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流連網絡五年之久的江歌(其實是江媽媽)和劉鑫案塵埃落定,法院作出了有利於江媽媽的判決,網絡上於是一邊倒地稱這是一個現代版的農夫與蛇的故事,劉鑫徹底社死,很多人咒她生物死亡,人們還歡呼此案為以後類似的忘恩負義案件樹立了一個先例。
我認為這種說法太天真了。這個案件中除了那個殺人犯,沒有惡魔,劉鑫不是,江媽媽不是,江歌更不是。她們不幸陷入了這個局,其行為,任何一個人陷入類似的局麵,做法也不會有任何的不同。
古人有訓,為別人做的事要忘掉,別人為自己做的事要記住。可惜能做到的情況很少,做不到的例子倒比比皆是。我們先以國家來舉例吧,網上常見到朝鮮戰爭的敵國韓國,尋找到誌願軍烈士的遺體送還中國,卻從來沒見到當時的盟國,受中國援助的朝鮮幹這樣的事。仔細查詢,朝鮮不但不送中國軍人的遺體,還曾經將包括毛岸英在內的誌願軍烈士在朝陵園砸毀,紀念館中也從來不提中國誌願軍的貢獻。聽到這件事的人都要罵朝鮮忘恩負義。再細究曆史,其實這是中國給朝鮮當了榜樣!
中共能出生,最後能奪得天下,最大的恩人就是蘇聯。但中共對蘇聯的仇恨,比對美國要強一千倍,當時不但把蘇聯軍人在華的烈士陵墓砸毀,還鞭屍,任何有蘇聯聯係的人都要遭到迫害,至於蘇聯的恩情,早就在曆史書上被剝奪得一幹二淨。蘇修是第一敵人,每個中國人都被教育仇蘇,明明是自己的錯誤政策造成的饑荒,蘇聯其實援助了很多糧食,但中國國家機器公開宣傳是蘇修逼債引起的饑荒,完全失去了基本的信用。
為什麽會那麽恨?隻能說雙方都犯了忌,蘇聯沒把自己為中國做的事忘掉,動不動就提幾句,當時沒我哪有你的今天!中國沒把蘇聯為自己做的事記住,成功後自認為完全是自己的功勞,最忌諱別人老在那兒搶功勞。
人和國家一樣,最討厭記別人的恩情。一個人有了成就,總覺得完全是自己的能力所致,李鵬的女兒就大言不慚地說,除了能力以外的背景等於零,最恨別人提她的父親。連父親都如此,更別提別人了。至於救命之恩,不但忘得快,還不承認。我當醫生時,有次去辦事,發現主管是我以前的一個病人,就去套近乎想把事辦得快點,說,當時你病得好重啊!不料他當場翻臉,說我什麽時候病過,我要生病也不會找你這種小醫院的醫生。知道我是什麽醫院的醫生,說明他還是認識我的,為什麽翻臉呢?因為他覺得你一個醫生救了病人,那是你的工作,根本不是恩情,其次在他的下屬麵前,說他病時的窘態,很丟他的麵子,於是就憤然翻臉了!
我曾經經曆過一次心髒驟停,被一對黑人夫婦救過來,一人按胸,一人吹氣,弄得我一嘴是黑人的唾液。他們絕對是我的救命恩人,也從此再也沒找過我。但有時我在想,如果某一天,這對黑人上了我家的門,說他們現在很困難,需要一筆大錢,我會不會像那個病人一樣翻臉?
網上有那麽多支持劉鑫的人,這說明,很可能這些人有類似的經曆,對以恩情要挾的人很反感。曾經一部“都挺好”的電視劇,就讓無數人在親情綁架問題上得到共鳴,而如今這個案子,又使得恩情綁架成了另一個話題。
從劉鑫的角度,碰到前男友的糾纏,求助於好友(她喊江歌三叔,可能江是個女漢子,比較仗義),很正常。前男友竟然殺人,可能也是出乎劉的意料之外,有人認定劉知道前男友會殺人,這有背常理。在這種情況下,劉出於本能把門反鎖,是符合常理的,否則,並不一定救得了江歌,可能死倆。劉這時打電話報警,說明她沒有殺死江歌的故意。但同時,她也不認為自己是被江歌救了,如果她知道江歌會被殺,是絕對不會拖上她的。她這時不會感謝江歌的,倒可能埋怨她把事搞砸了。這和你晚上叫一個朋友開車來接你,結果途中發生車禍,朋友又死了,一樣的感覺。
從江媽媽的角度,當她得知女兒是因為劉鑫死的,是必然要討個說法的。江媽媽不是完人,在這種情況下,情緒可能失控,說了些過頭的話,做了些過頭的事,變成了恩情綁架。
劉鑫的反應,和當年毛澤東對赫魯曉夫一樣,被激怒了,老子欠你什麽!於是反唇相譏,越說越離譜。網上有些和劉鑫有共同遭遇的人,也來幫腔,形成一個網上罵戰。偏偏江媽媽不是一個好惹的,也收到了支持者的人力財力支援,誓言要將這個官司打到底!
這個案件江媽媽贏了,並不說明劉鑫就是罪犯。判決也是民事案,支持劉的人,也不是罪犯,而這個案例,也不會為未來忘恩負義案件樹立了一個先例。'恩“是個很主觀的東西,雙方的認同很不一樣,遇到事情,該怎麽做,還是會怎麽做。這是一種人性的東西,是不會為意誌所轉移的。
這個案件如果有什麽教訓的話,那就是不要把話說絕了,事做絕了。還是那句古人的話,為別人做的事要忘掉,別人為自己做的事要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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