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時代:城鄉兼顧平衡發展之類似歐美西方國家,比較“特色”年代:失衡類“農村城市化”。
所謂“愛國”者,就更應該實事求是、就事論事、中立客觀地謳歌正義、針砭時弊。因為,這個世界上,正如毛澤東說過這段真理一樣“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這就是:凡事都有因果效應的道理。正所謂:愛之愈深,則恨之愈切。而無謂痛癢,則愛恨已非。而所謂“不爭論”之所以謬論本身,就恰恰與所呼籲人們之所謂“愛國”的內涵,完全背道而馳。
每每逢年過節之際,國內就總是重複那已經延續了四十多年的、一年一度勢必緊張兮兮、匆忙兮兮之分秒必爭的全國範圍內的“春運”,沒完沒了地也不知何時才能看到個恢複正常狀態的情景,就欲心血來潮,針對性感慨一番......
無論毛澤東時代,抑或當今的歐美國家裏,從未聽說治國理政會有所謂“農村城市化”、以“改革農村城市化”來解決全國廣大農民到城市就業的說法。整個就是,說得不好聽點就是:疑似文盲愚昧類地嚴重違背科學發展規律、也有悖於整個人類與大自然相互融合的平衡和諧規律。然而,這一切,還真發生在後毛澤東時代之所搞的“特色改革”當今的中國。
鄧小平的“特色改革”,從一開始,為了達至盲目全麵否毛“文革”,便進而全盤否定毛澤東當年,曾受限於建國曆史進程的階段性具體國情而不得已權且為之、卻又極具政治戰略意義的“上山下鄉”途徑,作為緩解當年城市就業壓力的政策。而所謂毛時代之“階段性具體國情”是指,在當年中共之由一窮二白的戰後廢墟上,百廢待興地白手起家建國的進程中,尚未到二十年。其輕重工業之建立、經貿產業之起步、服務行業等各行各業之配套部門等,尚屬遠未遍及全國性布局到位的實際性具體國情,而尚無法滿足每年那大量的初、高中以及大學生畢業後的城市就業安排。為了緩解此全國性的就業壓力,勿使導致過多的畢業生常年無業遊民似的滯留城市內而極易造成社會治安隱患,便也隻能權且以號召、鼓勵形式的國策,將他們這些知識青年,往麵向廣袤農村、山區、邊陲地帶等安置工作,作為暫緩國家就業的壓力。以便逐年後,待國家有了城建招工的指標時,再優先、陸續將他們招聘回城工作。同時,知青們上山下鄉期間,也可按政策規定,擇機以參軍、推薦招生、頂替父母、或自行謀職等方式,回城工作。而並非隨著“文革”後出現的“傷痕文學”、再進而官媒上所縱容那些無中生有汙蔑性謂之“流放”或“迫害”等。
而毛當時受限於具體國情的“上山下鄉”政策之實踐檢驗真理結果的事實,其戰略影響力,起碼造福於後人:1)一個人倫道德和大自然生態平衡健康的環境;2)打造出了整整一至兩代人的、綜合素質過硬的黨國幹部人才至儲備;3)相對提高了農業人口的文化素質。
其實,當時官方對這些罔顧曆史階段具體國情、而與事實完全不符的流言蜚語,未在官媒上做任何的、更為史實性深刻針對性的回應,就足以側麵理解為,鄧小平之欲在政治層麵,點滴地縱容盲目的全麵否毛了。他口口聲聲稱讚毛澤東思想的核心是“實事求是”。然而,他實踐上卻是言行不一,說一套,做一套。點滴地自毀其政治道德操守和政治公信力......
