病是由校園暴力造成的過程,將非常困難。

    我說,我看到很多案例,包括在廁所毆打、讓受害者吃屎喝尿,然後逼出精神疾病的。他說,那你不是沒有經曆嗎?我是沒有經曆,或者說暫時沒有經曆,但是此前幾年持續的、累積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造成的傷害也足夠嚴重了。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傷害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不一定非得被逼吃屎喝尿或者其他極嚴重羞辱才會得病。

    張醫生說,這種鑒定是很困難的。首先,必須是司法部門申請,才能做相關鑒定,不是個人要求就可以做的。另外,想要確定校園暴力、網絡暴力與患上抑鬱症等精神疾病的因果關係,也不容易。還有,就是我的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現在明顯是晚了。他還說,現在國內基本都是這樣的情況,勸我打消相關鑒定的念頭。

    此外,我還提到精神病汙名化的問題。我說別人說我是精神病、看成精神病,沒有病也被逼出病了(大致意思)。張醫生說,你自己調節心理,行為上和正常人一樣,別人慢慢就不會這樣看了。

    這話是有一定道理,也不止張醫生一個人說。但現實是外界的看法、“標簽化”下,當事人是很難擺脫的(而精神病院的診斷,就更會標簽化當事人了。在精神科醫生“專業”的醫療診斷和“精神病人”個人訴說不同甚至相反的情況下,社會大眾更相信誰的?哪怕精神科醫生對非先天性精神病的“精神病人”的判斷也是很主觀、充滿教條或自主價值觀判斷的),甚至會陷入汙名造成的焦慮抑鬱,惡性循環。當然,如果一個人努力克服外界的眼光和看法,想辦法融入社會,那的確有可能改善他人的評價和看法。但這非常不容易,主要取決於外部的他人和所在社區(學校/工作單位/居住地)而非自己。

    而且即便當事人自己努力的那部分,也需要莫大的勇氣,以及比普通人更多的克製、冷靜、忍耐(即便做到冷靜溫和、凡事多忍耐,別人也可以認為你是精神病的另一種狀態,甚至感覺你比那種發瘋的精神病人更可怕、更不可預測,然後更加孤立和疏遠。然後當事人忍不住這種異樣對待,一旦生氣,或者做出更激烈的言行,別人立即就說“看他犯神經病了吧”)。而大多數人包括我,恐怕是做不到的。甚至,被標簽化為“精神病人”的人(無論是真的嚴重的精神分裂症,還是焦慮症、抑鬱症等輕度精神疾病,乃至“被精神病”者),還會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有矛盾乃至仇怨的人故意刺激、挑釁、用隱蔽方式欺淩、下絆子,以及更加肆無忌憚在涉及“精神病人”的事情上撒謊。然後如果當事人發怒,就會被認為“精神病發作”;如果當事人舉報、反抗,就會被認為“被迫害妄想”,比普通人陷入更大的冤屈且難以自辯,然後惡性循環。當然,這段話我都沒有和張醫生講,一是他時間很忙;二是我當時也沒想那麽多;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即便我當時想到,也不會當麵講,這些話本身就可能會被一些醫生當成“犯病”。張醫生雖然還挺好,但是我可是不想冒著當場被抓進精神病房的風險的。

   然後還說了其他一些關於精神疾病和鑒定問題的話,不過時間太久,我記得的大致就隻有這些了。他說如果我想問關於鑒定的事,也可以向專門科室的工作人員詢問,就在門診樓。然後我道謝告別。後來去了門診樓,負責鑒定的科室(忘了科室名字)人員說不能鑒定,隻有公檢法申請才行(大致意思)。不過我當時似乎沒有注意“診斷證明”和“司法鑒定”二者的差別,或許診斷證明應該是可以開的吧。但是當時張醫生和那位方醫生都沒有開具診斷證明。

    還有,在我多次去這裏看診和開藥時,看到整個病院無論門診還是病區外的院落,乃至後來我去找張醫生的病房辦公室,都很是安靜、整潔。而門診樓前台的服務人員、醫生辦公室外的護士服務台的護士,普遍也都很禮貌。除了偶爾看到有看起來精神不正常的人在家人陪護下在門診看診,以及偶爾看到一次一群穿著病號服的在醫護人員“押送”下跑步(也可能是換病房?),沒有看到其他的東西。甚至,精神病院的門診和院落,比大多數普通的醫院還更加安靜、整潔,靜的幾乎有些可怕。從外麵看,當然看不到前麵所舉那麽多各地精神病院中精神病房侵犯人權、各種惡劣情形。但如果進入重重門鎖之內的病區呢?或者,如果我再多去一些次,乃至在病院門診和院落長期觀察一些日子,又會看到一些什麽事?當然,精神病院真正的現實,絕大多數都在封閉的病區(包括病區內的院落、病房),而幾個門鎖和高牆,就把一切遮蔽了,外表看起來寧靜安詳。似乎,二戰中納粹關押猶太人和戰俘的營地外也是這樣,鄰近的集中營區外的德國居民,幾乎都沒有看見過裏麵發生了什麽,哪怕是有所耳聞的。直到1945年戰敗,集中營被解放,在蘇美等國軍隊進入和幸存者獲救後,一切真相才大白於天下、各種流傳才有了板上釘釘的證據。我所說的和比擬的,並不是僅特指這所精神病院,而是講千千萬萬個精神病院/精神病房內外普遍的情形。(同樣,有部分但許多的監獄、看守所也建在居民區不遠的地方,居民同樣不了解每天裏邊具體都發生了哪些“監獄風雲”;蘇聯的“古拉格”有一小部分也是鄰近市鎮,然而酷刑下的嚎叫、饑餓的折磨、被鎖鏈束縛的衣衫襤褸的囚人,外麵也是看不到的)

    我吃了張醫生和方醫生開的藥之後,睡眠狀況好了一些,抑鬱焦慮似乎也有減輕。但最重要的是,我的處境沒有變化,我的錦繡前程還是麵臨毀滅(或者說已經毀了),我的高考還是不可能成功,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帶來的謠言和誹謗侮辱等傷害還會持續下去,還會影響我的一生前途命運。還有就是家裏經濟拮據,父親越來越供不起我生活費,我又不能適應社會無法自己掙錢,“一文錢難倒英雄漢”,況且我不是什麽英雄。我哪怕一天吃一罐藥,對改變這些殘酷現實也沒任何作用。因此我還是繼續走維權道路,還在2018年4月家裏陷入絕境後加速了維權,並采用了直接找政府機構上訪的有危險的方式(而不是像前麵找媒體、學者和其他知名人士),最終於5月底去了香港。

    前麵也提到,我在香港也試圖求醫,去了聖德肋撒醫院,結果對方說沒有辦法申請費用減免,我在香港也沒看見任何免費的心理援助機構(當然應該有服務香港人的,但我是大陸人。這比大陸的戶籍壁壘更加分明和堅硬。當然,後來我在互聯網上看到許多香港“本土人(哪怕也是百年前或者幾十年前從大陸等外地移民去的)”還抱怨“新移民”擠占了香港醫療和教育資源。所以我試圖在香港獲取醫療援助就更是自作多情、自找不自在了),也就隻好作罷。我在求助信和《個人情況說明》中的一項訴求就是治療抑鬱症和焦慮症,但沒有人幫助,也沒有人回應這一條訴求)。而後來我維權連續受挫、沒什麽錢繼續下去了,絕望中在中聯辦門口割腕流血請願,被捕後第一時間告訴警察以及後來瑪麗醫院的醫護,說自己有抑鬱症需要治療。然後,前麵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我被關進東區醫院精神科K4病房關押23天和一係列羞辱式對待,以及盧偉傑的恐嚇、欺淩,不僅沒能治療我的抑鬱症,反而極大加劇了我的焦慮、抑鬱、恐慌、痛苦,讓自己精神狀況霜上加雪(沒錯,是“霜上加雪”,加酷寒的冰和雪。本來是相對輕的,被關起來之後加重很多),出院後PTSD症狀就全麵顯現了(其實在病房裏也已經有PTSD了,隻不過主要是內心驚悸而很少外顯,我隻能盡力控製不讓醫護察覺,避免因此無法出院。但是時不時還是能外露,例如來回不停的踱步、雙腿尤其右腿發抖)。

    經曆了香港如監獄般的精神病房關押之後,我對於“去精神病院”有一種條件反射式的恐懼和排斥。當我父親在見麵當晚提出去看精神科醫生,我立即就反對。第二天他再度提出,我更加不願意了。如前所述,在被關進東區醫院精神科病房之前,兩年間我多次主動求醫(雖然大多無果而終),我也並不排斥心理谘詢乃至藥物治療,但是在香港東區醫院精神病房的這23天經曆,讓我對精神病房有一種極強的厭惡和恐懼。雖然我父親隻是建議我去看看醫生,並不是要住院。但是不僅因為我剛從精神病房出來心有餘悸,還因為自殺未遂才20多天,如果醫生以“為我好”、“避免我再自殺”判定讓我住院,那我就倒血黴了。到那時我父親不要我住院都不見得管用,因為醫生怕我再自殺他擔責任,寧可選擇把去就診的我關起來,然後如果我一抗拒,那就成了“發病”,更出不來了。越是急躁和分辨自己沒病(或者隻有不需住院的抑鬱症),醫護人員隻會認為我病的更嚴重、“沒有‘病識感’”,更不會讓我出院。我在香港精神病房忍了23天終於熬出來,精神非常脆弱,如果再關起來,我估計100%忍不住了。大陸精神病院環境又比香港差了許多倍,我不真的表現出看起來像發瘋或者狂躁的症狀才奇怪呢。雖然我當時還是暈暈乎乎,但是因為有我自己和其他人的前車之鑒,對這些危險卻有敏感的直覺。現在仔細想,我的這些直覺是對的。於是我堅決不同意去精神病院門診。在我強烈反對下,我父親就說“那就不看了”。然後我才鬆了一口氣。如果當時去看了,現在我現在很可能不能自由的在這寫維權和受難自述了。

    在這件事上,我父親比那些不管當事人有沒有病、有怎樣程度的病(是否需要住院、是否需要長期(例如超過一年)住院),以“為你好”為名,就把當事人強行送進精神病院的家長、家屬好的多了。當然,還有更多的因家庭矛盾、財產糾紛、不想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等原因,惡意將家屬送進精神病院並對當事人日常精神狀況和言行舉止做虛假描述的。關於這些,我在前麵已經列舉了一些案例,以及紐約大學的孔傑榮教授等人的權威分析。我父親雖然有時比較糊塗,但心地善良,比那些完全不明是非、不尊重子女意願,甚至惡毒凶暴的父母好了多少倍。我生在不幸的家庭,幼時遭受家庭暴力和未能上小學,造成後麵一係列惡劣連鎖後果,但還是比其他許多更加不幸的家庭的孩子幸運許多。

    6.與鄭州市的Y先生見麵和簡短交談

    從農行回到旅館過程中,我父親大小便突然失禁,一下子拉了一褲子。回到旅館,他就把褲子直接去清洗了。這再次證明他現在健康狀況非常糟糕,如何能保護和照顧我?這時候我已經約定和Y先生下午見麵。我把我父親拉了一褲子的事用微信告訴他,說我父親不能跟著去了。Y先生對此也沒反應。下午4點左右,他讓我到金水河附近找他。

    我走到地鐵醫學院站,轉了一圈才找到騎著電動車在路另一側的Y先生,他揮手讓我過去,然後坐在金水河邊。

    相對於深圳的D先生,這位Y先生說話冷淡很多(當然人家也沒義務多麽熱情),說話時間很短,而且基本是例行公事。我首先把家庭糟糕的情況告訴Y先生,以及我個人的大致情況。請求他找個能夠幫助我的組織或機構,進行下一步的心理救助和生活救助。Y先生說這很難,據他所知鄭州和河南全省都沒有(當然我老家縣城更沒有),不過他答應再打聽一下是否有類似機構。這一點我本來也基本知道的,至少我是沒聽說過河南省有什麽成熟和知名的關於校園暴力和心理創傷救助機構,乃至其他略微與我處境有些相關的機構都沒有聽說。我是指望Y先生通過他的人脈,看看有沒有我沒聽說過但是可以幫得上我的人和機構。但看來希望渺茫。

   然後我也跟Y先生提及上訪和在中聯辦自殺的事。我問他,如果我因為這些被抓起來,怎麽辦?Y先生說,那基本就沒辦法了。我想起林先生和D先生都說過可以找辯護律師之類,然後告訴他。Y先生說,反正在這裏(河南),如果他們抓了你,那什麽辦法都沒用,辯護律師也沒用(大致意思)。很明顯,河南的司法和社會環境遠比香港和廣東糟糕,Y先生說的是實情。尤其涉及政治、維穩等敏感問題的,人權律師什麽的在這種欠發達地區是沒什麽用的。當然,在2015年“709事件”之後,發達地區也沒什麽人權律師和維權運動了。隻不過,越是落後區域,對待“被維穩”對象越為粗暴殘酷,越不講程序和人性。而我這樣沒身份地位的弱勢群體,尊嚴和性命更如草芥。就算我被關到精神病院一輩子,或者被校園暴力加害者找的黑社會整死整殘了,那也就關的瘋了毀了、打的殘了死了,幾乎不可能有任何波瀾。

    然後我又提到找媒體的問題,希望讓我的事情得到新聞媒體的關注(有了關注,我至少不會死的無聲無息)。Y先生說,現在不會有媒體報道你的事情,你又不是知名人物。他還說,假如你以後是個大老板,很有影響力,到那時候你說這些,就會有人來關注甚至主動來找你了(大致意思)。

    我心想,絕大多數校園暴力、家庭暴力、職場暴力的嚴重受害者,本身就是因為個人及家庭“弱小”,沒錢沒勢才被欺淩,而欺淩又損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加劇了當事人的弱勢情況,極少有成為“大老板”、“大官”或者其他權勢人物的機會。再說,如果我有成為“大老板”的能力,還會一貧如洗走上絕境嗎?還會四處奔波無人理睬嗎(而且有足夠的錢我足以自己自行報複那些加害者了,至少從個人昭雪報仇層麵,我根本不用四處求助了。當然,那樣我也有錢做更多防治校園暴力的宣傳)?還會借錢跑到香港求助,絕望自殺又被關進精神病房嗎?至於以後,我雖沒有經商方麵的追求,但自然有其他追求和理想,但也得先過了當前這一關再說啊。我家裏全是病人,窮的幾千塊錢都拿不出來,我自己剛從半地獄中逃出,精神崩潰,又麵臨各種不可預知的危險,如果沒有人幫助度過眼前的難關,我還能不能活都是個問題,更不用談以後成為什麽有錢有勢的人了。當然,這些話我沒有給Y先生說(除了關於家庭情況)。一個是我當時腦子很亂反應不夠快,還有就是這些話不合適說。後來想想,當時沒說是非常正確的。

    不過這位Y先生表達的觀點的確是很現實的。當今這個社會,隻有成為勝利者才有話語權,說的話才有份量。而失敗者,說什麽都沒什麽人聽,還會遭到無情的譏笑。

    然後這位Y先生還說,看你現在說話言行很正常,思維能力比普通人看起來更好一點(大致意思),你現在可以去打工掙錢。我心想你也不了解前麵那麽多天我的遭遇,以及我前麵數年乃至十多年遭遇的一係列傷害,當然也看不到我內心瀕臨崩潰,如何去打工掙錢?我心裏多麽恐懼、精神有多透支,又不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至於我適應社會的能力,前文我說過許多次了,也很複雜,我當然也跟Y先生一時半會說不清。

   最重要的是,大致也就說了這麽些話(還有的忘了,一共也沒說多久),然後Y先生就說他有事情,要走了。我也不好挽留,一時間也不知道再說什麽。最後我托他打聽心理救助之類機構的事,他說會問的,然後騎著電動車就走了。整個談話時間應該沒超過15分鍾。

   和與深圳D先生的見麵及談話相比,這一次顯然更沒有什麽幫助。當然,他們兩位都沒有任何義務幫助我,而且都是林先生的朋友,我也不好再過多比較二人如何好壞什麽的。我已經把與二人見麵過程寫出來了,讀者自己看就好。

   很明顯,這基本就等於是沒什麽幫得了的。說打聽打聽救助機構,我也知道希望渺茫,否則我自己早就自行去求助了。至於地方政府把我抓起來他們無能為力,也在預料之中。而Y先生建議的去打工,他顯然不了解我現在身心疲憊和瀕臨崩潰的狀況,尤其在港受創後PTSD爆發引起的焦慮、恐懼、敏感等心理狀況和反應。哪怕我前麵還是擠出時間講了我家裏多麽困難,以及個人大致的遭遇。但他顯然也沒聽的進去或者不能感同身受。

    然後我就痛苦不堪的回到旅館了。

    7.恐懼下向曾經的同學求助,再知人情冷漠和明哲保身

    回到旅館後,我把事情告訴父親。這時他的褲子還沒晾幹,也不能出門。我自己出去吃了一碗拉麵。和以前焦慮緊張時一樣,我對麵和湯的味道毫無感覺(吃其他飯也一樣),隨口吃完就回去了。

    回去之後,我在床上翻來覆去躺不住,坐起來也坐不住。我心想這要怎麽辦?如果被維穩人員“管住”,這輩子基本上也就半“廢了”(雖然本來也差不多活不下去了)。當然,最重要的是那些有黑惡勢力背景(或者至少算是流氓團夥性質的)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在得知我舉報和曝光後,對我打擊報複怎麽辦?我家裏我姑姑打人砸東西的事我前麵也說過幾遍,家裏窮的不要說抵擋外人的欺負和找麻煩,我連基本吃飯睡覺的條件都沒有。說白了,就是沒人找我的麻煩,我也過不下去了,無論流落街頭還是別的方式毀滅在當時看都是早晚的事(我前麵給香港精神科醫生說不自殺,是為了出院被逼無奈那麽說的,我自殺與否主要取決於環境,有人幫助我渡過難關我當然不自殺,但是陷於絕望或者可能再被關進精神病院或者監獄,那我隻能死了乃至需要抓緊時間迅速的死了以不受辱)。這些在本文前麵和《自述》中都敘述過許多次了,不再重複。

    想到這些可怕的前景,我決心抓緊發出自己的求援信息。前麵已經說了,我也就兩個求助渠道,一個是以前關係還好的同學,另外就是曾經呆過近兩年的一個“答題圈”。雖然事實上這兩個地方我都吃過大虧,拋開那些流氓惡棍不用談,那些旁觀者當年也普遍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甚至還有些同學是一種獵奇、看笑話的態度旁觀的。我遭遇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時,這些人的表現我在本文和《自述》中也都有敘述。這些我並不是不清楚。但是除了這兩塊地方,我更不熟悉其他圈子(最多認識其中個別人,而且他們過去和現在也都不幫我),我還能找誰呢?

    我把此前兩天找回的QQ號登錄上,立即開始尋找以前的同學。一開始,我找的是濟源一中的X姓同學,他曾經就讀於河南師範大學,是為數極少在我離開高中後又見過麵的同學。此外,還有在河南師大附中的D姓同學,後來去了安陽工學院。還有一位是前麵提到的答題圈裏的一位網友(暫時不方便公開其大致情況,就稱為A吧)。和他們及此後又有聯係的其他幾人談話在時間上是交叉的,為了方便記述,就分開講吧。

    首先我聯係了X同學。我告訴他名字,他一開始還不相信是我,然後我就講幾年前見麵時的細節,例如我當時的住址,他才相信了。然後我把維權的情況告訴了他,但是好像沒提割腕自殺的事(我也忘了,或許提了)。他有點震驚,但也表示理解。然後我告訴他,我希望聯係那幾個關係還好的同學,讓他/她們把我的防治校園暴力的資料和呼籲信群發出去,引起社會關注。他把我說的幾個同學的QQ號給了我(我和這些人早就不在一個群組了),然後我加他/她們好友。加了不短時間,結果全沒有同意。

    然後我又告訴X同學,希望他幫我轉告一下考上中國中國政法大學的楊同學,讓她把我的建議書和呼籲信轉給政法大學的領導和老師。我剛才加了她的QQ加不上。X同學說,好的他會去問。然後很快X同學就回複了,說楊同學(其實已經應該叫人家楊女士了)說,她已經從政法大學畢業了,領導也不認識,所以……幫不了我。而我自己又加了一遍她的QQ,還是沒有回應。

    我又讓X同學聯係其他人,結果他說有的聯係不上,有的不願意管。我又請求他,能不能再問問,看有沒有人願意幫助我。他說“他們沒人會願意的。從跟他們的交談中,就能感覺出來”。他還半開玩笑的說“好好活著不好嗎?非要找那麽多事、惹那麽多人。你想為了別人好,可是別人……”然後他還讓我發給當政者,說那樣才有用。我已經告訴了他我維權過了,當然沒有說太細。我維權期間河南省的教育廳也接到了,但是沒有回音;在省公安廳遭遇信訪接待人員侮辱謾罵。新鄉市的各機構全都不管。至於滑縣和安陽市的教育部門,我上學時候就找過,也沒多少用,現在又怎麽可能有用呢?此外還發給了一位前全國政協常委,他推說已經不任職所以幫不了我。我還要找哪個當政者?

    這個班級算是我初高中經曆的八個學校十個班級中相對較好的、沒有激烈矛盾的(但是有嚴重的孤立與歧視),也還是這樣。而且,這個班級有許多全國知名重點院校的學生,社會地位和影響力都更大,哪怕有一個人肯公開聲援我,或者聯係她們熟悉的老師和其他人脈,我就有救了。然而她們沒有一個人肯幫助我。

    說到這些人,除了在學校期間發生的事,還有一件在班級群的事。大約2015年,我知道了文七班(也就是這個班級)的群號,然後就加了進去。一部分人還不錯,問我當時考學之類的情況。雖然我高考失敗很大程度和那段經曆有關,但是我還是忍住生氣,想和他們搞好關係,而且當時我非常孤立,也想要傾訴和討論來轉移壓力。還有就是想了解一下當時我遭遇歧視和孤立的原因,除了我知道的之外究竟還有哪些。我進群不久後,群組突然變成可以匿名發言了,然後就有人匿名對我冷嘲熱諷。例如我提到以前老師怎麽樣、學校食堂有什麽問題,就有匿名者說“我們在那四年都不關心,你呆了幾個月倒挺關心的啊(他們很多從高一就在濟源一中,我是複讀時候才去的)”、“你當了校長去管吧”之類陰陽怪氣的嘲諷。還有一些話過了很久,我暫時想不起來了,不過很多都不是好聽話。而且我是實名,他們卻用匿名來談話;我坦誠相待,他們藏在麵具下肆意攻擊。

    雖然這些人是匿名,但是我至少知道一個(因為開匿名之前隻有一個管理員也就是群主,就是前麵提到的那位楊女士。但我加群不久又多了個管理員,明顯就是這個人要了管理員職位、開的匿名,我看不見匿名者但是看得見管理員),叫張帥,當時考上了浙江大學,現在本科也畢業了。他也是2014年底時參與孤立、歧視我的人之一。例如我跑操時候,他無論是站在我前麵還是和我斜對著,他就表現的很誇張的往遠處擠,以示不願意和我站到一起(哪怕好像我既不和他並排也不是前後,而是斜對著);在樓梯口遇見我,也是跟看見恐怖分子一樣誇張的躲閃,和我在2008年在滑縣抗北學校遭遇的歧視與孤立很類似。此外,在看見我的時候,他還和班裏其他同學例如一個叫賈慶源的擠眉弄眼、指指點點,很明顯不是在說好話。我也知道他就是班裏傳播我各種謠言的人之一。當然,就現在字麵看起來,這些歧視和孤立,似乎不嚴重。但是我在此前已經多次嚴重受傷害,精神脆弱的成了驚弓之鳥的情況下,連續幾個月單獨的、持續的、無處可避(直到後來休學)的承受這類冷暴力,對心理打擊是非常大的(雖然比起2008年和2011年時候的要輕許多)。還有,這種歧視、孤立、排擠、散播謠言之類的冷暴力,隻有親身遭遇和受害,才知道多麽痛苦,語言是形容不完整的(哪怕我在《自述》中對這類事情的詳情和傷害已經刻畫的很細了)。

    我因為一係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累加的影響,對謠言、歧視、欺淩的恐懼,在2014年高考失敗。而在文七班遭遇的那些事是最後一根稻草。然後我還是帶著希望溝通的想法和他們對話,沒想到是如此結果。後來我也就退了那個群組。

    差不多三年過去了,我走投無路,然後發出求救和呼籲,結果呢?我求助的還是班裏相對較好的,而不是那些欺淩者。這些還算好的同學,普遍都在知名高校,除了那位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的楊女士,還有的在中央財經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等知名院校,哪怕伸出一個指頭,都能把我從心理崩潰、金錢耗盡、危機四伏(不包括政治方麵)的絕境裏拉出來。然而他/她們連對話都不願意,我連申請好友都被拒絕或無視,一句話也說不上。

    我在連續讓X同學轉告給多位文七班同學,但全被拒絕或不回應時,我就愈加恐慌了。孤立無援、恐懼不安,讓我決定冒險一搏,決定轉向另兩個班級部分同學公開自己的個人情況、正麵與這些同學講我這些年的情況。這兩個班級就是開頭提到的位於新鄉市的河南師大附中2010級的高一11班、高二13班。在這兩個班級期間,我遭遇了非常嚴重的校園暴力,無論是直接毆打、用瓶蓋之類物品襲擊、被流氓學生和其外班同黨威脅和謾罵、破壞我的書籍(用剪子之類東西在我書上剪出口子)、被拍下我憤怒時候的照片、將照片混合侮辱誹謗並在互聯網上傳播,以及集體的歧視孤立……當時我精神基本上就是崩潰了,被逼瘋了一樣(或者看起來就是被逼瘋逼傻了),精神恍惚、憤怒和麻木交替。關於這些,我在《自述》中也都有詳細敘述,在此不再詳述。

    總之,2011-2012年的那些事,無論對我的精神和心理,還是學業和前途,都造成了極大傷害。為了避免流言傳播,我休學半年並去了另一個城市焦作市就讀,在焦作市上學期間,還用了一個化名“王宇(我小時候家裏叫的小名)”,盡可能不讓人知道自己在新鄉市以及更早的滑縣遭遇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避免那些被謠言和惡意歪曲的事實影響我的生活。但我所受的心理傷害和恐懼陰影一直揮之不去。最重要的,是當時校園暴力的傷害、流氓惡棍學生暴力威脅帶來的心理壓力,逼使我做出一些外人看起來激烈和異常的行為(例如站在與我衝突的同學桌子上、對著對方的書吐痰),並被拍照和歪曲事實後傳播,對我的名譽造成惡劣影響。而這些終究還會傳到我以後可能上的大學。這就導致我一方麵渴望通過高考改變命運,又害怕高考成功導致自己在大學再次被這些流言傷害,最終於2013-2014年複讀時,在穩定在一本線以上40-50分時,於2014年初因對前途的恐懼與再次遭遇的歧視與孤立,最終掙紮了一百多天精神垮掉,不願再去學校,在高考百日衝刺的時間逃避學習、逃避現實,然後高考功虧一簣。我想,我維權近兩年,現在走投無路,不如正麵麵對那些同學,包括旁觀者、欺淩者等。

    決心已定後,我幾乎以最快的速度,先將《自述》以文檔分享的方式發給了那兩個班級十幾個同學,有些是好友,有些在班級群裏。這些人基本都和我關係不錯,或者說至少沒有什麽矛盾衝突。

    然後有一位趙同學在不久後做了回應。她問“這是要出版”?我當時大致說的是,文章裏邊提到你們的事情了,有沒有看到?她說看到了。然後她說,這些不愉快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我說感謝她在高二期間對我的友善,沒有參與到孤立排擠之中。她說沒關係,你(我) 把自述發給她,就是信任她。然後她還說,希望忘記過去吧,雖然你一輩子可能也忘記不了,但是要朝前看。我再次表示了感謝。不過我心裏想的是,我朝前看怎麽看?即便不說那七年中學差不多斷斷續續的有五年都在校園暴力中度過,青春被毀掉。即便看未來,家裏一堆病人、一貧如洗,我高考因校園暴力而失敗,前途毀滅。我朝哪裏看?當然,她是第一個回應我的人,還充滿善意,我也不方便去懟人,還是以感謝結束了對話。

    然後,又有一位蔡同學,她也是在附中期間對我比較好的同學之一。她所說的意思,和Z同學差不多,也是希望我不要再想那些黑暗的事了,好好過未來的日子。不過她很明顯沒有仔細看我的自述,還問我上大學了沒有。我如實相告。後來談話也在客套中不了了之了。

    這位蔡同學和後來的錢同學都提到了我自述中講的不幸的家庭,卻對校園暴力的事回避不談。她們倒是很會選擇性應答,規避她們作為我的同學和校園暴力目擊者應該談的問題。

    再往後,幾乎是驚人的沉默。除了她們,其他的人不發一言。雖然那時已經是很晚了(我記不得具體時間了),但是一般那時候不太可能都睡著。我等了半個小時,平常時候半小時很快就過去,但當時我如坐針氈。焦慮之下,我突然想到當年校園暴力的那些場景,一股恐懼迅速湧上心頭。

    我當時非常害怕被那些流氓惡棍學生打擊報複。我在《個人情況說明》中已經提到了“在大陸遇到的最大可能危險不是公安和國安,而是來自我舉報的人的打擊報複,他們涉嫌有黑惡勢力背景(否則當年就不會那麽囂張),拉幫結派,有N多種方式可以騷擾、威脅、傷害我,政府和公安完全可能袖手旁觀,“借刀殺人”,借助這些人變相“維穩”。如果我在網上遇到攻擊詆毀,並且發展到線下,直接在我現在孤身一人的住所威脅和攻擊,再次發生2008年時候那些事,我怎麽辦?求助誰?當年在學校作為學生都沒有人管,現在我實際上已經不屬於任何學校了(我這時深深感到有組織、單位依托的重要,學校和工作單位既是束縛,也是依靠),大陸警察又不願意管理,那怎麽辦?”

    這些我早就考慮過,前麵也多次提及了。我雖然思慮再三,最後還是決定冒險求助。但是當我真的發出去,等於和好幾年前已經斷絕聯係的涉及校園暴力的班級重新“接上線”,過去那些事都迅速湧入腦海,包括那些流氓惡棍學生。而且,沒有不透風的牆,我發給這十幾個人雖然和我關係都還好,但是他們也沒有義務給我保密。這些同學看到如此震驚的內容,肯定會轉發,沒有不透風的牆。再往後,就等於要和明麵上就有五六個的流氓惡棍學生(還不包括我知道但是不認識的他們的狐朋狗友)直接交鋒。想當年毆打、投擲雜物、集體辱罵和恐嚇……我不知道反複回憶過多少次,還有睡覺時因此有過多少次噩夢。我後麵幾年一直逃避,包括維權的近兩年,也是竭力避開和這些人直接衝突。例如我去上海,不僅是為了求助,也是感覺外地比河南要安全;不止是為了避免在北京和河南被“截訪”,更是希望與那些流氓惡棍保持安全的距離。

   當然,有很多人肯定不能理解我的恐懼。例如有人說“都是個人,你怕他幹什麽”。兩個關係平等、沒有衝突或者實力勢均力敵的人,當然沒有這樣的感覺。但是如果是一個沒有權勢/金錢/應對衝突能力的人,麵對一個有權有勢/身強力壯且陰毒狡詐的人,不僅容易被後者欺負,還會從心底產生恐懼。就像家庭暴力中,一個經常遭受毒打的受害婦女,看見張牙舞爪的丈夫,即便有些時候沒有被毆打但還會自然而然的恐懼一樣,“被打怕了”。而如果一個勢單力薄、飽受欺淩的弱者,麵對一群(而不隻是一個)陰險毒辣、氣勢洶洶的流氓惡棍,那會是怎樣感受?恐懼才是正常的,除非是刀山火海都不怕的英雄,我自認不是那樣的英雄。當然,許多時候旁觀者是不能理解的,隻有加害者和受害者雙方有一種微妙而可怕的“心靈相通”,如同隻有這二者才懂的密碼語言一樣。不僅作為受害者能感受到害怕,加害者也能知道他們的作為可以製造出怎樣的“效果”、多大的恐懼感。即便旁觀者就站在加害者和受害者旁邊、就算旁觀了全程,絕大多數人和絕大多數時候也並不能感同身受(更不用說那些沒有目睹全程、完全沒有目睹的了),無法了解欺淩、傷害給受害者帶來的心理創傷有多重、恐懼有多深;旁觀者也不能理解加害者欺淩時的手段和“技巧”、製造恐懼的能力,以及從欺淩中獲得的邪惡的“快感”。

    因此,哪怕幾年過去了,我依舊很清楚記得這一切。我既然把像淩霄漢、杜邦、孫啟宇等這些加害者全都告了,而且現在發這些自述(裏邊還包括個人聲明,其中有追究到底的意圖和決心),相當於向他們公開宣戰。而現在我父親病成這樣,如何保護的了我?鄭州也不是久留之地,我孤立無援如何是好?至於和他們拚個死,問題是他們大抵不會當麵的、直接的和我衝突,而是會用和當年製造校園暴力同樣的路數,也就是陰險的、暗地的方式找我麻煩。當年校園暴力發生時,我就多次遭遇他們帶著外班我完全不認識的人,對著我指指點點,以圖恐嚇。他們當年在校園就是拉幫結派,人脈很廣,找點人把我打傷都是輕的。何況現在我連學校或者工作單位也沒有,更不要說和他們比經濟條件和家庭背景了。前麵我說有些人例如已從知名院校畢業的同學“一個指頭就能救了我(至少保障我的安全和基本的衣食住需求)”,而這些人有的條件足以“一個指頭捏死我(最起碼整得一年半載噤若寒蟬)”吧。再說,雙拳能敵幾十隻手嗎?還有,就是一再提到中國糟糕的法治和社會環境下,經常是好人受屈、惡人囂張。我去拚了的結果,大抵是我被打殘乃至冤死,也可能被當成罪犯或者精神病抓起來受盡折磨,而他們毫發無損。這樣的犧牲難以公開而壯烈,反而悄無聲息、毫無價值;不僅毫無價值,還會遭受更多的侮辱、蒙受更大的冤屈。(而且,至少在那個時刻,我並不想死。我此前也答應了香港的醫生不自殺了(雖然是被逼答應的,不答應出不了院,但我出院時和這天晚上,都是不想死的)。雖然就在那幾天後,我陷入絕境時,巴不得和那些欺淩者同歸於盡)

    當然,我也可以選擇畏縮啞忍,放棄抗爭和追究責任、不再揭這些人欺淩我的情況,的確可能讓他們不再報複。但前麵已經說了,他們毀掉了我的青春,還導致我高考失敗,身心遭受嚴重創傷,摧毀了我的錦繡前程。我怎麽可能放棄追責?他們把缺德事幹完了,讓我付出沉重代價,幾乎喪命(如果不是後來我拚命想辦法,我現在已經死了),然後就“沒事了”?這可能嗎?應該嗎?再說,我已經維權兩年,到處上告,開弓沒有回頭箭;家裏一貧如洗,我已經多次瀕臨身無分文流落街頭的處境,還有什麽退路呢?難道我要忍到死?(最根本的,我為什麽要忍?我受害就要討公道,違紀違法和犯罪者就應該受懲罰。我維護權利、追求真相,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隻是絕大多數國人都麻木的不知“權利”為何物,什麽都忍耐、“順其自然”、逆來順受。這是國人千百年的劣根性,尤其在滿清奴化統治之後,這種劣根性就沒有消散,中共專製又將有所減弱的奴性再度軟硬兼施的“培育”起來)

    還有,就是在香港精神病房和警署羈留室關押的那23天,整個人精神受到嚴重打擊,趨向崩潰,又“激活”了過去的恐怖和無助感,患上(或者說加重)了PTSD。這些前麵已經說過了。這更加劇了我的焦慮緊張、神經過敏和恐懼感。至於他們給的藥,我當然吃了,但吃了之後基本沒什麽用。

    有句俗話“不見棺材不掉淚”,沒有身臨其境,沒有處在我當時那樣的處境,就很難體會那時我的無助與恐懼。即便我現在或者其他一些時候,同樣也不能完全代入我當時的心境,因為所處環境的安全程度、物質條件和外部支持、個人心理調適的情況等都很不相同。就像我們在書報上看到“網癮治療中心”包括電擊在內的暴力、“黑磚窯”逼人為奴隸的殘忍,沒親身經曆過,是體會不到那種恐懼的。沒有像我那樣幾年得罪十幾個流氓惡棍(而且他們還有更多惡霸朋友)、因上訪和請願麵臨被“維穩”的危險,以及我被羞辱虐待式關押帶來的身心傷害,是極難體會到我那時焦急害怕的心境的。

    於是,我又想到了曾經和我關係很好的D同學。我也忘了這天晚上是我除了自述外又發了信息問他,還是他主動回了信息。總之,他在之後回複了“是慶民?”我說是。他說,我看了你的自述,你父親好像生病了?我說是,得了腦溢血,中風癱瘓了一年,現在走路還走不好,隨時可能倒下。他說,他記得2010年時候,他看到我父親站在班級門外看著你(我),眼裏對你充滿期望。然後沒想到幾年後,叔叔就病成這樣了。後麵我回的什麽也都忘了。總之我隨後把舉報信和其他個人說明材料也都發給了他,告訴他“我會被打擊報複的”。他說要我不要著急,他會看看。

    等了一會,他說,“我很佩服你(我)的勇氣”。我說我現在在鄭州,處境很危險,他在哪,我想去找他。他說在深圳。我心想我剛從那回來,不過並沒告訴他。然後我問他,在新鄉市有沒有朋友可以幫我?他說沒有。然後我問他他老家那個縣城(距新鄉很近)呢,有沒有朋友?或者幹脆去他家躲一下。這時候D同學就明顯很為難了。當然現在我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是過分,但當時我哪怕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就不想鬆開。後麵D同學當然就敷衍過去了。

    我難道應該責怪D同學沒有保護我嗎?難道應該因趙同學、蔡同學,還有後麵提到的周同學、錢同學、薛同學、另兩位趙同學,在和我交談後沒有幫助我,而產生憤怒和怨恨嗎?當時我的確因為他們沒有幫助我而痛苦、心有怨意。但其實呢?那些一言不發的旁觀者們,難道不是更可惡嗎?如果我覺得還願意和我對上幾句話的人沒有同情心,那麽那些收到自述和求助卻不發一言的呢?例如我後來進一步擴大範圍,把材料發給高一11班和高二13班所有能夠找到聯係方式的同學,回應依舊寥寥無幾。對那麽多完全不做回應的,我又該如何評論呢?

    我在《自述》末尾的《證人名單》裏把這些人列出來一部分了。現在按姓名首字母排一下(當然免不了會有遺漏,有些人找不到其聯係方式,名字也忘了,尤其高二13班一些人,以後會補全名單):包j瑞、曹j、陳j琦、陳j業、陳y雯、程x彤、段j陽、貴c盛、董c曉、董r、馮t欣、高d培、高z荷、郭j、郭l、郭y婷、郭z遠、郝h、韓j雪、黃d霖、黃x怡、蔣z琪、金m、李d琳、李f祥、李j新、李h然、李q、李q博、李w、劉y昌、馬h月、明m、苗y菲、牛z晴、秦y珩、石j銀、石y濛、司j怡、孫k嘉、申x忱、宋x寧、蘇y、史z宇、王c潮、汪c坤、王l博、王s一、王r陽、王x、王y楠、王y翰、武x雯、徐m、閆y、楊c琛、楊c、楊y婧、於s洋、原y帆、趙b潤、趙l堃、趙w鎣、張h、張j淇、張l、張m康、張m坤、張q宇、張t、張w傲、張y、張y冰、張y琳、鄭k、鄭h、鄭y佳、周h、朱m俊、朱z妮……他/她們都選擇了一言不發、沒有回應。哪怕當時這些人中大多數對我遭受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有所知情(乃至有些人非常了解內情)卻袖手旁觀,某種程度放縱、放大、加劇了我所受的傷害。(這段相當於在批判這些旁觀者,所以在此就半公開名單。在合適的地方,我會把名字完整的貼出來。我在《證人名單》中就列的是全名,隻是裏邊隻提到一部分人,主要是佐證使用,和這個目的不一樣)

    當然,他/她們沒有法律上的義務幫助我,就像老人摔倒,沒有路人有強製義務扶起來。不幫、不扶,當然不犯法。況且,相對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加害者高一11班的淩霄漢及其外班黨羽、高二13班的杜邦和孫啟宇等人,以及他們的班內外黨羽,還有參與、助長校園暴力的人(如參與對我的孤立、歧視為加害者通風報信),包括高一11班的牛琮等人;高二13班的吳承亮、魏寧、田舜禹、賈涵玉、李夢涵、裴嫵珺、張嘉琪等人(還有的我暫時想不起名字了,另外一些暫時沒有發現參與對我的暴力的也沒列入,以後會補全),以及其他外班不知姓名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參與者、助長者,這些冷眼旁觀者難道不是相對“好”點嗎?或者說,他們隻是冷漠、旁觀,至少沒有直接參與(至少我沒有看到聽到或側麵打聽到他們參與)欺淩。那些旁觀者總比這些助紂為虐者要好吧?因此,再類推比較,對那些還願意和我說幾句話的,沒有一言不發靜靜旁觀的,哪怕是在敷衍,是不是又比冷眼旁觀的強些呢?對他/她們,我又有多少可以厚非的呢?(順便說,高二13班同學在整體上對我的傷害,遠高於高一11班)

    不過話又說回來,無論是加害者、幫凶、旁觀者(包括河南師大附中,還有滑縣抗大初中北校、濟源一中複讀部),還有當年集體要求把我趕出學校的許多學生家長,在這幾年之後,又有誰肯承擔責任、彌補我所受的傷害呢?我因為他們的欺淩,尤其騷擾、謠言、在互聯網上對我的汙名化,讓我不僅無法正常學習、不得不退學休學,最後我跑到離原校上百公裏外的學校學習,傳言還是跟隨而至。我“惹不起”卻還“躲不起”,我父親為我擇校和轉戶口考試動用了幾乎所有用的上的關係,花了巨額擇校費和連帶的生活費;我自己也努力重新開始,從早上5點多到6點多起來去學校,到晚上22點晚自習結束,不知熬了多少日夜,寒窗苦讀。然而卻再次被舊事新災摧毀,前途毀於一旦。無論我考上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還是普通的211、985院校,和現在相比,生活條件、社會地位,尤其發揮才能的環境,那是完全徹底的天壤之別。而我高考慘敗,精神崩潰,每天渾渾噩噩,後來維權飽受挫折,在香港東區醫院又遭到淩辱、威脅,還被警察恐嚇,在精神病房和警署羈留室都遭遇虐待……

    我失去了錦繡前程、付出這麽巨大的代價,可是那些加害者和幫凶,以及助長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人,如今卻一個個都不願意承擔其實他們完全應該承擔的責任。有人要我“原諒”、“放下”、“和解”。但即便我願意,他們願意嗎?

   例如許多後專製國家有“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它最先做的,就是探尋曆史的真相,讓獨裁者、劊子手、罪犯,承認他們的罪行,並且為之懺悔,並且為受害者平反、恢複名譽、補償損失,然後受害者再酌情選擇原諒加害者,實現和解共生。

    而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是類似的。並不是說不可以原諒欺淩者,但是他們承認錯誤了嗎?澄清事實了嗎?道歉了嗎?為我消除影響了嗎?做出補償或者哪怕在我艱難時(就例如2018年7月這段絕望期)伸出援助之手了嗎?他們這些加害者和幫凶,大多學業有成、幸福安康、高高在上,我則因為他們的欺淩和騷擾,毀掉了青春,也毀掉了對前途命運至關重要的高考和大學學業。公理何在?正義何在?他們拒絕做出任何贖罪舉動,甚至一點懺悔之心都沒有,我為什麽要原諒他們?任何一個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受害者,乃至整個社會每一個相對的受害者,都不應該賤到“以德報怨”。南非大主教圖圖說“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它還應有一個前提(其實書中也寫到了它的前提),“沒有真相、懺悔、補償,就沒有寬恕”。而且,對於那些罪大惡極、惡貫滿盈的罪犯,如強奸輪奸、虐殺、極端酷刑的主導者和主要參與者,是無法饒恕的。

    我願意和那些同學包括加害者坦誠相待,通過和平探討解決問題。甚至更進一步的,共同為防治校園暴力、改變弱肉強食的青少年社會環境而努力,讓未來的孩子不再重蹈覆轍。可是他們呢?有哪個人站出來公開道歉、用行動贖罪了?那些幫凶、旁觀者,還是和以前一樣,沉默的還是沉默、看笑話的繼續看笑話、冷眼旁觀的依舊冷眼旁觀、冷漠無情的一如既往的冷漠無情……對我因為他們的傷害而直接與間接遭受的這些苦難毫無愧意、沒有任何悔過之心,更沒有以實際行動彌補當年的傷害。我怎麽原諒他們呢?對這些不思悔改、拒絕認罪的,我當然要追究到底,絕不寬恕。

   當年他們集體作惡,歧視孤立處處做,天天聽得見當麵和背後的冷嘲熱諷,對於我被攻擊(例如被粉筆砸)袖手旁觀隱瞞攻擊者身份,還把我發怒站在桌子上的照片四處散播宣揚、歪曲評論,逼的我離開、逼的我放棄高考。然後等我質問他們,就一哄而散,或者在背後又竊竊私語。幹完壞事就跑,整死人不負責,在這時代不鮮見,我隻是犧牲品之一罷了。

    就在遭遇一係列拒絕期間,我試圖加入滑縣六中2013屆(也就是2010級)的同學群組(在QQ群搜索中搜到的),希望親自給被我傷害的王乾坤同學道歉,並且在未來願意接受他的對等報複,例如給我一刀,我絕不還手。可是,我用真名申請後,就被拒絕了,拒絕理由好像說“聽這名字就不是一個時代的人”,顯然哪一屆學生很多都聽說過我,我被誹謗謾罵而受損的名聲也好、自己做的不好的事例如刺傷別人造成的惡名也罷,總之很明顯過了8年他們也沒忘記。所以我對於自身名譽的擔憂是完全合理的。這次我當然隻是想向王乾坤同學道歉(雖然我不確定他是否在那群裏),結果就被同級同學拒絕了。他們不知道我的動機是什麽、又想幹什麽。怎麽說呢,我能夠理解吧。而且,道歉有用,要法律幹什麽呢?

