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學
王小波/文
青年王小波
高考經曆
1978年我去考大學。在此之前,我隻上過一年中學,還是十二年前上的,中學的功課或者沒有學,或者全忘光。家裏人勸我說:“你毫無基礎,最好還是考文科,免得考不上。”但我就是不聽,去考了理科,結果考上了。家裏人還說:“你記憶力好,考文科比較有把握。”我的記憶力是不錯,一本很厚的書看過以後,裏麵每個細節都能記得,但是書裏的人名地名年代等,差不多全都記不得。
我對事情實際的一麵比較感興趣:如果你說的是種狀態,我馬上就能明白是怎樣一種情形;如果你說的是種過程,我也馬上能理解照你說的,前因如何,後果則會如何。不但能理解,而且能記住。因此,數理化對我來說,還是相對好懂的。最要命的是這類問題:一件事,它有什麽樣的名義,應該怎樣把它納入名義的體係——或者說,對它該用什麽樣的提法。眾所周知,提法總是要背的。我怕的就是這個。文科的鼻祖孔老夫子說,必也正名乎。我也知道正名重要。但我老覺得把一件事搞懂更重要——我就怕名也正了,言也順了,事也成了,最後成的是什麽事情倒不大明白。我層次很低,也就配去學學理科。
當然,理科也要考一門需要背的課程,這門課幾乎要了我的命。我記得當年準備了一道題,叫作“十次路線鬥爭”,它完全是我的噩夢。每次鬥爭都有正確的一方和錯誤的一方,正確的一方不難回答,錯誤的一方的代表人物是誰就需要記了。你去問一個基督徒:誰是你的救主?他馬上就能答上來:他是我主耶穌啊!我的情況也是這樣,這說明我是個好人。若問:請答出著名的十大魔鬼是誰?基督徒未必都能答上來——好人記魔鬼的名字幹什麽。我也記不住錯誤路線代表人物的名字,這是因為我不想犯路線錯誤。但我既然想上大學,就得把這些名字記住。“十次路線鬥爭”比這裏解釋的還要難些,因為每次鬥爭都分別是反左或反右,需要一一記清,弄得我頭大如鬥。坦白說,臨考前一天,我整天舉著雙手,對著十個手指——默誦著,總算是記住了所有的左和右。但我光顧了記題上的左右,把真正的左右都忘了,以後總也想不起來。後來在美國開車,我老婆在旁邊說:往右拐,或者往左拐;我馬上就想到了陳獨秀或者王明,彎卻拐不過來,把車開到了馬路牙子上,把保險杠撞壞。後來改為揪耳朵,情況才有好轉,保險杠也不壞了——可恨的是,這道題還沒考。一門課就把我考成了這樣,假如門門都是這樣,肯定能把我考得連自己是誰都忘掉。現在回想起來,幸虧我沒去考文科——幸虧我還有這麽點自知之明。如果考了的話,要麽考不上,要麽被考傻掉。
我當年的“考友”裏,有誌文科的背功都相當了得。有位仁兄準備功課時是這樣的:寒冬臘月,他穿著件小棉襖,籠著手在外麵溜達,弓著個腰,嘴裏念念叨叨,看上去像個跳大神的老太婆。你從旁邊經過時,叫住他說:“來,考你一考。”他才把手從袖子裏掏出來,袖子裏還有高考複習材料,他把這東西遞給你。不管你問哪道題,他先告訴你答案在第幾頁,第幾自然段,然後就像炒豆一樣背起來,在句尾斷下來,告訴你這裏是逗號還是句號。當然,他背的一個字都不錯,連標點都不會錯。這位仁兄最後以優異的成績考進了一所著名的文科大學——對這種背功,我是真心羨慕的。至於我自己,一背東西就困,那種感覺和煤氣中毒以後差不太多。跑到外麵去挨凍倒是不困,清水鼻涕卻要像開閘一樣往下流,看起來甚不雅,我覺得去啃幾道數學題倒會好過些。
說到數學,這可是我最沒把握的一門課,因為沒有學過。其實哪門功課我都沒學過,全靠自己瞎琢磨。物理化學還好琢磨,數學可是不能亂猜的。我覺得自己的數學肯定要考砸,誰知最後居然還及了格。聽說那一年發生了一件怪事:京郊某中學畢業班的學生,數學有人教的,可考試成績通通是零蛋,連個得0.5分的都沒有。把卷子調出來一看,都答得滿滿的,不是白卷。學生說,這門課聽不大懂,老師讓他們死記硬背來的。不管怎麽說吧,也不該都是零分。後來發現,他們的數學老師也在考大學,數學得分也是零。別人知道了這件事都說:“這班學生的背功真是了得。”不是吹牛,要是我在那個班裏,數學肯定得不了零分——老師讓我背的東西,我肯定記不住。既然記不住,一分兩分總能得到。
盛裝舞步
