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你太太為你的兩個孩子也申請了最嚴格的禁製令,你的律師必須先聯係DA,以你從沒有虐待過孩子為由、把保護兩個孩子的禁製令去掉,或改為可以由social services分別聯係父母雙方、安排會麵時間,並在social services的監督下與孩子見麵。
大致的情形是讓你太太在商定的時間把孩子帶到social services,然後離開;一般是15分鍾後,你再到social services 與孩子見麵。你們會呆在一個有監視窗的房間,會有一個social worker在窗外監視你和孩子的會麵。會麵結束時間一到,你就先離開;15分鍾以後你太太再來接走孩子。。。自始至終都會有一個social worker看著孩子。
但是即使能走到這一步,你還要做好你太太不配合、故意給你製造麻煩的準備。她可能會以孩子病了,孩子的學校有活動,她的車壞了,路上堵車等借口來破壞你和孩子見麵。。。
你目前的情況不樂觀,一定要先在家暴案中做最大的努力以爭取做好的結果,才能在以後的離婚案中爭取到更多的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更大的自由度。另外,感覺你的律師不太給力,你需要一個對家暴案和離婚案都非常有經驗的律師。