    此外,還要特別說明的一點是,我在中學遭遇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後,從未要求經濟賠償。因為這樣會被人們認為是在訛錢、為了錢才“鬧”,所以即便被毆打去拍X光片,也是我父親掏的錢。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過任何加害者或者學校責任方一分錢。甚至我當時還準備好,如果對方主動給錢,我會直接拒收,或當麵撕毀燒毀他們的錢或其他可折算為錢的東西。我上麵所說的“補償”問題,是想要說明我從香港驚魂未定回來,家裏一貧如洗,我走入絕境下,他們也沒有以贖罪之心伸出援助之手、冷血無情。即便2018年7月和8月他們給了錢,我也不會放棄追求真相和責任(但那時(2018年7月至8月)我是不會像2007-2014年那樣拒絕補償的,我得活下來才能進一步抗爭,沒錢就活不下來,也“清高”不了)。

    期間,前麵提到的那位曾經通知我父親的劉姓推友,也收到了我轉發的信息,我也告訴他我與同學談話的情況。他給我說“翻篇了”、“重新生活”之類的話,完全不能理解我的行為。這也是許多旁觀者共同的看法吧。我也沒再說什麽。翻什麽篇,一輩子都翻不了。

    與此同時,我開始聯係答題圈那邊。我首先和算和我最熟、關係相對很好的一位網友

A取得了聯係。我對他就沒有任何隱瞞,雖然時間匆促,但是我一口氣把基本情況,包括兩年抗爭、在中聯辦割腕自殺、被關進精神病房和警署羈留室的事全說了(這也是為了萬一死了,得有人知道我抗爭經曆)。這位A網友也是非常震驚。震驚之餘,他說你(我)抗爭的錢從哪來?我說主要是父親給的生活費。但是現在我已經沒有了,處在危險當中。他還是繼續震驚於我的那些舉動(雖然他對我脾氣秉性還是很了解的)。我也知道他經濟上比較困難,家庭也不和睦,條件有限,他很難直接幫我。於是我希望他轉告答題圈裏我認識的心地善良、品質也還不錯的幾位群友,看看他們能不能幫助我,另外就是要了那幾個群友的QQ號(這些群我都退了近兩年了)。

    但是相對於那些同學,答題圈裏的人和我就沒有那種同窗關係了,大多數連姓名都不知道,不太可能會幫我。而且,一時半會也加不上、說不清。

     8.不得已下倉促決定返回深圳

    這時候我做出了一個後來看非常錯誤,但是當時是不得已的決定。我決定迅速南下返回深圳,在那裏找公益組織求助。我大致知道深圳有更多的NGO等機構,也認為那裏的機構比較有實際作為而不是空架子(當然後來證明我又幼稚了)。而且,我尤其希望D先生還有香港的馮女士和林先生能夠利用他們的人脈,幫我盡快安置在一個安全的、有其他好人居住的地方(例如職工宿舍),以保護我的安全。即便我出事,我相信那樣也會有人知曉,也就可能有人肯報道、營救。我在新鄉市那個出租房是實在不能住了。我一個人呆在那裏,早晚要出事。如果被維穩人員抓走或者流氓惡棍學生上門挑釁或在外埋伏,我就完了。而且不僅無力反抗,出事了根本都沒人知道。因此我決定立即返回深圳。

    前麵已經提到了,各地政府對於上訪、“鬧事”人員的處理根本就是不確定的。他們也可能根本不理你。也可能把潛在有“危險(並不是殺人放火,而是例如攔車、越級上訪、在公共場合鳴冤之類的)”的“維穩”在黑監獄或精神病院,尤其在“兩會”之類敏感日期,政府會變本加厲查扣“重點監控人員”,包括涉訪涉訴、涉貧涉病……各種涉及糾紛的“不穩定”分子,都在係統監控名單之下。我也舉過相關例子,如李蕊蕊上訪被強奸案、巫山馬泮豔上訪被堵截辱罵威脅……我不希望自己也被折磨折騰,被關押哪怕隻是扣查,那滋味就不好受。當然,對中國大陸信訪體製不夠了解的,是無法明白這種“維穩”體製究竟是怎麽一回事、有多可怕的。

    這時候已經是淩晨至少兩點了。我父親在打呼嚕。我把他叫醒,告訴他我要走了,要去深圳。他說你別走了,回家或者住在新鄉市我原來住的出租房。而這都不可能,我不會回去的,更害怕一個人住,也不想在家裏和我姑再衝突乃至動刀子。我一再堅持,我父親問“那邊(深圳)商量好了嗎?”他是想問有沒有和深圳那邊的社工或朋友商量好,給我安排住處之類。我心想當然沒有了。而且我也預感到這次不會順利(否則我此前怎麽會那麽快回鄭州而不是呆在深圳)。但是我要這麽說,我父親更不會讓我走了。但是他那個病體,家裏的情況,我在這邊一個人孤單麵對政府、流氓惡棍……我感到極為害怕,必須走。我糾結了一大會,隻好說“安排好了”。

    這時我父親還是說不希望我走,他還說自己不會用智能手機,要我教他怎麽用。他拿出一個那種雜牌機,說是手機店送的,我一看就知道就是那種不超過200塊錢的質量極差的手機。然後他讓我教他怎麽打字、怎麽發微信。我父親學過拚音(我沒上小學,小時候拚音還是他教我的),但是不懂電腦和智能手機,也不會互聯網方麵的東西,我教了他幾分鍾他還是按鍵都按不好,連觸摸屏幕時點擊、停留都不會,我怎麽教?如果說會打字和用微信是小學六年級水平,我父親的水平則相當於幼兒園。我父親和信息時代完全脫節。我前麵已經說了,他腦溢血之後,視力、聽力、腦子反應能力全都退化很嚴重,基本喪失了學習新事物的能力。我當時滿腦子都是事,也沒心思教他,也不可能幾小時就教會他。我還是讓他看看手機營業廳裏服務員能不能教他。而且讓他買個正牌手機,哪怕是最低價位的正牌手機,也比這種很容易故障的雜牌機好。

    然後我說我早上就走。然後我就要買火車票,結果在12306上一查,兩天內居然沒有票了。我後來才想到,那時候正好是7月初的學生假期高峰。我心裏急得幾乎想立即離開鄭州。然後,我又查了汽車票,發現早上8點左右有鄭州到廣州的。我想,哪怕先到廣州也行啊,到廣州再轉車。而且汽車票比較便宜。然後我就迅速的定了票。然後我也不敢睡覺,怕睡過頭,定了手機鬧鍾半坐半躺的休息。然後我父親又勸我還是別走了,還有去找醫生再開點藥。我前麵已經說了,在香港我已經在精神病房被關押折磨的身心崩潰,我再不想那樣喪失自由、受人欺淩了。而且東區醫院開的藥夠一個月的。我堅決拒絕再去精神病院那種地方。最後我父親同意我離開,要我路上注意安全。我說希望他能夠在給我一點路費,我還要吃飯住宿,我父親說沒錢了。我當然知道家裏很窮困,但是我又怎麽辦呢?最後我父親從那個特別破的兜裏拿了200塊錢(大約是這麽多),說現在身上就帶了這一點。我看著病成那樣的父親,也不好再強求要更多的錢,哪怕這一點錢在深圳三天都不夠用。

     此後,我還給鄭州那位Y先生說了一下,說我要去深圳了,並感謝他在鄭州和我見麵。他回應了句“這麽急要走?”我心想,在這裏不可能有什麽幫助,和Y先生時他也是一副無能為力的樣子,我還怎麽待?我隻說在深圳那邊幫助的機構和資源比較多,所以我去哪了。這位回複了“好”。我也不再說什麽了。

    捱到快要天明,我父親和我吃了早餐,然後送我去汽車站,也就是我父親接我時找錯的那個地方。我父親又是叮嚀囑咐,要我路上一定要小心。我也很難受,不過很快焦慮超過了難受。我想,跑到廣州和深圳,總比在河南孤立無援、隨時有被地方政府“維穩”和流氓惡棍襲擊的危險要好。當然,後來的事實證明,我的判斷錯了,或者至少說錯了一半,遠遠高估了他人的善良。深圳那裏,對我不算是火坑,但是可以說是冰窟。

  (三)殘酷而屈辱的求救之路

    關於這段經曆,如果我知道是後來那樣的結果,我就絕對不會去求助。我那時也是驚恐無助之下,病急亂投醫式的希望得到依靠。我不是不知道這社會並不溫暖,但處境太寒,有冰窟也想擠進去。如果不是在香港那通被折騰,我還會清醒一些。可是我暈頭轉向的被折騰了23天,讓我喪失了鎮靜應對的能力。我也不是不知道別人並沒有義務幫助我,我清楚自立自強是最重要的,但那時麵臨的生存困境和危險壓垮了我,讓我急於尋求外部的支持和安全感。於是我又承受了更多,也就是下麵將要敘述的這些。

    1.一路顛簸、一路求援、一路難受的返回深圳

    和父親告別,坐上了前往廣州的汽車後,我的心情稍稍平靜了一會。對我來說,這又是一次“逃離”。或者說“跑”。以前我上學,遇到校園暴力,實在撐不過去,就是休學、轉學,躲避開恐嚇、歧視、攻擊。我也經常節衣縮食坐汽車或火車出去散心,遠離傷害我的地方和人,哪怕是暫時的。這就能讓我從痛苦中短暫的、臨時的、部分的解脫出來。而維權中在京滬穗的奔波,也有這樣的想法。所以,逃避、離開,總能讓我多些安全感,或者說少些不安。

    但這次我公開舉報那麽多人,並且在香港做出激烈的“死諫”方式維權,麵對的政府“維穩”和流氓惡棍的追擊可能性劇增,並不是我走避外地就能解決的。更重要的是,我到了廣東也很可能難以得到幫助,生存問題恐怕還是難於解決。所以,我離開河南,僅從安全角度,似乎是心理安慰作用遠大於實際意義,除非我在深圳得到保護和幫助。但明顯我自己心裏並沒有底,不知道這趟路程是什麽結果。我那時已經是想著“走一步算一步”吧,尤其我父親已經不再可能在經濟上支持我多久了,何況我還要還款。我手裏隻剩300多塊錢,能用幾天?

    汽車緩緩開出擁堵的鄭州市區,路上不斷拉人拉貨。我坐過不少次長途汽車,對這些也大致了解,司機和售票員想每一趟掙些錢,所以就在市區多處轉圈和停留,盡可能載滿客貨。他們是生活者,雖然營生也不見得一帆風順,但過下去沒問題。我是理想者,也是落魄者,想追求權利、尊嚴,卻沒有權力、金錢、人脈,越是反抗,隻是更加傷痕累累。不過要我去做這樣的工作,我也不擅長。即便做,我也不可能在剛從囚籠出去幾天時就能撐起身體和精神去做。

    在沒有大難臨頭,我父親還能供給我生活費時,我出門還會看書和雜誌(前幾年出行,我經常在上車前買好報刊雜誌,當然後來更多是看手機上的電子書和網頁),偶爾還看看車窗外的風景。但是維權的第二年,我基本就沒這閑情逸致了,而是焦慮不堪,雖然還看書看新聞,但更多是為了轉移注意力、緩解焦慮和壓力。這些在本文開篇也都提到了。但在香港飽受折磨後,我連剩餘的這點定力也沒有了。我坐高鐵返回河南時,就幾乎坐不住,腿一直抖得厲害,四肢和屁股不斷騰挪,還是怎麽都不舒服。現在在汽車上,晚上又沒休息好,現在卻又睡不著,又困又急躁,頭皮發麻、頭疼不已。

    然後我就又盯著手機QQ,看看還有沒有同學回複我。然後我看見一位趙同學(和前麵那位不是同一個),他說了句“我支持你”之類的話,其他的啥都沒說。我決定再主動一些,除了發自述之外,又發信息問其他幾個我認為關係還好的“有沒有看到自述?”結果大多都一言不發,有幾個說“看到了”,然後還是一言不發,和從始至終一言不發基本沒有區別。

    然後等了很久,已經差不多中午了,有一位錢同學回複了。這位錢同學是澳門大學本科畢業,也是我在離開學校後為數不多偶爾聯係過的人之一。她是高一11班裏和我關係較好的一些同學之一。我還在2015年左右通過微博和她取得過聯係,傾訴過一些話,包括我遭遇的校園暴力,以及自己在更早時候傷害其他人的事情。她安慰了我幾句也就不再說話了,後來也就沒有聯係了。然後她現在看見自述,應該還沒看內容,然後問我現在在哪上學,我說有些事需要她幫忙。她說,“我可以幫你做什麽?”我當然非常希望她幫我,澳大畢業的她同樣很可能有“伸一根指頭就能救我”的能力。我問她有沒有看完自述(隻有先知道我的情況,才能明白怎麽幫我),她說沒有,答應會看看。

    其實我對她沒有抱太大信心,因為自述裏涉及太多我和班裏衝同學的衝突,她如果幫我,即便不涉及參與追責,某種程度也就是站在我這邊。她家和部分流氓惡棍的家都在一個市區,她是站在那些家庭背景至少不差、經濟條件更好、聯絡更頻繁(甚至低頭不見抬頭見)、更不乏狐朋狗友和陰毒手段的流氓惡棍同學站在一起,或者冷眼旁觀不說話,還是站在“一窮二白”的我這邊呢?毫無疑問,前兩種可能性更大。她還算善良,大抵會選擇第二種,但是幫我就很難了。但那時我不知道該求助誰,看見可能幫忙的就希望拉我一把。人窮氣短,無助則卑賤。我心裏急又不好意思也不方便明說,隻能等她看完自述。我說材料很多,怕她收不到,還要了她的郵箱和微信號,把自述等文件又發了兩遍,以確保她能看到。而後來的結果,證明我做的99%是無用功,至於那1%是什麽樣的“有用功”,後麵再說吧。

    這時候,一位周同學回複我了。他問我還好嗎?他是當年高二13班裏為數不多對我很好的同學。我回複說不好。然後我就把個人情況,包括維權經曆、割腕自殺未遂等事,一口氣都發信息告訴了他。那時汽車已經駛離鄭州了,我在顛簸的車上傾訴著自己的經曆,然後告訴他希望他看看我的自述,還有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舉報信這些。這位周同學中間一直沒有回複,等我一口氣發的差不多了,他才說,“慶民,我不關心你寫了什麽,我想知道你做了這麽多事,心裏平靜些了嗎?……做的這些事情,讓你的苦痛釋放了一些嗎?”我看到他的回複,直接就哭起來了,也不顧車上旁邊坐的人的目光,淚流滿麵。現在,我寫這段時,再次流淚了。就在我寫到這一段的時候,回想起來,沒有大聲哭泣,而是躺在床上抽泣。

   但是再往下,我還在繼續訴說,他回了一句“正在忙,稍後再和你聊天(大致意思)”,然後再問就沒有回複了。我問他能不能幫助我,沒有回音。我後來發了我在汽車上哭的視頻,他還是沒回應。我是想打動他,但他可能反而更不知所措了吧(我在網上看到一些求助者、受難者痛哭的視頻,往往也看不下去,下意識的想逃避,我知道看到相關照片和視頻的那種感覺。當然,或許這位Z同學並不是那種感覺)。或許,他也不知道還應該說什麽了。也或者,他看到了自述、舉報信和建議書中的更多尖銳直白、從體製到老師同學全都批判了的內容,又有了許多顧忌,不想再說了?又或者,他感覺剛才說的已經有點多、客觀上得罪那些欺淩者,所以不願意再表態乃至後悔剛說出口的話……反正不再回複了。此後幾天、幾個月,直到我寫本文寫到這一段時,也再沒有看到任何回應了。

    汽車一路向南,過了許昌、信陽……都要出河南省境了。而其他同學,收到自述已經有大半天了,還是沒有回複。當然,後來一個月我處於絕境時,還是沒看見回應。到現在,已經過去了近一年半,還是沒有回複。當然,他們當時不回複,再往後他們的確也更沒有回複的動機了,哪怕我在後來的一兩個月經曆著生死掙紮,多麽盼望有一雙手拉住我。

    在長途汽車上,我比回鄭州時坐高鐵感覺更難受。我焦慮的根本睡不著覺,隻好吃著走之前買的蛋黃派轉移壓力,結果沒多久就把一袋吃完了。我隻能直愣愣的盯著手機,繼續看那些發出卻無回應的信息。雖然我沒照鏡子,但我知道當時那種形容一定很難看,還大抵帶著癡傻的眼神和麵容。

    這時候,如果要讓精神科醫生判斷我是不是“有病”,那90%應該是判斷成“有”的。但是我想,隨便找到一位經受了沉重打擊、生活艱困的人,挑他/她悲傷、痛苦的時候“驗病”,大抵都會感覺其“精神不正常”。這時候的弱者、受害者,在飽經傷害、緊張焦慮、痛苦貧窮之時,怎麽可能表現的跟普通人一樣?情緒低落、焦慮不安、冷漠麻木、敵對憤怒,乃至歇斯底裏,難道不都反而是必然、正常的表現嗎?這時候還能語氣平和、目光有神、思緒平靜,難道不是反而反常許多嗎?而就我親身經曆和了解到的一些案例,精神病房就是根據這些人在處境糟糕時的短期情緒和表現,當成判定入院的依據。而關進精神病房之後,當然情緒不會好,因此“病情持續”,“印證”了他們判斷的所謂“正確”。這難道不是諷刺嗎?

    一個人麵對外界的影響,尤其傷害等負麵的影響,反應出現異於常人的情況,是不奇怪的。有時候人們把這當成正常反應,有時卻會作為精神病對待。這之間的界限在哪裏?具體判定這種區別的依據是什麽?精神科醫生和護士對此觀察、判斷的自由裁量權有多大?如何避免誤診?

    根據“人民網”文章《“精神病的誤診率是最高的”》,文章引述廣州日報的報道,據東莞市新湧醫院的院長助理劉寧漢醫師稱,“一流精神科醫生初診誤診率在20%,像我這樣的‘三流醫生’,(誤診率)就會達到40%”。報道稱,“他謙虛地把自己列為‘三流醫生’,而實際上,他是東莞精神病醫療領域的專家。”

    如此高的誤診率,難道還不應該更加謹慎收治、采用“疑病從無”的方式嗎?這關係到千千萬萬公民的自由與尊嚴,關係到他們是被拘禁還是自主生活。(雖然該文發表時間是2012年,但不到十年時間,中國精神病診療水平不可能有什麽跨越式發展,誤診率也不可能大幅下降。此外,雖然他說的是“初診誤診率”而非經多次診療的誤診率,但由於精神疾病的特殊性,越是說“自己沒病”醫生護士越會覺得你有病,加上精神病房讓人情緒惡劣的環境影響(多次診斷的對象大都會關在精神病房),反而真實誤診率更高、更難發現。因此複診、再診的誤診率同樣會很高。且醫生為避免承擔誤診責任,也很可能傾向於把已發現的誤診對象繼續收治,然後關個一年半載真的關出病來,甚至關押終身。而且,對於由家屬和政府機關強製送來的,很可能會聽信送來者的一麵之詞判定精神疾病,前麵我舉的“鄭州汪飛董事長‘被精神病’”案件就是例子)

    關於誤診,不僅像這位院長這樣的實踐者有體會,專業的研究人士也有相關認知。

致力於關注精神健康問題的自媒體“阿爾法心理研究所”文章《研究發現,你的抑鬱症等精神科診斷可能不科學》,就講述了這樣的事實:

   “當要為精神類疾病製定一個通用的診斷工具時,瑕疵是無法避免的。如今被廣泛使用的《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引發了大量爭議,有些人想徹底廢除它。”

   “目前,世界上主要使用的精神疾病診斷手冊有兩種,一種是美國出版的DSM,一種是世界衛生組織出版發行的《國際疾病分類:精神和行為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雖然歐洲一些國家並不使用DSM作為診斷手冊,但是包括《經濟學人》和《衛報》在內的媒體,都承認DSM在全球範圍內的廣泛影響。“中國臨床上使用《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但是做研究的時候基本上使用的還是DSM,全世界的研究人員基本都是如此。”北京大學第六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於欣說。”

    ……

    “發表在《精神病學研究》(Psychiatry Research )雜誌上的一項新研究得出結論稱,從科學上講,精神病學診斷作為識別離散精神疾病的工具毫無價值。”

“該項研究由利物浦大學的研究人員領導,詳細分析了最新版《診斷與統計手冊》(DSM)中有關“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抑鬱症”、“焦慮症”和“創傷相關疾病”的五個關鍵章節。

該研究的主要發現是:

精神病診斷都使用不同的決策規則;

在不同的診斷中,症狀有大量的重疊;

幾乎所有的診斷都掩蓋了創傷和不良事件的作用;

診斷不能告訴我們個體患者的情況以及他們需要什麽樣的治療。”

    “專家們就對該手冊的很多缺陷提出了質疑,稱其分類方式在科學意義上是不可取的。對當前版本的五個關鍵章節的分析能夠得出類似的結論。利物浦大學的研究人員認為這個手冊對“精神分裂症”、“雙相障礙“、”抑鬱症“、”焦慮症“和”創傷類相關疾病“的診斷是毫無科學價值的,而且無法作為識別這些疾病的工具。”

……

    “手冊的診斷規則帶有主觀色彩而且並不統一。這一結果與2014年的一項研究相對應,那次研究結果表明,對兩個完全不同症狀的患者能夠得出相同的結論。

例如隻有達到特定的程度,情緒低落才會被認為是有問題,但是這個閾值是多少並沒有確切的規定,最終的診斷將有醫生來決定。”

    顯然,精神疾病的診療有著極大的主觀性,誤診的概率無疑是非常大的。這涉及到千百萬人的自由與否,以及更多人的基本人格、個人權利、責任能力。如今“疑病從有”的診療係統,是亟待改變的。

    回到我在汽車上的情形。經過一陣難受,我決定把我的《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先發出來。前麵已經說了,我還不太敢把《自述》發出,很擔心會被那些流氓惡棍學生群起攻之,而我又沒有幫手。所以我決定暫時不發自述,先把我寫的關於校園暴力的分析文章和呼籲、建議公之於眾。

    然後我就把《建議書》複製粘貼到知乎上,使用剛剛在深圳買的那個號注冊的知乎號發布。結果發布沒有幾分鍾,就提示違反什麽規定(已經忘了),然後賬號被凍結了。後來想想,那裏邊的確有些敏感詞。例如開頭致信對象就包括幾個部長的名字(陳寶生、陳文清、苗圩、趙克誌),文中還有關於公民教育、打擊失職瀆職、問責、媒體和社會監督、建立民間組織等內容。觸及的“敏感詞”大抵就是這些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我原本也知道裏邊有些敏感詞。但當時我暈頭轉向、坐著都難受,更沒有心思仔細看哪些字詞敏感、哪些需要修改和刪減,又比較著急,所以直接就全文發出來了。然而得到的就是賬號被凍結,《建議書》也被刪除。

    這恐怕也是許多想在網上鳴冤、呼喊者共同的遭遇。即便鼓足勇氣呼喊,隻要哪怕有一點“不符合規定(當今政權和相關平台的規定,無論是否合理)”,就直接被滅聲。雖然我後來又換了知乎號,將敏感內容有的換成圖片、有的刪減文字並成功發出後,還是沒幾個人關注。但是,如果是比我更冤屈的、麵臨更大危險的、發出後恰巧會得到關注的呢?即便得不到關注,至少也留下了受難和求救的印跡啊。而平台的封鎖,直接就扼殺了發聲的機會。無論是係統直接封殺,還是人工操作,輕輕鬆鬆的一個指令,就足以讓受害者再受打擊,陷入更深的無助之中。

    這時候我有些昏昏欲睡了。前晚都沒有休息好,焦慮緊張加上強打精神撐了大半天,實在困的難受。然後我把兩個包放在裏側以防丟失,蜷起雙腿,縮成一團,盡力穩定心神,希望能夠睡著。這時應該到了湖北了。

    但心裏有事,怎麽可能睡得著呢?而且客運汽車不同於火車,坐過的都知道,它非常不平穩,速度不勻,顛簸不已。長途客運汽車有臥鋪的,也有座位式的,我乘坐的就是座位式的。也就是我要坐著顛簸一天一夜,才能到廣州。我一邊困的上下眼皮打架,卻又煩躁焦急,渾身不適,無法入睡。

    更糟糕的是,客車每過幾小時,就會停在一個高速服務區,所有人都必須下車(應該是為了避免有人在車上偷東西,於是司機幹脆讓所有人都下去,免得出了糾紛麻煩),然後辦吃喝拉撒的事。服務區的餐廳飯菜很貴,質量也差,環境又亂又肮髒,大熱天還沒有空調,人聲車聲音樂聲各種噪音。我本來就吃不下飯,這環境更不用說了。至於上廁所,我當時也沒喝什麽水,同樣可有可無。而這樣下車折騰,倒是讓我連蜷縮起來打盹都不行了。我得忍著焦慮和困意,無所事事的站在空地上,太累了蹲下來,蹲的不舒服又站起來,等至少半小時多則一小時,等所有人吃完拉完,司機決定要走了,再回到車上。這對已養精蓄銳、心情舒暢的人沒什麽,但是對我則是折磨。究竟是怎樣的感覺,如果你兩天48小時不睡覺(或者隻偶爾眯一下),然後再逛街半小時、找個空地站上或蹲上半小時,就能體會到我苦痛的一半了(另一半是因為心裏的事和PTSD,沒有創傷和重要的事壓迫,那您就有幸感受不到了)。整個路途上,至少這樣折騰了四次。

    這麽幾次攪和,我更安生不下來了。無論是在精神病房長時間關押導致的驚悸,還是後來在警署蒸籠羈留室的折磨,以及回陸後又長途跋涉、麵臨的危險和經濟困難造成的心理壓力……我多麽需要有個安全的地方休息、有朋友的陪伴和保護。然而,我這時卻不得不強撐著承受顛簸與疲憊。

    這樣沒有傷痕卻勝過被割一刀“短痛”的身心痛苦,隻有親身經曆過類似狀況的,例如身體虛弱時加班加點做高強度工作,又例如帶病打工做苦活的農民工,還有像幾十年前被送到東北西北“勞改”的知識分子,大概才能真正體會的到。看到我這篇長文的,有許多恐怕一輩子也體會不了那種痛苦。你們是很幸福的。但是還有許多為生存掙紮的、患有疾病的、因為外部壓力和危險身心極度疲勞的人們,是經常處在這樣的心理狀態的。這些折磨,時間久了,不是讓人變的麻木,就是暴躁,或者在麻木與暴躁中交替,讓人喪失理智、平靜,包括看起來各種“不正常”的神態和言行。如果對這些人用精神病學的方式觀察和測驗,很多人都會被認為“表達能力差”、“消極麻木”、“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思維不清”、“認知混亂”……但其實這些往往是有原因的,很多也是短暫的、處在特殊環境下的,而不是根深蒂固的精神疾病,也不是吃藥可以解決的。其實,如果有良好的環境,許多“不正常”的表現很快就能消除,恢複到和多數國民平日多數時候一樣的狀態。而如果關進精神病院,尤其條件惡劣、醫護人員素質低下的精神病房,那結果大抵隻會加重這些“不正常”,最後變的真的不正常、發瘋。

    很快,天色已經晚了,汽車在高速上奔馳,我還是昏昏欲睡卻又難以真的入睡。我焦急中又開始發給那些同學信息,在發了自述後又追問“你收到文件了嗎?”然而並沒有回答。還有那些此前還願意和我說話的同學,有的同樣不說話,還有的就是說“我現在太忙,以後跟你聯係”。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一兩天後我再問,就連回應也沒有了。我給那麽多人發了自述,他/她們有沒有開群組互相“通氣”什麽的,我不清楚。不過無論他們背後有或沒有什麽事,總之看起來他們都知道站在哪邊(或者觀望、遠離)更有利,都很會明哲保身。我腦子亂七八糟,總之當時心理狀況很惡劣。

    就這樣,不知過了多久,又像在鄭州的旅館裏那樣,焦慮過後、疲乏至極下,就睡著了。隻是,這是座位不是床鋪,隻能縮起來,兩膝頂著前麵座位和側麵車壁銜接處,整個人卡在座位上,以這種不舒適但是比其他方式都“舒適”的方式睡覺。

    然後大半夜我又醒來,汽車還在行進中,空調吹的我發冷。然後我拿充電寶給手機充上電,又掃了一遍QQ,還是無人回應。我這時在座位上來回挪動身體,頭一會朝左一會朝右,從頭到背,再到屁股和雙腳,來回閃轉騰挪,座位不舒服是其次,主要是心裏難以安寧。

    我看看前後和旁邊,車上的人幾乎都在睡覺。雖然有手機,但我已沒心思看,眼皮都不想抬(或者說困的抬不起來),偶爾翻幾下又放下了。我就那麽僵坐了一個小時,又不知不覺的睡覺了。僵坐時的感覺,就反映了“如坐針氈”這個詞吧。

    大約早上七點,天亮了。汽車已經快到廣東省了。我又拿出手機,想起來那個被封的知乎有提示,說需要用短信驗證碼才能解封賬號之類。然後我就選擇驗證,然而不知為何,我那個手機收不到短信。我又試了自己用另一台聯通的手機發短信給它,還是不行。當時急的精神萎靡,折騰半天才發現被停機了。而話費明明還是很充足的,而且我為保險起見,又咬牙從已經沒多少的銀行卡上又充了50。結果還是停機。我又嚇一跳,我以為是公安人員介入停機的。第一時間我也想不出其他可能。我想這壞了,我剛買不久的實名手機卡就被停機,下一步是不是要抓我?但是為什麽我用的老手機沒停機?那個同樣是用的我的實名和身份證號登記的。或者不停另一個是公安為了追蹤我的位置?我完全莫名其妙。

    過了好一會,我才想起來加了賣手機卡那個店店員的微信,然後我就問他怎麽回事。他說他也不知道。過了很久,他才回複說,這是因為以前別人用過這個號碼,現在實名出了點問題,需要我重新拿身份證到移動營業廳去辦。我當時還將信將疑,擔心可能是公安設計的,讓我去投羅網?我在中聯辦割腕的事真的發酵了?不過我那時已經在絕路上,被抓也沒辦法,甚至還希望如果被抓早點抓,省的提心吊膽。

    然後汽車又停在一個服務區,非常破舊,和其他服務區一樣髒亂差、物價昂貴。不過我還是買了幾個雞蛋和一瓶水。看來即便再難受,一天不吃飯還是會選擇吃的。

    這是停靠的最後一個服務站。客車在這次開動之後,就直奔廣州而去。到了廣州郊區,我問司機去深圳在哪下車。他說你不早說,在服務區就有去深圳的,可以直接在那轉車。我當時哪有心情思考那些,當然也就沒提前問。司機說等一會到了前麵就讓我下車,然後坐公交去廣州東站轉乘高鐵去深圳。

    訂火車票時候發現,因為此前充的那50塊錢話費,銀行卡裏沒錢了。拿現金買火車票肯定又得多等很久,我那時累的恨不得立即到深圳(其實到了又如何?)。我打電話催促父親寄錢,他說他在外麵聽不清。就算他聽清了,他去銀行寄錢也得一兩個小時。然後發現一個貸款平台還有一點額度,我就直接借了200,然後訂了高鐵票。這次貸款還不算幫我什麽忙,但後來我第二次逃離中國,網上貸款可是幫了我的大忙,否則我就出不去或者中短期內不可能再出國了。因此我無論如何也要還上那筆貸款(包括利息和罰息),這是報恩。

    到了火車站附近,遇到查身份證的警察。警察都是隨機抽查,不過也有一定選擇性。他們會選擇認為“可疑”的人檢查,例如我這樣左臂上纏著紗布,很顯眼的人。而且我估計那時我的臉色也不太好,也是成為被查身份證的原因之一。不過查了之後警察沒什麽異常表現,我還問了他去火車站怎麽走過去。

    進了專為廣深城鐵乘客提供的候車廳,腦子裏還是急得坐立不安。然後就拿著水一直喝,轉移壓力。而我對於看手機的心情完全沒有。一直這麽一小口一小口的喝水,喝到檢票開始,登上高鐵。

     在高鐵上,我比此前還要困,腦子一團亂麻。旁邊一些男女乘客有說有笑,還有一群可能是同一公司的七八個人在同車廂不知討論什麽。我不知道那時候我表情和舉止有沒有異常,反正心裏幾乎和外麵是隔絕的。

    直到這時,我也並沒有聯係包括D先生在內的任何深圳的人。因為我心裏跟明鏡一樣(即便在極度焦慮下),他們可以在我“過路”時接我一下,但是更多幫助就不太可能了。但前麵說了,我已經走投無路了,沒有辦法了。家裏那個樣子,又麵臨危險,根本生存不了,隻能冒險一搏。而且我的要求也不算多高,就是有個住處,有基本的吃住和安全,還有自由。這就夠了。但是這些我也難以啟齒。D先生前麵已經做了本就不是他義務的接人、請飯、找住處、送行,我再麻煩人家一次,算什麽?至於H女士之類的,更是已經默認拒絕了。其他的我更不認識。而香港那邊,馮女士和林先生也都算幫了忙,我現在又回到大陸了,更沒有理由開口了。

    所以,我從打定返回深圳的主意,到買好車票,再到在長途汽車旅程中,直到坐上廣深城鐵,我一直都沒有提前給D先生或者其他我打算求助的人打任何招呼。雖然此後很快的,我就把前麵那些我難以開口的求助對象都聯係了個遍。

    2.意料之內的求助結果和情理之中的“屋漏偏逢連陰雨”

    和在汽車上顛簸不同,廣深高鐵速度很快。我以那樣半死不活的僵硬狀態,不知不覺就到了。我到了站台,才硬著頭皮發信息給D先生,還發了站台圖片,說我到深圳了。

    然後對麵就一直沒有回應。後來很長時間都沒有回應。而前幾天,我和他通過微信聯係,都是很快的、幾分鍾之內就有回複了。當然,我這樣分析的話,人家還不如從一開始就不回複或者隔很久才回複,省的被這樣“發現”冷淡和拒絕。人家一開始的熱情和及時的回應,反而成了我“發現”對方婉拒求助、回避我的“證據”。那些一言不發,或者一開始就非常冷淡的,反而少了被這樣討論。這又是很諷刺的事。

    我在一開始沒有回應情況下,就決定先去西麗那裏。直接目的是去把手機卡停機的事解決了。當然最重要的不是這個,而是我並不知道深圳別的地方。我去過許多城市,但是深圳倒是在從香港返回前從未去過,我去香港也是從上海出發的。而在深圳那幾天,我基本都在西麗附近,也就不知道更沒心思去查深圳別的地方。所以我到了深圳,也隻能選擇去西麗“歇腳”。

    上了地鐵,看見沒有座位,我就直接蹲在車門旁邊。如果不是人太多不雅觀,以及挪動不方便,我就直接坐地上了。哪怕蹲著也不符合地鐵默認的文明守則。但是我那時累的完全沒有氣力站到西麗去,也靜不下心站著。於是就那麽難受的蹲著,也沒注意別人的眼光,哪怕很容易想到別人不會對蹲在地鐵上的我有什麽好眼色。

    就這麽一路蹲到了西麗站。我提著兩個包,找到了當時給我辦手機卡的小店。那位給我辦手機卡的店員鼓搗了一通後,告訴我要去距此不遠的正式的移動營業廳才能解決問題。然後我就去了。

    我走到中國移動西麗營業廳的時候,渾身是汗。進去大廳雖然涼快了一點,但是頭腦還是熱的。我不耐煩的在窗口前排著隊,幸虧沒幾個人。輪到我了,我把身份證給了營業員,報了手機號,她搗鼓了有十分鍾才說可以了。我這時把手機遞給她,想讓她幫我換掉“副卡”換成主卡,結果她讓我自己安裝。這時我手裏攥著那台iPhone SE手機。

    我那時頭昏腦漲,又累又困,腦子根本轉不過來彎,做一件事都發暈的不行,何況做好幾件。然後我起身就走了。走到中間的手機展台,我想打開手機換上卡,然後把知乎那個被鎖賬號解開。結果需要用取卡的別針。我就去前台要。

    到了前台,我就下意識的從包裏拿那部小米手機。結果發現那個蘋果手機還握在手裏,但那部小米手機居然找不到了。我一下子慌了手腳,困倦的腦子一下子醒了一半。我就使勁翻找,把兩個提包放在展台上左找右找,還是沒有。我幹脆把兩個包的東西都倒出來,也不顧把一堆東西攤在手機展台上不好看,拚命找了起來。

    然後還是沒有。我這下子徹底慌了。那部手機是我為數不多的“大額財產”之一,哪怕隻是499元買的。它是我隨身兩部通訊工具之一,也是我用兩個手機號的必需品,在這維權乃至決定命運的關鍵時段很重要。另外,就是那部手機和那手機裏的SD卡,還有一些重要的資料信息。雖然我維權前期和中期很少拍照(因為擔心照片泄露遭遇打擊報複),但還是留了一些重要資料的,包括少量關於網絡暴力的情況。我當時同樣因為擔心雲備份會泄露,保密也很麻煩,所以沒有備份。結果這一下子就丟了。

    不過我丟失手機和SD卡後,反而為當初沒有拍攝和記錄那麽多東西而有一絲慶幸的感覺。我更早時候丟失手機後,也是這樣的感受。如果我拍了許多東西、記下大量內容在那部手機,然後我還是要丟,那豈不是損失更慘?我丟了之後不知道會痛苦成什麽樣,恐怕比被打的頭破血流骨折還難受。現在沒有丟那麽多,我反而相對還好受一點,哪怕已經很難受了。我當然知道這種心態很扯,但丟失之後很自然就產生這種情理之中的非理性想法。我原本就應該多拍做記錄的,然後應該好好備份。現在失去了一些重要的記錄,永遠都沒辦法追回。

    我在展台上找不到,就去櫃台問,然後營業員也說沒有。然後我又回過頭來找,把營業廳各處包括地麵都看了一遍,還是一無所獲。這是我頭腦發漲的已經要崩潰了。我這時才叫營業廳的人看監控。過了一會,一位男營業員才告訴我看了沒發現我丟在展台。我又問他能不能看看是否丟在服務窗口的櫃台,他又去看了。這時候那位女服務員笑著說“你身份證還在這”,我才想起來我身份證也差點丟了,還沒從營業員那拿過來。她給我的時候還笑著,而我丟了手機難受的很,看見笑臉真想呼她一巴掌,哪怕顯然她沒有錯。在那樣的心境下,或許對方什麽態度和表情,都會讓我憤怒。

    我等待過程中,還有人問我怎麽了,可能看見我失魂落魄的樣子很疑惑吧。我說手機丟了,那位問我的女士說,“手機丟在營業廳,他們(營業廳)有責任的”,我根本沒心思也沒能力追究什麽責任問題,隻想著如何追回手機。

    這時男營業員才出來,告訴我看到監控了,就在我離開櫃台時落在了櫃台上,後麵有一個女的,用胳膊擋著我丟在桌上的手機,趁營業員不注意裝到自己包裏。然後他給了我一個手機號,說就是那個女的申請補卡的號,但是是廣州的號,所以不能補,那女的就走了,所以也沒留下她個人信息。

    我心想我怎麽這麽倒黴呢。我立即拿蘋果手機撥打這個號碼,當然是無法接通。那位營業員說她就是來補這個號碼的卡的,現在打不通。這道理也很容易明白,但是我那時急的思考不了這麽多。

    然後我決定報警。雖然我從香港返回以來,一直都擔心被警方拘捕,但是卻不得不求助於警察。一是被丟失手機急的顧不得那麽多,二是警察網絡發達,想抓我即便不報警也一樣能找到我。我打了110,那邊簡單問了情況,說警察會去的。我很著急,但是警察對這種可能司空見慣的失竊案並不著急,無論是出警速度還是警察的回應都能感覺出來。

    我在營業廳來回走,完全坐不住。等了十幾分鍾警察還不來,我路上就沒吃好飯,餓的不行,就去旁邊的拉麵館買一份蛋炒飯。那拉麵館裏沒有空調隻有噴著熱氣的電扇。我本來就因丟了手機急躁,加上從鄭州到這又累又困,自己的心像在鍋裏的蛋炒飯一樣,似乎在被熱火煎熬。我在拉麵館裏站都站不好,更別提坐著了。我走來走去,一會出門看看警察來了沒有,一會回來等飯出鍋,大熱天還提著兩個包,那種感覺前麵已經說了類似的情況了,但是這時又增添了幾層難受。拉麵館的服務員看見我來回迅疾走動,說不要來回走了,還有別的客人。他不知道我心裏多急,多久沒休息沒吃飯,已經渾身多熱多難受。

    蛋炒飯終於出鍋,我味同嚼蠟的吃兩口就不想吃了。不是突然不餓了,而是心裏焦躁加上拉麵館太熱,完全吃不下,而且還要等警察來。最後我讓服務員打包,頂著熱汗提著蛋炒飯和兩個包回營業廳等。

    營業廳有空調,但是沒座位。後來營業員讓我坐到裏邊一個辦公室,我還是坐不住,把包放沙發上出來轉。營業員說別把包丟了。如果他不提醒,我還真有可能再繼續丟東西。

    警察終於來了。警車停在距營業廳有十幾米的路上。警察給我打電話說是不是我報的警,然後讓我過去。我過去之後警察並沒跟我一起來營業廳,而是帶我去了西麗派出所。警察在路上就說,這是你自己遺失的,不是盜竊案。我說是被人偷走的,有監控錄像。他說這就是遺失。到了派出所,接警的也很不正式,也沒有做任何筆錄,直接問我手機多少錢,我說五百塊錢,他說那根本不夠立案額度,所以不能立案。我把移動營業員給我的那張偷我手機的人的手機號紙條給了警察,這位警察拿著進了裏邊,很快出來說“這是廣州的號,查不到”,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查了。我看見他那態度就是敷衍了事的。

    我告訴他裏邊有重要的信息,能不能想辦法追回。另外,就是營業廳有監控錄像,能不能看看。他說“沒辦法,而且你是遺失手機不是盜竊,趕快換綁定的微信吧……”。我的綁定的東西大都在那個小的蘋果手機上,倒是不用換什麽的。但是最重要是那個手機和SD卡丟了,但是這警察一點不著急,可能見得多了吧。要是警察自己或者什麽高官、外國人丟了手機、證件什麽的,肯定動用人手大力調查了,跨市甚至跨省都能查到相關人的信息。至於是不是盜竊,移動營業廳的營業員說的很清楚,就是一個婦女趁人不備從櫃台上盜走的。但是這警察不看監控錄像,直接就說是我遺失不屬於盜竊,純粹是為了壓低發案率、懶省事。

    這時又一個婦女不知道因為什麽事情報案,在那和這位警察爭執。我看他們也不可能替我找到手機,然後就道謝離開了。我倒不是感謝他什麽,隻是習慣性的禮貌而已。我上中學時候各種最起碼的禮儀例如連打招呼都不會(因為沒上小學什麽禮儀都不知道)。我和警察爭執,一定沒有好果子吃,我心裏門清。

    出了西麗派出所,我還是頭暈腦脹,熱的不行,如果不是地上也太熱我就直接坐地下了。

    我打電話給廣州的110,對方直接就說查不到、不管。果不其然的踢皮球。可惜我不是外國友人,中國警察對同胞的物品是不在乎的。

    我這就屬於“屋漏偏逢連陰雨”,但並不奇怪,算不上“巧合”。正是“屋漏”,對“連陰雨”的感受才更明顯。因為那時我精神恍惚,在香港受了一場巨大打擊,PTSD正在發作高峰,又幾天沒有吃好睡好,不丟東西才是幸運。人越是處在艱難時候,就越容易出錯,陷入更艱難的境地。我想到有新聞報道,有人家人生病,拿著現金去醫院繳費,結果錢落在公交車上,後來幸虧有人送還。其實之所以恰在那時丟錢,很大程度就是過於緊張焦慮,喪失了平時有的注意力判斷力。隻是有的人不幸中有萬幸,錢被送回去。而不知還有多少丟了錢或者更重要的證物、物品,再也追不回來,就像我這樣。類似“病急亂投醫”、“慌不擇路”,都是一樣道理。而這種在危機情況下判斷失誤、走錯道路甚至差點毀滅,我後麵還會遇到。

    我現在想,如果有人懷揣決定前程的證物上訪、帶著證明清白的證據在法院應訴,然後突然丟失證據,會不會因此發瘋呢?如果是不易重新印發甚至不能補發的重要證件丟失,又會給當事人多大刺激?如果有人拿著一年打工的工資(現在農民工很多還是發的現錢,不是在銀行卡)回家,準備拿這錢給孩子上學、老人治病用,結果在路上一年的勞動報酬被偷竊,會不會刺激成“精神病”?可不可能當中崩潰大喊大叫?這完全是可能的。對於富人丟幾十萬也不至於尋死覓活,但窮人丟幾萬塊錢甚至幾千塊,都會失魂落魄。有多少“精神病患者”都是經曆了這樣那樣的刺激,才“精神病發作”的。對於這些不幸的人,社會應該給的是關懷,提供哪怕十分之一的補償,有限但寶貴的救助,就能讓他/她們從絕望中緩過來,而不是坐視其精神被摧垮,然後又將其關進精神病房繼續受大罪。他們丟掉了重要的東西,應該理解失去者的痛苦,而不是當成“鑽牛角尖”的“精神病”。

    3.呼救下又嚐人情冷暖

    這時我又想到,剛才派出所沒有表現異常,更沒有傳喚我,說明我應該不在維穩名單上,至少不在廣東省的維穩名單上。想到這,我又感到一絲安慰。但是很快,沒錢帶來的恐慌就壓過了這絲安慰。我馬上又意識到,我最大的敵人不是政權,還是那些流氓惡棍黑惡勢力以及迫在眉睫的生存危機。有錢什麽都好辦,沒錢什麽都做不了,活不成。

   我決定坐公交回到西麗。一是想去營業廳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找到手機,再一點就是我也不認識深圳別的地方。

   我回到營業廳,告訴營業員說警察不來,也查不到。那位男營業員就說“你讓他(警察)進來看監控啊”,我才想到剛才不應該主動去警車裏,而是讓警察過來,然後警察就可能調閱監控,說不定就能再看附近的其他監控,找到偷手機的人了。但是我腦子一片亂麻,哪想到這些彎彎繞。在中國(或者說許多國家),報個警追個贓還有這麽多小門道。

   我進去營業廳又轉了一圈。還問那個接待我的女營業員能不能找到手機,她還是笑著說“茫茫人海,去哪裏找”,我一點不覺得詩意而是非常煩躁痛苦,然後就走了。

    出了營業廳,我看見旁邊有個“西麗社會救助中心”之類名稱的機構,但是沒有人。我當時真想衝進去找人求助。我雖然兜裏還有幾百塊錢,但家裏不會再有多少錢支持我了。我能去哪呢?

    我決定去肯德基。我不是決定要露宿肯德基了,而是實在太熱、太熱啊。我想找個稍微涼快的地方發信息求助。

    到了肯德基,我點了一份套餐(到了這時候,我反而不那麽計較錢了,反正省二十塊對我也一樣),立即拿出手機給D先生,香港的馮女士、林先生發信息求助。我還告訴D先生我今天去派出所了,但是沒有被問起關於香港的事之類。D先生說“你本來就沒什麽事”,但是下麵求助的事,他還是沒回應。我問林先生,現在我有沒有可能被人監視,林先生說根本不用人(跟蹤),到處都有攝像頭。然後我又向他求助,說希望有個住處,他沒回應。我聯係馮女士,告訴她如果我再沒有人救助,我就要露宿街頭了。她說你為什麽要露宿街頭呢?我說沒有錢了,父親中風還有後遺症,我姑姑打我奶奶,家裏一團糟,根本沒人能保護我,也沒辦法在金錢上支援我。她說她在香港,在深圳這邊沒有朋友,不知道該怎麽辦。我說能不能給林先生說一下,她說她會去說的。

    過了很久,我看他們還是沒有回複,就又催著給林先生和D先生發了許多信息,主要就是希望給我安排個有吃的、住的,以及有人的類似於職工宿舍的安全場所。我連續發了不知道多少條信息(因為我今天晚上可能就沒有地方可住,那幾百塊錢能花幾天),一次比一次急切,然後D先生沉默很久之後回複,說他現在不在西麗這,在龍崗還是什麽別的地方,趕不回去,讓我自己找個旅館住下。而林先生稍後回複了我一段話,大概意思是,人家(D先生)又不是慈善機構,幫你(我)是看在他的麵子上,就算你要找住處也得有個計劃,現在什麽都沒準備,你(從河南)跑回來嚷著做什麽?我們幫不了你。具體還有一些話記不清了,反正不怎麽好聽。

    我怎麽會不知道這些,但是情急之下我還能找誰呢?這就是人們一開始就不願意沾上弱勢群體的原因吧。弱勢者走投無路,率先想到的,最先拖累的,就是相對最近的人、曾經或者說已經幫助過自己的人。

    我看救命稻草要斷,就給他賠不是,說那能不能緩一緩,我是太著急了,能不能慢慢想辦法給我找個地方住。他此後就沒回複我,此後我和林先生也再沒聯係了。

    這時D先生說他會想辦法聯係社工,找人來幫助我。我說能不能就在他所在的公益機構打雜,我現在(當時)最需要有人的地方,有人就意味著安全,我出什麽事至少有人知道。自從待在香港的精神病房那23天後,我非常恐懼於一個人待著,非常希望和朋友或者其他信得過的人待在一起。D先生隻是說在聯係,而且說聯係我家鄉河南安陽的社工。而我一點都不想回去,不想回到那個充滿暴力和衝突的家庭。不想麵對流氓惡棍的威脅,以及很可能的地方政府的維穩。

    最終,我決定賭一賭,還是找了個旅館住下來了,而且是帶空調和淋浴的。我想,反正過一天算一天吧,省著住又能省下幾個錢?

