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於林立果等人謀害毛澤東的”五七一”計劃,林彪本人是否知情?九一三事件出逃是否林彪本人在指揮?所謂”林彪手令”,是否真的出自林彪之手?
9.18通知官方給林彪定調為”叛黨叛國、自取滅亡”,1981年審理”兩案”判決又說林彪有陰謀殺害毛澤東的“反革命罪行“。根據筆者搜集的材料,雖然林彪的兒子林立果組織領導了殺害毛澤東的陰謀(可能葉群也知情),但由於種種原因林立果等人並沒有付諸實際行動,而林彪本人參與”五七一“陰謀和主動指揮”叛逃“則更沒有可靠的證據。因此,就像官方在為文革定性的時候把毛澤東和江青區別開來一樣,在判斷九一三事件性質的時候,可能也需要把林彪和林立果、葉群區別開來,才有可能得出準確的結論。
假設官方說法是準確無誤的,在九一三事件發生前,林彪、葉群是什麽表現呢?按照常理推斷,如果林彪對陰謀殺害”最高領袖”不但全然知情,而且積極參與了謀劃和指揮的話,在得知陰謀破產、敵人已經安全返回北京的時候,哪怕城府再深、再善於表演和偽裝的人,心裏一定是惶惶不定、坐立不安的。但實際情況卻完全不是這樣。
根據林辦內勤人員回憶:9月12日淩晨,葉群接到林立果從北京打來的電話後,情緒明顯反常。一上午,葉群焦慮不安,不停地來回走,一會兒拿起文件,一會兒放下文件又拿筆,一會兒放下筆又拿茶杯,好像丟了魂一般。相反,9月12日這一天,似乎沒看出林彪那裏有什麽反常。葉群不斷往林彪那裏去,有時嘀咕,有時站著一言不發,站一會兒就走,隔一會兒又來,不管葉群說話還是不說話,林彪始終不開口,甚至連眼睛也不睜。葉群呢,火燒屁股一般,20點了,又要散步,又要打乒乓球。但沒打幾個回合,就突然沉下臉,說不打了,回去!誰也不理就走進門。葉群經常發無名火,身邊工作人員也不敢多問。(《張寧:自己寫自己》,作家出版社1998年8月第一版 228、233頁)
林彪秘書回憶:9月12日上午,林彪曾詢問尼克鬆訪華日程方麵的進展,我們都沒有感覺林彪情緒上有何異常。林彪到北戴河後,就拒絕過問中央的一切事情,但對涉及中美關係的進展卻非常關心,指示秘書一有消息就直接報來。如中央政治局《關於中美會談的報告》,邀請美國乒乓球隊訪華,中美之間所有的口信來往,中央工作會議發的文件,總理同基辛格會談的簡報,以及總參三部編的國際問題數據,他還幾次提出要見美國總統尼克鬆。9月12日上午,林彪又說過一次他要見尼克鬆。(《張寧:自己寫自己》,作家出版社1998年8月第一版 226、234頁)如果當晚“叛逃”在即,林彪怎麽可能還有閑情逸致關心什麽尼克鬆?
可以看出,九一三事件發生前的當天,林彪表現得泰然自若,一點也看不到陰謀失敗後惶惶不安或做賊心虛的樣子。而葉群則大不同,表現的坐立不安,情緒也非常急躁,幾乎已經掩飾不住。
那個《五七一工程綱要》也不像是出自林彪之手。曾在林彪手下當過參謀處長的中將蘇靜說:林彪這個人,打仗還是很厲害的,一個是巧,一個是細,而且很有創意。包括哪裏有幾挺機槍,哪裏配備多少火力,哪裏埋伏一支預備隊,小心極了,”前怕狼後怕虎”,方方麵麵考慮成熟,才”一錘定音”。這一點確實厲害,你想想,那個年代人的文化水平,他能把千軍萬馬在這大山川裏擺得井井有條,用起來得心應手,很不容易呀。過去戰爭時期如此,如今要搞政變,稍有不慎就是身敗名裂,怎麽可能不精心謀劃、調動軍隊、控製輿論呢?又怎麽可能不和黃吳邱李這些手握重兵的將領通氣謀劃、依令行事呢?如果林彪真的指揮謀殺和出逃,一定是步步籌劃、周密部署,安排的萬無一失之後再實施,而不是像這樣驚慌失措、漏洞百出,形同兒戲。
林立衡一直堅持認為林彪是被林立果、葉群等人欺騙和“脅迫”的。她回憶說:9月7日在與林立果的談話中,我問他形勢真的有那麽糟糕嗎?首長的態度怎麽樣?他知道嗎?林立果說,首長還不知道。事情沒考慮成熟前,不能跟他說。後來林立衡又和張青霖說,老虎自己都在猶豫不決,不可能和首長商量過。林立衡的證詞與整個事件中發生的各種亂象是吻合的,也是符合邏輯的。九一三事件的整個過程慌張零亂,完全不像是運籌帷幄、決勝千裏的林彪所為,如果是林立果這種初出茅廬的毛頭小子和見識平平的葉群主導才解釋得通。
官方證明林彪親自指揮“叛逃”和謀殺的主要證據,除了李文普供出的那句“伊爾庫茨克有多遠?”之外,就是所謂“林彪手令”。按照官方說法,林彪知道了毛澤東南巡講話內容後,為了加速反革命政變計劃,在9月8日給林立果下達了手令,全文為:“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林彪 九月八日”。
這個”手令”是林彪本人寫的嗎?筆者認為存在很多疑點。首先“手令”的意思很含糊,“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具體指的是什麽命令?是傳達給誰的命令?是否他們二人傳達的所有命令都要無條件執行?要知道林彪不是皇帝,不可能禦賜一個尚方寶劍給欽差大臣,“如朕親臨”,所有命令都要無條件執行。這個“手令”隻能在熟悉林彪的小圈子裏使用,出了這個圈子,可是隻認製度流程不認所謂“尚方寶劍”的。
