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揪了她的耳朵幾下,撕破了她的睡衣。她悄悄藏起了睡衣,然後交給警察。兩個猶太律師夫婦帶她去報警,那個丈夫原來是法官,把一個晚上的事情說成我abuse她兩次,也就給我兩個charges. 他們是專家,因為兩個charges如果都定罪重的罪的話,每個刑期2.5年,兩個一共5年。根據麻州法律,如果夫妻一方被定5年以上的刑期的話,法庭會可以馬上批準另外一方離婚事情。他們就是奔著這個去的。
保護令包括所有,不能回家,不能接觸她,不能接觸孩子。一年。我老婆好像原來不想包括孩子,但是又是猶太人給她建議的。猶太人幫他寫了兩頁的保護令申請,她就是簽個字。保護令下個月到期了,她可能會申請延長,但是我在離婚法庭已經申請visitation,隻不過要到下個月底才能見到法官。從去年夏天沒有見過孩子,我錯過了他們整個上個學年,隻是希望9月開學前見到他們。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