    我到了旅館,把空調調到最低,狠狠的洗了一下澡,還把被汗水打濕的衣服洗了洗。我就是這樣轉移注意力,盡可能放鬆下來。

    4.又找到新機構看到一絲光芒

    這時,D先生突然來了信息。他告訴我,他聯係了一家關於兒童保護方麵的公益機構,有一個負責人丁女士。可以讓我試著和她們聯絡,看看能不能提供個工作或者其他一些幫助。我雖然對這個機構完全不了解,但是一下子就像又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樣(哪怕這種想法並不現實,人家條件肯定也有限),急忙詢問具體情況,並且記錄了聯係方式。

    D先生給的聯係方式是個固定電話。我打過去,就是D先生說的丁女士接的。然後我就大致把情況說了下。我還告訴她我有過自殺,如果去她們那工作,她們會不會有顧慮。我想的還是希望坦誠相待,而不是後來被發現有過自殺經曆再嫌棄和恐懼。

    丁女士聽過之後沒有拒絕,問我可以做什麽工作。我說我可以寫東西,或者打雜也行,就是希望住在個安全的環境,例如職工宿舍之類,有人和我在一起(當然我的意思是男性的宿舍)。她告訴我,她的機構主要就是給小孩子教東西,還有照顧小孩子的。我說我沒有經驗,但是我可以試試。不過她們機構沒有住宿的地方提供,而且一時半會也不可能立即安排什麽工作。這時已經很晚了,於是就結束了通話。

   我一下子心裏好多了。我現在(那時)特別希望能夠有人幫助我、支持我,或者至少有人知曉我。在香港精神病房被關押起來的經曆太可怕了。而被維穩抓捕或者黑惡勢力圍攻同樣是我擔心的。所以我特別渴望去有人的地方,和這個社會上能感覺安心的人(而不是精神病院那種類似監獄裏邊的醫護,以及其他各種在一起沒有安全感的人)接觸、談話,呆在一起,才能感到安全。

   也可能是我白天實在太困太累,雖然焦慮不安,卻也很快就睡著了,而且一覺睡到早上。

   第二天一早,我看了看微信,又聯係D先生。他說他在找相關機構,但是還是以河南老家那邊的為主。他大概是說一般都是哪裏的人由哪裏的公益機構負責,別的地方不好找也不管。不過他說佛山有一家關於心理救助方麵的機構,可以問一問,給了我微信號。

   我加了之後,看到這家叫“綠絲帶xxx”的機構是關於抑鬱症患者關懷方麵的。我那時很無助,就比較心急,還沒怎麽寒暄就直接把我的各種文件附件,包括發給媒體和學者的信、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等等,一口氣都發了過去。然後對方就一直沒動靜了。

    我給D先生說了情況。他說,你把自述轉給他們就行了,別的不要發啊。我這時反應過來,發的這些帶有政治色彩、批評社會的內容太多,很可能把對方嚇著了。其實即便自述裏都有大量時政和批判性內容,更不用說其他陳情、請願性質的文章了。對於絕大多數國人,看見這些估計下意識就會遠離吧,哪怕裏邊的言論在正常的公民社會都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5.在社交平台上求助新人舊人

    我想,自己再住一天就住不起了,再給家裏要錢不是辦法。我想今天就得找個能夠幫助到我的人。然後我就看微博。以前我聯係過的人我就先放下,因為我知道聯係也沒什麽用,他/她們等於已經拒絕了,我決定找還沒找過的。然而這更難。

    我這時精神緊張,根本無法平心靜氣的思考找哪些人,也沒時間仔細尋找,於是隨便翻看微博,正好看見一個叫“果子狸”的博主在曝光支教老師被性騷擾的事情。我看到她熱心關注受難的事情,於是決定就向她求助。當然,後來我知道了,她和我前麵提及的那些女權分子是一類的人,我再次所托非人了。

    我以最快的速度把個人簡況發給她,還轉給她我發的微博。我也記不得發了多少條,大概有二十幾條吧。很快,顯示已讀。但是很長時間沒有回複。我又追問,她後來大概是說管不了什麽的。然後再發就沒有顯示已讀了。當然,我主動求助是我自己的問題,怪不得別人,那時也無法仔細分辨、認真挑選求助對象,人家更沒義務幫我。而且沒有直接拉黑我(應該隻是設置消息免打擾了),就已經不錯了。

    此後,我開始群發求助信息。我把講述自己概況的微博分享給各路大V(主要是“公知”和媒體博主圈子的),也來不及一一說明情況,而是這麽廣撒網的方式,希求得到回複和幫助。從這天一直到我出國避難,基本上前前後後發給了有五六十人,絕大多數都是我以前從沒求助過的,那些在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找過的,我在當時(2018年7月)很少再重複找了,反正這些人已經拒絕過,有些我已經很清楚了解到他們具體品性了,我再聯係也是無益,何必再討苦吃。不過,這輪求助此前沒找過的人,我再次討了一堆閉門羹。

   大致來說,“閉門羹”類型有這麽幾種。1.一言不發型。這種情況占到我求助的人的80%以上(也可能更高比例,記不太清了)。有些是開了已讀標誌,已讀不回;還有的則是可能設置的不顯示已讀,但是也可能讀了。然後這些人一律采用人類拒絕他人最常見、最拿手的方式--一言不發。當然,這一言不發背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有些屏幕背後透著鄙夷,有些是歎息,有些是嘲諷,有些是恥笑,或者有的兼而有之。麵對一言不發,隻能靠腦補了,根據個人和他人的經驗進行倒推,大抵就是這些種的心理,當然,細分下去,還有各種“亞心理種類”,再到更具體的每個人不同的細微想法。至於求助者多麽無助、多麽需要支持,哪怕口頭的聲援,這些高高在上的人是不在乎的,或者在乎也隻是在乎一絲一毫,很快就在心頭消失了的。

   2.敷衍了事型。這種基本占到了餘下求助對象的絕大多數。也就是,對我的求助,模棱兩可的說會看的、收到了之類,然後再無任何其他的回複,包括無轉發、無評論,也沒有建議或者說話很是粗魯。當然我倒不是說讓人多麽彬彬有禮的回應,但是有些人站在被求助者的身份上,就有一股子傲慢與偏見。

   3.簡短回應型。隻有個位數的對我的求助做出了回應,例如轉發了我一篇微博、做了一點評論,以及建議我多轉發和評論其他人的微博,然後慢慢才能得到關注的指點。雖然這些人對我起到的作用也幾乎是零,但畢竟回複了幾句。其中說讓我多轉發和評論其他人的,這建議聽起來的確很好,但是我那時哪有時間去慢慢通過積極發言引發關注啊。再說,我此前和之後在互聯網上的遭遇,都證明我是典型的不合群、容易招上攻擊乃至謾罵的人,不會討好他人,缺乏耐性和思想激進,很難通過多發言討論得到多少幫助,反而被流氓惡棍盯上。關於這點,我在文章開頭就舉了例子,後麵還會遇到。總之,即便說話還好的,也沒幫上我什麽,建議即便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在那樣的情況下並不可行。

    當然,我前麵將近兩年裏,幾乎“精挑細選”的尋找和求助可能幫到我的人,結果都無功而返,這時卻以如此急迫的方式,隨便選了一些在那兩年的求助中已經潛在的排除的人,怎麽可能得到幫助呢?我那兩年求助的百餘人和機構,我還專門寫具有針對性的書信、郵件,甚至登門拜訪呼籲其關注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最終都到處被冷落,又何況此時這種自己都覺得不正式但是急中無智的“群發”信息求助呢?何況,別人為什麽相信我?而且網上那麽多需要救助的人,這些人士也救不過來。我也完全能夠理解。但是,緊急情況下,我也就饑不擇食了,哪怕最終也沒有得到什麽“食”。

    至於那些我以前算是聯係過或者說過話的,表現也無二致,大體上也是以上三類。以上聯係的這些名字我沒有記全,總之基本都是有一定知名度的。關於這些人,我還是和前麵我求助過的人列在一起的另外文章中吧,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其實,我找的還是相對的“好人”,那些流氓惡棍、無恥之徒,我當然一開始就不可能去求助,哪怕有些人在微博上很活躍、經常“接單”各種求助和爆料,對於急需幫助、得到社會關注的人頗具吸引力。這類人我在本文其他章節提到過幾個,例子“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張洋、記者王誌安等人。例如我認識的一位因童養媳事件受害的底層女性,就是被這幾個知名的“自媒體人士”坑苦了。

    在看到我文章的極少數人中,有人看見我說我精神狀況如何糟糕,建議我去精神病院。我就立即把看到的關於精神病院各種虐待、欺淩以及惡劣環境的文章截圖發出來。那人就說那這不好那也不好你怎麽辦?我能怎麽辦?我聽見這些建議都極刺耳。看來別人袖手旁觀也是很有道理的,處在絕境裏的人越幫越麻煩,埋怨助人者是很平常的必然情況,所以旁觀者袖手旁觀而不是幹預也是更好的選擇。

    我在求助過程中,發了前麵提及的孔傑榮教授寫的關於中國精神衛生狀況的文章《中國的精神衛生、強製收治和任意拘留》,一位姓石的作家轉了,結果很快被屏蔽,閱讀數定格在2800多。在中國,即便不涉及直接批判政治問題,也會麵臨刪帖、屏蔽、限流,弱者的呐喊和有識之士的呼籲會被迅速滅聲,如掐住脖子、割斷聲帶。多少罪惡和冤屈就這麽被掩蓋了。

    我還試圖購買微博熱門,讓我的微博被更多人看到。結果我付款之後卻被提醒,因微博內容有負麵內容不適宜推廣之類而無法購買,款項也被退回。我多次嚐試都是如此。在中國,維權到處是障礙,即便有些不太敏感的東西可以發布,但是發布負麵的東西往往受到多種很隱形的限製,沒發過用過都不知道有這麽多繁雜的障礙。維權者、訴屈者本來普遍都人微言輕,這些限製和壓縮,讓僅剩的一點聲息又降了許多,還有幾個人能聽得見呢?

    除了在微博上,我還用自己另一個號打開知乎,貼上自己的經曆以及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建議(這次我吸取了封號的教訓,一是刪減敏感詞,二是用圖片代替部分不方便刪除的內容,然後這次就沒被刪),尋找關於校園暴力話題,然後把自己的回答發給相關答主。但是除了極個別人,絕大多數也是沒有回應。我很清楚知乎的風氣,知道知乎是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聚居地、普遍崇尚弱肉強食,但還是決定至少聯絡一下和校園暴力話題相關的答主,以私信方式發給回答了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幾十個知乎用戶。結果也還是沒什麽回應。當然,這也可能跟我寫的東西太複雜、比較枯燥很有關係。我不會講故事、不會娓娓道來,更習慣直陳事實、發表枯燥且並不精辟的理論論述。而且,讓這些素昧平生、生活也很普通的陌生網友支持保護,本身就很不合適,哪怕我找的這些人也大都受過校園暴力之苦。

    在微博上的求助中,我無意間看見有一個好像是一個小孩子媽媽的求助,大概是說的家人病了,多麽需要十萬塊錢,還說這十萬對於有些人算不了什麽,但是對於她的家庭就是可以救命的,卻沒人肯在這時給她……總之她說了很多,和我當時想的很類似。的確,那時候我有了幾萬塊錢也能起死回生,除了吃住也可以住在相對安全的環境,至少有了騰挪空間。但是沒有人給,也沒人有義務給,給了也要承情、或者為之做事成了依附者。過幾個月後我依靠家人和自己在網上貸款離境,我最感激的,是網貸公司,以及一部分有牽線搭橋才得以借到的網貸的過程中幫忙的人。沒有他們,我就沒有第二次生命。而那些知名人士、熟人朋友,倒是絕大多數都沒幫上我一點忙。多少熟人和陌生人,都抵不上一個網貸公司啊。聽起來諷刺,但對我這就是現實。

    無論在微博還是知乎,以及此前發郵件等方式求助,語氣充滿可憐、謙卑、低賤。例如“救救我吧”、“希望您關注,我都絕望了撐不下去了”、“能不能幫幫我趕快”……這種語氣看似誠懇,但是多數人恐怕不會被打動而是厭惡。將心比心換位考慮,我現在看到各種哀求幫助的文字或視頻,也經常直接翻過不看,或許有不忍的因素,但也有對這種訴苦哀求的下意識厭惡,就像人們看見祥林嫂講慘史,厭惡不由自主就產生了。除非很會講話,大多數求助被看到後都是厭惡,像看見髒東西一樣避開,這就是現實。

    還是那句話,他們的確沒有義務幫我,哪怕我是在義務的為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奮力呼籲,為此耗盡資財、流血被囚,並願意付出死亡的代價(其實對我而言,被關到精神病院或者監獄比死更糟),以實際行動做了防治校園暴力的抗爭者、先行者。我從不否認自己有私心,但那點私心也隻止於報仇和贖罪罷了,我做的事已經遠遠超過任何一個國民包括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在關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上的努力、犧牲了。這些在本文前麵都詳細講過,在此就不重複了。難道我做的這一切,還換不來基本的衣食和安全嗎?還不值得最起碼的聲援和保護嗎?理論上當然是“否”,但是現實的答案是“是”。

    然後我下一步去哪?還是拖下去等死,不,等著被關進精神病院或者監獄?反正後兩者都比死可怕。如果當時有安樂死,我一定會選擇填表報名等死。可是,現實殘酷的是死也不容易,並不是隨時都有勇氣跳樓或者割腕的。其實,自殺和殺人一樣需要鼓足勇氣,假如沒有安樂死程序幫忙的話,死也很難。

    6.決定硬著頭皮去找人求助

    D先生不露麵,不過推薦我去一個叫“寶安區xx服務中心”,說那裏有心理谘詢,或許可以幫助我。當然,這時候我最重要的是生存,心理谘詢或者其他心理上的幫助當然也很重要,但歸根結底是次要的。

    我在地圖上搜索到了前麵提到的那家關於兒童保護機構所在地,決定去看看。當然,我知道這樣做很是無禮,不過我想,找個地方試試總是好的,說不定可以得到幫助,至少有個地方住。此外,我也準備去寶安那個服務中心,但是距離更遠,我決定那邊晚點去,否則不知要多久。

    其實經過前麵兩年尤其香港之行的經曆,我本不應該再抱什麽幻想乞求別人的幫助了。但是還是那句話,我沒有其他選擇,自己完全處在危險、危機之中,在PTSD中隨時可能倒下。所以,厚著臉皮到處抓救命稻草,至少在當時,成了下意識的選擇。當然,現在冷靜下來想,那些行為當然是不合適的。

    我坐著公交,又是暈暈乎乎的,到了那家機構的所在地。那位丁女士當然有些驚訝,沒想到我從地圖上找過來。然後她讓我坐在那,問了問我的情況。期間,高度焦慮抑鬱的我,根本是坐不住的,一直坐立不安。

    這裏除了丁女士,就是一群工人階級的小孩子,大多數是女孩子。至少我的印象裏,她們看起來至少當時沒什麽煩惱,做作業、玩耍,不過我融入不了這樣的環境,坐在那無所適從。房間裏沒有空調而是電扇,我感覺挺熱,就想出去轉轉,然後把一個提包放在她們這。

    我去四周看了看,這裏也屬於城中村或者城鄉結合部,這個時段沒什麽人,和熱鬧繁華的深圳市區對比鮮明。我漫無目的的到處逛,感覺很餓,就去買了一份漢堡和薯條,10塊錢左右,我也舍不得買更多更貴的。雖然沒吃飽但穩定了下心神。

   我看看四周有沒有租房的,看了半天也沒有。我想的是如果住在這種公益機構附近,就會好一些,感覺安全點。

   我轉了一圈差點迷路了,手機放在他們那充電沒辦法用地圖,轉了半天才回去。這時候可能是下課了還是怎麽回事,一屋子都是孩子在玩,大都是不超過10歲的,丁女士正在哄她們。這些都是工人階級的子女,父母都在打工,幸虧有了這麽一個場所,不至於讓她們無人看護。但是無論空間還是環境,這個機構都太狹窄簡陋了。至於玩的也都是各種“土”遊戲,還有的在寫作業,並沒有什麽兒童休閑娛樂設施,最多有些畫板供她們畫畫。

    我就問丁女士,我怎麽辦呢?她說你可以試著打工,在肯德基麥當勞之類應聘就好,他們都招人。我說我現在精神狀態沒辦法去那些地方工作,怕適應不了(如果我當時那狀態刷盤子,估計都會脫手打碎)。她說那你肯定要工作啊。另外,她還給了我一個可以投稿的網站,好像叫“橙雨傘”什麽的。她說那裏會接受投稿,在網上搜就看到了。我那時心力交瘁,哪怕連搜索查詢都沒興趣。她看我這個狀態,還有我說的個人情況,建議我去一家叫“x星家暴防護中心”去看看,那個機構是關注和幫助家暴受害者方麵的。

    我頓時非常欣喜,說那我去看看?她說現在不知道是否已經下班了。我看時間還來得及,決定立即提著包去“x星”那裏求助。於是我對丁女士道謝告別,渾身是汗的再次坐上了公交車返回市區。

    7.以為終於找到了幫助我的機構

     一路顛簸勞累,坐了至少大半個小時的公交,到了位於龍華區觀瀾大道,找到了“x星”所在的“富本大廈”。到了樓上,看見了這家機構,裏邊還亮著燈但是門已經鎖了。我心想,看看這家有沒有心了,否則我今晚就無處可去了(當然我也可以選擇把剩的幾百塊錢在幾天內花光)。

    我敲門後,一位20多歲的女士開了門,我說我是河南的,是想尋求家暴救助的(我沒辦法提關於政治方麵的事)。這位女士讓我坐下,問我喝水不喝。她說她不是領導,做不了主,要打電話報告一下我的情況。我坐下之後,心裏終於好了一點,心想這機構真有可能救我。

    忐忑的等了十幾分鍾,過了了一位周先生。這位周先生是鵬星機構的領導之一。他大概的問了問我的情況。我就非常簡略了告訴了我的處境,主要講的是我姑姑的家庭暴力和我遭遇的校園暴力,關於維權和政治方麵的事一個字沒提。我還告訴他,我原本有相關證據,但是現在找不到了(就是我前麵提到的關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時候的圖片,有些在那個丟失的紅米手機),我手機昨天才丟在西麗,精神狀況很差,急需救助。

    這時這位周先生說,他要和一位社工聯係一下再決定,那位是處理關於家暴方麵的專業社工,姓劉。他就給那位社會打電話,我聽見他說“我看他(指我)很有潛力,很不錯,看到一種希望……”可能是感覺我談吐言辭比較清晰,顯著有文化水平吧。其實那時候我精神緊張,表現的已經是很差的狀況了。不過可能相對於他接觸的許多救助對象,我反而相對比較像個人物吧。當然後來發生的一些事,讓我的形象一下子在他們眼裏掉到穀底。

    然後周先生讓我和劉社工通話。互相禮貌了一下後,這位劉社工說,現在對我的情況有兩種選擇,一是去深圳市救助站,但是那裏條件相當艱苦;二是這個機構提供1000元防家暴資助,讓我先找個地方住下。我說我不需要錢,就是想找個住宿的地方安全住下。他說現在隻有這兩個選擇。

    關於救助站,我是住過的,還親身體會到救助站裏的殘酷。我是在2009年左右,因為校園暴力休學,外出旅行時在汽車站被騙(就是汽車站門口那種小店,我給他100塊錢他說找不開,然後還給我,這時已經被換成另一張假的100人民幣了)在河南洛陽市住過一次救助站,救助站裏有一個叫高鵬飛的年輕工作人員(說不定此人現在還在這工作)很野蠻,我被救助站人員恐嚇和謾罵。至於裏邊的環境,就是水泥地/石板地和草席,而且不允許出門、不能隨意走動,有物品還要寄存(其實就是暫時沒收起來),和監獄差不了太多,當然應該是比監獄和精神病院好的,但僅此而已了。

    總之,進過那種惡劣環境的我,加上也聽過其他人講救助站、收容所之類環境的惡劣,所以當然不願意去。此外還有個更難公開講的事,就是關於政治問題。國保和公安完全可能直接從救助站把我關到什麽黑監獄和精神病院。那才真是連專門抓捕都不用,自投羅網。如果我想去救助站,我根本不用找社會救助機構,自己就去了。

    所以我決定選第二條路。雖然我知道1000塊錢其實沒啥用,尤其這包括去開旅館的費用,節省著也就能生活個十天左右。但是,這已經很不錯了。我最終決定選擇第二種。然後我表達了感謝。劉社工說,你和那位周先生走就行了。

    期間,我還提到我的手機丟在了西麗,如果沒丟,就可以拿出一點證據。劉社工說,有(被家暴)的證據最好,如果沒有那也就沒有了。而那位周先生也是這麽說的。我想自己也是倒黴,要是早一天見到他們,就能提供一點自己關於受到暴力傷害的證據,是網絡暴力方麵的。然而可惜沒有了。

    那位周先生接過電話,又和劉社工說了些話,就告訴我,他會用微信轉給我一千塊錢。我說不急著給錢,能不能給我找個職工宿舍之類,我不想住旅館(主要是費錢)。他說沒有,鵬x的員工都在比較遠的地方自己有住處。此外,他和那位劉社工還都提到,說關於家暴庇護所,深圳現在還沒有,據說寶安有一個在建,但是還沒建成。反正中國各種基礎設施建設神速從高鐵、高速公路,到城市的公園和路燈乃至廁所,中國都遙遙領先世界,但是2018年在中國最發達的城市之一的深圳,一所家暴庇護所都還沒建成。反正對於最弱勢、最底層的人,國家、主流社會總是忽視他/她們的,哪怕全國有多少婦女和孩子急需庇護、急需得到救助。處在更危難、更絕望的人,比我多的多。

    然後,周先生就和那位也要下班的女士,一起和我去找旅館。有了兩個人跟我走在一起,我一下子安心了許多。我多麽希望每天都能夠呆在認識的人、能夠支持我的人身邊。在香港精神病院的被關和之後的那些天,我無比恐懼自己一個人待著,感覺毫無安全感。現在有了兩個說話很關心我、很溫和、肯陪伴我走路的人,我終於略微感到一點安心了。

    按他們的意思,是準備給我找個大型的連鎖酒店,但是我完全不想這樣。這一千塊錢夠用幾天?如果那種旅館,估計三五天就花光了,還不包括吃飯。但是一開始我還不好意思提。等走到半路上,我才委婉的提出能不能就找個小旅館住下,這樣比較省錢。而且現在我既然已經和這家機構還有那個兒童救護機構的人聯係上,也就不十分擔心在小旅館居住會不安全了。當然最重要還是缺錢,住大賓館太浪費。

    最後,在離鵬x機構不遠處找到了一所小旅館,好像是不帶空調40元一晚。我決定就住這吧。然後開好房,那位周先生還一路把我送到樓上(最上麵一層,6樓),說有什麽事有給他發短信或者打電話就好。我很感動,連連道謝,然後告別。

    我躺到床上,精神才稍稍放鬆下來,哪怕跑了一天還是頭昏腦漲的。但是我也知道,等這一千元花光,就不知道會有什麽結果了,所以還是得早日將自己的事情公開出去。

    因為有了前麵說的這些公益機構的人幫助,我就有了底氣。我決定把原來隻發給關係較好的同學的自述、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材料,擴展發送,直接發給班裏幾乎所有人,也發到班級群組內。而這必然會讓那些加害者們看到(雖然我沒直接發給這些人,但他們有一部分在班級群裏,其他人也會傳給他們),這相當於直接對他們宣戰,也會讓我深陷更大危險之中。但我還是決定發信息,不想再拖了。

    於是,我迅速把自述、《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等一股腦全都發了出去,按照班級群裏的人員一個個分別發送,不到半個小時,就發給了至少50人。當然,這不包括前麵我提到的在回深圳時就已經發給的十多人。

    然而等待我的,是一片沉默。我這次發的對象遠多於上次,但卻很長時間之內一個回複都沒有,看來關係稍遠一些的,對我都是避之不及的。

    我這時還給前麵提到的佛山的那個“xxx小喇叭”機構回複了一下,說我暫時已經找到安置我的機構了,不用他們費心了,讓他們放心。然後對方就回應說“我們這裏剛剛成立不久,資源有限,能能力有限,還請理解”之類,而他們前幾天一直是一言不發的。估計是看了我的自述和給各大機構、媒體的信,以及其中涉及的政治問題,而不敢幫助我吧。這回複翻譯一下意思也相當於“我們廟太小,盛不下您這尊大神”。

    我躺在床上,暈暈乎乎的,電扇扇著熱風,難受不已。如果換成空調房,我心裏雖然肯定還不平靜,但是焦躁可以減輕不少的。所以為什麽越是有錢的人,越能保持優雅。就是因為他們即便落難,還能有良好的物質條件抵衝他們的痛苦,讓他們至少看起來不那麽猥瑣不堪。

    又是累的大汗淋漓的一天,我隨便洗了洗臉和胳膊腿,就躺在悶熱的房子裏不知不覺就睡著了。

    8.再次求助同學失敗

    第二天醒來,我看見一位錢同學回複了我的信息,還問我這幾年怎麽樣了。我一邊哭一邊發信息,讓她看看我的自述。

    這位錢同學在河南師大附中畢業後,考上了澳門大學。如果她肯幫我聯係一個公益機構,或者找個能夠托付的人,我也就安全了、生活有著落了(當然並不是讓誰養我一輩子,而是說有個緩衝時間,讓我從恐懼和焦慮中緩解過來)。她也是那種“動一根指頭”就能讓我活下來甚至活得好的同學。我在2015年左右,還曾經和她聯係過,簡單的傾訴過我的受害和加害史,包括被別人毆打、跟蹤、謾罵,拿剪子投在我的後背,以及我也曾經“背後捅刀子”式極為惡心的手段用裁紙刀刺傷他人後背的事。她當時還勸我不要自責,但是後來也就沒有什麽聯係了。

    這次她看到我的留言和自述,她說內容太長了,需要慢慢看。我說還有很多材料,能不能發到她郵箱,她說可以沒問題。然後給了我她的微信和郵箱。我以為她有可能幫我,很興奮的把許多資料、個人呼籲都發給了她。

    我等了很長時間,她才說,你的那個姑姑太壞了,你應該離開那個家庭。原來她隻看了自述開頭。其實,我何嚐不想早點離開家庭,可惜被校園暴力破壞了,考學失敗了。還有,雖然我姑姑虐待我,這個家庭很惡劣,但是還是供養我上了這麽多年學,我離開這個家庭,難道你們養我?當然我沒直說這些,我說讓她自己往下看,看完自述再說吧。

    結果,後來她就再不說話了。因為我在文中提到了淩霄漢、牛琮、杜邦、孫啟宇等人參與校園暴力,這四個都是錢同學的同校同學,前兩個還是同班同學。因此,她不想得罪這些人,幹脆不再對我說話。

    其實我並沒想讓她和這些人撕破臉、支持我,而是希望她幫我找個公益機構或者能夠幫助我的人。她是澳門大學的,那裏的公益組織和相關人士肯定有許多,找到能幫我的並不難。但她估計認為,這樣也會被視為站在我這邊,可能得罪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所以幹脆一言不發。任憑我一再詢問她,求她幫我找公益組織、希望她伸出手拉我一把,她都不說話。

    後來,我也把我在香港割腕自殺未遂,以及向中國各級政府和媒體舉報欺淩我的人、失職瀆職的班主任和學校領導等信息,她看見這些估計更不敢幫助了,乃至不再願意沾惹上了。再是名校的高材生,也是精致利己、明哲保身者啊。她不知道(或者知道),她拒絕幫助我,我就可能掉入深淵,因為不知哪個舉動就被關進監獄和精神病院,以及被校園黑惡勢力襲擊傷害。當然,還是那句話,她的確沒有義務幫助我。這個社會到處都是互相“沒有義務”的人,即便是同學也不例外。

   我也知道自己的行為有“抱大腿”的性質,看見人家是澳大的,就想著得到人家的蔭庇,就想拉別人的腿,而不考慮別人的難處,自己也不要臉了。換位思考,如果我是澳大的,錢同學現在急需援助,怎麽辦?我會在考慮實際情況後,力所能及的幫助她聯係公益機構,如果手頭寬裕,哪怕基本吃喝不愁,我一定會拿出一筆不多的錢財支援錢同學。當然,換位思考隻發生在腦子裏而不是現實中。現實是,錢同學是澳大高材生,地位高、生活優渥;而我則是落魄的底層,人家碰上就怕惹麻煩,說不定還嫌髒、多事。強者有無數理由鄙夷弱者,弱者隻能以“換位思考”自我安慰,卻改變不了現實。

    不過,相對於絕大多數沉默的,錢同學看起來又“好”了很多。前麵我都說過了,那些一言不發的,從一開始就不幫忙、甚至傾聽一下都不肯的,難道不是更糟糕?所以我還怨錢同學什麽呢?那些人的名字,前麵我已經列舉了一個遍(當然列舉也沒什麽用),在此就不重複了。

    還有一個不壞的消息,就是那些校園暴力欺淩者,收到我發的這些信息後,並未對我發起攻擊。至少表麵上我沒有看到,至於他們私底下有沒有搞什麽事,尤其和黑惡勢力有聯係的人是否準備找我麻煩,那我當然不得而知了。雖然在以前學校的時候,我做出反擊,他們往往就會瞅準時機攻擊我,例如拿書砸我的頭、一群人像黑社會一樣緊盯著我一言不發。當然,在互聯網上,各種侮辱詆毀、謾罵攻擊也是很容易的,就像我開頭提到的事情,足以讓我落荒而逃。再用點力,“身敗名裂”也不是不可能。在如今這個年頭,謠言驅逐真相、黑白錯亂,還有什麽稀奇的嗎?例如新聞報道一位姓安的女醫生,去遊泳時被另一家的小男孩性騷擾,她丈夫忍不住去打了那男生,結果卻被那家人混淆是非發到網上,最終安醫生被詆毀的服用500片安眠藥自殺身亡。

    不過這時候我認識了一些公益人士,就自以為不用太怕這些了。雖然後來的事實證明,這些公益人士的幫忙,也就“點到為止”,我真的被各種攻擊,他們恐怕是不會管也管不了的。

    9.自以為融入了公益團體、生存危機迫近

    當得到“x星”的救助之後,我把個人資料、防治校園暴力的呼籲信件都發給了他們,那位劉社工還稱讚我不僅關注自己(的遭遇),還關注他人和社會。這時看起來關係很融洽。

    此後,我還去了那家兒童保護機構。在那,我正好遇見一次開會,講女工們這四十年來戀愛史的變遷,我還拿到了一本她們印刷的資料。另外,還通過這次開會認識了一位喜歡跑步之類運動的大媽,她說她可以帶我一起跑步之類。我覺得自己融入了集體,與相對隔絕的社會有了正向連接,感到安心平和了許多。然後那裏還有一位華南師範大學的研究生義工,我問他大學有沒有關注校園暴力的,他說會幫我留心關注一下。

    說到這裏,他們這次開會,還提到了家庭暴力和同性戀問題。聽一位女工說,家庭暴力很多,她一位朋友就是天天被丈夫打,都被逼的要自殺了(我也沒聽到最後到底自殺了沒有)。而家暴這個問題也是社會痼疾。我作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小時候被姑姑毆打,那種恐懼我是知道的。近20年前的《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就是反映家庭暴力的經典影視劇。在那部電視劇裏,馮遠征飾演的安嘉和對妻子梅湘南的家暴,讓許多人記憶猶新。劇中也提到許多婦女因家暴無家可歸,但劇尾提到了深圳建立了家暴庇護所。可是到了2018年,深圳還並沒有一所真正可以讓受家暴、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及其他創傷者安身之處。我前麵聽到劉社工說“還在建”,我不知道這十幾年深圳、中國都在做什麽,為什麽沒有早點建起來。深圳作為中國最發達最開放的城市之一,都還沒有一所家暴庇護機構,何況其他城市、縣城乃至農村?而至少數百萬被家暴者(絕大多數為女性)頭破血流的生活在恐懼之中,無處可逃。

    後來她們又談到同性戀問題。有的女工說看見同性戀覺得惡心、變態。這就是弱勢者內部相互的不理解乃至鄙夷、仇視。同為弱勢群體的女工和LGBT群體,本應該相互理解、相互扶持,而不是相互隔閡。雖然丁女士在講要理解同性戀,但是還是有參會的女工不能理解,我覺得很令人傷感。女工被欺淩、同性戀被歧視,這些人應該團結起來的,共同參與進步事業,推動女權、LGBT權利和平權運動的進行。如果這些被侮辱和被損害的人們團結起來、聯合起來,共同對強者、對結構性的不公反抗,那將是多麽好啊。但現實是,弱者之間互相缺乏了解,甚至相互鄙視,不要說合作了,不拆台就不錯了。這正是進步力量發展壯大、團結互助存在障礙的表現。

    不過這時對於我個人,一切倒似乎都正在向好的方向發展。我得以參加集體活動,和不少公益人士有了聯係,感到略微安心了些。

    但是,有兩點問題,其中一點還是致命的。次要的問題是,融入一些集體需要時間,不可能一下子就融入,別人對我、我對別人都需要有一個了解的過程。而這需要時間、精力、各種客觀條件。可我那時精神狀況不佳,缺乏進行長期交際的條件。

    最重要的,是錢的問題,或者說住宿為主的錢的問題。我住在哪?1000塊錢的救助金很快就會花完,到時我去哪裏?我現在的精神狀態顯然不適合立即投入工作。可是住在哪?吃飯問題怎麽辦?

    那位丁女士說,不要總想著有救世主幫你,要自己努力找工作。但是我在香港精神病房和警署羈留室關押那23天,身心受到嚴重摧殘,PTSD很嚴重,根本沒辦法工作啊。如果是精神狀況很好,沒有受那些折磨,我倒是可以試試先找個工作。但是我也不想一輩子被粘在底層,我不甘心。

    其實我那時是想加入一些公益組織、社運團體,哪怕隻是打雜也好。例如我希望能夠在“x星”機構幫忙做事,也算是有個安身之所。然而,那位劉社工明確說這是不行的,而且多次強調說不行。他不知道我想當年可以考上怎樣的學校、去何種影響力和地位的機構。

    劉社工給了一堆建議。他先後讓我選擇去政府給大學生建的青年驛站、去弘法寺、去雲南(沒錯,雲南)的一家叫雲南明心的家暴庇護所,以及,去教會。然而仔細甄別,發現基本都不可行。

    第一個地方也就是政府給大學生的驛站,我當然沒資格去,就算施舍我住三天,也就三天而已,三天以後呢?至於弘法寺,我知道現在的寺廟都是盈利的,並不收留落魄者。收留了也不會讓靜心修養,而是惡待。後來我在推特上看到一個視頻,是弘法寺和尚和遊客對罵,和尚說“沒錢的窮鬼來逛什麽寺廟”之類的,凶神惡煞一般。我後來想當初幸虧沒去,否則,我這“窮鬼”還不被他們打出廟門啊。至於雲南,我現在已經累的走不動道了,哪有錢和精力去奔波一千多公裏到昆明去,去了難道就一定能成功得到救助(而且劉社工還讓我自己聯係雲南那邊)。而去教會,後麵我很快就體會到“神的使徒”多麽冷血殘酷了。

   我這時也去了寶安區那個xx服務中心,見到了那位心理谘詢師袁先生。袁先生很和藹,給我講了深圳救助機構大致的情況,以及各各自的難處。他也告訴我,深圳的家暴庇護機構還沒建設好,救助站則條件很差。他還給我看微信群的聊天,看到那位劉社工替我詢問哪裏有可以住宿的,最好是職工宿舍(也就是我要求的)。看來劉社工還是很用心的。

    袁先生告訴我,現在深圳這邊的公益機構都還很少,很難幫到多少忙,這就是現實。他還給了我一個心理谘詢的表格,我一邊填他一邊介紹情況。然後就算是開始做心理谘詢了。前麵我說過,我的確需要心理谘詢,但是更缺錢。心理谘詢難以解決我生存的問題。後來談了有大半個小時吧,我道謝離開,袁先生一直送到樓梯口,還給了我兩瓶礦泉水。

   離開這個xx服務中心之後,我又坐著公交返回了在觀瀾大道的小旅館。我心想,現在還是得求助人。

    於是我又想到了答題圈。我這次拉下臉麵,直接就讓一個和我熟悉的群主替我拉了一些群友,組成了個“王慶民的求助群”,然後我一股腦把各種信息都發給了群友們。其中我特別想求助的,是一位很仗義和正直的陝西人,他常年在國外工作,也很關心時事,與我算是誌同道合吧。另外還有一位,是北大畢業的,還曾經在俄羅斯一所知名人文院校留學,也算是個熱心的人吧。

   而其他的幾位,就比較不情願幫助了。例如一位在群裏很熟的中年女士,“l姐”,看到我發的自述後,隻是說要我自立自強……我如果能自立自強,還會如此四處乞求嗎?還有一位上海的群友,看了自述說“我看你說的這些都是小事”,我心想那是沒有發生在你身上,或者說即便發生了但是你有足夠的財力人脈和各種能力應對,而我則應付不了。如果我要像他那樣有千萬資產,我當然也可以腰杆很硬、不怕什麽欺淩威脅。不過他們都算是好的,還有的則是一開口,就直接說“我幫不了你”,或者委婉的回拒,再不說一言。我當然也理解他們,畢竟算不上什麽熟識。而且又是那句話,誰有義務幫助我呢?

    這時我那1000塊錢已經花了不少,很快就不夠了。我不想再從家裏要錢,況且我父親也給不了我多少錢了。我這時又處於恐懼之中,擔心那些流氓惡棍學生攻擊詆毀我,因為“x星”機構的態度明顯冷淡了下來,顯然不會在發生衝突時幫助我什麽。直到這周周末,那位劉社工才說,周一見一麵討論一下我的問題。

    10.兩次遭推拒下精神崩潰

    周一,我拖著疲累的身體,無精打采但又抱著某種希望的來到“x星家暴防護中心”。然後他們讓我在大廳等待,他們則在小房間裏商議。過了一會,他們才讓我進去。

    進去之後,看見會議室有五六個人,都拿著筆記本在很正經的“記錄”這次談話。劉社工說,“你發的自述(《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我們都看過了”。但下麵,他們沒有對於自述、防治校園暴力的文章做出任何評價。事實上,自始至終的,他們對於我在自述中的呼喊、在防治校園暴力分析文章和建議中的訴求做出任何回應,就跟沒有看見、沒有聽見似的,哪怕那些文字是我投入全部身心、絞盡神思寫出的。他們對於推動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製度建設、建立對受害者的救濟保護機製等訴求,完全無感、無回應。我知道他們不是政府機構,但是作為NGO,難道不應該關心和幫助推動相關議程嗎?對於沒有資源和話語權弱勢群體拚盡全力提出的訴求,不能利用其平台讓更多人知曉和關注嗎?

   他問我自述中說的“不方便提及”的是什麽事。其實也沒什麽不方便提的,隻是我寫自述時還顧著一些事情。因為其中一件事涉及到我和一個女生的一些關係(沒有發展到深層次,就是略有曖昧),我不想影響了人家的名譽,但是文中提到的事情又繞不開這個問題,所以就說了個“因為不方便提及的原因”,雖然說穿了也沒什麽不方便的。

    然後一位女士說,現在已經給你提供了一千元的反家暴基金,雖然按說你是不符合條件但還是給你了……之類的話。我想,這跟我沒有像其他受害者那樣看起來受到急迫的家庭暴力有關吧。但是除生存危機、被流氓惡棍學生威脅的危險之外,我的確還遭遇過幾乎十多年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我姑姑造成的。關於這些,我在《自述》中和本文前麵有記述,在此就不重複了。我遭受那麽久家庭暴力,獲取這1000塊的幫助難道都不配嗎?雖然我一開始的求助是希望有個住處和有人陪伴,並不是想要錢,哪怕我非常急迫需要錢。我拿了錢,就承了情,也的確需要更多感恩。

   再往後,他們就是問我後麵的打算。我說我很希望重新進行學業,還重點強調了想繼續參加高考,參加2019年的高考,哪怕前麵我因為各種痛苦不斷失敗。因為我這時越發知道,我這樣性格和價值觀、身心狀況,不考學隻會更悲慘。現在既然前路皆斷,隻能重新接上高考這根弦,甚至我希望是不是可以在他們幫助下在廣東參加考試。要是沒有戶籍製度,我在廣東考試也沒什麽,可是戶籍製度讓我在河南省省內考試都要轉戶口。

    然而他們對此反應很冷淡,沒有說會支持和幫助。當然,這也不是他們的義務。而對我來說,這是我鼓起多大勇氣後的訴求、試圖在苦難後重新生活的強烈願望。我多麽渴望人們幫助我實現曾經破碎的理想,從絕望中重建被摧毀的前途命運。可是,機會往往都是失去而不再回來,想補救已來不及。因此,有著機會的人,千萬不要丟失、放棄,否則巨大的悔恨將會讓你痛不欲生。

   後麵說的什麽我記不太清了,因為馬上就來了噩耗。x星的職員說,我們條件有限,而且評估了你的情況,我們決定不再幫助你了,你可以選擇回家或者去救助站。我得到救助後剛剛鼓起的一點生活勇氣瞬間被摧毀了。我好不容易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結果一下子斷了,我又要一個人向深淵裏滑。我此前還向那有黑惡勢力背景的十幾個流氓惡棍學生宣戰了呢,現在我喪失外部援助,孤零零對抗那麽多人,我的恐懼一下子湧上心頭。然後我當場就崩潰大哭。

   然後劉社工讓其他人都出去,他試圖安撫我的情緒。他告訴我,現在x星這裏經費有限,庇護所也沒有建好,實在沒辦法再幫助我。我說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活下來,難道非要把我我死裏逼嗎?我說我家的情況你也知道,我沒辦法回到那個暴力和貧困的家庭,還有我從香港回來,在那邊受了很大的苦,精神狀態惡劣,根本沒有立即工作的能力。我說為什麽就沒有相關的條件來安置我這樣的人?他說這的確是現在存在的問題,政府撥款不足,還有待改善。他們不知道,這種等待、“改善”的緩慢,就讓許多受難者衣食無著,或者送進精神病院遭受欺淩和虐待。經濟高速發展之下,是弱勢群體基本的衣食住行都不能得到保障。

    這位劉社工又說,現在沒有職工宿舍之類可以安置。他說開始建議我去弘法寺,但是考慮到你想接觸更多的人、融入群體,那教會合適。教會有許多日常活動,大家互幫互助,有助於我身心的恢複。我說那能不能由你們聯係教會,我完全不認識他們。他表示出為難,說現在教會是敏感機構,他們作為公益組織,不方便出麵聯係,隻能我自己去。我心想我自己又不認識他們,我去了難道不是會被趕出來(後來果然如此)?他說你一定要自己去,要表現的像在這裏一樣(就是我大哭祈求他們繼續幫助我那種行為、神態)。然後他還叮囑我說,知道怎麽求助嗎?我說像現在這樣,努力懇求、竭盡全力。他說對,就是這樣。

    雖然我知道再去另一個地方,希望渺茫,兩眼一抹黑,但是我別無選擇。我本來想坐一會,這位劉社工就說“你需要離開了”,我連在外麵沙發上坐一會平複情緒和思考都不行。

    被趕出去(算是被趕吧,我想坐會不讓坐)之後,我提著包出門找了個地方坐下,開始找教堂。然後就搜到了位於梅林的“基督教深圳堂”,然後發給劉社工,說這個行不行。他說“這個教堂很大”。我當然也是覺得越大的教堂資源越多,被收留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於是我在味同嚼蠟的吃了一頓飯後,就趕往梅林的基督教深圳堂。

    路程很遠,我心情惡劣、勞累顛簸的坐在公交車上。大約兩個小時,我才到了那裏。這時候因為前麵一頓飯沒吃好,又餓了。我就花了5塊錢買了麵包,沒舍得立即吃,提著麵包和包去教堂。

    到了教堂門口,我猶豫猶豫,知道又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我怎麽開口?我也不是基督教徒,求助怎麽說?反正“x星”反家暴機構一甩手,把這些難題都讓我自己解決了。我決定硬著頭皮進去。

    我看到教堂空空蕩蕩,隻有辦公室才有一個女工作人員。我一開始沒敢進去,不知道怎麽開口。後來就看見一個保安模樣的人轉過來盯著我看了一會,然後就走了。我想拖著也沒用,鼓起勇氣開口,說自己是來求助的,希望在教堂找到個基本住處、收留我。這位女工作人員一口就回絕了:“我們這沒有住處,也不收留流浪者,你想要救助去救助站”。

   前麵已經提過,我去過河南洛陽市的救助站,那地方就相當於收容所,工作人員嗬斥辱罵、大吼大叫是經常的,不僅沒有自由,還會被野蠻對待。其中那位叫高鵬飛的工作人員野蠻的像個土匪,連後來我父親去時還衝我大聲嚷嚷,試圖不讓我看到單位花名冊上他的名字。那裏的條件更是隻有草席,所有東西都要上交,毫無自由和尊嚴。雖然過去十年了,但是我不相信深圳的救助站要好出洛陽多少(或者說沒洛陽那麽壞多少)。如果救助站真的好,民工們就不會寧可去條件惡劣的工廠打工甚至流落到“三和人才市場”也不住救助站了(這恰恰也正是救助站故意條件惡劣的目的吧,以更惡劣的條件對比、不給底層老百姓喘息、逃避的可能,逼的他們“兩害相權取其輕”去忍受工廠的剝削,做工創造財富,哪怕隻能分到分配後的殘羹剩飯)。

    我說是有一家反家暴的公益組織叫我來的,叫“x星反家暴防護中心”。她說,那你應該去找他們,這些公益組織才是有資源的。我說他們叫我來你們這裏。這位女工作人員說那你回他們那。這等於把我當個皮球在踢。我心想既然開了口就再求求他們吧,對這位女工作人員說對方說這裏可以收留的。她說不行。我說x星的社工說教會比較敏感,他們不能自己聯係,所以讓我來。她說是,現在教會是有點敏感。我說那能不能你打電話聯係一下x星機構,她說不行,然後就擺出趕人的樣子。

    我出了辦公室,蹲在門口給劉社工發信息,說了情況。然後劉社工不說話。再往後,劉社工居然在微信上把我拉黑了,再發隻顯示紅色感歎號和“已不是朋友關係”的提示。我打電話隻通了一次,然後被掛斷,再打也打不通了。

    我想到他們來回踢皮球,把我這個原本可以考上中國人民大學、也算曾經是校園翹楚、一腔改變社會熱血的人如此侮辱,一急之下就把手機摔了。然後屏幕一下子就摔爛了。這時候保安倒是立即過來了,要把我送救助站。然後不知道從哪又出來另一個男的,那個女的也出來了。那個男的說“這不是救助站,尋求救助去救助站去”,我難道去那種被侮辱謾罵、條件惡劣的地方去?前麵我已經說了在河南洛陽的救助站被各種無禮訓斥、威脅謾罵了,我不想再經曆一遍。然後我拿著摔破的手機就走。那個女的還說要給我幾塊麵包,那夠吃一頓嗎?這三個人作為教會的工作人員,待人沒有絲毫的尊重和敬畏之心,即便打發乞丐也不是應該這麽頤指氣使的。我也沒再搭理他就走了。

    而且,在香港被精神病房的護士威脅、被警察粗暴對待,我對於這種看起來就不是善茬的保安有一種強烈的厭惡與恐懼,也是我後來反應激烈、叫喊要殺人的一個原因。

   這時我才發現我手機摔的太狠了,因為發泄從香港被關押到現在的一肚子怒氣,即便知道這手機是我極為重要對外聯係的東西,是為數不多的財產,也最終沒忍住摔了。然後這手機就一會自動關機一會自動開機。

    我憤怒的往回趕,往x星家暴防護中心趕。我心想你們早就應該知道是這個結果。我人生地不熟,你們讓我一個人找教堂、一個人來教堂,我就被如此羞辱,手機也摔的半壞,我能不憤怒嗎?我從香港被關進精神病房就忍,在裏邊被恐嚇羞辱也忍,回來到處碰釘子還忍,我還要怎樣忍下去?

    11.痛苦下跪後我產生強烈的製造報複性事件的念頭;關於弱者製造隨機殺人案件原因的分析

    我一路顛簸趕回“x星”救助中心,進了門就直接坐在了地上。那位周先生過來後,我就直接給他跪下了。那時候我精神完全崩潰。我一邊哭一邊大喊,想到自己在香港精神病房受到的侮辱和虐待,例如盧偉傑衝我“你投訴咩啊”的吼叫,還有把我和大小便失禁的精神病人關在一起聞著難聞的氣味、想睡覺都被拽開被子……還有後來被警察關在羈留室、拿鐵鏈子拴著拉到醫院……我一邊說著這些事,一邊跪在地上大哭。然後我也沒注意那位周先生什麽反應,反正就是我不斷的說,說你們為什麽要來回踢皮球,我知道去教堂根本不認識人不會被收留,你們非要我去,還說敏感而不提供個介紹,到那又被教會的人驅趕,讓我回你們這……我想當年那麽多同學都知道,我考上個211、985都沒問題,就因為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而失敗了,我放棄學業想逃避社會,父親又中風,家裏一貧如洗,我走上維權的道路,到處碰釘子被拒絕,我曾經在陪護時睡長凳地板,沒錢時大半夜在街頭流浪……我一個本來應該在中國人民大學教學樓裏激揚文字的青年學者,如今落魄到如此境地,前程盡毀,連個容身之處都不給我……

    然後我就說,你們這麽逼我,是想讓我去殺人(隨機殺人、報複社會)嗎?我當時具體說的記不很準了,大概就是這個意思。雖然這是很壞的事,但是我不憚於現在寫進我的自述中。

    我就是想有尊嚴的活著啊,可是這個世界給了我這樣的條件嗎?我在學校被毆打、被扔粉筆頭、被辱罵、被成群結隊的流氓惡棍學生威脅、被直接逼得拿磚都不敢砸而落荒而逃、被故意拍下我難堪的照片肆意傳播,我拚命想逃離舊環境,甚至換了名字去外地上學,結果歧視與排擠最終還是發生,以前拍的照片、謠言和誹謗又傳到新學校,我到處躲避到處受屈,高考慘敗。家裏我姑姑小時候打我那麽多次,好不容易脫離那個家庭環境,高考失敗父親中風,我又不得不返回那個噩夢般的環境,和我姑姑又廝打起來。我鼓足勇氣維權抗爭,而且是呼籲社會各界以建設性的方式防治校園暴力(而不是僅僅為報私仇、不是主張簡單以暴製暴的報複),寫了那麽多建議,付出巨大的精力、耗盡了金錢,卻到處是冷眼、鄙夷、無聲的拒絕,連個禮貌都沒有。到了香港找政黨、媒體國際組織,也是被冷漠對待甚至拒之門外。說白了,我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提出相關建議,四處奔波,是在做好事、有利於社會的事,卻被如此惡待。

    我實在受不了生活的壓力尤其沒有尊嚴的屈辱生活,決心在香港中聯辦了結自己,在高考那一日以死明誌、結束痛苦,也試圖引起社會對於校園暴力的關注。這時候我還是沒有要傷害他人。可是卻被捆著四肢關進精神病房,被管束,吃喝拉撒都被看管,洗澡必須赤身裸體被盯著看,和各種嘴歪眼斜、可怖麵容的精神病人處在一間病房,什麽都被管著,在那監獄般的環境,沒有自由和尊嚴,不能喊叫、不能發泄,小心翼翼,就這還是被男護士盧偉傑呼來喝去,把我關進大小便失禁的病人的房間,讓我聞著那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的惡臭,還用腳挑起我的衣服讓我從他皮鞋上撿,我去護士站投訴護士卻叫來盧偉傑本人,然後被盧偉傑貼到我臉上謾罵威脅。還有我必須對醫生護士卑躬屈膝,以求得他們認為我“可以出院”……我這時恨不得殺了他們,卻不得不低頭告饒式的屈服。

   這些我壓抑了這麽久,難道我不想殺人嗎?難道我可能不想殺人嗎?

