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特在乎男女平等,在乎女子也要有文化,有知識,有修養。女子無才便是德,這是我自小就完全無法接受的說教。可是,因一個偶然的機會,我還真好像是悟出了其中的一點道理—不是真的說要女子無才,而是說夫妻有一方“無才”時,關係容易處得好。
我們夫妻兩個都是不太在乎錢的主,家裏那位更是經常由著性子來,花費起來沒道理可談。家裏的兩輛車都是他作主買的。每一次都是他決定買什麽車了,給我電話或email,我就說,行,就買了。可是,兩次都有同事堅決反對,那反對程度還弄得真像個事似的。有意思的是每一次都有牽涉到我們的夫妻關係。(我不知為什麽經常有人來挑撥我的夫妻關係。好在我還真有個特異功能,遇上這樣事情,我總感覺自己是第三者似的,給LG傳話也是以第三者的身份,所以不管別人如何“挑撥”,我都感覺與我無關似的。這個功夫還真是我的一大驕傲哈!)
第一次正好是幾天前我想花一、兩千刀買個什麽的(現在記不起是什麽了),LG不讚成,我也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就放棄了。沒想到我一位男同事立即抱不平,說他能花萬的,你為什麽就不能花千的。我心裏說這哪兒是哪兒呀,怎麽能扯一塊去呢?我知道我同事的主要問題是(1)以我們當時的經濟條件,車買高級了。(其實這也是沒定論的,各人見仁見智罷了。)(2)同樣是買這輛車,我LG用的渠道價格貴了。這個我倒是提醒了LG,說同事說不該從那兒買,LG回說,他懂什麽,就這麽買!我就由他去了。
買第二輛車時我已換了一家公司,遇上了不同的同事,但問題更嚴重。一位我很要好的女同事這樣對我說:我要是你,我會跟他離婚的。當時我們收入真的是不高,我知道這輛車是有點高消費了,LG也是對我說買的偏好了一點。可我想的是,既然他喜歡,餓不死就買唄。可那位同事反複告訴我買這個車多劃不來。她是非常在行的,可以說出各種各樣的數據,說沒有人買這個車的。哈哈,和上次一樣,我傳話過去,LG是一模一樣的回答:“他們懂什麽!就買這個。”我車的知識是零。既然LG認定了是這樣,那就這樣了。
然後我了解到那位女同事兩次把她LG已經買下的車退了,因為車型是經濟上最劃不來的,弄得他們一直沒有車,因為她LG喜歡的永遠是不夠經濟的車型。於是我跟她開玩笑說,你是太有知識了。像我這樣什麽都不懂的,他買什麽樣的都行,怪不得古人說女子無才便是德啊!
當時是開玩笑,可話音剛落地,我悟出了一個夫妻相處的道理:有一方“無才”的話,事情好辦。這也是男女平等的,並不一定是要女子無才,有時候男子也是可以扮演一下這個角色的。其實真的無才未必是德。大智若愚才是真正的高德呢!
(事後我幾次勸我那位女同事,說男人挑車就像挑女人,沒道理的,你不要拿數據來跟他說話,他喜歡就行了。可惜好像沒有效果。唉!)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