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您的罰單其實說的很清楚,直行車有優先權,不論您後方的是自行車或是牛車,隻要他在車道中,他就有優先權,所以您所麵對的控罪是 "failure to yield right of way", 理由就在這裡。 就算是在路口已經沒有bike Line了,隻要是對方直行,您就得讓他,這是您的第一個失誤。
(b)第二點,因為您的速度夠快,其實您進入他的line之後,保持您的速度,大概也不會有事,壞就壞在您"我確實減速了,也許接近停止". 因為您突然切入他的車道,對方一下措手不及,所以對方在沒有足夠反應的時間與空間的情況下,對方的傷(右手)和自行車的右手把三者一致正好說明了當時自行車的騎士正在進行閃避您的車突然進入他的車道,所以他將他的車頭偏左,企圖停止,但是距離不夠所以直接連人帶車撞上您的右方車燈,(這正符合您罰單上所說的情況),另外一種可能是他看到您奘準備右轉,所以他是靠您的右側直行,(這和您帖子中所說的看到右側有自行車突然逼近的說法穩合)準備等您完成轉向的動作後繼續直行,但是您突然減速,所以他連人帶車直接撞上您的右車燈後向右摔倒,所以兩種情況,錯誤與過失很不幸都應該屬於您。
至於您提出的"無論何原因,(前麵緊急刹車,高速連環撞車等)均是後麵的錯"基本上是對的,但是如果對方在路中央突然停車,導致後方反應不及而出事,信不信由您,這個責任是前車的,事實上多年前老貓自己經驗過這種情況,老貓幾乎因為前車的這種過失而喪命,您猜猜事後誰贏得最後的判決,所以不是說任何追尾的情況,一定是後車有錯。
回複:請看這個理由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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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關鍵是他撞的是我的左車燈不是右車燈 -不鏽鋼打狗棒- ♂ (362 bytes) () 03/20/2007 postreply 15:54:35
• 回複:回複:這樣邏輯嚴謹嗎? -不鏽鋼打狗棒- ♂ (182 bytes) () 03/20/2007 postreply 16:02:13
• 回複:回複:回複:這樣邏輯嚴謹嗎? -不鏽鋼打狗棒- ♂ (263 bytes) () 03/20/2007 postreply 16:18:25
• 對您的一個鄭重聲明 -單身老貓- ♂ (460 bytes) () 03/20/2007 postreply 20:02:57
• 回複:老貓息怒,確實是筆誤,請看這幾張照片 -不鏽鋼打狗棒- ♂ (105 bytes) () 03/21/2007 postreply 01:36:21
• 回複:回複:我覺得警察也是故意撒謊. -不鏽鋼打狗棒- ♂ (300 bytes) () 03/21/2007 postreply 02: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