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得真實,繼續寫下去。
我寫的時候,都是真實故事,但是名字用第一個大寫字母,比如BHLT是碧海藍天,時間地點也故意模糊。
其實寫回憶錄都是用真名,但你不是公眾人物,發表時可以代名,在自己的計算機裏可以用真名存檔。
不僅要保護他人隱私,也要保護自己的隱私,更要防止其他人犯罪。
網絡犯罪代價很小,追究起來成本很高,所以有人甚至為微不足道的理由犯罪。
但是當值得追究罪犯時,隻要肯花錢,是一定能夠將罪犯繩之以法,罪犯不要懷有僥幸心理。
紐約有一華人因不滿其律師,在網上詆毀自己的律師。律師起訴,此華人認罪,最後律師放他一把,沒有讓他進監獄,隻是讓他賠了九萬美金名譽損失,並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