言歸正傳。故,鄧上台後,便欲以終止“上山下鄉”政策之後另外尋求解決畢業生就業手段的導引下,縱容一些書生政治幼稚病的“公知”們,突發奇想、而毫無具體科學根據地提出,以所謂“造不如買”、或可“進口糧食”以減少種田等,而非但無需要應屆畢業生再延續“上山下鄉”的政策,還可輸出農民到城市裏打工、不再種田等,之類更為荒謬的提法,並以此提出了今後解決中國社會人口就業壓力的“戰略性”方案。這就是,當今仍在推行那實為、偽命題地所謂學習西方發達國家之“加快農村城市化”。
而歐美西方國家,又是如此所人為般特別強扭著搞所謂“農村城市化”的嗎?人家也是農業已經基本或大麵積機械化、而無需更多的人力勞作之後,勞動力才轉往城市發展的。而人家西方涉及城市建設的規劃和落實,也是首先有著針對性嚴格細化的立法作保障,不得任意以犧牲農業耕地和環保、或以犧牲農業之潛在擴展為代價的。甚至,還優先考慮如何法理保障農業自然發展的延續。
而鄧當時對農業的政策,其思路意在,立即推進城市之擴大化建設,以加速達至“農村城市化”的目的。這樣,今後的農民,都無需再回農村種田了,那也就不再需要那麽多耕地了...... 都可以倒成立找工作、買房子、安家立業了,是否城鄉戶口也不再所謂了,等等。
那麽,糧食該怎麽解決呢?他們又繼續忽悠道,那好辦。向美國等西方國家一樣,主要靠進口糧食等。可向泰國、越南、美國,等等。政治幼稚無知地罔顧民族產業的安全。指導概念之“特色”就是“造不如買”的翻版。整個就是荒唐透頂之類似不食人間煙火的脫離實際的謬論下的“特色改革開發”之實踐。其戰略上將導致的結果,就難免一廂情願乞望外部之和平、仰人鼻息以求發展之被動掣肘。
那麽,在這麽個荒謬思維所產出的政策之下,曆經了四十年之實踐檢驗真理的結果,又是什麽呢?請看如下所呈現給我們的是什麽結果:
第一,為了加快城市之擴建,在根本沒有針對性相應立法規範的情況下,僅僅以非具備司法效力的地方紅頭文件以及地方政府之官方行政命令下達,便可自行規劃著開幹。結果,從此導致了類似官商勾結、警匪一家地大肆強拆民房、強行征地、毀壞和浪費耕地的亂象發生。在這種“特色”謬論政策的誤導下,地方中共政府完全罔顧中共入黨時所宣誓的畢生貢獻於黨的政治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不是本末倒置、主次不分地不惜傷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而為那些官商勾結性質既得利益少數人的所謂被“讓一部分人”的那些土豪權貴、或資本家謀取損功利己的服務。
第二,由於鄧的政論文化水平不高,就勢必無法在理論如何結合實際上,能有理有據地站得住腳說得過去,也隻能罔顧弱勢百姓之根本利益,無需更多商量餘地般,而憑借權力之濫用於強詞奪理式行政命令的手段。他們在強征耕地、強拆民房之前,在談判上,每當連蒙帶騙地忽悠手法,都無法得手、無法說服當事人的情況下,就是政府出麵,強詞奪理強製執行。那麽,正如毛澤東所說的“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然而,當年中共帶領窮人之反抗壓迫,那是反抗中共所代表階級對立麵的敵人。而今天,我們中共今天,卻以“特色改革”的名堂,反過來“革”那些曾是擁護和支持自己革命勝利、與中共的關係形同“魚和水的關係”的弱勢百姓群眾的“命”。這不正是典型的本末導致、顛倒是非、敵我不分、且不知道自己政治所代表的是哪個階級根本的利益等,又是什麽呢?由此而來,血腥暴力就會發生、死傷人的案例也就會隨之發生....... 由此非法非規地一夜暴富了那“一部分人”地同時,卻是普遍性地嚴重傷害了當地弱勢百姓的根本利益,而令其倍感失望、人格尊嚴也倍受羞辱。而與此同時,當地問題官僚還可振振有辭地援引鄧大人所謂“發明”的所謂“不爭論”,用於禁言人民的反抗聲音。因此,在上告不受理、投訴又無門的情況下,那麽,難免的暴力流血滲入大地所導致仇恨種子就會埋下、且一時難以化解。社會便自然會由此潛在了政治動蕩。而世界上的任何社會政治動蕩,卻又無不是司法善良之沉默和司法之不公不正、毫無作為所至!那麽,鄧大人那聽得似是而非的所謂“穩定壓倒一切”,不就成了無本之木而無從實現了嗎?
