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兩種club, 一種student made,然後找teacher 做sponsor;一種就是NHS這種,是teacher made it. 後者規矩多,老師有很大的權威。我女兒因為不喜歡太多的規則,一直在前者,所以我昨天有些情況也是說叉了。
我認為樓主和我一樣,知道的一知半解,根本不適合和學校正式談判,非要談,就本著雙方體諒的目的,不能手裏有bylaw就氣勢洶洶的。
我本來認為她女兒談更好,但跟我女兒談下來,覺得她女兒可能具體工作能力強,但這方麵也許不太擅長,至少我女兒對所有club的情況背景加組織,說的頭頭是道,知己知彼,而且很清楚每個club老師的為人處事和脾氣,選擇時盡量避開她不喜歡的人。她要是去幫忙,我倒放心些,可惜我們不在一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