   還有,這些欺淩者、加害者,一個個都活的有滋有味,無論是考進大學,還是得到工作,都是學業有成、工作體麵。而我呢?我的成績原本那麽好,結果卻被他們毀了,毀了我的人卻一個個活的相當滋潤,這何其不公啊。認為我報複心重的,你們如果走投無路,又看到仇人生活滋潤,甚至進行挑釁(例如前麵提到的“索拉”、董佳博之流),難道不會生報複之心嗎?

    我當然很想“冤有頭債有主”,去找當年欺淩我、共同毀掉我前途命運的學生如李治、淩霄漢、杜邦這些人,去殺他們,以及去找香港的盧偉傑報仇。或者,我去幹掉前麵提及的“索拉(吳奕男)”和董佳博這種流氓惡棍為民除害,然後坦然赴死,也是一種比白白死去更好的選擇。可是,我沒有那樣的條件,夠不到他們、殺不了他們啊。這些人並不是我想殺,或者想對等報複一下,就可以殺得到打得到的。

    就像李治、淩霄漢、杜邦這些人,當年他們欺淩我的時候,我是有機會殺他們或者給他們來個重擊,但是我那時不想殺人,也沒有勇氣殺人。我那時還是想考上名校,逃離開過去的環境,不再追究、不再和這些人扯到一起。再後來,我因為前麵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造成的連帶傷害,高考失敗,我還是沒想殺人而是試圖做建設性的事,通過正規途徑呼籲關注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但抗爭兩年都以失敗告終。後來我落魄到流落街頭、在香港精神病房被虐待時,我的恨才到了想殺人的地步,但是我還是想逃避。直到我求助被踢皮球、我下跪這一刻,如果這些人在眼前,我會毫不猶豫拿磚砸碎他們的腦袋。可是他們不在,可是他們不在。然後或許別的我安穩下來時候,我又沒勇氣殺人了,例如在我寫到這一段的時候。因為憤怒已極、屢遭屈辱的情況下,我殺不了他們,難以夠得著他們,才可能像楊佳、冀中星以及許多報複社會的隨機殺人案件那樣,選擇找人就殺,或者在公共場所製造恐怖事件。

    最終我沒有這樣做。我雖然當時憤怒至極,但我相信我本心是善良的,真正到了最後麵對無辜民眾時,我是下不去手的。但許多比我更加屈辱、受難更為慘痛,被侮辱與傷害過許多次的人,麵對社會的不公、遭受的欺淩與暴力得不到報償,是不得不舉起可以舉起的任何武器,以任何方式反噬的。(當然,我自己說“下不去手”,可能有人不信,或許吧。我是自認為不會的,但終究沒有發生。我現在也離開了絕望的環境,自然也不可能再想做這樣的事了,但我希望向仇人報仇的想法沒有變。我不傷害無辜,但不放過仇人,我不得不敗給仇人,但不會原諒仇人)

   說到這,這就是弱者的不幸。弱者沒有能力去夠得著真正的仇人,沒有錢、沒有資源、沒有關係得以靠近真正的仇人,找不到仇人的住所或工作地址,無法“冤有頭債有主”的報複傷害自己的人,但卻又容易受辱、不斷受屈,最終憤懣至極,選擇朝無辜者揮刀,釀成報複社會的慘案。他們不是不想殺“正主”,是實在夠不著、殺不到,是沒條件殺。而且,弱者的報複隻能是物理的、直接的、無法遮掩的、一刀斃命的反抗,沒有別的方式報複,因為機會隻有一次。當然,也正是隻有一次,所以動起手來才往往特別瘋狂,讓人覺得的精神病發作一樣。而且前麵說了,生活不那麽絕望的時候,見到仇人又不想殺或者沒勇氣殺了,哪怕再次處於絕望時又想殺人了。

    而相反,強者報複弱者,有一萬種方式,並不一定非要殺人。挑釁辱罵、毆打、穿小鞋、長期騷擾、破壞家庭、讓對方失去工作、讓對方名聲臭了……根本不用殺人,甚至不用正麵公開的攻擊、不用自己出麵和直接參與,就可以達成報複的目的,還往往能夠逃脫法律的製裁。強者受了委屈、吃了虧(或者至少自認為受委屈、吃虧)之後,想什麽時候找對方或者更弱者出氣、報複發泄,有很大選擇空間,很從容。強者對於報複的方式、分寸的拿捏,“適可而止”的控製,也是容易的。例如黑惡勢力讓人害怕的,不是他們可以隨隨便便殺人,而是有各種不弄死你但是讓你足夠恐懼的手段。他們更不用“隨機殺人”,因為有足夠的財力物力等條件尤其人脈來找到和截擊真正的仇人。強者的報複往往不用蹲監獄,而弱者則需要在監獄飽受折磨。

    退一萬步,就算強者傷人進了監獄,也可以用關係、錢來“擺平”獄警、同囚室的犯人,免去日常的各種懲罰和勞作,比較舒服的服刑完畢,自然不那麽擔心入獄;而沒錢沒勢的弱者,進了監獄如同入了狼窩的羔羊,隻能任憑獄警羞辱、囚犯欺淩,睡覺都要靠著尿騷味最大的廁所邊,成為被經常毆打的出氣筒、被同性性侵的發泄器具。最起碼,遭罪是免不了的。水滸裏的魯智深也擔心在監獄“沒人送飯”而逃亡。沒權勢和人脈,在監獄必然度日如年。

    強者尤其黑惡勢力,往往關係網深厚,作惡後相互幫襯、有人提供庇護和緩衝。因此,強者欺淩弱者也自然敢肆無忌憚,即時的反擊、報複可以無所顧忌;弱者想反抗則要考慮被各種殘忍陰險的手段報複、被關進監獄麵臨的種種可怕後果,以及付出其他法外的沉重代價。也同樣因為如此,弱者往往不敢也不能即時、及時的反抗強者的欺淩,隻能忍受。但當屈辱集聚到一定程度,又一時半會找不到強者報仇,孤零零的承受痛苦後,就會釀成無差別報複。

    如果弱者複仇的對象是強者,往往後者在安保嚴密的小區生活,有私家汽車,即便知道在哪,也靠近不了(甚至根本打探不到具體住處)。如果是黑惡勢力、流氓惡棍,還會成群結隊,更難靠近。如果是特權階層,如居於深宅大院、高牆監控,有成群保鏢扈從的權貴,更是老百姓接觸不到、根本沒機會接近報仇的。強者一方多數時候身體也更強壯,想殺傷並不容易。弱者也缺乏報仇預備工作的各種金錢、知識、時間、精力。這些都阻止了弱者冤有頭債有主的報複。這還不包括軍警等國家機器服務於統治階層的特性、公檢法對於強者的偏袒與庇護。公檢法在惡人欺淩弱者的時候不作為,但你要是報複了,這些國家機器就會來絞殺你。而且弱者因為手段有限,報複企圖很容易被發現,強者不僅提前有了防備,還可以借助公檢法以危害他人送進監獄,或者私下威脅弱者熄了報複念頭。弱者被欺淩、傷害後,隻能眼睜睜看著加害者耀武揚威,卻隻能忍下去。而強者想找弱者毆打、威脅,甚至打殘打死,基本都是很容易籌劃、一找一個準,弱者很難防禦、逃避開的。

    除了不殺人的報複,即便殺人,強者也可以做好充足準備,想什麽時候去殺什麽時候去殺,不會因為找不到仇人、夠不到仇人而選擇傷害無辜者泄憤。而且既然報複方式多樣,不殺人的報複後也就心平氣和許多(甚至因為生活優渥本身就不那麽憤怒(而不是累積憤懣)),也就大抵不用殺人了。強者什麽時候都能在道德和言行上更“得體”,弱者即便豁出命,也往往留下“傷及無辜”的惡名。

    而弱者要麽忍下奇恥大辱、一輩子默默承受,或者轉移傷害給更弱者(例如農民工毆打妻子、童年受虐者長大虐待兒童或虐待動物,都是轉移傷害的例子),要麽就用最瘋狂的、直接的、致命的手段報複。因為他/她們隻有一次報複機會、一次宣泄絕望的條件,隻有一次。弱者的反抗、報複,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乃至徹底毀掉生活、生命的代價,上有老下有小和有妻子的還要連累家人受苦。弱者沒有強者那種手段繁多、從容不迫的報複能力,尤其沒有強者那些便於逃避法律製裁的暗害式報複手段。還有,弱者長期積聚的被欺淩的屈辱,日積月累的絕望感,無法像強者那樣有更多排解和宣泄的手段。得不到物質上的補償和精神上的釋放,也會激發出看起來極端的殺戮。

    強者什麽時候都是體麵的、不給他人添麻煩的、至少不被過多指責的;弱者的反抗,看起來總是奸惡的、給人麻煩乃至危險的、形容猥瑣自作自受的。

    至於弱者為什麽不當時反抗?處在被欺淩者、加害者支配的環境,如何可能有機會和勇氣反抗呢?就像南京大屠殺,幾個日軍押送幾千俘虜並殺掉,這些俘虜為什麽不反抗?因為在被日軍占領的大環境下,人們從心理上已經臣服於侵略者,在大軍壓境、到處是武裝的敵人麵前已經喪失了勇氣,反抗麵臨著既必死有可能生不如死的不確定性,隻能任人宰割。隻有處在受害者的環境中,才知道即時反抗是多麽不容易甚至不可能。

    再說,像有些人例如我遭遇的,在當時顯然沒有到了活不成的地步,隻是後來的長久影響才把我逼上絕路。我不可能因為當時認為並不必要拚命的事去殺人、搭進一輩子。例如我站在桌子上吐痰被人拍照,我那時想的是如果起訴或者鬧事,他們傳播的更歡還懲罰不了他們,也犯不著殺人,所以希望事情隨著時間推移影響逐漸淡下去。我根本想不到過了兩年,我都到了一百多公裏以外的學校上學,這些流言蜚語和照片居然還是傳播了過去,然後才導致高考失敗前程毀滅。可這時我再想找證據起訴或者去找散播謠言和照片者報仇,已經不可能了。我也找不到他的學校也找不到他家,自然找不到他本人。

    誰不想冤有頭債有主的報仇?可是快意恩仇也得有條件、機會、勇氣。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條件/能力。有條件就有更多機會,有能力才能及時恰當的使用勇氣。殺人的勇氣不是時時刻刻都有的、隨時就能做出殺人複仇的決斷的。上午和下午、前一小時和後一小時,都有著完全不同的勇氣/沒有勇氣。隨時都有殺人勇氣的,那是心理素質極強於常人的、變態的亡命徒。

    弱者製造隨機殺人和其他報複社會行為,其實本質上是一種受強者傷害後的傷害轉移,是屢次被欺淩、長期遭受不公、無力擺脫惡劣處境下絕望的爆發。除了他自己需要負責的那部分,最終的悲劇很大程度需要曾經欺淩過他/她、在社會結構上處於優勢地位的強者承擔罪責。權貴精英高高在上難以接近的地位、擁有的優越的安保條件,本身就是弱勢群體被迫轉移方向傷害更弱者的根源。權貴不僅享盡榮華富貴,還將自身橫暴言行製造的仇恨、危險,轉移給無辜民眾。而凶頑強橫者在被侮辱與被損害者試圖尋求正義時的狡詐避責不敢擔當,則是釀成後者隨機殺人的誘因。

    當然,我絕不支持弱者對無辜者、無關者製造這種血腥。但對於發生的一些類似的事,我不可能不去選擇理解、在認為其應當受到法律製裁同時又感到同情的。我並不認為所有隨機殺人者都值得同情,有些就是完全無恥、百分百不值得同情的,但也有很多無疑是受了極大屈辱、生不如死的傷害,還不能討回公道與得到起碼補償,人生徹底被毀,才走上作惡的道路的。這個世界有很多悖於法但合於情的。

    說到這些,我還想盡力勸告能夠看到這些話的弱勢者、被侮辱與被損害者,不要去傷害無辜。即便自殺,也不應該傷害無辜的人。而且,如果有製造隨機殺人的勇氣,就應該竭盡全力去找到、麵對、報複那些真正欺淩、傷害你的人。隨機殺人必死無疑,而且死前基本還要受在監獄的淩辱。反正橫豎都是遭罪,還拿不出勇氣去和那些你害怕、畏懼的加害者拚一把嗎?這點勇氣都沒有,還是人嗎?還配做人嗎?實在找不到夠不著仇人,自己死了也不要傷及無辜。

    我跪在地上哭了兩個小時,然後我才抬頭看了看,周先生和那些工作人員,還是比較無動於衷的。無論我付出多少感情,多麽強烈的求生求助欲,都隻是“自己的事”,而不是人家的。人與人的共情真的很難。他們還是要我去我曾經有過親身體會的救助站。對於我訴說的在梅林的事,周先生和其他人談時候,隻是說“遇到不愉快”,我遭受的踢皮球、絕望,在他們眼裏,隻是“遇到不愉快”。

   我當時的表現就相當於精神崩潰了。我也不知道算是為了抓住救命稻草,還是極強的求生欲望(我下意識認為自己還有許多事沒完成,就像我前麵給香港各界人士的信中說“我還有事要做、我還有話要說。”我覺得不能就這麽死了,或者被關進精神病院一輩子),或者就是純粹精神崩潰喪失最後信念,總之在地上趴跪不起。現在想想確實羞愧。但當時處在那種絕境,這樣的表現也是一種情理之中吧。我從香港返陸後一係列哭鬧恐懼,在心理學上似乎可被稱為“習得性無助”。如果我有一定身份地位、金錢、人脈,我當然不會陷入這樣的心理和行為悲劇。說白了,一切心理問題、精神問題,都是現實問題決定的、主導的。

    他們看我不走,就決定報警,讓派出所的人來處理。我這時倒不那麽在乎了,反正也就這樣,抓我就抓我,抓到精神病院那我一輩子出不來就出不來吧。反正我都絕望到底了。這時我反倒盼著警察早點來,抓走就抓走吧。

     等到警察來時,已經是晚上了。一共來了三個警察。然後我坐下來給他們講自己的事,說受到校園暴力,以及黑惡勢力威脅的事。這些警察不置可否。看來他們也沒因為我在中聯辦的事得到什麽命令。帶頭的警察說,看你這麽年輕,手腳好好的,找個工作吧。我說我有抑鬱症,還有剛自殺過,胳膊上還纏著紗布,我怎麽找工作。從這三個警察表情看,他們都不知道什麽是“抑鬱症”,不知道PTSD,不知道這對工作多少影響。他們也不知道自殺的人找工作會遇到多少歧視。然後周先生和其他“x星”的工作人員也說了他們的話,大概意思就是說他們無能為力之類。我說我是實在無處可去,家裏很糟糕。我說要不你們把我抓進看守所。那位警察說,你知道那裏邊都是什麽人嗎?進去會有人揍你的,那不是你這樣的人去的地方(可能他看我帶著眼鏡、身材瘦削,一副文弱書生的樣子)。我當然知道監獄、看守所都不是什麽好地方。我那時就是絕望了任人擺布。

    我說派出所能不能找到這附近有什麽其他救助機構或者愛心人士,收留我生活。他說這不好找之類,然後給“x星”工作人員說,看看能不能繼續想點辦法,要不就是去救助站。我說我2009年左右去過河南洛陽的救助站,裏邊條件非常惡劣。這位警察說,那是過去,現在這是深圳,條件會好些。後來我看到關於廣東的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49天死亡20人”的新聞,知道廣東的救助機構整體上大概什麽樣子了,與我的擔心吻合。深圳的的確會好些,但是我不相信會好到哪去,最重要是受管束,所有東西都得上交之類,和去精神病院沒啥差別。

   這時我也不知道怎麽了,或者就是連遭打擊精神崩潰了吧,就直接給那警察跪下感謝了,哪怕我並不是想去救助站。那個警察說讓我起來,說你一個大男人這樣,以後你自己會羞愧的。然後我就起來了。這時候我腦子是空白的,心想那就去吧,活一天算一天。

   然後“x星”機構的人點了外賣吃晚餐,給了我一份。這時候警察要走了。我說我還能不能來這機構辦公室,警察說我們沒說不讓你來,也沒說讓你來。然後警察也沒把我抓走,雖然我說的話足夠尋釁滋事罪、有潛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了。

   這些警察很還不錯,前提是我服從、聽從,否則那警方暴力的一麵就顯露無疑了。我心裏有數。所以暴力往往是最簡單管用的威懾。它不符合人道,但利於現實秩序的穩定。

   我就在那僵直著臉吃飯,心裏想到底去不去住救助站。本來“x星”說安排一個他們認識的社工在救助站幫助我,但是現在人不在,而且晚上也沒有社工。我想,那估計和洛陽的一樣,隻有和精神病院護士、看守所看守一樣的那種保安式管理員吧,肯定不是什麽和善的人。即便普遍對生活條件要求低的國人,也沒幾個想去救助站的,可見那裏條件的惡劣。

   我這時想到住宿那邊還有一天沒住完,心想拖一天算一天,我去那邊先住一晚上,第二天再說。

    我暈暈乎乎回到住處。然後把情況告知了一些朋友,訴說我的絕望。這時候,那位陝西的朋友(就叫他C先生吧)非常友好的伸出援助之手。他說,別著急,我幫你想辦法。還說了許多寬慰我的話,例如沒事了放心吧之類,讓我在絕望中非常暖心。他說正在找人,會幫得到我的。我高興而煎熬的等著,然後得到了回複。他說他在惠州的惠陽認識一位朋友,可以讓我去那避一些日子,休整休整。我就像要中暑的人找到一瓶冰水那樣,激動不已,連連感謝。

    我真的感謝他。如果不是他,我很可能最終會去河師大附中門口自焚,或者一輩子被關進精神病院或者監獄。因為救助站不是長久之地,我已經做好赴死的準備了。我其實並不願意去學校製造事情,我想找的是具體的仇人。但去報仇殺人,我找不到那些仇人,他們必然也不肯出來和我對陣啊。還是那句話,沒錢沒勢就是想殺人都找不到對方,想快意恩仇承擔責任都沒機會。

    關於隨機殺人的念頭,我想過,的確想過。但是當時如果絕望了會不會真去做,我也不知道。我哪怕有一點條件,還是會冤有頭債有主的報複。

    當然,關於“x星”機構,現在理性的說,他們的條件的確很有限,資金更是緊張,幫不了我。這是國家體製、社會保障製度、社會結構問題,不是這樣一家小的公益機構可以改變的(大的公益機構恐怕也不能),他們也沒有能力接受像我這樣有許多需求的求助者。如果處於困境的人們都像我一樣求助他們,讓他們接納和幫助,他們如何承受的了如此大的負擔和壓力?我和許多弱勢群體急需救助是事實,而他們資源非常有限也是事實。因此,這種不好的結局,不是他們的責任。而且,從道義上說,我也不應該讓我主動去找的本與我無關的機構擔責。對我走到今天需要承擔責任、做出補償、付出代價的,是那些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加害者,以及精神衛生體製各環節決策錯誤乃至犯罪的人員,而不是“x星”機構。沒有那些傷害,我就不用到處求人和討飯。

    得到C先生的幫助,我終於可以相對安穩的睡一覺了。對了,我那幾天一直在吃藥,從香港拿回來的藥,但是吃完並沒什麽感覺,該睡得著時候就睡得著,有事緊張壓力下就睡不著或者睡不好。

    (關於這一段,我糾結過是否要寫出來。我思前想後,最終還是決定清晰具體的寫出我當時的想法,現在是觀點,哪怕招致攻擊、汙名乃至更惡劣的後果。我覺得陳述事實、說明我真實的想法,替許多人發出他/她們由於各種原因不能、不敢發出的聲音,非常重要。正是人們都回避關於這一極端陰暗的問題,我才更有必要說。其實,我的這些分析、推斷,都很淺顯,隻不過絕大多數人都不願意說出來而已)

    12.又在顛簸之下繞到惠陽,手機時好時壞,不得不又買了一部

    第二天,我想給“x星”機構打個招呼,臨走就去了富本大廈。結果在門口就被保安詢問,我剛到了樓上,樓下的保安和另一個大樓物業之類的人,兩個壯年人就跟隨過來盯著我。可能是昨天派出所的人或者“x星”的工作人員打過招呼讓“防著我”呢吧。

    我到了之後看見周先生,說我要去惠州,那裏有朋友幫我。周先生說那挺好,惠州物價比較便宜。我心想他內心肯定鬆了一口氣。巴不得我走了吧。這時有女工作人員好像是勸那兩個保安人員不要跟的我這麽緊,因為我昨天說在梅林的教堂就被保安威脅,讓脆弱的心理又恐懼起來。不過那兩個人還是一左一右看著我,好像生怕我拿刀砍人似的,當成犯人監視著我。我看也無話可說,就說再見下樓了。這二人又跟著我下樓梯,還跟我解釋派出所有要求,要保障這裏安全,否則會找他們負責。這說明昨天派出所的人離開前打過招呼讓留意我了。我也沒再說什麽,反正他們“護送”我離開富本大廈。

    這時我決定立即去惠州。我決定先坐車去廣州,然後再轉到惠州。後來我才知道,從深圳到惠陽有直達的長途公交,我去廣州再到惠州,然後再到惠陽,完全是繞了個大圈。但這次“繞圈”,又陰差陽錯的讓我得到了一件好事。

   坐上去廣州的車,我的iPhone SE壞的更嚴重了,一直自動關機。我想到了廣州我就得修理修理。

   到了廣州,我去了一家手機維修店,對方搗鼓半天後,不知觸碰了哪,反而直接無法開機了。我一下子陷入與任何人都失聯的狀況。我這時不得不借用維修店的人的手機給我父親打電話,說我手機壞了,必須得買個新的保持聯絡,讓他趕快寄錢。我決定買個最便宜的紅米6A,當時官網價隻有699,而我在手機維修店裏的同款則是899。但我不買馬上就和各方失去聯係,更沒心思去找小米官方店,也沒辦法網購和等待。越是困難、處於緊急狀態的人,越容易花錢更多,因為他/她沒有時間、精力去購買性價比最高的,隻能以多花錢換取盡早用上必需品。

    我打了至少四五通電話催促,在手機店來回踱步等了有一個多小時,我父親才湊夠了錢寄過來。本來我家已經沒什麽錢了,但是我手機壞了聯係不上父親,他也怕出事,所以從牙縫裏又擠出這幾百塊寄給我。加上我殘留的一點錢,我終於有了一部新的紅米手機,重新登錄了微信,聯係上了C先生。

    這時候C先生問我在哪,我說在廣州。他說你怎麽不直接從深圳坐車到惠陽。我說我不知道在哪坐啊,雖然我看了地圖知道我在深圳住的地方的確離惠陽很近。

    我這時也不確定惠陽那邊會不會幫助我,甚至訂了從廣州回鄭州的車票。我心想,還不如回去和那些流氓惡棍學生拚一把,他們不出來我又找不到他們的家,那我就在學校門口自焚算了。是C先生的勸說,說他在惠陽都聯係好了,我才最終決定去惠陽。這一念之間又救了我。

    我住在廣州的旅館等第二天去惠陽的車。在此期間,我有一個大幸運,那就是我把iPhone SE手機修好了。我剛到廣州時,那手機已經壞的除了偶爾開機,一直不能用。我去了四五家維修店都說摔得太狠沒辦法修好。而最重要的,是有大量照片和文檔在裏邊,我沒辦法備份了(之前也沒有備份的習慣,我對這些技術技巧也不熟,還覺得備份很麻煩、不安全)。結果就在我住在廣州那天,我找到一個移動營業廳,把手機給了一位營業員,她說試試看,能修好就修好,修不好就沒辦法了。第二天我走的時候手機修好了,花了大概400塊錢,也是我剩下的錢的三分之二。而在惠陽、D縣及後來我去的許多其他地方,都沒有大的比較好的手機維修店。碎裂的手機放的久了,可能就修不好了。如果說讓我感謝的人,除了網貸公司和這位C先生,就是這個手機維修店的人,是她讓我得以存留雖然不多但很重要的資料。現在我留存的照片和文件,很多都是在這次維修前的,因為這次維修而保住的。我在此要特別感謝這家我已忘了門店名稱和地址的手機營業廳。

    13.在惠陽的短暫停留

    修好手機,我一路來到惠州。然後從惠州到惠陽還有很長的路。我忍著陽光的炙烤,等了很久才等到去惠陽的公交車,中間又經過一次換乘。換乘中,好幾個十三四歲的中學生上車,說沒有零錢和微信,要用支付寶轉給我,然後讓我下載一個“惠州通”什麽的支付,我就幫了他們。看著這些稚氣未脫、看起來無憂無慮的小男孩們,我想到了十年前的自己。我這十年真是不幸,過不了無憂無慮的日子了。我看著他們,突然在那時覺得殘酷的青春並不是都是黑色的,青少年也不都是殘忍的。說實話,看著這些孩子,就是叫我報複社會,我也下不去手的,這個世界還是充滿希望和未來的。即便逼到絕境,我大抵還是再次自殺而不傷害無辜。

    公交車開到秋南醫院附近,按地圖是到了。我提著那兩個包下了車,其中那個在複旦大學買的手提包已經被汗水和曾經遇到的雨水洇出了汙漬,我還是提著它。

    到了C先生的朋友“Z姐”所在的工廠,才知道她不是個體戶,而是一家挺大的工廠裏的工人,不過她是在辦公室而非廠房工作的。我蹲在場子門旁,馬上就有保安人員來問,我說等人,他讓我離的遠點別在廠門口等。我隻好蹲到對麵小賣鋪附近,等著Z姐下班出門。

    C先生說,你給Z姐買瓶水接下她。其實能夠在困難時收留我的,一瓶水怎麽能報答。隻是,我那時也並沒有更多的錢和別的報答人家。

    下午5點,廠裏的工人都出來了,然後那位Z姐也到了門口,通過微信很快對上人了。Z姐很是熱情,帶我回到她和她丈夫所在的出租樓。那樓很高,坐落在荒涼的惠陽郊區,附近隻有一家大超市和一些飯館。這樓和附近幾座沒有門禁、看起來又新又破的高樓,住的基本都是在附近工廠打工的工人。他們無論住宿還是吃飯生活,其實都不怎麽方便,而且很是破落艱苦。

   Z姐帶我看了租的房子,然後C先生轉給我點錢,讓我就先在這住一個月。雖然這房間極熱,但是畢竟有了可以安穩居住的地方了。Z姐還把她房間的電扇給搬過來。而她和丈夫是用的幾年來打工掙錢添置的空調。Z姐還帶我去吃了頓飯,買了毛巾之類的幾件生活用品。我很是感激,但是還是沒辦法回報人家。

   C先生在微信裏安慰我,說讓我盡快找個工作,或者在工廠裏做工。如果幹不了體力活,看看附近有沒有學校或者請家教的,我去當個老師。可是我沒有文憑,如何當老師?聘請家教也需要我出示相關文憑證明啊。又是文憑壓垮了自己。學曆多麽重要,沒有學曆多麽悲慘,這又和前麵的高考、校園暴力連起來了。我要是咬牙硬挺過2014年高考前那幾個月,或者在大學錄取後硬著頭皮講自己以前的經曆,不要臉皮、頂著那些流言蜚語,捱過大學四年,或許比現在要好百倍。當然也可能倒在謠言、流言、傳言、誹謗中徹底崩潰。總之我怎麽選擇都難以生活下去。

   到了晚上,Z姐的丈夫回來了。他看起來不到30歲,染了一頭黃發,身上好像還有文身什麽的,典型的打工青年。Z姐讓我過去和他們坐坐,我就和他們聊會天。然而我和他們沒什麽共同語言,聊著聊著就沒什麽說的了。然後我因為創傷緊張,腿還一直抖。我問Z姐丈夫,在這工廠做工有什麽要求,會不會被欺負。他說那看你自己了之類。後來沒什麽聊的了,我就回自己房間了。

   過了不一會,C先生就發來微信,說Z姐和她丈夫吵起來了,好像是說和幫我這個陌生人有關。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麽,也沒想到這怎麽也會引起別人爭吵、給人添麻煩。C先生還問我為什麽腿抖,我心想我現在焦慮緊張,能不抖嗎?

   不過我過了一會還是睡著了。睡覺是逃避現實的好辦法,哪怕焦慮阻礙睡眠,逃避也能促進睡眠。

    睡到第二天,又聽到房東老板娘說不短租,隻租給超過半年的,而我隻交了一個月房租。我一下子又不知道該怎麽辦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麽到處都是不被待見,被各種驅趕。也或許就隻是因為房東不願意短租,也或許她看我恍恍惚惚的不太正常,所以不想租給我。難道我想抖腿、緊張、恍惚嗎?我前麵被驅趕多少次,到處碰釘子,我怎麽能很快恢複?

   這時候,又是C先生幫了我。他說,你去我家吧。聽到這邀請,我高興的把麻木的神經都刺起來了。如果去了他家,我就安全的多、安穩的多,而且又不是一個人在,有人陪伴,那多好。他知道我喜歡了解社會,說可以到他家真正的了解民生疾苦,了解老百姓的真實生活是怎樣的,也算作社會調查了。我當時還說可以幫著做家務,他聽了也很高興。不過後來我到了那裏,卻因為一些原因沒能做這些許諾的事,這是後話了。

    於是我告訴Z姐,說C請我去他家。Z姐有點意外,不過很是替我高興。她並不是嫌棄我覺得我走了才高興,而是真心為我高興,我能感受得到。C先生告訴我惠州有直達他家D縣的火車,我一搜果然搜到了,立即訂了第二天的火車票。

    然後Z姐就來給我送行,把方便麵之類塞給我,還有前一天剛買的洗漱用品。她一直把我送到秋南醫院那邊的公交站牌。我連連感謝,她說不客氣的,你是C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之類。我為遇到這樣善良的打工姐姐而高興。隻是當時我沒錢沒人脈什麽的感謝她。等公交車來了,我就坐車離開了惠陽。

    Z姐這樣善良熱心的人,這個世上並不多。如果我有條件,一定會報答、答謝她。可是正是因為我是受助者、弱者,所以恰恰在中短期內無法報答。這也就是人們都喜歡依附強者而不願幫助弱者的原因,因為弱者隻會受助,而沒有能力回報(至少不能及時回報)助人者。強者於是多會招人喜愛,弱者則常常被嫌棄。

    此外,我描寫的Z姐的丈夫的形象似乎比較負麵,但我是完全的理解和同情的。他是典型的中國農民工,也是當代中國工人階級的典型。對他這樣的工人而言,每天枯燥的、機械性重複的工作,就磨掉了誌氣、靈氣,剩下的隻有隨波逐流,以刻苦勞動換取一日三餐和脆弱的家庭。平庸的生活不給他們什麽驚喜和契機,生命隻在工廠和出租房的兩點一線中消磨。也正是他們,這些拿著微薄薪水的工人階級,撐起了中國經濟的騰飛,為各大城市帶來了繁華。可是,他們自己卻隻能簡陋的生活著,活著。

    到了惠州站附近,我找了個小旅館安頓下來。這時我想取出一點錢零用,可是兩張銀行卡都無法使用。原來是我在香港被警察扣留時,他們用膠水正好粘在感應區那裏,撕開之後膠水還有,所以不能取款。前些天我一直用支付寶,沒有取過現金,這我才剛發現。C先生也說“香港警察太壞了”,的確是這樣。他們封存東西,並不考慮使用者的感受,哪怕是破壞性的封存。他們難道就不能把膠帶粘貼在不是感應區的另一邊?我不得不穿著拖鞋(襪子洗了)去惠州站旁邊的建設銀行,費了很大勁又辦了一張銀行卡。然後我把不能取款的銀行卡裏的錢轉到這張新卡上,取了300塊錢。

    我為了避免拉肚子(我經常感冒、腹瀉,身體很差),還在晚上出去買了兩盒諾氟沙星膠囊。然後正好沒注意看微信,C先生還打來電話問我有沒有出什麽事。我很感動。

   (四)住在C先生家裏度過的半個月時光

    1.綠皮車硬座的一日旅程

    第二天,我坐著硬座,踏上了遠赴陝西D縣的旅途。

    綠皮火車上,許多都是打工的回家的男女,從穿著打扮就能看出來。這些從陝西、河南、湖南等地到廣東打工的男女民工,都是大包小包的,一臉疲憊的神色,在返回家鄉。雖然這時並不是春運,但平日的民工流動時時都有。

    這些人雖然不是衣冠楚楚的白領金領,但在火車上,都會很有禮貌的相互讓道、看東西、提醒對方。綠皮火車上的溫情,也是中國社會日常的一景。

     我一開始拿著手機,在繼續尋找可能幫助我的人。其中前麵我提到的那位叫“雪夜曼陀羅”的網友給我介紹了一位叫“水仙咖啡杯”的她的朋友,給我介紹如何求助。他們實質上沒幫到我什麽,但是是我落難期間極少願意和我說話的人,我很是感激。在C先生邀請我去他家之前,他們給我出了一些主意,例如去三和打工、找廣州的獅子會之類。雖然這些都不可行,我精神狀況不好,求助機構前麵已經有過經曆了。但無論如何,在我遭難期間對我關懷支持的,哪怕是口頭上,我也十分感激了。

   隨著火車離開廣東、抵達湖南,天色越來越晚了。困意越來越強,但是我卻睡不著。不僅是焦慮,還害怕我的東西丟失,不敢睡覺。就這樣在硬座上“硬座”了十多個小時,除了上廁所,就沒有動過。有過坐硬座乃至站著十幾個小時經曆的,都能感到那種疲憊,從腦筋和骨頭裏散發的疲累。我就那麽困的坐著,熬著,又是熬著,熬到淩晨3點。這時候我實在熬不住,就去想換個臥鋪票,哪怕我手裏就剩不多的錢了。有時候人長期的籌劃都抵不過短時的疲憊。但是這時卻沒有票可以補。又等到早上5點,才補上一張臥鋪。我補完之後直接就去臥鋪上躺下了,太累了。

    又是幾個小時,火車到達了D縣。這座縣城坐落在大山裏,比我老家的還要舊。我餓的很,在汽車站旁邊一間很破舊的飯館,我買了一份雞蛋麵,吃著雖然不太好吃,但是還是吃完了。然後我就按C先生說的路徑,去坐到L鎮的汽車。

    不一會,這輛從D縣到鄉間的汽車就坐滿了人,有提著大包小包打工回家的,還有買的吃的甚至西瓜和菜之類的,連人帶東西塞滿了一車,座位下麵都是東西。我這時麻麻木木的,也沒注意看車上眾人的喜怒哀樂,大抵大多數人都是愉快的吧,至少買西瓜的、給孩子帶玩具的,看起來都挺快樂。這就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我卻求之而不得。

    汽車穿行在大山裏,很快就進了大山深處。這裏應該算是秦嶺的餘脈,連綿高大的山脈望不到邊。

    班車走了很久,大約有兩個小時,才到了L鎮。鎮上人很少,隻有偶爾的行人走過,汽車都罕見,是山村小鎮式的寧靜。C先生讓我用微信聯係他弟弟,就在這鎮上派出所旁邊等他。結果我等了一會,居然找錯了地方,去的是已經廢棄的舊派出所,而他等的是新派出所。雖然走了兩叉路,但是很快還是見到了他弟弟。C先生的弟弟看起來就很善良,很淳樸的相貌和打扮。然後他就讓我坐上摩托車,一路奔往C先生的家所在的M村了。

    2.初到C先生家;關於我自殺經曆的遮掩問題

    坐著摩托到了C先生所在的村落,看見了他家蓋的新房子和舊院子。此前,他在微信上給我發過,所以我就認出來了。

    我見到了C先生的父母。他們看起來都是樸素木訥,但是有著精氣神的農民。C先生的父親說,“我聽C說了,你是他朋友嘛,就住這屋吧。”C先生的母親也是很熱心,給我指在哪裏洗手、哪裏吃飯,還給我睡覺的毯子,以及幾件換洗衣服之類。我很感激,但又是不知如何報答。原本說好了幫著做家務,我這時又拖延和逃避,想休息了。累了這麽多天,我終於可以好好休息了。

   說到這裏,我此前還和C商量過,關於怎麽說我胳膊上的傷(也就是割腕的傷)的事。最後商量是說成不小心刮傷的。這也是很悲哀的事,自殺者遭受痛苦,卻還被社會更多歧視,需要隱瞞自殺經曆,自殺的傷疤反而成了讓人警惕和遠離的標記,或者取笑的瘡疤,就像祥林嫂額頭上撞的傷疤那樣。當然我並不是說C先生父母和弟弟這樣,他們反而都是很好的人。但是這個社會,多數人卻的的確確是歧視自殺者、遠離原本需要幫助的自殺未遂者的,否則我也不用和C先生商量如何隱瞞自殺的痕跡了。

    其實C先生父母和弟弟說不定都已經看出我腕上的傷是自殺導致,但是他們心地善良,不嫌棄這一點。但是如果是我找工作呢?上學呢?和不夠善良寬容的人相處呢?可想而知因為腕上的疤痕遭遇多少拒絕、排擠、遠離。假如我還要參加高考,這傷疤如何視人?體檢時候又要怎麽說?我還要撒謊並忍受對自己不誠實的良心上的折磨。而且顯然也不是那麽容易隱瞞得住,自己撒謊別人不信才正常,信了豈不是說明自己欺騙手段高明,那難道不是更惡心?因自殺問題而撒謊,和其他謊言一樣,都破壞了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讓人和人有了更多隔閡、懷疑。自殺者不得不撒謊否認自殺,還破壞了自殺未遂者的誠實,讓當事人承受撒謊帶來的心理負擔。

    許多人就因為割腕的痕跡,或者其他部位露出的自殺的傷痕,以及關於有過自殺經曆的傳言,導致上學被歧視、找工作沒人要、結婚成家困難……這些從自殺中活下來的人、鼓起勇氣不想再自殺的人,因為社會的偏見、孤立,陷入新的困難困難,甚至導致二次自殺。自然也會有人因此產生對他人和社會的仇恨,喪失善良的初心,變成殘忍暴戾之人。這種相當於被社會“設定”了由一場自殺必然走向另一場自殺或毀滅的路徑。而這反而又“驗證”了他人對自殺者再度自殺的擔憂,讓這種對有過自殺經曆者的“警惕”合理化。這樣的事情很多,甚至像我此前沒有自殺,隻是有過別人認為自殺的舉動(站在鄰近窗戶的桌子上喊叫),就遭到歧視和排擠。然而這最終成了我真的自殺的一個動因,即這些以及被固定記錄下來的照片,導致來自外界的歧視與傳言的傷害。(當然,自殺者二次自殺原因很多,還有如外部環境與以前沒有改變,失學、失業、破產、被校園暴力/家庭暴力/職場暴力的狀況無改變、麵臨生存危機等原因,也是自殺者再次選擇自殺的原因。但對有過自殺經曆的人的歧視,無疑是加劇其自殺傾向的其中一個因素)

    這種惡性循環很悲哀的,本來可以改變的。國人對自殺問題的看法應該更理性,而且也不應該讓不應負責的人承擔當事人自殺的責任,這樣也減輕了對可能自殺者危害到自身利益的擔憂。自殺(未遂)者是受害者,不應該像罪犯一樣遮遮掩掩、遭受歧視,而應該得到社會的理解與包容。當然,這不是容易的事情,又是全社會需要共同努力的,需要包括建立校園和職場反歧視、提供就業在內的係統性建設的。其實,對於絕大多數普通人,根本不需要多麽在乎自殺者,隻要做到不另眼看待、不惡意刺激就行了。當成普通人對待,是對有自殺經曆、有過抑鬱症乃至各種精神疾病者最好的應對辦法。這並不能完全避免再發生自殺或感覺受傷(不僅對有自殺經曆的,對任何人都一樣無法保證一定不發生自殺),但這是最正確合理的,也最有利於有自殺未遂經曆和有精神疾病的人療愈的。

    而且我的自殺經曆,也會嚴重影響我未來還有丁點希望的高考、上學。在中國,不要說有過自殺經曆,即便被診斷患有較嚴重的抑鬱症,都會被學校“勸退”,至少也是長期休學,得病的隱私也會泄露,遭到老師額外的異樣“關懷”和同學的歧視。如今在中國大中學實實行的精神疾病/抑鬱症/心理問題篩查和上報機製,不僅沒能起到幫助和保護抑鬱症患者,還讓他們處於更艱難的境地。

    如南方周末文章《高校體檢篩查抑鬱症,個人隱私如何保護》一文,就對此做了相關采訪和報道:

     “一個被診斷為抑鬱症的大學生在校園裏會遭遇什麽?

      在經曆被勸休學,送至精神病院住院治療,被工作單位“爽約”等一連串打擊後,今夏剛從國內某大學藝術學院畢業的張梵柚感到憂心,“高校篩查抑鬱症是好事,但我更關心篩查出問題後會怎樣對待學生。”

      2020年9月11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探索抑鬱症防治特色服務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青少年、孕產婦、老年人群、高壓職業人群列為抑鬱症防治重點人群,要求各高中及高等院校將抑鬱症篩查納入學生健康體檢內容,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評估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對測評結果異常的學生給予重點關注。

     該《方案》一經發布隨即登上微博熱搜,引來不少大學生“在線吐槽”——對異常學生的“重點關注”是不是勸退?學生個人隱私如何保護?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最新估計,全球有3.5億人罹患抑鬱症,從2005年至2015年增加了18%以上。目前沒有權威數據顯示中國學生群體的抑鬱症發病率,但世界衛生組織前駐華代表施賀德曾在2017年世界衛生日的一場活動中表示,有四分之一的中國大學生承認有過抑鬱症狀。

     ……

     “隱秘”的抑鬱篩查

     對大學生進行抑鬱症篩查,其實並非《方案》首創。在過去的十餘年間,幾乎所有剛入校的大學新生,都會在自覺或不自覺中,接受一次包括抑鬱症篩查在內的心理健康普查。

“假設大學新生要交80元體檢費,實際可能有20元是用作心理健康普查的費用。”武漢理工大學心理健康與職業發展研究所所長雷五明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心理“體檢”往往安排在完成軍訓後的1-2個月內,學習生活狀態相對穩定後進行。

    學生憑個人賬號密碼登錄係統後,須完成一份有幾十至數百道選擇題的問卷,這些詢問睡眠狀況、食欲甚至心情的簡單問題,就是評估抑鬱、焦慮、偏執、強迫等性格及心理健康狀態的量表。

    如《方案》中規定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PHQ-9量表,就包含了與抑鬱症相關的9個問題。為了避免“抑鬱症篩查”等字眼加劇學生病恥感、逃避如實作答,問卷抬頭通常會用英文縮寫指代,並被稱為“人格測試”“性格測試”等。

     20世紀90年代,日本大學生人格量表(UIP)等測評量表被引進國內,自此全國高校逐步建立了對入校新生進行心理測試的製度。2004年開始,大學生心理測評工作獲得了經費、設備、場地等各方麵支持,一批麵向大學生的心理測評軟件係統出現。

    對大學新生進行心理普查,已成為高校心理健康工作者的共識,且有專家呼籲提高篩查頻次,便於及早發現問題,實施早期幹預。

     “抑鬱症等心理疾病篩查就像早孕試紙一樣。”雷五明比喻說,對於在問卷中顯示出問題的學生,校方的心理谘詢中心工作人員將逐一約談了解情況。有些學生完全沒事,或隻是輕微的抑鬱情緒,疏導即可;如果抑鬱情緒較重,則會推薦學生就醫。真正確診其是否患有抑鬱症,要通過正規醫院的醫生進行。

    “在專業的醫療機構或者在專業的人士協助下實施的抑鬱體檢篩查,建立學生的心理檔案是有意義的,最起碼能做到初步診斷,能夠引導學生進行及時的治療。”北京師範大學心理學部教授藺秀雲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麻煩從“約談”開始

    但在現實世界中,如果一個學生在篩查中被列為“重點關注”對象,被“約談”的體驗可能不甚美好。

    在深圳,今年大四畢業的某高校學生張戈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清晰地記得大一時在電腦上填寫心理健康調查問卷,在一百多道問題中,有問到是否有過自殺想法、是否曾實施過自殺。他的誠實作答,成了煩惱的開始。

    “測試後第二周就被約談了。”張戈說,他是當著全班同學的麵被“傳喚”到心理谘詢室的,老師隻跟他閑聊了十多分鍾,問平時有什麽興趣愛好,為什麽會選擇考這個學校等等。

    “但有同學笑嘻嘻地問我,你是不是因為心理不正常才被叫去‘喝茶’的?”張戈感到非常難堪,他確實因灰暗的青春期和家庭背景,經年累月地累積負麵情緒,但他不知道如何與外界溝通,隻會愈發懷疑自己真的不正常。

     雷五明介紹,對心理健康篩查中出現分數異常的學生進行訪談,其實是一項常規操作。“有些學生可能填問卷時心情不好,也會被篩出來。心理谘詢師通過訪談發現真的存在問題,才會把重點關注的學生名單悄悄地告訴班主任、輔導員,但不應對外公開其心理問題。學校內部會為其建立心理健康檔案,邀請他參加課外活動、進行心理谘詢或就醫。”

     “從倫理上講,對心理谘詢和治療的內容進行保密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原則。”藺秀雲說,谘詢和治療的內容,如果不涉及極端問題,即不涉及自我傷害、傷害他人,以及違法犯罪的內容,未經許可不應告訴他人。老師和同學不應該獲悉他人的心理健康篩查結果。

     據雷五明在實際工作中的觀察,大多數有抑鬱症的學生通常並不介意班主任、輔導員知曉自己的情況,因為抑鬱情緒確實很難藏住。但對一些性格敏感的學生來說,來自導師的過分誇獎和室友的分外關懷,卻令人不適。

    張梵柚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選擇在學校進行心理谘詢就是因為信任。“有一次我好幾天沒吃飯,負責心理谘詢的那位老師就對我說,你不吃飽,怎麽有力氣繼續難過呢?”她覺得老師說得挺好玩,就去吃飯了。

    但讓她氣憤的是,她敞開了自己,在簽訂了保密協議的情況下,那位老師還是把她的病情和經曆告訴了學院領導,很多同學也知道了,“像是被人捅了一刀。當信任崩塌的時候,整個人是廢了的狀態,那種對人性的絕望可能沒有人會懂。”

    藺秀雲指出,心理健康篩查本身沒有問題,但篩查出問題後如何應對,國家政策、醫療救治、心理幫助和學校落實上要接住,要真正幫助到這些需要幫助的學生。“這些學生是需要幫助的,而不是被排擠、拒絕的對象,有些學生感受力極強,如何細化重點關注與保密工作,學校應當承擔起責任。”

     住院休學易,複課返工難

     根據嚴重程度,抑鬱發作可分為輕度、中度或重度。在最壞的情況下,抑鬱症可能導致自殺。而自殺已成為15-29歲年輕人的第二大死亡原因。

抑鬱症雖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某些“反應過度”的老師將本就艱難的抑鬱症學生逼到無處求助。在微博超級話題“抑鬱症”詞條中,講述剛確診就被學校要求家長陪讀、勸休學住院、複課艱難的學生不在少數。

    “可能在學校看來,得了抑鬱症的學生都會自殺,所以必須休學住院,與其他同學隔離。”因為父母感情不和經常吵架甚至動手,自己也經曆了情感挫折,張梵柚於2019年11月被診斷為重度抑鬱症,被建議進行藥物治療和心理輔導。醫生曾告訴她“沒什麽大事,吃著藥就行”,但校方反複聯係她父母,要求把她帶走住院。為此,她與校領導產生了一些語言衝突。

對高校來說,遇到學生自殺或傷人的“負麵事件”太多,難免變成驚弓之鳥。“如發現學生有自傷、他傷的可能性,學校的心理谘詢師可以突破保密原則告訴輔導員及家長,但如果讓同學們都知道了,肯定也存在操作上的失誤。”藺秀雲說。

    張梵柚會永遠記得2020年5月,自己在學校門口剛亮出健康碼,就被送進了當地精神衛生中心。張梵柚向南方周末記者出示的診療記錄顯示,她被診斷為複發性抑鬱障礙,伴有精神病性症狀的重度發作。母親陪她一起住進了醫院。

    “病區裏除了抑鬱症,還有躁鬱症等各種精神疾病的患者,他們經常打架,也打醫生。我隻能坐在自己的床上或躺或睡,分不清夢境與現實,每天在一群人的笑聲中醒來,實在太恐怖了。”她自稱在精神病院度過了噩夢般的9天,在一次差點挨打後,母親為她辦理了出院手續。

    出院記錄顯示,她的情緒較前改善,否認悲觀厭世想法,情感反應尚協調,但由於住院時間短,病情尚不穩定,建議家屬24小時陪護。

    因為抑鬱症發作,她沒能按原定計劃考研,一份已達成初步意向的工作也泡湯了——精神病院一度收走了她的手機,以致錯過了聯絡。

    張梵柚沒有再被允許回到學校,畢業後宿舍裏的東西也是室友幫忙收拾送出的。張梵柚說,同校還有一位大四學妹也向她傾訴相似遭遇,輔導員每天讓她辦理休學,讓家長帶她去住院。

    “以前十個抑鬱症學生中,約有一半不願意住院治療,甚至有家長來跟學校打架,說好好的孩子在學校變成了神經病。”雷五明說,近些年來,因不認同病情或擔心醫藥費而拒絕住院的學生越來越少,少數不配合治療者多是擔心影響學業。住院治療數月,很可能意味著休學、延期畢業等一係列麻煩。

    通常情況下,對於抑鬱症患者,邊吃藥邊接受心理谘詢治療是相對科學的治療方式,“治療後可以每幾個月評估一次,看是否能夠正常上學。”雷五明說,最怕的就是學生或家長拒絕承認或隱瞞病情,抗抑鬱類藥物如果擅自停藥,效果可能比不吃更糟糕。

    ……

    按《方案》計劃,到2022年,試點地區公眾對抑鬱症防治知識的知曉率要達到80%,學生對防治知識知曉率要達到85%。抑鬱症就診率在現有基礎上提升50%,治療率提高30%,年複發率降低30%。

    ……”

    根據文章所述,如今高校心理篩查存在許多嚴重的問題。學校及老師、心理醫生往往隻是想方設法避免學生在學校“出事”,而不惜粗暴的、“寧枉勿縱”式的中斷、中止抑鬱症患者等存在心理問題的學生的學業,並且不顧忌學生隱私導致其“心理不正常”的消息被在學校大肆傳揚,甚至要求家人送去精神病院,這對於正處在人生關鍵階段的青年學生是致命的打擊。這樣的心理篩查製度隻是為抑鬱症患者製造了更多學業、工作、生活的障礙,導致更加係統性的歧視和排擠。

    試想,我如果還留在中國,還繼續高考,有嚴重抑鬱症,還有過校園暴力受害經曆、自殺經曆的我,十有八九會被學校“勸退”,相關信息被老師同學知道,對我產生歧視,讓我即便心理狀況有好轉也無法在不友善的環境中與人正常相處。一來二去,我又會陷入被歧視和心理狀況惡化的惡性循環,最終毀掉人生。這也是我當時對前途極為憂慮、認為待在中國無法正常生活下去的原因之一。

    當然,在社會上更可怕。據後來我看到的“搜狐新聞” 上引用一篇來自“極晝工作室”的文章《2.5億中國人,可能一刷身份證就“死”了》,就提到被錄入國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庫之後給當事人帶來的各種極大的麻煩。

   入“庫”的煩惱 

   一個小夥子,精神分裂症患者,他最近經常過來找我,不是來看病,他問我怎麽從“庫”(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庫)裏出來。

   他說他陪人去天安門廣場參觀,要過安檢,把身份證拿去一刷,“滴滴滴”,警示器響了,他被叫去檢查,人家一問,“哦,原來你是精神病。”

    在精神病人身上,這種事兒特別常見。

    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有肇事、肇禍、傷人和自傷的隱患,我們得盡量把他們登記到患者信息係統裏。有的家庭監護能力特別低,我們稱之為“弱監護”,比如老年人、殘疾人家庭,或者家裏有兩個精神病患者,監護不過來,信息錄進係統,社區能幫著一塊管,這其實是很理想的狀態。

    但太多患者家屬不願意信息被錄入庫,他們說:“我保證每個月來找你,你真的別給我錄進去,錄進去就毀了。”我說:“人家不會往外說。”“不可能,隻要錄進去,我們街道就全知道了。”

    我們根本就勸不動。

    這就是信息係統在推廣的時候,遇到的第一大障礙——社會恥感。一旦病人被貼上標簽,可能就意味著social death(社會死亡)。像這個小夥子,身份證直接被打了碼,一刷就叫,別人當然會問:“你怎麽回事?”