第三,在該政策之誤導視聽之下,再進而荒謬的是,誤導並逼迫農民離開自己的耕地、變相荒廢之。然後,再忽悠其放棄家庭老少,背井離鄉、離家出走、盲流遠方地到全國各地的城市裏,不惜被邊緣化地所謂的“打工掙錢養家”。由於他們普遍文化不高,一時半會兒,也沒有什麽城市工作的特長,故也隻能淪為靠體力活謀生。即苦又髒又累,還收入微薄,租房不濟。故,也居然無定所:或大橋底下、城市邊緣地帶臨時搭棚建窩,草草將就著流氓生活。從此不再有毛澤東時代那種:即便漸進式致富中一時貧困些。然而,農民們家庭始終團聚,相互鼓勵和扶持,始終有著精神上的希望和奔頭。因為,大家共均貧富、共享追夢。夫妻持家,老少圍繞,人倫道德環境良好。故,常享家庭天倫之樂而精神倍感充實富裕。
由於鄧時代,農民之被迫常年盲流在外、居無定所、簡陋食宿地打工掙錢,故,難免在外萬事難。或有病不治,能忍則忍。若不能再忍時,大多已病入膏肓,欲治不能。於年輕夫妻倆而言,即便夫妻倆一起盲流在外打工,也難免從此常年出現了“留守兒童、留守老人”而無法相互照應的事實。還大量地荒廢了農村的土地。 因為,留守老人已經實在照顧不過來。養家,也更是“遠水難救近火”;顧家,也更是鞭長莫及。要麽,有些夫妻被迫常年分居,團聚甚少,而導致人倫道德操守難續。夫妻之間,各為見異思遷而婚變。從而導致家庭暴力、家庭分裂,也就勢必連帶禍害家族、殃及池魚了一家老少。從而導致了,社會上,非但農村、而且禍及城市的離婚率從此普遍性居高不下。這就更加劇了家庭分裂後所相應衍生地社會綜合矛盾的出現,潛埋下了社會的怨恨。
由於鄧時代,農民之被迫常年盲流在外、居無定所、簡陋食宿地打工掙錢,故,難免在外萬事難。或有病不治,能忍則忍。若不能再忍時,大多已病入膏肓,欲治不能。於年輕夫妻倆而言,即便夫妻倆一起盲流在外打工,也難免從此常年出現了“留守兒童、留守老人”而無法相互照應的事實。還大量地荒廢了農村的土地。 因為,留守老人已經實在照顧不過來。養家,也更是“遠水難救近火”;顧家,也更是鞭長莫及。要麽,有些夫妻被迫常年分居,團聚甚少,而導致人倫道德操守難續。夫妻之間,各為見異思遷而婚變。從而導致家庭暴力、家庭分裂,也就勢必連帶禍害家族、殃及池魚了一家老少。從而導致了,社會上,非但農村、而且禍及城市的離婚率從此普遍性居高不下。這就更加劇了家庭分裂後所相應衍生地社會綜合矛盾的出現,潛埋下了社會的怨恨。
更有甚者,不少良家女孩、甚至還有已為人妻母了的良家婦女,到了城裏被邊緣化之後,因性別、體力、學曆等原因,而一時無法找到收入足以在城市裏立足滯留的合適工作,而不得不要麽被拐騙、要麽自甘淪落地去靠色相賣淫為職,並以此極具自取其辱地謀生手段,寄錢養家......實在令人唏噓和悲哀......
