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0日晚,我和我太太關於離婚爭吵。我們有些小衝突,但是我沒有打她。
2015年8月12日,我太太去谘詢我們的tenant,如何離婚。這tenant夫妻是兩個猶太律師,丈夫還當過30多年的麻州區法官和州最高法院法官。他們帶我太太到警察局告我家暴多年,雖然他們對10日晚發生的一切,什麽也沒有聽到,也沒有看到,但是他們卻作為證人。(之前8月1日他們通知我不續租,9月1日搬家。我告訴他們沒問題,但是提醒他們lease規定他們要給我們3個月的notice,他們非常不高興。)
2015年8月12日,我當晚被抓。第二天,tenant猶太律師夫婦幫我太太申請restraining order,一年不許回家,不許和她和孩子有任何聯係。之後我被判家暴有罪,一年緩刑。tenant夫婦還幫我太太找好了一個離婚律師,也是猶太人。
我從那天起,就再也沒有見到孩子。。。
2015年8月,我太太申請離婚,但是沒有serve我summons,根據麻州法律,90天申請過期了。
2015年9月,我申請motion for visiting time, 但是我的刑事案件沒有結果,我不知道如何麵對孩子,在法庭的最後一刻,主動撤銷了。但是,法庭給我一個新的出庭時間,2016年2月24日。
2015年12月,我太太再次申請離婚,2016年1月的一天,她的律師突然打電話給我,說我太太很想讓我見孩子,隻要我接受summons。我說我接受,並且雇了離婚律師。但是,幾個星期後,在2016年2月24日出庭之前,她的律師突然又發信給我的律師,說不打算給我summons,但是根據我過去的行為,不容許我在沒有被監視的情況下見孩子。我和我的律師當時都認為,她可能還沒有想好離婚,需要時間,也許我們自己可以解決。所以,就暫時放下,等待。。。最終,我們2月24日都沒有出庭,離婚法庭dismiss了case.
2016年6月,我太太的律師有一次給她申請了離婚。今天通知了我的律師,我要接受summons了,這次真的開始了。我們之前的判斷看來是錯誤的,不是她不想離婚,而是她不想進入離婚程序,讓我探望孩子。
我的restraining order8月11日就到期了,但是別人都告訴我,我太太肯定會再延期一年的。
我在離婚法庭已經申請了motion for visiting time, 8月18日出庭。
我這個星期要見我的離婚律師,接受summons和商量離婚的過程。
另外,我太太在接受家暴心裏谘詢,大概有一年了,好像還在吃抑鬱方麵的藥。我感覺她的心理醫生再建議她拖著不讓我見孩子,指導她如何一點點給孩子滲透信息。
我有兩個可愛的兒子,一個10歲半,一個8歲半,到下個月,我從去年夏天到現在,整整一年沒有見他們了。我是哄他們睡覺以後,突然被警察抓走的,他們醒來就再也沒有見到爸爸。我太太也極力阻撓孩子的爺爺和孩子有任何接觸,也不許爺爺提起我,問孩子想不想我。
我是個很active,細心,非常愛孩子的父親,我帶孩子踢球,滑冰,滑雪,遊泳,旅遊,去beach, 吃龍蝦。。。孩子彈琴以外的活動基本都是我注冊和參與的。我在amazon給他們買數學,英文的書,陪他們做題。我在2012年之前特別忙,有個自己的IT谘詢公司,賺了一些錢。本想接下來他們成長的幾年輕鬆一些,多陪伴孩子們。可是。。。
我非常痛苦地熬了一年了,每天都很想很想孩子們,經常夢到他們,痛不欲生。下個月的出庭是是否見到他們的關鍵。因為我被定罪了,所以對撫養權不報很大希望,雖然我非常想每天陪伴他們,特別他們是男孩。
根據我的情況,請大家給一些建議。希望對我和孩子都好的建議。 我住在波士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