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多謝,記住了!

最好上庭,不要trial by written.

我最近試過trial by written敗訴,原因如下:

1。county government開罰單是爲了增加財政收入,法官怎麽會輕易讓你無罪?

2。警察報告到底有沒有寫,who knows。法官會不會看你的證據,who knows. 法官不一定就是秉公辦理。

3。錢都出去了,再要回來談何容易。

最後還是出庭,才判無罪。那些證據那麽明顯,法官根本沒有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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