而當今社會上無論窮富,都有三奶四奶、或情人小秘等,漸進式自毀起碼人倫道德操守環境的現象,不正是當今中國社會之離婚率高居不下於世界之“最”的根本因果關係所在嗎?而家庭本來就是社會構成之千千萬萬的組成分子,而家庭普遍動蕩,則社會肯定普遍動蕩分裂。
而當今社會上無論窮富,都有三奶四奶、或情人小秘等,漸進式自毀起碼人倫道德操守環境的現象,不正是當今中國社會之離婚率高居不下於世界之“最”的根本因果關係所在嗎?而家庭本來就是社會構成之千千萬萬的組成分子,而家庭普遍動蕩,則社會肯定普遍動蕩分裂。
第四,在上述情況下,還衍生著這麽個鄧之前,中外都從未見過的反常現象,那就為了每年才一次、而且期限十分短暫的農村人家庭團聚,十分慘烈、生命風險得幾乎不盡人情、不盡人道的惡劣現象。
除了上述那些苦了那些眾多來自農村、而遠道盲流到城市裏的艱苦拚搏打工的農民以外,形勢迫使他們,多年來,也就一年一度,才僅有春節約兩個星期的春節放假時間,回家探親,與父母妻兒團聚。本來往返的時間,就已經倉促,再加上每年必然集中於這一時間段的爆發,而擁擠於火車、汽車類的春運交通上。非但導致了購買往返交通工具的票務的都暴擠得了瓶頸,而非一般性質的苦難,而且,即便長途站票,往往擁擠得打破頭也一票難求。
好不容易幾個小時地舟車勞頓到了家裏,難得的團聚開心、噓寒問暖、天倫之樂、熱熱鬧鬧才剛開始沒幾天,卻又急於籌劃回城的車票了。否則,又怕丟失了那份收入微薄的工作崗位。
而有的民工,買不到那麽個時間段的往返車程票,而又要準時如約地趕回老家過年度假者,那又怎麽辦呢?結果,被迫選擇自行約伴組成摩托車隊回家。一路上風雨兼程、冬冷無阻趕路,人困馬乏等,冒著極大的生命危險,就為了一年一度這麽兩周的家庭春節團聚度假。而有的人、甚至夫妻倆一起,還由於車程太遠、有不間斷地駕駛而人困馬乏,結果,還有不少例子,還出了交通意外,車毀人亡,夫妻當場斃命.....積累了一年打工辛苦所得的血汗錢現金,本欲帶回老家孝敬父母、歡度天倫之樂而用的錢,撒了一地......
即便大多數成功按時回到家裏團聚的民工們,整個短暫的春節度假期間,幾乎忙碌得欲好好歇息的機會有沒有。接著,又要與年幼留守兒女們、以及老父老母們,再次上演類似生離死別似的痛苦流淚地告別了。尤其深深地傷害著幼小孩子們的心......看官不妨設身處地、捫心自問,若是發生在自己身上,這類所謂“改革開放”而令整個家庭常年處在天各一方、支離破碎、分崩離析的日子,還有可能是 “幸福”的生活嗎?而且,即便截至到今天,國內高鐵等交通工具、條件發達起來的情況下,也始終未改一年一度、匆匆往返而就那麽兩至三周的固定時間段的春運度假之緊張、爆擠、擁堵、辛苦形勢。確確實實之真可謂:農民苦嗬、農民太太苦了。苦不堪言......在他們心中深處,未必不渴望著恢複到毛澤東時代那種常年一家共聚,同舟共濟、共享貧富、其樂融融的日子。然而,在“不爭論”的壓製下,他們除了敢怒不敢言以外,還能怎麽樣?這些問題,當今那些“特色”年代之既得利益的“村支書”們,開可能履行其對中共黨旗下的宣誓嗎?疑似早就化為烏有了......
