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白了,您希望是有律師替你白幹還是大家捐款? 一個人,自己的事不努力,你認為其他人需要為你操心嗎? 以下是老貓 2015 年的回應,你告訴老貓你做了那些? 當初老貓就說過,國內來的人,最可憐的就是總希望有"包青天",或是"習大大"來替你出頭,自己最好是坐享其成,但是這不是處理問題的方式,同時七年之後,你還不是好好活著,所以這東西,對你的影響也不是如您當年所言,不是嗎? 同時,當年就看得出,你根本是希望坐享他人勞動的人,所以現在怪加國法律有啥用,老實說,如果當年您就以此為題,競選當地議員,現在您弄不好就是那個有話語權的政治明星。
(講白了,當年老貓真的替你的問題出了很多的力,所以看到你今天的 post,真的很想飆台灣國罵,因為怎麼會有你這種人,七年之後仍然是原地打轉,一事無成,老實說,老貓會建議你回國吧,加國這種法治低等國家,不適合您,或許彼岸習大大的龍國會對你比較適合)
(A)您需要做的是組織附近所有反對的力量成為一個統一的陣營,所以能夠統一運作,重要的是不會被各個擊破
(B)你需要你這個區域的議員與你們合作,對行政機構長時間的施壓
(C)你們需要大規模的幕款,然後找專業的律師事務所 (不是單一的律師)代表你們,在當地行政法院對當地政府變更都市計畫區域的決定提出訴訟.
(D)你們需要找到加國的環境保護的組織支持你們,所以你們能夠取得許多科學上的資料與支援.
(E)你們需要有當地媒體願意介入,建立民意支持你們,所以對方不能用拖延時間讓這事最終"塵埃落定"不受重視.
(F)最重要的是,你要這個廠遷移到那裡去,解決問題企第一步是,你不要的東西,別人也不會要,所以要遷移這個廠,你有什麼計劃? 反對一個事很容易,但是沒有解決方案的反對是空談,沒有人會理你,你必須有一個可行的計劃,這才可能達成你所想要的情況....
上麵六點是開始,最重要的是你需要有真正懂法(加國的法律)的人來組織,這是一個長期的運作,老實說,如果你們現在開始,五年之後能夠取得勝利已經是最好的情況.
其實,當年老貓最後的一句話才是重點,所以老貓的問題是,你有決心,耐心 來做這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