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時候公司會付你積累的休假和病假。

我不知道你去的是什麽法庭,違反了哪個法律,不看信不知道如何給建議。以下僅僅是解釋“(paid leave or paid sick leave in an amount equal to their usual income),“ 這句話

把你開掉的時候,比如你累積兩周休假和兩周病假。那麽你離職以後四周(休假+病假)實際上是公司付你的工資。你的失業金應該是第五周開始申請。那麽你離職頭四周又領了工資,又領了失業金,那麽就是多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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