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說穿了,就是罰多罰少的問題,罰個500,我也就認了,
因為有幾個朋友都發生過事情,
一個也是尺寸不合格,每個罰$350,還是3年前的事,現在有可能已經漲價了,
另一個還冤,上岸後沒有及時填寫單子,回到露營的地方,他看到檢查人員來查了,馬上補寫,在給他們看的時候,自己說了一句,"我差點忘了填了"結果被罰500塊,後來他寫信給法官請求輕罰,最後好象付了300塊了結.
那如果我門認罪的話,是不是也不需要帶任何證物了呢?
就當場要求法官從輕發落?這可以討價還價嗎?
多謝老貓,您的回複對我很重要,多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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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多謝老貓,您的回複對我很重要,多謝了! -單身老貓- ♂ (310 bytes) () 06/26/2007 postreply 10:25:54
• 我知道,在法律上有一條是,需要帶你自己的尺,並沒有說土造尺不可以 -芒果刨冰- ♀ (244 bytes) () 06/26/2007 postreply 11:08:07
• 回複:我知道,在法律上有一條是,需要帶你自己的尺,並沒有說土造尺不可以 -單身老貓- ♂ (959 bytes) () 06/26/2007 postreply 12:39:27
• 多謝,記住了! -芒果刨冰- ♀ (0 bytes) () 06/26/2007 postreply 12:52:59
• 回複:多謝,記住了! -wxc2008- ♀ (373 bytes) () 06/28/2007 postreply 1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