林彪秘書於運深寫道:”林彪口述一般都非常具體,而這個”手令”太含糊,沒有確定性,”盼”照”什麽”辦?不知道。而且用了個”盼”字,不像林彪一貫下命令的口氣。林彪一生中從來沒當過副職,下命令從來是死命令,堅決果斷。”盼”有乞求、祈使、商量的意思,這倒像沒有當過主官的林立果的口氣。” 1972年5月林立衡在玉泉山被審查時,曾讓她鑒定”林彪手令”的複印件。林立衡認為,”林彪手令”像林彪的字體,但更像是模仿。她說”像”,不說”是”,並始終拒絕寫旁證材料。
北京政治學者陳曉雅在《中國牛仔》中的分析則更一針見血:”從‘手令’語氣來看,書寫者並非最高權威,而像是一個處在‘上傳下達’地位的人的手筆。其奧妙就在‘盼’和‘命令’兩個用詞的矛盾上。既然是‘命令’,就是絕對必須執行的。發布者自知具有這樣的權威,接受者也絕對承認這種‘主屬關係’。所以,在這裏使用‘盼’字,與絕對權威的身份不符。同樣,我們經常遇到的另一種狀態是,發布命令者具有一種謙虛的心態,事情也不甚緊急,在心理上沒有‘命令’的意識,因此,他可能使用‘盼’等一類語氣舒緩的‘祈使句式’,但這時,他也會相應地把要布置的內容看成自己的‘話’、自己的‘交代’、自己的‘囑咐’,而不使用‘命令’這樣的措辭。隻有那種處在既不是絕對權威,也不是受命者之間地位的人,才會同時具有一方麵感受‘命令’的‘威勢’,一方麵又存在對受命者的‘企盼’。這是‘狐假虎威’的特點。”
另外,作家舒雲在《回眸1971:再探“五七一工程”之謎》一文中指出,”手令”其實有兩個不同版本,林立果、周宇馳各持一個。1980年審判”兩案”有關部門將周宇馳挾持直升機迫降現場搜集到的部分碎片拚對複原,拍成照片,呈現在法庭上,作為林彪”發動武裝政變”的”鐵證”,以後又被公開在報刊上。這個”林彪手令”的字跡是”豎版”,王飛、魯瑉、陳士印等也證明自己看過的”手令”是豎版。而關光烈、胡萍則說自己看到的”手令”是橫版的。橫版的”手令”出現過兩次,都是林立果出示的,而看到豎版”手令”的大多是周宇馳出示的。
於運深回憶說:”(9月9日)在走廊上,林立果從白襯衣口袋裏掏出一張16開白紙讓我看,這就是後來說的”林彪手令”。我記得上麵用紅油筆豎寫著”盼照立果、宇馳同誌傳達的命令辦,林彪,九月八日”,沒有章。看來這張白紙就是在懷柔直升機現場被周宇馳撕碎的那張,由北京衛戍區警衛3師搜集上交,1972年7月2日,由中共中央中發[1972]24號文件公布,但公布的”林彪手令”缺失三分之一以上的字跡。”“我看”林彪手令”時,是邊走邊看,看得不是那麽仔細,我感覺像是林彪的字跡。” (《於運深口述:我給林彪當秘書的最後一年》)
事實上,”手令”還有第三個版本。中央警衛局原副局長、8341部隊政委武健華在《”九一三”事件後對林彪住地的清查工作》(《黨史博覽》2011年第12期)中寫道:9月15日,按照周恩來的指示和汪東興的安排,我和中央辦公廳機要室處長賴奎、中央辦公廳政治部秘書王歆一起,到北戴河中央療養院林彪、葉群所住的96號樓清查文件。經過”地毯式”搜查,第二天清查出”一張32開大的一張白紙,上麵用紅鉛筆寫著‘盼照立果、宇馳傳達的命令辦。林彪 九·八’。當時我們隻知道這份材料非常重要,馬上派專人急送中央辦公廳,後來才知道,這就是中央公布的林彪寫的‘九八手令’”。武健華認為他查到的”手令”就是中央公布的那張,但其實不是,因為雖然都是豎版,但公布的手令是從9月13日當天懷柔直升機現場通過把周宇馳撕碎的”手令”拚接出來的,不是他9月15日搜查出來的完整的一張紙。而且公布的手令是寫在16開紙上,不是32開。
這樣看來,”手令”至少有三個不同的版本:橫版(林立果攜帶)、豎版(周宇馳攜帶,失敗後撕碎被繳獲然後官方公布)和北戴河版(武健華搜查出)。如果”手令”是林彪所寫,他一定不會同樣的內容寫三份,隻有可能是林立果為了冒充林彪招搖撞騙方便,才會準備多個”手令”交給周宇馳騙取直升機用。
文革以後,林彪本人已經很少動筆,圈閱文件都經常讓秘書代勞。而在林辦,模仿林彪簽字是公開的秘密。秘書李根清在《我仿林彪字體批文件》(《炎黃春秋》2014年第2期,58-62頁)一文中寫道,由於秘書張雲生始終模仿不像,葉群就安排李根清模仿林彪字跡批文件,林彪本人也同意。林彪對李根清說:”你知道的,我身體不好,一提筆批字就緊張、出汗。那些(傳閱)文件都是例行公事,我同意,你就替我寫。”不光秘書,葉群、林立果也都模仿林彪字跡,借口”在關鍵時刻起作用”。那麽”九一三”事件這種節骨眼上,算不算是”關鍵時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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