    他也特別擔心,問我:“以後跑馬拉鬆、去大劇院看戲,(警示器)會不會叫呢?或者我將來坐飛機、乘火車,刷身份證會不會都這麽“滴滴”叫?”

    我跟他已經認識十年了,知道他恢複得很好,讀完了博士,也成了家,在事業單位上班,工作穩定。但我還是不敢把他放出來,我沒有這個權利。

    再比如,我有個病人和女朋友出去旅遊,住店的時候刷身份證,人家一看,他被標識了是精神病人,按照規定,當地的民警會過來問一下,看看病人是不是處在疾病舒適穩定期。他女朋友就納悶了:“警察為什麽找你?你是不是有什麽前科?”

    他隻能解釋自己有精神疾病,女朋友一聽,立馬就分手了。

    碰到這樣的情況,我會懊惱,我想當時是不是不該勸他們入“庫”,顯然,這給他們的生活造成很大麻煩。”

    可想而知,我繼續留在中國,會有多少生活障礙及導致的身心痛苦。即便我不被關進精神病房,這輩子也照樣“社會性死亡”了。

    回到當時的情況。我倒在床上睡了一下午,醒來已經是傍晚了。C先生的母親叫我去吃飯,我去了廚房,坐下來一邊吃一邊談。原本關於我如何和C認識的,我也和C商量過具體怎麽說,好像說是網友太淺了。但我最終還是決定幹脆少提和不提具體認識的經曆,我不想撒謊,正好C的父母也沒問太多。

    饅頭和湯都很好,我對飲食沒任何高要求,能吃就行。我從香港精神病房被關之後,對飲食要求更低了,反正不管是什麽,吃就行了。我不是嬌生慣養,或者說挑剔矯情之類體現在別的方麵,但是吃上我很不在乎什麽。

    吃了飯又聊了一會,我就回去睡了。房間裏有個小電扇,可以吹起一點風,讓人感覺不是那麽燥熱。

    3.身住下心卻不寧;對中國精神衛生體製、精神病院的恐懼

    第二天醒來,已經是快要中午了。按說兩次睡覺十幾個小時,我應該已經好多了。但是內心還是平靜不下來,緊張和驚悸還是如影隨形。除了因為前麵一係列變故導致的PTSD之外,我還有現實的擔憂。例如我在C先生家能呆多久?我早晚還是要離開的啊。我離開之後去哪?我不知道。而且,我還是不能確定地方政府會怎樣對待我,因為由於上訪被關起來、毆打、騷擾的案例太多了。我怎麽確定自己會免於傷害?再說那個打架和屎尿味的家我又怎麽回去?還有那樣的家庭,怎麽去和那些有黑勢力背景的流氓惡棍對抗?讓我父親一瘸一拐的幫我打架嗎?

    就這樣,我滿腦子都是對未來的焦慮和擔憂,把此前和C先生說好的體會和觀察農村生活的想法拋在一邊了。因為我根本沒心情去觀察這些,心裏想的都是我自己的事。就這麽越來越煎熬。

    我想到香港東區醫院護士盧偉傑對我的恐嚇、虐待,以及東區醫院和警署對我的苛待,決定舉報盧偉傑(也包括舉報他對其他香港籍弱勢住院者的欺淩、威脅),並且對香港警署提出投訴。我就拚盡精力寫了舉報信發給了醫管局相關郵箱,也把投訴遞給了香港警方。我那時還對香港的法治與誠信抱有幻想,結果後來東區醫院和醫管局的回複讓我知道他們比大陸的許多部門還要虛偽和無恥,倒是警方還算湊合。

    我這時有時間翻牆,查看推特和各種信息,結果看到的都是負麵的,例如老人出門上訪被截訪者堵在家裏(據說還被毆打)的視頻,還有上訪者被集體抓起來運回老家的視頻。

    然後我考慮到一旦別人認為我“有病”、“發病”,就會送進精神病院,於是就查了關於精神病房的事情,結果看到許多可怕的關於精神病院的信息。

   例如這篇在知乎上叫“黃x”在“真實的精神病院是什麽樣的”下麵的回答(該用戶迄今有62000多關注者,11萬多讚同,22000多喜歡,50000多收藏;本回答獲得149讚同,56喜歡,17評論):

   “說一下一個小城市的精神病院(還不夠格到三線城市)

    在那裏實習過一段時間,幾乎每天都要去查房,基本是查女病房,男病房隻跟進去過一次。

    先說女病房:管理非常嚴格,每一個門口都有兩道鐵門,隻有醫生能進入,家人需要提前預約。

    由於醫院等級條件有限,隻有精神分裂病人能住院,大城市是有提供給其他類型病人(抑鬱症,焦慮症等等)住院的開放病房。

    病房有獨立病房和集體病房,很簡陋,由於是夏天,隻有簡單的草席,電扇,生活用品都是家裏提供。

   每天定時排隊吃藥,上午下午各一次集體活動,就是一起看電視,下棋,跳舞之類的,活動是必須參加的。

   總體來說,女性病房比較幹淨整潔。

   關於病人,有些病人的幻覺幻想確實嚴重,很常見的在鐵窗旁邊說一些聽不懂的話,也不少病人看我是新醫生,讓我把她們放出去的。

   女性病房就是一些基本的護士和護工輪流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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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性病房

    我隻去過一次,還是為了去看一個因為工傷截肢精神受到重創而自己要求住院的老師。

他是唯一住在有空調的獨立病房的。

    其他的病人,條件非常的差,髒,亂,臭,沒有獨立病房,全是集體床位,看見醫生,他們都會圍上來,很像一個小團體,有老大有小弟,那段時間有一個說話沒人聽得懂的人在我們城市作亂被送進來,醫生來打聽他的情況,馬上就有人七嘴八舌的提供情報。

    男病人的活動室是比較開放的,自己想玩就玩,有打麻將的,打牌下棋的。

    基本沒有什麽醫生在管,都是一些強壯的護工維持秩序。

    總體來說男病房的條件非常之差,基本屬於無管理的監獄狀態,是的,用監獄形容這裏很恰當。因為相出院非常困難,也鮮有家人想讓他們出來,因為留在家裏也是很麻煩的。

    我不知道條件比較好的精神病院的狀況,不過據帶我的主任說,基本二三線城市的精神病院都是這個樣子,另一種形式的監獄罷了。”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還有從宏觀上評析精神病院情況的,我當時看的記不太清哪個了,我舉一個現在找到的案例(但不一定是那時看到的),例如知乎一位叫“太y照常升起”用戶在同樣回答下提到關於“電療”的問題(有44000多關注,10萬多讚同,11000多喜歡,27000多收藏;本回答得到143讚同,22喜歡,34評論)的回答:

   “精神科工作,就是良心活,幹得好幹的壞患者基本上是不會抱怨的,但是你做了,和沒有做,自己是知道的。

   我下麵以話題的方式慢慢更吧。為了讓大家更了解精神科,告訴大家一個真實的精神病院是什麽樣的。

   第一個是關於“電療”的。

   ECT,俗稱“過電”,著名的楊叔叔采用的方法。也是關於精神科最惡名昭彰的事情。

首先想說的是我們科裏沒有這個東西。因為這個涉及到麻醉科的配合,我們不具備條件,所以沒有。大多數的精神科都沒有,必須大的,專門的精神病院才有可能配備。

   不過其實ECT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治療方法,大家真用不著排斥。在藥物治療無效的時候的一種補充治療。

   大家可以這樣去理解,腦子裏的想法太多了,不知道聽誰的。用電刺激之後,讓全部的想法都消失,然後靠人自身的生理原理,恢複正常的秩序。所以做完治療之後,人的腦子裏是空白的。什麽都沒有。但是不用擔心,一切都會在短時間內慢慢恢複,記憶什麽的,都會慢慢恢複的……”

    這兩個回答很有代表性,分別從具體案例和實踐操作上講了如今精神病院對待病人/住院者的方式、環境、態度。除此之外,我當然還看見許多案例,有些在前麵已經貼出來過了,例如關於北京安定醫院的。這些案例個個觸目驚心,精神病院如同監獄甚至更惡劣於監獄,沒有任何監督、製約,醫護可以對住院者為所欲為,住院者或者說病患必須無條件完全的服從這些醫護,否則就招來各種懲罰,無處躲避。

    這種恐懼讓我比此前的焦慮更加嚴重。哪怕我吃了從香港帶回來的藥,也控製不住自己的恐懼,總是將自己代入這些案例中提及的環境,況且我半月前剛剛在精神病房住過,有過直接體會,知道服從和被壓製是什麽樣子,因此更是驚恐不安,生怕未來哪一天被關進這些案例提及的環境裏,一輩子出不來。作為一個個體,在麵臨強大的體製,乃至整個社會的結構性壓製下,是完全無力抵抗的。被關起來,那就是毀了,毀了一輩子,一輩子毀了。比死都要慘。

    監獄裏的無期徒刑占比很少,精神病院裏卻普遍都是“無期”,不需要嚴謹的程序、隻為了“預防”不確定性,就可以將人關押終身。多麽殘酷的現實,可卻鮮少有人關注這樣本不應該存在於21世紀的現狀,甚至還有許多人在發生精神病人傷人殺人案後,鼓吹把“精神病人”都強製收治起來。為了大多數人安全度增加那萬分之一、十萬分之一,他們不惜讓弱勢者百分百的被關押起來、喪失自由,甚至相當比例的住院者進入地獄般的環境、任人欺淩擺布。

    至於誰會把我送進去,當然是公安機關或者政府其他機構。即便論製度,公安也完全有權把我送進精神病院,並且不需承擔一點責任,就能讓我被關一輩子。事實上,也有大量現實案例,如前麵提及的“維權網”等網站都有大量案例。相對於拘留15天甚至判刑,關進精神病院既把我整毀了,甚至一輩子出不來了,還不用負責、走各種複雜程序,我父親也救不了我。那時我就悄無聲息的徹底完了,沒人知道,就一條生命永久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了。

    同時,我還看到深圳為有自閉症的兒童家庭安置在公租房,結果卻被業主集體抵製的事。連這種沒有什麽攻擊性的自閉症患者都遭遇如此杯葛,何況對於其他精神疾病患者和疑似患者了。後來我還看到,有自閉症患者的媽媽因受不了孩子在上學時遭受的排擠、無法生活下去,而帶著患有自閉症的孩子一起自殺的事情。這個社會冷酷無情,根本不給弱勢者容身之處。對於自閉症這種內斂型精神疾病的態度都如此,更何況對其他類型的精神病和疑似精神疾病患者了。

    想到這些令我驚恐的事,我什麽休整的心都沒有了。我在腦子裏把自己代入這些惡劣環境中,更是驚懼不已。然後休息都休息不好,睡覺飄忽淺浮,想到這些可怕的渾身就跟過電一樣。這時候不要說了解農村民情了,前麵承諾的做家務也沒做,就躺在床上逃避現實了。後來聽C先生說,他父母說我當時看起來頹廢。其實比頹廢更糟糕,幾乎做什麽體力和腦力勞動的精神頭都打不起來,整個人完全萎靡不振,躺著逃避。現在寫到這一段,代入感受,還是能感到那時的無助與萎靡。(當然,在精神科醫生看來,這些本身就可以看作精神病的軀體化表現、症狀。雖然,這“症狀”恰是對於惡劣處境的正常反應)

    我來之前向C先生承諾的了解農村、為C先生父母做家務這些,都在我的驚懼中泡湯了。怪誰呢?怪我自己膽小嗎?即便不因為維權被關押,我也的確不知道以我這樣的性格、處境,在以後會不會因為別的原因被關進這種惡劣的地方、一輩子受罪。我父親已經老了,中風的後遺症還沒好,我姑姑那更糟糕更不會幫助我(她也沒什麽能力幫我)。怎麽辦?我逃避現實,本以為逃避了學校裏的校園暴力和人際糾紛,卻沒想到陷到了更為困苦絕望的境地,連吃飯住宿都要顧不住了。我逃避現實、躲避問題,想既不被傷害也不傷害他人,結果不僅沒有逃避掉屈辱、不公和壓力,還讓自己掉入悲慘的生存漩渦,再難掙紮起來。我沒想到自己當初沒有咬牙挺過高考前的各種憂慮和外部打擊,竟然帶來如此可怕的後果,讓自己壓力舒緩一時,卻要搭進一生,從此在極度憤懣與焦慮中身心狀況都全麵惡化,走在通向毀滅的路上。

     4.全力掙紮和全麵碰壁

     我覺得自己不能坐等,不能就這麽完了,而是要想辦法逃避將會到來的這種命運。於是我開始打電話、發郵件、發私信,四處求助。

     我前麵提到過,我認識了一位公民運動的領袖X先生。我給他打電話,他說他無能為力,更不可能提供為他們工作以及住宿之類的條件。

    就在此時,我還看到了他關於監獄生活的作品《遠方的四年》,裏邊提到監獄生活,其中有一個情節“有一天他(監獄教導員)讓四個犯人高抬胳膊折磨一個精神病人,我也是忍了再忍。”看來精神病人或者被認為是精神病人的人,在哪裏都要受更多的折磨,包括在本已惡劣的監獄裏也更受欺淩。我是偶然看到他這個回憶錄的,正值我擔心被送進精神病房虐待,然後立即就看見和精神病人受虐待的事情,這種巧合說明了精神病人和疑似精神病人遭遇的虐待欺淩現象多麽普遍。

    同時,我還看了謝燕益律師的《709紀事》,其中也描寫了看守所、監獄等場所殘酷的折磨、內心的煎熬,尤其需要忍耐和服從的痛苦。尤其還提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監居)”的恐怖,即在非正規場所完全沒有監控、沒有製度約束下的進行的刑訊逼供等迫害。看見這些,我心裏焦慮更加加深了。我不是英雄。我不是知名人士,普通維權者被拘捕,政權更會無所顧忌,遭受的對待會更野蠻。關於類似的案例,國內外新聞都有報道,對維權者被關押、拘捕乃至用刑,我對此恐慌不已。

    我又聯係香港那邊,馮女士也是沒什麽辦法。而那位林先生眼見是不樂意再幫我了,人家已經幫的夠多,而且也沒義務幫我。

    而發在微博和知乎上的私信,並沒引起什麽關注,絕大多數人對此置之不理。當然,我那種狂塞式的發信息求助也肯定不會讓人舒服,還會遭人懷疑。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沒有義務和可能來幫一位素昧平生的人,也不了解我是怎樣的人。

    至於前麵提到的答題圈,他們跟我還沒熟到可以幫我多少的程度。大多數都是幾句話敷衍過去了。其中,有一位昵稱叫“蕭l”的群友,據說他知道在迪拜還是哪裏,有開賭場之類的,一個月有不少工資,可以讓我去國外。我當時猶豫之後放棄了。後來我看新聞,有不少案例講,國內一些人被高薪騙到柬埔寨、菲律賓、阿聯酋這些國家的賭場、娛樂會所之類打工,然後被扣護照和身份證、不給工資,當奴工使喚,甚至被毆打囚禁讓其家人匯款贖人。我現在想想心裏非常後怕,我當時要去了這些場所,那真是掉進狼窩裏去了。(當然這個群友倒不是黑社會的成員什麽的,他隻是做個中介人之類的兼職性質)

    說到這裏,又是弱者容易掉進的陷阱。如果不是缺錢、急需生活費用,又沒什麽過硬的人脈關係,就不會想去這種場所打工,也不會被人騙了去這裏。這些賭場之類聽起來工資高,也比打工付出的體力少,似乎是個賺錢、出國的捷徑。但是事實上,卻是個巨大的陷阱。這些場所往往與黑社會、灰色黑色產業有關,不僅會當做奴工一樣使喚被騙去的人,有的甚至還綁架和拘禁當事人,向家屬勒索錢財,不給就以鞭打、餓飯等方式折磨。而上當受騙的,都是沒什麽門路,又很想賺錢的底層農民或者貧困市民。這些民眾不知道江湖險惡,以為是發家致富的捷徑,沒想到是險惡的陷阱,本就貧困的他們墜入了又一層深淵。這些人即便最終脫身,身心也會遭受傷害,更沒有得到經濟報酬,和家庭陷入更嚴重的貧困之中。

    我又想到,是不是可以找台灣的左翼人士尋求幫助呢?那位“雪夜曼陀羅”也是台灣的,她也覺得可以試試。我想到台灣有關懷弱勢的政黨例如社會民主黨,還有她們的重要成員範雲、苗博雅,還有像林飛帆那樣的青年運動家,我也都有所耳聞。於是我給台灣的左翼政黨社會民主黨發送了關於我的事情的郵件,把自述、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這些都發給了她們。可是很久之後,我收到的隻是“感謝分享你的故事,但是我們無能為力”之類的辭令。

    後來,我又多次聯係他們,結果都是無果而終。

    我現在想想,她們不僅沒義務幫我,而且如果進一步了解我的價值觀和意識形態傾向後,恐怕更不願意幫助我了。例如她們大都主張台灣獨立或者維持現狀,對大陸人也有一種排拒態度(當然和她們非常親密的除外),我找這些人,打個不太準確但是能反映意思的比方,就是國民黨人落難了找民進黨人求助那樣,也不是不能,但是對方和你素不相識還是政治上的對頭,為什麽要幫你?為什麽要幫我?

    但我那時顯然是不那麽清醒的,被恐懼衝昏了頭腦。

    再後來,我又打電話給香港的社民連、台灣的一個關心同性戀的組織,還有一個人權促進會之類的。但是對方都是說無能為力,隻幫助香港/台灣本土的人。不過,那個叫做“台灣人權促進會”的還不錯,給過我深圳一家叫“衡平機構”的聯係方式,後來在我遇到困難時打電話她們還接了回應了一些話,我還是很感激的。至於那家“衡平機構”,我後來看到是前麵提到的那位H女士辦的,我已經求助過她了沒什麽用,於是也就沒再找。

    我求助許多機構無果,當然也和我並沒什麽知名度、沒有貢獻有關。我非常希望做出一些驚天動地或者打動許多人的英雄事跡,可是我沒機會、沒條件。即便製造和參與一些重大變革、行動,也得先有身份、學曆,否則根本沒機會參加。如果我是中國人民大學學生,那完全就不一樣了。我可以在四年內搞出起碼十件足以引起社運圈子乃至國際上震動的事情。可是時不我與。

    在人們眼裏,人與人的價值必然是不同的。雖然我做出多少貢獻,在中國這個環境中也不見得得到多少同情支持,但是沒有身份沒有貢獻,那自然更沒人搭理。

    期間,我在微信上也聯係了幾個人組成了一個群組,除了C先生,有一個薛同學,還有前麵提到的劉先生,還有紐約時報的鍾記者等人。然而我再沒認識其他的人了,這些人也沒有給我實質性的幫助。我還給C先生看我在支付寶、QQ騰訊公益上的愛心捐款記錄。我生活很不好,但是兩個平台幾年累積還是捐了1500多元。可是當我受難的時候,卻沒人幫我。我這時愈加絕望和恐慌了。

   我在求助群裏講校園暴力對我的傷害及求助訴求,那位薛同學說“就算關注校園暴力也解決不了你現在的困難啊”。這位薛同學此前跟我說他在美國。他說這話的語氣是很旁觀者的,一副置身事外的態度。他當年也是旁觀者之一。

    至於當時如果我這幅模樣去打工,不被開除才怪。就算我抖擻精神打工,起早貪黑拿微薄的工資,煎熬的打工日子又何時是個頭?我連學校都適應不了,難道能適應的了打工的群體和環境?出了衝突被惡人欺淩又怎麽應對?難道又要一直忍辱生活?我逃避在學校的矛盾,後來才知道哪裏都有矛盾,哪裏都有惡人。這個世界就是醜陋的,我應該選擇的是硬著頭皮走那個不那麽醜陋的,也就是校園、高考,而不是打工甚至進監獄和精神病院。我家裏又沒有千萬家產供我逃避現實,家裏本身就是一個不寧靜乃至衝突的小型戰場,我和我姑打了那麽多年。何況,當一個底層打工者,政府維穩部門抓我更沒有忌諱,不擔心有任何社會反響。在中國,剝奪被視為卑賤的人的自由、權利,易如反掌,小民毫無反抗餘地。

    5.反思、後悔、焦慮、恐懼

    想到這些,我心裏就沒辦法有一點寧定。在吃飯時候,我的腿又開始發抖。C先生的母親看出我狀況不好,說我老家政府應該幫助我這樣的人。然而,連京滬地區對弱勢者保障都不足,何況河南的一個小縣城。相對於救助,把我抓起來關起來對他們來說“性價比”更高。即便排除因上訪拘押的危險,他們也隻會把我送進精神病院,或者幹脆不管。我父親有單位有編製,腦溢血中風後還不發工資,生活困頓的一頓吃幾塊錢的飯,政府也不管。我姑姑雖然傷害我,但是按說她也應該得到保障,可是她也是拿著那個護士編製中最低等級的工資和保障,因為早年家庭變故受刺激,精神上出了問題(後天的,不是先天就有),一直沒有結婚,和我父親一起照顧奶奶,生活貧窮,誰管?還有我已經去世的爺爺和半死不活(沒錯,這麽形容一點不錯)的奶奶,即便有退休金和職工醫保,也過得不是人日子,都是我父親和姑姑照看,請不起陪護、家政。除了我,我全家都是有編製的事業單位職工,過得都這麽慘,何況我什麽身份職位都沒有。

    我姑姑雖然經常毆打神誌不清的奶奶,但是也一把屎一把尿的照顧著,輸液時幾個小時扶著輸液管避免針頭脫落,一口飯一口飯喂著根本不知道怎麽吃飯的奶奶。雖然她打奶奶,恐嚇爺爺,但是要我這麽每天拚命照護,費盡心力,沒有自己的生活,我也很可能如此虐待爺爺奶奶。我沒有虐待爺爺奶奶,可我也逃避了照看爺爺奶奶的責任。我姑姑雖然虐待、恐嚇,天天對著爺爺奶奶說風涼話、罵人,但是同樣每天上麵喂飯下麵擦屎的照顧,一天除了工作(有時候幹脆請假不工作)就是一直喂飯、翻身、擦洗(即便這樣,我奶奶屁股和背上全是長期壓著導致的褥瘡)、買飯做飯,隨時注意不讓奶奶掉下床。如果是爺爺奶奶慢性病急症發作期間,一天忙十幾個小時都顧不過來。我爺爺去世前,我父親和姑姑要照顧兩個老人。去病房食堂打飯時候,我看見我姑姑排著長隊等半小時左右才能買的上飯(有些是病人拖著病體自己排長隊打飯),還要忍受成群的病人和家屬混合散發的各種難聞的味道。當然,在私底下,沒人注意時候,我姑姑拿巴掌甚至扇子等物品狠狠的扇著砸著奶奶的屁股、脊背、頭部。每天各種風涼話剌著爺爺(去世前)、奶奶、父親(尤其我父親中風時候),有時諷刺我(2015-2016我父親中風、我去醫院探視期間),聲音惡狠,經常摔東西。

    這就是我姑姑的複雜性,我家的複雜性。我回去這個天天吵架、時常打架、臭氣熏天(不是比喻,是真的臭味)的家嗎?我有能力照顧爺爺奶奶和父親嗎?我能處理好和姑姑的衝突嗎?我能在這樣的家庭活下去嗎?

    我為什麽如此痛恨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為什麽那麽痛恨那些流氓惡棍破壞了我的前程,又為什麽拚命維權和追責?就是因為如果我按照當年的成績順利考上985、211院校,我就能有收入、有自由,能請得起保姆幫助照顧爺爺奶奶父親,經濟自立、生活自立,還能反哺家庭(至少不欠家庭的經濟支持),不用再從貧窮已極的家庭再要生活費,也不用聽我姑姑風涼話,也能理直氣壯自立的譴責我姑姑小時候對我的家庭暴力,而不是反而要承情,承她照顧我爺爺奶奶尤其父親的情。結果這一切都被校園暴力及連帶的網絡暴力毀掉,前途毀於一旦。學曆真是重要,我沒名校學曆,前麵這一切設想都歸零了。

    當然,名校學曆不僅如此重要,它幾乎是我一生必須有的護身符。我在本文開頭和《自述》中都講了,對我而言,無論我的價值觀、誌向、合適從事的職業,都必須有高學曆支撐,否則就是連市井流民都不如。用嚴歌苓在《陸犯焉識》中的話就是“沒用場的人”。

    嚴歌苓在書中說,“一般此類‘沒用場的人’都有一身本事,誤以為本事可以讓他們淩駕於人,讓人們有求於他們的本事,在榨取他們本事的同時,至少可以容他們清高,容他們獨立自由地過完一生。但是他們從來不懂,他們的本事孤立起來很少派得上用場,本事被榨幹也沒人會繞過他們,不知如何自身已陷入一堆卑瑣,已經參與了勾結和紛爭,失去了他們最看重的獨立自由。 ”

    而我的處境就更糟糕了,連“清高”、“獨立自由”的基礎--學曆、安全、一些物質保障,都是沒有的。因此,我不僅“陷入一堆卑瑣”,連“本事”也因為沒有名校這個平台而“才美不外見”,不要說“與常馬等不可得”,乃至我就是屬於應該燉成馬肉的那批“駑馬”中的一匹了。

    “考不上你跟老隋家的老大一樣去擺攤算卦嗎?跟老趙家的三子一樣開洗腳房嗎?要麽跟吳金華那一夥去當二流子嗎?他們還有一身混社會的本事,不是什麽好本事,可惜你連那點壞本事都沒有!”嚴歌苓女士另一篇小說裏的描述更符合我的情況。作為“連那點壞本事都沒有”的我,下場會有什麽可能好嗎?“手不能提肩不能扛”、適應不了社會、不懂人際交往、在學校都過不下去的我能在社會上混的下去嗎?被流氓哪次一激、與市井流民發生次大的衝突,我沒權沒勢不會耍滑抵賴,被拘留甚至判刑有什麽奇怪的嗎?高壓和痛苦生活下,最終精神崩潰被關進小城的精神病院,天天麵對凶神惡煞一樣的護士護工,呆在封死的鐵窗監牢中,一輩子被管束、欺淩、捆綁、毆打、虐待,難道還是稀奇的嗎?

    在如此思緒的影響下,我精神狀況越發惡化,吃藥什麽的根本不管用。我並不是吃了藥,一切都好起來、問題就解決了。

    然後,在C先生家住的這半個月,原本是想休整、調整好狀態的,結果精神反而越發糟糕,經常臥床不起,不想動彈,渾身經常和過電一樣,根本無法平靜下來。

    6.網貸機構給了我出國的希望

    正是在這時,我看到我手機上“去哪兒網”上有了12000的借款額度。而以前隻有3000。當然,我借這麽多錢也撐不了多久,還背著債需要父親還。但是這卻給了我出國的契機。其實,那時候誰肯借給我兩三萬塊錢,我就算耗費一生也會還的。但是沒有人借給我。我得到的借款,是我日常借款積累的信用,得到的網上貸款機構的額度。這讓我出國成了可能。但是,我的出國卻不是那麽容易,而是一波三折。我出境兩次,才抵達現在所在的國家避難,而不是拿到貸款後一下就成功實現了政治避難。相反,這中間又經曆了幾次險情,差點讓自己的逃亡之途毀於一旦。

   我看到額度後,就告訴了C先生,說我現在有了這點錢,想出國。他在東帝汶共和國工作,那裏有聯合國和歐盟的機構,我想,或許在那裏可以得到幫助。所以,我第一個出國的目標,是東帝汶,而不是現在所在的塞爾維亞。

   雖然有了目標,讓自己很可能免於前麵提到的在精神病院“終身監禁”的結局,但未知的世界充滿不確定性,誰知道是否能夠順利離境,誰知道到了那邊,對方會如何對待?後來的一係列經曆也證明,我的出境避難之路,真的是曲折驚險的。

   不過,四處求助無果,最後網貸機構幫了我的大忙,甚至起了決定性作用,本身就是很諷刺的一件事,也是很意外的事。但無論如何,我對於多家網貸機構都非常感謝,尤其“去哪兒網”上的“借趣花”服務。我一定還清貸款,這不僅是履行還款責任,還是為了報恩。雖然暫時我錢還不夠還清,但我未來一定連本帶息還了,除非我死了沒辦法還。

    7.一次急診經曆

    就在住在C家裏一個多星期後的一天晚上,我下巴突然脫臼了,也就是“掉下巴”、“下巴頦掉了”。不知為何,我從高中以來多次下巴脫臼,平均每年一次,成了一種“習慣性脫臼”。脫臼之後嘴巴合不上,口水止不住的流,疼痛難忍,不要說吃飯睡覺,疼的坐都坐不住。而且自己沒辦法“合上”,必須由專業醫生矯正。

    這次不知怎麽了,可能是嘴張的大了些,就又脫臼了。我疼的立即坐立不安。不過我也感到慶幸,不是在流浪中或者汽車上什麽地方,否則更不知道找誰求救,非得把自己疼昏過去不可。

    我告訴C先生的父母後,他們一開始不知道嚴重性,以為可以忍一夜就好了,可是我忍幾分鍾就疼的受不住,然後忍不住低聲喊叫,後來幹脆變成大喊大叫的疼了。

    C先生的母親帶我去村裏診所,找了半天才找到醫生,結果說他弄不了,不會接合脫臼。他建議去鎮裏衛生院或縣醫院。

    於是C先生的弟弟就騎摩托送我去鎮裏的衛生院。雖然是7月,但是因為山裏有風,在摩托上更有風,我穿著單衣感覺有點冷。我一邊忍著疼,一邊扒著摩托扶手,疼的把各種擔憂都暫時忘到一邊去了。

    過了有半小時,才到了衛生院裏。C先生的弟弟和我又是找了半天,才找到醫生。結果他給我接合了幾次,居然沒接上。他試了幾次就放棄了,說需要去縣城。我來之前就預感萬一這裏不行怎麽辦,結果真是不行。

   我聯係C先生,他說那沒辦法就忍一夜吧,第二天有班車了去縣城或者看誰順路。下巴脫臼的忍一夜會多麽痛苦呢?反正一個小時都痛不欲生,什麽閉眼、冷靜都不可能,更沒辦法睡覺了。

    就在這時,C先生的弟弟幫我打聽到了鎮上有車,是私人的麵包車。最後講好價格,好像是150塊一個來回,於是我就坐上車去縣城了。我路上疼痛不已,口水流的車上身上都是,一直給開車的說對不起。不過車主倒是沒計較。於是我就坐在這麵包車裏度過了幾乎兩個小時。我當時疼的也沒空注意看時間,反正從L鎮到D縣縣城走了很久。

   到了縣人民醫院,我讓司機送我上去一下,因為下巴頦掉了我說話口齒不清,他很熱心的跟我一起去了急診。然後找護士站、找醫生。這位縣城的醫生用了不到一分鍾,就把我的脫臼的下巴接上、矯正了,我馬上也就不疼了,恢複正常了。縣城裏的醫生醫術的確比鎮裏的好。最後我給他錢時候,兜裏就拿著50元現金,本來這手術需要70還是100,醫生可能見我是個學生模樣很可憐,也就沒再多收。這位醫生也是很熱心腸和和藹的。其實我遇到的醫護人員大都不錯,我前麵說過。當然香港的、精神病房的是另一回事。

    我坐車連夜回到L鎮,用微信轉給車主錢。我心想幸虧還留著這點錢,否則我連去縣城的錢都沒有,得疼成什麽樣、怎麽辦啊。有時候救急的錢真的很重要。錢,什麽時候都重要。

    我當然不方便讓C先生的弟弟這麽晚來鎮上接我,於是直接去了衛生院,本來想是在院裏睡一覺。結果發現有門診還是病房之類空著,我就直接躺在那睡覺了,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也沒人打擾,真是不幸中的一點幸福。

    淩晨的衛生院很安靜,我回想起來就診時,雖然已經是晚上,還看到有好幾個從穿著就能看出很貧困的老人在看病,還有殘疾人在老伴攙扶下來的,很是淒慘。而衛生院的醫護也為他們診療著,不知病痛有沒有減輕。這就是中國農村的一瞥。

   第二天早上,我自己步行回到M村C先生家,路上走了至少一個半小時。

    8.在C家裏的所見所聞所感

   因為涉及他人隱私,關於C家的許多事,我都省略不提了。但是其中還是有幾件事,值得講述和分析的。

    C先生的母親,和中國農村許許多多的女性一樣,是堅強、善良、樸素的。這些絕不是泛泛的形容詞,正如本文許多形容詞都不是泛泛所指,而是有實實在在的人和事支撐一樣。C先生的母親,忍受著在大山深處的貧困和其他苦難(出於隱私我就不寫了),將C先生和他弟弟拉扯大,還供養了C先生兩次讀大學(他第一所學校不好,後來退學又複讀了一次),第二次讀的還是211大學。這對於山村裏的家庭,殊為不易。我雖不知詳情,但大致知道,C先生的母親付出了巨大心血,傾盡家產供孩子讀書。她雖然沒有多少文化,但是卻知道讓孩子“知識改變命運”。

   而這樣的母親,在中國以千萬計、以億計,她們犧牲自己的生活與享樂,一心為孩子做出犧牲,付出一切。我認識的人不多,熟識的更寥寥,但就這我就聽說好幾位都是母親拚力付出,讓孩子上學。例如前文提及的C記者,據他在朋友圈和所撰的文章所說,他上學、考研,也是母親積極支持,默默奉獻,才讓他從一個第一學曆為普通院校的不起眼的學生,通過考研,成為中國最具影響力報刊之一的資深記者,實現了他的新聞理想,並與強權和利益集團勇敢鬥爭。沒有他母親對他學業的支持,後來的這些成就也是難以實現的。

    無論是C先生的母親,還是C記者的母親,還是億萬中國母親們,都是省吃儉用、犧牲個人的幸福,換取孩子的前程。沒錯,就是“換”。在貧窮的農村,想要好好供養孩子,作為父母尤其母親的,就要儉省節約,不能享受多少勞動所得,乃至勒緊腰帶餓著肚子,付出半生辛勞,讓孩子在學校讀好書、吃好喝好穿好學好,最終跨出農門,實現理想。兒子/女兒的理想,就是母親的理想,或者說,母親把自己的理想、生命,都寄托到了孩子身上,孩子的出人頭地,對她就是最大的幸福,哪怕這代表著生活中的艱苦、忍耐以及各種物質匱乏和生活不幸。當然,即便傾盡全力,也並不是就會成功,一次失敗乃至一點意外,這些努力可能都付諸東流。

    我雖然沒有這樣的母親,卻有為我付出巨大犧牲,耗盡了自身精力和財產的父親。雖然他在我沒上小學導致我不適應學校生活上有一些責任,但後來的付出已經遠超他的過失了。當我在一所學校上不了,實在被校園暴力逼的無法上學,要求換學校,他都同意了。從道口抗大初中,到第二初中,再到河南師範大學附中、焦作市十一中、濟源市一中,托關係、交擇校費、長途奔波、處理矛盾,他付出了太多,支持乃至遷就了我很多。這也又是我極度憤怒於那些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加害者的原因,我都離開舊學校了,那些傳言和照片還傳播到新學校,窮追不舍式的繼續毀壞我的名譽,而且還是高四時候、高考最關鍵的前100多天時候。否則,我就可以在中國人民大學或者至少985、211院校和父親一起慶祝這些年的努力,用錄取通知書來報答父親這些年的付出了。

    可是現實不是假設。我父親付出了一切,供養我上學,結果最終學習成果卻被那些流氓惡棍摧毀。我高考失敗了,但我父親的付出,頂著烈日或冒著嚴寒去跟我到新學校、聯係老師、繳納費用,自己幾年不換衣服、積勞成疾中風、重病時也牽掛著我,都是實實在在、不容抹殺的曆史,都是任何惡人都摧毀不了的愛與犧牲。

    中國平民尤其農村家庭的無數母親與父親的無私奉獻,培養了一批批新時代的青年。而培育這個國家半數以上青年的她/他們,卻老了,卻往往沒幾天享福的日子或者根本就沒機會享受生活了。與有錢人家或城市中產父母有充分自由和娛樂相比,這些窮人家的父母以自己的辛苦掙得下一代更好成長的機會,哪怕往往依舊競爭不過前者。用上一代的犧牲換取下一代的成功,用老一代的苦累換取新一代的幸福,這應該嗎?難道教育在內的民生不是應該更多由國家負擔嗎?為什麽讓父輩尤其本已貧困的父母輩犧牲個人生活來換取兒女的較好些的命運?這不是進步、文明、富強的國家應該發生的。隻有建立保障全民、相對均等化水平的基本教育、醫療、養老體係,才能真正讓老有善養、幼有優教、青年有機遇、中年無壓力,實現平等、均富與和諧。最簡單的說,不能讓培育孩子的負擔都壓在貧困的父母身上,國家必須承擔更多更大責任,提供更加優質和公平的教育等關鍵社會資源。

     還有C先生的弟弟J。J是典型的農村打工青年。他沒有像他哥哥那樣考上大學,經常靠打零工維持生計。他曾經在深圳打工,有時候找不到工作,隻能躺在水泥地上或草坪上睡覺。他有的工友被辭退後,行李和日用品被從樓上直接扔下來。他現在還是不時出去做工,在附近縣鎮,或者西安市去打工掙錢,飽嚐世間疾苦。

    J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的縮影,他們沒有社會保障和福利(或者準確說趨近於零),要自己拚命工作才能維持生計。J遵紀守法,很老實本分,可是卻貧窮、沒有生活保障,也沒有對未來長期的打算。像他這樣的農村青年,也沒辦法有多麽長久的打算。做生意嗎?本錢呢?想找個體麵和有點保障的職業嗎?學曆呢?這不是他們不努力,而是升學率有限,一本二本率更有限,競爭不過城市的孩子。而且,大城市的孩子即便不學習,基本福利保障也夠他們度過一生。例如在答題圈裏有上海的市民,僅因為拆遷就有千萬家產。即便不算拆遷,對於適齡單身青年,地方政府也有不菲的補助款(當然不單身的或許也有別的什麽款吧,我不太了解上海的福利體製),可以很舒服的過一輩子。隻是因為生的地域不同,同樣是受精卵,產生在不同的家庭,就產生了如此巨大的命運差異。這個世界真的是不平等的,是懸殊的貧富、階層差距。權貴階層、中產階級、工農大眾的子女,過得是天差地別的生活。

    J還提及了校園暴力問題。他說在他的學校也有很多,包括冷暴力。雖然他是鄉村的家庭出身,好像隻上學到了初中,但也知道冷暴力的概念,知道例如語言攻擊、孤立、歧視都是冷暴力的組成部分。他說找學校反映,校長是說“知道了”,然後還是不管。他沒有講更具體的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但中國縣城和農村校園暴力的情形大抵是相近的,與我所經曆、看到聽到過的,不會有多大差別。

    C先生一家,除了C自己通過考試跳出農門外,其他三口--C的父親、母親、弟弟--都沒有機會真正走出大山,更從根上就沒了理想、追求。雖然C的弟弟經常在大城市打工,但城市裏的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以及絕大多數精致的現代生活,都與C先生弟弟這樣的幾億農民工無關,更與他父母這樣的農民無關。背朝黃土麵朝天,才是他們天然而艱苦的依靠。國家經濟的迅速繁榮、社會財富的猛增,他們是參與者、貢獻者、犧牲者,卻不被允許成為收獲者,隻能任由特權階層和中產階級分肥完畢後,得到那點殘羹剩飯爛菜湯。那錦繡山河,萬裏繁華,對他們幾乎是另一個平行的世界。

    以前,我主要是從報刊、電視和互聯網上了解到中國的農民工群體,這次親眼看到了他們的生活,親身感知了他們的樸實與艱難。當然,我知道農民工、農民也是多樣的,好人壞人都有的、處境大不同的,但是他們也有著一致性,都是這個時代不公的承受者,在貧富差距懸殊、結構性社會不公中掙紮、麻木、沉淪、終結。(我在C先生家裏看到的,是隻是他們生活的一瞥,還有更多苦楚不為人知。而且,C家在M村已經算是比較富裕的了,家裏還有蓋新房子,都需要如此打工,何況其他更貧困的農民家庭)

    我離開C家之前,知道已經處於退休年齡的C的父母都要出去做工。C的父親要去做零工,而C的母親要去鄰近的縣摘棉花。城市的退休職工在自由的過著晚年生活,享受天倫之樂,但同齡的農民卻還要務工才能生活下去,才有錢生活下去。我不知道兩位年過半百的老夫妻,如何冒著酷暑繼續做工。但我離開他家之後不久,聽C先生說,他們的確去務工了。

  (五)第一次出境避難,以失敗告終

    1.離開C家前往東帝汶

    在C先生家住了約兩周,我沒有休整好,卻被看到的大陸精神病院惡劣狀況、維權者上訪者被抓捕迫害的案例嚇得身心更糟了。我決心前赴東帝汶,去找在那工作的C先生。

    我和C先生父母和弟弟告別,在這天早上和一起去鎮上趕車的人坐著拉糧食的小卡車到了D鎮。然後轉車,在務工、探親、旅行各色人的擁擠的車上奔赴D縣。然後,又從D縣坐火車前往西峽縣。我要在那裏乘坐汽車前往鄭州,去一家銀行取保險櫃裏的護照(我實在沒地方放重要證件等物品,隻好舍著一年500多的價格在銀行租了個保險箱),然後從鄭州再趕往廣州,坐飛機前往東帝汶。

    在這過程中,我在推特上發了我的求助信息。有一個叫“hero”的人聯係我,說願意給我一套房子,把我嚇了一跳。我當時急需幫助,說那你在哪,他給了一個微博,我翻開那微博,看微博上的人的信息是在江蘇連雲港,說自己和母親得了艾滋病,還被地方政府迫害什麽的。我不知道這微博上的人是不是推特上和我聯係的人,就問他我不要房子能給我錢嗎?我怎麽樣去他家?他就又不回複了。後來我問“雪夜曼陀羅”和她的朋友,她們說這人可能是個變態,我也覺得這人或者變態,或者是釣魚捉弄我的,就沒再搭理。但後來又有人推特上冒出來,說起這件事,而且字裏行間很清楚我和那人的對話的詳情,例如他要我去他家、送房子之類。他還汙蔑說我是在騙錢。我想這個人和那個說要送房子的人是一個人兩個號吧,至於用意,不是為了抹黑我就是惡意捉弄。後來我不想搭理他了,他還跟人說我“慫的自殺都不敢反抗”,可見其什麽用心了。但我在得到他回應時,真有去趟連雲港的想法,甚至C先生都說反正你去了沒啥損失。那時候我並沒有多少錢,跑那麽遠怎麽沒損失?到那別說被綁架啥的,就算啥人看不見根本無處可去白跑一趟多花近千塊錢,還讓我本來就驚恐勞累的身心再被折騰。

    那時我急於求助,在推特上也透露了更多個人情況,結果就遇到這種用心險惡的人。如果是平常我根本不會信更不會搭理,但在極端艱難的情況下,哪怕騙術很拙劣,也會“病急亂投醫”。這就像許多重病的人和親屬,在絕望之中很容易上各種醫療騙子的當、底層窮人相信各種發大財、“重金求子”的美夢一樣,越是處境危急、生活艱苦,越容易“慌不擇路”,上當受騙。我也差點栽了這跟頭。不過這人倒不是騙我錢,估計就是看我可憐求助反而鄙夷,故意捉弄我,那微博估計也不是他的。當然,那騙人的是匿名的,現在我也找不到他人了。但就是這麽一個匿名者,就差點讓我栽了大跟頭。

    此外,我在推特上求助,還遇見各式各樣的人。有一位也算是異見活動者的女性,要我隨便找個工作打工什麽的,她根本不了解那時我驚恐無助的情況,如何打工呢(前麵我都提過了)?還有一個應該也是女的,讓我加了她微信,她沒幫我什麽,我提到家裏父親和奶奶生病,需要治療花錢之類(主要是講自己家的艱難),她卻說這世界不需要看病,應該靠什麽心靈好就治愈了之類,還給我推薦了個宣傳類似思想的網站。我心想這推特上真是大染缸一樣什麽人都有,我本來想求助,結果一堆亂七八糟的人。

    當然,還有一些旁觀者,知道我自殺、被關進精神病房的經曆後,各種侮辱嘲諷,例如“你是個傻子吧”、“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你這樣的人活著知道什麽價值啊”等言論,看我可憐兮兮求助,反而惡狠狠的逼我去死。後來我在另外的平台也遇到類似的匿名者對我訴苦極盡嘲諷謾罵,平台管理者聽任網絡暴力在眼皮底下發生、惡化。結果等我緩過來不到處訴苦求助,甚至評論時事時強硬起來、激烈對罵,反而被如此侮辱謾罵的概率低了很多。我落難時一群人落井下石,等到相對安全了甚至激進了,反而都不吭聲了,多麽諷刺。

    到了我熟悉的鄭州,去銀行拿了護照,然後在二七廣場旁邊的華萊士買了一份套餐、好幾個漢堡。我從初中至今經常去鄭州市,對這裏很熟,也算有些感情的。我想,如果不是因為校園暴力,不是因為流氓惡棍勢力在網上對我的攻擊詆毀,不是維權中遭受這麽多挫折甚至危險,我何必離開這錦繡的祖國呢?何必告別鄭州、新鄉、焦作、安陽、濟源……這些我去過多次甚至上過學的城市呢?

