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的時候,都是真實故事,但是名字用第一個大寫字母,比如BHLT是碧海藍天,時間地點也故意模糊。
其實寫回憶錄都是用真名,但你不是公眾人物,發表時可以代名,在自己的計算機裏可以用真名存檔。
不僅要保護他人隱私,也要保護自己的隱私,更要防止其他人犯罪。
網絡犯罪代價很小,追究起來成本很高,所以有人甚至為微不足道的理由犯罪。
但是當值得追究罪犯時,隻要肯花錢,是一定能夠將罪犯繩之以法,罪犯不要懷有僥幸心理。
紐約有一華人因不滿其律師,在網上詆毀自己的律師。律師起訴,此華人認罪,最後律師放他一把,沒有讓他進監獄,隻是讓他賠了九萬美金名譽損失,並公開道歉。
寫得真實,繼續寫下去。
本帖於 2019-01-24 10:36:24 時間, 由普通用戶 老生常談12 編輯
所有跟帖:
•
不久前我剛剛寫了保險故事PFA,他們也恐嚇我,叫我撤貼,真實世界裏麵的事情不敢麵對,為什麽呢
-碧海-藍天-
♀
(0 bytes)
()
01/24/2019 postreply
10: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