除了上述那些苦了那些眾多來自農村、而遠道盲流到城市裏的艱苦拚搏打工的農民以外,形勢迫使他們,多年來,也就一年一度,才僅有春節約兩個星期的春節放假時間,回家探親,與父母妻兒團聚。本來往返的時間,就已經倉促,再加上每年必然集中於這一時間段的爆發,而擁擠於火車、汽車類的春運交通上。非但導致了購買往返交通工具的票務的都暴擠得了瓶頸,而非一般性質的苦難,而且,即便長途站票,往往擁擠得打破頭也一票難求。
好不容易幾個小時地舟車勞頓到了家裏,難得的團聚開心、噓寒問暖、天倫之樂、熱熱鬧鬧才剛開始沒幾天,卻又急於籌劃回城的車票了。否則,又怕丟失了那份收入微薄的工作崗位。
而有的民工,買不到那麽個時間段的往返車程票,而又要準時如約地趕回老家過年度假者,那又怎麽辦呢?結果,被迫選擇自行約伴組成摩托車隊回家。一路上風雨兼程、冬冷無阻趕路,人困馬乏等,冒著極大的生命危險,就為了一年一度這麽兩周的家庭春節團聚度假。而有的人、甚至夫妻倆一起,還由於車程太遠、有不間斷地駕駛而人困馬乏,結果,還有不少例子,還出了交通意外,車毀人亡,夫妻當場斃命.....積累了一年打工辛苦所得的血汗錢現金,本欲帶回老家孝敬父母、歡度天倫之樂而用的錢,撒了一地......
即便大多數成功按時回到家裏團聚的民工們,整個短暫的春節度假期間,幾乎忙碌得欲好好歇息的機會有沒有。接著,又要與年幼留守兒女們、以及老父老母們,再次上演類似生離死別似的痛苦流淚地告別了。尤其深深地傷害著幼小孩子們的心......看官不妨設身處地、捫心自問,若是發生在自己身上,這類所謂“改革開放”而令整個家庭常年處在天各一方、支離破碎、分崩離析的日子,還有可能是 “幸福”的生活嗎?而且,即便截至到今天,國內高鐵等交通工具、條件發達起來的情況下,也始終未改一年一度、匆匆往返而就那麽兩至三周的固定時間段的春運度假之緊張、爆擠、擁堵、辛苦形勢。確確實實之真可謂:農民苦嗬、農民太太苦了。苦不堪言......在他們心中深處,未必不渴望著恢複到毛澤東時代那種常年一家共聚,同舟共濟、共享貧富、其樂融融的日子。然而,在“不爭論”的壓製下,他們除了敢怒不敢言以外,還能怎麽樣?這些問題,當今那些“特色”年代之既得利益的“村支書”們,開可能履行其對中共黨旗下的宣誓嗎?疑似早就化為烏有了......
第五,然而,當今天,我們走出國門,走進歐美國家之所加所聞、它們治國理念下的社會,才突然普遍性發現,根本就沒有什麽所謂的“農村城市化”的說法。而是格外重視農業耕地之保護,還無不為此專門針對性細化立法,保護環境、保護農民和農地的根本利益。絕非允許任何官位權力之違法濫用於毀壞農業的意向和企圖!更不可能以行政命令式,強詞奪理、強行暴力之拆遷逼迫。因此,也就根本不會有所謂“農村城市化”之荒唐謬論下,毀壞天然農村、摧毀農業、敗壞社會人倫道德操守環境的現象。那不正是以事實說明了,毛思想之治國理念,其實,與歐美等西方國家的實踐和收效,基本一致、八九不離十!
難道中國農村的“改革開放、解放思想”,就是以整個社會之人倫道德操守環境、以及自然環境之倒退敗壞為代價的嗎?
那麽,同樣問題又來了:為何在同樣的中共體製內,毛鄧治下,其社會的公平公正度,卻根本不同呢?難道還會是所謂“製度”問題、而非人的問題、治國理政上的思想理論問題嗎?
難道中國農村的“改革開放、解放思想”,就是以整個社會之人倫道德操守環境、以及自然環境之倒退敗壞為代價的嗎?
那麽,同樣問題又來了:為何在同樣的中共體製內,毛鄧治下,其社會的公平公正度,卻根本不同呢?難道還會是所謂“製度”問題、而非人的問題、治國理政上的思想理論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