    我回去拿了護照之後,就坐火車南下廣州。我把網貸的額度用了,多花了錢坐了鄭州到廣州的軟臥(沒有硬臥了),多花了不少錢。隻是因為我覺得省著花也省不了多少,幹脆舒服一點吧。極度缺錢情況下,反而不那麽在乎多花點錢了,因為好像反正也多省不了幾天。這在廣州體現的非常明顯,我怕自己那部摔過的蘋果手機關鍵時刻壞了(雖然修了,但電量掉的特別快,後來發現它的確是電池或充電係統有問題),影響求助和聯係,居然花了3000塊又買了個iPhone SE(匆忙的把那個紅米手機賣了,899買的隻賣了300塊錢,還是正規的手機收購店),還花了一百多奢侈的吃了頓飯。可能是前麵過於節省的反彈吧。此外,我在火車上買不便宜的盒飯、礦泉水,以及坐飛機中轉到巴厘島時花錢買披薩充饑,都是這種“反正花了錢就花吧”的思想作祟,完全不考慮未來怎樣。

   等火車時,我本來想去網吧,結果網吧因為人少不開空調,熱的難受。他們也不肯退已經開了的網費。我不想在悶熱肮髒的網吧坐著受熱,就去了二七廣場那裏商場的樓上坐了幾個小時,等離火車開車兩小時前去火車站。那幾個小時雖然有空調,坐著也很煎熬。

   在火車上時,我還接到了香港警方對我投訴的反饋電話。我在電話中對於他們苛待我表達了不滿,並且告訴他們,大陸維權者都是受難的人,不應該這麽惡劣對待。我也提及了警署羈留室惡劣的環境。而對方回避了警察態度惡劣的問題,隻解釋把我鎖起來是為了避免自殺的目的。他勸我把投訴改成提意見,我當時也無暇多顧,沒辦法和他們較真,也不太必要,就答應了,說希望他們以後善待大陸來的維權人士、改善羈留室環境。

    雖然和我聯係的警察態度和藹,但是本質上回避了我遭遇苛待的事實,也沒有處罰任何人,還指引我放棄投訴。不過,相對於另一則給醫管局的投訴中(即關於東區醫院護士盧偉傑虐待欺淩的問題),東區醫院和醫管局的陰險惡毒,香港警方這個回應相比那簡直太高大了。

    我在鄭州時就訂了從廣州到帝力(東帝汶首都)的機票。結果到了廣州檢票時,居然因為沒有買返程票,不讓登機。然後C先生又借給了我1000塊錢,讓我買了從巴厘島回廣州這段的回程機票。

    從C先生家的M村直到東帝汶的這一路上,無論是坐汽車、火車、飛機,我都沒有任何心情看風景,心情也不是旅遊式的而是受罪式的,隻是在上飛機前買了報紙和雜誌看,逃避現實。

    在巴厘島這座風光秀美、夜景華麗的島嶼上,我完全沒有感到它的美麗,隻有自己在機場等待轉機的勞累。我直接坐到大理石樓板上,表情僵硬的(我能從自己肌肉上感受到)等待、等待,等到天亮去坐飛往東帝汶的班機。我怕手機丟失,藏在包的夾層。我時而坐在地上無所事事,時而提著兩個包在機場二樓來回轉圈,巴厘島的夜景和遊客的熱鬧,包括歐美遊客的談笑和中國遊客的路過,我都視若無睹,心裏沒一點反應。

    到了後半夜,人漸漸稀少了起來,大多數遊客可能都去旅店了,隻有少數人呆在航站樓等天明。我看到一個機場餐廳(就在航站樓上)有沙發,我就躺在那睡了幾個小時。比躺到瓷磚地上好的多。

    天亮之後,飛往帝力的飛機要啟程了。我也檢票登機。隻是沒想到,就在半個月之後,我又重新回到了這裏,還差點誤機沒錢沒朋友的“落”在巴厘島。

    2.抵達東帝汶,見到C先生

    (關於和C先生的談話,有的涉及個人隱私、不便公開的,我都省略了。所以關於這些方麵的篇幅會極大縮短)

    在昏昏沉沉的坐飛機飛行了幾小時之後,帝力到了。下機之後,別人都填了落地簽的表格,而我英語書麵語其實不差,但是那時從精神頭到心理狀況都很糟,根本就看不進去表格上寫的什麽。這時一位東帝汶的工作人員幫我填寫了表格,我交了35美元,辦理了落地簽,並且“入鄉隨俗”的給了蓋章的額外10美元小費,就過關了。我倒不覺得這算不好的事,這個國家很貧窮,人們都要為一口飯掙命,包括海關人員也不例外。

    我在航站樓外等著D先生和他朋友開車來接我。就在這期間,我找不到其中一部手機了。我急得到處找,翻了兩個包,怎麽找都沒有。我又把身上、包裏翻了幾遍,越急越找不到。然後剛才有個東帝汶當地人過來拉客,應該是讓坐他的出租車,我以為是他和他朋友借機偷的,或者機場其他當地土著偷的。

    這時候,C先生和他朋友來了,我沒時間感謝、激動,而是說“我手機丟了”,然後C先生安慰我來了就好,手機丟了就丟了吧。結果後來回到他的住處,我居然在我包的夾層又找到了手機,我高興的蹦起來了都。然後很明顯我誤會了那些東帝汶土著人,人家好心詢問我去哪、拉客、幫助我,我卻下意識把這些窮苦的當地人當成小偷,這也是明顯的歧視與偏見。我很是慚愧。對窮人、弱者的歧視總是在許多人心裏,隻是在表層還是心底的區別,我也不例外。

   接到我後,C先生對我很好,請我到帝力市中心(準確說就是個商業街中心,帝力好像隻有那一個商業中心)的飯店,吃了一份炒米。然後他給我講了這裏大致的國情民情。後來,他帶我回了他的住處,給我找了一張小床,讓我就先住在那小床上麵。

    我與C先生談論了很多事,從國家大事到日常生活,從答題圈(就是我和他認識並一起呆過的網絡圈子)到他在東帝汶的生活,當然還有我這兩年的經曆,談了許多。這時的談話、交流還是挺好的,尤其和後來比起來。我終於可以有陪伴和有人談心了,我倍感欣慰。此外,C先生還幫我買了當地的手機卡,就是網費和電話費比較貴,而且交話費很麻煩。

    關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我和他已經說過不少次了。在C先生家的時候,他就通過微信跟我談論過當時我應對方式的失敗。他認為,那時候我應該積極爭取經濟賠償,還有讓對方負擔拍片、看診的費用,這樣才能讓對方付出代價、不敢再找麻煩。而我當年為了避免被認為“訛錢”,刻意拒絕討論經濟賠償問題,隻一心讓對方得到校紀和法律懲罰。結果學校普遍並未正式懲罰,而公檢法更是不樂意管。如果我當時要求經濟賠償或者讓對方支付拍片之類費用,那我更會被對方誹謗為“訛錢”,而且經濟賠償更會讓他們順理成章逃脫正式製裁。不過後來的結果是,我放棄經濟賠償,也沒得到公道。或許C先生和互聯網上一些人的看法是對的,麵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就是應該“鬧”,尤其造成嚴重損傷的,要讓對方賠錢來付出經濟代價。

   當然,最好的情況是,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一開始就被製止,哪還有這些勾心鬥角。

    3.求助歐盟、聯合國駐東帝汶代表團失敗;在求助美國大使館時遇險

    然而我來東帝汶,最主要的目的是求助,是希望申請政治避難。這裏一共有三個去處:聯合國辦事處、歐盟辦事處、美國大使館。我在中國根本無法也不敢接近這些機構,但是在東帝汶,我就不擔心接觸了。至少外麵看守大門的東帝汶保安人員不會難為我(後來在美國使館發現想的還是太簡單了)。

    我決定及早求助相關機構。我打印了關於求助的基本資料,當然是翻譯成英文的,借助穀歌翻譯。住了有兩天,我就摸索走到了歐盟駐東帝汶代表團辦事處。但是由於我英語口語不好,和保安人員交流不暢,他沒看懂我的資料,反而寫給我一張紙,讓我去東帝汶內政部谘詢。

    我第二次去辦事處,有歐盟的工作人員在,是明顯的歐洲白人而不是當地土著。但她看了我的避難申請,卻說不行,不能接受。我在那求了她很長時間,還和保安說情況,但是還是沒用。當然我那時緊張焦慮,腦子暈頭轉向,英語更不好了,溝通起來比平常更不順暢,連本應該會的基本交際用語都說不好、聽不明白。然後她自顧自的走了,我又坐到中午,看實在沒希望了,熬著也沒用,於是我隻好離開。

    過了一天,我又去聯合國辦事處。那裏距我住的地方很遠。為免迷路,以及實在太熱,我隻好花了5美元坐車過去。這時候我倒是多花一分都擔心,因為我不知道要在這停留多久,美元用完了怎麽辦。

    到了聯合國辦事處門前,直接就被攔住了。這裏和歐盟辦事處不同,是個大院,大門口門禁很嚴。我拿著避難申請和東帝汶當地的保安人員說了很久,他們就是不讓我進去。期間出來一個看著像中國模樣的女孩,一問才知道是日本人。她很快騎車走了,我當時也忘了讓她等一下再走,幫我和保安人員之間做個翻譯。保安後來沒懂我想幹什麽,直接讓我去中國駐東帝汶大使館。我看實在溝通不了,完全雞同鴨講,又隻好離開了。

    這時我還看見聯合國辦事處附近有個教堂,我問教堂旁邊的人,說好像是個葡萄牙人開的。結果我怎麽都沒找到白人,隻看見當地土著人教徒。我找了幾圈找不到,於是我就走了。

    我本來孤注一擲來到這裏求助,結果卻到處被拒。我親身體會了“風雨飄搖”這個詞匯代表的含義。對我而言,就像寒風中的落葉一樣被時代雨打風吹,根本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即便拚命掙紮,也抵不過那狂風驟雨,隻能在社會大潮卷動下飄零。我麵對被地方政府“穩控(軟禁)”、黑惡勢力攻擊、生活喪失著落、家庭一貧如洗、至親病體纏身……這一係列危險與挑戰,試圖逃離中國而求助,結果被這麽拒絕了。當然,我知道,人家沒義務幫助我,沒義務。但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為什麽人們都不願意救下活生生的求生欲望強烈的生命呢?我求助時還活著、還自由,可是回國後隨時可能被抓、死了啊。

    我最後去的是美國駐東帝汶大使館。那時候距我到達東帝汶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星期,簽證一個月就到期,我充滿擔憂。而且這時候我已經和C先生開始出現不和了,至於原因後麵再說。最重要還是錢,我又不是有錢出境旅遊的,看著淨消耗的財產和為出國貸款導致的負債,我更是越來越急躁。

   我去到大使館是上午,天氣燥熱。大使館門衛室用厚厚的玻璃罩著。我耐心等前麵的人交談完,把自己的求助信遞了進去。過了一會,一位安保人員過來,告訴我不行說這裏是東帝汶不是美國,所以他不能接受避難請求。我哀求了好一陣子,他就是不答應,還寫了地址讓我去聯合國和IOM(國際移民組織),可是這兩個地方我都去過了。IOM離聯合國不遠,我去聯合國時順便去了一趟,那裏正好是關閉狀態。好像是在裝修。

   這時候我又是焦慮緊張,然後英語更差了,隻會說“help me”之類短語了。這人跟我說了“No”之後就走了。

    我想我這求助失敗,還要怎麽辦啊。於是我慌急之下,就趴在大使館的側門前麵。這時我被當地的安保人員驅趕不讓拉鐵門。我半趴半跪的呆了幾分鍾,看實在沒辦法,我就起身走了。

   結果我回頭走了沒幾步,圍上來一群人,好像在問我幹什麽,其中有穿警察製服的,更多是便裝。我說沒什麽就走了。結果我走了不到一條街,後麵就有一輛警車開過來追上我,還是那些便裝和警服人員,直接把我帶上警車了。

    我忍住慌亂,說自己英語不好,讓他們跟我朋友說話。我打通C先生的手機,告訴他我被警察抓了。然後我把手機給了警察。他們通話一番後把手機給了我,C先生說“你完了,我也完了”。按說這時候我心裏非常恐懼,但是這些天受刺激太多,反而也沒特別恐慌。我想,也就是交給中國大使館或者坐牢,反正都這樣了怕什麽。C先生說他“完了”是擔心被牽連上也被送回國。

    然後警車一路奔行,我被送到了東帝汶一個警察局。說是警察局,其實就是路邊幾間類似民房的房屋。然後有兩位女警給我做筆錄。我說我英語不好,要打電話給朋友,然後讓C趕快來救我。他說會去的。警察倒是沒有對我動粗或者威脅。他們隻是看守著我不讓我走。後來聽C先生說,東帝汶雖然發展水平遠低於中國,但是警察普遍都還好,不像中國大陸的警察那麽野蠻暴力、動輒訓斥甚至毆打。

    過了有半小時,C先生才過來了。他就告訴警察,我是為了來求助才去美國大使館的。他回避關於政治避難的事,說主要是我家庭出了問題(也沒錯),我有抑鬱症,想找國際組織求助,就去了美國大使館。C先生還跟我說,你跪在那門口,別人不知道你幹什麽,還以為是什麽恐怖分子呢。然後他讓我把拍攝的護照照片展示給警察,警察對此做了登記。這時C先生工作單位有事,中途離開了,我求他別走也沒用。

   再往後,警察也沒說別的,但是就是不讓我走,讓我坐在一個角落。不過他沒有沒收我東西,也沒扣留我手機,我還能聯係外界。我這時又聯係前麵提到的台灣的社會民主黨,告訴他們我被抓起來了,能不能有台灣的人士幫助我。結果對方說不行,我通過郵箱發了圖片和情況,也還是沒回應。

   直到到了中午,C先生才來看我,還帶了兩瓶可樂。我告訴他警察不讓走,他和警察溝通了一下,說你身上還有美元嗎?給他點就行了。我拿出20美元給了警察,C先生又給警察說了不知幾句什麽話,警察就示意我們離開了。我心裏雖然高興,但是這麽多次過山車般刺激打擊,也就沒什麽反應了。這裏的人太貧窮,賄賂真便宜。不過如在海關時的遭遇那樣,我同情而非厭惡這種腐敗,因為他們太貧窮了。

    C先生出門後,說“我看你現在怎麽淡定了”,和在住所經常失魂落魄對比很明顯。原因很簡單,當徹底喪失選擇,也就聽天由命了。我不淡定又能怎麽辦呢?

    不過我當時似乎還沒完全聽天由命。我回去之後就又給台灣的社會民主黨打了電話,還是那位女士接的,說範雲已經知道了我的事,但是無能為力。我說你們如果幫了我。我以後就會努力用自己的知識、經曆,呼籲和參與關於防治校園暴力、投入社運。來幫助和我處境類似的人,反過來讓更多的人逃脫苦難……等等闡述的話說了很多,但是對方就是說不行,還提到這涉及政治和國家管轄什麽的,具體用詞忘了,大概意思就是說台灣和中國大陸不是一個國家,所以不能幫助。後來我再講自己出來之後能夠幫助改變社會、幫助他人的話時,對方直接就掛斷了。

    如果了解我的人都會知道,我原本的理想就是改變不公不義的社會,幫助弱勢群體。而我遭難之後,更是希望通過努力,讓更多人得到幫助乃至不重蹈我的覆轍。我一直都是這樣想的,也是努力這樣做的,連續近兩年的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維權抗爭就是這樣的目的。我有這樣的動機、行動,也有相應的知識和基本能力。我多麽希望這個社會互幫互助、良性循環。可是就是沒人給我機會和條件,乃至我落難了都不肯拉一把。許多弱勢者都是善良的,即便有一部分心變壞,難道不是因為這個社會的冷漠、鄙夷造成的嗎?受難者是知道感恩的,隻是需要給他/她條件,讓他們有能力、有動力去報恩。可是,現實總是在製造冷漠和傷害,而不是理解和互助。

    還有,人權真的不分區域和國界嗎?顯然不是這樣。各政治實體都是將自身統轄區域的國民和境外公民區別對待的,國界/區界、本土本國優先,在自詡自由民主的地區,同樣是實際在實行的。一邊反對中國大陸的民族主義、愛國教育,自身卻壘起以國家、政權為區隔的地域、在世界間築起圍牆,豈不是虛偽?

    我這樣說似乎是因為自己的遭遇而抱怨,但說的難道不是事實嗎?國與國(以及一個國家內兩個政治實體統治的區域間)不是自由通行,對待本國國民和他國人士是截然不同的。有這樣的區別存在,有邊界、有國籍區分,有不同待遇,就沒有資格反對別的國家和地區維護國家利益、宣揚愛國主義,哪怕它是專製政權。什麽政權,都肩負著參與國際競爭的職責,國民也應該捍衛它的國家的利益,而不是因為它是由專製政權統治,就拋棄國家、講什麽虛的“大家都一樣不分國界”,甚至逆向民族主義。(當然,堅持愛國主義的同時也應該反對專製,愛國不等於愛政權、愛國和反專製不矛盾,相反應該是統一的,而且正是因為愛國愛民族才要反專製)

    4.與C先生關係出現裂痕、痛苦下放棄工作機會

    於此同時,我與C先生的關係也越來越微妙。我平常不是麻木就是難受,表現的當然不會是積極向上的、樂觀開朗的,反而經常蒙頭大睡、精神萎靡、懵懵登登,坐立不安,隻在餓了時候才吃點飯。C先生就開始抱怨,說一開始就不應該幫我,看我這個樣子如何如何。然而我難道想這樣沉淪著嗎?而且話說回來,如果我精神頭十足、每天高高興興,那必然是生活很幸福,那我還求助幹什麽?就是因為在國內麵臨官方和黑惡勢力的雙重威脅,家裏又打架又窮困,四處無路可走,我才求助於人,求助C先生。

    我是求人者,他是幫助我的,他說什麽我也不能反駁、不敢反駁、不應該反駁。無論怎麽數落我,我隻是沉默,或者偶爾訴苦。可能幫助人都是有限耐心的吧,幫的越多,到了後來耐心就越少,由一開始很關心到了後來經常斥責了。

    不過他也又給我幫了一些忙。例如找工作。他幫我找了一家百貨店的工作,距離市中心有點遠。開店的是兄弟兩個,還雇傭了幾個當地的土著人。而給我的工作就是當店員,在有200平方米的店裏來回轉,客人來了問需要什麽(這中國人很多)、看著貨物不被偷竊、補充和搬運貨物之類。我當時精神還遠沒恢複,但是想想還是嚐試一下吧。於是我就去了他們店裏。店主同意試用我一段時間。

    當天下午,我就算工作了。然後就是一直在店裏來回走,也不能像店主一樣坐著,有顧客得趕快過去,還要搬各種東西。我精神恍恍惚惚的,做這些的時候都是頭暈的。但是在做事頭暈的同時,我腦子另一部分,或者說想的另外的事,卻是非常清醒的。我想著2013-2014年的學習成績,我足以考上211、985院校乃至中國人民大學的分數,我本應該坐在人民大學教室和老師同學一起縱論天下、指點山河,本可能在複旦大學讀研,做學術調查,為中國和人民發聲,成為青年才俊、時代之星;我也可以有足夠的工資讓我父親得到良好的照料,不負他培養我這麽多年的苦心;我會讓教過我且對我好的老師們都為我驕傲、為我的成就而欣慰;我自己也能過上有尊嚴的、獨立自由的新生活……

    然而,這一切現在都破滅了。當年和我成績差不多的同學有考到中國政法大學、中山大學、廈門大學……而我呢?現在卻在這麽破舊的店裏打雜、吃苦,甚至以後一輩子都要如此了。我不甘心,我憤怒又絕望,根本不能停止這些痛苦的思考。

    我晚上住的地方,極為炎熱,電扇也吹不走這熱帶的酷暑。我不是那些旅遊的人專程體驗熱帶風光,而是躺在硬的涼席上、披著舊毯子輾轉難眠,一大早不到7點就要起床重複這一切小工的落魄者。

    可能是我失魂落魄、心不在焉的表情動作,也可能PTSD的外顯很明顯,或者二者混雜,店主的弟弟當天晚上還來了我房間,和我聊天,問了我一大堆事情,還以看手機地圖為由拿了我的手機看,把手機背麵對著我。他看了我拍的照片,包括在歐盟辦事處的、美國大使館的。等我看他看的時間過長,伸過頭才發現他在翻我手機的相冊。

    白天,店主兄弟有時在這百貨店工作,有時就是在店裏和其他來東帝汶打工的中國人打牌、抽煙,有的半光膀子,毛巾搭在肩上,從頭發到紋身帶著眾所周知的氣息,很市井,很生活,那種我不想過的生活。我即便不加入他們,幹個一年半載,也就成了了無生氣,隨波逐流、淪入底層的打工者了。這裏和富士康各有千秋吧,都是澆滅理想、磨損尊嚴的地方,過得都是沒有出頭之日的生活。

    想到這些,我也就在第二天的上午,就選擇不再工作而是離開了。店主的弟弟還騎摩托車把我送回市中心。我並不歧視他們,他們並不是什麽壞人(相反我覺得他們還好,他弟弟雖然查看我隱私這點不好,但是那一天時間還是挺照顧我的,例如搬東西他自己搬重的、吃飯告訴我在哪做怎麽放),隻是我做不了這樣的工作,就像我同情工人和農民階層,但是我卻不願意一起經受日常的慘淡和平凡、受不了普通人大都受過的委屈和不公一樣。這就是知識分子的自私和虛偽的一麵吧,我當然可以辯解自己這樣生活是“才美不外見”、社會不同的人分工不同之類,但不願意和社會大眾一起被生活打磨,是的的確確的。

    有人會認為,為什麽別人能忍受、接受這樣的生活,你就不能?是不是矯情?是不是自我膨脹?是不是眼高手低?這就相當於指責文革期間被下放的知識分子不安分:“幹農活怎麽了?不也是為人民做貢獻嗎?”可是一個社會分工不同,有些人就是應該做時代的旗手,有些人則是甘於平庸。

    我曾經給南周C記者的一封信中說:

    “如果不自謙的說,我的才華、理想,在一些領域的能力都遠超普通人,即便清華北大人大政法這些學校的學生,許多也隻是想著掙錢、有地位、老婆孩子大別墅罷了。而我是真心想做些對社會有積極推動作用的工作的。我在社會科學領域有很多理想,例如研究和推動教育改革(這個我以前在郵件中以及微博私信中提及過很多次關於教育問題的諸多具體方麵),尤其促進教育的實用化和公平性,此外還希望在近現代史和國際關係學方麵有些建樹。相對於那些隻想著混日子或者應付考試、隻把學習當成例行公事的名校學生,我才是真正醉心於學術的人。如果我在高等學府,會比這些名校學生中絕大多數都更有成就,更能得到優秀的人文社科老師的青睞,更能造福於人民。現在隻是“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罷了,被學術之外的事絆死了,當然“與常馬等不可得”了。

    如果說達到梁啟超、章伯鈞那樣的曆史地位是不切實際,但是現在的名譽傷害讓我做林昭、張誌新、遇羅克、wangweilin(那個站在坦克前麵的人)都無法清白了,雖然我做那樣的人並不很難。如果沒有選現在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我說不定會像您、王克勤、白岩鬆、崔永元、柴靜這樣做調查記者,或者像許誌永、郭玉閃那樣做社會活動家,或者像浦誌強、李和平那樣做維權律師,或者像錢理群、葛劍雄、秦暉(當然我並不是說能夠達到他們的學術高度)那樣做學者,為推動中國的發展進步、公民社會的成長起到很大的作用。可是現在,由於我的名譽近乎毀滅,導致即使我才華上能達到,但是也不能在社會公眾中有基本正常的形象,因此也無法去實現他們的理想了。這也是我特別在乎名譽的原因。如果我隻是當個普通人,自然不必要過於擔心以前那些醜聞,甚至如果隻是打工,有違法犯罪記錄也不是特別大的事。但是如果想成為這樣的學者、社會活動家,這些對名譽產生損傷的惡果就全都會發酵了。

    中國現在有13億,還有幾十年內新的生死,累計幾十億人,我似乎很不起眼,但是實際上我並非是芸芸眾生中無力的螻蟻,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偉人名人亦非命定。寫的關於校園暴力的文章隻是我才華的冰山一角,牛刀小試。我會盡力完成關於教育問題的係列文章(約有五六部分,預計有100-200萬字,在前麵發的一些郵件以及論文中已經提及過了),到時也會發給您。

    再說,我這些年經曆了這麽多苦難,還付出了這麽大的代價,如果沒有成就,那多麽可惜啊。我豈是窩窩囊囊過一輩子的人,豈是貪生怕死之徒、隨波逐流之輩。我願用整個人生、生命,為祖國和人民做出卓越的貢獻,哪怕因為中學階段的事身敗名裂,也要去這樣做。

我怎麽可能隻做一個普通工作者呢,當然我尊重普通工作者,但是不同的人分工不同,魯迅、盧梭、梁啟超、托爾斯泰、曼德拉,他們在他們應該在的位置上起到的作用遠遠比做一個普通人對社會有價值。這就是反右和文革迫害知識分子為什麽極為惡劣,因為浪費了人才,摧毀了社會精英,毀掉了民族的脊梁和國家的希望、人民的柱石……”

    這就是我的想法,難道不是事實嗎?我的道德、社會責任感、知識水平,配不上國家棟梁的標準嗎?有人看到這段覺得我自負、自戀、狂妄,可是如果對我熟悉、關係不壞的許多同學和老師,都明白這對我一點都不是幻想,不是吹噓,而是完全匹配的上我的德行、才情的。

    更根本的說,我是無法忍受所有人都不應該忍耐的東西,如地位低下、缺乏保障、勞苦過甚、易受擺布欺淩、條件惡劣等。每個人包括工人農民,都應該有有尊嚴、體麵、勞逸結合、不受強者欺淩的生活。而打工、在下層活著,是無法過上有基本尊嚴和自由的生活的,並不是說一定是有老板壓榨,而是說處在整個社會中被剝削被損害的位置,被來自社會結構的不公傷害,與中上層階級及流氓惡棍的糾紛衝突時被欺淩被侮辱,滿足不了自己和家庭良好的教育、醫療、養老、住房等需求,缺乏安全感和尊嚴感。當今的大多數國人都過著這種沒有尊嚴和安全感的生活並且忍受了,但這是不對的,我隻是做了正確的事、不再忍受而已。如果作為普通工人、職員,能夠得到體麵安寧自由有尊嚴和保障的生活,我毫無疑問會去做的。

    5.和C先生關係日益惡化,最終瀕臨破裂;對於個人慈善局限問題的反思

    我回去之後,C先生大發雷霆,認為我好吃懶做,不願意工作,加上以前對我精神狀況糟糕的反感,就一直數落我不停。此前,他還說給我介紹一位在大學時教過他的老師,讓我跟著他老師工作,然後這時他說看我這樣不能介紹了。我對於給教授、學者當助手很渴望,那是我很理想的生活。雖然我也知道這時我的狀況去找人家,很是突兀。不過這條路C先生顯然不打算再給我提供了,我也沒辦法。當然,現在想想,這其實很不現實。連C先生都隻是人家的學生(也談不上特別親密),我又算哪門子關係?我去了怎麽介紹自己?有過自殺和被關進精神病房經曆的高中多年複讀生?對方怎麽接受一個陌生的、沒有學曆的、有政治問題的、精神狀況不佳的人和他一起工作甚至生活?雖然我自己知道,我的知識水平,給一位教授做助教,從事人文學術研究方麵的工作,是完全勝任的。

    他對我所寫的東西、做的努力也不在乎,至少某段時間是輕蔑的。我寫的那麽多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分析、建議,做出的那麽多研究,他不覺得我付出有多大。甚至他還在明知這些都是我自己心血的情況下,故意惡心我說可能是我找“槍手”寫的。我哪有什麽錢找“槍手”?最重要的是,我寫的那麽具體、細密、係統的防治校園暴力的分析,以及給各知名人士和媒體、政府機構的信,累積幾十萬字,哪個“槍手”有這樣的本事和精力?就是關於青少年、未成年人安全問題之類的專家學者,也寫不到那麽麵麵俱到、將理論和個人經曆結合啊。關於這些,我的相關文章都是公開的,非常歡迎所有人去鑒別。

    還有,我失魂落魄的情況下,洗手、洗臉、洗衣服這些日常,都是能拖就拖,甚至幹脆不洗。這種邋遢也讓C先生不滿意。我多麽難受他不能到我心裏了解,對於我不在乎個人衛生則看的很清楚。我解釋也沒用。

    再往後,他就直接生氣的罵人,甚至有過摔東西,把我鎖在門外、對我表現的痛苦完全不理睬……我也感受到了巨大的恐慌與無助。我不知道失去C先生支持後怎麽辦,被趕出去或者離開之後去哪裏。而我作為弱勢一方,對於這一切,當時自然是不敢有什麽對抗、激烈反駁的,除了偶爾解釋,大多數時候隻能默默承受,沉默的聽著、忍著。不過,我現在理解C先生了,這種受助於助人的畸形關係,很容易會滋生嫌隙。

    其實,自從我得到C先生幫助不久之後,他就逐漸對我有不滿了。例如前麵提到的,我到他家去之後因為那些驚恐和焦慮,然後就沒有表現的積極例如幫助整理家務,也沒做到多表現的正常、出去走走轉轉之類他此前給我提的建議。相反,我有時候情緒低落,連飯碗都沒有自己刷,洗手洗臉也不勤,沒掃過幾次地,整天在小房間裏逃避現實,以及等著C家人做飯和叫去吃飯。這些本質上不是我好吃懶做,隻是緊張焦慮、絕望感籠罩下,我根本沒幹任何事的心思,甚至吃飯都是生理上餓不得已才吃,否則連吃飯都不想動。但是在他人看來,這就是個“飯來張口”的寄生蟲(當然現實裏表現的也就是如此),我心理上的痛苦他人是看不到的。不過,C先生和我這樣一個充滿負麵情緒、消極卑瑣的人在一起,的確會不舒服。

    不過,我認為關係變差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我和他這種受助者和助人者的關係。從根本上,我的事情就不是他人的個人慈善可以解決的。或者說,本來是不應該通過這種私人之間的救助、而是應該通過製度性普惠性救濟的方式解決的。

    無論我遭遇的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網絡暴力,還是在香港精神病房遭遇的欺淩虐待,以及我家庭的貧困、生活的絕望,是應該有來自國家或者大社會的法律、物質、製度、人力等方麵援助、救濟、協助的。

    例如我遭遇的校園暴力,就應該有應急的響應、及時的製止、教育機構和青少年安全機構的幹預,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讓我用合理正當的方式(而非以暴製暴、拚強弱)的手段保護自己、終止暴力,讓自己安全和安心的學習下去;當網絡上流傳我的照片及謠言時,公安司法機關應該積極介入,至少要警告加害者停止侵害行為,並且為我挽回、恢複名譽,並且製度和法律的保障使得我不再擔憂網絡暴力的二次、多次傷害。如果有了這些保障,我大抵本來就可以不受幹擾的學習、不用擔憂的生活,而後平心靜氣的學習,最終考上知名院校,我的前途也不會被斷送,而是得到我努力後所應得的報償。如果這樣,我根本就不可能飽受欺淩、持久受害、前途斷送,也不需要艱難的維權。然後,自然也不會發生我走投無路、幾乎流落街頭的情形。更進一步的,我完全可以在考上名校之後回報這個社會給予的種種支持與保護,反哺體製給予我的各種資源支持,形成良性循環。

    退一百萬步,即便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發生了、當時沒有得到製止,我因此考學失敗了、落魄了,這時有社會保障和救濟,也能讓我度過艱難。例如,每個月給我發哪怕數百元的生活費(當然以中國小城市物價和房租水平,每月維持生活至少需要1000多人民幣),我就不需要低三下四的求助於他人;如果有對於心理傷害、家庭暴力受害者而提供的免費居住和提供基本安全的庇護所,我可以安心吃住,也就不用依附於人、讓其他生活也不富裕的人接濟我。進一步的,我有了基本生活費用,有了安全安心的生活,我也可以依托物質保障繼續考學,或者從容的挑選更好更合適的工作,有了自主性和選擇生活的自由,而不是每天為活而活、累死累活、再無翻身之日。

    往更早的時候追溯,如果這個社會對於家庭暴力、因各種原因無法正常接受教育、心理受創的孩子,提供良好的社會撫養機製,正確引導孩子走出家庭陰影,避免原生家庭的特殊性誘發的校園暴力,我一開始就可能很容易的融入集體生活,對校園中麵臨的各種糾紛有更加適當的應對而不是產生更多衝突,前麵我遭受的苦難根本就不會發生。甚至在家庭暴力初期更早介入,以及後續對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的製度化防治下,這一切苦難都不會發生,我和同齡孩子們都能健康快樂的成長,最多隻會有些小的、很容易解決的問題。

    如果有以上這些保障,有來自社會各方的支持,我為什麽還要自殺呢?我肯定好好活著啊,即便有些抑鬱也會好轉、治愈。這也就不會被關進精神病房,也不會喪失自由、遭受侮辱、欺淩。當然,前麵我已經提及關於精神衛生領域改革必要性問題了。即便我自殺,不被送進這種全封閉的精神病房,而是半開放的、醫護和住院者平等的、投訴很容易申訴、護理人員不互相包庇的環境,以及醫生對我早日出院的個人請求的尊重,乃至如西方一些發達國家對死亡選擇的尊重,我就會很快出院,有護理人員欺淩虐待也敢於反抗甚至就不會發生。如果這樣,我又怎麽會在精神病房再遭創傷,出院後痛苦恐慌、緊張焦慮,然後無法正常生活?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心理疾病、精神疾病都是外部環境導致的,被傷害、貧窮,是最突出的原因。如果有法治和安全保障、物質保障,各種病都能好一大半。

    有了這些從搖籃到墳墓的製度、物質、法律保障,我又怎麽會到處跪著求人?又怎麽會產生學習楊佳那樣隨機殺人的念頭?又怎麽會想學冀中星那樣製造爆炸事件?

    有了這些,我當然也不會選擇去給其他的個人增添負擔,去求助別人讓別人消耗自己的金錢、精力、時間、個人生活自由來幫助我。

    而中國數億處於缺乏法治保護、遭受不公正、生活窘迫的國民,麵臨著和我一樣的甚至更為惡劣的處境。他們都需要製度、法律和物質的保障,需要擺脫沒有尊嚴的生活狀態。

    可是,在中國,人們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沒有免於匱乏的自由。相反,對於大多數人,法治與公正遙不可及,每天都要為生存掙紮,缺乏安全感,沒有物質保障,活的沒有尊嚴。

    隻要是個人救助,一定會產生不平等的關係,大概率會產生摩擦衝突。不衝突就隻有依附聽從、完全忍耐,二者無法實現平等和相互尊重。最終,往往演變為“升米恩鬥米仇”。這並不怪其中任何一方,而是個人慈善根本不能也不應該承受如此重擔。每個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界限,包括自身生活的自由和對自身資源的支配權。而為他人提供現實的、物質的、長期的幫助,尤其涉及金錢的和參與到助人者日常生活的,就需要助人者讓渡或者犧牲自己的部分權利,這當然是不舒服的。更根本的是,人們對於他人包括親戚朋友,也沒有要幫助的必須義務,不是個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即便一開始出於好心和熱情,也會隨著關係深入、涉及利益增多,產生厭倦和內心的不滿。

    同時,受助者很難從其他個體那裏得到足夠的幫助,而自身又有更強烈的物質、地位、生活需求,就也會對助人者產生“得寸進尺”的訴求(雖然根本上是自身受損的利益、在其他地方失去的不能得到有效彌補造成的),繼而與助人者產生嫌隙。而受助者處於被擺布的位置,因承情及弱勢而不得不選擇忍耐、服從,喪失獨立性,也會滋生對助人者約束自己的不滿。然後二人或雙方衝突,矛盾越來越大,助人者覺得自己付出了許多本沒有義務的責任外幫助,卻“好心沒好報”,受助者則是得不到他/她所需的足夠援助和支持、覺得被為難和擺布,然後惡性循環,關係破裂。關係破裂後的危害還在繼續。助人者因沒有得到正麵反饋、報答,反而結怨,而對幫助他人產生抵觸情緒,從此不再想“惹麻煩”,不再助人;而受助者因為失去支持,生活再度陷入困頓乃至絕望,自然沒有心思和感情去感激他人和社會,反而更添不理性的怨氣,下一步就更是得過且過乃至破罐破摔,哪還可能重建新生活、回報他人與社會呢?

    個人慈善能力有限、個人的耐心與資源也有限,根本無法承擔這個社會被侮辱與被損害者需要的支持,而且是“救急不救窮”,最終結果往往就是如上所述的壞的結果收場。而且個人慈善的出現、延續、結束都是不穩定的、不確定的,這本身讓需要得到幫助的人是否能得到幫助幾乎全看“天意”、有條件的人的心情,還會讓助人和受助的過程充滿變數、受助者完全被助人者“吊著”,時刻處於可能墜入絕望的處境。而且,中國、世界上,需要幫助的人太多,助人者太少,絕大多數人都沒有機會得到幫助,或者隻能在有限的稀粥裏每人分得難以果腹的一勺稀湯。

    我從小時候被姑姑毆打、家裏日益貧窮,到在校園斷斷續續遭遇七年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精神不斷受打擊,高考失敗前途斷送更是致命的刺激、對生活的沉重打擊,人生從即將登頂墜入萬丈懸崖之下(從可以考上211、985院校,甚至中國人民大學,為國家的革新與進步的鬥爭的青年俊傑,到成為流浪漢、跪地求助者、受各種屈辱而無法追討正義的受辱者,這樣比喻並不誇張),維權過程中遭受的苦難與屈辱又雪上加霜,而自己損失的、受害的,希望補回的,根本不是C先生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能幫得了的、承受得起的,何況C先生本身家境就不是很好,自身還有許多問題需要處理和麵對,還要照顧自己家人,又怎麽可能額外給我多少幫助?就像一塊巨石放在稱水果的電子秤上一樣,前者隻會將後者壓垮。因此,我求助C先生必然是以不幸的結果告終。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C先生是個好人,而不是居心不良、收買人心者。如果利用救人於危難的機會,將急需受助的弱者操縱和利用是易如反掌的。如果人們沒錢沒勢甚至缺衣少食,就很容易被人當成作惡、頂替受罪的工具,成為權貴精英、黑惡勢力的附庸、打手、炮灰。像我那種急需錢和吃住、馬上要流落街頭的情況,如果有人以金錢利誘,那是很容易“上賊船”的。甚至那時,如果有黑社會招募,我也會積極參加的,如果對方願意要我這樣文弱的人的話。在缺乏普惠性保障的國家,貧困、沒身份地位的人,為生存、為家人、為擺脫百事皆哀的生活,輕易就會去賣掉自己的獨立自由、人性尊嚴,變成別人的附庸、為虎作倀、助紂為虐。

    當然,即便助人者不是居心不良的,受助者出於報恩和過意不去,也會在助人者做傷害他人和社會的事後保持沉默,在與他人糾紛時偏幫袒護,客觀上成為助人者的狐朋狗黨、有權有勢恩主的打手。這雖然對於受助者和助人者,都是“好”的互助、報恩、情義,但代價是犧牲其他人的利益、損害整個社會的公正與法治。就像某官二代給母親重病的某農民一筆錢治病,然後這農民為官二代去毆打舉報官二代父親的維權人士。毆打維權人士是農民在向官二代報恩,但卻是對社會的犯罪。社會保障不充足、貧富差距懸殊,必定導致依附主義、侍從主義、社會黑幫化,必定讓一部分人變成別人的狗,另一些人成為主人,當然還有被咬被害的人。

    這並不是我一個人的悲劇,而是缺乏法治和社會保障的國人都麵臨的後果。沒有法定的製度和物質保障,人們隻能忍受不公正與貧窮,為生存忍辱負重,求助處處碰壁,即便得到幫助也不得不依附於人,腰杆自然的彎下去,頭不得不低下去。

    而我這些遭遇,除了個人需要承擔一小部分責任外,其他的傷害都來自於外部、其他人、社會、體製。因此,即便從因果關係上(而不僅僅出於人權),他人和社會也有責任分擔我的痛苦、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我不應該在被社會折磨之後還要獨自承擔這一切。可現實是,我在被殘酷折磨之後,各需要負責者都縮了起來,跟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這樣的社會,這樣的現實,當然要改變。

   (關於這些,都是我安頓下來,理性冷靜之後才反思的。在當時,我無法考慮這麽多,心裏隻是充滿了恐懼,以及對人們拒絕幫助我的絞痛,以及對C先生的暗中抱怨。對於個人慈善、他人幫助存在的必然局限性,我難以顧及,腦子裏想的都是希望有隻有力把我從懸崖邊拉回來,讓我過上有尊嚴有價值的生活)

    (有人認為,我關於國家提供豐富保障的想法是異想天開,空想妄想。事實上,至少在部分發達國家,已經有了類似程度的法治和物質保障,哪怕還不盡完善。我追求的這些不應該成為每個國民的基本人權嗎?而且,我們努力奮鬥,不就是讓這個社會由不美好變得美好嗎?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麽不能建設成這樣一個法治健全、保障充足、守望相助、和諧健康的社會?曆代仁人誌士拋頭顱灑熱血,所追求的不就是理想國、大同社會嗎?我們從茹毛飲血到鑽木取火,從奴隸社會走向自由時代,再走向真正的法治與平等,反抗階級壓迫,建設福利國家,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6.踏上回國之路

    但對我而言,不要說改變社會,那時連自己的命都在生活的暴風雨中飄搖。

    我決定返回中國。那時,我已經有了前往歐洲的打算。但其實我很不確定,隻是覺得自己無法飄零在東帝汶這貧窮又無依無靠的島國。但我銀行卡裏已經沒錢了。我隻好把剩下的美元都給了C先生,讓他換給我錢轉到支付寶,他把曾經借給我買機票的錢也如數扣除了。我還想退了此前訂的從巴厘島到廣州的回程機票,結果平台不退。我也就白白搭進了1000塊錢。

   我這時極度缺錢。我孤注一擲借款來到東帝汶,結果卻求助全部失敗。我曾經想給C先生借錢,但是他不給。他說“我要給你多少?十萬?我就算有十萬也不會借給你啊”。其實,如果有人給我十萬、一百萬塊錢,我可以做多少推動社會改變的事(例如進行與我切身經曆相關的研究工作)、轉捐給我知道的更需要幫助的人。我會最大限度發揮這些錢的積極作用,做出的貢獻即便量化也會遠多於所獲。我的道德、知識,學術研究能力,完全配得上得到六位數的人民幣乃至更多的錢。可是沒人給我。C先生不借,其他人就更不可能了。哪怕如果他們肯給我錢後,一定會在後來知道給的完全不虧、用的極有價值。而且,我有了條件,本金利息也會還的。(關於我是否配得上得到這麽多錢,我在本文和其他一些文章已多次具體講過,在此就不多重複了)

    我打電話給父親。告訴他我欠了貸款。我父親答應盡力為我還款。我心想,還是我父親對我最好啊,哪怕家裏已經窮的衣服都換不起、吃飯都是最便宜的菜。我當時在“去哪兒網”、支付寶,兩個平台一共欠了約1.5萬。這對於稍微富裕的家庭都算不了什麽,但對我家絕對是巨款。

    我決心回去,回到那絕望的中國。至於以後怎麽辦,那或許我會自焚、學楊佳之類的吧。我報不了仇,更不想進監獄和精神病院,隻能用最激烈的方式了結自己。也可能我沒那麽大勇氣用激烈手段,而是二次割腕,或者上吊、投河。我當然也想和那些流氓惡棍決一死戰,但是我想拚命的時候他們不會出來的,不會光明正大的和我公平決鬥。因此,我大抵隻能自己死了。當然,如此的思想念頭下,我精神狀況很惡劣,每天都渾渾噩噩。

   雖然C先生在看到我要走之後,對我好了一點。還在海灘讓我和他一起吃瓜子。然而在海風吹拂下,我腦子裏閃現的卻是我用刀子紮傷同學王乾坤的事情。那是我極為後悔的、遷怒傷人的悲劇。C先生吃瓜子喝可樂很愜意,我卻感到自己背上像紮了刀子、刀子擰進肉裏一樣(就像我對王乾坤同學所做的那樣)。我沒有絲毫的快樂,隻是反複的痛苦。這樣痙攣般的回憶和設想,我腦子裏已經出現過幾百次。等C先生吃完,我心情沉重的跟在後麵回去了。

   大概一兩天後,C先生送我離開。經過他和出租車司機討價還價,司機以10美元送我去機場。在機場,我腦子還繼續眩暈,心情焦慮,找不到哪裏是入口,折騰了許久,用手機的穀歌翻譯和機場人員溝通很久,才找到登機口。這時,距起飛時間已經很近了。

    就這樣,在東帝汶半個月後,我踏上了回國之路。

    說到東帝汶這個國家,我來之前對它的曆史是有所了解的(我的曆史、地理和國際政治水平從不需要謙虛),而真正來到之後,對它又有了更切實的認識。它曾是葡萄牙殖民地,後來被印尼占領。在1975-1999年的24年占領期內,全境不足百萬人的東帝汶,有10萬至25萬人死於印尼的血腥鎮壓,數以萬計的婦女被印尼軍警強奸。在獨立前夕,印尼軍隊和他們扶植的親印尼民兵製造了又一輪屠殺和破壞,摧毀了東帝汶的幾乎一切。這裏成為世界上最赤貧的國家之一。

    這裏的人們衣衫襤褸,從頭到腳、從眼睛到皮膚都能透出貧窮。例如我去聯合國駐東帝汶辦事處求助,失敗後出來,有一位十歲左右的當地土著小女孩跟著我用中文叫“老板、老板”,想乞討一點錢。可是我當時身上沒有零錢,大額的又舍不得給,就沒有給她。她也是穿著又黑又破的舊衣服,眼睛卻是亮的,就像中國貧困山區的孩子差不多,或者說更為貧窮。

   在我打工了一天的店裏,有一男一女兩個土著店員。平常如洗完拖地等打雜,都是由他/她們來做,做的是中國打工者都不願做的更低層次的事,是打工仔底下的打工仔/打工妹。不過,他們沒有怨言,那位女的土著店員和我語言不通,自我介紹時還有點害羞的笑著。看見她刷碗也是任勞任怨的。另一位男員工也很木訥。中國人在東帝汶的身份大多是老板、店主,而當地土著人則多是工人、店員,這怎麽都有些“新殖民主義”的味道。但對於貧窮至極的東帝汶土著人而言,中國人畢竟給了他們工作和掙錢的機會,讓他們脫貧(但很難致富)。如果對比的話,有點像80年代和90年代外商、港商台商與大陸打工者的關係吧。

    這些在殘酷屠殺與盤剝下活下來的東帝汶人民,貧窮而勞碌,他們也沒有什麽可能向印尼複仇、尋求正義,僅僅現在的貧苦就讓他們幾乎一輩子也掙不脫,距實現真正的人權與法治也遙遙無期。殖民和戰爭時期的受害者,如今還是承受苦難的窮困者。同樣是東南亞領土麵積狹小的國家,新加坡發展為國際翹楚,東帝汶卻貧窮的讓人看不到它繁榮的希望。雖然這有著兩國各自不同努力的原因,但決定因素不是外部是否給它們發展的機會嗎?殖民壓迫和種族屠殺下的人民,如何可能那麽快的實現民族重生和國家富強呢?世界上到處是差距、不公,人人之間如此,國家之間、民族之間懸殊的發展差距又何嚐不是?尤其對於弱國小國,就是任世界霸權和地區強權的擺布。

    回到我自己的經曆上來。我也忘記了是在離開東帝汶還是去東帝汶的時候,在飛機座椅的電視上看電影。我按了一通,找到一部韓國影片,是反映韓國民主化運動時期抗爭的。後來我根據情節查詢,才知道電影名稱是《1987:黎明到來的那天》。我聽不懂韓語,也沒心情看英文字幕,但影片中街頭抗爭、波瀾壯闊的場景,還是讓我已經麻木的內心起了一點波瀾。我多麽希望自己早生30年啊,犧牲在六四,比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活著好太多,為祖國和人民死得其所。

    可惜假設不是事實。韓國人民已經沐浴民主化的陽光30多年,而我的祖國哪天才能迎來自由民主的黎明呢?我自己人生的曙光又在哪裏呢?

