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裏有矛盾:
前麵你說:“女兒回去找她解釋,email 解釋一概不理“, 後麵你說:“在該老師的email 中,受警告要humble”。
前麵你說:“NHS 的規章沒有那麽詳細。我都懷疑學校有沒有組織委員會(大多由教師擔任)“, 後麵你說:”按bylaw,要委員會決定處理決定,advisor 也沒有權力投票“。 別人提醒你“這個bylaws,個別的club也許沒有“,“該副校長說,這是她(advisor)的club, 她想怎麽做就怎麽做”? 副校長這麽說的????
問一下那個treasurer,老師到底怎麽跟她說的,是不是你們理解的這個意思?而且你要想到,如果對證,老師說沒有,你把人家孩子逼到死路去為你作證嗎?
我相信小孩沒有撒謊,但有時候每個人站在的角度不一樣,看到的事實就不一樣,感覺也會不一樣。真心希望你能再讀一遍老貓的建議,至少和那個副主席交流一下,也聽聽另一個當事人的看法再做決定好嗎? 認真做一下功課,從開會到學期結束,到底發生了什麽,讓老師一定要換主席。沒有‘不喜歡’這樣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