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單身老貓好,想請教一下,疫情期間,我們單位(政府部門)在大家開始在家工作的前一周找了幾個理由解雇了我。我申請了失業救濟金。現在事情過去一年多了。突然收到政府的信件(unemployed Fraud), 說我不符合疫情離職,需要上法庭。說我收到了(paid leave or paid sick leave in an amount equal to their usual income), 沒有資格領取PUA,但是我失業期間沒有任何收入。
現在他們要求我下周上法庭,我該怎麽辦?還說去年4月份發了同樣的信,我沒有理會(應該沒收到,這麽重要的信不可能忽視的)。 真的很害怕,不知道怎麽辦,墾請大家幫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