初入大學的門檻,我發現有個同學和我很相像:我們倆都長得人高馬大,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樣子,而且都能言善辯。後來發現,他不僅和我同班,而且同宿舍,於是感情就很好。每天吃完了晚飯,我要在校園裏散步,他必在路邊等我,伸出手臂說:年兄請——這家夥把我叫作年兄,好像我們是同科的進士或者舉人。我也說:請。於是就手臂挽著手臂(有點像一對情人),在校園裏遛起彎來,一路走,一路高談闊論。像這個樣子在美國是有危險的,有些心胸狹隘的家夥會拿槍來打我們。現在走在上海街頭恐怕也不行,但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北京的一所校園的角落裏遛遛,還沒什麽大問題。當然,有時也有些人跟在我們身後,主要是因為這位年兄博古通今,滿肚子都是典故;而我呢,如你所知,能胡編是我吃飯的本事,我們倆聊,聽起來蠻有意思的。有些同班同學跟著我們,聽我們胡扯——從紀曉嵐一路扯到愛因斯坦,這些前輩在天之靈聽到我們的談話內容可能會不高興。到了期中期末,功課繁忙,大家都去準備考試,沒人來聽我們胡扯,散步的就剩下我們兩個人。
我們倆除了散步,有時還跳跳踢踏舞。嚴格地說,還不是踢踏舞。此事的起因是:這位年兄曾在內蒙古插隊,對馬兒極有感情,一看到電視上演到馬術比賽,尤其是盛裝舞步,他馬上就如癡如狂。我曾給他出過這樣的主意:“等放了暑假,你回插隊的地方,弄匹馬來練練好了。”他卻說“我們那裏隻有小個子蒙古馬,騎上去它就差不多了,怎忍心讓它來跳舞——再說,貧下中牧也不會答應,他們常說:糟蹋馬匹的人不得好死。”然後,他忽然有了一個重要的發現,“啊呀年兄,咱們倆合起來是四條腿,和馬的腿一樣多嘛……”他建議我們來練習盛裝舞步,我也沒有不同意見——反正吃飽了要消消食。兩條大漢扣著膀子亂跳,是有點古怪,但我們又不是在大街上跳,而是在偏僻小路上跳,所以沒有妨礙誰。再說,我們倆都是出了名的特立獨行之士,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幹部,全都懶得來管我們。後來有一天,有個男同學經過我們練習舞步的地方——記得他是上海人,戴副小眼鏡——他看了我們一陣,然後衝到我們麵前來說:像你們倆這樣可不行——不像話。說完就走了。
這位同學走了以後,我們停了一會兒。年兄問道:“剛才那個人說了什麽?”我說:“不知道。這個人好像有毛病——咱們怎麽辦?”年兄說:“不理他,接著跳!”直到操練完畢,我們才回宿舍拿書,去閱覽室晚自習。第二天傍晚,還在老地方,那位小眼鏡又來了。他皺著眉頭看了我們半天,忽然衝過來說:“那件事還沒公開化呢!”說完就又走了。這回我們連停都懶得停,繼續我們的把戲。但不要以為我們是傻子,我知道人家說的那件事是同性戀。很不巧的是,我們倆都是堅定的異性戀者,我的情況尚屬一般,年兄不僅是堅定的異性戀,而且還有點騷——見了漂亮女生就兩眼放光,口若懸河。當然,同樣的話,年兄也可以用來說我。所以實際情況是:說我們倆是同性戀,不僅不正確,而且很離譜。那天晚上那位眼鏡看到的,不是同性戀者快樂的舞蹈,而是一匹性情溫良的駿馬在表演左跨步……
文化人類學指出,不同文化、不同價值觀的人之間,會發生誤解,明明你在做這樣一件事他偏覺得你在做另外的事,這就是件誤解的例子。你若說,我們不該引起別人的誤會,這也是對的。但我們躲到哪兒,他就追到哪兒,老在一邊亂嘀咕。我和年兄在校園裏操練舞步,有人看了覺得很可恥,但我們不理睬他。我猜這個人會記恨我們,甚至在心裏用孟夫子的話罵我們:“無恥之恥,無恥矣!”我們不理他,是因為他把我們想錯了。順便說一句,孟老夫子的基本方法是推己及人,這個方法是錯誤的。推己往往及不了人,不管從誰那兒推出我們是同性戀都不對,因為我們不是的。但這不是說,我們拒絕批評。批評隻要稍微有點靠譜,我們就聽。有一天,我們正在操練舞步,有個女同學從那兒經過,笑了笑說:“狗撒尿。”然後飄然而去。我們的步法和狗撒尿不完全一樣,說實在的,要表演真正的狗撒尿步法,非職業舞蹈家不可,遠非我二人的胯骨力所能及;但我們忽然認為,盛裝舞步還是用馬匹來表演為好。
我早就從大學畢業了,靠寫點小文章過生活,不幸的是,還是有人要誤解我。比方說我說人若追求智慧,就能從中得到快樂;就有人來說我是民族虛無主義者——他一點都不懂我在說什麽。他還說理性已經崩潰了,一個偉大的、非理性的時代就要降臨。如此看來,將來一定滿世界都是瘋子、傻子。我真是不明白,滿世界都是瘋子和傻子,這就是民族實在主義嗎?既然誰都不明白誰在說些什麽,就應該互不搭理才對。我在這方麵做得不錯,我從來不看有痰氣的思辨文章(除非點了我的名),以免誤解。至於我寫的這種幽默文章,也不希望它被有痰氣的思辨學者看到。
選自《沉默的大多數》,王小波/著,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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