    倒是有另一個巧合,對我那時、現在,都很震動。我從廣州坐飛機之前,買了《南風窗》雜誌看來緩解壓力,結果就看到那期《南風窗》上講底層打工者的故事。那篇文章叫《保安唐錄的透支與救贖》,現在在網上還能搜到全文。記者向誌霖講述了一位因打架鬥毆失去求學機會,到處打工,後來深陷網貸,四處找活幹的生存者的酸甜苦辣,並穿插了多位其他打工者的生活軌跡。

    打工者唐錄去過寺廟,見過這種人們心目中“救贖之地”的殘酷:“工作能做多久,因人而異。6月21日應聘到崗的陸師兄是一名中年男子,行裝如苦行僧,逢人皆稱有緣,但一天後即離開,因為12小時工作製的月薪隻有2400元,不夠養家。也因為‘午飯沒給一位值班的師兄帶飯,兩人吵架黑了臉’。”

    日常工作的苦累與對人生無情的消磨:“大多數時候,唐錄隻是守在一座佛堂佛殿前,找一處牆根坐下玩手機。有板凳,但他覺得靠著牆坐舒服,也方便躲避巡邏查崗的人。他的工作職責是看著寺廟物品和來往的香客,不許抽煙,不許帶高香入內。

    工作製度是兩班倒,六天一換。白班是中午12點到次日淩晨12點,夜班是淩晨12點到中午12點,幾乎都是閑著,但工作規定,不能玩手機。”

    還有看慣了的世間殘酷,在這“佛門清淨之地”也不能免俗:“一名年老的比丘尼突然與保安起了衝突,比丘尼想入寺找大和尚,被逐出。她在門口與保安們爭執不下,7名保安圍上去,幾人各自抱起比丘尼的四肢,以最簡單粗暴的方式將她抬出寺廟門外,落手放她在鄉道邊。‘你們有什麽資格這樣對我’,比丘尼的叫聲絕望。

    眾抬手之一盧師兄,滿頭大汗跑回值班室。比丘尼的指甲把他的手腕掐出了四五道青紫,滲出血色。盧師兄憨笑道,太猛了,腦子可能有問題,她在寺廟裏犯了戒,隻找大和尚,可能是有什麽疾病或者苦惱,一定要找大和尚吧。‘別讓她進門,看著她就行了,也是可憐人’。”

    我這時想,自己在基督教深圳堂被驅趕,隻是許多求助者遭遇的常例之一。我沒有按前麵提及的“x星”的劉社工等人說的去弘法寺(前麵已經提到弘法寺不讓“窮B”進的自媒體視頻了),以及其他人建議的去找寺廟安身,看來是對的。他們對待老年婦女都如此殘酷,何況對我這樣的青年人了。在當今的中國,沒有一處淨土,甚至這些原本應是弱勢群體庇護之地的佛門古刹,同樣是底層殘酷的集散地。

    “他分18期每期200元貸款買了一輛電動車,開始送外賣,“送外賣好,哪裏人多高檔,哪裏生意就多,離工廠區遠遠的”。一直到11月22日,在龍崗區街道上,他的電動車被交警以無牌照為由扣留。車沒了,剩下16期的貸款還要還下去。”送外賣同樣是冒著各種風險的,一不小心就把本錢折了進去,還要負債,根本不是許多人說的“月入過萬,容易生活/養家/還貸的好職業”。

   另一位打工者的人生同樣寫滿了“艱辛”二字:“秦歡不看旅館,隻敲半掩的鐵皮民房,果然一扇門後,陰暗的屋內擺滿上下鋪的架子床。10元一晚,不用看身份證,今晚就住這兒了。

隻有一個矮到腰胯之下的水龍頭,蹲身衝完涼水澡,為了防蟲,秦歡墊著一張報紙很快就睡去。報紙露出頭版的一麵,是關於大數據產業博覽會在某日開幕的一則信息。清晨醒來,兩間不到10平米民房睡了14個人,濃鬱的汗味和灰塵的氣息,聞起來像衝泡得過於黏稠的芝麻糊味道,夾帶著苦味。”

    難道我以後要這樣過?讓吸血蟲般的生活吞噬掉還剩下一成清高的生命?讓自己的身體和精神每天承受這樣的折磨?一直到死?許多人勸我打工,說我“沒有選擇了”。我想當年是有許多選擇的,可是因為外部的傷害,最終逼的“沒了選擇”,可是這是人過的日子嗎?我如果忍著絕望與痛感這樣過下去,一天天喪失尊嚴,甚至被關進監獄或精神病院,最終會磨成精神上的人彘,無聲無息的毀滅了自己曾經鮮活的生命。

    “可惜還是來錯了,唐錄說,到寺廟住宿舍的第一天,他看見大廳擺著十幾個桶,取了一隻去洗澡。一位師兄跑出來,說這是他的私人物品。宿管韓師兄也衝他喊,你以為你們是一家人嗎,誰知道你身上有什麽皮膚病,傳染了怎麽辦。他當即和韓師兄大吵了一架。唐錄說,要放在從前,他一定撿磚頭幹了那人,然後扭頭就走。”

    如果我這樣每天屈辱而艱苦的過活,是要拿磚砸死砸傷對方(也就是把我15歲時沒幹的事推遲10年),還是忍辱苟活下去?苟活到老?苟活到哪天生病而且不治?我相信,這樣的生活下,我最好是死的越早越好,難道不死讓尊嚴被日日夜夜的踐踏嗎?香港精神病房的醫護不讓我自殺,能幫我找個有起碼尊嚴和自由的工作嗎?這個世界上各種精神科醫生、專家學者,舒舒服服在辦公室用“專業知識”和他們自以為的常識論證著生命多麽可貴、為什麽需要阻止人們自殺。可是如果讓他們過底層人這樣的日子,他們會不會覺得自殺是解脫呢?可他們淪落不到這境地,我、許許多多嚐盡世間苦難的、因為各種事情人生失敗的,卻會真切的感到“能舒服的死了真好”,甚至“能死了真好”而不管死法舒不舒服。

    “老尼翻牆,為一餐齋飯。一天夜裏淩晨4點,唐錄值夜班時在寺廟門口又看見那個比丘尼,她五六十歲,看見保安在就停下翻牆,站在門外喊,讓我進去,這裏是我的家。醒來的另一名師兄回敬她,你是出家人,應該四海為家。沒人理她,老尼又消失了。到清晨6點半,不知道她怎麽摸進了齋堂,她吃完飯對追來的保安說,她一定要見大和尚,她是大和尚的弟子。又被逐出。”

    五六十歲的老尼都被毫不留情麵的驅逐,二十多歲的我又去哪裏?去“讓人一生廢了”的三和“人才”市場嗎?或者去任意地方打零工、做民工,如同索韋托貧民窟裏那些被壓榨的幹耗了一生的工人們嗎?我本是希望改變社會不公的,卻親身領教了社會不公的打擊,將要沉淪在21世紀的殘酷社會之中。

    我當時看到這篇文章,是巧合,也不完全是巧合。這樣的事情太多了,到處都是。因此,我看到這樣的報道,並不多麽巧,它隻是殘酷社會的日常景觀。我看過好幾年南方周末和《南風窗》,這樣的報道時常就能看到。我落難之時正好看到一篇很合我處境的文章,也就談不上多奇怪了。它是平常的、慣性的、常態化現實主義的。這文章也在提醒我,我未來的人生是怎樣的,無爪之虎入犬群、麒麟困於臭水溝是什麽樣子的。

    億萬國人都在這麽樣或那麽樣忍耐著殘酷而活著,忍成了“低人權優勢”,忍出了經濟奇跡,忍得“中國崩潰論”成為笑話,忍到中國“大國崛起”,然後為了許多目的還要繼續忍,但是我忍耐不了。

    航班抵達巴厘島。我又回到了那個航站樓。還是遊客歡聲笑語,接送人聲嘈雜。我看距飛往雅加達的航班起飛還有四五個小時,就等著。我買的票是從帝力到巴厘,巴厘到雅加達,從雅加達再到廣州。

    到了距起飛兩個小時,我還沒看見大屏幕上顯示我乘坐的航班。經過一通問詢,我才驚訝的得知,這裏是國際航站樓,要步行去國內航站樓。而去國內航站樓,是一段站外晦暗的小路。我一路狂奔,才在起飛前不到一小時趕到登機口。如果我再晚一些詢問,那肯定直接困在巴厘島了。C先生也不會借我錢,沒錢的我怎麽辦?又餓又困的我怎麽活?我不知道會是什麽後果。我把剛才的遭遇發給C先生,他輕描淡寫的說,哦這個是國際航站樓,要去國內航站樓。好像根本不在意我滯留下來會有什麽後果。

    夜晚的航班飛到雅加達。淩晨的雅加達機場航站樓很空曠,我找了一個椅子躺下來。空調吹的冷氣讓我發冷,我隻好縮起來減少受寒麵積,抱緊提包讓心理上感覺暖和一點。但是還是冷。

    終於半睡半醒的凍到天亮。我精神略微恢複了一點,就像高燒39°變成38°那樣的緩解。無精打采的坐上了回國的飛機。

    我沒有想到,自己“竹籃打水一場空”,花了上萬出境,求助卻一敗塗地。

    我怎麽辦?

    (六)再次離境,直到現在

    1.我不想認命

    我抵達了廣州白雲機場,回到了祖國。我想,自己不能就這麽完了。我要再次出境,去歐洲,去對華免簽的塞爾維亞共和國。前麵雖然出國已經失敗了一次,我決心還是要搏一搏。

    但這又需要錢。我隻能選擇,讓我父親籌集錢,以還以前貸款的名義,一部分用來還款,一部分用來做再次孤注一擲的準備。這次真的是最後的孤注一擲,再失敗就永無機會了(因為沒錢了)。即便我不被地方政府“穩控(暴力軟禁)”,即便當年參與校園暴力的黑惡勢力不找我的麻煩,我也不想像前述《南風窗》文章中那些打工者如狗一般卑微的活著了。

    訂了從廣州到鄭州的火車票,我住宿在火車站旁邊一家便宜的旅館。旅館老板有著作為生意人習慣的熱情,問這問那,我敷衍幾句過去。沒有空調隻有電扇的房間又是蒸籠一樣(我已經以“蒸籠”形容過我從維權到再受難呆過的許多地方了)。我出去買了一份蛋炒飯,飯店同樣熱的讓我難以下咽。這裏也到處都是打工討生活的,胳膊漆黑,麵容疲憊,衣著寒酸,在簡陋的餐廳吃飯,在簡陋的旅館歇腳,過著簡陋的生活。他們忍了許多年這樣的生活,未來恐怕還要忍一輩子。

    我不想忍,至少我不想一直忍,不想就這麽活著和死了。

    勉強睡了一夜,第二天乘火車回河南。“統一祖國,振興中華”的八個大字高掛在廣州站上,站前廣場上的生民相比是多麽渺小。我在初中時,在筆記本扉頁寫著“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揮灑熱血,振興中華”等誓言,希望有朝一日報效國家,實現人生理想。那時我還覺得同桌寫的“孝順父母”之類的話太沒大誌了。可是我如今連報恩父親都做不到,還要父親再給我借錢。

    在火車上,我沒有任何心思去和別人閑聊,別人也能看出我臉色不怎麽友好,也都沒和我聊天。我蜷縮起來在硬臥中瞌睡,繼續逃避。

    在回國之前,C先生提到讓我搞水滴籌,以我奶奶治病的名義籌款。這沒有任何欺騙成分,我奶奶一直是臥病在床,醫療費非報銷的那部分對我家也是巨款。我倒不是不願意,隻是需要暴露隱私,而且我家沒多少有錢的親戚朋友,很多親戚也不來往,而使用水滴籌之類籌款平台,籌款對象當然以親朋好友為主。沒親朋好友支持,發起籌款也沒什麽用。但後來想想,如果能籌一點,我拿著這錢出國,也好於再借款。

    於是,我按C先生的建議,抱著試試看的想法,給我奶奶申請了水滴籌。結果在寫求助過程時,水滴籌官方竟然要求將“我因為遭遇校園暴力造成嚴重傷害”等敘述刪掉。我不知道這礙著誰了,有什麽政治敏感?或者審核水滴籌的是校園暴力加害者?我在求助內容上訴苦破壞社會和諧?我忍著惡心修改了,想著水滴籌上多點錢有利於我出國、還款,就忍了。

    後來當我回家勸說了父親,好不容易將奶奶治病的診斷證明、繳費單等資料備齊,通過了水滴籌,並且低三下四的寫了例如“沒有幫助我們家就徹底絕望了”等的懇求的話之後到處發送,才覺得很是喪失尊嚴。我需要詳細的將我爺爺因病去世、奶奶重病、父親中風、父母離異、我考學失敗等家庭隱私都寫進去,以此換取同情和捐款。而且,為了真實性,還需要寫上我家人包括父親的名字,還配上我家家徒四壁、奶奶重病在床、父親身形憔悴的照片。

    結果,我暴露家人隱私、搖尾乞憐般的求助,水滴籌隻得到850多塊。我家這些可憐相,就換了這點錢,真是成了要飯的。在如今中國這種鄙視弱者、崇拜強者的環境中,我的求助本身就是在丟人現眼、被人議論、被鄙夷式的同情。

    最惡心的是,當我把水滴籌轉給前麵提到過的答題圈的朋友後,一位朋友竟然不考慮我的感受,分享到了有我仇人、前麵提及過的流氓惡棍董佳博的群裏,還說了我就是以前群裏昵稱為“貓咪”的群友。據那位朋友說,董佳博還捐了款。我一下子惡心的不行,當時真想殺了董佳博這個侮辱誹謗我的流氓、五毛狗。我一急之下,決定退了水滴籌。我打電話告訴水滴籌官方,我不需要籌款了,希望將捐款都原路退回。後來也就退回了。

    我含垢忍辱、展示家人隱私,發水滴籌求告,隻得到這麽一點錢,還有我仇人、流氓的髒東西夾雜在捐款中。我這場求助多麽得不償失。慶幸的是,我當時把錢退了,不用受董佳博這種狗*****假惺惺的捐款。我也不欠那些捐款者的人情。

    雖然我後來出國是借的貸款公司的,現在掙得稿費還不夠還清,但是我早晚一定連本帶息還了所有錢,哪怕逾期了很久。我至少不需要承受這些亂七八糟的人情、求告,而是按照協約償還貸款和逾期的罰息。(截止2020年年中,貸款已全部還清)

    當然,關於水滴籌這些事,都是此後幾天發生的,我為了方便記述才提到前麵講。

    回到當時的情況。從鄭州又倒車到新鄉,再回到滑縣,已經是又一天了。雖然我不采取什麽激烈行動,地方政府在非敏感時期不會怎麽穩控我,戶籍也不在這,但是還是很不確定。但是,既來之則安之,被抓也沒辦法。如果我不回家,我父親就不會想辦法給我借錢。

    到了我十幾年也沒回過幾次的家,看到一屋子陳舊的紙箱、衣物,各種破爛,以及發臭的奶奶,一瘸一拐的父親,瘋瘋癲癲的姑姑,我心裏五味雜陳。我確定我姑姑此時不會打人罵人之後,才告訴父親我需要錢。我說的理由是要還以前的貸款,而沒有講自己要再次出國。我知道,我那樣說他百分百不會同意。

    為了避免我與姑姑衝突,她再打人鬧事,我還是選擇住在了外麵,在縣汽車站旁邊我住過許多次的旅館。我也不知道我登記後是否連網上傳了,應該是連了吧。我想,自己的上訪經曆肯定已經在公安係統備案,我如果去北京等地肯定會被攔截。而在這縣城住,他們怎麽做就不確定。雖然我戶籍當時已遷出,但是也不排除還是由初始戶籍地處理我。現在不是“兩會”或者黨代會期間,一般上訪者不采取什麽行動,他們不會抓人(但平常上訪造成的影響、對政府的壓力不如“特殊時期”)。但是問題是中國公安、信訪部門並不是講理的,更沒有固定的章法,他們不一定什麽時候會為了周全起見提前拘捕。況且,我見過一個叫霍雷的我遭遇校園暴力時流氓惡棍的朋友,好像現在就是警察。而我不知道的他們在公安司法係統的朋友,恐怕還有。這些人想查我的住宿記錄或者行動軌跡,很容易。以我可能進京上訪為名,把我抓起來折騰(中國的警察暴力層出不窮,近年因缺乏監督越發嚴重。例如豐縣女教師李秀娟上訪而被警察毆打(如扇耳光、薅頭發)事件就是例子,而且執法記錄儀又在關鍵時刻“沒開”。),根本就沒辦法反抗,更無處去告狀追究。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HRW)發表的文章《中國:上訪人遭受嚴重暴力威脅》一文中就專門講述了中國訪民群體遭遇的殘酷迫害,還列舉了案例。而在“維權網”、“民生觀察”等專門報道維權問題的網站上,此類信息更是不勝枚舉。

    例如有一件事,我忘了是何時看到的,但對我觸動非常大。據海外媒體報道,上海市第一精神衛生中心精神科醫生馬錦春,和妻子攜帶中共當局以“精神病”為名迫害異見人士的材料流亡美國。報道中提到,當年曾與北京的魏京生齊名為“北魏南喬”的上海民運領袖喬忠令,就被強製拘押於精神病院,哪怕馬錦春證實其精神正常,並附有相關檢測報告。馬錦春試圖爭取讓喬忠令獲得釋放,但被更高層級的醫療人員阻止。在報道中,馬錦春還提及,他的病房就有因被同學毆打虐待而無法正常上學,最終被關進來的學生。政治犯、校園暴力受害者,都這麽“巧合”的出現在這則報道中,可見利用精神病院進行政治迫害/維穩,以及強製收治暴力受害者多麽普遍。

    而80年代與喬忠令齊名的魏京生,現在在美國過著相當不錯的日子(此人人品和言行對錯另說,但是日子過得的確不錯),說“錦衣玉食”都不為過;喬當年的朋友、同為上海民運人士的傅申奇,也在美國過著雖然拮據但是自由的生活。而喬忠令則深陷精神病院,估計一輩子都出不去了。馬錦春在離開前,還特意給喬的室友買了許多零食,以免精神病房裏年輕力壯的室友欺淩喬忠令。可是病房的人各種輪換,馬走了之後又不可能再保護喬,喬忠令未來的鐵窗人生可能好過嗎?而且,這說明馬錦春知道,平常精神病房裏經常有毆打欺淩行為,與監獄類似。當年同樣叱吒風雲的人,現在的人生卻截然不同。精神病院是摧毀人自由與尊嚴之地,無論是政治犯還是校園暴力受害者。我難道後半輩子就這麽過了?不能。

    因此我決定早點借錢,盡快。我第二天就和父親去了縣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那裏經常有人發廣告辦理貸款。果然,在征信中心門口,我們找到了一家貸款公司的推銷員。我和父親按照推銷員的指引,到了她們公司。然後老板把我和父親的身份證都給了他,讓他在平板電腦上嚐試。最終,我父親的可以借,而我的因為已經在不久前有了逾期記錄,不再能夠借錢。他們說找了好幾個平台,最快的第二天就可以借到。

    在去這個公司時,我們花5塊錢覓了個電動三輪車。坐車的時候聽見前麵有孩子哭聲,才發現這60多歲的三輪車司機還帶著一個四五歲的孩子。問了才知道,孩子父母好像都打工,作為爺爺的他也開三輪車掙錢,把孩子放家裏沒人照管,所以就一邊帶孫子一邊開車掙錢。這時天氣炎熱,我和父親,開三輪車的老人和他孫子,都渾身大汗,都顯然熱的難受。要不是極度缺錢,誰又願意一邊抱孩子一邊開車,還迎著毒太陽?平民世界,到處是苦人。

    我忐忑的等著。度日如年。我幾乎不敢去想太多,越是這樣的關鍵時刻,我內心越是煎熬。我父親和我一起來旅館,說不了一會又吵架了。和以前一樣,他還是完全不理解我,對我遭受校園暴力的創傷不懂,對我放棄他認為我可以上的二本院校不理解,以及幾乎其他沒什麽來由隻是話不投機的不和。我父親雖然一直對我還很好,但是他並不是真的能夠完全理解我的人,尤其他中風之後,思維遲鈍,腦子完全跟不上別人說話,跟不上這個世界的發展,不會用智能手機,不願意接觸互聯網時代任何新事物。

    我父親此時胡子拉碴,才50歲就麵色枯黃,衣服也因破舊和汗水而泛黃。據我母親說(我和母親關係短暫較好的時候談話時說的),我父親曾經也是很愛幹淨的,也是一表人才。可是看2018年的父親,或者至少說我記事以來的父親,就是個被生活打敗的人,不再關注邋遢的外表,不再在意別人的風評,從耳背到腦子不好使的身心退化,以及中風時每天聽我姑姑說風涼話毫無反應,他已經放棄了對生活的追求,早已不再與命運抗爭,而是,認命了。從想當年風華正茂,到變成今天這個樣子,二十多年生活的折磨(具體的情況太複雜,我在此就不展開說了),我父親在社會的摧殘、環境的逼迫下,就這麽認了、隨意了、不在乎了,貧窮而無尊嚴、從工作單位被隨意支使到在家裏被我姑姑(也就是他妹妹)變著法辱罵,不想更無法反抗。從不到30歲到年過五旬,以及以後的數十年,大半輩子就這麽的毀了,他也認命了。

    我不想認命。

    想當年那些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加害者,如果看見我落得如此悲慘,無論我流落街頭,還是被關進監獄和精神病院,那高興勁不言自明。即便按照不被關進精神病院的可能性說,如果我在大街上逛蕩,或者在小店打工,他們就敢當著麵嘲笑。我去哪個工廠、作坊做工,這些人也不吝惜於專程跑一趟,當著我的麵說“王慶民你也有今天啊”,然後肆無忌憚的拍照、威脅,再把我失魂落魄、一敗塗地的樣子到處傳播,我忍與不忍都不會好,更無法正常做工了。這樣的生活,我能去過嗎?我能認命嗎?

    第二天,我在借款機構所在的一個手機城,拿到了第一筆借款。我內心欣喜若狂,很快訂了從上海到塞爾維亞貝爾格萊德的機票。當天下午我即找了個拚車,前往鄭州。我那時以為,自己就要和父親永別了。

    2.猶豫、折返、重新踏上旅程

    到了鄭州,我訂了第二天去上海浦東機場的高鐵票。在高鐵站附近的旅館,我忐忑的休息了一夜。當我坐上高鐵時,內心感覺如同懸空。我不知道這次結果是什麽,是否又像東帝汶那樣,再度失敗?我失敗了怎麽辦?塞爾維亞與中國關係非常友好,會不會被送到中國大使館遣返回去?我現在無法擬出當時內心的高壓。總之,我精神高度緊張,神經緊繃。

    在上海,我提著兩個大包,神經透支的僵直著買了地鐵票,趕往浦東機場。

    到了機場,我決定不住旅館,而是呆在航站樓過夜。後來我才醒悟,這是一個極為錯誤的決定。我不應該在精神已極度透支的情況下在航站樓熬夜,這會影響我的判斷力,繼而危害我做決定的能力。

    我也不知道怎麽熬過的一夜,總歸到了天要亮的時候。我腦子裏開始回想在香港、深圳、東帝汶等地連續的失敗。我想,這次去歐洲,會成功嗎?如果我又花了幾千塊錢,竹籃打水又一場空,甚至被送進中國使館,由中國公安押回,會怎麽樣?我前麵幾次都失敗了,這次去的地方更是人生地不熟,連個接應的都沒有(在東帝汶還有C先生),孤零零無依無靠,流落街頭無人幫助,最終被遣返,那多麽可怕。不如,返回去,可以找和我關係好的同學、可以暫時還讓父親寄錢,反正過一天是一天,不冒險不出國折騰了。我生出強烈的不冒險、苟且偷安的念頭。

    這時我已經幾天沒有睡好,前麵一夜又恰好休息的極差,因此似乎像受了水刑似的腦子不靈光了,剩下的隻有一個人在陌生國家提著兩個包、叫天天不應的絕望著。

    我的航班已經在檢票了。我麻木的排上隊。但突然,我腦子裏觸發了似乎是在自救的機製,對於出國後無依無靠的恐懼,壓倒了在中國的那些痛苦、擔憂。我決定,不走了,我不出國了。

   然後,在旁人並不怎麽在意的目光中離開檢票隊伍,一路離開航站樓。等到到了停靠去市區的大巴那裏,我開始生出一點心悸式的後悔。我不該離開值機櫃台的,我後悔了一瞬,但知道現在回去也晚了。於是我就木木呆呆的坐上了前往市區的汽車,似乎在急著逃避什麽似的。

    這種慣性一直推著我買了回鄭州的長途汽車票(高鐵已經沒有票了),在上海長途汽車中心站,我坐上了返回鄭州的汽車。我還花了約15塊錢買了一杯冰的紅豆奶茶,似乎在為自己壓驚。

    長途汽車又是一如既往的讓人不舒服、困。一路停靠各服務區,我就像木乃伊一樣,似乎難受和困的沒了感覺。

    後來回想,我才感到,當時我一時的畏縮、對前途不確定的恐慌,在精神高度緊張、長期沒有休息的情況下,壓倒了理性的判斷和計算,讓自己幾乎永遠陷在殘酷人民共和國。

    到了鄭州,我在汽車北站購票回滑縣,結果身份證在自動售票機上居然不管用,換了幾台都不管用。我像受了驚嚇一樣,或者就是受到了驚嚇。我想,難道身份證已經被公安注銷或者設置了什麽限製?可是我在人工售票窗口,遞進身份證又刷成功了。這時我緊張到一點意外都敏感的程度了。

    這時的我已經後悔了,後悔沒有登機離開了。

    當我回到滑縣,再次和父親爭吵前途問題,又想到自己高考失敗且難以重新考上中國人民大學或起碼211、985院校時,想到自己會因上訪被截訪的社會人員乃至警察毆打時,想到自己在中國終是免不了流落街頭、最終被關進精神病房時,我已經完全後悔了,我後悔自己突然膽小,沒有一咬牙出國冒險。我父親能供應我多久?我此時不搏何時搏?

   想到這一切,我已下決心再次訂票出境,還是去塞爾維亞。我此時驚喜的發現,機票過期居然不是直接作廢,而是可以改簽。我欣喜若狂,立即改簽到最近的改簽費最便宜的一天,2018年8月17日的機票。

    我決心按下焦慮,安靜等待。經曆前麵一次驚險的失敗,我不知是麻木了還是沉著了,真的無法分辨。我等著又一筆借款到了,我得到轉賬後,和父親打了最後一次當麵的招呼,也給虐待過我但是照顧了家庭的姑姑打了最後一次招呼。我拿著錢、護照,各種證件,又踏上了出國之途。

    我是幸運的,最終選擇了目前看來成功的道路。至少,我沒有留在中國等著被關、死去。許多弱勢群體一念之差、一點猶豫,以及差個幾千塊錢,就可能徹底毀掉一生。越是窮、弱、慘,也就越少的試錯機會,一著不慎一生毀掉。

    這次我是坐班車到的鄭州。後麵和上次一樣,訂到上海的高鐵票,甚至住的高鐵站附近同一所旅館,然後乘上高鐵,抵達上海;乘地鐵從虹橋火車站一路直到浦東機場。

    不一樣的是,這次我沒有選擇在浦東機場航站樓熬一夜,而是訂了一家旅館。旅館有班車負責從機場接人,第二天也會免費送往機場,我決定花一百多塊錢住宿,這樣免得像上次沒有休息好壓力過大,一下子幾乎崩斷了精神。

    這個旅館位於機場附近的上海郊區,很清靜。這時下著淅淅瀝瀝的小雨,我也努力平靜自己的心情。為了轉移緊張壓力,以及為路上準備,我決定去買點吃的。我出了旅館,在一家“農工商超市”買了一堆方便麵、火腿腸等零食,回來就泡了一碗。吃完也沒心情看電視,又加上很困,我倒頭就睡。

    我倒是很輕鬆的睡著了,沒有失眠。也或許是太累了吧。

    第二天上午,我坐著旅館接送車到了航站樓。這時我突然想,到了那邊需要錢怎麽辦?多一點錢就多份底氣。因此我就著急的把返程機票退了(買返程機票是為了應對塞爾維亞入境檢查,在入境口需要出示返程機票訂單),但留著打印出的返程機票訂單。

    然後,我焦急又盡力鎮靜的等著。終於,開始值機了。

    我這次堅定的排著隊,不再猶豫。輪到我,值機人員問我有沒有買返程機票,我嚇了一跳,說買了,還拿出打印的訂單,她似乎在電腦上查了一下,然後就把登機牌和護照給我了。這非常驚險,如果她查到我已經退了返程機票並且不給我值機,那我就走不成了。我現在也不知道她當時究竟查出的是什麽結果,總之讓我離境了。

    有驚無險的過關之後,我坐上了前往俄羅斯的飛機。我需要在莫斯科轉機,才能去到塞爾維亞。

    起飛了,離開中國了。這一去,再無回頭路。

    在俄羅斯的謝列梅捷沃機場等待轉機時,我蹲在充電插口旁邊,拿著提前買的轉換插頭給手機充電,不敢想更多。我不知道結果會是如何。即便抵達塞爾維亞,是否能夠得到國際組織的救助,還是個大大的問號。

   在等待轉機時,我明明一開始看到我的航班檢票口是xx號口。可過了兩個多小時,我仔細一看,居然換了登機口。這時距登機已不到一小時了。如果我沒有及時找到新檢票口,滯留在莫斯科,幾乎一定是會被送回中國的。我那時已經透支到極限,但仍然硬撐著精神,在許多商店、各種繞彎的候機樓找到了新登機口。終於,我沒有誤機。

    次日,我抵達塞爾維亞首都貝爾格萊德。拿著中國護照,沒有任何問詢和額外查問,蓋章入境。在從機場到市區的路上,還得到兩位與我同機的中國遊客的幫助,他們用他們租的小汽車把我送到市區。

    後來,我在聯合國難民署等機構的幫助下,得以居留。

    但過去的事情並沒有真的過去,新的人生也沒有真正的到來。

    第七章 說不盡的餘言

    我受難和維權過程的講述告一段落了,但我想說的話還遠遠沒有說完。相反,我在寫作之初,就決定將一些主要問題放在結尾論述;而在寫作過程中,都想過要將前麵提到的問題,在文末加以補議、拓展延伸。

    (一)文字的力量與無力

     我之所以用如此篇幅來記述我的遭遇、分析各種問題,既是為了記錄曆史,更是希望改變現實。

    無須諱言,我寫作本文,有著非常強烈的現實訴求。就像我寫的《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是為了呼籲人們關注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而寫作本文,如開篇所說,是希望人們知道中國弱勢群體的遭受的種種苦難,以及重點希望人們關注精神衛生領域存在的普遍的、醜陋的、急需改變的現實。

    例如,如孔傑榮教授的文章所說,“在中國,每天至少有上百人被精神衛生機構強製非自願收治入院。”而中國如今正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公民,就至少有上百萬人。而如前文所述,這其中相當比例的都是“被精神病”即沒有精神疾病卻被關進精神病院、有輕微且不需要入院的精神疾病如抑鬱症、焦慮症的公民,卻被強製關押。也就是說,每年至少有數十萬人喪失本該有的基本自由。而且無論是應當與不當收治的這上百萬人,普遍都生活在惡劣的、經常性侵犯人權的類似監獄的環境中。這些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公民失去了有人身自由公民擁有的幾乎一切,受到束縛與欺淩,如行屍走肉,乃至生不如死。我們難道不需要立即去改變嗎?(何況,關進精神病房的,許多都是這個殘酷社會的被侮辱與被損害者,他們不能得到補償和開始新生活,卻毀了一生,何其不公?在精神病房中被關押的,為數不少的恰是比“正常人”對社會認知更深刻、對世界感知更敏銳的,他們也比外麵的人更渴望自由、更想無拘無束、更希望如外麵“正常人”那樣生活,實現理想與追求,起碼免受侮辱。把這些心地敏感柔軟的人關起來,是對他/她們多大的摧殘?這些渴望自由和尊嚴的人,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除了精神病院的醫護,世界上的所有其他人都看不到他們的絕望與掙紮。而醫護則自以為在履行職責的壓迫住院者,把這些追求自由卻被囚的人的言語和動作,乃至憂慮憤恨的神態當成在發病,捆綁住這些有著高尚靈魂的肉體。這世界還有比這更冤抑、屈辱的嗎?)

    文字不能直接改變現實,但思想是實踐的先導,驅役著人們具體如何實踐和行動。沒有文字的記錄、頭腦的反思、語言的批判,就不可能發生現實層麵的變革。曆史總是有先聲,才有改變。如文藝複興和啟蒙運動對人們思想的解放,才讓民主政治的實現、保障人權措施的實行有了動力和基礎。而如勞工、婦女領域,也都是首先有了權利意識的形成、觀念的覺醒,繼而促進了現實中民權運動蓬勃發展,然後實現了對勞工和婦女權利的保障。更早來看,如果沒有先秦的“百家爭鳴”,中國後來就還會處在蒙昧的奴隸社會;如果沒有古希臘民主價值的萌芽與古羅馬法治精神的勃興,歐洲同樣沒有文明的變革,會繼續處於早期的專製與野蠻狀態。

    文字記錄的意義還在於反思。人類之所以進步,就是建立在人對曆史經驗教訓的總結、對於現狀反思批判之上的。其他動物沒有進化到人類這樣的文明,就是因為它們一直停留在每天重複吃、睡、交配等動物性的行為上,以及一任自然選擇,而沒有主觀能動性,沒有反思和改變現狀的能力。人則不同,人可以通過反思醜陋與落後,形成對過去的批判和對更好生活的向往,去醜塑美、抑惡揚善、除舊布新,實現文明的進步,樹立人性的尊嚴。

    文字的意義還在於促進傳播和共鳴。培根說過“思想的價值不僅在於思想本身,還在於它的傳播”。文字作為記錄思想的手段,作為文化交流的載體,將一個人的想法、價值觀、思想,傳給另外一個人、一群人;將一群人共同的思想與記憶傳遞到一個民族、整個世界。沒有文字作為載體,人們的交流就隻能局限於短促的口語。有了文字,讓人的經曆、思想得以係統的記錄、相對完整的呈現,並讓更多人看到、知道,或批判,或共鳴,成為人與人之間的橋梁,讓一個個個體不再孤單、不再孤單的承受,並促成共同的反思與認同,進而推動萬眾合作的變革實踐。

    當然,文字的作用還在於銘記曆史。如索爾仁尼琴完成煌煌巨著《古拉格群島》、巫寧坤寫下震撼人心的《一滴淚》,雖然不能直接改變已經發生的事實,卻記錄了他們所在時代的苦難,把曆史真相用文字拓下。而越是缺乏正史、影像等記錄的悲劇史實,個人的回憶與記述也就更為可貴。以文補史,以手寫心,讓被大眾遺忘的苦難史得以留存,將權貴精英操縱下變得扭曲的曆史記憶矯正,將殘缺的曆史記錄補全。

   有人覺得,有許多曆史記下來了但是什麽都沒改變,有什麽意義呢?“豈容青史盡成灰”,對真相的記錄、對醜惡的鞭撻,揭露黑暗發出呐喊,本身就是意義,就是價值。我們不能讓過去真的“過去了”,不能讓惡人抹去曆史對其獸行的記憶,而是要記下來、留存著。文字是對社會存在的記憶形式,是將過去的事情保留下來的手段,是張揚人性、抒發情感的載體。對曆史的記錄,對悲劇的銘記,承載著對受難者的責任,也表達著對時代的忠貞。我們需要讓後人知道,他們的先輩曾經生活在怎樣的世界、有過何種悲慘的境遇,將為惡之徒釘在曆史恥辱柱上,告慰先人,警示來者。

    人之所以為人,之所以不同於禽獸草木,就在於人有思想。而文字,是思想的載體,是文明的承重牆。文字的記錄、思考,就是在祛除人性中還留有的野蠻獸性,辨識陰險狡詐、顛倒是非的兩足禽獸,爭得正義與尊嚴。(當然,文字也可以用來粉飾罪惡、避重就輕、顛倒黑白、侮辱誹謗、恐嚇欺淩、洗腦毀心、掩蓋獸行。從古到今,從書籍記載到目睹和親曆,我及其他許多人看到了無數利用語言和文字幹犯的惡行。也正是因此,我們要秉承良善之心書寫正義的文字,去對抗那些居心險惡、狡詐虛偽者寫的歪曲事實、篡改真相的文字,不讓作惡者逃脫曆史的審判)

    但同樣無須諱言的,文字也的確有無力的一麵。進一步說,在當前的情況下,文字無力的一麵更加凸顯。

    對我在文中提及的那些欺人害人的惡棍來說,本文對他們的現實生活毫發無傷。文字記錄了他們種種醜惡行徑,可他們都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例如前文提及的吳奕男、董佳博這兩個既得利益階層的流氓,現在過的都挺滋潤。吳奕男這個性騷擾、欺淩弱小的惡棍,好好的在德國留學,看日常信息生活的有滋有味。而被他欺淩的“許k宇”等人,卻承受著他的挑釁、刺激,精神受到打擊萎靡不振,生活似乎也很艱難。雖然我當時很快離開了圈子,但是這兩個流氓惡棍一副“我就這麽欺負你了你能怎麽著”的嘴臉,還是給我心理造成不小刺激。雖然這導致他們達到了目的,但是我不會因此變得麻木、阿Q的不知痛,也不憚於說出來。如果人們連受害都吃虧都恥於講,那社會墮落的還有一絲正義嗎?至於那些被吳奕男性騷擾的女性,她們的恐懼、難受,我作為男性就不具體揣測了,想必任何一個正經女性都不可能不在乎。他們在其生活的每個圈子裏,大抵都是同樣惡毒的,絕不止於我在網上看到的那一點點。而他們在所處的圈子裏無人敢惹,也讓他們把控著話語權、輸出著邪惡言行,傳染和荼毒更多的人。他們好好活著,就意味著別人不能好好活著。(我所說的這兩個高知流氓,在中國頗具代表性,他們不是一個人、兩個人,而是千千萬萬、處處都有,當然一些地方例如東北特別多)

    而我提及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加害者,同樣沒有受到我文字批判的影響,即便知道我的書寫,也毫不在意。他們沒有受罰、沒有贖罪、沒有愧疚,從在浙江大學等名校到普通院校,這些參與辱罵、誹謗、襲擊我的東西們都順利完成學業,日子也過得很幸福。這對於受害者的我,本身就是極大的不公。我之所以維權、書寫校園經曆的自述、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這種刺激的對比激出來的。可是,我維權和呼籲近兩年,又寫了這篇維權自述,絲毫沒有撼動他們的日常生活。

    至於香港東區醫院的護士盧偉傑,也沒有因為我的文章受到現實法律和製度的製裁。他利用精神科護士對住院者絕對的權力肆意欺淩、虐待,按說早已觸犯刑法和醫院製度,但他卻還繼續待在精神科病房護理師的職位上,每月拿著數萬港幣工資,享受著醫療行業優厚的福利。我前麵說過,他僅僅在我被關押的23天內就多次欺淩、虐待包括我在內的多名住院者,難道其他幾月幾年都對住院者很好、沒有欺淩、沒有對住院者尤其弱勢病人發泄和虐待?其脾氣秉性、行為模式會有變化?可想而知其罪惡累累。可我寫文揭露,有用嗎?現在看是沒用的。(除了寫本文,我還循正規途徑進行了投訴。關於投訴的過程和回複,我會另寫文章專門記述和分析)

    對我想要改變的醜惡現實,我書寫這麽多文字,同樣是沒起作用的。當然,或許可以說是到目前為止還沒起作用。但未來就有作用了嗎?我2016年開始,寫的12萬字的《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以及9萬字的《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還有上百封致政府機構、新聞媒體、高校、社會知名人士的各種請願信、呼籲書、求助信,累計幾十萬言(如果算上其他相關信件通信,就有百萬言了),可曾起到對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任何實際作用?有對現實的改變起到一點推動作用嗎?建議哪怕被采納了一條嗎?

    而我這篇重點論述精神衛生和強製收治問題的維權自述,又能對於改變精神衛生體製、呼籲人們關注和改變精神病房存在的侵犯人權現象,有多少作用呢?我嘔心瀝血的寫,字斟句酌的改,可是卻沒人真的參與到改變現實中去,最好的也不過是看看這文章罷了。能從開頭跳著瀏覽到現在看見的這段話的,已經算是比較有耐心的了。再讓讀過本文的到現實裏去,改變我說的醜惡的現實,誰肯呢?哪怕每天中國至少有上百萬人在精神病房喪失自由、遭受欺淩、被惡待與虐待,無處可逃。如果能將心比心的代入,設想一下自己被關在精神病房任人擺布,什麽自由都沒有,就知道這些生不如死的人多麽痛苦絕望了。但人們卻並不將別人的痛苦視為自己的痛苦、不能將別人的絕望狀態真正理解到自己的腦海。於是,我如此耐心細致的記述和分析,為這些受難者全力呐喊,卻不能得到現實領域變革的回聲。寫了這麽多字,耗得精疲力盡,卻不能換來哪怕一個不應被強製收治者的自由。

    契訶夫的《第六病室》中說,“從當前的觀點和時尚來看,像第六病室這樣的醜惡現象大概隻能在離鐵道二百裏的小城裏出現……換了別的地方,公眾和報刊早把這個小小的巴士底砸爛了。”契訶夫所說的“當前”是1892年。可是,一百多年過去了,全中國多少個這樣的惡似巴士底的精神病院都還在九百多萬平方公裏的領土上存在著,成為統治機器維持穩定、主流社會馴服反叛者的工具?即便香港這樣的國際都市,精神衛生診治、關押過程中也有多少醜陋?契訶夫的文字乃至羅森漢的實驗,並沒有讓人類做出足夠的糾正,精神病學和精神病房依舊擔當著作為馴壓邊緣者、社會反叛者工具的作用。

    除了不能報仇雪恨、伸張正義,我也無法報答老師、親人、同學。這些年來,對我好的老師有至少七八位,我卻無法考上名校,以榮譽和物質報答他們。而為我操心勞神的父親,還有雖然虐待但是幫我照顧了祖父母的姑姑,我都無力營救他們出國或者在國內過上安穩健康的晚年。還有那些雖然是少數但是給了我很大支持的同學,我現在這樣子又能有什麽能力感謝呢?寫了這近五十萬字文字,加上前麵其他的共計百萬字,可曾對於報答有恩之人有半點作用?

    當然,我寫作之前之中之後都知道文字的局限性。首先,任何文章的傳播範圍都是有限的。在信息爆炸的時代,人們麵對鋪天蓋地的各種文字、圖片、視頻,隻可能挑選著其中的少數閱讀。而願意閱讀書籍、長篇文章者,一下子就減掉了八到九成的人群。在剩餘的這些人中,又有大多數隻看非批判現實主義的文字。再往下減,還可以不斷篩除不會閱讀本類文章的人群。最終,願意看的就沒多少了。當然,作者必須寫的足夠吸引人,才能得到願意閱讀此類文字的人關注。如果文筆不好,再多慘痛的經曆,也無法呈現在文字上。而且,不同身份地位、人脈厚度廣度不同,潛在閱讀者數量也是天差地別。

    文字、個人的敘述,存在著有關可信性的疑問。寫的東西是不是真的?有沒有謊言?有無選擇性描述?有沒有歪曲、變造事實?人們產生這些疑問是正常的、難免的。雖然我可以發誓文中每件事每句話都是真的,但這個年頭發誓有多少人信?還有,有沒有歪曲事實,陳述時所帶的感情是不是“帶節奏”了?我竭力讓自己寫的客觀公正,絕不歪曲事實,但也免不了感情傾向。此外,對於我這樣一個被精神疾病汙名化的人,還涉及到被質疑所說為“幻覺”、“妄想”的可能。可信性遭質疑,就會削弱敘述產生的力度。在這個缺乏信任的社會,我的忠直之言,經過各種削弱,還剩下多少力度和銳度?

    還有共情問題。這是最重要的。看到他人經曆的許多事情、種種苦難,有的人感興趣,有些人就不關心在意;有的人能理解、有的人不解其意。而關心和理解的,也不一定能共情,沒有共情就難以感同身受,也就不知道寫的文字的意義。

    經過不斷篩(準確的說是寫作的文字“被篩”)的過程,最終能夠影響到的人數相當有限,其中得到共鳴、支持的,則更是寥寥無幾。作為比白身都低、性格孤僻朋友圈極狹隘的我,寫作水平又非常有限,寫的東西能有幾個人看呢?我嘔心瀝血寫的這幾十萬言,到頭來恐怕隻是淹沒在無數被淹沒者構成的曆史長河中了。淹沒了、湮滅了,無人知曉或說無幾個人看到,遑論改變現實了。

    人類進入工業時代後,傳媒與印刷業飛速發展,人們越來越多的閱讀了他人的經曆、呼喊。這比相對互相隔絕、隻有口口相傳的古代好了許多。可是,僅僅隻是“看到”,由看到到共情、由共情到以行動去幫助他人、去改變社會,中間還有著深深的障礙。

    最根本的,就是文字的表達是有限的。再好的文筆,都無法將最直接的、大腦皮層和神經元中直接直觀直觸的感受原原本本用文字析出,“以手寫心”永遠是比喻而不是事實。人在回憶和思考中的悸動,肉體和魂靈生發出的喜怒哀樂悲思恐,都不能“拷貝”到文字裏;其他所有人即便再認真閱讀、每個字都讀到,也無法真正體驗到作者這具肉體的七情六欲,不能真正明白他人的大腦都思索了哪些、思索的過程和那看不見摸不著的邏輯與直覺,更不能體會他者精神與軀體上的各種變動、反應。再強烈的同情心同理心,都無法真實的代入到他人那深不見底的人心、深不可測的大腦中的思想世界,不能真驗到他人驅動著思想運轉和產生應激反應的軀體。何況,人的大腦、思維是高速運轉的,一分鍾就能想到、聯想到、意識到、分析到幾百幾千字都表達不了的大量信息與思想,大腦意識中的跌宕起伏,不知比文字中的起承轉合,迅速了、複雜了幾千倍,那大腦皮層與神經及軀體感知的億萬變幻,除了當事人自己,其他人都無法真實確切的感觸到和明晰真情。隻要人與人的頭腦和神經在物理上不聯通,就永遠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別人的思、感、痙攣、應激,都隻有其自身一人有確切感知。

    當然,每個獨立軀體下獨立意識的不互通,是完全沒辦法解決的。而推己及人基礎上的同情心、同理心,在淺層的互相交流、理解、共情,人們還是可以達到的。但是,如今的時代,後者也沒有多少人能做到。

    (二)個體記憶、集體記憶、共同記憶;自己對自身共情的局限

    從《一個“特殊”學生的自述》到本文,我記述的遭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的經曆,以及本文中重點敘述和分析的精神衛生、強製收治問題,都是我作為一個相對邊緣者所經受的。換句話說,我的記述隻是代表了這個社會一部分人的遭遇,而不是全民的共同記憶。我和有類似經曆者對這些傷害刻骨銘心,可多數人並不能充分理解,更難以共情。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精神病”強製收治,受害者絕對數雖眾多,但相對比例有限,且是在話語權的弱肉強食中相對失聲者。自然,我的孤鳴很難收獲足夠多的回響,也難以引起社會廣泛的共鳴。而這在最根本上,是由於邊緣人群與主流群體利益訴求上的差異、分歧,乃至對立。

    這與勞工、女權、LGBT群體、殘疾人、部分少數族裔在社會中的處境、在抗爭中的孤獨很類似。人們都希望經濟發展和收入增加,追求法治與民主等普遍人權,以及麵對疫情和地震等天災,即便有利益分歧,但仍舊能產生廣泛的共鳴、在大方向上達成共識,因為這理論上涉及到所有人的共同利益,會觸及到全體公民的神經。而對於全民都已經曆或可能麵臨的艱難、更具代表性身份者的遭遇,例如戰爭與動亂,很容易引發廣泛的反響,其文字也會成為一國國民的共同記憶被廣泛銘記。

   但到了涉及特定群體權利而非所有人共同麵臨的問題時,人們就會有另外的反應了。勞工權利隻直接利於勞工,工人累死累活工資微薄、工傷事故的折磨、被老板和上司欺壓……絕大多數非勞工就無感,權貴和資本家甚至處於對立的利益相關角色,勞工越受剝削,資本家反而獲利更多。女權問題也一樣,婦女麵臨的性暴力、家庭暴力、招錄歧視、家庭照護負擔與事業的舍棄……涉及的是女性而非全體民眾的權利,實現女權還需要削弱男性的相對優勢,因此男性不僅缺乏與女性的共情,還有眾多男性條件反射般的反對女權。而LGBT群體在校園和生活中遭受歧視和欺淩的痛苦,也隻有LGBT者們自己最有體會,其他人是難以感同身受的。殘疾人生活中的種種不便,遭遇的就業歧視、就學障礙、結婚困難……也是殘疾人自己才能深切體會到。而他/她們的維權,至少直接層麵僅僅是為推動他/她們作為特定人群的利益,而不是全體公民的利益。因此,他/她們這些身為勞工/女性/LGBT/殘疾人的呼喊和訴求,並不能得到社會主流/其他各群體成員的共鳴和支持。

    因此,勞工受剝削、女性被壓迫、LGBT群體遭歧視、殘疾人被邊緣化……很大程度隻是這些受害者的個體記憶、這些群體內部的集體記憶,而不是所有人的共同記憶、不是全民的集體記憶。隻有這些身為勞工、女性、LGBT、殘疾人、部分少數族裔受難者親身嚐過痛苦,其他非為這些身份的人、“主流”群體,不願、不去、不能共同擁有這些記憶,體會不到那些隻有特定人群才能感到的傷痛之苦。即便是同樣遭受苦難的人們,也很難體會到其他因不同因素遭受的痛苦。甚至,與這些被侮辱與被損害者對立的群體,那些“侮辱與損害者”們,為了保守其既得利益,為了避免被法律製裁,還會千方百計去壓製、阻撓、詆毀、破壞這些特定身份群體的呐喊與抗爭。

    同理,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中,大多數人是旁觀者、起哄者,次之是加害者、惡意參與者,最勢單力孤的是受害者。而前兩類群體的人,很難理解受害者的痛苦,甚至即便知道受害者的痛苦,他們不是同情而是鄙夷。加害者和旁觀者在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中,幾乎合謀式的對受害者造成了傷害,他們從感情到利益計算上,又有多大比例的人肯認下自己所犯過的錯誤,承認、道歉、補償、贖罪呢?在當今中國,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人,往往不是感同身受的愧疚,反而幸災樂禍的滿足。難道不是這樣嗎?當然,我相信會有有良心的曾經的加害者和旁觀者反思、後悔自己曾經在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中的表現(作為受害者、加害者、旁觀者三個身份於一體的我,就對自身傷害無辜的行為深感後悔),但那是少數人。我所寫的受難與抗爭之文,對多數人來說,排斥鄙夷、冷漠無感、難以理解、嗤嗤竊笑,才是最典型的幾種反應吧。

    關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傷害,我已在《自述》等文章中細述過了,也有許多受害者在電視、互聯網等平台上講述過。可是沒有遭受過校園暴力的人,看到這些還是不當回事,認為是“小孩子的事”。中學階段是校園暴力最高發的時期,也是一個人關鍵的成長期,尤其在中國還涉及到幾乎決定了一生命運的高考。我就是被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毀掉了前途命運,正是那些傷害和連帶影響,讓我和家庭陷入貧病交加之中。可是,旁人普遍很不理解我的維權舉動,也不知道我被“逼上梁山”過程多麽痛苦。而對於校園暴力的加害者尤其長期以欺淩他人為樂者來說,我的行為簡直是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當然也不見得看得那麽重,不是因為他們同情我,而是根本沒把我的反抗當回事,不認為可能實現什麽實際的目標,不會給他們帶來任何實際損傷。但無論如何,他們是絕不會支持而是會堅決反對甚至阻撓我的抗爭的。

    而我被關押進香港的精神病房、遭受“精神病”汙名的痛苦,因為經受者比例相對更低、處境更邊緣化,就更缺乏共情者了。喪失自由的滋味,可真的不好受。從起床到睡覺,從吃飯到洗澡,一切都由他人掌管,如活木偶任人擺布,即便想法和價值觀這些頭腦裏的東西都被醫護強逼改變,從身體到思想完全臣服於管理者,不敢也沒有條件進行任何反抗。這比隻束肉體不改思想的監獄更加折磨人。對於不願意屈服於製度、強力壓迫,自尊心強的我,當然是加倍的傷害。那種屈辱隻有真的珍視自由和尊嚴,又被關押到過監獄或精神病院的,才能真的有所體會。當然,我在香港隻被關了23天還算好的,那些在大陸精神病院關了許多年的,終身喪失自由的絕望、被長期淩虐的苦痛,則永遠的含冤、沉冤了。就在這些精神病院幾十公裏、幾公裏外的“正常人”的世界,人們並不知曉這一切,眼不見心不痛。高牆外的歡聲笑語與鐵籠內的絕望行屍,同在一片天地,卻如衣冠楚楚的人與豬圈裏肮髒的豬隻,哪裏有共情?這個比喻誇張嗎?我看到的案例,多少精神病院的醫護都是把人當成畜生對待。僅本文中我也列舉過多個案例和詳情,是當事人或其親屬的有力控訴。

    然而即便有這麽多人說出精神病院的可怕、強製收治帶來的傷害,而且這些案例足以反映精神病院存在普遍的(而非個別的、偶發的)人權侵犯,但社會主流群體,以至於這個社會的絕大多數人,還是無動於衷,不去改變。當看到偶爾發生的疑似精神病人傷人殺人的治安案件,大家作為潛在的可能受害對象,就紛紛跳出來要求對所有精神病人乃至疑似病人強製收治、終身關在精神病院,並不考慮這種“寧可錯關三千,絕不放過一個”的方式,毀了多少條生命?讓多少人遭受折磨?在豬圈般的精神病房關押一輩子,比直接殺了、槍斃了都更為痛苦。判處有期徒刑還有出頭之日,關在精神病房則是終身被囚。

   蘇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隱喻》一書中寫道:“任何一種病因不明、醫治無效的重疾,都充斥著意義。首先,內心最深處所恐懼的各種東西全都與疾病畫上了等號。疾病本身變成了隱喻。其次,借疾病之名,這種恐懼被移植到其他事物上。”精神疾病或者疑似精神疾病式的言行,由於是典型的非器質型的、看不見摸不著根源的,是相對異質群體的表征,很容易引起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恐慌,繼而導致排擠、迫害。就像孔飛力先生在《叫魂》中所描述的,當社會矛盾激化、統治出現危機,人們就會將懷疑、恐懼、憤怒轉嫁到社會邊緣群體身上,並對後者進行誣陷、誹謗、欺淩甚至殺戮。而思想、言語、行為與主流群體相異的人,很容易被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堂而皇之的加以拘禁和虐待。

    精神衛生尤其強製收治製度,很大程度上就是主流社會對邊緣人群進行馴壓以維持秩序的工具,隻是在現代社會披上了“人道主義”的外衣。如果真的人道,難道不能給不傷害他人的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提供居所、衣食,讓他們在自由的條件下生存(例如現在歐美對流浪者的寬容和救助)?為什麽非要用納稅人的巨款(絕對比救助流浪者開支多的多)將他們送進殘酷如監獄的囚所,直接“眼不見為淨”的隔絕了事?對於騷擾、威脅、傷害到無辜者的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難道不能按照法律有節製的懲罰和警戒?為什麽要囚禁多年甚至終身?主流社會不去探究弱勢者患上精神疾病的原因、外因,不去懲罰致使他/她們精神受創的加害者,而是逼迫這些已經受害的群體改變對痛苦的認知。對於飽受淩虐,身心痛苦無法也不應該排解的(為什麽要讓受害者改變對受害的感知?),難道不可以對其安樂死?對精神的強製“矯正”,比監獄中的肉體懲罰,更具侵入性,且對象多數是無辜的。為了維護大多數人認可的秩序(哪怕這秩序不對),為了保障多數人的安寧,就要對“離經叛道”者囚其身、毀其魂、改其心,何等殘酷。

    當然,我並不是說要完全取消強製收治,但應該嚴格規範收治程序、將過於主觀和模糊的診斷與收治清晰化規範化謹慎化、“疑病從無(尤其在涉及是否強製收治時)”、全麵限縮收治的精神疾病類型、每月對住院者複診無病或病情已不需住院則無條件釋放出院、效仿司法領域的律師設立為住院者辯護的精神醫學律師製度、以半開放病房為主完全封閉病房為輔、個人治愈自行出院不須家屬同意、傷害他人的精神病人循正規法律途徑處罰、改變精神病房管理製度、改善精神病院物質條件、以區塊鏈等技術保留病案記錄與日誌以備核查、加強外部的監督、設立獨立於醫護的人權巡查員接受投訴舉報、開放媒體和公民組織及已出院者探查病房、在精神病院設置無死角監控錄像係統和建立錄像長期保存(如一年以上)和獨立人員不定時查閱製度等,徹底改革精神衛生體製和強製收治製度,大幅減少強製收治的人數,建立有實效的對精神衛生領域尤其精神病院的監督係統,將精神衛生尤其強製收治的所有層麵及細節納入法治軌道,保障所有精神病人和疑似精神病人的人權,保障每個公民免於被不合情理法的強製收治。

    當人被逐出現行秩序和共同價值認同之外,就成了主流群體任意拘禁、懲罰、“矯正”的對象,主流群體對他/她們喪失自由與尊嚴、遭遇擺布與侵淩,大多無動於衷、視而不見,還有的甚至幸災樂禍、彈冠相慶。因此,對於精神衛生尤其強製收治製度的受害者,主流社會不僅沒有共鳴,還樂於讓這些受害者長期、永久的被囚禁在鐵窗、捆綁在床上,被擺布、被電擊、被捉弄、被束縛。把這些受主流人群尤其惡人侮辱與損害而扭曲了的弱者,一個個活生生的人,當成報廢了的零件般,扔進如垃圾車的精神病院,捂在肮髒的、以暴力壓製來實現運轉的病房,恐嚇、封閉、滅聲、壓碎,掩蓋、掩埋他/她們遭受創害的真相,最終將一個個悲慘的個人史扣進一個個骨灰盒,造就外麵醜陋世界的和諧。從肉體的囚禁到精神上的汙名,把世人共同害苦的“謬種”整死,就可以放心的“祝福”了。

    魯迅先生說,“樓下一個男人病得要死,那間隔壁的一家唱著留聲機,對麵是弄孩子。樓上有兩人狂笑;還有打牌聲。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著她死去的母親。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隻覺得他們吵鬧。”的確如此,人類之間的難以達成情感的共鳴,尤其不同的群體間更是有著山高海深的隔閡。不相通的情感,造就了冷漠、對立、損人利己。為了自己生存的愉悅和利益,不惜把別人送進萬劫不複的深淵,還要遮掩自己的醜事,抹掉事實真相令其沉冤而亡、死不瞑目。

    更加諷刺的是,我自己現在能不能與受難時的自己共情呢?能不能把當年受難的情節全部回憶清晰、完整的呈現在文字上呢?也不能,或者至少不完全能。人是擅於遺忘的,不僅會遺忘經曆的事件,更會有意回避或因時間推移而淡化當時的心靈和軀體感受、無法完全代入受辱、受難、絕望時的身心狀態。

    “好了傷疤忘了疼”,是這麽回事。我在校園暴力中被一群流氓學生尾隨、用粉筆和書籍砸的痛苦,每天精神高度緊張的、唯恐被襲擊騷擾的恐慌,當年真真切切,如今回憶則不那麽真切了。網絡暴力後,我被幾乎整個班孤立,每天硬挺著閑言碎語在課堂上,那身上像過電一樣的痛苦,我現在也隻有偶爾還能體會到當年的幾分之一。在高考前夕,因為擔心自己當年站桌子上吐痰、被當成瘋子辱罵、被班裏許多學生家長投訴到老師那逼我離開……等等經曆在大學被揭出,不敢考好成績,又擔心考不好沒有前途,兩種傷害必選其一,就像是被刀子捅還是被槍擊一樣必須選一樣,絕望到極點。可現在我無法將那種高度絕望用文字準確和清楚的表達出來。現在的我難以代入當年我的心靈、大腦、肢體的感受中去。我在高考失敗後無路可走,每當想到前途就逃避現實的心理動作,也無法搬給大家看原貌。經曆這麽多痛苦,我時常痙攣一般的反應,也是隻有發生的那段時間才體會的淋漓盡致,別的時候則不能自我感同身受。我在寫作時候努力回憶、試圖代入當時的我,卻並不怎麽成功。不能對過去的自己感同身受,文字就無骨無魂。

    還有,我在香港被關在精神病房的23天,還有被關進羈留室那一夜,沒有自由、被束縛的緊張焦慮,什麽都做不了、什麽都沒得選擇的極度壓抑,都很難在現在還原感受,更難將這些痛苦感受還原式的寫到文章中去。我雖然盡力用文字描繪,可文字終究代替不了現實體驗。

    後來我從香港回大陸,飽嚐世態炎涼,每天暈暈乎乎頭昏腦漲,有時焦慮的根本難以思考如行屍走肉,因為困、累和炎熱,整個人就像在蒸籠裏麻醉著加熱悶熟。還有求助過程中的低三下四、不知廉恥和界限的心態,以及惶恐無助的驚悸……這些現在也難以還原,隻是知道那些極為痛苦,卻已無經曆時那般真切,沒了當時的絕望感、改變現實的急迫感。到了如今,甚至生出更多麻木、惰性和滿足感、逃避之心。這很可悲。

    人對於痛苦的記憶,有著下意識的逃避和遺忘傾向。因為過多的思考那些屈辱和悲慘,會壓的自己喘不過氣,甚至無法工作生活。這是人趨利避害的本能,自有其合理之處。但這同時也讓人變成阿Q般自欺欺人、自輕自賤。沒有恥感就是最大的無恥。自己忘記或者假裝忘記,並不代表沒有發生,相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旁觀者知。對尊嚴被踐踏有感知會痛不欲生,但沒有感知則是徹底喪失了尊嚴,不配為人。

    我在盡全力與遺忘、逃避作鬥爭,與主觀上對痛苦不由自主的逃避、客觀上因時間推移逐步淡忘痛感的過程鬥爭。不僅要抵抗生理上的遺忘,還要抵禦心理上的遺忘,不能忘記恥辱、疼痛、卑賤、恐懼、無助等一切在受難中的心靈感受。我不想遺忘,我不想放棄對於過去受難、絕望過程的身心記憶,我希望自己隨時都能明白曾經有多麽痛苦與絕望,隨時能夠對他人的痛苦與絕望感同身受。因為隻有對曾經的自己經曆、他人遭遇保持共情,才能明白現實多麽殘酷、改變多麽必要和急迫。

    我寫的這段話、這篇文章,同樣是絕大多數人不能共情的。我個人的經曆,我自己刻骨銘心,別人最多當成故事看。我寫的椎心泣血,別人隻是當成一摞囉囉嗦嗦的文字,很快拋諸腦後了。(當然,我個人能力也有限,很難將想表達的東西生靈活現的表達出來,看到本文感到幹澀、囉嗦,也在情理之中)

   (三)個人命運背後的國家與時代

    人類缺乏共情能力,但現實卻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人們,沒有誰的人生命運不與體製、社會、時代相關,每個個體也都與國運和民族整體興衰緊密相連(雖然不一定是正相關)。

    我在《自述》和本文中都不斷的提及,我受苦受難的命運,和社會環境、體製機製、時代現狀,都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聯。我是一個孤獨、孤立、孤僻的人,但自己的遭遇卻從不能剝離社會與時代。經受的越多,我對自己與家國命運、社會結構、曆史進程的關係,感受的越強烈。即便我與社會疏離時,這種疏離本身及造成的連帶影響和傷害,也是在證實、提醒著我無法脫離社會現狀。因此,我思考自身經曆與出路時,也必須思索這個社會在結構上與本質上的醜惡,撫摸當今時代的傷痕,並提供變革的思想處方,用實踐的手術刀推進國家的改造與民族的振興。

    如果中國是真的法治社會,我遭遇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都會得到有效解決。甚至說,法紀嚴明之下,那些試圖犯罪者本身就會懾於法律的存在和執行力,一開始就不敢作惡。作為潛在受害者的弱者,也就有了勇敢生活下去的底氣。沒有法治的情況下,有罪不罰、選擇性執法,即便不直接落到具體人的頭上,這樣的社會環境也會使得惡人有恃無恐、肆無忌憚,而弱者則無助無援、任人宰割。我不斷通過正規途徑試圖麵對問題、解決問題,可是換來的是敷衍、嘲諷、羞辱,以及傷害的繼續、報複的到來。再往上申訴、抗爭,就被維穩體製的鐵板死死的阻住。

    而中國社會保障這種“梯子”和“安全網”的缺失,則讓我在遭遇不幸後沒有托底的庇護,最終連基本活命都顧不了,更是喪盡尊嚴、屢遭羞辱。沒有錢,沒有基本的吃住,逃避都不可能,更不用說麵臨社會矛盾時的弱勢。有錢不一定有在這殘酷社會生活下來的底氣,但沒錢一定沒有底氣。沒有權力、金錢、人脈這些資源的弱勢者們,地位自然低下,在叢林社會要麽任他人盤剝折磨而苟活,要麽要摒棄良知不擇手段的爬。甚至,即便不想向上爬,就算隻想維持日常的卑瑣生活,也會有種種不幸、壓力、損害,逼得這些沉於下層的人不得安寧、生不如死。人在這樣的社會掙紮,為避免發瘋、接受現實,就必須不斷降低自己的底線,從物質需求到人格尊嚴,都要一點點削減,讓原本應享有的基本人權不斷打折扣,最後沒了人權,也喪失了好好生活的意誌、興趣、自主性,隻有忍耐、麻木,以及牲畜化的應激性。

    當人們出賣自己和家人的人權到了一定程度,就會連反抗的念頭都一並繳械。每天為掙錢消耗的精力、被社會種種不平打磨肮髒凹凸的靈魂、被欺淩和折磨損害了的精神,都把弱者的腦筋漿糊化,判斷力、意誌力、組織語言和籌劃行動反抗的能力,都被搗毀、清幹。這時剩下的,隻有逆來順受乃至主動的逢迎以求善待,對有權有勢的人諂媚討好,變成十足的賤骨頭。這時驅動人活下去、做事的,隻剩下作為人應激的反應以及外部的命令式、有暴力作後盾的支使。這時的弱者,不能或不敢再去想尊嚴、自由、獨立這些概念,既是因為知道思索無用徒受刺激,也是因為已經自我麻醉和自我洗腦的對奴役心安理得。隻有將苦難、不公、壓迫合理化,人才不會精神崩潰,才能自我安慰、渾渾噩噩的活著。

    而對於無法接受壓迫合理性、不能忍受不公正對待的,就會出現精神問題,或者至少有一些在“正常人(也就是那些從眾、既得利益而心情舒暢者、受壓迫但逆來順受者)”眼裏“異常”的言行舉止。當這些受不了不公不義的人精神因刺激和壓力誘發出激烈行為,此前對這些受害者不聞不問的國家機器、社會體製,就將包括強製收治、關押判刑等手段用了出來。不僅大陸,香港也是如此。國家機器在弱勢民眾受害時不積極提供保護、社會製度沒有給予被侮辱與被損害者生活保障與經濟補償、話語權賦予,但卻在鎮壓弱者反彈(哪怕隻是自殺、彈給自己)時紛紛粉墨登場,將絕望呐喊的喉嚨扼住,再扣上一頂“精神病”的帽子汙名化,然後其控訴也就成為“被迫害妄想”。“精神病患者”的囈語、被貶為糞土的呼喊,自然引不起他人的關心,更不會有反響,弱者對加害者、對製度、對社會的控訴,裏邊多少冤抑,也就被化於空氣中了。

    至於弱者為何不平心靜氣的講出自己受害的經曆?為什麽不條分縷析的辯清是非?為什麽不通過“正規渠道”溫和理性的表達訴求?

    為生活精疲力盡、因百事焦頭爛額的弱勢群體、被壓迫者,是不可能有能力去思考造成這一切的社會原因、製度原因。他/她們的反思能力、邏輯推理、全局觀念……一切略需靜下心、在不受身心打擊情況下理性思考才能得出的思想物,他們都不可能擁有(除非脫離了那環境,有了起碼的衣食和安寧)。連活著都難,何況思考呢。他們即便能說出個大概,也缺乏平台和聲量,更沒有能力講好自己的故事,講述的枯燥瑣碎讓人沒耐心聽下去,甚至基本的事實都講不清、沒個條理。

    因此,即便偶爾有弱者試圖對不公呐喊、批判社會,沒條件進行日常知識儲備、完全無能力構建思想體係、沒有時間精力參與輿論戰的他/她們,也會被如今有知識、有閑時、懂言論技巧的強者打的屁滾尿流。如今的既得利益者,是千方百計去破壞抗爭的,根本不給受難者以沉靜思考、理性講述的環境。在強者掌控的輿論、編織的話術、集體的語言暴力、毫不留情的羞辱麵前,弱者發聲隻會在既有失去的基礎上再丟失更多尊嚴、受到新的打擊。在沒有同情心的世界,向製造傷害者主導的輿論圈子訴苦,得到的自然也必然是無情的摧殘,摧毀僅有的好不容易鼓起的那點勇氣、擊垮那殘存的意誌。抗爭是無望和痛苦的、壓力巨大的。逆來順受、順服強者,甚至自輕自賤,反而輕鬆許多,在難受中有了幾絲好受。

    當自己都沒有尊嚴,自信和勇氣被現實的高壓和眾人的殘忍摧毀殆盡時,就更不能形成對於他人的共情、同情,更沒有對社會的愛。人與人、人與社會是雙向互動的,當對麵是冰冷的,另一方不可能一直一頭熱著。在虛偽殘酷的人際關係中,各方都變得利己、損人,時刻考慮的隻是利益而沒有是非。而且互害型殘酷社會中的生存者,即便有某種“共情”即理解他人受難時的痛苦,不是心生憐憫而是幸災樂禍,甚至故意戳別人軟肋。

    傷害也是容易傳導的。當弱者飽嚐來自強者的剝削、侵淩、欺騙、暴力,就會將這些通過各種途徑傳導給更弱者以及整個社會。沒有伸張正義的渠道,獨自承受感到滿腹委屈,轉移傷害也就心安理得。麵對強者高高在上的權力、砸兩打就能弄死自己的錢財、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網絡和背景,作為人天然的欺軟怕硬本質就會被觸發,選擇去“小魚吃蝦米”。家庭暴力、校園暴力、職場暴力中種種隱形但清晰的欺淩鏈條,對人和動物的虐待,都是傷害轉移、“踢貓效應”的表現。當自己受屈遭罪無法伸張正義,也會讓人喪失對他人的同情心,恨人有笑人無,別人痛苦自己感到變態又常見的快樂。當然,這些傷害與虐待多存在於隱蔽處,並不顯露在這世界的表層,但實實在在的影響著每個受害者、加害者、旁觀者,刻蝕於身心。

    長此以往,對他人苦難無動於衷的冷漠、待人待事雙重標準的自私、表麵一套背後一套的虛偽、言語橫蠻行為狠毒的暴力……這些意味著人心敗壞、社會潰爛的思想和言行,就會像瘟疫一般迅速交叉傳染,從校園到寫字樓,從施工隊到黨政班子,到處都感染著、汙染著。這個民族的靈魂,每個民族成員的精神,如同得了艾滋般潰爛。

    這樣的民族組成的國家,又哪裏有向心力、團結性呢?民族主義的鼓噪隻有既得利益者在非行動領域熱切追捧,平民大眾則更隻是在形式上應聲。沒有人權的保障,沒有自由和平等,精英實際上顧著自己一畝三分地、老百姓空洞的喊口號,離心離德下又有誰真的有心捍衛國家?民族主義幕布背後,隻有算計、生意、利益交換,以及尖銳的階級矛盾、社會矛盾。權貴極力壓榨百姓,既得利益者居高臨下踐踏弱者尊嚴,各種二代花天酒地,底層衣食住行捉襟見肘。整個社會是沒有是非的,缺乏良知的,糜爛化醬缸化的。

    從香港到台灣,對這喪盡天良的社會怎能不離心?正經的國家利益不維護,卻很擅長借民族主義轉移國內矛盾、阻止國人利用海外平台發聲(難道不正是因為國內無法發聲,所以隻好才在國外發聲嗎?),對於國外為中國不公仗義執言的人士更是極盡汙蔑;不懂不願甚至故意不去分辨哪些外國人是為中國好、哪些是真的反華的敵人,該合作的不合作、該反抗的不反抗。日本右翼和西方反華派,麵對這虛弱、肮髒、欺軟怕硬、對內奴役人民、對外不分好歹的國家,“寧與友邦不與家奴”的政權,自然會放心大膽從中共政權那裏訛詐中國利益,因為他們深知中共的軟肋和為統治不惜出賣一切的秉性。如此糜爛的國家,國際社會又怎麽會尊重?

    當然,最重要還是國內人心的毀壞。當人民見到了太多肮髒、無恥,被不斷的欺騙、愚弄,對於來自外敵的傷害也不會生發出真心實意的憤慨,隻會順著統治者輿論引導的方向噴吐無知的怒火。這怒火如義和團的“扶清滅洋”般沒有理智根底的民族狂熱,如紅袖章們的“反帝反修”般實際槍口對內的專製與暴民結合,除了荼毒自己國家、被統治者用來鎮壓國內追求改革進步的力量,何嚐有益於國?

     一方麵,每個個體的人生都刻著國家或民族在一個時代的烙印,都被裹挾在時代的“主旋律”中,無論是反抗還是順從,渾身都沾著時代的氣息、牽連著家國的命運;另一方麵,每個個體組成了國家、民族,也共同決定了一個時代的黑與白、是與非。在任何一個時代中,都有英雄、有敗類,有唯利是圖的奸佞,有為民請命的先驅,有阿附權貴的走狗,有風骨傲然的國士,有隨波逐流的幫凶嘍囉,有願意把槍口抬高一寸的卒吏市井。

    “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這是我們在這時代最起碼可以做到的。但如今卻是蛆蟲滿地在爬、狡詐陰惡之徒無處不在。雖然校園中暴力嚴重,但相對於包括互聯網世界在內更大的社會,已經純潔許多了。當我走入社會,才知道比校園更為殘酷的事情、陰險的活物比比皆是。這個祖國是偉大的,它有著千千萬萬辛勤工作的勞苦大眾;這個祖國也是醜陋的,它被吸食人民血汗的權貴把持,還有數以億計滿口謊言、狐假虎威、狡詐頑劣的既得利益者在扭動著罪惡的軀體,欺淩著弱者、粉飾著太平。

    (四)假如我躋身既得利益者行列,而非成為淪落人

    我一直在思考,如果自己在2014年咬牙挺過校園冷暴力如各種誹謗和孤立,成功考入如中國人民大學這樣的院校,生活在完全不同的圈子裏,我如今的心境、價值觀、行為又會如何?這是一個很複雜而巨大的問題。因為那意味著我的人生完全不同,連帶的心境、遭遇自然與如今大相徑庭。我主要想探討的是,那時的我還會對底層有現在這種強烈的同情嗎?有強烈改變現實的欲望嗎?沒有現在有過的底層經曆,我還能對因各種原因被侮辱與被損害的國人如此感同身受嗎?尤其,如果我沒有被關進精神病房,我還能像現在這樣深切體會到被囚禁的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的痛苦嗎?當然,諸如我陪護父親過程中體會的艱辛、四處求助碰壁的絕望、遭人鄙視和欺淩的屈辱,這些也都無法直觀感受得到了。對於這些“不是自己的事”、“自己沒有經曆過的事”,還能像如今親曆過這樣感受、記憶、書寫嗎?

    就像索爾仁尼琴,如果他沒有被關進勞改營,隻是以一個旁觀者角度描寫古拉格,還會那麽的深刻、細致嗎?還能有悲天憫人的情懷嗎?魯迅、托爾斯泰、契訶夫,的確做到了以旁觀者角度敘述他人的苦難。可是,親身經曆和耳聞目睹終究是有極大區別的。隻有自身親曆,對於傷害的一分一毫才能明明白白明白,對於失去自由的究竟如何苦楚,才有從肉體到思想的直觀感受。

    如果我成為名校的高材生,有了非常體麵和收入優厚的工作,會變成我現在極為厭惡的精致利己主義者嗎?我多年前一直對中產階級抱有相當高的期待,因為他們有知識、有素質、有能力。我那時這樣認為,一方麵是因為那時我並不很了解中國中產階級真實的思想和行為(現在才有所了解,尤其通過精英聚集地知乎),或者說當時中國精英階層的價值觀並不像現在如此的朽爛惡心;另一方麵,是不是也有把自己代入到那樣群體的原因呢?雖然我當時也不是什麽真正的中產階級,但是心裏想的就是必然會上211、985院校,以知識分子自居,對知識者、精英有一種過高的估計和讚譽,而對於粗鄙的民眾經常有著很強的鄙夷(雖然也隻是痛恨如鄉村惡勢力、底層暴民如《盲山》中的眾村民那種,當然也對各種“鬧事”中的“野蠻”行為很反感,如什邡、啟東事件,但毫無疑問是有一種從整體上將下層民眾視為“暴民”的看法的)。那時的我,雖然也追求民主自由,但同時也崇尚精英治國和強調秩序的重要。我那時還認為受過名校教育的高知階層非常有理想和素質,是最適宜相處和交際的群體。我當時甚至覺得,中國的未來在於中產階級。

   而如今我的觀點發生了巨大轉變,沒有180度也有90度。當我自己真的過上了底層生活,才明白平民、貧民、草民的艱辛與無奈,才知道“低端人口”的種種粗野、不雅、低俗乃至違法犯罪,有多少都是被逼的、是不得已,根源在於權貴的巧取豪奪,也在於中產精英利用不公的規則和製度不斷侵犯,還在於權貴和中產的合謀與分贓。它們共同造成了底層為爭奪殘羹剩飯而吃相難看的相互傾軋,精神上渾渾噩噩、物質上捉襟見肘,以及附帶的知識短缺、思想貧乏、話語權喪失。相對於工人和農民遭遇的盤剝、生活的艱辛,那點“不雅觀”算得了什麽?衣冠楚楚、彬彬有禮的精致利己分子、權貴高層,才是外表文明的衣冠禽獸。(我在高考前崩潰放棄,也有一種覺得自己此前犯各種錯誤而覺得“不配”考上名校的心理因素在作祟(雖然同時我也非常渴望考上,是一種矛盾心態),現在看他們絕大多數都不如我的品德,並不是我品德多麽高尚,而是這些名校學生品德太低下了。)

    階級之間的感情是很難互通的。即便是有同情心同理心的中產階級,也免不了對底層的優越感和自負,更何況那些心性惡毒、品德敗壞的東西們。我算是少數一直有知識和正義感的,早就立誌改變現實實現社會公平的,都曾難以與貧民大眾共情,那些壞東西和冷漠者就更不用說了。假如我沒有走到這幾年的悲慘境地,當年過著還不錯生活、憧憬進入211、985院校時我的價值觀和心態,恐怕不會有多少改變。即便看到了身邊各種精致利己分子的冷漠虛偽,也還帶著“精英拯救中國”的念頭以及對勞動人民各種卑瑣的暗暗鄙夷。當我真正“被社會暴打”、真正的階級沉淪之後,我才實打實的(而非那種泛泛同情式的)知道“民生疾苦”是什麽、看起來不雅觀不文明的人民有多麽不容易、人們究竟有哪些痛苦、怎樣痛苦著,以及意識到改變的急迫性、知道了改變什麽。尤其是我在精神病房被關押的經曆,讓我真實的感到“自由”二字的分量多麽重,在失去後才明白自由的價值貴於珍珠金銀,也真的明白了喪失自由的人是會怎樣的痛苦或麻木。(之所以強調“真的”,是因為親曆之前,這些隻是通過耳聞目睹的他人之事,並不能感同身受,隻有作為局外人的理解)

    尤其涉及精神病院、強製收治的問題,我的觀點也有明顯變化。小時候,我姑姑因受刺激精神異常後,經常發瘋打人,我就特別希望把她關進封閉式的精神病房;後來遭遇校園暴力,我還主張把有精神問題的校園暴力加害者也關進精神病房裏一輩子。我那時是很讚同用關進精神病院的方式維護社會秩序的,基本沒考慮過精神病房侵犯自由與人權的問題。或者說,我當時是不在乎其他人被關起來受多少罪的。可是當我親身被關過23天,又大量查閱中外關於精神病院侵犯人權的案例,才深深明白精神衛生體製尤其強製收治製度的惡劣、精神病房內的恐怖。雖然我此前也隻是主張把加害者而非受害者關進精神病院,但毫無疑問是傾向於加強強製收治的懲罰範圍和力度的,對精神病院裏侵犯人權隻有模糊的認識和作為局外人的一般性擔憂。例如我在大陸上訪時,也擔心自己被關進精神病院,還寫在舉報信中,並且是驅使我離開大陸到香港維權的原因之一。諷刺的是,在大陸沒被關,我去了香港卻被關進精神病院了。

   而當我被瑪麗醫院的護士宣布要把我關進精神病房的那一刻,我才真的對精神病房、強製收治產生了身心上真正的恐懼;當我被關了23天,我才深刻明白了失去自由、任人擺布是什麽滋味,才知道監獄式環境無形的給人以屈服的壓力有多大。如果我沒被關,這一切體會都沒有,我對於精神病院強製收治社會上各種人還是持相對讚同的態度,更不會像現在這樣耗費巨大精力研究精神衛生製度及關注精神病房內的人權侵犯。

    除了精神病院,我也對於監獄的殘酷有了間接的認識。精神病房和監獄是很類似的,當然監獄會更糟一些。我當然知道監獄裏關押的是犯罪的犯人,和精神病院裏大多數是未違法犯罪者不同。但其實罪犯違法犯罪往往也是有許多原因,罪犯也是形形色色的。如果弱肉強食、殘酷暴力下籠罩的監獄,又如何教化的了人?況且本身過於殘酷、充滿不公,就是錯的,就是罪惡的,哪怕這是懲罰犯罪中的不得已和必然。我感到,監獄的問題也是要改變的,或者至少要有改善和變動的,不能像現在這樣。

   上層人士、主流群體,思想裏多少都有“犧牲少數、成就/保護多數”、“做事總有代價”、“冤假錯案和意外的概率總是存在”等想法,對社會殘酷競爭和高速發展下一些人的被犧牲輕描淡寫,或者隻有一種局外人的淺薄同情。而真的自己成為那“犧牲品”、“代價”、“概率”後,才能明白這些代價和犧牲多麽沉重、慘痛,甚至許多是比死亡更難承受、長期生不如死受折磨的。我不是上層,也從小都不是“主流”,但在吃了這麽多苦頭,尤其高考失敗和被關進精神病房之前,同樣有這些“上層”和“主流”的看法。直到這幾年遭遇大難尤其栽了這兩個巨型跟頭,我由相對於這些受難者的“他者”變成了同病相憐者,成為被侮辱與被損害的一員。

   這樣說來,難道我的受難、淪落,反而是一種幸運嗎?不,絕不是。首先,受難就是受難,它是痛苦的曆程,是失去權利、自由和尊嚴的,“苦難即是財富”純屬胡扯八道。如果讓我有選擇,我絕不會選擇經曆這一切傷害。

    更重要的,是絕大多數受難者、沉淪者,都喪失了得到或重返幸福生活的能力。即便像我這樣略有幸運的逃離絕境者,前途也依然未卜,更何況那99%以上已經或將要終身沉淪於下層、受盡剝削壓榨和被欺淩的人了。既然沒有“翻身”,苦難更不能成為什麽財富、經驗教訓,而是純純粹粹的創傷、為未來人生更多傷害和失敗“奠基”的負麵資產。

    就我個人而言,我的確因為一係列悲劇和淪落,從肉體到靈魂都體會到了這社會的不公和人心的可怕,明白了社會急需改變、具體來說需要如何改變。可是,我更失去了參與改變社會的基本條件,沒了名校的學曆,也就沒了研究、探討社會問題的環境,更沒了至少能稍微改變社會(哪怕至少有了參與改變的機會)的身份地位。我現在知曉的社會弊病再多、切身體會到的不公正再直接,明白改變現實的多麽必要和急迫,都並不能轉化為改變社會的實際推力。從心理上或許增加了改變的動力,可改變社會不是憑心理上怎麽想,不是靠空想與衝動,而是物質、地位、人脈等實際的條件,是現實中做事的能力。空有切膚之痛、親身經曆,以及渴望改變現實、拯救國人的心,是沒什麽用的,雖然略勝於無,略勝。何況,當長期空有誌向而無機遇實踐,還不斷遭受挫折和打壓,回饋和反響更是全無,好不容易堅守的熱心與理想也就淡了,甚至逐漸沒了。僅從體會疾苦的嚴重和改變世界的動力而言,成為上流階層也好於自己作為被侮辱與被損害者。居於上流才能全局的、係統的了解民生疾苦及其根源,也才能保持一顆敏感且具批判性而不被塗黑煎爛的心。

    有句名言“解放女人的是男人,解放黑人的是白人”,殘酷而真實,即解放被壓迫者,往往需要壓迫者陣營主動去做。因為,身為被壓迫者的一方,根本沒有意識、智識、資源去改變現狀,想獲得解放,大抵需要統治階級中的良善者去做,起碼也是由上流社會的人做領袖、引導,下層民眾跟隨參與。即便是自下而上的革命,也要先有自上而下的啟蒙,以及上層精英分子引領。如馬克思、列寧、孫中山、毛澤東,作為庶民革命的領袖或啟蒙者,其身份反而都是有產階級,有的還是頗有資財、為舊時代特權階層的成員。這些舊時代的既得利益者,才更先知先覺、洞察社會,其利用在舊的社會中的人脈和地位,振臂一呼才有紛紛響應。

    而我顯然是當今這個沒有民主法治、充斥功利與弱肉強食、欠缺社會保障時代的犧牲品。這在同時致使我無法成為改變者、引領者,哪怕我曾經有過躍升至這樣身份的機會(也就是高考考入名校)。而涉及的微觀問題,即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精神衛生體製的傷害,因為受害者分散、弱小、邊緣,尤其精神疾病的汙名化,我就更無法去改變了,甚至一個起碼的平台和組織都沒有。眼睜睜看著不合理甚至在犯罪的、以“精神病”為名義強製收治行為和精神病院侵犯人權的普遍存在,卻無可奈何,我可以想到數百萬計失去自由者在精神病院的各種悲慘遭遇,其中失去自由就是第一層的悲慘。這些年,我把來自體製之惡、惡人之惡,都清楚的體會了多次,與惡佞短兵相接過(雖然都是大敗虧輸、落荒而逃),因此才明白了人因為“弱”、“窮”、“賤”,要遭受多少不公不義,懂得了世間許多冤抑六月飛雪也不足以表達、江河倒灌也難訴。

    當我現在明白過來,知道沒有身份地位更加被欺侮擺布以至走投無路、想到當初應該不惜一切代價、硬著頭皮麵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也要考入名校、改變命運時,已經晚了。當然,麵對騷擾和欺淩,也不是我下定決心就一定能克服的了的(否則我當年怎麽可能在百日衝刺時崩潰休學?),但竭力去克服總比退縮和逃避有成功的機會、冒著其他風險總比淪落下層要好上許多倍。然而失去的人生唯一的機遇,再也回不來了。自己已經與經天緯地、為國幹城離了多少萬光年般的距離,成了百事皆哀、遇事無力的底層百姓,一個乞食者、投機者、落魄者。現在的我,與原本軌跡上的我,完全是在兩個天壤之別的世界。自身難保之下,世間體製之惡、人性之惡都見識甚至經受過了,卻已喪失了參與改變世界的能力,成了局內的受害者和塑造世界的局外人。(而且,就在我寫到本文結尾的這段時間裏,看到互聯網上到處彌漫的保守主義和社會達爾文主義言論,到處是黑白顛倒善惡易位,更麵對社會黑暗而絕望的現實,我已經時常喪失對於正義的強烈追求,代之以“反正怎樣都行”的逆來順受、隨波逐流的想法了。我在有知有覺又不知不覺中,正義感與參與改變現實的信心正在消退,心已經在漸漸的“涼了”,向現實投降了,麻木不仁了。雖然這樣的想法還沒成為我如今固定的價值觀,但它的確正在取代我的理想,也正在侵蝕著我的熱血與良心。這個變化過程很可怕,但是的確在發生著)

    這世界上,有理想而無條件、有參與變革之心而無參與變革之力者,是不乏其人的。這也更從反麵證明了精致利己者的可惡。那些有著地位和體麵,收入也算豐厚的社會精英,明明有改變祖國的條件和機會,肩負著社會走向文明進步的使命,甚至其身份職位本就是負責國家發展和民生大業的,卻自私自利、屍位素餐,毫無公共意識和社會責任感,隻為自己和家人以及所在的“圈子”、利益共同體謀利,從製度設計到具體決定,都是官官相護、“親親”相隱(利益共同體的盟友也算一種“親人”了),對他們真正應當服務的對象勞苦大眾的權利權益不聞不問,甚至對弱勢者狎侮之、欺騙之、淩辱之,並以此為能、為樂,還因此得到變態的快意,並不憚將這種變態的快意在某些場合溢於言表。(而且,當今這個時代的精英,比曆朝曆代的上層都更有義務去改變現實,因為他們從特權和腐敗中獲取的利益是空前的,有更多的原罪。他們不思改變和贖罪,卻瘋狂的為現行體製辯護、維護既得利益)

     我自認為自己不會“一闊臉就變”的,而是有了優越地位和充分資源後改造國家、造福人民。但是自認為的,終究不是發生的事實。

    “曾經闊氣的要複古,已經闊氣的要保持現狀,未曾闊過的要革新,大抵如此。”這世上許多事,許多人,都是屁股決定腦袋的。我是例外嗎?我自認為即便“已闊氣”,也會去改變現狀,為他人發聲。可實際上會是怎樣,沒人知道,因為“闊氣”沒有發生。包括我自己在內看見的,隻有成為淪落人之後的、以淪落者身份生發的思想、做出的行為,成了人們眼中“沒本事才抱怨社會”的失敗者。

    當然,作為被侮辱與被損害者,我完全有理由理直氣壯的訴說這個社會給我帶來的傷害,聲討我切身遭遇的不公。前麵說過了,在如今社會,弱者連抱怨都會被再次侮辱貶低,講出受害的事實都會被進一步鄙視和虐待。但是,越是如此,受害者發聲越重要。我們已經是殘缺的生命,失去過自由、尊嚴,還要怕語言暴力、蠻橫無理的指責嗎?哪怕這些言語上的暴力同樣傷人,在傷口上撒鹽,逼的許多人喪失訴說苦難的勇氣。

    不過,無論如何,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我未能考取中國人民大學(或類似水平院校)而是以高考慘敗收場時,我的人生命運已經被徹底改變了,變成截然不同的悲劇人生。

   (五)救贖之路上的絕望

    我從2016年開始走上維權與呼籲之路,討公道隻是一方麵。我深知自己在那些年傷害了一些人、連累了許多人,給不少的老師、同學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有些是極為嚴重的麻煩),也給父親增添了沉重的負擔。但這些並不是我主觀上希望發生的,而是在抗爭與衝突中客觀造成的。

    我不知道往下還會發生多少這樣不應該發生的事。因此我決定通過呼籲社會關注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以及對我個人事情的追根溯源,厘清每一個人的責任,為我經曆的一切中所有對不起的人道歉(最好有補償)和告慰,懲罰那些造成各種惡果的始作俑者和脅從者(包括我自己);把一切不平的東西擺平,將所有歪曲的看法扭轉,損有餘補不足;讓每個人得到應得的,失去應失去的;讓一切悲劇和尷尬不再發生和重複,後人不重蹈覆轍。我也沒想自己能將這些一蹴而就,隻是希望以綿薄之力略微把世界向這樣好的方向推動一點。

   說到這裏,我是在下意識的效仿《複活》中的聶赫留道夫,希望通過親身行動,把自己直接和間接惹出的問題解決、幫助因自己客觀受到傷害的人,以實現心靈的救贖和靈魂的複活。

    可是結果是什麽?是我在維權過程中飽嚐世態炎涼,還有信訪工作人員的侮辱謾罵,到處碰壁的慘痛。當然,最慘痛的,無過於喪失自由。我被關進精神病房23天,知道了喪失自由有多麽痛苦。我維權和呼籲的出發點顯然是正義的、善意的,甚至從目的上稱得上“高尚”,可是卻被這樣的對待。至於後來自殺,那是我走投無路,高考失敗,最重要是沒錢了、沒錢了。關於更具體的為何自殺,我前麵已經講了那麽多,不想重複了。我想用命做最後一次呼喊,但是除了受辱和更加落魄,什麽都沒有得到。

    巫寧坤在《一滴淚》裏,評價他回國後的悲劇人生是“三十年來如一夢”。對我而言,這十多年的殘酷人生會如時空穿越般直接進入現在的我的腦海,回憶起來如同再現,或者就是頭腦中再現。夢境是“過去了”,而我記憶的過去時常出現在現實的醒著的腦海,過去的失敗還時時刻刻影響著我現實生活。

    我無法改變過去,無法扭轉現在,也無力決定自己和社會的未來。兩年的抗爭,我什麽積極的東西都沒有得到,付出的代價則是結結實實的。當然我也可以安慰自己,畢竟抗爭過了,有過一場不英勇但自覺可歎的鬥爭經曆。但這其實就是一種自我安慰罷了。

    而且,應該是沒有人能夠理解我這幾年抗爭行動的詳細動機。即便我寫在了這裏,許多人恐怕也不會相信。因為,當今世界上的人,是普遍缺乏自省、內疚、同理之心的。他們很難明白我的痛苦,更難明白的是我對給他人製造痛苦的痛悔。例如我對抗大那位女老師、對六中的王乾坤同學的愧疚,以及因此波及我高考前的心態,促使我走上維權與救贖之路,就是完全不能理解的。這就像聶赫留道夫在申訴之路上,人們對他為馬斯洛娃爭取自由的行為暗含嘲笑一樣。

   (六)等待黎明

    我非常地明白,社會的進步、人道主義的實現,都是一步步來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個社會,首先要讓主流群體、大多數人生活有了自由和尊嚴,才可能考慮邊緣人群、弱勢群體起碼的權利。

     以韓國為例,有了經濟騰飛的“漢江奇跡”和後來的民主化運動成功的前提,即經濟民生的發展和政治文明的實現,才有了對《熔爐》中聾啞孩子遭性侵的全國性關注和“電影改變法律”的可能。如果民生凋敝、獨裁橫行,哪裏會有那麽多正義的公民和媒體?同樣的,歐美國家出現那麽多民權組織、公益組織,有那麽多被社達分子蔑稱為“白左”的舍己為人的正義之士,也是建立在高度發達的經濟、充分的社會保障、完善的民主法治體係之上的。整體的文明實現(並達到相當的高度)後,分支的問題才會被提及和重視、邊緣的黑暗才能被揭露和關注,弱勢群體才能在晚些時候有一些自由和尊嚴。(而且即便“高度文明發達”,侵害弱勢群體的事件依舊層出不窮,隻是相對少了、攤在陽光下一部分了而已)

    正如我在《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所說的,“從根本上說,整個社會的經濟、政治、思想文化的進步是解決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等分支性社會問題的宏觀基礎,校園暴力問題的解決有賴於未成年人生活的家庭環境、社會環境的改善。”同樣,關於精神衛生領域尤其精神病院內部的人權問題,也需要到整個社會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得以充分實現後,才能夠有本質性的改變與進展。在如今“正常人”的社會都充滿不自由與壓迫、到處都是勾心鬥角和殘酷競爭的情況下,精神病房內又如何成為人權淨土?被標簽為“精神病人”的人又怎麽可能獨善其身?這些特殊群體又如何有條件得到額外的關懷?

    眾所周知,僅僅40多年前,中國人民還處於文化大革命的殘酷搏殺之中。暴力、歧視、羞辱都是常見至極的事,是“時髦”的事。改革開放的這四十餘年,人們不擇手段的追逐財富與權力,偉光正的光環下到處是肮髒、法治的招牌下盡是潛規則,平等自由博愛無影無蹤。在如今,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階層固化與貧富差距是真正的“主旋律”。貧窮、暴力、欺騙、不公,處處都是。還有戶籍壁壘這樣的製度性歧視在國家堂而皇之存在。在這樣的時代,我們又如何奢求作為邊緣者的尊嚴?普通人活著都戰戰兢兢、小心翼翼、焦頭爛額,精英也是使盡渾身解數明哲保身,哪怕是處於特權階層的人也需處心積慮才能維護特權,弱勢群體“有什麽資格”在這樣殘酷的世間爭得一席安穩生活的餘地?換句話說,在這樣殘酷的現實和黑暗的曆史下,弱勢者想有尊嚴和自由的生活,就是奢談、是妄想。

    我生活在校園、經常使用網絡、待過精神病房,所以遭遇和關注起了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精神衛生體製尤其強製收治問題。這是我倒黴嗎?並不是。這個社會各處都有著各自的問題,我所遇到的這三方麵的問題,隻是這個社會黑暗的冰山一角。例如,如果我成為公務員,就會知道官場的醜陋;在企事業單位或私營公司上班,又會接觸和遇到職場的各種黑幕的殘酷;成年人的日常生活,還要麵臨同事、朋友、鄰裏的各種糾葛,以及住房、養老、子女教育等許多領域的壓力、麻煩、事故、衝突,甚至災禍。雖然我沒直接經曆這些,但是耳聞目睹讓我清楚的知道,工作中的人際關係、社會中的黑暗麵,甚於校園十倍百倍。

    我並不倒黴,我其實沒有比別人多遇到惡人、壞事,隻是我不能忍耐、不會對付、容易鬧大罷了。這個世界上,許多人都在默默忍受一切,我卻什麽都想按道理、法律、平等性來對待,自然處處滋與被滋出各種事端。有些我現在很後悔,因為我本來可以化解、避開,起碼不給其他無辜者尤其朋友和幫助我的人帶來麻煩。即便不能化解的,也可以采用不損害無辜者利益的方式對待。可是那時我很不會處理,最終釀成許多悲劇,既是自己的,也有別人的。如果我前些年又在別的領域工作生活,會在今天遭遇之上又添出許多事來。那是我的不幸,也是其他無辜者的麻煩。

    我說“等待黎明”,並不是指等待中共政權垮台就是黎明了。社會是複雜多變的,曆史更是曲折多舛。一個獨裁政權覆滅與否,雖然對於一個國家的人民有著重大影響,但絕不是真正決定性的。經濟結構、思想文化、社會形態,以及政治上更深刻的變動(而非簡單的一個政權的興衰),共同決定了一個國家內部不同群體、不同個體各自不同的命運。社會變革後,人們的命運不是統一的,而是多樣的。有受益者,有受害者,有曾經的失敗者經變革獲利,有曾經的受益者既得利益受損。即便整體上大家進入了民主法治,邊緣和弱勢者依舊會遭遇曾經有過和過去未有的各種傷害。例如民粹主義,在民主體製下同樣甚至更為泛濫。在早已民主化的台灣,對精神疾病患者及疑似群體的汙名、對相關犯罪的放大、主張擴大強製收治等聲音非常強烈,就是一個例證。人們麵對異類尤其被嚴重標簽化和汙名化的異質群體,有天然的敵視、歧視,並會將這樣的心理轉化為製度性的迫害(而且將迫害冠以“治療”等名頭),以剝奪弱勢者的自由與尊嚴,保障多數群體的安全與生活的寧靜。

    由專製走向民主、由發展中走入發達國家/地區的行列,隻是為保護易被侮辱與被損害者提供了一個地基。至於修屋搭床、遮風擋雨,則是在這之後更漫長的時間去實現的。而建成讓所有人民幸福生活的文明豐碑時,我們這些代人,骨灰都已不知會失散到何處去了。

    真正的文明曙光是遙遠的,遙遠的讓人懷疑它究竟是否存在。

     (七)結語

    我不知道自己未來命運如何。還有千言萬語,隻是說不盡、道不完。

   (全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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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了,不敢讀。要是能分段發或許會好些。 -ThornBird999- 給 ThornBird999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24/2022 postreply 21: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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